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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內容】

1.請問您覺得當前都市計畫劃分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的方式合理嗎?

1-1 問:目前我們都市計畫無分性質與面積大小,凡涉及變更主要計畫者,

一律送由內政部審議核定(如變更主要計畫道路截角,幾平方公 尺的問題),請問這種情形合理嗎?

1-1-1 問:全球化趨勢,各級政府都提倡要提昇效率,才有競爭力。

這種主要計畫小尺度變更,在不影響原規劃精神下,是否 得授權由地方政府審議決定,免再層層報核?

1-1-2 問:目前主細劃分方式是否有調整必要與討論空間?

1-2 問:這種不合理的劃分方式,是否隱含中央與地方權力架構的問題?

1-2-1 問:就調節理論而言,政府會透過都市政策(都市計畫)在住 宅供應、環境品質供應上的改變與調節,讓資本主義的擴 大積累得以持續,並由中央(授權調整)和地方政府(執 行變更)勞力分工的調節範型以提供基本勞力再製環境及 建立穩定、持續與有利的資本累積環境。因此,都市計畫 的運作是否和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勞力分工範型有相當程 度的關連?

2.從學理上、實務上有必要區分主要計畫和細部計畫嗎?

說明: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的劃分與否,從目前的研究成果與規劃實 務來看,似乎不會是一個明確的答案。既然如此,那主細劃分 之間存在哪些決定性因素,影響著我們的思考邏輯與劃分基 礎,本研究先行擬定一些設想情境,試圖釐清以下這些問題:

z 觀點一: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有需要辦理劃分,因為主要計畫與 細部計畫就是一種中央與地方分工的方式,從計畫的擬定審議核 定到資源投入與社會空間環境建置,都是以主計與細計的形式,

呈現出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權限劃分上。因此:

①如果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有必要區分,請問劃分原則應該是如何?

應該採用哪一種勞力分工方式?這種方式優點在哪裡?

2-1-1 問:您所提到的這些劃分原則是否具有法理上的基礎?與目前 政府部門的操作模式是否有差異?

2-1-2 問:目前的法令規定或是行政規定或是行政上的慣例,是否有 需要配合這些原則調整,以資因應。

z 觀點二: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的思維在全球化無遠弗屆的今天,

根本不需要區分。應該從全球化審議時程壓縮、政府組織扁平 化、追求彈性規劃的觀點出發,讓主細一併規劃與開發,避免主 細兩階段的審議浪費審查時間、也避免中央與地方審議觀點不同 增加開發風險,降低了城市競爭力。因此不需要硬性區分出所謂 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甚至更需要增加跨區域聯席審議與中央和 地方聯席審議的機制,以壓縮審議時程。

②如果不需要區分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那麼您的理由是什麼?

2-2-1 問:主細計畫不區分統由內政部審議核定的話,以目前審議時 程與經驗來看,是否有普遍審議時間太久,降低競爭力之 虞?

2-2-2 問:針對審議時程的議題,目前有些案例或特殊地區(921 災 區)存在跨縣市或中央與地方都委會聯席審議的模式,請 問在主細不需要區分的情形下,您認同用聯席審議這種方 式來有效改進審議效率嗎?

2-2-3 問:主細不區分或者中央與地方都委會聯席審議的模式,是否 和地方制度法規定:都市計畫之擬定、審議與執行為縣市

政府自治事項抵觸?就您所知,各級地方政府、申請變更 或擬定開發業者反應又是如何?

z 觀點三;其實討論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的劃分問題,要先回應都 市計畫「因地制宜」與「因國情與制度而有所差異」的本質。由 此看來,都市計畫其實早已具備彈性規劃的特性,得因應地方發 展特色與個案需求條件不同而有不同的規劃內容展現,很難概括 論定提出主細計畫要不要劃分的是非題,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的 劃分應該是一種選擇題。因此想請問:

③哪些情形下都市計畫案需要劃分主細、哪些不需要劃分,原因何 在?

2-3-1 問:請問依您的經驗,這些需要或者不需要劃分主細的案例,

產、官、學界大家的共識性如何?

2-3-2 問:這些劃分的想法,目前在相關法令規範上是否合法,有無 調整必要?

2-3-3 問:請問就您的經驗,針對上述您所提出來這些劃分的想法,

本研究還需要繼續哪些深入的討論,以釐清或加強這些想 法的基礎?

3.當前主要計畫和細部計畫的內容是如何劃分?有哪些不足的地方?

3-1 問:歐洲國家已經把主要計畫綱要化,細部計畫則授權予地方政 府辦理開發許可。台灣當前的主細劃分顯然與國際趨勢不 符,請問您的看法如何?

3-2 問:調節政權認為中央政府應致力於生產投資環境的建構,這是 屬於主要計畫的範疇;地方政府應建立消費分配的環境,這 是屬於細部計畫的範疇。這些理論基礎與當前的主細劃分並 不一致,請問您的看法為何?實務與理論哪一種說法比較合

理呢?

4.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的規劃方向與內容應如何引導民間參與開發許 可,建立公私部門伙伴關係?

4-1 問:請問您覺得在全球化重視市場機制的大環境下,未來政府部 門的角色是秉持傳統由公部門主導,計畫內容規劃完成交由 民間開發;還是像德國居於行政審查的角色制訂遊戲規則、

裁決爭端,由民間是市場機制主導開發?

4-2 問:全球化的趨勢下,國家政府的角色逐漸弱化,尊重市場機制,

引進民間力量共同參與,建立公私伙伴關係,提升競爭力,

已是主流價值。請問就都市計畫的層面,我們應該要如何契 合這種趨勢,提出因應對策?在思維上、策略規劃上、價值 取向上如何重新檢討?

5.在永續與全球化思維下,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的方向應如何發展?其內 容應該如何充實?

5-1 問:請問您認為在目前全球化的思維下,都市計畫的挑戰是什麼?

是解放土地使用管制,彈性規劃的壓力,還是對於傳統政府 作計畫的能力與市場接受度的存疑?

5-2 問:未來都市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的方向,是要由傳統中央政府 決定,還是因應全球化競爭的壓力,適時因應市場需求,售 予更多地方權力與開發權力?

5-3 問: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在因應永續的議題上,政府部門、開發 商與社區民眾應擔負哪一種角色?是監督者、協議者還是參與者或是其 他,以落實永續都市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