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美國對東南亞區域的軍事與安全政策
第一節 雙邊軍事與安全關係
3 “CRS Report for Congress-Terrorism in Southeast Asia”, The Library of Congress,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18 Nov. 2003, pp.19.
4 中華民國外交部網站,「印尼相關資訊」,更新至 2011 年,瀏覽日期 2012 年 5 月 3 日,
<http://www.mofa.gov.tw/Official/Regions/CountryInfo/8cd69f76-a0a2-4f89-a538-414edab8f50d>
5 峇里島爆炸事件之前,印尼梅嘉瓦蒂政府面對同情奧薩瑪的「伊斯蘭祈禱團」不曾有過施壓動
作。其一方面宣稱印尼境內的伊斯蘭教激進團體僅為宗教團體,跟「基地」組織沒有關係。另一
方面口頭支持美國反恐,以獲得軍事經濟援助。見金榮勇,「印尼社會的反恐矛盾─美伊戰爭與
‧
敢死隊」(Qaedatul Jihad)領袖,該組織將成為包括印尼、東帝汶、泰國、菲律 賓、汶萊地區恐怖組織之主要策劃力量。6美國前副國防部長伍佛維茲(Paul Wolfowitz)便主張與印尼建立良好關係。72002 年 4 月,兩國國防部首次進行國防安全對話。5 月印尼國防部長訪美,恢復雙方 軍事關係展開磋商。8 月美國政府宣布在印尼北蘇拉威西島(North Sulawesi)比 通市(Bitung)興建一座軍港,供美軍艦停泊及維修之用,這是美國自 1992 年 撤出菲律賓的蘇比克灣海軍基地和克拉克空軍基地以來,首次重新在東南亞地區
7 Paul Wolfowitz,” Making Friends, Taking Aim,”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20 June 2002, p.24.
8 金榮勇,「東協的區域經濟與安全政策之轉變」,收錄於新世紀亞太情勢與區域安全,(台北:
政大國研中心,2003 年 6 月),頁 129。
‧
事教育訓練計畫」(International Military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MET)、「對外軍 售計畫」(Foreign Military Sales, FMS)和「對外軍事經費援助計劃」(Foreign Military Assistance , FMA)。10根據「東協─美國反恐計畫」(ASEAN-US Work Plan on Counter-Terrorism),美印進行廣泛且具深度的情報交換,聯合軍事演習,建 構相關法律架構及反恐技術培訓與指導。美印雙方出現實際合作需求,美國重新體認到印尼政府和軍方對抗伊斯蘭教 激進團體的重要性,這對印尼梅嘉瓦蒂(Sukarnoputri Megawati)政府不啻是一 種利多,因為這代表著美國的軍事和經濟援助將再度進來。印尼自然是歡天喜地 的接受。然而,印尼作為東協國家的大國之一,對於美國在九一一以後,透過雙 方軍事合作計畫、對東南亞各國日益加強的軍事安全掌控仍存有戒心,為避免大 國介入弱化東協地位,2003 年東協部長會議上,印尼外長提出「東協安全共同 體」(ASEAN Security Community, ASC)概念,試圖重新掌控東協以及印尼在東 亞安全事務上的發言權與主導地位。2004 年東協部長會議時,梅嘉瓦蒂致詞呼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88877>,瀏覽日期 2012 年 5 月 3 日。
10 自由電子報,「美恢復對印尼軍事合作」,2005 年 5 月 23 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nov/24/today-int2.htm>,瀏覽日期 2012 年 5 月 3 日。
11 金榮勇,「印尼社會的反恐矛盾─美伊戰爭與印尼外交」,收錄於國際反恐與亞太情勢(台北:
政大國研中心,2004 年),頁 216-223。
‧
斯蘭解放陣線」,「阿布薩耶夫」領導人 Abdurajak Janjalanu 被視為主謀。頻繁 發生的爆炸案為菲律賓帶來莫大的安全威脅,促使美國提供軍事援助和相關人 又簽訂「軍隊到訪協議」(Visiting Forces Agreement, VFA),規定在何種情況下 美國軍隊可以到菲律賓舉行軍事演習,而且這協定豁免美軍在執行勤務當中的不<http://www.nownews.com/2002/10/17/168-1364777.htm>,瀏覽日期 2012 年 5 月 3 日。
13 Philippine Daily Inquirer , May 26, 1999.
14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April 21, 1999.
