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問卷調查與分析
4.1 調查與分析方法
本研究將對高層建築之火害預防及建築使用管理問題予以調查與 探討分析,採取問卷調查法(Questionnaire Survey)予以調查,所謂問 卷調查法係指研究者將問題製作成文字形式的答案卷,發給受調者填 寫,亦由於題目之作答由受調者自行實施,故又稱自主式問卷調查
(Self-Administered Questionnaire Survey)。
採取問卷調查法之目的主要希望受訪者對本研究欲瞭解與釐清之 議題,能真實且直接的表達出來,再藉由量化問卷的形式與嚴謹的統計 分析,盡可能客觀展現,檢討目前我國高層建築現存之問題與缺失。
(一)調查範圍
(1)調查對象
本研究調查之對象主要依據內政部營建署建築技術規則第 二百二十七條:高層建築物,係指高度在五十公尺或樓層 在十五層以上之建築物,但礙於若單依此為研究之範疇,
其範圍太過於廣泛,恐怕實難有其具體之研究成果,因此 本研究將只針對竣工後且使用中之辦公用途高層建築、住 宅用途高層建築、住辦混合用途高層建築(未包括飯店、
醫院、賣場等),進行相關研究與分析。
(註:超高層之建築亦屬本研究所調查之對象)
(2)調查區域範圍
由於目前國內高層建築大多分佈於主要之都會區,且礙於 研究之人力與經費,若要進行全面性之調查,人力與經費 實為不足,且難有具體成果,因此本研究選擇我國目前高 層建築物數量較多之縣市予以調查,分別為台北市、台北 縣、桃園縣、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六區域。
、 台北縣 市
桃園縣
台南市 台中市
高雄市
圖 4.1 問卷調查區域
(二)調查方法
本研究問卷預定發放之數量共為 500 份,分別為台北市-80 份、
台北縣-130 份、桃園縣-50 份、台中市-50 份、台南市-40 份、高雄市-150 份,而本研究之問卷調查與發放方式有兩種,
說明如下:
(1)訪談調查法
請求當地之消防機關予以配合與協助,對高層建築之管理 組織相關人員,由研究人員攜問卷與該人員進行面對面之 問卷訪談與調查。
(2)郵寄調查法
郵寄調查係指以郵寄方式將問卷寄送受調對象,待其回答 完畢後,再以郵寄方式寄回,其所針對的情況,為若需要 的資料不是受訪者可以馬上提供,而是要查閱相關資料加 以整理才能提供者。
(三)統計與分析
(1)統計
本研究回收之問卷處理將以電腦處理為主,而以人工整理 為輔。凡調查資料之輸入、檢誤、統計、建檔列表及相關 分析……等均以電腦處理;而問卷調查表之點收、管理、
複核、製驗資料處理軟體及相關檢誤之更正,則以人工處 理。
(2)分析
本問卷之各項調查項目將分別依不同類別、屬性等做一基 本之陳示,且依實際需要進行不同項目之交叉分析與比 對,主要使用之統計分析方法如次數分配法、百分比分配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