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解藥即是毒藥

在文檔中 快樂丸生涯:現象與詮釋 (頁 121-124)

第五章 結論

第二節 解藥即是毒藥

身體是短暫的,靈魂是不朽的;身體是貪欲的,靈魂是純潔的;身體是低級 的,靈魂是高級的;身體是錯誤的,靈魂是真實的;身體導致惡,靈活通達 善;身體是可見的,靈魂是不可見的;大體上來說,靈魂雖然非常複雜,但 它同知識、智慧、精神、理性、真理站在一起,並享有一種對於身體的巨大 優越感。165

René Descartes 第一沉思以降,身體與靈魂的二分越演越烈。基督教傳統訴 諸道德倫理對於身體的責難把靈魂視為無限上綱,更是將人切分成二元對立的局 面。身體的一切生理特性被認為是動物性的,靈魂被比作與上帝同在高雅境界。

如此的強烈區分讓我們遺忘,所謂被人類歸類為是高尚美德的價值觀乃是由身體 不停的與生活世界接觸,意識的不斷翻來覆去的掙扎所產出之結晶。而且如果失 去身體,靈魂不過是由語言摹繪的虛空假象,無可捉摸。人類的一切美善價值也 需由身體表達,否則與死人無異。譬如:愛。人能夠知曉另一個人的愛意皆是由 對方的身體傳遞而來,肌膚的觸摸、熱情的擁抱。即便使用語言表示愛也需要由 咽喉的聲帶鼓動空氣形成波紋傳至另一人的耳膜由大腦解析。所以身體與靈魂是 相輔相成的,強勢的用語言區分只會招致一種非人類存在的思維。這種思維帶來 的只有個體與個體的疏離、個體與自己異化的局面。例如,當個體遇見另一個體 時,對於其身體的表象所傳達出的訊號,總會認為他做的與想的一致嗎?或者個 體總會不斷歸咎與斥責身體的需求將靈魂放在神龕上膜拜,如此只能陷入「我為 什麼會做出這種卑劣的事?一定都是身體搞的鬼。」這般推卸責任的思想,由此 而來的則是將我們推入身為人必受的苦難之中。

科學接受了身體與靈魂的二元劃分後,可說是將人和身體苦難不可分割的想 法推致極限。無可諱言,科學的目的是要將生活世界一切的可見物質作最詳盡的

164 胡文郁等編,(2005),《臨終關懷與實務》,台北縣:空大。頁:51。

165 汪民安、陳永國編,(2003),《後身體-文化、權力和生命政治學》,長春市:吉林人民出版 社。頁 3。

切分與描述。在醫學科學上,唯一可見的只有人類軀體。對於觸摸不到的靈魂,

醫學科學只能裝聾作啞,最後視靈魂為神經元與神經傳導物質交相作用的效果。

醫師理所當然的會將生病當作身體的損壞,需要修補,這意思是對抗自然以延續 人類生命。貴為專家權威的醫師、科學家作如是言論之後,一般人也就不假思索 地跟隨。違逆自然以保存生命真的是真理嗎?非也。不是延長一個人的生命就是 對此人有益處的,有時候希望身邊的人活得長久是一種自私的行為。當年家父大 腸癌臥病在床,抗癌劑的副作用使他痛苦掙扎,如在煉獄。家母說:「你爸爸希 望能夠撐到留職停薪的公司轉成民營化後,會有一筆額外補助,這樣我們母子三 人會好過一點。」我不知道在家父死前讓他接受不斷的開刀與抗癌劑的荼毒對我 們有什麼意義,但對他來說,那是他做為一位父親的存在意義。眾人皆如是焉?

《醫界風雲》裡的癌症病患是這樣說的:

內海圓:「抗癌劑並不是只針對癌細胞,連正常的細胞也會遭受攻擊,所以 才會產生副作用,…副作用會讓身體孱弱不堪,…這樣延長幾個月 的生命又有什麼意義?」166

兒玉典子:「我當然想要繼續活下去,…如果能夠多活一陣子的話,…當然 會想要繼續活著,…但是,和死亡的恐怖糾纏不清的延長生命,…

究竟有什麼意義?」167

由此可知,解藥即是毒藥。抗癌劑 Pancretin 會引起深部感覺障礙、頭髮脫落。

胰臟抗癌劑 Gemzar 會使患者無法進食、嘔吐、日漸消瘦、毫無生氣。但如果這 樣的藥物能短暫延長生命,而患者自認陷於無限痛苦對其來說是有價值的話,那 它就是解藥。

