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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構:人之本質的思索

第三章 對種族科學理論的哲學反思

第二節 重構:人之本質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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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學事實的肯定,但他們卻進一步將自己的價值判斷納入對這一科學事實的延伸 論述之中。這一情形尤其可見於後來的科學家們,在接受達爾文物種演化論的前提 之下,帶有種族偏見地發展出其種族科學理論。

第二節 重構:人之本質的思索

一 身心問題和種族

無論是過去還是當代的學者之間,個別學者究竟對人種的概念抱持有多麼異 同的主見,185所有人首先都不能否定,人種的核心前提即是人自身。因為,唯有作 為生物學分類法之中、萬物生命體物種之其中一種的人——即「智人」,方會有根 據不同根源地的地理環境和人的外在特徵,來進一步具體劃分為不同的人種。沃格 林對人種概念的反思,最終要回歸到最原始、基本的哲學咨詢,那就是:首先,人 的本質究竟是什麼呢?為此,他展開了哲學傳統中對人類存有之反思所必須觸及的 核心問題:「身-心-靈」。這一哲學咨詢,或許在生物學家看來顯得是多麼莫名其 妙,但沃格林卻指出,「種族的問題其實就是身-心-靈問題中的其中一環」186。他 後來還指出,其原因在於,對一種有關人類之同一的理論探索,相較於其他概念建 構更合適於作為種族學說的基礎。187

難道以往的種族科學理論在進行理論闡述以前,從未就人類之本質有過任何 討論?Thomas Heilke 認為沃格林所目睹的是,二十世紀初的種族理論對於本質的 個別主見有著顯明的不確定性,「無法把握對人類存有之本質的意義方式」188,亦 即不曾專論探討人類之本質,以賦予其更為明確的意義。也許,對人類之本質的討 論,可被視為古至今以來的哲學家們所不斷探索的傳統問題。但是,普羅一般民眾

185 譬如下文將提及的兩位科學家:美國古生物學家 Stephen Jay Gould 和昆蟲學家 Edward O.

Wilson,倆者之間就持相對立場。前者強烈反對以人種對不同族群之人進行劃分,後者則至少不否 定「人種」這一科學經驗的事實。

186 Ibid, p. 8.

187 Eric Voegelin, “One more ‘Race and State’ in Political Science”, pp. 19-20.

188 Thomas Heilke, “Science, Philosophy, and Resistance: On Eric Voegelin’s Practice of Opposition”, The Review of Politics, Vol. 56, No. 4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Autumn, 1994), p. 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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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也可擁有其詮釋人之本質的論調,儘管其中的論點和內涵未必高深。沃格林之 所以重視種族觀念,正是在於政治觀念不是政治學家或哲學家的專用術語,而是為 眾多人有意識或潛意識中所形成和肯定的觀念。因此,Heilke 就指出,當對人之本 質的主要看法是種族性質時,政治機構和法治體系同樣將會反映出其中的(種族)

偏見要素。189這種種族性質的人之本質,未被反思地作為種族科學理論中,自明和 潛在的應然性原則——對科學事實的研究,竟是以主觀價值判斷為其前提。故此,

這本應被歸納為政治觀念領域的觀點,在普遍化的情形之下為眾多人所接受,以至 於對政治共同體的建構意義產生了影響。

有關「靈」的部分,並不被納入本節的討論,這涉及更多有關心靈哲學在論 證上的哲學史論述。沃格林所要討論的身心問題,所涉的是在認識論上對人類本質 的思索。這一思索並不是妄圖將這一哲學傳統的問題混入生物學領域的科學研究。

反之,沃格林更多是想要彌補過去的科學家所沒有做的事情:當科學家相互就人種 的意義、人種的劃分相互爭論時,他們是否曾想過,人種背後最根本的基礎——人 的本質,在他們看來究竟為何呢?當種族理論家依據人類身體外觀特徵的差異,劃 分出「蒙古人種」、「尼格羅人種」,或甚至基於主觀價值觀判定「XX 人種是劣 等」時,不同「人種」其實在人之本質的意義上究竟有多大差別?如果沒有,又有 何必要對同樣身為人的所有這些人,以生物學分類法來劃分為不同人種,或甚至有 優越和劣質之分?

Heilke 指出,在沃格林看來,種族理論其實在本質上就是一種有關於人之本 質的思辨性建構。這種思辨性建構想要嘗試去解釋的是人類身心同一的問題,為此 而對某些特殊群體中的個人,思考理應如何去對他們那可見的態度和形態同一做出 一致和連貫的論述。190 這一點確實符合早期自然學家對人種考察的作法。他們主 要通過對在當時可謂是新發現的「異於己族」的其他人種,進行外觀上和行為習慣 上的細微觀察,並且留下對個別人種的觀察記錄和因此而形成(包括刻板印象在內)

189 Heilke, “Science, Philosophy, and Resistance: On Eric Voegelin’s Practice of Opposition”, p. 744.

190 Thomas. W. Heilke, Voegelin on The Idea of Race: an Analysis of Modern European Racism (Baton Rouge: Louis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0), p.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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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想法。遲至十九世紀時期,種族理論家正是基於過去的這些記載,附加有更高技 術水平的科學考察,對更多地方的人種進行考察,因而得以建構起較為系統化的種 族理論。自然學家的出發點,不排除有對異族的排斥感,但更多是好奇心促使他們 去觀察其他人種,何以在外觀、習俗,甚至內心想法,為何與自己有多麼大的差距。

