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待宰前夕的沈默羔羊
第五節 評鑑制度與日常運作的拉扯
本節將討論在評鑑制度之下,對於精神復健機構的日常運作所產生 的影響,以及機構和個案的處境。
壹、評鑑制度對日常運作的影響 一、評鑑結果影響機構生存
為何我們要如此汲汲營營的追求達到評鑑的要求?因為在體制上,
評鑑合格代表著機構的專業化和服務品質。國家以評鑑的方式來確保醫 療機構的服務品質,以此來控管健保費用的給付,而這種制度也延伸到 精神復健機構,若做得不好,無法達到評鑑合格的門檻,機構可能失去 與健保局的特約。雖然對於第一次評鑑不合格的機構,衛生署訂定可申 請複評21的機制,然而在申請複評至確認複評合格的期間,機構是無法請 領健保給付的費用,需等待複評合格才可追溯複評期間的健保費用,若 是複評仍不合格,政府還是有絕對的權力停止機構辦理此項業務,因此 評鑑有無合格關係著機構是否能夠繼續的生存。
複評這半年健保局是不做任何的給付啊!只是說你複評合格可以追回,請 問一下貴單位將近半年沒有給付你們活得下去嗎?(A1-02-066)
因為你要生存,你需要這些錢來支持你的這個中心要來營運下去,這是很 現實的問題你沒有錢怎麼做事對不對,就像人家說的你肚子餓自己都故不 飽你還去做善事。(A2-01-094)
二、改變日常運作忽略學員需求
改變的過程並非想像中的順利,這樣的變動造成資深員工和學員的 反彈,但專業人員堅持活動都必須依據評鑑基準來設定,因為這樣才能
2199 年精神復健機構評鑑作業規定:評鑑結果未達合格基準者,於評鑑結果公告後 4 個月內僅進行乙 次複評,若複評仍未達合格基準者,則列為「評鑑不合格」,並以主辦機關函知「評鑑不合格」之當 月月底,為原評鑑合格效期截止日。評鑑結果將供衛生單位、醫療保險及社政單位合約參考。98 年
達到評鑑合格的目標,所以有許多活動僅是符合評鑑的要求,但事實上 有無符合案主需求卻是有待商議。
我的學員跟我抗議說,我們又不是體育班,人家可能也不用一個禮拜一次 或兩次。可是為什麼我們要到這麼多次?那在符合評委的期待之下,我還 是做,但是(學員)參與度好不好?我可以跟你說不大好,但是要不要做?
我也還是會做...(A1-02-060)
我不停的問自己,到底怎麼了?為什麼要搞成這樣?因為我不具有 專業人員的資格,難道過去將近十年和學員家屬的共同生活經驗,就無 法踏上專業的殿堂嗎?然而我們要反思的是評鑑的要求是機構發展助力 還是阻力?專業的人力應該具有怎樣的資格,什麼樣的硬體設施才是學 員所需要的,什麼樣的服務模式才使學員有想要參與的動力,學員評估 的五大指標中,每一項都是學員需要的嗎?而達到每一項評鑑基準的要 求,就代表符合專業的品質嗎?
貳、精神障礙者的處境
一、專業人員的看法-有「病」的「人」
在心理衛生實務工作的情境中,照顧者及專業人員常將精障者視為 缺乏判斷與行為能力,自行做醫療及生活上的決定對他們而言是困難 的,因此採取保護的態度使其遠離社會壓力,在此脈絡下所呈現的關係,
不只是權力的不對等,且是治療者與病人、照顧者與被照顧者的階層關 係(王國羽,1997)。一旦當精障者被診斷是有「病」的「人」後,醫療 專業關注的焦點將是疾病控制、減少復發,以復健訓練來維持功能或減 少退化,並以精障者需要有病識感、規則服藥,作為對精障者的理解,
而忽略精障者的主體感受(朱淑怡,2007)。
二、復元者的看法-真實體驗生活
Deegan(1988)以個人罹患精神疾病的經驗提出對精神復健的看法,
精神復健是以復元(recovery)為目標,是面對精神疾病所帶來的挑戰並 且去克服的真實生活體驗,精神復健的服務應是有彈性和可接近的,提 供多元化的精神復健服務,使精障者能夠有效的運用並選擇復健資源。
然而在目前精神復健的工作流程中,似乎仍舊存有疾病醫療的觀 點,並透過評鑑制度不斷的延伸。回想我在中心應付評鑑的這段日子,
工作人員忙著準備評鑑的文本資料,以及中心活動調整和重新評估,但 是卻忽略了學員的感受,對於中心這樣的變動,學員大多逆來順受的配 合著改變,我開始思考為何學員對於中心的安排都概括接受,中心規範 的這些服務確實是他們所想要的嗎?他們能不能為自己做決定,過自己 想要的生活?而精神復健人員透過評鑑制度所看到的圖像,究竟是精障 者的「病」或是帶病生活的「人」?
參、小結
雖然我是管理者,我認為有些評鑑基準的指標並不一定這麼死板,
然而因為我沒有專業人員的身份,反而像是被噤聲的基層小員工,對於 專業人員與專管之間的衝突無能為力,掙扎與徘徊在評鑑基準和學員需 求之間。評鑑就像是個天秤,管理者是支點,在評鑑的制度下,專業人 員在案主需求和評鑑基準之間拉扯,該如何維持一個平衡才能夠獲得雙 贏?也因此我開始思考評鑑對中心帶來的衝擊,還有我對服務的定義。
我究竟是要照評鑑基準操作,還是堅持我精神復健工作的想法?我們好 像都忘了當初對精神復健工作單純的熱忱和期望?!為何每到評鑑時,
中心與工作人員會執著於回應評鑑基準?而評鑑制度論述下專業服務是 什麼?中心因願景與時代轉變下服務品質如何被壓抑?兩方面的專業服 務知識體系如何被建構?又如何互相衝擊?而且被誰代言著?在這些衝 擊下,精神障礙者的位置又被擺在哪裡?精神障礙者是否可以選擇自己 在精神復健體系的定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