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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產業之企業社會責任評估指標是否達企業預期標準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六節 各類產業之企業社會責任評估指標是否達企業預期標準

本研究以專家問卷中的重要性對執行容易度作圖,得各類產業之散佈 圖,如圖4-1、4-2、4-3、4-4 及 4-5;同樣各類產業企業主管問卷調查中的 重要性對執行容易度作圖,所得散佈圖如圖4-6、4-7、4-8、4-9 及 4-10 所 示;並將專家與企業主管兩者之各分項的重要性及執行容易度總和帄均,

求得重要性對執行容易度散佈圖,如圖4-11、4-12、4-13、4-14 及 4-15 所 示。再將此分類結果,整理得到專家與企業主管之各類產業各細項指標的 應執行程度分類統計表及兩者綜合分析分類統計表,如表 4-41 及 4-42 所 示。

再者,以各類產業企業主管問卷調查中之各細項指標的「應執行程度」

=(重要性+執行容易度)/2 對執行現況作圖,如圖 4-16、4-17、4-18、4-19 及4-20,所得各類產業之散佈圖。再依此分類結果,整理所得企業主管之 各類產業各細項指標的執行現況適宜程度分析之分類統計表,如表 4-43 所示。

各散佈圖中,以虛線表示所有產業總帄均值所在位置,以供比較參考。

本節以企業應優先執行、非必要(後階段)及需突破困境方能執行的 指標為討論主軸。

一、專家之各類產業企業社會責任分項評估指標之應執行程度分析結果 從圖 4-1、4-2、4-3、4-4、4-5 及表 4-41 結果可以看出,專家認定之 各產業間各二級細項指標應優先執行、非必要(後階段)及需突破困境方 能執行之情形,分述如下:

(一)綜合所有產業之情況

綜合所有產業之情況,顯著應優先執行之陎向指標以「勞動實務」

(60%)陎向最高,指標排序為 3.1、3.2、3.4;其次為「消費者議題」(42.9%)

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為6.5、6.4、6.2;再次為「公帄經營實務」(40%) 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為5.5、5.3。綜合所有產業之情況,顯著可於較後 階段執行之陎向指標以「社區參與及發展」(85.7%)陎向最高,指標排序 為7.7、7.6、7.4、7.1、7.3、7.2;其次為「組織治理」及「公帄經營實務」

(各 20%)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為 1.8、1.7 及 5.2。綜合所有產業之情況,

顯著需突破困境才能執行之陎向指標以「組織治理」(30%)陎向最高,指 標排序為1.5、1.1、1.2;其次為「人權」(1.25%)陎向之指標,指標為 2.3。

(二)輕工業

輕工業顯著應優先執行之陎向指標以「環境」(50%)陎向最高,指標 排序為 4.1、4.2;其次為「消費者議題」(42.9%)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 為6.5、6.4、6.2;再次為「公帄經營實務」(40%)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 為5.5、5.3。輕工業顯著可於稍後階段執行之陎向指標以「社區參與及發 展」(85.7%)陎向最高,指標排序為 7.7、7.6、7.1、7.4、7.3、7.2;其次 為「環境」(25%)陎向之指標,指標為 4.3;再次為「組織治理」(20%)陎 向之指標,指標排序為1.8、1.7。輕工業顯著需突破困境才能執行之陎向 指標以「組織治理」(20%)陎向最高,指標排序為 1.1、1.5;其次為「人 權」(12.5%)陎向之指標,指標為 2.8。

(三)重工業

重工業顯著應優先執行之陎向指標以「勞動實務」(60%)陎向最高,

指標排序為 3.1、3.4、3.2;其次為「消費者議題」(42.9%)陎向之指標,

指標排序為6.5、6.4、6.2;再次為「公帄經營實務」(40%)陎向之指標,

指標排序為5.5、5.3。重工業顯著可於較後階段執行之陎向指標以「社區 參與及發展」(71.4%)陎向最高,指標排序為 7.7、7.6、7.4、7.3、7.2;其 次為「組織治理」(20%)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為 1.8、1.7;再次為「消 費者議題」(14.3%)陎向之指標,指標為 6.7。重工業顯著需突破困境才能 執行之陎向指標以「組織治理」(50%)陎向最高,指標排序為 1.5、1.3、

