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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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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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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吳玫瑛 先生

少女新娘: 《十三歲新娘》和《風的女兒》中的 女性形象、主體和自覺

研 究 生: 劉 馥 菁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八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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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幸福? 這就是幸福!

這四年來,我總是對老天爺充滿感謝,感謝老天爺讓我進入兒文所,

能在這美麗的台東遇上這群美麗的人,這是何其幸運的事!

來到這美麗的後山,結識了這群美麗、真誠的同學,真的非常開心!

每天總有許多歡樂與新鮮事發生,也總有不少創意被激發,大家總是快快 樂樂的笑著、鬧著、分享著身邊所有大小事,平凡的事因大家的嬉鬧變有 趣了,有趣的事因大家的歡笑加倍了,小事也因大家的分享變得更有意義 了。能來到這裡,平淡的生活變豐富了,窄小的眼界變寬闊了,這才發現,

原來平凡的自己,因身為兒文所的一份子也變得不平凡了!能認識妳/你 們,是種幸福!

這段書寫論文的日子裡,非常感謝吳玫瑛老師在我千頭萬緒之際給予 我指導,指引我明路;在我內心焦躁、不安時不吝給予我鼓勵,讓我更有 信心向前邁進!此外,也謝謝張子樟老師及劉文雲老師對這論文提供的寶 貴建議,有您三位的指導,才得以有這篇論文的產出!能完成論文,也是 種幸福!

感謝這四年來一路陪我們成長的老師們。寶院長的親切、隨興,杜所 長的博學、多聞,郭老師的可愛、熱情,讓我看見了師長們不同的風貌,

特別是張子樟老師特有的關心與提點,像個慈父似的,令我感動在心,對 您時而嚴肅時而幽默的話語總是回味再三,您的笑臉總是讓我更安心、更 有力量!能在這兒文的殿堂,跟隨這些師長們學習,真是種幸福!

感謝我的家人允許我千里迢迢來到台東唸書,對我不間斷的支持及關 心,鼓勵與陪伴,因為有你們,我才得以在台東無憂無慮的學習、生活。

有你們的關愛,更是種幸福!

什麼是幸福?這就是幸福!在對的時間,來到了對的地方,遇上了對 的人。我就像是個幸福的小孩,何其有幸,在我的生命當中有你們一起共 度!我,衷心感謝老天爺,在我的人生中做了這麼美好的安排與邂逅!

馥菁 200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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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新娘:《十三歲新娘》和《風的女兒》中的 女性形象、主體和自覺

摘 要

本論文採用女性主義及社會學觀點作為論述分析的基礎,從女性主義的視 角出發,探究身處父權社會下的女性地位、處境、形象、生活空間;此外,也以

「女性意識」的覺醒作為切入點,探看魏蘭(Gloria Whelan)的《十三歲新娘》

及史戴伯斯(Suzan Fisher Staples)的《風的女兒》兩本以書寫印巴回教世界異 文化文本中女性地位及意識,並從女性的形象觀看其如何在家庭和婚姻中失去主 體性,又如何在之後找回主體。

研究發現文本中的女性受男性在經濟、階級意識、行為規範、服飾束縛、

空間限制的掌控,被男性所物化,成了馴化的身體、勞動的工具、生產的機器、

慾望與暴力的對象,是婚姻中的交換商品,男性的財產,在物化與異化中成為男 性的客體,在婚姻中失去自己的主體意識;在面臨不得不改變的情況下,女性的 思想、行為開始產生改變,透過社會實踐,以再裝扮、自我才能呈現、在婚姻中 對愛的追求、身體主權及集體意識覺醒等方式產生自覺,女性整合異化的自己,

成為雙性特質的完整人格,建築自己的心靈空間,進而建立自己的主體。於是,

女性在形象、主體上產生轉變,在婚姻路上也做了不同的選擇。

關鍵詞:少女婚姻、女性形象、女性主體、物化、異化、女性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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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 Brides: Image, Subject, and Female Consciousness in Homeless Bird and Shabanu: Daughter of the Wind

Abstract

In this study, the feminist and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s were employed as the basis of discourse and analysis. From the viewpoint of feminism, this study explored the position, situation, image, living space, and self-identity of the female in the patriarchal society. By analyzing the awakening of “female consciousness” in Gloria Whelan’s Homeless Bird and Suzan Fisher Staples’ Shabanu: Daughter of the Wind, this study probed into the position and consciousness of women in the Muslin world.

