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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士元的八卦用象

第五章 陳士元的象數觀──從八卦用象與象數易學特色進行開闡

第一節 陳士元的八卦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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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陳士元的象數觀──從八卦用象與象數 易學特色進行開闡

作《易》者仰觀俯察天地自然、陰陽寒暑、動物人事,類萬物之情狀,象其 物宜,反映在易學系統中,便是天、地、風、雷、山、澤、水、火的八卦之象。

因此,《周易》作為卜筮之書,本質上就是一套由六十四卦及其陰陽爻「象」構 成的符號系統,為闡釋《易》象而產生的卦爻辭也必定帶有相當多的易象成分。

《十翼》也著重於揭示取象原理,《說卦傳》列舉八卦用象,《象傳》顧名思義,

以象闡明經義,《繫辭傳》中高度哲理性地描述了聖人觀物取象而作《易經》的 理路與過程。漢代易學家如京房、孟喜、荀爽等人皆主於用象,虞翻在運用《說 卦傳》之象外,更對卦象予以推演,創造了許多新的逸象以釋《易》。自魏王弼 掃象以來,象數易學處於極其式微的狀態,以人事哲理疏通經文的義理易學之發 展聲勢浩大,至宋明時期,天理性命之學與易學結合,是為理學《易》與心學《易》

概括分類。陳士元在此種環境下,逆流而上,大張復古漢代象數易學(復古放在 這裡較通順)之旗幟。二《易》著的名稱便直觀地展露出他的易學主張:「易象 鉤解」義為顯微闡幽、鉤緝轉取經文中隱而未見的象旨,「易象彙解」即綜匯《易》

之用象並找尋其中規律。李鼎祚云:「鄭則多參天象,王乃全釋人事,且易之為 道,豈偏滯於天人者哉。致使後學之徒,紛然淆亂,各修局見,莫辨源流。天象 遠而難尋,人事近而易習。」1 以象解《易》是為了讓人們更全面而深刻準確地 理解《周易》,方可進一步掌握人事。陳士元《易象鉤解》中的用象主要以《說 卦傳》與逸象作為依據,並參考歷來易學家的說法,進行比類推衍,大量而繁富 地運用卦象明辨經文之義。其用象之重,幾乎可以視為虞翻以來之翹楚,明人用 象罕有能及者,標示著晚明象數易學的勃興,在象數易學史上具有特殊的意義。

本章著重探討陳士元取象釋《易》的方法與特色,主要內容有二,一為歸納 陳士元《易象鉤解》、《易象彙解》的八卦卦象之用,將之與《說卦傳》、虞翻逸 象、荀九家逸象相比較,分析陳士元的用象特色。二則專門針對陳士元象數易學 中較具特色者,如十二消息卦說、成卦說與宇宙論、爻位與爻性取象等方面進行 詳要的梳理,具體呈現其易學面貌。

第一節 陳士元的八卦用象

陳士元十分肯定「象」在《周易》體系中的重要地位,認為《易經》八卦是

1 [清]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卷首[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序〉,頁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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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象、地理等自然事物象徵化的呈現。「象莫遠於天地矣」,2《大象傳》中的十二 象是在八卦卦象基礎上的變化推衍:「象不外於天地,雲也,風也,雨也,雷也,

電也,明也,可觀天象矣。山也,澤也,水也,泉也,可察地理矣。木也,火也,

可類萬物之情矣」。3 在十二象中,又以天、地、山、澤、雷五象為不可變之象,

在六十四卦爻辭中會呈現出不同的狀態。4 家國社會的五倫秩序,身體的有機組 成皆可藉由八卦表達:「粗而形色聲容,達而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

近而皮膚、毛髮、四肢、七竅,皆不外於八卦」。5 萬物之情狀皆可見於八卦象 中。陳士元繼承漢代象數經注派的易學脈絡,依經立注,以象解經,沿襲了虞翻 的學術特色。除了少數情況不及象數而直言其義,陳士元尋求卦爻辭每字每句背 後的象數依據,形成了一套具有個人特色的高度用象體系。如注坎六四「樽酒,

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无咎」之義,云:

坎有酒象,卦變自臨而來,有坤體。互卦得震、艮,艮鼻,震足,坤腹,

有樽簋之象。坤、艮為土,坎伏離,為大腹,土器有腹者,缶象也。坤為 闔戶,艮為門,坎為穴,離為明,穴其門戶以通明者,牖象也。六四德柔 而近君,九五剛中而求助,剛柔相際,可與有為。是以一樽之酒,二簋之 食,瓦缶之器,以此自納於君,而誠信固結,有若盟約而不可解焉。四變 成兌,兌為史巫,故有盟約之象。樽簋取交際之義,牖取旁通之義,缶取 樸質之義,卦以出險為功,四雖居上卦之始,然已出乎下坎之終,而事君 者又當始終不變,故言「終無咎」以勉之。6

卦與卦之間的關係可繫以卦變,一卦之內的卦爻辭與卦象的相關性,則需通過《易》

例、爻位結合八卦用象方可呈現出來。陳氏以為卦爻之辭無不由象而產生,釋辭 述義之時便及其所能地呈現八卦用象。故於坎六四的注解中運用卦變、互體、飛 伏、爻變、爻位之象等取象方法,從震、坤、兌、坎、離、艮卦中取得鼻、足、

腹、樽簋、土、缶、闔戶、門、穴、明、牖、史巫、盟約等諸多象義。這種八卦 比類取象之法在《易象鉤解》六十四卦注釋中,具有聯貫的系統性,以下彙整陳 士元的八卦取象,並將之與不同的易象系統進行比較。

2 《易象彙解》,葉二。

3 《易象彙解》,葉二十九。

4 「卦以一象言者,天也,地也,山也,澤也,雷也,五象不可變也。」見《易象彙解》,葉二十 八。

5 《易象彙解》,葉二十三。

6 《易象鉤解》,卷二,葉二十九、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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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靜、靜、不行、庭、閽寺、山、丘、陵、

谷、敦、敦厚、盥薦、青、果蓏、碩果不 食、革、廬、篤實、徑路、徑、鼠、躬、

黔喙之屬、肱、得童僕、東北卦、陽方、

西北、萬物成始成終之卦、鴻舒羽翼 兌卦 西方、西、西鄰、酉位、西方肅殺之卦、

即戎、毀、毀折、折、刑剭、刑、刑殺、

戕、決、說、和、喜、女、少女、妹、妾、

得妾、小、言、有言、附決、或錫或褫、

口、口舌、頰、輔、舌、笑、號、咥、咥 人、嗟若、咨、幽人、澤、陂、巫、史巫、

用史巫、食、川、大川、澤、羊、金、秋、

正秋、右、夬、戶、闔戶、鳴鶴、西南、

陰方、少陰、甘說臨人、享祀、商兌未寧、

武人

少女、巫、鬼、說、

澤、卜筮、附決、妾、

毀折

陳士元於《易象鉤解》運用的八卦之象,乾卦至少 36 個,坤卦至少 74 個,

震卦至少 61 個,坎卦至少 81 個,艮卦至少 62 個,巽卦至少 64 個,離卦至少 70 個,兌卦至少 64 個,共計約 512 個。用象殊為豐富龐雜,在明代象數易學家中 首屈一指。陳氏在疏解六十四卦卦爻辭用象時,多次運用的八卦之象主要有:

乾卦:天、君、父、首、金、健。

坤卦:國邑、郊、黃、地、輿、腹、牛。

震卦:足、長子、長男、動、木、馬、大塗。

巽卦:伏、木、入、繩、係、白、草、進退、股、長女、號、高、不果、雞、

魚。

坎卦:加憂、血、雨、隱伏、眚、心病、陷、水、耳、棘、酒、於木為堅多 心、美脊之馬、盜、川。

離卦:目、日、見、甲胄、戈兵、飛、飛鳥、網罟、龜、明、火、大腹、雉、

文明。

艮卦:止、手、少男、門闕、山、徑、虎、石。

兌卦:毀折、兌、言、有言、西方、說、少女、澤、巫、口、羊、決、附決、

金。

以上所舉八卦之象為陳士元用象體系中最為核心和基礎的部分,其自創之新 象,多從基本用象中引申而出。《易象彙解》主要彙整分析《周易》經、傳文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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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觀呈現出的物象,分類為人物、天象、宮室、身象等等。書中有〈說卦傳象解〉、

