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國勝地?抑或婆羅門外道?
第一節 來自清人的西藏史書寫典範
一、 魏源《聖武記》的典範敘述
民國時期,藏學學者于道泉(1901-1992)11即對中文文獻裡關於宗喀 巴的記載感到疑惑。在一篇著作中,他通過藏文經籍的《宗喀巴傳》,解釋 了為何《明史》中找不到任何關於宗喀巴的記錄,也未提到明成祖曾遣使 召宗喀巴一事。于道泉並指出,漢文文獻中關於宗喀巴的記載,直至清代 才有,一是修撰完成於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傳》
卷九十一、傳七十五的《西藏總傳》。12另一即是魏源(1794-1857)的《國
11 于 道 泉 當 時 師 從 北 京 大 學 梵 文 教 授 俄 國 學 者 鋼 和 泰 ( A1exander voil Stael-Hostein, 1877-1937)。1928年起任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34年赴法國巴黎 大學現代東方語言學院留學。
12 其文字為:「達賴喇嘛,班禪喇嘛,明宗喀巴二大弟子。宗喀巴興黃教,弟子數千人。
達賴喇嘛位居首,其名曰羅倫嘉穆錯。」僅此而已,見:《欽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 傳》,卷九十一,傳七十五,《西藏總傳》,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史部
朝撫綏西藏記》,然舛誤頗多,語焉不詳。于道泉推測,這些記載應是得自 蒙古人的傳說。他更訝異地指出,魏源關於宗喀巴的錯誤記載,即使連日 人寺本婉雅翻譯自藏文的《喇嘛教宗喀巴傳》,「竟亦從中國舊說,謂宗喀 巴生於永樂十五年!」13不過,如果考慮到清人對西藏的認識,那麼,《明 史》的這一缺記,並非史館有意,而是清初修史的清人如明人一樣,對格 魯派的認知仍充滿空白。
魏源關於格魯派的記載,某方面來說,已成為經典名句。因為自他之 後,有關於西藏的相關文獻,皆一脈承襲。為便於以下的討論,不避冗長 先予徵引:
黃教宗祖則創於宗喀巴,(一名羅卜藏札克巴),以永樂十五年生於 西甯衛,得道於西藏之甘丹寺,成化十四年示寂。初明代諸法王皆 賜紅綺禪衣,本印度袈裟舊式也。其後紅教專持密咒,流弊至以吞 刀吐火炫俗,無異師巫,盡失戒定慧宗旨。宗喀巴初習紅教,既深 觀時數,當改立教,即會眾自黃其衣冠,遺囑二大弟子,世世以呼 畢勒罕轉生,演大乘教。呼畢勒罕者,華言化身也。二弟子,一曰 達賴剌麻,一曰班禪剌麻。剌麻者,華言無上也。(今俗加口旁曰喇 嘛。其班禪又稱額爾德尼,相傳達賴為觀音分體之光,班禪為金剛 化身,在印度已轉生數十世,其說不可得詳云)皆死而不失其通,
自知所往生,其弟子輒迎而立之,常在輪回,本性不昧。故達賴、
班禪易世互相為師。其教皆重見性度生,斥聲聞小乘及幻術小乘。
當明中葉,已遠出紅教上,未嘗受封於中國。中國亦莫之知也。達 賴一世曰敦根珠巴者,即贊普之裔,世為番王。至是舍位出家,亦 名羅倫嘉穆錯,嗣宗喀巴法,傳衣鉢,始以法王兼藏王事。……14
二一二,傳記類,第四五四冊(台北:商務印書館,1983年,據國立故宮博物院藏本 影印),頁3A,783。
13 于道泉,〈譯注明成祖遣使召宗喀巴紀事及宗喀巴覆成祖書〉,《慶祝蔡元培先生六十 五歲論文集》,下冊(南京: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35年),頁939-966。
14 〔清〕魏源,《聖武記》,卷五,〈國朝撫綏西藏記‧上〉〔台北:中華書局,1962年
魏源所立下的典範,可以歸納為最簡單的三點:一是宗喀巴的生卒年
(1417-1478);二為黃教以易衣帽、改正呪語取代紅教而起;三則西藏佛 教的活佛轉世制度是從宗喀巴的兩大弟子開始,並附帶指出一世達賴為藏 王後裔,於是開啟西藏政教合一的統治時期。而這幾點全部都有誤。
以目前學界對西藏佛教派別的掌握而言,一般會分為苯教(Bon)、寧 瑪派(rNying ma pa)、噶當派(bKav gdams pa)、噶舉派(bKav bgyud pa)、
薩迦派(Sa skya)、格魯派(dGev lugs pa);若去除噶當派,自民國時期起,
通常中文文獻會以顏色來區分為黑、紅、白、花、黃教。雖然實際上來說,
以顏色作為教派的區分也並非正確,甚至是張冠李戴。15此外尚有其他小 派別,如覺曩派(Jo nang pa)、希解派(Zhi byed pa)等。直至十五世紀 初,西藏教派多元發展,但格魯派的政治敵人並非是已經沒落的薩迦派,
而是掌握政權的噶瑪噶舉派(Karma bkav bgyud pa)。