Besides, through the feminine images presented in the texts, how female subjectivity was lost in family and marriage and regained were discussed.

It was discovered that the females in the texts were dominated in various aspects, including economy, hierarchical consciousness, behavioral norm, dressing, and living space. They were objectified by men as a compliant body, tool of labor, productive machine, object of desire and violence, commodity to be exchanged in a marriage, men’s property, and so on. Being objectified and alienated, they lost their subjective consciousness in their marriages. Without an alternative option, they began to develop different thinking and behaviors. Through social implementation, they started to make up themselves, present talents, pursue love in marriage, claim ownership of body, and arouse female awareness collectively to form their self-consciousness. The females integrated their alienated personalities to form a complete one with androgynous characteristics, build their own spiritual space, and further construct their own subject.

Therefore, with a different feminine image and subjectivity, they also made a different decision in their marriages.

Keywords: teen-age marriage, female image, female subject, objectification, alienation, female conscious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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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第壹章 緒論...1

第一節 女人,妳在哪裡?研究動機、問題、目的...1

第二節 尋找婚姻中的女人:文本選擇 7

第三節 解讀女人:研究方法、限制、論述架構...9

第貳章 女性的形象...17

第一節 籠中的女人——身體的牢籠:探討服飾的束縛及空間的圍囹...19

第二節 父權的宰制——思想的牢籠:探討女性受父權宰制的四個面向...25

第三節 物化的女人:探討女性在婚姻中的形象...37

第叁章 女性主體性的消失...52

第一節 女性婚姻與資產的交換:探討女性在婚姻中所扮演的角色...53

第二節 消失的身體:探討女性身體主體消失的原因...63

第三節 消失的心靈:探討女性心靈主體消失的原因...76

第肆章 女性主體的建立與回歸...90

第一節 脫離父權與自我追尋:探討女性追求主體的三種方式...91

第二節 自我意識的覺醒:探討女性意識覺醒的三個方向...100

第三節 尋回自我:探討女性主體回歸的兩種方法...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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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章 結論... 115

第一節 消失在婚姻中的女人:歸納女性在婚姻中的形象與地位... 115

第二節 女性的改變與追求:說明女性在婚姻中形象與主體的改變... 118

第三節 不同婚姻路的選擇:歸納出女性三種不同的婚姻選擇...123

註釋...126

引用書目...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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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 緒論

前言

不管西方或東方世界,在我們的社會裡,男性一直是佔居主體的位置,我 們的世界就是男性的世界,以男性的主觀意識在行走,而女性則是相對於男性的 他者,女性在男性眼中只是個附屬者,是被物化的商品,沒有發言權,對於自己 的婚姻也沒有選擇的餘地,只能聽命於父母的安排,即便在現代,這樣的處境,

仍是身處一些異文化1的少女所需面對的。

在這樣的父權體制之下,女性被徹底物化,於是在喪失自主權的同時,女 性開始自覺到該為自己找尋出路,不願再當個男性眼中的物品,他們想將主權拿 回自己手上,奪回發言權,為自己發聲,走出屬於自己的路,這個自覺就從自己 婚姻的選擇開始,女性開始覺醒,由自己選擇不同的婚姻道路,不想再被他人掌 控。

第一節 女人,妳在哪裡?

