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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展望未來

第一節 開放原始碼模式的前景

開放原始碼模式未來的發展,可以從底下幾個面向觀察。

第一項 軟體應用面的擴大

開放原始碼擴大應用範圍,可以從縱向深度及橫向廣度說明,在縱向上,許多開放 原始碼軟體持續強化功能,並逐漸跟上硬體升級的腳步。例如,資料庫系統從處理單一 資料庫進化到處理數個資料庫形成的叢集(cluster),對大型資料中心來說,資料庫叢集 的平行處理及容錯能力,是能否省下專屬軟體昂貴的授權費用、轉向開放原始碼的重要 考量。又如,在硬體支援上,許多廠商只考慮 Windows 及 Intel 平台,Centrino 筆記型 電腦推出時,只支援 Windows 系統,而無法讓 Linux 系統執行,便是一個例子。隨著 Linux 佔有率的提升,硬體廠商開始提供不同的驅動程式,付之闕如時,廠商除了收到 開放原始碼社群的意見外,社群中也可能自行開發以支援新硬體。因此,可以預期開放 原始碼軟體與專屬軟體所處的外在條件,彼此的差距正在逐漸縮小。當年 Stallman 拿不 到印表機的驅動程式原始碼而提倡自由軟體,就這一點,其願望可算已經實現。

在橫向上,開放原始碼軟體的種類及使用人口,都有增加的趨勢。開放原始碼軟體 過去通過許多伺服器應用的考驗,市場影響力不斷提升,可謂證明了開放原始碼模式的 效益,未來備受注目的,則是一般用戶端的接受度。例如,對 Microsoft 而言,Linux 在 作業系統方面挑戰 Windows,OpenOffice 在應用軟體方面挑戰 Microsoft Office,兩者可 能直接對 Microsoft 的主要收入來源造成影響,加上 Windows 下一代系統 Longhorn 延後 推出,讓開放原始碼社群更有機會迎頭趕上,剩下的問題是一般使用者是否願意轉移或 嘗試 Linux 系統,以及 Linux 系統在桌面環境下是否具體反映使用者的需求等。就使用 人口的普及,開放原始碼除了讓經濟上的弱勢族群降低取得資訊工具的成本外,未來可 能進一步擴大使用的族群。例如,隨著人口老化,可考慮在 Linux 上建立一套老年人專 用的電腦系統,透過網路,老年人之間可形成互助社群,簡單的遊戲軟體可以延緩腦力

退化的速度等。至於系統開發的人力來源,等這一代的程式設計師再過二十年,自己即 將成為使用者時,可能就不是太大的問題。類似的小眾應用唯有在開放原始碼存在時才 比較可能出現,專屬軟體公司無可厚非必須追求最大的獲利,無法顧及所有族群,對比 之下,開放原始碼則追求不同的目的,同時附帶為其他人鋪陳了許多開放的可能性。

另外,開放原始碼的應用逐漸跨出軟體的範疇,以兩種方式進入硬體領域。第一種 是將軟體燒入硬體中,執行特定的功能。最明顯的例子是嵌入式 Linux 系統(embedded Linux),可結合各種不同的硬體裝置擴大應用層面,例如,手錶、PDA、手機、機器人、

數位家電等,都可以看到 Linux 的存在。Pingtel 公司決定將網路電話相關軟體以開放原 始碼模式釋出,方便硬體廠商加以結合、節省成本,則是另外一個例子279。至於軟體燒 入硬體可能成為一種侵權的樣態,則如前面 GPL 軟體燒入網路路由器裝置時所述280。 開放原始碼對硬體的第二種影響,則是可能改變硬體開發的模式,例如,IBM 計畫將微 處理器的設計對外開放,藉由開放原始碼模式的優點,提高市場佔有率或加快開發速 度。微處理器是硬體系統的核心,IBM 公布晶片的細節資訊及配套的設計工具,有助於 系統廠商及軟體人員開發新的應用,或提早符合客製化的不同需求。雖然 IBM 對於部 分設計核心仍保有控制權(如微處理器的指令集),但基本上開放之後,客戶可以擺脫 以往專屬架構的限制,彼此之間也能在許多方面合作無間。IBM 強調合作、開放的模式,

能否在市場佔有率上挑戰其他不斷追求執行速度的專屬晶片,如 Intel,則有待觀察281

第二項 Creative Commons

如果將「開放模式」視為開放原始碼模式的上位概念,跨出資訊界軟硬體以外,可 以發現開放模式逐漸落實到更為廣泛的創作領域中。例如,成立於 2001 年的 Creative

279 See CXOtoday, VoIP Goes Open Source: Talk To Become Cheap, Mar. 26, 2004, at

http://www.cxotoday.com/cxo/jsp/index.jsp?section=News&subsection=Software&subsection_code=4&file=tem plate1.jsp&storyid=773 (visited May 21, 2004).

280 參見第二章第四節第一項。

281 See John G. Spooner, IBM opens up its Power line, Mar. 31, 2004, at http://news.com.com/2100-1006_3-5182742.html (visited May 21, 2004).

