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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青少年發展特性

青少年在人生發展中是一段很特別的階段,欲瞭解青少年的問題的成 因與行為上的變化,必須從身心發展著手做探討。以下便從青少年的定 義、青少年的認知發展、青少年的生理發展及其青少年的心理發展等四方 面來探討青少年的身心特性。

壹、 青少年的定義

青少年期在人生歷程上的意義是模糊不易確定的,社會學家說它是從 生活依賴到獨立自主的一段時期。生活依賴指兒童期,但依賴程度因人而 異。獨立自主更缺乏標準,如以行使公民權年齡為據,不同國家就有不同 的規定,其他如婚姻、就業、扮演父母角色等都與獨立自主有關,但在年 齡上卻有很大的個別差異。

從心理學上的標準看,所謂青少年期是指性成熟至心理成熟的一段時 期,生理上性器官的成熟雖然可以做為客觀的標準,但性成熟的年齡卻因 人而異,最早的可能開始在十一歲,最晚的可能延遲到十八歲。至於心理 成熟,更難以年齡為標準。心理成熟的意思主要是智力展到頂點,情緒的 表達能自我控制,能對社會行為負責任,如將三者合在一起看,很可能有 些人一輩子都難以達到成熟的境界(林正文,民91)。

張日昇(民82)認為需將童心尚在、春心萌動的思春期設定為心理成 熟的開始年齡,將近乎老練、穩健的成年人設定為心理成熟年齡。他強調 青少年時期的劃分不但要考慮到生理成熟,也要考慮到社會成熟。簡言 之,就是既要重視生物因素的影響,也要重視社會因素的影響。據此,他 將青年時期的年齡劃分為前、中、後三個時期,而青年前期為十二、十三 歲至十五、十六歲;青年中期為十五、十六歲至十八、十九歲;青年後期 為十九、二十歲至二十四、二十五歲,如表2-1 所示。

表 2-1 學者張日昇對青少年分期的看法2

時 間 年齡階段(歲) 劃分標準 教育制度(學制)

青年前期 12、13∼15、16 思春及一列生理變化 初中 青年中期 15、16∼18、19 疾風怒濤及諸種心理體驗 高中 青年後期 19、20∼24、25 成熟(生理、心理) 大學 資料來源:張日昇(民 82)

在「青少年」一詞定義上的界定,中外學者的看法都不盡相同,張春 興(民78)指由青春期開始到身心漸臻成熟的發展階段,女性約自十二歲 到二十一歲之間,男性約自十二歲至十七、十八歲的孩子。

朱智賢(民78)指出青少年是個體發展中的一個階段,一般指十一、

十二歲至十七、十八歲的孩子。

青少年白皮書(民85)報告指出,心理學者從生理及心理發展特徵的 觀點,將一個人從出生到老死所經過的幾十年時間,習慣上劃分為嬰兒

期、青年期、成年期及老年期等階段。每位學者對於每一階段的起訖年齡,

仍未能持一致的看法。一般而言,從出生到一週歲左右嬰兒期、從一歲至 十二歲為兒童期,則屬較一致的界定,而滿十二歲起至幾歲為止,才屬於 青年期的階段,看法則仍不一致。大體上是以二十一歲左右為青年期的結 束較屬通說,過此年齡即屬成年期,而滿六十五歲以後則屬老年期。心理 學者認為青年期是指十二歲至二十一歲之人,而有部分學者認為「青年」

(youth)與「青少年」(adolescence)同義,可以混用;有些學者認為「青 少年」是指十二歲至十八歲之間的階段,兩者仍有區分,也有學者將「青 少年」細分為 1.青少年前期:十二歲至十五歲,相當於國中階段;2.青少 年早期:十五歲至十八歲,相當於高中階段;3.青少年後期:十八歲至二 十一歲,相當於大學階段,如表2-2 所示。

表 2-2 青少年時期劃分階段3

時 期 年齡(歲) 教育制度(階段)

青少年前期 12~15 歲 國中階段

青少年早期 15~18 歲 高中階段

青少年後期 18~21 歲 大學階段

資料來源:青少年白皮書(民 85)

現行法令規定青少年階段的定義者,有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條及少年 褔利法第二條,這條法條所稱少年係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民法 第十二條規定滿二十歲為成年;教育部頒布遊藝場業輔導管理規則規定未 滿十八歲青少年禁止進入遊藝場所,上述法令皆有對青少年有所界定。

而在青少年政策白皮書(民94)內容指出,世界各國對青少年的定義,

聯合國對青少年的界定為15-24 歲、歐盟為 15-25 歲、世界衛生組織為 10-20 歲,其他如日本為24 歲以下、美國則為 14-24 歲、新加坡甚至將青少年的 定義延伸至 30 歲,可見各國都是從自身的理論、法令及實務運作等各層 面來訂定範圍,並沒有一致標準。

