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權文化之下,男性的掌權及性別差異的刻版印象讓大多數人認為男性 有權支配女性的一切,再加上母職的神話,使得女性成為犧牲自己、成全他人的 角色,男尊女卑的傳統觀念加上男主女從的日常運作,又使男女擁有的權力與資 源極其懸殊,這都是性別文化所造成的結果,男女之間的互動往往只能以支配/
屈從的模式進行。為了避免受到男權的傷害,於是女性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聽 從男性,尋求他們的保護,二是遠離他們,以確保不受到傷害。這樣的男女互動 模式在婚姻中顯露無疑,只是,隨著女性自覺的形成,女性在婚姻中的角色也開 始出現改變,不同的女性對婚姻產生了不同的選擇,做了不同的決定,並為自己 的選擇負起全責。在《十三歲新娘》、《風的女兒》這兩部小說中,女性婚姻路的 選擇可以歸納成三類:
一、父權下的寵物——被安排的婚姻
在傳統的社會中,女性的婚姻均由父母安排,傳統的社會觀念,一個女人 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女性一生下來便多被教養成以男性為主,「男 尊女卑」的觀念烙印在腦中,在這樣的觀念底下,女性不得不放棄了自己發聲的 權利,只是聽父令、順夫命,服從男性,尋求他們的保護,也只想仰賴男性維生,
由男人提供所有生活所需,鮮少想過自己也有獨立的可能,女性只如籠中鳥,待 在由男性所建築的牢籠裡,遵守著男性所建立的法規,女性的一切社會價值依著 他人的看法而定,包括她的自尊也不再單純的屬於她自己,凡事以服務男性、取 悅男性為圭臬,成為一個小女人,猶如男性的寵物,生活在男性所建築的世界中。
在這兩部作品的女性幾乎均屬此類,其中以《十三歲新娘》中的普蘭及《風的女 兒》中的珊朵拉為其典型代表,這樣的女性在資本主義社會下生存,反而更能感 受到不愁吃、穿的好,也知道自食其力的難,因此甘心為了物質及生存而依附於 男性,女性限制了自己未來的發展及可能性。
二、自我的追求——離婚、不婚
與成為父權下的寵物極端相對的便是女性對自我全然的追求,以離開丈夫 走上離婚路的莎爾瑪和持不婚立場的法提瑪為代表。莎爾瑪在丈夫暴力之下選擇 離開丈夫所提供的避風港,不願再委曲求全的活在丈夫的暴力之下,於是莎爾瑪 開始累積自己的羊群,也累積自己的勇氣,帶著女兒法提瑪離開她的丈夫,勇於 獨自過活,甚至比大部份男人更有能力養活自己。而在回教世界中,婚姻幾乎是 女性的必然,然而法提瑪卻選擇顛覆世俗觀念,抱持不婚立場,和母親一起生活,
養活自己,不再倚賴男人,她們選擇遠離男性,以確保不受到傷害。
三、犧牲與自我平衡——再婚、逃婚
介於成為男人的寵物與全然追求自我的女性中,《十三歲新娘》中的寇莉和
《風的女兒》中的莎芭努選擇在為家庭犧牲與自我追求中取得平衡。
蔻莉知道自己不是一個能長久在婆家過著低賤、仰人鼻息而生存的人,因 此,幻想著離開婆家成為蔻莉心中的希望,也是支撐蔻莉渡過婆婆折磨生活的信 念,終於,寇莉在婆婆惡意離棄之下,走上獨自生活的道路,並有幸在瑞吉和寡 婦之家的女性同袍支持下走入新的生活。對於瑞吉的求婚,寇莉在兼顧保有自我 之下同意與瑞吉共組家庭,寇莉在兼顧家事和刺繡工作中找尋協調,在為家庭犧 牲的同時保有自我,這樣的平衡讓寇莉選擇再次進入婚姻。而莎芭努為了拒絕進 入父親安排的婚姻,於是選擇變裝逃婚,雖然最後並沒成功,但卻也在這沒有感 情基礎下的婚姻中尋求到另一個平衡,保有內在自我,這個內在自我的保留讓莎 芭努有了心靈自由,擁有內在能量,願意犧牲自己的身體自由來換得保有自我的 平衡。
由寇莉與莎芭努所做的抉擇中可看出,女性的出走乃是女性意識的覺醒,
對同為女人的同理心,並對婚姻給予女性的限制、壓制提出反抗,但也誠如裘依.
