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新化鎮防災空間資源探討
第七節 防災避難據點系統
防災避難據點主要分為兩大類,一、公園及綠地用地,ニ、學校用 地。防災避難據點系統主要是在災害發生時,提供居民進行臨時避難或 臨時收容的場所,當地震災害發生時則需要較大的開放空間,以提供給 災民搭建臨時避難設施使用。
一、公園及綠地避難據點
根據新化鎮第一次通盤檢討計畫書中發現,新化都市計畫區內公園 綠地等公共設施保留地原為 10.42 公頃,參見圖 3-7-1。於民國七十九 年,「變更新化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計畫)書」
中,將10.25 公頃的公園預定地與 0.11 公頃的綠地預定地依附帶條件48變 更為住宅區,參見圖3-7-2。
參見圖 3-7-2,新化都市計畫區內綠地與運動場皆開闢完成的部 分,其面積分別為0.06 公頃與 5.83 公頃,位於計畫區內東南側與南側。
九十四年一月,【擬定新化都市計畫(原「公七」公園用地變更為住宅 區)細部計畫書】中,劃定一處0.1 公頃的公園用地及 0.0591 公頃的廣 場用地;九十五年一月,【擬定新化都市計畫(原「公(兒)三」公(兒)
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書】中,劃定一處0.1507 公頃的公園用地,
未來開闢完成後,可提供居民休閒遊憩,而災難發生時可作為臨時避難 與緊急收容空間。
新化都市計畫範圍內平均每人使用的公園綠地面積僅 1.07 平方公 尺,未來配合防災需求,應於通盤檢討中擬定細部計畫,配設足夠之公 園用地,以増加更多開放空間,供災害發生時緊急避難空間的空間使用。
48附帶條件:1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含配置適當之公共設施用地與擬具具體公平 合理之事業及財務計畫)。並俟細部計畫完成法定程序發佈實施後使 得發照建築。
2將來擬定細部計畫時,應配設足夠之綠地與公園用地。
圖3-7-1 新化都市計畫區第一次通盤檢討公園綠地分佈圖 資料來源:民國七十九年第一次通盤檢討
圖3-7-2 新化都市計畫區第二次通盤檢討公園綠地現況分佈圖
資料來源:民國九十五年第二次通盤檢討、【擬定新化都市計畫(原「公七」
公園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書】、【擬定新化都市計畫(原「公(兒)
三」公(兒)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書】
二、學校避難據點
學校避難用地一般分為小學、國中、高中及大専院校據點等四種類 型,茲分類如下:
(一)小學避難據點
小學避難據點屬於鄰里生活圏的中心最接近鄰里地區的設 施,由於國小之空間分佈一般為學區範園内600~800 公尺,學區範 圍內國小校園操場與球場或其他永久空放空間,只要不受建築物倒 塌影響,皆可提供地震之避難收容使用,新化鎮各國小學區空間佈 範圍如圖3-7-3。
圖 3-7-3 新化鎮國小學區範圍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國中避難據點
國中避難據點約略以在學區範園内1500~1800 公尺劃設,國中
校園中的操場與球場或具其他永久性開放空間,若不受建築物倒塌 及影響,皆可提供地震災害發生後避難或收容使用,新化鎮目前可 供避難用之國中避難據點有1 處(新化國中),參見圖 3-7-4。
(三)高中避難據點
高中校園面積較大,若有效強化避難空間設施,規劃上可以同 時考慮做為救援物資與外來支援人員集中場地,而開放空間亦可視 劃設置直昇機用臨時停機坪,新化鎮目前可供避難用之高中避難據 點有2 處(新化高中與新化高工),參見圖 3-7-4。
透過地理資訊系統環域分析功能,以各級學校避難據點為中 心,展示服務半徑 500 公尺的避難圏域範圍,參見圖 3-7-4。參見 圖形發現:1.存在許多地區,無避難據點可提供服務;2.避難圏域 重疊地區,應另採空間分析方法以確保有效範圍;3.未考量避難路 徑。因此,個別圏域的避難效率仍需進一歩加以確認。
圖 3-7-4 新化鎮學校據點及其服務範圍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