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理論基礎與文獻探討
第三節 課程設計之探討
課程必須因應社會變遷的需求不斷修正,課程的設計是否適切,關 係著學生學習的結果,也影響教育實施的成效,是極為重要的課題。本 節旨在探討課程設計之理念,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課程之意義,第 二部分是課程設計之理念,第三部分是課程設計與發展的模式。
ㄧ、課程之意義:
課程一詞的拉丁文原義為奔跑、跑馬場的意思。課程的定義眾說紛 紜,巴比特(Bobbitt,1918)認為人類生活包括許多活動,而教育係為 成人生活而準備,因此課程是一連串使兒童和青年能履行成人生活而準 備。課程是指學校提供的學科,或這些學科欲達成之讀、寫、算等知識、
技能的目標,亦即具體化於課程標準、教學指引、教科書或學校規則內 的內容(歐用生,2001)。
黃政傑以目標、學科、經驗、計畫等四個面向來界定課程。目標:
「課程」是一系列目標的組合。學科:「課程」是學習方案、學科內容、
學習科目。經驗:「課程」是學習者的一切經驗,或透過課程提供學習 者可能學習的經驗。計畫:「課程」是預先的計畫,包括學習的目標、
內容、活動,甚至評鑑的程序和工具(黃政傑,1991)。
基於不同定義,也出現不同的涵蓋範圍,以下就常出現的五個類別 分別說明之(林慧貞,2003)。
1.學科:課程是科目、學程或教材。
2.經驗:課程是學生與知識、內容、教材、科目等此類事物,與環境進 行的交互作用,以及交互作用之後產生的結果。
3.目標:課程是一系列目標的組合,強調預期的學習成果。
4.計畫:課程是學生的學習計畫,包括學習目標、內容、活動、評鑑工 具與程序。
5.其它:課程是文化再生產、社會重建、思考形式、種族經驗…等等。
過去「課程」的界說偏向於強調教學計畫的「內容」,而現在的課 程專家則以整個學習的情境界定課程(黃光雄,1996)。綜合以上所述,
構成課程的要素,彼此呈現關聯且連貫的關係,「課程」包含整個的學 習情境,它是科目與教材、經驗、目標或成果、有計畫的學習機會。
二、課程設計之理念:
課程設計(curriculum design)其實在課程學界仍無固定看法,許 多學者並不用課程設計一詞,而改用其他的術語如課程計畫(curriculum planning)或課程發展(curriculum development)來說明。課程是達 成教育目的的重要媒介。課程品質的良窳,以及能否實現教育目的,皆 賴於周全的「課程設計」(黃政傑,1993)。
就課程設計方法而言,黃政傑在《課程設計》中指出:所謂的方法 技術,是依照理論基礎對課程因素進行安排;而課程因素最常被提及的 有:目標、內容、活動及評鑑,可再加上時間、空間、材料資源、學生 組織、教學策略等(黃政傑,2002)。課程設計包含了擬訂教學目標、
選擇教學策略、規劃教學活動及執行評量工作等一系列教學過程。
本研究則綜合上述的說法,將「課程設計」界定為學校為達成預定 的目標,因應社會變遷、學習者的需要,將課程目標、課程選擇、課程 組織、課程評鑑進行的整體、連續、系統的運作過程,並進一步去從事 整體課程發展、課程實施及課程評鑑的過程。
三、課程設計與發展的模式
各種課程設計模式,所要顯示的不外課程要素、課程設計的程序及 其中的關係(黃政傑,1991)。有關課程設計的模式,至少有目標模式、
歷程模式,實用折衷模式、情境模式、解放模式等幾種(王文科,1988,
2002)。其中以目標模式(Objectives model) 、歷程模式(process model)、情境模式(situational model)最被廣泛運用,亦為本研究 探討之主軸:
(一)目標模式
目標模式(Objectives model)由美國的Tyler 於1949 年創立,亦 稱為泰勒模式(The Tyler Model)。「目標模式」深受行為心理學派的 影響,而此模式的發展與提出,具代表性的學者有: Tyler在一九四九 年建立直線的目標模式、塔巴(Taba)、惠勒(Wheeler)的圓環式目標 模式、索托(Soto)、魏斯特麥(Westmeyer)、柯爾(Kerr)的綜合目 標模式、赫利克(Herrick)、龍渠(D. Rowntree)、奧立發(Oliva)、
比恩等人(Beane et al)、薛勒(Saylor et al)等人,均屬之(黃政 傑,1991)。以下舉出泰勒的直線模式、惠勒的圓環模式。
1.泰勒的直線模式:
1949 年泰勒出版之《課程與教學的基本原理》中提出四個問題,
以做為課程設計的理論基礎(黃光雄,1996):
(1).學校課程應達成哪些教育目標?
(2).要提供哪些學習經驗才能達成教育目標?
(3).如何有效地組織學習經驗?
(4).如何評鑑教育目的是否達成?
