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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檢討

第五章 新化鎮防災空間系統規劃

第四節 都市防災空間系統檢討

防災據點主要提供災害防災與救災之功能,依服務機能可區分為警 察、消防、避難、醫療及物資五大系統。此外,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制訂 我國「都市防災空間體系及其空間系統施設方針」,研訂出我國防災空 間層級功能及其空間系統方針分析表,主要內容在於依據不同空間體系 層級劃分各防災設施項目,以及其所對應之使用空間型式與規劃設置基 本方針,作為各鄉市鎮未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以及防災設施規劃設置 時之參考。

在考量防災據點劃設與檢討其實用性與完整性的前提下,以指揮、

警察、消防、避難、醫療及物資等據點,作為新化都市計畫區防災據點 指定與檢討之主要對象。分述如下:

一、指揮、警察與消防據點之劃設

(一)指揮據點之劃設 1.規劃原則

依據防災空間體系層級範圍劃設標準,本研究考慮新化都市計畫 區一旦遇到大規模災害時,需要劃設一處防救災指揮中心,負責災 後對外之聯繫與對內之運作事宜,經評估區位可行性及周邊動線系 統流暢等因素,建議以「新化鎮公所」(參見照片 5-4-1)作為新化都 市計畫區防救災指揮中心,負責協調整個救災援助工作。

2.現況檢討

新化鎮公所位處交通樞紐,主要出入口面臨24 公尺路寬之中山 路,道路系統層級屬於緊急通道,對外連結道路有忠孝路、中正路、

大新路及大智路等多條緊急通道與救援輸送通道。

另外,新化鎮公所500 公尺範圍內有許多避難據點與行政機關,

包括新化高中、新化國中、新化國小與新化分局。假設新化鎮公所

因地震災害的發生而損毀,亦可以新化分局取代作為臨時指揮中心 使用。

照片5-4-1 新化鎮公所

(二)警察據點之劃設 1.規劃原則

警察據點劃設係以有效發揮情報資訊蒐集及災後秩序維持為原 則。劃設警察據點之目的在於災害發生時,發揮緊急救助、應變、

安全維護及救災等重要功能。故於災害防救與應變計畫中,需納入 警察系統的配置與支援規劃。

2.現況檢討

根據現況調查結果,新化都市計畫區內共有3 個警察單位(參見 照片5-4-2),包括新化分局、新化派出所及唪口派出所,可作為各地 之緊急避難據點。惟警察據點之位置並不完全符合本研究建議規劃 之 4 個防災生活圈的地理範圍,僅新化防災生活圈與正新防災生活 圈具有警察據點的空間配置。且現有警力方面,新化分局計 46 人平 均每位員警服務 202 人,唪口派出所計 13 人平均每位員警服務 279

人。警力略顯不足,建議未來可再參考各區人口成長狀況,進行必 要警勤區之調整或增設派出所,如此應可加強各防災生活圈的指揮 聯絡功能。

新化分局(新化派出所) 唪口派出所 照片5-4-2 警察據點

(三)消防據點之劃設 1.規劃原則

在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中,消防資源的運用,主要以消防分隊 為據點。消防據點之空間規劃,可配合防災避難圈的單元劃設,以 每一區分派一處消防分隊為原則。因消防分隊救災之相關器材、水 源以及配置相關專業人員等,可藉以掌握災區即時狀態,能有效作 為應變、救災、救援、醫療支援及後續下達行動指令之據點。

2.現況檢討

根據現況調查結果,新化鎮境內僅有一處消防分隊(參見照片 5-4-3),新化都市計畫區內並沒有其他消防單位。在平時或可滿足居 民的需求,但面對地震災害發生時,消防救災能力則明顯不足,建 議與鄰近鄉市鎮(新市、永康、歸仁、關廟與左鎮)消防分隊研擬 跨區支援協定計畫,促使災後救援的功能可充分整合發揮。

照片5-4-3 新化消防分隊 二、避難據點之劃設

1.規劃原則

緊急避難據點劃設目的為災害發生的短時間內,提供居民自發性避 難行為使用,指定對象以各分區內之開放空間為主。本研究以新化都市 計畫區內各公園、綠地、廣場及停車場等開放空間為主要避難據點。

2.現況檢討

根據現況調查結果,新化都市計畫區內現有新化高中、新化國中、

新化國小、正新國小及大新國小等學校可作為避難據點(參見照片 5-4-4)。由前述各防災生活圈劃設時均已檢討有效避難容量(參見表 5-2-3~表 5-2-6),結果顯示各防災生活圈均能滿足各分區內之緊急避難 人口,惟就地理空間觀之,各學校避難據點分佈地點均位於防災生活圈 的周邊,對於以學校為核心避難據點的劃設原則,服務之可及性或許略 為不足。

