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學習應用題的困境與對策
本節主要分三個部分,首先將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加以定義,以釐清 輕度智能障礙學生的學習程度;其次,探究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在學習數學 應用題上的特質與困境;最後,對於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學習數學應用題上 的限制,探討教師可採取的的相關解題教學策略。
一、輕度智能障礙學生的定義
在我國教育部(2007)智能障礙學生輔導手冊中指出:輕度智能障礙 大約占所有智能障礙人口的87%。根據教育部(2009)出版的特殊教育統 計年報可以發現,在國民小學階段,智能障礙者的人數佔所有障礙類別比 例第一位,約32%。由以上得知,國小階段的輕度智能障礙學生為國小階 段特殊教育的主要服務對象,為了要提供其適性的教學,了解學生障礙類 別的定義和能力程度是首要工作。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三條第三項及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身心障礙 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其智能障礙的定義是指「個人之智能發展較 同年齡者明顯遲緩,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表現上有嚴重困難者」,其 鑑定標準如下(教育部,2002):
1.心智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結果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
2.學生在自我照顧、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學科學習等表現上較同 年齡者有顯著困難情形。
更進一步來說,智能障礙仍然可以細分為四個等級。依據民國九十七 年行政院衛生署修正公告之「身心障礙等級」中對智能障礙所下之定義「成 長過程中,心智的發展停滯或不完全發展,導致認知、能力和社會適應有 關之智能技巧的障礙稱為智能障礙」,並且還可以分成以下四個等級:
1. 極重度:
極重度智能障礙係指智商未達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五個 標準差,或成年後心理年齡未滿三歲,無自我照顧能力,亦無自 謀生活能力,須賴人長期養護的極重度智能不足者。智商鑑定若 採用魏氏兒童智力測驗時,智商範圍極重度為 24 以下。智商鑑定 若採用比西智力量表時,智力範圍極重度為 19 以下。
2. 重度:
重度智能障礙係指智商界於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四個標 準差至五個標準差(含)之間,或成年後心理年齡在三歲以上至 未滿六歲之間,無法獨立自我照顧,亦無自謀生活能力,須賴人 長期養護的重度智能不足者。智商鑑定若採用魏氏兒童智力測驗 時,智商範圍重度為 25 至 39。智商鑑定若採用比西智力量表時,
智力範圍重度為 20 至 35。
3. 中度:
中度智能障礙係指智商界於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三個標 準差至四個標準差(含)之間,或成年後心理年齡介於六歲以至 未滿九歲之間,於他人監護指導下僅可部份自理簡單生活,於他 人庇護下可從事非技術性的工作,但無獨立自謀生活能力的中度 智能不足者。智商鑑定若採用魏氏兒童智力測驗時,智商範圍中
度為 40 至 54。智商鑑定若採用比西智力量表時,智力範圍中度為 36 至 51。
4. 輕度:
輕度智能障礙係指智商界於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二個標 準差至三個標準差(含)之間,或成年後心理年齡介於九歲至未 滿十二歲之間,在特殊教育下可部份獨立自理生活,及從事半技 術性或簡單技術性工作的輕度智能不足者。智商鑑定若採用魏氏 兒童智力測驗時,智商範圍輕度為 55 至 69。智商鑑定若採用比西 智力量表時,智力範圍輕度為 52 至 67。
本研究對象為國小輕度智能障礙學童,而從上述法規的定義中,可發 現輕度智障兒童在智力測驗的得分判定範圍大至介於50至70之間,而他們 在特殊教育教導下是可以達成預定的目標,其可教育性很高。再者,從特 殊教育提倡發掘每一位特殊學生優勢的觀點來看,教師應協助輕度智能障 礙學生運用其最強的、發展最好的優勢能力,來改善學習與適應行為等困 難,如此不但可增加輕度智能障礙學生的自尊心,也能增強他們對學習的 興趣。因此,教導其學習數學應用題作為未來獨立生活的基礎,確實有其 可行及必要性。
二、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在數學應用題的學習困境
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受限於智力,及本身的身心發展比一般學生來的遲 緩,造成如注意力缺陷、認知發展遲緩、短期記憶力不足、學習興致低落、