十九世紀時期的種族優越論,卻是以對異族考察的成果,來證實歐洲白人人種在外 觀、習俗和心靈上的優越所在。可見,對人種的生物學考察,在當時其實也有跨領 域的情形。

Heilke 解釋道:

種族理論雖說最初是有關物種的生物學研究,但它卻從未自我局限在 同一個領域界線之中。種族理論家不再只是觀察肉身層面的,同時也 包括心理層面在內的特徵,來解釋何謂種族。191

以此來看,沃格林對身心問題的探討,算是已涉純粹的生物學領域之外,但在當時 也未必是異端之說,他本人也不否認,當時對人類種族的研究不得不涉及對人類心 理素質之關聯的探究。192 更何況,當時遺傳學研究的技術水平尚未發達,未能更 確切地證實心理素質與人種延續之間究竟有何關係。科學發展進程也是直至世紀中 葉以後,才證實個人是會因其遺傳因子,而在人格和智能上有所差異。193 不過,

即使已有了遺傳學最新成就的背書,許多學者仍就此而有爭論,認為種族差異仍然 未能完全被證實,故而更不用說在此前的種族優越論者,認為某種族的優劣是自然 科學所能證明的經驗性事實。

沃格林提出的思考,是質問種族理論家在進行研究時,是否曾去思考:在考 察其研究對象——即種族——,並以多個研究對象為參照點,形成某一種族理論體 系時,他是否曾預設某一具有普遍性的標準,作為其種族的核心基礎,然後才在這 一基礎之下判定這些種族在身體上和心理上的差異?很明顯的是(沃格林本人也如

191 Heilke, Voegelin on the Idea of Race, p. 107.

192 這裡所指稱的心理素質,不純粹只是心理的特徵。按當前的說法,也許更接近的是該「種族」

背後的文化因素,即使是這點,也是頗為爭議和有待深入探究的議題。

193 Edward O. Wilson 著,薛絢譯:《社會生物學:新綜合理論》第一冊(新北市:左岸文化,

2012),頁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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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指出),這些人其實都完全忽略了身心問題中有關認識論的問題。尤其以教條化 的達爾文主義為主,種族理論家毫無批判性地接受遺傳學的觀點,又任其獨斷的價 值觀所用,以指稱人類的優劣心靈素質是可以藉由諸如純種的血液而傳承給後代。

如 Heilke 所言,這種破綻百出的看法,「一旦指稱不只是人的肉身特徵,就連心理 特徵也可傳承時,就會出現問題。」因為,「心理特徵是如何被父母傳給子女?」

194這一疑問,至少在較為先進卻仍存爭議的遺傳學新成果出現以前,一方面無法為 科學所能證實的;另一方面,自然科學方法真能處理這一問題嗎?按沃格林的哲學 思路來看,人類的心理特徵絕不是自然科學學科的概念和方法所能夠去研究的對象,

因為人類的心理內容,是「現象研究所不能接近的」195,亦即心理內容並不是人類 所可見可觸的現象。對身心問題的討論,雖然觸及人類心理層面的認識論問題,但 這一討論本身並不是以自然科學方法來進行的。

科學主義的種族理論家,一方面當他欲以自然科學方法來處理人類心理層面 的問題時,這一處理方式本身就已經是以錯誤的方法來研究錯誤的對象;另一方面,

面對同樣身為人的不同人種,按沃格林的思路來看,他們因在認識論上的理論空缺,

並沒有辦法為自己的人種優越之分提供有效的口實,儘管普遍大眾很自然地相信了 這一論點。在毫無批判的前提之下,實際上是以人為研究對象的種族理論,缺少了 人之本質這一普遍層次上的核心基礎。種族優越論者不得不面對,卻同時又逃避這 一問題:同樣是人的「劣等人種」,難道在「人」這一普遍層次上的本質,有什麼 差別嗎?沃格林有關身心問題的討論,實際上就將問題的層次提升為人類普遍層次 的高度,這就免去了即使是科學主義者也不可能認為,某人種是不具有身心之其中 一部分的謬論。在認識論上,每個人——不論他是來自哪一種族,所有人在這一點 上都是同一的。種族理論家最多只能主觀地判定,某種族的身心的其中一部分,也 許在某種程度上是劣等於「我族」。但如何證明這一點,其實是存疑和無法為自然 科學所能證實。自然科學要如何去解決心-靈層面的部分,本就值得懷疑。即使解

194 Heilke, Voegelin on the Idea of Race, p. 108.

195 Ibid, p.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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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學能夠處理有關肉體的部分,但除了外觀上的差異之外,所有人的肉身都五臟俱 全。況且,身體上的差異,又如何能過影響心-靈層面上有著不同的運作呢?

剖學能夠處理有關肉體的部分,但除了外觀上的差異之外,所有人的肉身都五臟俱 全。況且,身體上的差異,又如何能過影響心-靈層面上有著不同的運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