臨時避難據點是以提供災民在地震發生後,自家房屋受損或安全堪 慮情況下進行的避難行為,以收容暫時無法直接進入安全的避難據點

(如臨時收容場所或中長期收容場所)之避難人員為主,指定的對象以

新化體育公園為主。由第四章居民問卷調查分析結果得知,37%的居民 會優先選擇公園與綠地為避難據點,惟新化運動公園可供避難面積為 25,000 平方公尺,對照新化都市計畫區 23,300 人而言,每人平均可使用 面積為1.07 平方公尺,略為不足。

然而新化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園與綠地於民國七十九年十月,「變更 新化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計畫)書」中,將 10.25 公頃的公園預定地與 0.11 公頃的綠地預定地,依附帶條件55方式 變更為住宅區。有關公園預定地變更理由:

1.公園用地面積超過檢討作業原則規定標準。

2.公園用地除少部分為零星之公地外,大部分為私有地,為求公平 合理,故全部以附帶條件方式予以變更。

此外,有關綠地預定地變更理由:該綠地位於住宅區間,未有設置 目的,惟為避免影響鄰接土地所有權人權益,故以附帶條件56方式予以 變更。建議於未來擬定細部計畫時配置適當的公園與綠地,使避難據點 的空間分佈更平均,居民能更迅速安全抵達避難據點。

就中長期收容所而言,有新化高中與新化國中之室內學生活動中 心,可作為新化都市計畫區較長期的安置地點。必要時正新防災生活圈 內的新化體育公園,則可提供設置組合屋的空間。同時,於災害後緊急 救援期間,亦可作為直昇機的緊急起降場。

551.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含配置適當之公共設施用地與擬具具體公平合理之事業及 財務計畫)。並俟細部計畫完成法定程序發佈實施後使得發照建築。

2.將來擬定細部計畫時,應配設足夠之公園用地。

561.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含配置適當之公共設施用地與擬具具體公平合理之事業及 財務計畫)。並俟細部計畫完成法定程序發布實施後使得發照建築。

2.將來擬定細部計畫時,原綠地與住宅區間應配設道路用地或廣場用地。

新化高中 新化國中

新化國小 正新國小

大新國小 新化體育公園 照片5-4-4 避難據點

三、醫療據點之劃設 1.規劃原則

依據「都市計畫防災規劃手冊彙編」,將醫療空間體系區分為臨時 醫療場所與中長期收容場所。臨時醫療場所可指定全市型公園、體育場 所及廣場,肩負短期簡易緊急救護之工作。中長期醫療場所,則可指定 綜合醫院層級以上醫院(包含醫學中心與區域醫院或綜合醫院),作為 醫療支援體系。因此中長期之醫療體系除需檢視現有醫療服務量外,應 針對所屬區位,檢討各醫療救護中心相對區位及防救災道路系統的聯繫 關係,進行綜合性規劃,方能滿足災害醫療體系規劃的需求。

2.現況檢討

目 前 新 化 鎮 區 域 型 醫 院 僅 台 南 醫 院 新 化 分 院 一 處 ( 參 見 照 片 5-4-5),醫事人員執業人數共有 33 人,可提供病床數 97 床。其餘皆屬 一般診所,因此無法滿足新化鎮災害發生時所需。由於醫療資源之管理 維護費昂貴,所以必須與永康市跨區醫療支援(永康衛生所、晉生慢性 病醫院、永康榮民醫院及奇美醫院,醫事人員執業人數共有534 人,可 提供病床數2,148 床),方可得到較佳的綜合效果。

台南醫院新化分院 照片5-4-5 醫療據點

四、物資據點之劃設 1.規劃原則

依據「都市計畫防災規劃手冊彙編」,將物資據點區分為發放地點 與接收據點。發放據點設置之目的,乃為求避難生活物資能有效運抵每 一可能災區,並提供災民領用。以臨時收容場所作為指定之對象(中、

小學)。接收據點則考量自然地理條件的限制,而劃設較為獨立的防災 圈域,接收上一層級據點所分派之支援物資,在圈域內選定一處交通便 利、區位適當且方便直昇機停放及車輛進出的大型公園為據點。

2.現況檢討

根據調查結果,新化鎮公所已與業者簽定開口契約以供災害緊急應 變之需,業者包括新化鎮農會、塗員商號、富強商號、泰香餅舖及元鄉 餅舖等物資供應據點(參見照片5-4-6)。而新化高中、新化國小、新化 國中、正新國小及大新國小考作為各防災生活圈中的物資發放據點;新 化運動公園開放空間寬廣且臨道路寬度 15 公尺以上(救援、輸送通道 系統)的臺19 甲線,可作為物資接收據點。

新化鎮農會 新化鎮農會(太平辦事處)

照片5-4-6 物資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