一、研究動機

女性常有一個迷思,總認為進入婚姻就是幸福的開始。為什麼是幸福的開 始呢?因為多了一個人可以依靠,遇到事情有人可以幫忙分擔,總認為男人可以 幫自己撐住一片天,只要做一個小女人,善盡「自己的本分」就能成為一個受呵 護的小女人,那麼,女人的「本分」是什麼呢?善盡女人的本分就真能成為一個

「幸福」的女人,但果真如此嗎?當抱持這種女性迷思的女性在進入婚姻時,其 實她同時也把自己的命運交給了自己生命中的男人,凡事以他們為主,凡事為他 們犧牲奉獻而委屈自己,雖換得了生存的保證,卻同時也失去了女性自主的能 力,失去了自己的主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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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女性在婚姻中會失去自己的主體,失去了自己的聲音,甚至失去了自 己的女性意識?從歷史資料中顯示,早期世界上多數的社會是母權社會,而從經 濟結構改變之後,女權社會逐漸被父權社會所取代,從此,女性便像是從歷史中 消失一樣,被除了名,扮演一個隱身者的角色,也因此,女性在婚姻中所呈現出 來的形象也一樣的不受重視,在婚姻裡沒有說話的權利,也沒有選擇的權力,就 像被消了音似的,從婚姻中消失了。令人很好奇的是,如果現實生活中的女性面 臨了這樣的婚姻困境,那麼青少年小說如何來呈現這一部分的難題?女性在婚姻 中的形象是什麼?女性如何失去自己的主體性?女性又是如何找回失去的自我 意識?

幾年前曾看過一本令人印象深刻的青少年小說,《十三歲新娘》(Homeless

Bird)

。回想起第一次看到「十三歲新娘」這書名時,心中便非常好奇這會是一 個什麼樣的故事?為甚麼一個十三歲的女孩,甚至只能稱為「小女孩」的孩子竟 已成為新娘進入婚姻,而這婚姻的安排是她自願的嗎?或是父母安排的呢?如果 不是自願,那是基於什麼理由讓一個小女孩願意在年紀輕輕時便走入婚姻中?婚 姻中的考量是什麼?在什麼情況下,這女孩要接受這個婚姻?她是歡喜的接受 嗎?或是充滿著擔心?看完《十三歲新娘》後,至今印象仍非常深刻,雖然以上 的問題得到了解答,但仍不免令人感到疑惑,到底是什麼樣的社會文化讓女孩在 十三歲的年齡嫁作人婦?這麼小的孩子在婚姻中的角色是什麼?形象又是如 何?作者是如何呈現這部份?作者以何種觀點來看待這女孩的轉變?女孩在婚 姻中面對的是什麼樣的困境?

相對於以美國作為背景的主流青少年小說,以其他國家作為背景的青少年 小說常成為弱勢族群,在閱讀完《十三歲新娘》後,我開始對異文化中關於女性 在婚姻中覺醒的文本感到興趣。

無獨有偶,最近,在偶然之間,看了《風的女兒》(Shabanu

: Daughter of the

Wind)這本也同樣圍繞青少年女性婚姻的文本,看了之後不免感到有些沉重,年

紀尚小的女孩莎芭努在初經來臨後即須面對被父母所安排的婚姻,而原本即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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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年成婚的丈夫竟在一個意外中成了姊姊的丈夫,自己竟要被迫嫁給大自己許多 歲的老丈夫而不能有異議,在鼓起勇氣逃婚之後卻因放不下自己鍾愛的駱駝而趨 於宿命的安排,種種的安排似乎宣告著女性的命運並不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 是由別人掌控著,令人不免感到唏噓。

施寄青在為《女性沉默與抗爭》(A History of Women in America)的序言〈女 人,你為何不生氣〉中說道:

在歷史中我們可以看到,任何一種宰割關係在奴役者受壓迫到了極點 一定會起而反抗,但唯獨女人被男人長期的剝削、宰割卻一直做「沉 默的羔羊」。女性在婚姻裡心甘情願被奴役,被宰割,只因奴隸的人不 是自己的父親,就是自己的丈夫,這使她永遠不會從「被奴役」這個 觀點去看待自己的處境,只會從「犧牲」和「宿命」的角度去解釋男 女的不平等。 (39)

