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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風險社會與風險溝通

壹、 風險社會與風險

隨著食品科技的發展,例如食品添加劑、營養素(例如維生素和礦物質)、農業 和動物用藥的使用,以及基因工程等新技術引進食品生產領域,儘管能夠改善食品的 供應或提高農業生產,但相對也增加食品本身所隱含的風險(周桂田,2014;WHO, 2002)。對於食品所潛藏的相關風險,可以從 Beck 的風險社會理論做進一步的探討。

社會學家 Ulrich Beck 於 1980 年代提出風險社會理論,指出工業社會的技術經濟 發展邏輯與現代性的後果不僅帶來許多人為的災難與社會不平等,更同時衍生大量難 以預測且影響深遠的未知風險。就在 Beck 提出風險社會理論同年,蘇聯發生了震驚 全球的「車諾比核電外洩事件」,這次的危機並非天災人禍所造成,而是由於人類追 求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所導致的必然結果,影響範圍超越地域和時間限制,成為一場 全球性的公共危機事件(史安斌,2014)。現代化風險即是工業進步的產物,並且會 隨著社會的持續發展白熱化(Beck, 1986/汪浩譯,2003)。

Beck 認為風險是由現今行動所啟動而尚未發生的事件,風險一方面並非存在於 真實世界,目前似乎無害;但另一方面,風險對社會的危害可能會反映在未來,因此 風險可以預測出發生於未來的危險,進而發展出防範的行動(Beck, 1986/汪浩譯,

2003,頁 23-24)。風險哲學研究者 Hansson(2002, pp. 40-41)認為風險涵蓋三個不 同層次的意涵:(一)「風險」指的是人們無法確定某種不受歡迎事物是否會發生;

(二)「風險」在某些場合中,指的是某種不受歡迎事物所發生的機率;(三)「風 險」指的是某項事物或行為其後續影響的嚴重程度。綜合以上可歸納出,風險的特徵 在於危害在未來發生的可能性和不確定性。

然而現代風險也絕非單純的技術問題,其所涉及的領域十分複雜,包括一個社會 的政經結構、生產方式、決策過程,乃至發展階段與知識水準對風險的存在型態和影 響範圍均有決定性的作用。在工業社會技術經濟發展邏輯主導之下,政治、經濟體系 往往遵循簡單現代化的思考邏輯,造成經濟理性、技術理性優先於其他價值的考量,

風險評估也因此容易受到干預,而導致風險較高的決策結果(顧忠華,2001;黃浩榮,

2003)。基本上,現代化風險是由「技術─經濟」決策所造成,正如同 Beck 所大力 抨擊的,現代風險的成因多半可歸咎於特定的行動者採取「有組織的不負責任」之態 度,而導致事態日益嚴重(Beck, 1986/汪浩譯,2003)。

關於風險的各種說法,Beck 採取一個兼具時間與社會面向的定義,指出風險是 起因於特定技術過程或其他過程的具體傷害,以及其發生的機率。這樣的定義保留了 風險的機率性成份,同時也強調現代風險是人為決策的產物,以及工業社會技術經濟 發展邏輯主導的產物,也就是社會發展之下所產生之不可逃避的副作用(Beck, 1992, p.4;轉引自黃浩榮,2003)。

現代風險難以認知的特性,再加上其所造成的後果不一定立即顯現,風險因此是 一種「開放性的社會建構」,必須透過社會成員之間的的溝通互動,某些風險才會被 民眾意識到而進一步成為公共領域的議題(顧忠華,2001)。Beck 也強調,風險須 要透過被認知而存在,媒體即是讓民眾得以認知風險的重要傳播管道(Beck, 1992;

Beck, 1992, p.4;轉引自黃浩榮,2003)。特別是對於新興的風險,由於所知有限、

風險的不確定性或科學資訊不一致時,媒體在影響民眾的風險感知上特別扮演重要角 色(Kasperson et al., 1988)。而媒體做為各方利害關係人的表達知識與論述的風險溝 通平台,除了負責傳達相關的價值和信念(周桂田,2005),同時還能夠建構和定義 風險(Cottle, 1998)。以下將針對風險溝通作進一步的文獻探討。