〈大象解〉二篇,對《說卦傳》、《象傳》予以疏解,大量引述二傳的八卦用象。

在其他篇目中,陳士元也常常引用《說卦傳》、《彖傳》、《象傳》之象證明經文物 象的來由。因此,上表統計《易象彙解》之用象,與《說卦傳》有諸多重複之處,

卻並不代表陳士元將之實際運用於解經中。《易象鉤解》與《彙解》的關注點有 所不同,《鉤解》全書圍繞著「取象釋義」展開,每每於卦爻辭中發隱抉微,通 過互體、卦變、伏卦等多種取象方法,力圖賦予某卦某爻以特定的物象,從而疏 通經文的意涵。《易象鉤解》僅注釋經文,並在每一卦爻辭下完整呈現取象釋義 的過程,可較為純粹地呈現陳士元的用象特徵,而忽略《十翼》用象的干擾。所 以,我們考察陳士元的八卦取象特色,應以表中《鉤解》呈現的面向為主,下文 所云陳士元的八卦用象,亦指《易象鉤解》中的用象。

觀察上表可以發現,陳士元常以多卦同取一象,此種情形在《易象鉤解》用 象的敘述中頻繁出現。如乾卦、震卦同取「龍」之象,坤、離皆有「家」、「矢」

象,乾、兌皆有「金」、「言」、「決」之象,乾、離卦俱取「飛」象,坎、兌俱有

「川」象,艮、坤有「安靜」象,坤、坎俱有「車」、「輿」之象,巽、兌有「號」

象,艮、巽俱有「肱」象,兌、離俱有「武人」象,乾、震、巽三卦皆有「木」

象,乾、坎、震、離四卦有「馬」象。陳氏注漸上九,云:「艮、巽皆上實下散,

有鴻舒羽翼之象。」7 注臨上六,云:「坤、艮皆土,有敦厚之象。」8 注剝六五,

云:「震、巽皆東方之木也。」9 注同人九三,云:「震、巽,草莽也。」10 一象 為兩卦及以上所同用者眾多,陳士元取象之繁複,實已超乎漢儒之常法。

考索《說卦》之八卦用象,歸納陳士元之用象相同者如下:

表 5-1-1-2 《易象鉤解》與《說卦傳》用象相同彙輯表 卦名 卦 象

乾卦 天、健、首、馬、金、大赤、父、君、木果、良馬、玉、寒、西北 坤卦 順、牛、腹、子母牛、吝嗇、大輿、眾、母、坤以藏之、地

震卦 動、龍、足、大塗、長子、竹、萑葦、鳴、作足之馬、反生、藩鮮、帝 出乎震、東方

巽卦 入、雞、股、木、風、長女、白、長、高、進退、不果、寡髪、多白 眼、近利市三倍、躁卦、風以散之

坎卦 雨、陷、豕、耳、水、隱伏、矯輮、弓、輪、加憂、心病、耳痛、血

7 《易象鉤解》,卷四,葉十四。

8 《易象鉤解》,卷二,葉十。

9 《易象鉤解》,卷二,葉十八。

10 《易象鉤解》,卷一,葉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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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赤、美脊之馬、曳、於輿為多眚、月、盜、於木為堅多心、勞卦 離卦 明、麗、雉、目、火、日、中女、甲胄、戈兵、大腹、為乾卦、鼈、

蠃、蚌、龜、南方之卦、科上槁

艮卦 止、手、山、徑路、石、門闕、果蓏、閽寺、鼠、黔喙之屬、萬物成始 成終之卦、東北

兌卦 說、口、澤、少女、巫、口舌、毀折、附決、妾、羊、正秋

陳士元高度運用《說卦傳》所論及的八卦卦象,其中如《說卦》所云巽卦、

離卦、兌卦、坎卦、艮卦之象,大部分為陳氏運用在了經文釋義之中。乾卦、坤 卦、震卦之象也有超過半數為陳士元所取用。陳氏取用《說卦》象的數量超過《說 卦》易象總數的四分之三,可見陳士元在卦象使用上,以《說卦傳》之象作為主 要來源,充分展現出其以傳解經的注《易》特色。

二、對荀九家與虞翻逸象的使用

除《說卦傳》外,《彖傳》、《大象傳》也涉及部分卦象,但這些卦象無法滿

除《說卦傳》外,《彖傳》、《大象傳》也涉及部分卦象,但這些卦象無法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