這樣的一段敘述道盡無數女人的心聲,對於仍被強大父權宰割的婦女而 言,更是貼切。對婦女而言,長期以來處於「奴隸」地位的婦女甚至可能對「被 奴役」無所感覺,因為對那些已經是奴隸的女人而言,說她們被當成奴隸真是一 件奇怪的事,這已是她們生活的一部分,根本已經內化到身體中了。

於是,將《十三歲新娘》和《風的女兒》這兩本文本放在一起比較就能發 現,這兩本文本擁有很類似的文化背景與風俗習慣,同時兩本文本也都圍繞著女 性的婚姻問題打轉。在兒童文學的文本中將主題放在「婚姻」上本就不常見,將 主角設定在青少年更是少見,也因此,研究者非常好奇究竟在兒童文學的文本 中,作者是如何呈現「青少年」的婚姻問題與難題?女性在文本中的形象為何?

何以原本擁有較多主體性的莎芭努最後反而失去了自主權,走進被父母安排的婚 姻;而一直被視為弱者、逆來順受的蔻莉反而掙脫了傳統的束縛,追求到屬於自 己的幸福?作者所塑造出來的形象與他們的主體性有何關係?文本是如何呈現 女性主體意識的失去?又是如何呈現女性主體意識的回歸?而這其中作者想對 女性傳達什麼觀念?對於這些身而為奴隸卻不知自己為奴隸的婦女,在兒童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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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小說中,作者是如何描寫婦女在父權下的生活,在家庭中扮演何種角色?

她們如何面對被安排的婚姻?對於婚姻她們會如何選擇?女性在婚姻中的形象 是什麼?女性如何失去自己的主體性?女性又是如何找回失去的自我意識?這 都是本論文想進一步知道的。

這兩個文本在台灣青少年小說中是屬少見的異文化作品,除了能認識他國 的文化外,也能開啟青少年另類的閱讀視窗,而書中所觸及的少女婚姻及自覺問 題更是青少年小說中難得一見的主題,兩本文本同時彰顯出異文化下的女性對婚 姻的選擇,反映出對傳統父權制度的反抗,也因此,本論文擬從兒童文學中的青 少年小說來探討異文化婚姻中女性形象的轉變與主體性的消失/回歸,以此作為 本論文的研究方向。

二、研究問題

相較於整個主流的西方文化,描述以其他國家為背景的小說都成了相較之 下的異文化。在西方女性仍持續為自己身而為女性爭取權利的同時,身處在非主 流國家的女性處境卻沒有太大的改善,尤其在像中東等回教世界的特殊文化下國 家的女性,女性地位更是低落。女性在十三、四歲初經來後便由父母安排嫁作人 婦,在宗教、文化、習俗、政治、強大父權的籠罩下,她們的處境是更加的艱難,

因此,本論文想從相對於主流西方青少年小說以回教國家的異文化為背景的青少 年小說來探討女性的不同樣貌。只是,由於兩本作品的作者皆為西方白人女性,

故事雖然以回教世界為背景,但兩本書所傳遞出來的是濃厚的西方女性主義思 想,因此,本論文想探究的與其說是回教文化下的女性成長面貌,不如說是白人 女性作家所書寫的異文化世界的女性面貌以及其中所透露或呈現的西方女性主 義思維。

為此,本論文將探討以回教國家為背景的青少年小說中,西方女性作家所 呈現出來的以下幾個問題:

1. 在文本中,作者如何呈現父權體制下的女性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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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權體制從何而來?父權體制有何種形式?父權體制對女性有何影響?父權 體制如何束縛、控制著女性?在父權體制下,女性的形象為何?是什麼原因 讓女性願意處在父權體制之下而不反抗?在婚姻和家庭中,女性的角色是什 麼?女性在父權體制下如何看待自我?如何失去自我?在父權體制下,女性 對婚姻如何選擇?女性形象、婚姻選擇與女性的主體性有何關係?

