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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沁對各方思想的繼承與批判

第二章 理論前提

第三節 邊沁對各方思想的繼承與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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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邊沁對各方思想的繼承與批判

第一項 邊沁繼承的部分

本文先前討論了邊沁的幸福目標和應然理論,還有一些對人性實然的觀察 和看法,包含人性中可以有的愉悅和動機等。然而這些多數不是邊沁的獨創,

而是以前人智慧為基礎才建立的理論體系,所以我們有必要停下來,試著梳理 邊沁受到哪些影響,這能讓我們對邊沁的理論有更深入的認識。

邊沁受到哪些思想家影響?對此有幾種不同的看法和觀點。11一種看法是 認為邊沁主要受到霍布斯的影響。像普列門內茲(Plamenatz)表示邊沁採取了霍 布斯(Hobbes)的利己快樂主義(John Plamenatz, 1966: 8)。Halevy 也談到霍布斯權 利哲學被邊沁發展,國家是機器,每個人不可逃脫集體控制(Elie Halevy, 1960:

431-432)。另一種看法則認為邊沁受到休謨的影響。像 Rosen 就表示邊沁的道 德心理學是明顯受惠於休謨,出發點是認識心理學對倫理和道德的重要性 (Frederick Rosen, 2003: 57)。我們從中可以看到邊沁受誰影響這問題是重要的,

因為對這問題的看法影響了我們如何看待邊沁的理論。如果認為邊沁較受霍布 斯影響,更有可能將邊沁的立法理論看成霍布斯的翻版。如果能釐清邊沁承繼 自哪些思想,將有助於建構邊沁理論完整的圖像。因此,邊沁與不同思想家的 關係是這節試圖要回答的問題。邊沁的《論效益主義》(Articles on

Utilitarianism)提供初步的線索。以下本文將探討邊沁的理論基礎、人性觀、方 法、原則和快樂觀分別受哪些思想家影響,影響的部分有哪些,還有邊沁和其 他思想家間的關係。

11另外阿爾比(Albee)表示除了坎伯蘭(Cumberland)、休謨和哈特萊(Hartley),先前的效益主義被

認為所有動機最後是利己的(selfish),然而邊沁建議對他人奉獻(Ernest Albee, 1957: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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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邊沁的理論可能受到古希臘伊比鳩魯(Epicurus)的影響(Principles:

12)。12伊比鳩魯是希臘哲學中快樂主義(hedonism)的代表。但本文認為邊沁在談 愉悅的部分,與古希臘亞里斯提普(Aristippus)的昔蘭尼學派(Cyrenaics)近似。相 似之處像是有愉悅和痛苦兩狀態,一種愉悅不比另一種愉悅更令人愉快,幸福 是所有特殊愉悅的總和,慎慮(prudence)好,不是因它本身,而是因結果

(Diogenes Laertius, 1950: 217-221)。上述引文出自迪歐根尼(Diogenes Laertius),

或許邊沁讀過其著作,因為邊沁就曾在其著作提及他(Manual: 35)。13

其次,邊沁主要受到休謨、赫菲帝斯(Helvetius)和普利斯特理(Priestley)的 影響。像邊沁就提到效益原則之名採用自休謨(Fragment: 242)。邊沁提到了休 謨,並指出其原則和休謨的關係。休謨首先提到效益作為原則(Article: 319)。但 休謨的概念模糊,赫菲帝斯銜接幸福和痛苦愉悅,歸於效益和效益原則,現在 概念豐富,而普利斯特理「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措辭,邊沁認為這開始構 成唯一理性的基礎(Article: 290)。邊沁是否繼承休謨,不同學者有不同的主張。

休謨曾在《人性論》(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中表示理性是激情的奴隸(1978:

415)。我認為邊沁是完全同意休謨理性是激情奴隸的說法。Rosen 也有著類似的 看法,他表示對於邊沁,我們不自由平等,但服從於自然,服從於愉悅和痛 苦,天生是感情動物,理性進入這體系作為感情的奴隸(2003: 52-53)。到底人是 感性或理性動物?這不斷被爭辯的問題,筆者認為邊沁是將人視作「會運用理 性原則的感情動物」,並沒有外界想像的那麼完全理性主義。邊沁的《行為泉源 表》和《道德與立法原理》之間的關係,很像休謨《人性論》和《道德原理探 索》。如果真要說邊沁和休謨有什麼不同?本文認為兩人的關鍵差異在於邊沁更

