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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重要表現程度分析法

本研究之專家及企業主管的問卷調查結果,將以重要表現程度分析法

(Importance Performance Analysis, IPA)進行分析,求得重要性對執行容 易度之散佈圖及應執行程度對執行現況之散佈圖。

專家問卷中,以各項指標之「重要性」為X軸及「執行容易度」為Y 軸,以重要性對執行容易度作圖,得各類產業之散佈圖;同樣各類產業企 業主管問卷調查中的重要性對執行容易度作圖;而後將專家與企業主管兩 者之各分項的重要性及執行容易度總和帄均,求得重要性對執行容易度散 佈圖。

在各散佈圖上,歸納出四種指標類型,第一象限:重要且容易執行指 標,本研究認定為:專家或企業主管判定企業應優先執行的指標;第二象 限:不重要但容易執行指標,本研究認定為:專家或企業主管判定企業可 選擇性執行或輕鬆執行的指標;第三象限:不重要也不容易執行指標,本 研究認定為:專家或企業主管判定企業非必要(或後階段)執行的指標;

第四象限:重要但不容易執行指標,本研究認定為:專家或企業主管判定 企業頇先克服這些指標所遭遇的困難,再執行的指標。以上作圖及分類方 法,如圖3-3所示。

再者,以各類產業企業主管問卷調查中之各細項指標的「應執行程度」

=(重要性+執行容易度)/2 對執行現況作圖,得各類產業之散佈圖。

在各散佈圖上,歸納出四種指標類型,分別為:第一象限:應執行程 度高且執行現況佳之指標,本研究認定為:企業主管判定該指標已達企業 預期標準,執行成效佳;第二象限:應執行程度低但執行現況佳指標,本 研究認定為:企業主管判定該指標屬於過度執行指標;第三象限:應執行 程度低且執行現況差指標,本研究認定為:企業主管判定後階段才執行的 指標;第四象限:應執行程度高但執行現況差指標,本研究認定為:企業

主管判定該指標執行未達預期,應找出執行現況差的原因,克服困難後,

再執行。以上作圖及分類方法,如圖3-4所示。

圖 3-3 各分項指標之重要性對容易執行程度作圖後之各象限指標示意圖

圖 3-4 各分項指標之應執行程度對執行現況的散佈圖作圖後之各象限指 標示意圖

承前述方法之說明,本研究除了根據指標於四個象限之散佈位置及距 離象限中心之遠近為歸納指標應執行程度之依據外,更加上「各指標之重 要性/可執行程度之分數,必頇與重要性/可執行程度之總帄均值距離 5%以 上之重要性/可執行程度之分數最大值減重要性/可執行程度之分數最小值 之距離」之條件,在上述條件下之指標,則到達具顯著程度之區域,以此

I(應執行程度高,執行現況佳)

Y:執行現況

X:應執行

0 5

程度

0 5

(應執行程度總帄均值,執行現況總帄均值)

過度執行的指標

找出執行現況差原因 克服困難後,再執行的指標 後階段才

執行的指標

已達企業預期標準 執行成效佳的指標

II(應執行程度低,執行現況佳)

III(應執行程度低,執行現況差) IV(應執行程度高,執行現況差)

I(重要,容易)

II(不重要,容易)

III (不重要,不容易)

Y:容易度

X:重要性

IV(重要,不容易)

0 5

0 5

(重要性總帄均值,容易度總帄均值)

可選擇性執行或

輕鬆執行的指標

克服困難後 再執行的指標 非必要(後階段)

執行的指標

應優先執行的指標

方法限縮該象限建議指標之數量及提升該象限建議指標之顯著性,解釋如 圖 4-1 所示。應優先執行之指標選取方式為:選取第一象限且位於具顯著 性之區域中,離象限中心點越遠者,較後階段執行之指標選取方式為:選 取第三象限且位於具顯著性之區域中,離象限中心點越遠者。其中優先執 行及後階段執行的指標陎向順序,是以選取指標中「同陎向指標個數」佔 該陎向指標總數的百分比越高者為第一順位,第二高為第二順位,以此類 推;而其中應優先執行及非必要執行的指標陎向之指標排列順序,是以選 取指標中「同陎向指標」離象限中心點越遠者為第一順位,第二遠者為第 二順位,以此類推。指標個數的選取方式:以離象限中心點越遠且相互集 中的指標群,為選取對象。

以上述方法限縮分項指標之要領,亦使用於限縮各分項指標之應執行 程度對執行現況的散佈圖中之指標上。限縮過後之分項指標將在以下討論 中之各項分類統計表裡以加註底線之方式呈現,並在內文敘述中加以闡 述,散佈圖中則不多加以解釋。

圖 3-5 顯著性指標選取方式說明圖(以重要性與執行容易度作圖為例)

註:甲=該產業指標之執行容易度總分帄均值 註:乙=該產業指標之重要性總分帄均值

註:x1=某指標之重要性分數,且該分數為該產業所有指標之重要性分數之最大值 註:x2=某指標之重要性分數,且該分數為該產業所有指標之重要性分數之最小值

註:y1=某指標之執行容易度分數,且該分數為該產業所有指標之執行容易度分數之最大值 註:y2=某指標之執行容易度分數,且該分數為該產業所有指標之執行容易度分數之最小值

重要性X 執

行 容 易

度Y A

B

C D

˙ (x1, y1)

˙ (x2, y2)

顯著應優先 執行之指標 顯著可選擇性

執行之指標

顯著非必要或較末階段 再執行之指標

顯著應克服困難後 再執行之指標

A = 甲 + ( y1 - y2 ) 5%

B = 甲 - ( y1 - y2 ) 5%

C = 乙 + ( x1 - x2 )

5%

D = 乙 - ( x1 - x2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