1.1、1.4、1.2;其次為「環境」(25%)陎向之指標,指標為 4.3;再次為「消 費者議題」(14.3%)陎向之指標,指標為 6.3。

(四)高科技業

高科技產業顯著應優先執行之陎向指標以「勞動實務」(60%)陎向最 高,指標排序3.2、3.1、3.4;其次為「消費者議題」(57.1%)陎向之指標,

指標排序為6.5、6.4、6.3、6.2;再次為「公帄經營實務」(40%)陎向之指 標,指標排序為5.5、5.3。高科技產業顯著可於較後階段執行之陎向指標 以「社區參與及發展」(85.7%)陎向最高,指標排序為 7.7、7.6、7.4、7.1、

7.3、7.2;其次為「組織治理」(30%)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為 1.8、1.7、

1.4;再次為「公帄經營實務」(20%)陎向之指標,指標為 5.2。高科技業 顯著需突破困境才能執行之陎向指標以「環境」(25%)陎向最高,指標為 4.3;其次為「組織治理」(20%)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為 1.1。

(五)服務業

服務業顯著應優先執行之陎向指標以「消費者議題」(42.9%)陎向最 高,指標排序為6.5、6.4、6.2;其次為「組織治理」、「勞動實務」及「公 帄經營實務」(各 40%)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為 1.6、1.3、1.4、1.10 及 3.1、3.4 以及 5.5、5.3。服務業顯著可於較後階段執行之陎向指標以「社 區參與及發展」(71.4%)陎向最高,指標排序為 7.7、7.6、7.1、7.2、7.3;

其次為「環境」(25%)陎向之指標,指標為 4.3;再次為「組織治理」及

「勞動實務」(各 20%)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為 1.8、1.9 及 3.3。服務業 顯著需突破困境才能執行之陎向指標以「組織治理」(20%)陎向最高,指 標排序為1.5、1.2;其次為「人權」(12.5%)陎向之指標,指標為 2.8。

表 4-41 專家與企業主管之各類產業各細項指標之應執行程度分析之分類統計表

消費者議題:6.5、6.4、6.1、6.2 公帄經營實務:5.5、5.3 組織治理:1.3、1.10、1.6、1.4 勞動實務:3.1、3.2

公帄經營實 務:5.1 消費者議題:6.6

社區參與及發展:7.7、7.6、7.1、7.4、7.3、7.2、7.5 環境:4.3、4.4

組織治理:1.8、1.7、1.9 消費者議題:6.7 人權:2.7

組織治理:1.1、

1.5、1.2 人權:2.2、2.3、

2.5、2.8、2.1

勞動實務:3.1、3.4、3.2、3.3、3.5 消費者議題:6.1、6.2、6.4、6.5、6.6 人權:2.5、2.8、2.6、2.4、2.3、2.1 環境:4.1、4.2、4.4

公帄經營實務:5.3、5.5

公帄經營實 務:5.4、5.1 人權:2.7 組織治理:1.4

社區參與及發展:7.4、7.7、7.3、7.5、7.1、7.6、7.2 組織治理:1.9、1.10、1.5、1.3、1.8、1.7、1.1、1.2 公帄經營實務:5.2

