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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女性地位與權力支配

第一節 身體商品化

女性主義論者伊瑞葛來(Irigaray,1932-今)認為,女性除了「物質的形 式」,尚具備「價值的形式」,使她徹底成為一項可供買賣的商品:

首先女人必須具備一個「物質的形式」,具有生育兒女與家務勞動的使用價 值。其次女人必須具備一個「價值的形式」,而由勞動力到價值的轉換,則必 須在交易之中發生,在與其他交易商品的品評高下之中發生。11

女性被父權體制剝奪,以各種形式、各種價格不斷被出賣,除了實質的金錢,

還有身份、物質、權力、地位,交易女性的行為至今仍不斷上演,婚姻制度中的 買賣本質,受惠者是父系社會中的家長,女性只能淪為被宰制的受害者,父權社 會以階級、性別的雙重邊緣化來壓迫女性,女性因為經濟能力的匱乏只能聽其安 排,不論是為人妻或娼妓,都在父權壓制、未擁有獨立經濟權之下,以某種形式 某種價格出賣自己,女性地位的低落可見一斑。在父權資本主義社會中,男性掌 握了經濟主宰權,女性必須依附男性才能生存,在利益掛帥的社會中,女性被物 化成在市場上可供男人挑選的商品。而扶桑,正是一個不停被轉賣的商品。

《扶桑》描寫中國早期移民裡的妓女故事,扶桑──一個從中國被拐騙到金 山賣淫的女子,一次次淪為供人買賣的資產。在某次拍賣場上,她如同商品般在 掌心被標上了「一千」的價格起標。她的身體在此時被一個個買家仔細檢查:拎

11 張小虹,〈戀愛張愛玲──性、商品與殖民迷魅〉,《慾望新地圖:性別‧同志學》(台北:聯合 文學,1996 年),頁 27。

著抓散的髮髻打了個轉,用來證明頭髮是真的;掰開嘴唇給人看兩排毫不殘缺的 牙;拍拍兩腮往扶桑張大的嘴邊聞聞氣味;或是展示扶桑不到三寸的二寸八金 蓮。嚴歌苓大力渲染買賣過程中的殘酷細節及喊價的寫實場景,女人已不再是女 人,而是與牛羊豬雞無異的動物。拐賣少女的人口販子,叫女孩們個個雙手抓住 稱鈎,蜷起腿,便這麼將赤身裸體的女孩們懸吊在磅秤上稱斤論兩交易:

兩個漢子肩起扁擔,女仔就成了懸在稱鉤上的一塊肉。「才五十斤!才六十 斤!丟老母,輕得連雞也不如,是根雞毛撢子!」12

女體已等同於市場上的肉品,亦有每日價格波動,清清楚楚被標示在價單 上,而價單還是現貨交易所統一印的,公布每一天的現貨行情:

四月十六日----大米,二元一袋 ----鮮蝦,十分一磅

----鹹魚,八分一磅 ----……

----女仔,六元一磅13

生動呈現人肉市場上吆喝的場景,全無遮掩,甚至沒有犯法之虞。販賣雞鴨魚肉 不犯法,而女體又何異於雞鴨魚肉呢?

不止人口販子販賣妓女,妓女也須販賣自己,她們要對著窗外的男人頻送秋 波,喊出各種肉體叫賣聲:

中國妞兒好啦,先生裡頭看啦,您父親他剛剛出去啦!

12 嚴歌苓,《扶桑》(台北:聯經,1996 年),頁 48、49。

13 嚴歌苓,《扶桑》(台北:聯經,1996 年),頁 50。

一毛錢看一看、兩毛錢摸一摸、三毛錢做一做啦……。

才剛到碼頭的中國妞,好人家的女兒,三毛錢啦!14

獃愚的扶桑卻從來不叫,即使前輩告誡「你賣不出去,晚飯是沒有的。再賣不出 去,你就給剝光衣服,讓蘸了水的皮鞭抽。」15扶桑還是只會慢吞吞的笑,如此 沈默、如此心甘情願的笑。扶桑不叫賣,並非一種消極、不合作的手法,她只是 安於接受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幸與不幸。從淳樸的茶山女孩到廣東的童養媳再到金 山的妓女,扶桑知道自己一再被轉賣,在被拐騙的女子裡頭,她是唯一不鬧絕食 抗議來捍衛自己的清白,而是選擇了「生存」。男性客體化女性,女性對被商品 化的自身是覺知的,卻因她們缺乏強力的反抗權,僅能和現實妥協。

