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嚴統治時代的臺灣,曾經有這樣的人間關係描繪:人和人被臨時條款的禁 制命令規定,手牽著手,像是團結一致。但是,緊急狀況出現時,人和人即鬆手,
相互分離。相對於自由國家,平常看起來,人和人之間是各自獨立的,但遇有緊 急狀況,他們會手牽手,團結一致。美國,被認為是這樣的國家,許多民主國家,
被認為是這樣的國家(李敏勇,2003)。
對於「公共性」極有見地的一位已故猶太裔政治思想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1906-1975),經歷了戰前德國與戰後美國的生涯,她在觀察美國時,提 到了從「共和主義」和「自由主義」的雙重認識論,隱約地觸及了美國既保守又 進步的性格,其實也是美國的現實。平時,是自由主義式的社會;非常時期,則 是共和主義式的國家。自由主義式的社會概念和共和主義式的國家概念。這一體 的兩面,所顯示的,就是平時和非常時期的因應形式。走過長期被戒嚴統治的臺 灣,人們還無法建構出正常國家和社會在平時和非常時期的因應形式。戒嚴時期 的社會秩序是假的,那是一種藉由政治懲罰而產生的一種社會效應。表面上看來,
人民沈默守分,卻無法因應非常時期的事況。也就是說,臺灣民眾常常在緊要關 頭常常不見團結一致的情況,即使是在運動的國際競賽中,經常也被導向為愛國 的行為跟情操,無法以欣賞的角度來看待,或是被視為是冷門的運動棄之如敝屣,
無法正常看待每一項運動的背後所刻劃的意義與文化。
顧忠華(2005:154)指出,公共性包括:倡議性、非私有性、知名度、公信力、
透明度、公益性等六大概念。其中,倡議性的子概念有:新觀念、社會改革、公 民意識、社會運動、政治參與;非私有性的子概念有:家族關係、政黨關係、營 利行為、財源;知名度的子概念有:大型活動、民眾參與、媒體知名度、公關工 作;公信力的子概念有:監督功能、落實宗旨程度、合法性、社會信賴;透明度 的子概念有:資訊公開、財務收支公開、決策運作透明化、領導方式民主化;公 益性的子概念有:服務弱勢團體、心靈改革、生活品質改善、社會網絡凝聚、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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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功能。
本研究依循上述公共性的概念類別藉以檢視地方性運動組織運作過程中所 展現有關公共性的組織性格與作為,是否符應與達到公共領域的概念範疇及實踐 行動,並且加以討論之。
一、倡議運動意識與運動新觀念
倡議性的子概念包括:新觀念、社會改革、公民意識、社會運動、政治參 與等五項,分述如下。
(一)新觀念
經過訪談對於所謂的新觀念提供,地方體育會與地方單項協會都明確表 示大概集中的範圍是在所謂的體育運動新政策宣導、運動健康概念,但是有也 針對運動競技方面所謂的國際新規則進行推廣與傳播。
大概就是一些政府要我們宣導的事情或是有新推出一些新的政策,像是近幾年的打造運動 島的部分,政府就很積極推動這一項計畫。(C-3)
可能比較新的觀念是有關運動身體健康的層面吧!...畢竟,身體健康大家現在都很注意,因 此這方面的推廣會更著重。(C-6)
像我們辦理裁判教練講習會,就會講一些新觀念,…像是國際上技術與規則的變化,給學 員明確知道現在的趨勢。(C-10)
新觀念的議題對於受訪者來說,基本上都有難以說明清楚的狀況,可能是 受限於運動場域或是運動項目的範疇較為有先入為主的既定想法,所以容易造 成受訪者暫時無法跳脫傳統體育運動思考的框架,因此少了許多如何連結生活 的線索,除了身體健康之外,像是運動習慣完全沒有被提到。
(二)社會改革
經過訪談對於所謂的關心社會改革與公共政策的問題,地方體育會與地方 單項委員會/協會表示應該做不到甚至應該是太大關聯性,而且這應該是屬於政 府機關的範疇與工作,組織的活動都是著重在運動競賽活動的辦理與運動的推 廣教育,社會改革或是關心公共政策對於地方運動組織而言,這個概念有點被 視為太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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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改革…公共議題…公共政策…這問題有一點大,好像也跟運動比較沒有關係,你想要 知道什麼?...通常來說,運動比較不會跟這些扯上關係才對!而且比較像是政府要去做的事。(C-1)
我們都是在作比賽的辦理,不會去跟社會改革這種…怎麼說,有什麼之間的產生關係,我 們會務都很單純都很簡單,辦辦比賽、辦辦講習或是辦些運動教室與營隊,教大家怎麼運動…,
應該和你說的社會改革不會有什麼關係才對。(C-6)