事實上我們並不能真正經驗別人的死亡,所謂別人的死只是看不見他而已,

而我一息尚存,死亡便不在我的經驗中,所以死亡是超乎經驗的。然而死亡 是每個人自己的事,在日常生活中,許多事情都可以互相代替,但是死亡卻 不可代替。168

根據 Heidegger 的論點,此有(Dazein)面對死亡才能開顯其自身,此乃此有 存在於一封閉的存有狀態下使其存有的意義得以顯現於自己。將這個思想做更廣

166 佐藤秀峰著,周昭駿譯,(2003),《醫界風雲六》,台北縣:尖端出版。頁 19。

167 同註 166。頁 199。

168 同註 150。頁 26。

泛的推論,我們每一個人的經驗都是自己的,並沒有別人可以知道、瞭解,而且 每個經驗都是獨一無二的,每一個人即使處境雷同也不會有一樣的感受。當我們 能面對此種存有的獨特性之後,我們便能開顯自身的存在意義。那麼我們有什麼 權力來否定另一個人的作為與價值觀?或是說,否定另一個人的存在意義呢?我 們有什麼能力干涉另一個人怎麼做?只要是他認為對他有益的事情,不傷害他人 那就是有理的。可別忘了,這是在「積極自由」與「消極自由」兩項自由權當中 所命定的,那麼服用藥物應該被認為是犯罪嗎?這是違反人權的。荷蘭的安全屋 政策便是將藥物使用權歸還給人民,同樣的道理,在青年們舉辦派對的時候,政 府應提供藥物專家檢測藥物的成份,並告知該藥物會有什麼樣的作用,之後讓青 年自行決定要不要使用。

回頭來看快樂丸,許多醫學報告指出快樂丸有許多副作用,會傷害腦細胞、

阻礙血清素傳遞、造成記憶力減退、有憂鬱傾向。但是並沒有一篇研究報告是以 人體試驗來進行,因為這是不人道的。所有的資料皆來自使用者的訪談,或是對 於老鼠的試驗。使用者的生活習癖對於快樂丸是不是傷害其身體的主要因素根本 無法直接獲得,這是讓人質疑的地方。另外,快樂丸使用者食用快樂丸可不是如 同被這些所謂的醫療專家給老鼠吃了用來走迷宮的。到底快樂丸會不會傷身,因 為無法獲取更多的資料,我們先存而不論。由上述的癌症病患中可以類比地窺 見,延續生命或藥物是否對身體造成傷害,對於病人來說並非重點,重點是這種 藥物對於病患來說有什麼意義、有什麼價值。倘若一種藥物對於一個人有價值,

那麼它就有存在的理由,這才是對於生命的終極關懷,而不是如同管制藥品管理 局將許多藥物限制人民使用,或是禁止醫療用途。我們可以看到加拿大開放給癌 症末期病患使用大麻來緩解病痛,但是台灣卻視之為無醫療用途並歸在毒品的規 範當中。在《醫界風雲》中,有許多抗癌藥物因為沒有經過厚生省的許可而不准 使用或是需要病人自費,這是一個國家的管理單位應該做的事嗎?台灣的藥物管 制單位禁止使用某些藥物的做法與日本無異。台灣政府為什麼要這樣做呢?講好 聽一點,為了防止人民濫用造成生活適應不良,而所謂的生活適應不良也就是不 能正常工作。是的,不能正常工作對於整個台灣經濟損失可大了,想當年台灣還 是經濟上的亞洲四小龍呢!那麼這種服務國家意識形態的做法與《美麗新世界》

裡政府用索麻控制人民,抹殺人民思考自身的存在意義,僅以作為社會這座工廠 中的一個零件為己任的做法殊途同歸。

根本上,台灣的藥物政策只是由國家主義的政客所掌握,傳遞保守主義的價 值觀,這種價值觀美其名是為了社會福祉,究其實並沒有給予人民幸福的生活。

Nietzsche 說:「上帝已死。」上帝不存在,人可以自我抉擇,自我塑造,自我負 責。國家政府應該做的是將一切的可能性攤開給人民知道,這才是為人民著想,

服務社稷,而不是告訴人民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或是自以為是的企圖帶領人 民去做什麼。這種行為只是掌權者為了權力而行事,簡言之,為了自己的利益,

並不是為人民設身處地。更是限制人民的思考,陷人民於不義之中。

看自己腳底下那些醜惡短暫政治上的空談和國家民族的自求發展。一個人必 須變成冷漠的;一個人必須絕不問真理是否有用或者問真理是否能證明我們 的無為。力量偏向那些今天人類沒有勇氣所面對的一些問題;對於那些被禁 棄的東西的勇氣;走向迷宮的預定命運。一種經過個人幽處的經驗,新的耳 朵聆聽新的音樂,新的眼睛看最遙遠的東西。新的良心追求今天還不為人類 所了解的真理。追求Great style之經濟的意志:保持我們的力量,我們的 熱情仍在活動。尊敬個我,愛自己;面對自己的無限自由。169

上帝已不存在,人類不再是被保護著,必須要自己承擔責任,必須自己決定 行動。在無神的世界中,人必須選擇自己的價值,如果人生發現有任何意義,那 是人自己賦予的。所以我們必須認清自己、認清所有價值的意義在哪裡,否則只 是不斷的被洗腦與操弄。有一個人的存在就有一個人的價值觀,而不是只有普世 的價值標準。若真只是服從所謂的上層指導,我們活著還有什麼意義呢?只是一 具行屍走肉罷了。動物最少還知道為了自己而去覓食,我們只會淪落為大家長怎 麼說,我們就怎麼做的機械份子,毫無人類尊嚴可言。

在文檔中 快樂丸生涯:現象與詮釋 (頁 1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