Commons 組織,參考 GPL 的精神,希望透過開放而具有彈性的授權方式,在日益強調 個人著作權的趨勢中,致力保留屬於公眾自由創作的空間,以便在私人與公眾之間取得 平衡。根據 Creative Commons 的公眾授權,在預設的情況下,大眾有機會自由展示、複 製、傳播、修改他人的著作,而無需另外徵求創作者的同意,採用公眾授權時,創作者 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事先將部分權利賦予公眾,不需要像過去等待他人徵詢時,才賦 予著作權法專屬的各種權利。不論事先賦予權利或事後徵詢授權,雖然創作者與使用者 最後都可能達成相同的合意,但對著作使用的效率與衍生著作的累積卻有不同的效果。

另外,著作權法為了因應數位化之後複製容易、保護困難的處境,日益朝「原則禁止、

例外許可」的方向位移,並輔以立法方式禁止迴避科技保護措施282,在這種可能從 Copyrights 變成 Copywrongs283的情況下,Creative Commons 等於反向提供另外一種「原 則許可、例外禁止」的可能性。

Creative Commons 公眾授權涵蓋的標的包括文字、影像、音樂等各種承載著作權的 媒介,相對創作者可能是作家、導演、演奏家等。授權條款中定義著作權人及被授權人 的權利與義務,並尊重創作者選擇不同授權條款的需求,例如,著作權人是否允許他人 修改著作?是否允許著作做為商業用途?是否要求他人使用時必須標註原創作者?是 否要求他人的衍生著作遵守上述相同的規定?透過不同的符號,創作者可以簡便地在自 己的著作上標註授權的範圍或條件,以交叉組合方式設定自己對公眾授權的需求284。 2003 年,Creative Commons 模式朝國際化跨出第一步,提出 iCommons 計畫(international Commons),目前已有十多個國家加入,計畫的目的在於將公眾授權條款轉換成符合當 地語文及法律架構的版本,做為 Creative Commons 在各國落地生根的基礎。各地累積的 資源透過國際交流,可進一步形成全球性的公眾資源庫。在台灣,中央研究院資訊所經

282 深入分析請參閱馮震宇教授「數位內容之保護與科技保護措施」一文(月旦法學,93 年二月)。

283 See generally SIVA VAIDHYANATHAN,COPYRIGHTS AND COPYWRONGS:THE RI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HOW IT THREATENS CREATIVITY (2003).

284 細節請參見 http://creativecommons.org/learn。

過籌備階段,在 iCommons Taiwan 計畫285下,2004 年五月正式在網路上公布第一版的 Creative Commons 公眾授權條款,希望在規定一個月內廣納不同的意見後,讓最終的版 本更趨完備,並做為台灣未來累積公共資源的法律基礎。同時,iCommons Taiwan 計畫 提供許多參考資料,方便後續推廣時由各方採用,國內目前已出現研究成果以 Creative Commons 授權方式釋出286,期待後續如風行草偃般推廣開來。美國最高法院網站上提 供多媒體資料287,如大法官審理案件與正反雙方辯證的全程錄音,便透過 Creative Commons 方式對外授權,發揮推廣法學教育的正面示範作用。Lessig 於 2004 年出版 Free Culture 一書,在傳統出版通路之外以 Creative Commons 免費釋出電子檔288,是另外一 個例子。2004 年五月英國 BBC 表示準備將旗下的許多錄音及錄影資料,在參考 Creative Commons 後訂出自己類似的授權供大眾使用,以便 BBC 在公眾文化創作領域取得先行 者優勢,則是另外一個受到注目的例子289

除了 Creative Commons,將開放模式應用在原始碼之外還有其他例子。例如,自由 軟體基金會的文件原本連同原始碼以 GPL 方式釋出,但顧及文件與程式的性質有異,

基金會於是另外制訂「自由文件授權書」(FDL, Free Document License),做為公眾授權 的基礎。一般開發軟體的過程中,為了軟體工程上的要求,或是輔助一般使用者在操作 上所需,相關文件的製作十分常見,透過自由文件的授權方式,技術文件可以與 GPL 軟體並行,同時讓 copyleft 的精神一以貫之。在自由文件的授權下,使用者可自行複製、

散布、修改文件, 並允許進行商業或非商業上使用。在 Creative Commons 順利推廣之 後,FDL 是否仍有必要存在,值得觀察。另外,1998 年 OpenContent 組織曾推動類似的 理念並獲得初步成果,在 Creative Commons 出現後,由於其授權彈性及操作細節更為周

285 http://www.openfoundry.org/icommons/

286 參見 tw-iCommons 網站日誌,消息發佈之網址為:

http://www.openfoundry.org/icommons/archives/000030.html (visited May 21, 2004).

287 參見 http://www.oyez.org/oyez/frontpage (visited May 22, 2004).

288 參見 http://www.free-culture.cc (visited May 22, 2004).

289 See Simon Perry, BBC Creative Archive licensing to be based on Creative Commons, May 26, 2004, at http://digital-lifestyles.info/display_page.asp?section=distribution&id=1254 (visited May 27, 2004).

延,OpenContent 創始人決定終止計畫,加入 Creative Commons 組織290。以此演變,未 來電腦軟體以外的著作,或許可統一由 Creative Commons 涵蓋,以累積成豐富多樣的公 眾資源。

在上一章,本文曾以圖示說明著作權與公眾授權模式之間的關係,以及公眾授權模 式為何、如何類推適用到軟體專利,同樣的思維可以沿用到 Creative Commons 領域,採 下圖表示:

圖十二 Creative Commons 與促進公益、私利的關係

與開放原始碼的 GPL 相比,Creative Commons 除了涵蓋標的不同外,可以看出授 權的樣態更為細緻,尊重著作權的立場從傳統預設「保留所有權利」翻轉成「保留部分 權利」,未保留的部分等於公眾已取得授權。在這種情況下,使用者可以降低侵害他人 智慧財產權的顧慮,並擺脫著作權「合理使用」的不確定性,有助於提高後續創作的自 由度,同時,在 Creative Commons 下也有機會建立累積公眾資源的回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