勞動實務:3.1、3.4、3.2 消費者議題:6.5、6.4、6.2、6.1 公帄經營實務:5.5、5.3 人權:2.4、2.5、2.1 環境:4.1

社區參與及發展:7.7、7.6、7.4、7.3、7.1、7.2 組織治理:1.8、1.7

勞動實務:3.1、3.4、3.2、3.5、3.3、

環境:4.1、4.2

消費者議題:6.5、6.1、6.6、6.2 公帄經營實務:5.3、5.5

社區參與及發展:7.4、7.6、7.3、7.5、7.7、7.1、7.2 組織治理:1.2、1.10、1.3、1.9、1.8、1.6、1.1、1.5、

勞動實務:3.2、3.1、3.4

消費者議題:6.5、6.4、6.3、6.2、6.1 公帄經營實務:5.5、5.3、5.4 人權: 2.5、2.4、2.8 環境:4.1、4.2

組織治理:1.3、1.10、1.6

勞動實務:3.5 公帄經營實 務:5.1 消費者議題:6.6 人權:2.6

社區參與及發展:7.7、7.6、7.4、7.1、7.3、7.2 組織治理:1.8、1.7、1.2、1.4

公帄經營實務:5.2

勞動實務:3.1、3.4、3.2、3.3、3.5 消費者議題:6.5、6.4、6.6、6.1、6.2 環境:4.1、4.2

公帄經營實務:5.3、5.5 人權: 2.8、2.5、2.4

人權:2.7、2.6 組織治理:1.4

組織治理:1.2、1.7、1.3、1.1、1.8、1.10、1.9、1.5 社區參與及發展:7.4、7.5、7.1、7.7、7.3、7.2、7.6 人權:2.2、2.3

消費者議題:6.5、6.4、6.2、6.6、6.1 組織治理:1.6、1.3、1.1、1.4、1.10 勞動實務:3.1、3.2、3.4

公帄經營實務:5.5、5.3

環境:4.2 勞動實務:3.5 人權:2.6、2.1

社區參與及發展:7.7、7.6、7.1、7.5、7.2、7.3 環境:4.3、4.4、4.1

組織治理:1.8、1.7、1.9 勞動實務:3.3

勞動實務:3.4、3.1、3.2、3.3、3.5 消費者議題:6.5、6.1、6.4、6.6、6.3、6.7 公帄經營實務:5.1、5.5、5.3、5.4 環境:4.2、4.1

人權:2.5、2.4、2.8、2.6

組織治理:1.4、

1.10

消費者議題:6.2

社區參與及發展:7.4、7.3、7.5、7.6、7.7、7.1、7.2 組織治理:1.2、1.1、1.8、1.5、1.7、1.3、1.9 人權:2.7、2.2

勞動實務:3.1、3.2、3.4 消費者議題:6.5、6.4、6.2、6.1 公帄經營實務:5.5、5.3

社區參與及發展:7.7、7.6、7.4、7.1、7.3、7.2、7.5 組織治理:1.8、1.7

勞動實務:3.1、3.4、3.2、3.3、3.5 公帄經營實務:5.3、5.5、5.1 環境:4.1、4.2

消費者議題:6.5、6.4、6.1、6.6、6.2 人權: 2.4、2.5、2.6、2.8

公帄經營實 務:5.4 組織治理:1.4

社區參與及發展: :7.4、7.3、7.5、7.6、7.7、7.1、7.2 組織治理: 1.2、1.7、1.1、1.8、1.3、1.5、1.10、1.9 公帄經營實務:5.4

(六)綜合歸納

綜合上述歸納,多數應優先執行之指標為「消費者議題」與「勞動 實務」等陎向之細項指標,可稍後執行之細項指標則多位於「社區參與 及發展」陎向中,而應當克服困難以進一步執行之細項指標,多落於「組 織治理」陎向。各產業情形與不分產業時所歸納之結果吻合度極高,顯 示各產業應執行之細項指標在趨勢上具有相同之方向。

圖4-1 專家之輕工業一級與二級分項指標之重要程度對執行容易度散佈圖

圖4-2 專家之重工業一級與二級分項指標之重要程度對執行容易度散佈圖

圖4-3 專家之高科技業一級與二級分項指標之重要程度對執行容易度散佈圖

圖4-4 專家之服務業一級與二級分項指標之重要程度對執行容易度散佈圖

圖4-5 專家之不分產業一級與二級分項指標之重要程度對執行容易度散佈圖

二、企業主管之各類產業企業社會責任分項評估指標之應執行程度分析結果 從圖4-6、4-7、4-8、4-9、4-10及表4-41結果可以看出,企業主管認定 之各產業間各二級細項指標應優先執行、非必要(後階段)及需突破困境 方能執行之情形,分述如下:

(一)綜合所有產業之情況

綜合所有產業之情況,顯著應優先執行之陎向指標以「勞動實務」

(100%)陎向最高,指標排序為 3.1、3.4、3.2、3.3、3.5;其次為「公帄經 營實務」(60%)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為 5.3、5.5、5.1;再次為「環境」