‧
Rumsfeld與菲律賓國防部長 Angelo Reyes決定成立「雙邊國防政策委員會」(Bilateral Defense Policy Board),由雙邊官員共同組成,主要任務為管理美菲 同盟關係和處理共同安全挑戰。1611月雙方簽定「後勤互助協定」,有效期限超 過五年得以續簽。允諾雙方以現金或等價物資方式請求交換彼此所需的後勤支 援,美軍不但可以在菲國購置軍需品,還可「以物易物」的換取菲國燃料、淡水 和其他補給。17
2003 年 5 月,布希接待菲律賓總統阿羅約(Gloria Macapagal-Arroyo),並 且說菲律賓是美國一個主要的非北約盟友(major non-NATO ally),使菲律賓地 位上升到與日本、澳洲相同等級。18
目前雙方每年皆有大規模軍事演習,增強反恐作戰能力。其中最知名的為美 菲兩國自 1991 年以來每年例行的雙邊聯合軍事演習─「肩並肩計畫」(Balikatan,
15 The Library of Congress, “CRS Report for Congress-Terrorism in Southeast Asia”,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18 Nov. 2003, pp.10.
16 Jim Garamone, “US Philippine contacts to expand”, American Forces Information Service, 13 August 2002. Retrieved May 20, 2012 from < http://www.defense.gov/news/newsarticle.aspx?id=43561>
17 洪銘德,蔡東杰,「新世紀以來美國對東南亞軍事戰略之分析」,亞太研究論壇,第 42 期,2008 年 12 月,頁 45-47。
18 Jim Garamone, “Philippines to Become Major non-NATO Ally, Bush Says,” May 2003, retrieved May 20, 2012 from <http://www.defense.gov/news/newsarticle.aspx?id=28968>
‧
or shoulder-to-shoulder),19主要在於透過訓練、顧問諮商、協助以提升菲國反恐 能力,顯現美國對於履行協助反恐的承諾。20
馬來西亞從 1960 年頒布的「國內安全法」(Internal Security Act, ISA),允許 當局得不經審判逕行監禁政治犯人,這樣的法令嚴重違反美國重視人權的基本價
20 Exercise Balikatan, “Shouldering the Load Together”, retrieved May 20, 2012 from
<http://www.globalsecurity.org/military/ops/balikatan.htm>
21 劉復國,「東南亞恐怖主義對亞太區域安全影響之研究」,問題與研究,第 45 卷第 6 期,2006 年 11、12 月,頁 81。
22 洪銘德,蔡東杰,「新世紀以來美國對東南亞軍事戰略之分析」,亞太研究論壇,第 42 期,2008 年 12 月,頁 45-47。
23 Manyin, Mark, “Terrorism in Southeast Asia,” CRS Report for Congress, 18 Nov. 2003, pp.1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馬來西亞也希望利用反恐行動來修補其反美形象與美國間的雙邊關係,據 此,兩國首先在 2002 年簽署一份雙邊「合作對抗國際恐怖主義宣言」,宣布將加 強雙邊情報合作關係,接著在美國國務卿鮑威爾(Colin Luther Powell)的支持 下,馬來西亞在 2003 年成立「東南亞區域反恐中心」,並於 2004 年立法通過禁 止製造並儲存化學武器(該國在 2000 年加入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以防止恐怖份 子取得並使用化武攻擊該國。24
2006 年 7 月 28 日,馬來西亞和美國在吉隆坡簽署「犯罪問題司法互助條約」
(Mutual Legal Assistance Treaty),以聯合打擊包括恐怖主義在內的跨國犯罪活 動。根據這一條約,兩國將依照各自法律,在執行諸如取證、錄供、搜查、逮捕 等涉及犯罪問題調查的行動時進行廣泛的合作。互助要求由兩國的司法機構提 出。該條約有助於兩國履行在相關國際公約中所承擔的義務,打擊涉及兩國的有 組織跨國犯罪和恐怖主義。25
四、 泰國
美國對泰國的軍事作為始終相當積極,1950年兩國簽訂「美泰軍事援助協 定」,1954年成立美泰同盟。1961年雙方成立「軍事聯合委員會」,隔年5月,簽 訂「美軍進駐泰國協定」。兩國的同盟關係發展甚為穩定,冷戰結束後泰國雖關 閉美軍駐泰基地,但兩國關係仍舊維持友好狀態。九一一事件後,泰國配合美國 的反恐政策,包括從2002年迄今,美國、泰國與新加坡展開多次「金色眼鏡蛇」
