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電視體育綜藝節目與敘事傳播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五節 電視體育綜藝節目與敘事傳播
本節的目的是探討傳播工作者如何運用敘事的方式,透過電視媒介並運用不同媒材傳遞 國族主義的意識形態給社會大眾。首先關注電視媒介敘事的概念,了解什麼是敘事,再進一 步探討何謂「國族敘事」,從過去的研究中觀察國族敘事如何透過敘事符號或媒材被社會大眾 理解。
一、敘事(narrative)的概念
敘事一詞起源於拉丁文「narrare」,意即「訴說某類事件」,以一種形式,如歷史故事、
科學文本、詩歌或傳奇等等,透過媒介供人知曉(Steiner, 2003;轉引自賴玉釵,2013)。J.
Clandinin & M. Connelly(2000:25)認為敘事是了解世界的一種方式,生活是發生在我們或 他們身上「充滿了敘事的片段」,而這些片段以敘說整體(narrative unity)和不連續性被反思 與瞭解,並活化於故事之中。當人們試圖去理解經驗時,透過以敘事來研究經驗,可使這些 發生在世界上的事件變得有意義(蔡敏玲、余曉雯譯,2003)。
Riessman(1993)指出敘事是一種「經驗的再呈現」,但所有再呈現的形式都是有限的,
都無法直接替代另一個人、進入他的經驗當中如實、客觀地陳述一個故事,而是一種模糊的 經驗再現,選擇某個角度對這個故事進行闡述(王勇智、鄧明宇譯,2008)。
臧國仁、蔡琰(2017:3)指出構成日常生活中的故事,是透過「第一手(如當事人)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是真實事件、虛構素材或是半真半假的故事,都是透過敘述的傳播過程發展的經驗現象。
Arthur Berger(1997)認為敘事即故事,意指在一段時間之中發生的事件,可以是曾經發生或 正在發生的事情,且能向讀者提供信息是敘事很重要的環節(姚媛譯,2000)。
綜述之,敘事是日常生活中片段的經驗再呈現,透過媒介與傳播過程述說出來,讓經驗 成為故事的內容,為接收者提供信息。在敘事傳播的過程中,如 Riessman(1993)所言,經 驗的再現是選擇某一個角度敘說,人們無法代替某個人、甚至無法代替自己完整地描述經驗 和故事。
Arthur Berger(1997)表示他做過的研究中,包括漫畫、小說、電視節目、笑話等通俗文 化,敘事的概念總是被隱藏起來,使得敘事變得模糊、難以覺察。然而,敘事是日常生活中 每天都在發生的事,並且影響著大眾的生活、文化和社會(姚媛譯,2000)。由此,可以了解 敘事的概念是在生活中透過不同媒介(不斷地)傳播,但人們很難察覺敘事是否不斷地在發 生,卻確實存在且影響著每個人的日常。
敘事之所以可以在不被察覺的情況下,仍然不斷地在發生,是因為人類的生活經驗既存 在著過去也觸及著未來,過去的記憶即是敘事的過程。因此 Pillemer(2001)認為回憶的內容 可以被澄清、修改與再建構,敘事的重點不在於過去發生事件那個當下所產生的事實,而是 事件如何詮釋和再詮釋,使個體信服其真實性(轉引自胡紹嘉,2014)。換言之,無論是曾經 發生過的事或是正在發生的事,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經歷過、見過、聽過的事件,可能是來自 自己的敘述、或是他人的再述、轉述,經由各種媒介,如話語、文字、圖書等等,都會以敘 事的形式存在於記憶之中,成為記憶的一部分。
6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Hayden White 為一名歷史批判學者,他顛覆了「歷史即事實」的史學錯誤,認為「歷史 是一種寫作,一種修辭的靈活運用,一種語言結構的敘事構型。」25歷史學家藉由「情節編 排」、「形式論證」、「意識形態的含義」三個過程進行歷史的解釋,並編排、組織成為一個完 整的敘事性故事(陳永國、張萬娟譯,2003:3-5)。從 Hayden White(2003)26的論述中,雖 然情節編排、形式論證、意識形態的含義三個過程是歷史學者對完整敘事的解釋,在敘事傳 播的概念中,可以從其他學者的論述,加以解釋這三個過程與傳播之間的關係。
在情節上,林東泰(2015)表示亞里斯多德在《詩學》(Poetics)(Aristotle, 350 B.C.E)
一書中不僅指出情節(plot)是事件順序的安排,也就是行動的再現。此外,區分了兩個不同 的再現模式:模仿(mimesis)和敘說(telling),即故事的呈現和故事的敘說。許勝欽(2013:
89)認為故事(即故事的呈現)乃是透過情節鋪陳,具有串連動作的功能,並將一連串動作 形成的事件組合成故事;論述(即敘說故事的方式)則以 Barthes(2004)提出的連繫敘事的 三個層次:
(一)功能層。功能層具有分配、整合、指涉的功能。
(二)描述層。不同角色在此被賦予不同特色,其定義來自所在的行動場域。
(三)敘述層。敘述的功能在於交換,因此牽涉到敘事的提供者與接收者,敘事內的描 述性符碼須藉由雙方所指才能完成。即「敘事者」與「敘事情境」對形式與意義的構連及整 合之所在。
25 出自於陳永國、張萬娟(2003)。《後現代歷史敘事學》的書底頁。
