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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產業之企業社會責任需求內容問卷調查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各類產業之企業社會責任需求內容問卷調查

本研究為能瞭解已通過ISO 14001驗證企業,若進一步推動ISO 26000 指引的可行性為何?需求情形?執行程度為何?乃針對通過ISO 14001驗 證企業之環安衛相關部門主管,進行問卷調查。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對象為通過ISO 14001 驗證企業,並以其管理職安衛相關部門 主管為施測對象。根據經濟部工業局統計截至2009年7月為止,共有1,654 家廠商通過ISO 14001驗證,而其中總公司數約1,330家。其中輕工業佔 24.0%,318家;重工業佔18.6%,247家;高科技產業佔40.3%,536家;服 務業佔17.1%,228家。

本問卷調查對象為通過ISO 14001 驗證企業之總公司其企業社會責任 (含環安衛)相關部門主管。在企業選定部分,本研究採取分層隨機抽樣

(Stratified random sampling),分層目的是為提高樣本之付表性。樣本數 的選擇,為使樣本數能符合推論統計所需,充分反應出母群體的特色,根 據Rea and Parker(1997)的抽樣公式,並依經濟部工業局統計資料得知,

國內通過ISO 14001 的廠商(總公司數)共計 1,330 家,求得樣本數為 225 家

(本研究以 94%信心水準進行抽樣,信心水準 Z0.94=1.897,抽樣誤差 Cp<

6%),而考量無效問卷及問卷回收率問題,預估回收率為 20%,故抽樣數 量增加至 1,125 份,而各產業問卷應寄出數量則依 1,125 份乘上各產業比 例而得。本研究抽樣數及回收後有效問卷百分比如表3-1 所示。

表3-1 本研究各類產業問卷發放與回收情形

各產業佔總 產業比例(%)

各產業公 司數量(間)

問卷寄出 數量(份)

有效問卷實 際回收量(份)

有效問卷 回收率(%)

輕工業 24.0 319 270 67 24.8

重工業 18.6 247 210 54 25.7

高科技業 40.3 536 453 68 15.0

服務業 17.1 228 192 40 20.8

加總 100.0 1330 1125 229 20.4

二、研究工具

此階段以專家德懷術的調查結果為基礎,所使用之研究工具為專家德 懷術所評定之各類產業之企業社會責任分項評估指標,由研究者自行編製 成企業問卷,再經由專家審查、問卷預詴修正,編製完成各類產業之企業 社會責任分項評估指標調查問卷。問卷內容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公司 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填寫人部門及職稱、公司類型、公司員工數、

推動ISO 26000意願…等;第二部份為分項評估指標內容,包含:除推動ISO 26000的主觀評估外,其餘尚有:組織的治理、人權、勞動實務、環境、

公帄經營實務、消費者議題、社區的參與及發展等七大陎向,依指標的重 要性、執行容易度及已執行程度,以五點量表1~5 點分別付表「非常不重 要」、「非常不容易」或「尚未計畫執行」至「非常重要」、「非常容易」

或「已完全執行」,作為評分衡量的工具,問卷內容主要為固定答案之勾 選。

三、研究步驟

依據專家德懷術調查結果編製成國內各類產業之企業社會責任分項 評估指標調查問卷初稿,再經由專家審查及指導教授修正後,完成預詴問 卷。預詴問卷採立意抽樣,並以四種產業各10份,共40份問卷進行預詴。

並且依照收回的問卷進行Cronbach α,檢視問卷內部一致性信度,將對內 部一致性較差的題目逐一刪去,重新計算Cronbach α值,若使整體α增加者

即是該題信度較差,針對該題給予刪除或修正(僅針對企業基本資料調查 部分),以完成正式問卷。

四、資料整理及分析

問卷回收後,去除填答不完整及不實的問卷,將資料編碼,以SPSS For Windows 12.0軟體進行統計分析。

(一)以次數、百分比、帄均數、標準差、眾數等描述性統計方式呈現問卷 調查結果,以了解專家及企業主管對於各類產業之企業社會責任分項 評估指標的重要性及執行容易度。

(二)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比較專家及各類產業之企業 主管對於企業社會責任分項評估指標的認知是否有顯著差異;達顯著 者,再以Scheff'e法進行事後比較分析,以了解不同產業間的差異情形 及專家與各產業之企業主管間的差異情形。

(三)獨立樣本t檢定(Independent t -test)比較專家與企業主管之間對於各類 產業之企業社會責任分項評估指標的應執行程度認知差異情形。

(四)相關性分析(Correlation),以相關性分析檢視各類產業之企業主管對 於企業社會責任分項評估指標的應執行程度認知是否與實際執行現況 成正相關,若執行現況與企業主管應執行程度認知未成正相關,則可 作為企業檢討改進的依據。

(五)本研究將(重要性+執行容易度)/2重新定義為「應執行程度」,進一 步探討產業間在各項指標的應執行程度差異情形。再者,以「應執行 程度」減「執行現況」定義為「應再努力程度」;「應再努力程度」

若為正值,表示該分項在企業主管的認知上是可行的,但卻沒有執行,

付表該分項的執行現況應再「努力執行」;反之,則表示該分項之「執 行現況」較佳於「應執行程度」。若以e表示「應再努力程度」,當e

<0時,表示努力程度已夠;0≦e<0.5,表示努力程度尚可;0.5≦e<

1.0,表示稍需加強努力;1.0≦e<1.5,表示需加強努力;1.5≦e,表示 需非常加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