宗喀巴(Tsong Kha Pa, 1357-1419)的生卒年,實際上晚了一甲子,正 確來說是元至正十七年至永樂十七年。至於宗喀巴的弟子,一般以八大弟 子著稱,宗喀巴圓寂後承繼甘丹池巴〔dGav ldan khri pa,即甘丹寺法台,
相當於格魯派教主〕的前兩大弟子,為賈曹傑(Rgyal tshab dar ma rin chen, 又稱Rgyal tshab rje, 1364-1431)與克珠傑(Mkhas grub dge legs dpal bzang po, 又稱Mkhas grub rje, 1385-1438)。克珠傑後來被追認為一世班禪。至於 被追認為一世達賴的根敦朱巴(dGe vdun vgrub pa, 1391-1474),是宗喀巴 晚年的弟子,出身於平民之家,創建札什倫布寺。圓寂後,由札什倫布寺 迎根敦嘉措(dGe vdun rgya mtsho, 1475-1542)為其轉世。二世達賴分任哲 蚌寺、色拉寺的池巴,並於哲蚌寺設立甘丹頗章宮(dGav ldan pho brang)。
此後三世、四世、五世達賴皆居於此。在得到青海和碩特蒙古的支持下,
影印本,成書年代是道光二十二年(1842)刻印,二十四年(1844)、二十六年(1846)
兩次修訂〕,頁2A-3A。
15 除了以紅教來概括格魯派以外教派的最大錯誤外,另一種最常見的嚴重錯誤,即是將黑 教(苯教)與噶瑪噶舉派下的黑帽派混為一談,從而將黑帽派法王的轉世世系移至黑 教之下。此點非主題,暫不深論。
五世達賴擊敗藏巴汗與噶瑪噶舉派,建立甘丹頗章政權。16關於活佛轉世 制度的出現,則是從1283年噶瑪噶舉派法王噶瑪拔希(Kar ma pak shi, 1204-1283)圓寂後,其轉世讓迥多吉(Rang byung rdo rje, 1284-1339)成 為西藏佛教第一位活佛。格魯派則是因為轉世制度能提供教派傳承上更大 的穩定性,以抽象的世系繼承來解決教派繼承人之爭與派內長老權力分配 的矛盾而採用。17
以後見之明苛責前人文獻上的疏失,並非歷史學唯一的工作與目的。
不過,跟著這些文獻的演變,能瞭解漢文的西藏史記載為何會出現這種誤 解。
從魏源引用到松筠(1752-1835)《綏服紀略》的記述來看,他注意到 黃教源出紅教,「其近日邪術之紅教,乃紅教之末失,非薩迦廟之本宗也」;18 不過這並未影響到紅教、黃教決然二分的原則。此外,從前引文裡提到班 禪「在印度已轉生數十世」的文字來看,可知魏源或許也參考過《蒙古源 流》的說法,因為當時除了《蒙古源流》之外,並沒有任何漢文文獻提到 過班禪世系在印度的轉生。但也僅止於此,即使是漢譯本《蒙古源流》本 身,同樣也未提到宗喀巴的相關記載,只簡略提到四世達賴與四世班禪宏 揚宗喀巴之聖教。19因此,可以確定魏源的〈國朝撫綏西藏記〉並未採用
16 此處當然無法詳述西藏史與西藏佛教史,關於以上所論進一步詳情,參見:王森,《西 藏佛教發展史略》(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索南才讓《西藏密教史》
(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陳慶英、高淑芬(主編),《西藏通史》(鄭 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許明銀,《西藏佛教史》;Luciano Petch, China and Tibet in the Early 18th Century: History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Chinese Protectorate in Tibet (Leiden: E. J. Brill, 1950);Tsepon W.D. Shakabpa, Tibet: A Political Histor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7);Giuseppe Tucci, The Religions of Tibet;Rolf A. Stein, The Tibetan Civilization等。
17 有關轉世制度的起源與歷史,見:蔡志純、黃顥,《藏傳佛教中的活佛轉世》(北京:
華文出版社,2000年);陳慶英、陳立健,《活佛轉世及其歷史定制》(北京:中國 藏學出版社,2009年);Turrell V. Wylie, “Reincarnation: A Political Innovation in Tibetan Buddhism,” in Louis Ligeti, (ed.), Proceedings of the Csoma de Kőrös Memorial Symposium (Budapest: Akademiai Kiado, 1978), pp. 579-586.
