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資料蒐集

壹、 研究範圍與樣本說明

本研究針對「食用油事件」進行分析探討, 2013 年 10 月彰化縣衛生局首先查 獲大統長基公司所生產的特級橄欖油造假,業者以低成本的棉籽油混充高價橄欖油牟 利,並添加銅葉綠素調色,10 月 17 日,衛福部透過新聞稿公布此一消息,本研究即 選擇這天作為樣本選取時間的起始點。自從大統公司被查獲油品造假後,隨著政府查 緝動作又陸續發現更多的問題產品,直到行政院於 2013 年 11 月 21 日召開食品安全 跨部會專案小組會議,宣布市面上的食用油皆已查緝完畢,有問題的油品也已經取締 完成(李順德,2013 年 11 月 22 日,A10)。儘管食用油事件對於民眾與社會所帶來 的衝擊需要很長一段復原的時間,而本研究主要針對事件爆發的危機時期,一旦政府 完成市面上油品的稽查,相對也是保證了市面上販售油品的安全性,因此選擇 2013 年 11 月 21 日這天做為本研究探討食用油事件的結束點。故本研究新聞樣本選取的時 間,始於 2013 年 10 月 17 日,結束於 2013 年 11 月 21 日。

本研究分別從各報的紙本報紙搜集與這次食用油事件相關的新聞,文章篩選原則 包括:

(一) 先看標題有無「食用油」事件相關關鍵字,例如「大統」、「銅葉綠素」、「棉 籽油」等,再看導言有無提到關鍵字,如果兩者都沒有提到相關關鍵字,則不採 用這則新聞。

(二) 標題或導言都有提到食用油事件相關關鍵字,但報導主題不符則不予以計算。例 如促銷油品的活動或產品介紹。

(三) 新聞主題如為添加銅葉綠素的其他非食用油食品不列入樣本範圍。

(四) 只看報紙第一落的純淨新聞,其餘包括專欄、社論、讀者投書等皆不列入樣本範 疇。

符合上述篩選原則的新聞全部列入分析樣本,結果共有《中國時報》196 則、《聯

合報》211 則、《自由時報》214 則和《蘋果日報》108 則,共 729 則新聞樣本。

貳、 類目建構與分析單位界定

本研究以「一則」新聞為研究的分析單位。而類目建構主要分為四個部分,第一 部分為新聞基本資料,包括報紙類別、報導日期、版面、新聞呈現方式等,皆為單選 題;第二部分針對新聞內容的呈現,分為主要消息來源與新聞主題;第三部分是新聞 框架的分析;第四部分為食品安全的風險評估資訊。由於一則新聞中的消息來源、新 聞框架與風險評估資訊可能不只一種,故採複選方式,依照在報導中所佔比重決定優 先順序,若比重相同則以出現在前面者為第一優先順序。其中,屬於同類別的消息來 源將不再重複登錄。

一、 新聞基本資料

(一) 報導日期:依照新聞之年、月、日以阿拉伯數字登錄,以西元計入,但前兩碼不 計。例如 2012 年 10 月 15 日,登錄為:12/10/15。

(二) 報紙名稱:依照報別登錄。

(三) 報導版面:包括版序和版面名稱兩部份,由於各報的版面名稱不盡相同,因此除 了依照報紙所標示的版序登錄之外,另外還要註明版面名稱,例如《聯合報》

A3 版焦點,則登錄為 03/焦點。

(四) 新聞附照片/圖表:根據 Covello, Sandman & Slovic(1989)指出,運用圖表或圖 片等視覺材料呈現風險相關數字與統計數字,能夠將風險解釋的更加清楚。因 此,本研究將分析食用油事件新聞報導照片與圖表的使用情形與數量分佈,依照

新聞是否附照片或示意圖登錄。

(五) 新聞篇幅:僅需計算新聞內文字數,不包含新聞標題、副標題,照片和圖片名稱 及說明。以 250 字為一個間距,分為:

1. 0~250 字 2. 251~500 字 3. 501~750 字 4. 751~1000 字 5. 1001 字以上

二、 新聞內容

(一) 消息來源數目:依照報導所引用之消息來源數量登錄。

(二) 主要消息來源

本研究參考 Nucci, Cuite & Hallman(2009)探討毒菠菜回收事件的研究,將消息 來源分成食品生產者、中央政府機關、地方政府機關、學術專家、醫生、民眾等,另 外,研究者也參考 Shan, Regan, De Brún, Barnett, van der Sanden, Wall, & McConnon

(2013)針對 2008 年愛爾蘭食品受戴奧辛汙染事件的分析,再加上檢索新聞時的初 步觀察,將消息來源分為下列幾類。

1. 政府單位/人員

(1) 總統府:指總統或總統府發言人。

(2) 行政院:指行政院正副院長、行政院發言人、行政院政務委員,或其他 行政院官員。

(3) 衛福部:指衛生福利部部長與衛福部相關人員。

(4) 經濟部:指經濟部長與經濟部相關人員。

(5) 農委會:指農委會主委與農委會相關人員。

(6) 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各縣市政府單位或相關人員,包括縣/市政府、衛 生局等。

(7) 其他中央政府單位/人員 (8) 其他地方政府單位/人員

2. 司法單位/人員:指的是法官或檢察官、警方、調查局等調查食用油事件的 檢調機關或人員。

3. 政黨/政治人物

(1) 國民黨/國民黨立委:指國民黨、國民黨發言人,或隸屬國民黨的立委。

(2) 民進黨/民進黨立委:指民進黨、民進黨發言人,或隸屬民進黨的立委。

(3) 台聯黨/台聯黨立委:指台聯黨、台聯黨發言人,或隸屬台聯黨的立委。

(4) 親民黨/親民黨立委:指親民黨、親民黨發言人,或隸屬親民黨的立委。

4. 專家

(1) 專家/學者:指食品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例如衛生、毒物、營養等領 域的專家/學者,以及跨領域專家/學者,例如食品化學工程、食品製造 工程、生物產業科技等。

