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重要名詞解釋
本研究的重要名詞有下列五個,茲詳細說明如下:
一、普通教育學
普通教育學(Allgemeine Pädagogik)又稱為教育哲學,由德國教育學家赫爾巴 特於 1806 年創立,企圖從倫理學的觀點來決定教育的目的,並以心理學的觀點來發 展教育的方法,將「普通教育學」建立成一門教育科學。普通教育學的內容至少應包 含 教 育 本 質 理 論 ( Theorie der Bildungssubstanz )、 教 育 方 法 理 論 ( Theorie der Erziehungsmethode)、教育關係理論(Theorie der pädagogischen Bezug)、教育機構理論
( Theorie der Bildungsinstitution ) 、 教 育 科 學 理 論 ( Theorie der Erziehungswissenschaft)、人格教育理論(theorie der Persönlichkeitsbildung)與教育改 革理論(Theorie der Bildungsruform)等七個部分。就普通教育學的意義而言,邊納 爾從實踐學(Praxeologie)的觀點出發,認為普通教育學是一種「系統教育學」;系 統教育學的課題在於發展一種教育學的基本思想,以說明教育思想和行動的結構、教 育行動理論的待答問題,以及教育實際、教育行動理論和教育科學研究三者的關係(梁 福鎮,2006:12-13;Benner, 1998:117)。溫克勒(Michael Winkler)受到詮釋教育 學的影響,主張普通教育學必須澄清什麼是教育、陶冶和教學,說明真正的教育現象,
以及這些概念如何形成,才能取得人們的信任(梁福鎮,2006:13;Winkler,1998:62)。 連琛(Dieter Lenzen, 1947-)則受到後現代主義的影響,主張在教育學史中有兩種普 通教育學的觀念;第一種觀念將普通教育學當作教育科學的部分學科,討論教育科學 的歷史、方向、基礎和研究方法。第二種觀念將普通教育學當作教育科學的主要學科,
以表達教育行動的規準。連琛認為這兩種觀念今天已經過於狹隘,而且不能符合時代 的需求了。他主張普通教育學是一種「生命科學」(Lebenswissenschaft)或「自傳科 學」(Lebenslaufwissenschaft)。因為普通教育學已不再是教育規範的確定,或實施時 特定規範條件的經驗研究;而是有關自我組織過程或自我生成系統知識的生產和溝
通,假設與結果或較佳實施的反省,以作為有機體環境結構的教育準備(梁福鎮,
2006:13;Lenzen, 1998:33-50)。綜合而論,普通教育學是一門從教育學的主體性 出發,批判教育實際的各種現象,沉思教育理論的後設問題,想要將教育學建立成為 嚴謹科學的學科。
二、實踐學
實踐學(Praxeologie)是一種經驗法則的哲學學說,來自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B.C.
384-322)的哲學,主要在描述人類如何能夠形成特定的行動方式和對其做倫理的辯 護。這個概念在 1890 年受到法國社會學家艾斯皮納(Alfred Espinas)的影響,現在 與奧地利經濟自由主義學派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的作品和追隨者關聯在一起。
凱薩(A. Kaiser)主張實踐學是一種社會理論,主要的目的在於從整合的觀點出發,
深受社會系統各個實施過程功能的興趣所影響(Kaiser, 1976:68)。德波拉夫首先將實 踐學引進教育學領域(Derbolav, 1969),邊納爾則批判的修正了德波拉夫實踐學的內 涵。邊納爾則批判的修正了德波拉夫實踐學的內涵(Benner, 1987)。本研究所謂的實 踐學觀點是指從人類整體實踐的情境出發,以建立教育理論的方式(梁福鎮,2006:
12)。
三、系統教育學
系統教育學(Systematische Pädagogik)是指以系統理論(Systemstheorie)的角 度說明教育系統與社會系統的關係,進而顯示在教育學發展中所受到的影響。而當代 的系統理論以盧曼(Niklas Luhmann, 1928-1998)為代表,他常以系統理論觀點,說 明教育系統與教育理論與社會制度的關係。在 1988 年盧曼與休爾(Karl Eberhard Schorr)發表了《教育系統中的反省問題》(Reflexions-Probleme im Erziehungssystems)