26 《後現代歷史敘事學》為海登懷特自選的一部經典文集,收入自《元歷史》(1973)的 13 篇文章,以及發表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在形式上,林世堃(2011)認為文本再現不只是再次講述故事而已,而是透過各種敘事 形式協助讀者了解世界,了解敘事隱含的世界本體。就本體論而言,敘事如 Chatman 所說,
故事(story)是什麼人發生了什麼事,即故事內容是什麼,有角色、地點、時間、發生的事;
以及論述(discourse)即如何說故事(呂妮霖,2008)。羅鋼(1994)表示敘事是一個或一個 以上真實或虛構事件的敘述,話語表現事件,事件與事件藉由某種關係相互連結,就構成了 故事。Nick Lacey(2000)指出敘事與其他形式的區別在於,它將信息呈現為連續性的事件序 列。敘事故事是具有邏輯結構、大多數依照敘事因果關係構成序列,每一個事件都是從前一 個事件接續,並導致下一個事件產生。因此敘事至少需要兩個關連事件,一個事件構不成一 個序列,即構不成敘事。
在意識形態上,Wallace Martin(1986)表示「視點(point of view)」是一組態度、見解 和個人關注,並構成一個人看待世界的方式。意識形態可以指隱蔽的動機,或指意識不到的、
導致錯誤意識的因素。視點與意識形態在「一種特定的觀世界的方式,一種力求社會意義的 方式」27之上具有相似意義。視點需要透過語言表現,而語言就在事物之中蘊含著價值標準 和態度,因此事物是從某個視點來體現,使任何關於敘事的討論中,語言具有中心地位(伍 曉明譯,2005)。
程芳芳(2011)將意識形態看作一種敘事,指出意識形態的敘事特徵是透過話語的建構 與表達,如日常生活中的世俗敘事,使人們不斷地參與在世態之中,藉由敘事將人們納入一 個被意識形態無意識化的過程;或是透過轉義修辭,即使用語言或象徵形式,運用文字修辭
27 Wallace Martin(1986)引自巴赫金。
6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的方法虛飾社會關係、政治形態。常見修辭形式有轉喻、隱喻、提喻。由此可見,意識形態 的傳播和灌輸需要敘事的技巧,以達到統治階級意識形態敘事的目的。
陳曉云(2010)提到影像敘事是意識形態的最有效的傳聲筒,一個充滿商業、娛樂氣息 的影像中,影片文本是社會文化意識形態的傳播。然而文本中的真實並非現實,但其中的因 果關係、情感建構,是一種敘事和意識形態的「真實」,使觀眾接受主流意識形態和大眾文化 普遍的價值觀。
從 Hayden White(2003)的論證中提出一個敘事很重要的概念,即敘事並非再現真實,
而是透過情節、形式、意識形態構建而成的故事。文本再現包括故事的呈現與敘說故事的人,
故事是透過情節鋪陳一連串的動作功能,並透過論述連繫完成敘事;依循事件與事件之間的 邏輯結構與因果關係,藉由形式將事件構連成序列,才是完整的敘事。在敘事的技巧下,意 識形態藉由語言、視點、轉義修辭或是影像文本,透過種種敘事技巧將意識形態無意識化,
使意識形態在傳遞給社會大眾的時候,虛飾、隱蔽動機或是使大眾意識不到其中的統治關係
(張萬娟譯,2003)。
二、國族敘事
根據本研究第四節國族主義的探討中,Ernest Gellner(1983)認為國族主義是關於政權 正當性的理論,無論是情操或政治運動,基本上是一項政治原則,而文化的同質性促使國族 的政治意涵連結。Richard Kraus(2010)表示政治合法性是一種大眾的幻想,使國內人民相 信統治者的執政權力,對國外產生國家統治者的權威性。Benedict Anderson(1983/1991)主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張國族是「想像的共同體」,建立共同文化以區別我群與他者,以產生我群的認同與歸屬感;
A. D. Smith(2001/2010)指出意識形態是國族主義最終且主要的意涵,語言和象徵性在推 動國族主義的意識形態下產生作用與影響,透過國族運動激發豐富的文化活動;Eric
Hobsbawm(1990)表示國族的辭意在不同語境中,其概念會不斷擴展外延。Hobsbawm 亦主 張國族是「發明的傳統」,藉由傳統文化讓人們產生連續性,共享文化以凝聚認同,並透過傳 統儀式傳遞某種意識形態(轉引自林雯玲,2013)。從上述四位的論述皆是「國族建構論派」, 主張國族透過共享的文化傳遞某種意識形態,藉以創造一種想像的共同體,產生歸屬與認同 感,區分他者並賦予統治者政權正當性。
沈松僑(2009:4)指出國族認同是在國族成員的日常生活中,「習焉不察的情境下」不 斷地更新與再生。但過去研究中,時常把國族主義的焦點放在戰爭、革命或運動的某一歷史 事件上,少有關注於日常生活在「國族」的建構。然而,國族依其訴求與手段的不同,且隨 著歷史條件、當代社會背景對國族形塑便有所轉變。基於上述的國族建構論,表示國族主義 是一種可以被創造並傳遞給社會大眾的意識形態,由統治階級所建構出來的「高級文化」,向 社會大眾傳播、教育具有「政治訴求」的意涵。
沈松僑(2009:4)指出國族認同是在國族成員的日常生活中,「習焉不察的情境下」不 斷地更新與再生。但過去研究中,時常把國族主義的焦點放在戰爭、革命或運動的某一歷史 事件上,少有關注於日常生活在「國族」的建構。然而,國族依其訴求與手段的不同,且隨 著歷史條件、當代社會背景對國族形塑便有所轉變。基於上述的國族建構論,表示國族主義 是一種可以被創造並傳遞給社會大眾的意識形態,由統治階級所建構出來的「高級文化」,向 社會大眾傳播、教育具有「政治訴求」的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