瑪姬西絲所言:「雖然女性主義者批評『家庭意識型態』並不表示他們反對家庭
生活的一切,也不代表他們抨擊選擇家庭生活的女人,而是希望瞭解為什麼資本 主義、男性主宰制度下的傳統核心家庭會讓女性地位低落,如何才能改變女性的 角色,使其不再受到壓迫」(208)。從文本中可得知二位作者絕非傳統女性形象 的支持者,從作者在結局上的安排看來,二位作者都試圖讓兩位主角走向一個「犧 牲與自我平衡」的婚姻中,並在婚姻中與保留自我,取得平衡。
而作者另設計了父權下傳統女性及全然自我追求女性的角色,來凸顯兩位 主角寇莉與莎芭努的選擇,相對於一般傳統女性的「妻子」、「母親」角色,這兩 位主角的選擇,開始逐步改變自己長久以來被侷限的女性形象,寇莉選擇在婚姻 中保留工作上的自我追求,而莎芭努則選擇在婚姻中保留心靈的自由。先不論兩 位作家為何選擇這兩種方式讓女性在婚姻中保有自我,也先不論這樣保留自我的 方式是否真能讓她們在婚姻中維持一輩子,但從兩位作者不約而同安排主角們進 入婚姻看來,婚姻似乎仍是女性必須走上的一條路,只要女性能在婚姻中成功的 保有自我,便能擁有一個婚姻,但在此同時,令人不禁懷疑,女性如何才能長久 的在婚姻中成功的保有自我?作家們安排的結局是否過於完美?而當女性進入 男性為求支配女性權力而設計出來的「婚姻」制度中時,似乎也代表女性又進入 另一個順服社會文化、走入另一個父權領域的開始。
註 釋
1 異文化:一般人指與自己不同的文化,本文泛指回教第三世界的文化。
2 異化(alienation)或稱疏離,本論文多以「異化」稱之,是指對該有親 密關聯的人、自己、物和自然產生疏離的感覺,因而覺得生命缺乏意義。詳見 第三章。
3 《十三歲新娘》的故事背景發生在印度,其回教文化可能深受印度教影 響,但本論文不探究此部份問題。本論文所指的回教文化是根據文本中作者所 提供的訊息及線索來談論。
4socialist feminism 在佟恩的《女性主義思潮》中譯為社會主義女性主義,
發展於一九七○年代;而顧燕翎在《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中則譯為當代社會 主義女性主義,以與十九世紀初歐文的社會主義作為區分。本論文依從佟恩的 分類名稱。
5黑格爾認為心靈需要視身體為他者,自我需要視他人為他者,以便定義 自己為主體。因此,「他者」便賦予了帶貶抑的語意。而已/他之分是人類思想 的基本類別,從一開始,男人便為自己正名為「己」,女人則為「他」(顧燕翎 84)。
6馬克思的「實踐」是指人類有意義的活動,目的在改變世界,是歷史唯 物論的一個重要觀念。社會女性主義在此方面的看法和馬克思主義不同,認為 人類需在練習體驗中習得,儘管不完美,但透過在大社會中建立另類組織,形 成意識團體,提供改變的典範,在集體過程中改變意識。
7在論文中所指的婚姻路是指女性面對婚姻抉擇的歷程,女性則包含即將 進入婚姻、在婚姻中及離開婚姻的女性而言。
8在雇主就工人的勞動力而支付工資,與工人在勞動時所創造出來的實際 價值之間存在一個落差,馬克思稱此落差為剩餘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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