一書。他認為教育系統本身即是社會系統中的一部分,其成為獨立的個別系統,係由 其他社會系統中釋放所致。而系統內部亦不斷進行自我指涉(Selbstreferenz)的作用,
使得系統持續運作。同時系統本身也不斷接受外在環境的影響,進而反映外在世界
中。另一方面,由於教育系統在其發展的歷程中不斷與其他系統發生互動,探討教育 活動的教育學,要真正成為一門「教育科學8」,應當要採取整合其他相關系統,如政 治系統、宗教系統等。由此可看出,系統教育學認為不論是教育系統或教育理論,均 應從系統化的角度加以探討,方能真正了解教育系統的自主性,並釐清教育理論正確 的發展方向(國立編譯館,2002,IV:91-92)。
四、實踐科學
德語區的實踐科學(Practical Science)在英語區稱為應用科學(Applied Science), 應用科學是指將抽象的原理原則運用在具體生活中,以解決實際問題的一門學問。在 日常生活當中,人們多是依照常識來解決問題,這些常識則是人們的經驗日積月累而 成。即在過去科學文明不發達的年代,人們也能以世代相傳的見聞和經驗,作為解決 問題的依據。這些科學之前的知識,並未經過抽象化和條理化,但經過一些程序處理 後,可以廣泛地應用,且造成運用的突破。如過去汲井用的工具、剪刀、秤、船桿,
在槓桿原理發現之前已經使用。縱然使用者不知道所依據的理由,仍能繼續應用。在 科學昌明後,除了要認識並描述事實,更要解釋事實,進而能預測事實,即是在具體 事物後找出普遍原則,並在這個基礎上實現對各種現象和事件預設的意見。由此,應 用科學應運而生。應用科學與理論科學間有關聯性,如社會心理學與應用社會心理學 間,後者就是把社會心理學的理論、方法、研究成果應用在解決社會生活中實際問題 上。研究成果應用在解決社會生活中實際問題上。研究的主題包含了如何指導或控制 社會中各種人的心理或個性的形成,如何指示或控制社會環境中人與人間相互刺激與 反應的過程、社會環境對個人行為的影響和個人對社會環境之影響。由此可看出應用 科學與理論本身,是理論的實踐而非純粹應用的關係。這情況在教育情境中尤其明 顯。當教師將教育理論應用在教學或學校情境中,如果未能達成預期的結果時,不能
8在德文世界「教育學」(Pädagogik)、「教育科學」(Erziehungswissenschaft)與「普通教育學」(Allgemeine Pädagogik)三個概念其實是混淆不清、時常交互使用的。追求「系統性之論證」乃是其基本共同特徵,
此特徵與德國精神歷史、學術傳統及教育實踐的富於創造性、批判性與辯證性有密切關係(馮朝霖,
2000:21-22)。
即武斷認為理論本身有缺失,而應當就應用的狀況反省。因此,應用不是純然將理論 機械的用於問題上。但若只知應用不做理論的探討,也只能稱為技術,缺少與理論聯 接的效果(國立編譯館,2000,X:371)。
五、行動理論
行動理論(Action Theory)是對社會學分析的一種普遍的取向,這種取向特別與 韋伯(Max Weber, 1864-1920)和象徵互動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m)的著作有關。
這種研究法的目的是對社會現實作出意義性理解與解釋,把它看成是有目的的社會行 動的結果。所有的行動理論家們都認為對行為者的意義(目標、價值觀)的解釋是社 會學解釋必不可少的第一步,有些人〔特別是溫奇(Winch,1958)〕則認為這就排除 了追求更普遍的解釋的一切可能性。包括韋伯在內的大多數社會學家認為意義性解釋 和其他類型的解釋(explanation)都是互相補充的形式。儘管有時候人們認為行動理 論無可救藥地帶有個體主義的色彩,但這僅僅是在某些情況〔例如個體方法論
(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下才會如此;在韋伯的著作中(特別是他關於歐洲 宗教和亞洲宗教的比較研究),則可見證到它的反例。儘管如此,在行動理論和其他 更加明白是結構主義(structuralism)的社會學理論探究法之間仍然存在重大的分歧,
例如對社會行為採意志論(voluntarism)或獨立的能動作用(agency)的程度上(周 業謙、周光淦,200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