以上四個問題就構成了發展課程的四個步驟(four-step
process),亦即(1)決定目標(2)選擇內容(3)組織教材(4)評鑑 結果。
圖2-2 泰勒的課程設計模式(黃政傑,1991)
2.惠勒的圓環模式:
英國學者惠勒(Wheeler)發表「課程過程」(Curriculum Process)
一書。他將泰勒(Tyler)的直線式改為圓環式,使評鑑的結果,未符合 預期目標時,能夠有所回饋,檢討不當的步驟,而重新設計,如此週而 復始。
學生 社會 學科
暫 時 的 一 般 目 標
教育哲學 學習心理學
精確教育目標
選擇學習經驗
組織學習經驗
指導學習經驗
評鑑學習經驗
圖2-3 惠勒的課程設計模式(黃政傑,1991)
(二)歷程模式
歷程模式的根源在教育哲學,是由史登豪斯(Stenhouse)所倡導,
適用於「知識」和「理解」兩部分的課程領域。以具內在價值的特殊知 識之型式為基礎,所選出的內容應是足以顯示該知識領域或型式中最重 要的程序、最主要的概念與規準(王文科,1999)。Stenhouse 提出課 程設計的程序,包括六個步驟,如圖2-4表示:
圖2-4 過程模式圖(陳國川,1994)
2.選擇學習經驗
3.選擇內容 4.組織和統整學習經驗
5.評鑑 1.目的、目標
發展 學習
分析 學習
決定 學習
群體 討論
評 鑑
回饋 與 修正
歷程模式主張課程的中心問題不是目標或內容,而是過程或程序的 原則(歐用生,2001),課程設計可由內容和活動設計開始,著重教學 過程與學生在過程中的經驗,賦予學生創造的機會,產生各種學習結果,
不一定要事先陳述預期的學習成果;在此模式中,較不重視量化,強調 教師的投入,教師必須是個學習者,和學生一樣求得發展。(黃政傑,
2002)
黃光雄和蔡清田也主張歷程模式的課程設計強調教育方式與教學過 程,而不是教育內容,且重視學習者主動學習與教師的專業思考,不預 先確定目標,不硬性規定學生學習的行為結果,他的重點是希望透過討 論方式,讓學生探索有價值的領域,而非達成預期的特定學習效果(黃 光雄,蔡清田,2002)。
(三)情境模式
情境模式課程設計的主要根源在於文化分析(cultural
analysis),情境模式初由史克北(Skilbeck)所設計,後來羅頓(Lawton)
加以發展(黃光雄,1996)。此模式的課程注重經驗,假定課程發展的 焦點應該放在個別學校與教師中,十分著重學習情境對課程設計的影 響,也就是獨特的教師、學生與環境互動的溝通關係,並且了解涉及課 程設計過程中出現的脈絡及設計的可行性。
1.羅頓(Lawton)的文化分析模式
Lawton 認為文化是一個社會的整個生活方式,應該透過教育將文 化的重要部分傳遞給下一代,依據課程發展的觀點,文化常項及變項的 分析應當包括八項:社會、經濟、溝通技巧、合理觀點、技術、道德、
信念及審美等制度或系統。文化常項和變項分析的結果,提供文化選擇
重要及價值的文化,作為課程的主要內涵,,再參照心理學發展和學習 等理論,以增增教學的內容(Lawton,1983)。
圖2-5 羅頓模式(張尤雅,1998)
2.史克北(Skilbeck)的情境模式
史克北的情境模式是將課程設計與發展置於社會文化架構中,學校 教師藉由提供學生瞭解社會文化價值、詮釋架構和符號系統的機會,改 良及轉變其經驗,共有五項主要構成要素:(1)情境分析,(2)目標擬 定,(3)方案設計,(4)解釋及實施,(5)檢查、評估、回饋及重新建 構。
文化常項
心理學問題與理論
依階段、順序等組織課程 文化選擇
文化變項
圖2-6 史克北的學校課程發展模式(王文科,1999)
史克北(Skilbeck)的情境模式較富彈性及適應力,可依情況的改 變而加以解釋。此種模式並不事先設定手段和目的的分析;只是鼓勵課 程設計者考量課程發展過程中不同的要素和方面,視歷程為一種有機的 整體,並以一種相當系統的方式從事工作。課程發展的焦點必須是個別 的學校及其教師,亦即以學校為依據的課程發展乃是促進學校真正改變 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者選定此模式來進行課程設計,首先考慮 學 校 教 師、學 生 及 環 境 之 間 的 互 動 與 溝 通,來 了 解 課 程 的 需 要 , 接 著 配 合 南 一 版 三 年 級 下 學 期 國 語 領 域 的 課 程 架 構 , 選 定 出 與 當 地 相 關 文 化 為 主 題 , 來 進 行 課 程 設 計 。
情境分析
目標擬定
方案設計
解釋和實施
檢查、評估、
回饋、重新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