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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第四節 資料來源與問卷設計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為了瞭解生理機能障礙者對就醫之需求及滿意度,研究對 象以全國各縣市領有殘障手冊之生理機能障礙者為研究母群體,先依 內政部統計處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底公佈之臺閩地區身心障礙者人數 資料,計算出各縣市所需不同障礙別之生理機能障礙者樣本數,再依 立意取樣的方法選出各縣市身心障礙相關協會共 67 個(如附件二),

最後以選出之各縣市身心障礙相關協會會員為研究對象,研究期間為 民國九十二年一月至四月,全部資料回收期間為四個月,共回收問卷 682 份,其中有效問卷 661 份,有效回收率為 66.1﹪,本研究中的樣 本分佈及回收情形如表 3-2 所示。此外,因研究需求把回收之有效問 卷依照居住縣市合併為四個區域,分別為北區、中區、南區及東區。

北區包含台北市、台北縣、基隆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苗栗 縣(市)共 7 個縣市;中區包含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市)、南 投縣(市)、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共 7 個縣市;南區包含台南市、

台南縣、高雄市、高雄縣、屏東縣(市)共 5 個縣市;東區包含宜蘭 縣(市)、台東縣(市)、花蓮縣(市)共 3 個縣市,其有效問卷樣本 分佈情形如表 3-3 所示。

表 3-2 問 卷 回 收 率 統 計 表

表 3-3 有 效 問 卷 回 收 統 計 表 -分 區

二、問卷信、效度

本研究的測量工具為參考過去相關文獻、身心障礙者調查研究報 告及過去相關研究建立有關身心障礙者就醫環境品質衡量之指標(蔡 文正、龔佩珍,2002),找出適合的測量構面,而自行設計的結構式 問卷。委託選出各縣市身心障礙相關協會協助問卷之發放與回收,由 身心障礙相關協會會員自行填寫,但是有關視覺障礙者的問卷,由協 會之社工人員以口頭方式問答,請視覺障礙者口頭回答後,再由社工 人員填寫問卷。本研究先以台中市身心障礙相關協會進行問卷預試 (Pilot Study),再由問卷實際填答情形將問卷內容作適當的修正後,才 完成正式問卷。

本研究問卷之效度部份係透過專家學者確認問卷之內容效度,在 擬定問卷初期,請教國內相關學者、專家,協助評定問卷內容之適切 性。再依據專家學者所提供的建議,修改問卷內容後,得到最後本研 究之測量問卷。

本研究問卷之信度部份,利用統計方法 Cronbach’s α係數進行 判別,在生理機能障礙者對就醫環境品質滿意度評價方面,Cronbach’s α係數為 0.79,具有一致性。從統計分析結果顯示,本研究問卷在信 度上並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