綜言之,從生理發展與心理變化來界定青少年,在學理、法理及實務,

對於青少年定義各有其不同的界定,因此,要制定出一個統一的標準來界 定青少年,本就有所困難。通常認為青年起始大約十八歲左右,而結束年 齡可延後至四十歲至四十五歲左右,而青少年則指十二歲至二十四、二十 五歲之間。

貳、 青少年認知發展

根據國內外的學者研究發現,青少年時期面臨自我認同的不確定與外 在模糊不清的社會角色,心理處於過渡期,故發展出特殊的認知。青少年 的發展任務是結合個體的需求與社會期許的角色,這些發展任務有一個最 適合的發展時間,在這個時間內比較容易學習,而這些發展任務需要生理 上的成熟來作準備,還有該年齡所應有的社會期許來幫助個體從事發展任 務。青少年應具備八個發展任務:一為接受自己的身體形象,並且作最有 效的運用。第二是扮演好一個男性或女性的社會角色。第三是與同儕或兩 性間發展成熟的關係。四是與父母或其他成人達到情感上的獨立。五為就 業準備。六為婚姻及家庭生活的準備。第七是有社會責任感且實現之。最 後一項是對行為有一套的價值觀作為標準(黃德祥,民89)。

青少年時期對社會認知的變化有兩項重點:第一是自我中心意識 (egocentrism)的產生。青少年往往無法區分出自己及他人的想法,因此會 產生想像中的觀眾(imaginary audience)。由於青少年過度的自我意識,以 及過分在意他人對自己的評價,以致於認為自己是他人眼光的焦點。太在 意他人的眼光,使得青少年有羞愧感而非罪惡感,這便可以解釋為何青少 年那麼希望擁有自己的隱私,而且總是表現出羞愧不自在的樣子;或是過 度 分 化 自 己 及 他 人 的 想 法 , 使得青少年誇大自己的獨特性(personal fable),認為自己對他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第二是社會取替觀點(social perspective taking)的變化。社會取替發展分為五個階段,如表 2-3 所示:

表 2-3 社會取替發展五階段4

Bandura 的社會學習理論則指出,學習、環境與個人認知狀態都是影 響個體行為的重要因素,並認為青少年的認知程度,可不需透過親身體驗

行為及發展作相當的控制。要瞭解青少年的發展就必須從個體內在及外在 環境的交互作用,來觀察行為的影響。

因此,青少年的學校生活在其日常生活佔有相當重要的份量,其行為 表現與學校生活及社會環境有著極密切的關係。青少年同儕團體的形成,

對青少年的自我認同發展有極重要的影響(Hunter, 1985)。這是由於其形 成的因素多為共同的興趣及喜好、社會理想及社經地位、族群背景和人格 特質等。且在同儕關係中,彼此地位相等是一個很重要的特徵(Shaffer, 1988),隨著年齡的增長,在青少年的社會建構過程中,由於同儕較能以平 等、瞭解的方式溝通,彼此的需求及經驗相似,關係就愈形密切。而頻繁 的互動,不僅可以增進個人的社會能力與歸屬感,提供相互學習及自我認 識的機會,更促進個人自我統整。因此同儕關係的維持,一則滿足自我歸 屬感,一則象徵自我的成熟與獨立。

同儕間的互動、價值觀等因素,都會影響青少年的身心調適。同儕間 之互動若不良,則易造成個人退縮、孤僻等個性或友伴間的爭執、衝突等 情況。因此,若青少年同儕團體的價值觀偏差,則會產生團體性之問題行 為,如飆車、暴力等犯罪行為。此外,年齡與同儕間壓力之影響亦有相當 關係存在,通常處於青少年初、中期的人,受同儕壓力之影響較大,愈是 至青少年後期,則影響將愈小(Steinberg & Silverberg, 1986)。

參、 青少年的生理發展

青少年期最明顯的特徵之一,即是在短短數年期間,身體各部分由未 成熟的狀態發展至成熟階段。此時期由於荷爾蒙的分泌增加而開始影響男 女之生理特徵,其不僅於身體的大小、形狀與肌肉組織等身體外觀形態上 有急遽之改變,身體內部之生理結構與機能亦快速發展。青少年生理發展 的過程,除生理之變化有一定的順序外,在發展時機及速率方面,又會因 遺傳與健康狀態等諸多因素之影響,而有個別差異之情形,此對青少年的

心理與社會層面之影響甚钜(Schiamberg, 1988)。

當我們身體發育成長逐步完成和定型後,會本能的產生對自己身體型 態、形狀和身體狀況的自我意識。由於這項自我意識的覺醒,對自已身體 發育上的巨大變化極為敏感,對自己的體型以及他人---尤其是同儕的體 型,表現出任何其他人生發展階段所未曾有過的關心或評價。先自我評 價,再經自我體驗,進而顯現行為。

青少年對自己體態特別關心,在心目中佔有特殊地位,往往會為自己 的體型獲得同伴好評而傾向於自我肯定,並由此產生積極性的自我體驗:

愉快、陶醉、自信,於是在行為上亦顯現出活潑、開放;反之會因體型差

愉快、陶醉、自信,於是在行為上亦顯現出活潑、開放;反之會因體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