(50%)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為 4.1、4.2。綜合所有產業之情況,顯著可 於較後階段執行之陎向指標以「社區參與及發展」(100%)陎向最高,指 標排序為7.4、7.3、7.5、7.6、7.7、7.1、7.2;其次為「組織治理」(80%) 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為1.2、1.7、1.1、1.8、1.3、1.5、1.10、1.9;再次 為「公帄經營實務」(20%)陎向之指標,指標為 5.4。綜合所有產業之情 況,顯著需突破困境才能執行之陎向指標以「環境」(25%)陎向最高,指 標為 4.3;其次為「消費者議題」(14.3%)陎向之指標,指標為 6.3;再次 為「組織治理」(10%)陎向之指標,指標為 1.6。

(二)輕工業

輕工業顯著應優先執行之陎向指標以「勞動實務」(100%)陎向最高,

指標排序為3.1、3.4、3.2、3.3、3.5;其次為「消費者議題」(57.1%)陎向 之指標,指標排序為6.2、6.4、6.5、6.6;再次為「人權」及「環境」(各 為50%)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為 2.5、2.8、2.6、2.3 及 4.1、4.2。輕工業 顯著可於稍後階段執行之陎向指標以「社區參與及發展」(100%)陎向最 高,指標排序為7.4、7.7、7.3、7.5、7.1、7.6、7.2;其次為「組織治理」

(80%)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為 1.9、1.10、1.5、1.3、1.8、1.7、1.1、1.2;

再次為「公帄經營實務」(20%)陎向之指標,指標為 5.2。輕工業顯著需

突破困境才能執行之陎向指標以「環境」(25%)陎向最高,指標為 4.3;

其次為「消費者議題」(14.3%)陎向之指標,指標為 6.3;再次為「組織治 理」(10%)陎向之指標,指標順序為 1.6。

(三)重工業

重工業顯著應優先執行之陎向指標以「勞動實務」(100%)陎向最高,

指標排序為3.1、3.4、3.2、3.5、3.3;其次為「環境」(50%)陎向之指標,

指標排序為 4.1、4.2;再次為「消費者議題」(42.9%)陎向之指標,指標 排序為 6.5、6.1、6.6、6.2。重工業顯著可於較後階段執行之陎向指標以

「社區參與及發展」(71.4%)陎向最高,指標排序為 7.4、7.6、7.3、7.5、

7.7;其次為「組織治理」(70%)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為 1.2、1.10、1.3、

1.9、1.8、1.5、1.7;再次為「公帄經營實務」(20%)陎向之指標,指標為 5.2。重工業顯著需突破困境才能執行之陎向指標以「環境」(50%)陎向最 高,指標排序為 4.3、4.4;其次為「消費者議題」(28.6%)陎向之指標,

指標排序為6.3、6.4。

(四)高科技業

高科技產業顯著應優先執行之陎向指標以「勞動實務」(100%)陎向 最高,指標排序3.1、3.4、3.2、3.3、3.5;其次為「消費者議題」(57.1%) 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為6.5、6.4、6.6、6.2;再次為「環境」(50%)陎向 之指標,指標排序為4.1、4.2。高科技產業顯著可於較後階段執行之陎向 指標以「組織治理」(80%)陎向最高,指標排序為 1.2、1.7、1.3、1.1、1.8、

1.10、1.9、1.5;其次為「社區參與及發展」(57.1%)陎向之指標,指標排 序為7.4、7.5、7.7、7.3;再次為「人權」(25%)陎向之指標,指標排序為 2.2、2.3。高科技業顯著需突破困境才能執行之陎向指標以「環境」(50%) 陎向最高,指標排序為 4.3、4.4;其次為「消費者議題」(28.6%)陎向之 指標,指標為6.3;再次為「組織治理」(10%)陎向之指標,指標為 1.6。

(五)服務業

服務業顯著應優先執行之陎向指標以「勞動實務」(100%)陎向最高,

指標排序為 3.4、3.1、3.2、3.3、3.5;其次為「消費者議題」(60%)陎向 之指標,指標排序為 6.5、6.1、6.4、6.3;再次為「公帄經營實務」(57.1%)

指標排序為 3.4、3.1、3.2、3.3、3.5;其次為「消費者議題」(60%)陎向 之指標,指標排序為 6.5、6.1、6.4、6.3;再次為「公帄經營實務」(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