後設認知缺陷、外控依賴表現和遷移類化困難等問題存在,也因此在數學 應用題的學習上往往會遇到許多的阻礙。一旦到了學校,輕度智能障礙學 生往往變成消極的學習者,時常心不在焉的學習數學,絕大部分都失去對 數學應用題的興趣,他們時常覺得無助,不論在理智上或情感上皆感到困 惑,因為不管他們做什麼,其結果都是失敗的(Reyes,1984)。
為解決上述問題,在教學前首先需要了解學生在數學學習困難時,所 存在數學學習行為特徵及其中問題所在,以便進一步設計補救教學(Bryant, Bryant, & Hummill, 2000 ; Geary, Hamson, & Hoard, 2000)。以下茲針對輕 度智能障礙學生在數學應用題學習的特徵和困境加以分析探討:
(一) 注意力缺陷:
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容易受外在因素干擾而分心,或經常過 度注意不相干的刺激,對有意義的刺激反而不能專注,並且不 能同時注意各層次的事物(林美和,1992);此外,林怡君(2000) 也認為智能障礙學生對於刺激的特徵,有選擇跟注意的困難,
因此需要較長時間去辨認相關的刺激,以從事正確的反應。
(二) 認知發展遲緩:
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因為智力限制的生理因素,認知發展較同儕 學生遲緩,因此在概念的理解及類化上常不理想,辨認學習能力 弱,對組織學習材料有顯著困難,以致於影響到回憶以往所學習 的材料,且無法有效統整外在的刺激訊息(洪榮照,2005),甚 至,在常識知識的學習也常因上述原因而明顯落後。例如:「情
緒」、「藝術品」等抽象名詞,「投降」、「政府」等象徵性名 詞,智能障礙學生都較難以理解(陳麗如,2007)。
更重要的是,認知發展遲緩使輕度智能障礙學生的數學概念難 以適當建立,往往使得他們的數學學習產生困難。而且,輕度智 能障礙學生因為符號認知缺陷,不了解數學符號的意義而影響數 學應用題解題,歸納而言,如果學生缺少應該有的先備技能,則 難以有好的學習效益(Hendricson & Kleffner, 2002)。
(三) 短期記憶力不足:
輕度智能障礙學生的記憶力差,尤其在短期記憶(short term memory)上有明顯缺陷,在瞬間將訊息儲存的能力較一般學生 少,對教導的事情需反覆練習及提醒,因此過度學習(over learning) 對 輕 度 智 能 障 礙 學 生 來 說 非 常 的 重 要 ( 郭 為 藩 , 2002),另外,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即刻喚起及組織保留的能力 也弱,所以常常記不住他人叮嚀交代的事,對於多個步驟的指 令也難以記得。而洪榮照(2005)也指出智能障礙學生由於短期 記憶的缺陷,使其無法對訊息作有效的編碼、儲存與提取,造 成其無法有效的組織題意,理解文字敘述的內容。
(四) 學習興致低落:
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學習動機較為低落,尤其在認知課程的 學習,其動機低落現象更為明顯。因智能障礙者注意力易於分 散、辨認學習困難、短期記憶拙劣又缺乏隨機應變能力,而使 得學習能力較為低弱(陳守仁,1993)。上述原因使智能障礙 者累積眾多的應用題解題失敗經驗,容易使他們在學習上缺乏 信心,也就不願意主動學習或積極解決應用題。
然而,這並不代表輕度智能障礙學生無法進行學習,國外 學者Parmar與Cawley(1995)的研究就指出,對於輕度障礙學
生,包括學習障礙、智能障礙與情緒困擾,只要提供學習的機 會,他們也可以發展出主動且豐富的學習興致。
(五) 後設認知缺陷:
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往往欠缺後設認知的能力,而所謂的後 設認知是指一個人如何去計畫解決問題,如何去監控解題策略 的執行,以及對策略結果的評估(張春興,1995),由於智能障 礙者無法有效掌握學習策略,因此在應用題解題認知歷程中,
對訊息的偵測、選擇及執行策略的能力弱,無法有效監控在解 題歷程中所產生的問題(許又勻,2004)。
Barkley 也強調在數學方面有學習困難的學生,在學習時 常會產生下列問題:1.無法決定什麼問題需要解決;2.無法過 濾不相關字句以掌握重點;3.無法整合題目中的各項資訊及進 一步決定解題方式;4.無法監控自己的解題歷程;5.無法覺察 外在的回饋或產生自我校正行為(引自孟瑛如、周育廉、袁媛、
吳東光,2001),因而造成輕度智能障礙學生無法有效運用解 題策略去解題。
不過在 Brown 和 Flavell 的研究中卻也發現,輕度智能障 礙者在認知的執行、監控以及記憶策略的選擇與運用等方面,
的確有明顯的缺陷,但也有不少研究指出,若予以適當的訓練,
他們仍可以學習運用這些策略(引自鐘樹椽、沈添鉦、王曉璿,
2000)。
(六) 外控依賴表現:
智能障礙學生由於學習能力及經驗的影響,自信心較為不 足,甚至常有失敗的預期,因而在面臨學習情境時會想逃脫或 仰求外援(郭為藩,2002)。智能障礙學生在學習表現上常見 外控依賴的傾向,意即在學習過程中常常需要他人的增強,例
如點頭、暗示、鼓勵等,他們才能持續學習的動力或表現的信 心(陳麗如,2007)。
(七) 遷移類化困難
智能障礙學生在應用已有知識或技能到新情境的能力上有 缺陷,尤其是無法使用舊有經驗來形成規則以解決日後相類似
智能障礙學生在應用已有知識或技能到新情境的能力上有 缺陷,尤其是無法使用舊有經驗來形成規則以解決日後相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