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貳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運動參與時間概念
本節內容在探討運動參與行為定義、運動參與時間測量方法、運 動參與時間相關研究。
一、運動參與行為定義
藉由運動的參與可以提升體適能,良好的體適能對於心理、生 理及社會三個層面的健康皆有助益(李蘭,1993)。可見運動參與行 為對人生健康的重要性。
高俊雄(1995)認為運動參與行為是人類在工作之餘,自由選 擇參與某些運動活動,從中體驗到愉快與樂趣,更進一步得到自我 實現。陳鴻雁(2000)提出運動參與行為是個體因興趣、健康、娛 樂、服務、交際以及打發時間等等非因工作或其他因素所需,從事 以身體動作練習或操作為主要型態的活動。洪朱璋(2003)定義運 動參與行為乃是促進、改善或維持體適能為目的,而去從事有計畫、
有組織且具重複性質的體能運動活動。李孟學(2004)把運動參與 行為定義為對於非競賽情境下,身體活動方式付諸實行的作為,以 健康為目的,而增進身體體適能的任一功能。
具體而言運動參與行為重點在個體自主決定參與的規律性體能 活動,非是比賽或工作等外在因素所干涉影響的。藉由活動參與,
達成或滿足生理(體適能、健康)、心理(自我實現、娛樂興趣)及 社會(交際)三方面的需求。因此把運動參與行為歸納為個體自主 決定參與的規律性體能活動,藉此活動的參與而達成或滿足生理、
心理及社會三方面的需求。
二、運動參與時間測量方法
研究證實運動對於身心健康有很大的裨益,因此在研究運動參 與行為中,找出一種可信又具有標準的評估方式是非常重要的(洪 朱璋,2003)。藉由本節探討以配合本研究目的、對象、經費、可實 施性等因素,找出最適切的測量方式。
良好的運動參與行為測量方式應具有以下條件:信度、効度及實 用性,單一方式皆不能完全概括所有的必須條件(洪朱璋,2003)。
研究樣本數過大時,為考慮其施測便利,測量方式常使用調查法,
多以問卷形式實施(Saris, 1998)。Baranowski(1988)也指出問卷 調查法適用於大樣本數的研究,優點是符合於實用性及非活動性。
國內研究多以問卷調查法進行,針對受試者運動參與行為的種類、
強度、頻率及次數施作回溯性的自我報告(吳奕賢,2002;李俞麟,
2003;張正發,1999;許泰彰,2001;歐陽金樹,1998;鄭賀珍,
2006)。
整理以上各類運動參與行為測量法有其優缺點,針對當下的研 究目的、對象、經費、可實施性,選擇信、效度較高的方式施測。
本研究針對運動參與行為的頻率及次數施測,亦既是運動參與時間 調查,選擇問卷調查法讓受試者自行填答問卷,以進行運動參與時 間的研究。
三、舞蹈運動參與時間相關研究
曾嘉珍(2006)研究臺北市運動舞蹈消費者參與時間,發現上 課時間以晚上(十八點至二十二點)佔51.63﹪最多,上課天數以二 至三天佔 44.23﹪最多,不同上課時間對於參與動機、滿意度有差 異,不同上課天數對於參與動機、滿意度沒有差異,參與動機、滿 意度之間關係成正相關。林岑怡(2004)研究桃園以北有氧舞蹈參 與者發現受試者背景變項性別因素對於參與時間有差異,年齡因素 則無差異。張介(2002)研究臺灣區高中舞蹈班學生對專業課程之 學習滿意度,指出不同習舞小時數對學習滿意度的課程規劃、教學 能力、教室環境及人際關係等全部構面產生差異。簡美姿(2002)
研究我國公立國中舞蹈資賦優異班時,參與時間除每週習舞時間因 素外,還包括過去一學期參觀表演次數、過去一學期參與表演次數、
過去一學期觀賞藝文演出次數等因素。學舞年資及初習舞歲數也被 納入參與時間的研究因素(楊智強,2002;陳學綿,2001),並發現 初習舞歲數是六歲,學舞年資是三到四年半之間。
參與時間因素設計包含以每週、每日及每學期之類參與活動的 次數頻率;習舞年資、習舞時間之類參與活動的長短時間差距;上 課時段、初習舞歲數之類參與活動的區隔先後順序等三種方式。參 與時間往往因受試者背景變項不同而產生差異;不同參與時間也常 對研究中的依變樣(滿意度、動機、幸福感及再購意願等等因素)
造成差異,多數研究顯示參與時間愈長,其依變樣得分也較高。
綜合上述考慮其便利性及樣本數較大,國內多以問卷調查法進 行受試者回溯性自我報告。國內多利用參與時間為設計參與行為問 卷的主要因素,至於運動特點、強度因素為輔,故本研究以參與時 間為設計問卷因素,作為參與行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