貳、 風險溝通

Leiss(1996)將風險溝通定義為科學家、政府官員、利益團體和民眾之間,反覆 交換有關風險的資訊。Slovic, Covello, & von Winterfeldt(1986)也明白指出,風險傳 播指的是為了健康或環境風險之故,在個人或利害團體間進行有目的的資訊交換,所 牽涉的利害團體包括個別政治機關與各級政府、某些企業及公會、工會、環保與公民 團體、專家和媒體,而交換的資訊主要包括風險的強度,風險的顯著性與意義,或是 為了要限制或規約健康與環境風險所做的決定、行動與政治措施。

從以上對於風險溝通的定義和研究來看,風險溝通主要就是圍繞著風險訊息而展 開,各方利害關係人之間,針對風險特性、影響程度、重要性,以及對風險的控制和 管理做資訊的交流。Bennett(2010)更指出,有效的風險傳播不但能夠達到利害關係 人與公民社會團體的溝通和理解,讓風險評估者、科學家或政策決定者能夠了解外界 的聲音與其關懷的價值,澄清彼此意見的分歧以達成共識,也能夠幫助民眾建立適當 的風險認知,進而採取適當的決策。

Sandman(1999)則認為風險是危害(hazard)與憤怒(outrage)的總合,具有 相當程度的情感內涵。一旦面臨風險時,民眾反而較少關注以事實和科學為依據的危 害本身,另一方面,專家也會忽略民眾以價值觀和情感為基礎的憤怒,導致雙方對於 風險認知的分歧。顧忠華(2001)也指出,風險的概念不只侷限在客觀可能發生的天 災人禍,還包括人們主觀上的心理狀態,因此即便客觀的危險實際上不存在,只要人 們認定可能受到危害,便容易產生心裡的恐慌或焦慮。因而,當社會面臨到風險時,

組織必須透過溝通讓大眾了解風險,並化解民眾緊張的情緒以避免恐慌的發生。

對此,Swain(2007)指出,透過傳遞足以幫助民眾評估風險的訊息,能夠減輕 民眾憤怒恐慌的情緒。而根據 Lion, Meertens & Bot(2002)的研究指出,多數民眾面

對未知風險會想瞭解的資訊包括,風險相關知識、風險所帶來的影響、所造成的危害 程度、對於風險的控制程度以及成效,以及在風險之下暴露多長時間會造成傷害、傷 害會持續多久、傷害是否會累積在身體內。

此外,Reynolds & Seeger(2005)進一步比較風險傳播與危機傳播的差異指出,

風險傳播的訊息主要傳遞負面影響的可能性,以及告知民眾應如何避免,強調技術層 面的理解以及文化因素;危機傳播所傳遞的訊息則是有關特定事件或情境的描述,事 件的規模、持續時間、控制和解決,以及事件歸因和影響。史安斌(2014)則認為,

風險傳播與危機傳播實際上是密不可分,貫穿於危機的各個階段。Seeger, Sellnow &

Ulmer(2001;轉引自吳宜臻,2005)也指出,風險傳播的範圍涵蓋危機的三個階段,

包括危機前、危機時期、危機後。根據危機的不同階段,必須以不同的溝通策略做回 應才能達到有效的處理。危機發生前必須要提供風險的相關知識,一旦危機發生則要 即時告知相關資訊以迴避風險,危機發生後則必須針對新的風險形成認知。美國管理 學者 Stephen Fink 提出危機傳播階段理論,同樣在強調危機於不同階段有不同特徵,

因此傳播者必須根據這些特徵選擇相應的傳播方式,如此才能達到傳播效果的最大化

(史安斌,2014)。

綜合上述討論,風險溝通的重點在於:(一)風險溝通涉及風險事件的多重面向,

包括風險規模、風險程度、政府決策、相關法規政策等不同面向;(二)可評估風險 的資訊能夠化解民眾憤怒恐慌的情緒;(三)風險資訊必須根據溝通的不同階段而有 所差異,才能達到較佳的傳播效果(Leiss, 1996; Reynolds & Seeger, 2005;Seeger, Sellnow & Ulmer, 2001;轉引自吳宜臻,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