(Cobra Gold)大型軍事演習,美國並提供泰國在軍事訓練、裝備設施等大力援 助,雙方在反恐、防止大規模武器擴散、打擊毒品走私等方面密切合作。26
24 蔡東杰,「東南亞地區反恐情勢與未來發展」,第二屆恐怖主義與國家安全學術研討暨實務座 談會論文集,2006 年 12 月,頁 41。
25 Embassy of the U.S. “US and Malaysia Sign Mutual Legal Assistance Treaty,” retrieved May 20, 2012 from <http://malaysia.usembassy.gov/mlat_signed012109.html>
26 巨克毅,「當前的美國東亞戰略」,全球政治評論,第 21 期,2008 年 1 月,頁 4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金色眼鏡蛇」計畫始於 1982 年,最初是美泰之間雙邊年度性聯合軍事演 習,目前已拓展至多國參加,是東南亞區域最大規模的軍演。2007 年舉辦時,
日本、新加坡、印尼亦參加演習,同時菲律賓、中國、韓國、澳洲,甚至是遠在 歐洲的法國與德國也派人觀摩。
2002 年美國的中情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CIA)針對反恐議題與泰 國反恐情報中心(Counter Terrorism Intelligence Center, CTIC)27合作,派了將近 二十名特務前往泰國進行協助,並提供超過一千萬美元援助。2003 年 6 月,泰 國同意將沙達希(Sattahip)海軍基地和烏塔堡(Utapao)空軍基地附近的土地 借給美國建立軍事基地,用於後勤補給、儲備作戰部隊所需要裝備。同年 10 月,
美國在 APEC 領袖非正式會議中,將泰國定位為非北約成員主要盟國,在軍事與 金融上享有美國的額外協助。28
泰國本身亦存在打擊恐怖組織的需求,境內「北大年聯合解放組織」、「國 家革命聯合陣線」、「新北大年聯合解放組織」或「北大年自由穆佳希定伊斯蘭」
都是在泰國境內活躍的恐怖組織。泰國自 2004 年 1 月 4 日以來因南部陶公市、
也拉及北大年三地經常發生伊斯蘭教分離份子肇事,暗殺官員,濫傷無辜,甚至 在機場及大賣場等人潮聚集處放置炸彈製造恐怖事件,造成秩序混亂。對此,泰 國對於美國的反恐策略自然是採取合作態度,希望與美國合作以掃蕩恐怖勢力威 脅。
五、 新加坡
美國對新加坡的軍事合作關係向來很密切,最早可以追溯至1950年兩國簽署
「美新後勤設施使用諒解備忘錄」(Access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根據
27 於 2001 年成立,旨在統整泰國主要安全部門的合作。
28 George W. Bush, “Bush designates Thailand major non-NATO ally”, Dec. 2003, retrieved May 20, 2012 from <http://usinfo.org/mgck/usinfo.state.gov/regional/ea/mgck/archive03/0102thai.htm>
‧
29 U.S. Department of State, Bureau of East Asian and Pacific Affairs, “Background Note: Singapore”, released 2 December 2012, retrieved May 20, 2012 from <http://www.state.gov/r/pa/ei/bgn/2798.htm>
30 L. Edgar Prina, “Singapore-An Important Link in U.S. Navy Forward Presence,” Navy League of the US, retrieved May 20, 2012 from <http://www.navyleague.org/seapower/singapore.htm>
31 巨克毅,「當前的美國東亞戰略」,全球政治評論,第 21 期,2008 年 1 月,頁 4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用的指揮與控制中心,為美國在東南亞區域的軍事存在提供便利。
基於歷史與政治因素,新加坡為了確保領土安全與民生資源和市場的取得,
外交政策著重於與馬來西亞與印尼鄰國維持良好關係,同時新加坡採用小國外交 模式,儘可能維持東南亞地區內部的權力平衡,避免大國獨攬全權,這個立場反 應在 2007 年新加坡擔任東協之輪值主席國時,積極推動東協憲章,促請他國國 會儘速批准,以期東協之整合深化,使各會員國擁有相近的發言份量。對外方面,
新加坡也以擴大東協與他國合作為目標,藉由各大國力量之相互制衡。因此,新 加坡對於美國的策略給予正向回應,全力支持。
六、 其他國家
越南
美國與越南長期以來因為意識型態差異,再加上美國在越戰的挫敗經驗,雙
美國與越南長期以來因為意識型態差異,再加上美國在越戰的挫敗經驗,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