12《道德與立法原則》中提到伊比鳩魯知道真實的道德來源(Principles: 12)。

13邊沁曾寫到迪歐根尼對亞歷山大的名言:「別擋到我的陽光(Stand out of my sunshine)」

(Manual: 35),透過這話,邊沁要傳達政府不應有無效浪費的干預。

赫菲帝斯(Helvetius)和洛克,那些偉大心靈治療者(physicians of the mind) 的重大處方...經由權威,讀者不能預期看到這些定義,我們看到至 此,Coke、Hale、Hawkins、Wood,這列舉在我們的作者(這裡指

Blackstone)結束,是非常貧乏的哲學家。洛克(理智科學之父)還沒對他 們說,或已徒勞對他們說...直到洛克的訓誡,被赫菲帝斯應用到科學 的道德分支(the moral branch of science)(FG: 123-124)。

從這可以看到邊沁批評 Coke 等人是貧乏的哲學家,還有對洛克和赫菲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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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邊沁對幸福、權利和義務都有提出自己的定義。另外邊沁認為道德不能 完全與科學脫離,可能也受到了赫菲帝斯的影響。除了方法外,邊沁仍受到洛 克許多影響,像 Brogan 就探討邊沁的制裁(sanctions)與洛克的關係(1991: 696)。

但邊沁並不認同洛克沒財產就沒正義的命題,他批評原始契約是最大幸福原則 的敵人,經由指向錯誤目標,原始契約教人政府的目標不在社群的最大幸福 (Article: 298)。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可能影響是霍布斯。霍布斯經典之作《厲威也憚》

(Leviathan)對人有許多的刻畫。15其中筆者認為邊沁和霍布斯最相似的描寫,主 要是在《厲威也憚》的第一部分。霍布斯談到慎慮是不確定的,因為經由經驗 觀察,不可能記得所有可能成功的情勢,對其私人事務有足夠慎慮,但在公共 事務,比他人成功,其關心更多自己的名譽(1950: 38-39)。慎慮和偏向心理利己 的描寫也能在邊沁著作中找到蹤跡,除此之外並無太多相似之處。但不能忽視 這些相似之中仍有差異之處,像霍布斯就表示在人性中,其發現了爭吵之原 因,像兢爭和光榮等(1950: 103)。這些人性描寫在邊沁著作中是令人感到陌生 的。而且邊沁提到的另外兩個義務,也就是誠實正直和慈善善行,是難以在

《厲威也憚》中被找尋到的身影。至於霍布斯的另一個焦點,在第十四章和第 十五章,我們能看到霍布斯對於自然法的內容。最後,為了那些人性可能造成 的爭吵,霍布斯提出了其所認為之解決之道:

唯一的方式在於建立一個共同力量,因為能保護其免於外國人侵略和互相 傷害,保衛其產業和成果,他們可能養育自己且安心地生活...每個人 將對每個人說,我授權給這人或這群人,而且放棄我統治自己的權利,在 這條件上,汝一樣地方式放棄權利給他,授權其所有行動,大眾被聯合在 一個位格(one Person),被稱國家(common-wealth),這是偉大厲威也憚 的誕生(1950: 143)。

15中文翻譯是沿用孫善豪教授(2002)的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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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認為邊沁和霍布斯相似的點在於對人自私的觀察,但邊沁受休謨影 響,有同情共感和道德感的描寫。邊沁和霍布斯在理論的看法上有極大的差 異,對霍布斯,原子式個人為了避免自己在自然狀態遭他人所害,所以透過契 約進入國家;但對於邊沁,人一直都在社會之中,即使不在政治社會,也在自 然社會中。16全面來看,最多就是霍布斯間接影響了邊沁。要如何判斷哪些主 張是受到哪些思想的影響?史金納(Skinner)提出三個條件表示:B 被知道已讀 A 的著作,B 在除了 A 的任一作者中不可發現有關信條,B 不能獨立達到相關 信條(2002: 75-76)。這是相當嚴謹的標準。Crimmins 就依據史金納判斷有無影 響的三個條件,其表示首先,邊沁從未以任何有意義的方式討論霍布斯的著 作,其次,霍布斯在邊沁上的影響沒通過第二測試,最後,霍布斯和邊沁著作 間的關係是否滿足史金納的第三條件是有疑問的(2002: 687)。