18 〔清〕魏源,《聖武記》,卷五,〈國朝撫綏西藏記‧上〉,頁9A。
19 〔清〕薩岡,《欽定蒙古源流》,收入:《四庫全書珍本三集》,史部,別史類,第一 二五冊(台北:商務印書館,1986年,據清乾隆欽定本影印),卷七,頁19B;卷八,
來自藏文或藏人的材料。
早於魏源的官書與私人著述中,《西藏誌》並未有敘述宗喀巴與格魯派 的相關文字,僅提到藏王蘇隆贊干布〔Srong btsan sgam po, ?-649,按,即 中文史料中的松贊干布、棄宗弄贊、器宗弄贊、棄蘇農贊,吐蕃王朝的開 創者。而「蘇隆贊干布」這個漢譯名來自《蒙古源流》〕為觀音分體之光化 生,常在輪迴,轉世為一世達賴。20歷經康、雍、乾、嘉四代修撰,於道 光二十二年(1842)進呈寫本的《大清一統志》,則僅有「相傳有宗喀巴者 居喇薩,始興黃教」21這樣一言帶過。而嘉慶二十一年(1816)完成的重 修本《四川通志》,關於宗喀巴的敘述則是:「羅卜藏札克巴,生於永樂十 五年……相傳其受戒時,染僧帽,諸色不成,惟黃色立成,遂名黃教之宗。
頭輩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皆其弟子……。」22然而進一步考究,《四 川通志》在按朝代順序敘述「西域喇嘛」的生平傳記時,將宗喀巴列於明 代。宗喀巴的主要活動在洪武、永樂二朝,因此還可理解。可是,同列於 明代,宗喀巴的排序竟然是在其弟子大慈法王釋迦也失斥之後。對此,可 以設想,由於《明史》對於黃教源流並沒有確切的敘述可依,《明史》僅紀 錄著有明朝敕封的八大法王,但卻無宗喀巴的資料。所以,才會出現這種
頁5B。按:本書序文提要稱作者為小徹辰薩囊台吉,實際上作者Saγang之名漢譯應為 薩岡,由於清代漢譯本跋文錯誤而導致《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的錯誤。或有稱薩岡徹 辰,但徹辰只是作者稱號的一部分。蒙文本原寫於1662年,清譯本則於乾隆四十二年
(1777)完成。參見:烏蘭,〈導論〉,《《蒙古源流》研究》(瀋陽:遼寧民族出版 社,2000年),頁16-17、24、46。
20 〔清〕不著撰人,《西藏誌‧事蹟》(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年),頁3B,28。按,
本書自清代以來,或傳為果親王所作,或作者不明,實際成書年代亦不明。此依吳豐 培的考證,應定稿於乾隆七年之際,見:《西藏硏究》編輯部(編輯),《《西藏志》
《衛藏通志》合刊》(西藏研究叢刊之一)(拉薩: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前 言」,頁1。不過,將松贊干布音譯為「蘇隆贊干布」一詞者,清中葉的文獻中只見於
《衛藏通志》合刊》(西藏研究叢刊之一)(拉薩: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前 言」,頁1。不過,將松贊干布音譯為「蘇隆贊干布」一詞者,清中葉的文獻中只見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