妥協的不止妓女扶桑,還有被拐騙到陌生山窩中,莫名其妙成了別人妻子的 潘巧巧。從小生長在窮僻鄉下黃桷坪的巧巧,一心只想離開黃桷坪到天堂般的深 圳,成為流水線上的女工。自稱鎮上李表舅的遠房表妹曾孃說替巧巧安排了深圳 的工作,巧巧以為終於實現自己天大地大的夢想,卻不知是被人口販子聯手賣給 養路工郭大宏,他花了一萬塊,輾轉到了巧巧媽手上只剩一千。和今日婚姻仲介 相比,相同的是女人是有價可談的物品,不同的是在民智未開的地區甚至連「仲 介」的身份都可隱瞞,而女人只能選擇接受,過了幾個月安穩生活,想到這一切,

即使覺悟到「自己這樣的大概算批發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就完成了買賣。那些 叫『雞』的是零售,幾小時一份兒的分割開來,再一份兒一份兒賣出去。」16也 沒什麼好憤怒了,說不定自己是幸運的,「有個正規的妻子名分是值得慶幸的。」

17中國人阿Q式的精神勝利法讓巧巧成功的自我安慰,繼續待在比僻遠黃桷枰更 僻遠的山窩中。

嚴歌苓藉巧巧之口道出,所有的女人,不論是為人妻或娼妓,都在父權壓制、

14 嚴歌苓,《扶桑》(台北:聯經,1996 年),頁 4。

15 嚴歌苓,《扶桑》(台北:聯經,1996 年),頁 4。

16 嚴歌苓,〈誰家有女初養成〉,《誰家有女初養成》(台北:三民,2001 年),頁 76。

17 嚴歌苓,〈誰家有女初養成〉,《誰家有女初養成》(台北:三民,2001 年),頁 76。

未擁有獨立的經濟權之下,以某種形式某種價格出賣自己,被當作可供交換金錢 的貨物及發洩性慾的對象,是遭受支配者不斷剝削的待宰制者。如此悲慘處境甚 至連親生父母都未曾加以憐惜:

黃桷坪走出去的女孩,如果沒有匯款單來,她們的父母就像從來沒有過她們 一樣。就像懷胎懷得有鼻子有眼了,硬給鎮計劃生育主任押解去打掉的那些 娃兒們一樣,落一場空。那些父母想得很開:這些沒款匯回來的女娃兒就算 多懷了十六、七年,十七、八年的一空場。黃桷坪的人從不為那些乾乾淨淨 消失掉的女孩們擔心。18

低微卑賤的女子只能任人輕視、踐踏,剝削其本應享有的璀璨青春,淪為經 濟性工具,全然喪失生而為人的尊嚴。

嚴歌苓另在多篇移民小說中探討買賣式婚姻及此種婚姻中的夫妻關係,如:

〈少女小漁〉的小漁和義大利裔老頭、〈紅羅裙〉的海雲和周先生、〈約會〉的五 娟和丈夫。來自落後地區的年輕女人,嫁給先進地區的富裕老男人,雙方各有所 需,不是為愛而結合,自然會有〈紅羅裙〉中看來可笑卻真實的情節:

海雲從洗臉間穿著嚴嚴實實的睡衣出來,卻見她七十二歲的丈夫渾身赤裸。

「快!快!快脫!……」他喘著說,意思是這一記來得不易,弄不好就錯過 了。海雲慌了,大把大把扯脫衣褲。他卻仍催:「快些!快些!……」他似乎 竭力維護著他那珍奇的一次雄性證明。19