其餘可能的影響,像是貝卡里亞(Beccaria)的《論犯罪和懲罰》(On Crimes and Punishments)中提到如果道德沒建立在人的感情上,不可預期一個持久的政 治道德優勢(2009: 11)。這或許也和邊沁在《道德與立法原則》對懲罰的想法有 關。從以上的探究,我們可以初步看到邊沁與洛克、艾爾維修、休謨和霍布斯 等思想家間的關係。而邊沁的貢獻在於將這些其承繼之思想家的思想整合成一 個有體系的學說。

16關於政治社會和自然社會狀態的差異,邊沁表示當一些人(我們可以稱呼臣民)對一個人或一群

人有服從習慣(habit of paying obedience),此類人(臣民和統治者)全部被稱是在政治社會的狀態(a state of political society)(Fragment: 263)。那形成政治社會前的社會又是什麼?邊沁進一步補充表 示當一些人在彼此交往的習慣(habit of conversing),同時不在上面提到的習慣中,他們被稱是在 自然社會的狀態(a state of natural society),「構成這兩狀態間不同的情勢(circumstance)是服從習

慣的存在或缺少」,邊沁觀察兩狀態間的不同在於服從的習慣(Fragment: 26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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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 邊沁對不同思想之批判

基於邊沁的理論目標和理論基礎,加上先前所提到邊沁受到休謨等思想家 的影響,邊沁也提出了對於不同理論流派的批判。最著名就是邊沁批判

Blackstone 的《政府論片簡》,還有他批判法國《人權宣言》的《無政府的謬 論》。彌爾談到《政府論片簡》被匿名出版,雖然是邊沁第一本作品,引起了欽 佩,曾被認為是 Dunning 所作,他是那時代律師中最優秀的風格大師之一(John Stuart Mill, 1950: 46)。邊沁的時代有許多大事,像是一七七六年的美國獨立和 一七八九年的法國大革命。而他著作主要的主張是在反對「契約論、自然權利 和自然法」。

首先,在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s)的部分,針對法國的《人權和公民權利宣 言》(the 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the Man and the Citizen),邊沁首先指出了

「人權」和「公民權」的差別。關於人權和公民權的差異,邊沁解釋公民在政 治社會之中,人在自然狀態之中(Fallacies: 492)。17並在討論《人和公民權利義 務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the Man and the Citizen)時進一 步表示如果人權和公民權間沒有區別,是沒意義且不恰當(Fallacies: 525)。對於 邊沁來說,權利只有在政治社會中的成文法裡被明文規定才會有效,而天賦人 權說是無法被經驗證據證明的。從邊沁對人權和民權的定義來看,或許他更能 接受非裔美國人的民權運動和孫中山的民權主義中以「民權」一詞作為號召,

即使有些權利不是天賦的,但仍應該爭取。18

17邊沁對政治社會和自然社會狀態的看法同上註16。

18孫中山提出的三民主義,包含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在民權主義中,孫中山對天

賦的權利表達看法:「我們主張民權的,不必要先主張言論;因為宇宙間的道理,都是先有事 實,然後才發生言論,而不是先有言論,才發生事實。」參照國立國父紀念館 中山學術資料庫 http://sunology.culture.tw/cgi-bin/gs32/s1gsweb.cgi/ccd=vQCm.3/record?r1=1&h1=4 查詢日期2015

賦的權利表達看法:「我們主張民權的,不必要先主張言論;因為宇宙間的道理,都是先有事 實,然後才發生言論,而不是先有言論,才發生事實。」參照國立國父紀念館 中山學術資料庫 http://sunology.culture.tw/cgi-bin/gs32/s1gsweb.cgi/ccd=vQCm.3/record?r1=1&h1=4 查詢日期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