(2) 醫師:指的是毒物科、腎臟科、營養科等專業領域的醫生。

5. 食品業者

(1) 上游食品業者:指的是這次食用油事件中主要的涉案業者大統長基公 司、富味鄉公司的負責人、高層主管等,內部基層員工則屬於「一般民 眾」。

(2) 中游食品業者:指的是向大統公司或富味鄉公司購買產品或原料,進行 加工或直接販售的食品業者與中盤商,例如頂新集團、福懋油公司、聯 華公司等。

(3) 下游食品業者:指的是除了上述業者之外,在這次食用油事件中販售問

題油品或利用問題油品生產食品的業者,主要是指下游的零售商店、超 市、量販商店、餐廳、小吃攤販等。

(4) 一般食品業者:除了上述食品業者之外,不受到這次食用油事件影響的 一般食品業者。

6. 民間組織/團體

(1)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2) 董氏基金會

(3) 主婦聯盟

(4) 其他民間組織/團體 7. 食品消費者

(1) 受害者:指的是受到食用油事件影響的個人或業者,包括曾購買或使用 問題油品的消費者以及業者。

(2) 一般大眾:除了上述分類之外的一般大眾。

8. 其他:上述分類之外的消息來源。

(三) 新聞主題

根據 Nucci, Cuite & Hallman(2009)探討毒菠菜回收事件,該研究將主題分為「與 食品回收相關的報導」、「食品產業的議題」、「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健康或醫藥議題」、

「食品回收的經濟影響」、「食品回收的國際影響」、「導致食品回收原因的調查」。

本研究將參考上述研究的主題,提出「食品安全來源」、「食品業加工管控」、「食 品稽查與回收下架」、「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健康」、「業者責任與懲處」與

「政府責任」等七個主題。此外,根據研究者對新聞文本的初步觀察,發現許多報導 針對當前食品相關政策與法規提出建議,因此增加「法規政策修改」此一主題。而食 用油事件的爆發也引發民眾與社會上的普遍恐慌,因此還增加「民眾信任安心」主題,

觀察民眾對此一事件的反應。本研究參考上述研究的分類,加上對新聞文本的觀察,

將食用油事件新聞主題分為以下十項。

1. 食品安全來源:指的是食品來源、進口食品問題、產銷履歷、邊境管理等。

2. 食品業管控過程:指的是食品製造過程、產銷體系,以及業者產品標示不實 等問題。

3. 食品稽查與回收下架:針對市面上販售油品的稽查,以及稽查或檢驗後問題 油品的回收與下架,以及問題油品回收處理方式。

4. 食品安全:討論議題涉及安全、健康、醫療等問題,但未專門深入討論。包 括油品安全、食品安全、預防、提供消費者充分而正確的資訊,包括哪類油 品不能買或不能用。

5. 公共衛生/健康:討論問題油品和當中的化學添加物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和影 響,包括疾病的症狀、疾病的嚴重性。

6. 業者責任與懲處:指的是食品安全事件發生業者所應負擔的責任,包括問題 商品的退換貨,或針對相關業者的責備與批評,以及政府對業者的懲處和判 刑。

7. 政府責任:指的是政府在這次食品安全事件中的責任,包括認為政府食品安 全管理的不當、認證機制的失靈,執法不彰等,或是針對特定政府官員的責 備,甚至要求相關政府官員為此事件下台負責。

8. 法規政策修改:指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避免類似食安事件的發生,針對當 前的政策與法律提出討論與修改,或是提出改革的方案(例如「食安十大方 案」),例如《食品衛生管理法》的修法、食品認證機制(例如 GMP 認證 標章)的檢討與改善、油品標示的規範等。若僅提到引用法規對業者懲處,

則不屬於此類別,而屬於「業者責任與懲處」。

9. 經濟影響:指的是食品安全事件對個人、企業或全國整體所帶來的經濟衝擊。

10. 民眾信任安心:指的是民眾表達對食用油事件的反應與看法,包括對於政府 和業者處理的滿意/不滿意,或是對食品安全的信任/不信任。

11. 其他。

三、 新聞框架

本研究新聞框架類目的部份是參考 Shan, Regan, De Brún, Barnett, van der Sanden, Wall, & McConnon(2013)探討 2008 年愛爾蘭戴奧辛汙染事件,提出「科學」、「經 濟」、「政治」、「社會」等四個框架。而每一項主要框架的次類目同樣參考 Shan, Regan, De Brún, Barnett, van der Sanden, Wall, & McConnon(2013)等人的研究,將「科學」

主題分為戴奧辛汙染的途徑、戴奧辛的危害、對人體的影響、預防和警告的訊息;「政 治」主題包括政府的處理、對於政府處理的評價;「經濟」主題是指戴奧辛汙染事件 對國家整體經濟的衝擊、全球的對此事件的反應;「社會」主題則指的是民眾對事件

主題分為戴奧辛汙染的途徑、戴奧辛的危害、對人體的影響、預防和警告的訊息;「政 治」主題包括政府的處理、對於政府處理的評價;「經濟」主題是指戴奧辛汙染事件 對國家整體經濟的衝擊、全球的對此事件的反應;「社會」主題則指的是民眾對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