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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動機理論概念

第貳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參與動機理論概念

本節內容旨在探討動機意義、參與動機理論模式、運動參與動機 決定因素。

一、動機意義

二十世紀初,美國人 Thorndike 從「貓與迷籠」實驗中,發現 學習乃是刺激與反應之間連結的建立(Deci, 2000)。藉由此實驗,

於是便建立了「動機」的概念(江南發,1996)。

動機是指引起個體活動,維持已引起的活動,並導使該種活動 朝某一目標進行的一種內在歷程(張春興,1991)。動機是驅使個人 在不同情境,表現行動或不表現行動的因素及過程(黃金柱,1990)。 動機是指引起個體活動,維持此項活動朝向某一目標進行的一種內 在歷程,是個體一種內在的原動力,這種內在原動力不斷驅使我們 的軀幹去做某件事(盧俊宏,1995)。

林靈宏(1994)指出對動機的定義有兩個共通點:首先為人類想 要滿足的需求;再者是促使人們採取行動的驅力。動機的定義始終 與「需求」和「驅力」有關,因此可以把動機一詞歸納為了滿足需 求,所產生行動的驅力。

二、參與動機理論模式

動機理論是指心理學家對動機一概念所作的理論性及系統性的 解釋,不同學派的心理學家,持有不同的動機理論(張春興,1991)。

本研究以行為、人本、認知及社會學習等四種學派其理論如下:

行為學派認為動機因生理需求而產生,動機是外控的。人本學派認 為動機是人性發展的內在動力,動機是內控的,形成過程中強調自 我實現等體驗對需求的重要。認知學派認為動機的形成是介於環境

與行為的中介歷程(蔡欣延,1998),人接收訊息刺激,建立預想計 畫,朝目標驅動的力量。社會學習學派認為動機形成受已往經驗、

類推結果及觀察他人所造成,不同情境所造成個體動機歷程差異。

不同心理學派對於動機理論的詮釋也不盡相同,但學派仍有其 互通之處(Deci, 2002)。綜合而言行為學派強調外在動機的增強作 用,獎勵懲罰是其手段,較適合人生的年幼初期;認知學派強調內 在動機的自我滿足需求,較適合人生心智成熟期;社會學習學派綜 合以上兩者的優點不予偏廢,又特別強調社會情境對個體的影響 力;人本學派則為人生需求動機勾勒出整體全面的方向。能在人本 學派的架構下,以社會學習學派探討動機理論的種種,佐以行為學 派及認知學派精闢之處補齊,使其動機理論的內容豐富而完備。

三、運動參與動機決定因素

1970 年代以後,運動參與動機一直是運動心理學家注目的焦點

(許樹淵,1997)。以下就其定義及決定因素敘述如下:

對於運動參與動機的定義有許多不同的詮釋,如:一般人參與運 動的動機除了追求生理方面的身體適應能力外,最主要的還是運動 帶給他們的心理需求的滿足(盧俊宏,1995)。閒暇時間引發個體參 與休閒意念,發自個人的內在驅力,並促使他產生行動的過程,也 就是依據自己的自由意識來選擇,親自參加不同項目或性質休閒運 動的驅力(李嘉慶,2002)。綜合以上可以把運動參與動機一詞歸納 為引發個體自願參與運動行為的驅力起點。

黃懿蒨和廖邦伶(2004)綜合整理各學者的運動參與動機決定 因素,重點闡釋如下:

(一)勝任動機理論:

個體與環境作用下,產生滿足及勝任的感覺,認為持續運

動者比退出運動者有較高的自覺能力。

(二)認知評價理論:

勝任感及自我決定感是內在動機的來源,內在動機是個體自 覺的,外在動機影響運動參與的效能,往往不如內在動機有效且 恆常。

(三)成就目標理論:

面對有意義、價值的事物,以達成功或完美的心路歷程,促 成此心路歷程的驅力可視為運動參與內在動機。

綜上所述,參與運動動機早期研究著眼點在於外在生理健康及體 適能效益等部份,但隨著社會環境及人際關係變遷,近來研究內容也 攬入了社交認同、壓力避免等等內在心理因素,許多研究指向內在心 理因素往往比外在生理因素更具影響力,豐富了研究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