社會改革的議題對於受訪者來說,多產生困惑或排斥的情形,此議題與上 述新觀念的推動相似,原則上都受限於運動場域或是運動項目的範疇較為有先 入為主的既定想法,一問到此議題,多數直接回答:「沒有。」由此可見,地方 體育會或單項委員會/協會沒有這方面的社會概念,也從未在組織發展中接觸或 涉獵此方面的議題。
(三)公民意識
經過訪談對於公民意識的問題,多數地方體育會與地方單項委員會/協會表 示沒有特別強調,大概都是開會時遵守會議規範,或是在運動教學的時候,請 學員遵守規則等等。
不會去強調什麼公民意識…,就大家來開會討論一下要做的事情,分配一下工作,基本上 都是照會議走,討論時也很少發生衝突,如果有意見不一的時候就投票或請主席裁示怎麼做,
這可能比較不會特別去強調。(C-4)
會議會正常開,但是公民意識怎麼講…應該不是我們會去提到的事情。(C-7)
…頂多是在辦活動教學員要遵守規則吧!這個比較像是在提倡公民意識。(C-9)
公民意識的議題對於受訪者來說,也是多產生困惑的情形,可能此一議題 仍然過於抽象思考,在身體活動為主的組織目標下所產生的議題排他性,所以 很難在短時間與受訪者多進行溝通與解釋。公民意識的生成,的確無法在短時 間發現或是談出所以然來,也只能表示公民意識在臺灣運動場域的缺乏與不 足。
(四)社會運動
經過訪談對於所謂的社會運動,再問過數位地方體育會與地方單項委員會/
協會相關人,表示不可能或是沒有之後,本議題就無再向後續受訪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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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治參與
經過訪談對於所謂的政治參與問題,地方體育會與地方單項委員會/協會表 示,沒有這樣的傾向,如同上述社會運動之議題,本議題就無再向後續受訪者 提問。
整體來說,倡議性的面向,並不受到地方體育會與地方單項委員會/協會的 重視或是瞭解,可見需要在此公共性的面向上多作加強,提升社會認知以及相 關議題的深化。
二、營造開放、自由、平等、公共的氛圍
非私有性的子概念包括:家族關係、政黨關係、營利行為、財源等四項,
分述如下。
(一)家族關係
經過訪談家族關係的問題,地方體育會與地方單項委員會/協會皆一致表示 沒有這樣的問題。
家族成員掌控?不會啦!現在都用選舉的,不可能出現家族世代交替。(C-4)
家族關係的議題對於受訪者來說,都不成問題,也都立即性回答,表示在 地方體育會與地方單項委員會/協會的運作上,家族成員的禪襲並未存在。
(二)政黨關係
經過訪談政黨關係的問題,地方體育會與地方單項委員會/協會皆一致表示 不會有和哪一個政黨有特別關係,甚至會務組織中還是會有不同政黨的人士。
彼此之間還是相處得宜,並不會產生衝突或問題。
我們沒有和特定政黨有特定關係,也不會和特定的政黨的政治人物有什麼關係。現在都是 選舉會輪替,大家會願意出來協助也都是彼此對運動的熱愛,和想要做一點貢獻,所以是難免 有一些議員或企業家會在組織中,也還好是因為有這些熱心的政商人士,在經費的來源才不會 太過短缺,如果經費爭取不到,他們還是會想辦法去找人贊助或自掏腰包提供短缺的經費。(C-7)
政黨關係的議題對於受訪者來說,亦都不成問題,表示在地方體育會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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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單項委員會/協會的運作上,政黨關係的把持或是壟斷現象並未存在。
(三)營利行為
經過訪談對於營利行為的問題,地方體育會與地方單項委員會/協會表示組 織的活動推廣都不是為了賺錢,政府補助的經費一定不夠,甚至常常還倒貼經 費,另外還要請人贊助或是理事長親自出錢。
怎麼可能賺錢…,都是賠錢居多,就算活動辦理下來有多餘的錢,也都留到下次活動辦理 時作為經費來源。(C-1)
營利…有時候是會有收取報名費。譬如辦教練講習會,或是運動營隊時,這些經費在活動 辦理完其時也用的差不多,通常不太會有盈餘,就算有也是下回其他活動拿出來用。(C-3) 沒有營利行為。畢竟活動常常都會是免費提供,也有向政府申請補助,就用這些經費來 運。如果不夠就請理事長想辦法,...要不然就是他自己自掏腰包(C-8)
營利行為的議題對於受訪者來說,多表示在活動辦理上不會有過多的營利 行為,由於地方體育會與地方單項委員會/協會係屬非營利組織,況且對於所謂 推廣活動有時已經很艱難,若再收取相關收費,恐怕更無參與者。但是,一個 組織要長遠發展,適時的營利行為產生未來的經費,也是一件可以期待的事。
營利行為的議題對於受訪者來說,多表示在活動辦理上不會有過多的營利 行為,由於地方體育會與地方單項委員會/協會係屬非營利組織,況且對於所謂 推廣活動有時已經很艱難,若再收取相關收費,恐怕更無參與者。但是,一個 組織要長遠發展,適時的營利行為產生未來的經費,也是一件可以期待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