海雲為了讓兒子健將能夠出國,嫁給了年屆古希歲的老先生,雙方年紀差異懸 殊,雖然海雲是出於自願,但這樁婚姻的交易本質和買賣並無兩樣,所以當年邁

18 嚴歌苓,〈誰家有女初養成〉,《誰家有女初養成》(台北:三民,2001 年),頁 37。

19 嚴歌苓,〈紅羅裙〉,《海那邊》(台北:九歌,1995 年),頁 28。

丈夫好不容易展現雄風時,妻子就得把握時機,完成自己為錢賣身的工具性任 務。在買賣式婚姻中,不論動機為何(身份或金錢)、被迫或自願,女人成為交 易性物品,這對女人的尊嚴與主體性,無疑是斲傷與踐踏,是以嚴歌苓曾如此喟 嘆:

這麼多的女人暗暗為自己定了價格:車子、房產,多少萬的年收入。好了,

成交。這種出賣的概念被成功偷換了,變成婚嫁。這些女人每個晚上出賣給 一個男人,她們的肉體像貨物一樣聾啞,無動於衷。這份出賣為她換來無憂 無慮的三餐、幾櫃子衣服和首飾。不止這一種出賣,有人賣自己給權勢,有 人賣給名望。有人可以賣自己給一個城市戶口或美國綠卡。有多少女人不在 出賣?20

移民女性處於性別、種族、身份三重弱勢地位,再加上中國女人慣於依附的 個性,一旦身處異地、父母雙亡,便相當容易依從有血緣關係的家族長輩,在〈簪 花女與賣酒郎〉中,嚴歌苓即揭露了親族長輩道貌岸然的醜惡嘴臉:

姨媽在賣掉她之前叫她在這裏等著。不是真賣,等於是賣。

洗牙的時候,她跟他談出售齊頌的時間。是牙醫的哥要齊頌,姨媽得一萬塊 做媒錢。所以姨媽不是真要賣齊頌的。21

再次強調不是「真賣」,實有種欲蓋彌彰之謬。初到美國的齊頌,只聽得懂 幾個英文單字,更別提使用英文與人交談,當她在小酒館邂逅一個墨西哥小夥子 時,姨媽正仰在牙醫椅子上和人講價,穿越語言障礙的純潔愛情和普世皆準的庸 俗金錢,呈現巧妙的對比。家長式的強權在此展露無遺,且認為「這事對得住齊

20 嚴歌苓,《扶桑》(台北:聯經,1996 年),頁 227。

21 嚴歌苓,〈簪花女與賣酒郎〉,《海那邊》(台北:九歌,1995 年),頁 29、32。

頌死了的父母,也對得住她自己。」22將行為合理化,不正是強權體制壓迫弱勢 的開脫之辭?不懂英文的齊頌,無法直接和賣酒郎卡羅斯溝通,只能透過姨媽居 中翻譯,在此,女性的聲音完全被消音,成了失聲的象徵,姨媽對齊頌的控制,

正展現霸權制度對女性的宰制。關於婚姻制度中的買賣本質,魯冰(Gayle Rubin,

1949-今)認為:

女人在男性之間的買賣交易中是受害者,由父親手中轉賣給丈夫,受惠者卻 是兩個男人彼此社經地位的互抬,以鞏固父系之名與陽性價值。23

以男人為主宰的社會,女人是次等公民,是男人財產的一部份,可以交換、

贈與、出售。男人將外在的壓力(金錢或權勢)轉嫁到女人身上,讓女性成為壓 力發洩的出口,用以換取利益、維護自身安全。因此,女人除了可出售販賣,也 可以被當作政治上酬庸、和親的工具。嚴歌苓在〈蹉跎姻緣〉中即大大諷刺了此

贈與、出售。男人將外在的壓力(金錢或權勢)轉嫁到女人身上,讓女性成為壓 力發洩的出口,用以換取利益、維護自身安全。因此,女人除了可出售販賣,也 可以被當作政治上酬庸、和親的工具。嚴歌苓在〈蹉跎姻緣〉中即大大諷刺了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