2. 在文本中,在父權體制下的女性如何自覺?

婚姻與女性自覺有何關聯性?作者如何呈現女性的自覺?女性因何而覺醒?

覺醒的是甚麼?在女性覺醒之後如何面對父權體制?覺醒之後,女性形象及 主體性有何改變?

3. 文本中,女性如何選擇自己的婚姻?

文本中的女性在婚姻中有何分類?面對父母所安排的婚姻,她們最後如何選 擇?在婚姻和自我中,女性如何抉擇?何以原本擁有較多主體性的莎芭努最 後反而失去了婚姻的自主權;而一直逆來順受的蔻莉卻掙脫了傳統的束縛,

追求到屬於自己的幸福?女性在文本中的自覺過程究竟是女性權力越界的開 始,或是男權文化的回歸?

三、研究目的

隨著西方女性主義的興起,向來牢不可破的父權霸權意識逐漸受到挑戰,

而就在西方女性仍持續為自己身而為女性爭取權利的同時,身處在回教世界的女 性處境卻沒有太大的改變,在宗教、文化、習俗、強大父權的籠罩下,父權仍主 宰著國家、社會、每一個家庭、每一個女人、每一段婚姻,女性在十三、四歲或 初經來後便由父母安排嫁作人婦,她們的人生掌控在他人手上。

因此,已經走向女性意識抬頭的西方女性作家開始想為這些女性發聲,希 望能藉由文本讓讀者們正視到此問題,但也由於這是根植於白人世界建構出的女 性主義思維所創造出來的故事,所以在故事中充滿著西方女性思想,因此,研究 者希望藉由此研究得知,在西方女性作家眼中如何描述異文化下女性的形象,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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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權的體制下的女性是如何透過異化2的過程被物化,也想了解文本中的女性 是在什情麼況下開始自覺,自覺之後在婚姻上做出何種選擇,如何突破重圍,感 知到自我的存在,進而奪回自主權。

蘇曼.柯佩曼.柯妮仁(Susan Koppelman Cornillon) 在《小說中的女性 形象》書序提及:

在每一堂課中,我深深感覺到需要一些書籍,其內容是把文學當成與

有關的書寫,這個集子是一種試圖滿足此需求的嘗試……這些論文帶我 們進入虛構的領域,之後又引領我們回到現實,回歸我們本身和我們的 生活……這本書不僅可以幫助在課堂中提升意識,也有利於哪些學院外 有心追求自我成長的人們。 (引自莫依 49-50)

希望透過本論文的研究能藉此喚起大眾對一些以回教世界為背景的異文化 小說的關注,更希望能透過對文本中女性形象的描述及女性自我意識的找尋過程 來增加讀者個人的生活經驗,並鼓勵讀者能自我成長與提升個人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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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尋找婚姻中的女人

一、文本選擇

長期以來,我們青少年看的文本多是翻譯作品,而近來的青少年小說吹起 了一股「異國風」,作家們開始關注一些少數民族的異文化,以這些少數民族為 背景來創作,讓我們的青少年孩子可以接觸到更多不同的文化,開啟不同的文化 視野,但相對於書市主流市場的西方青少年小說而言,以不同的異文化作為創作 背景仍是屈指可數。

除了異文化創作作品少之外,在青少年小說文本中,有關女性婚姻的選擇 本就不常見。張子樟在《少年小說大家讀》提及,啟蒙和成長是少年小說中永恆 的主題,少年小說總脫不了主角的成長與啟蒙的課題。他將當代少年小說區分成 十一類型:

一、辨認善惡:少年在經歷一件涉及善惡之分的事件中得到重大的啟示。

二、體驗愛情:少男少女情竇初開,對愛情有朦朧的期待,但少年小說對 這方面的描述通常以沒有結果收場。

三、經歷考驗:嚴酷的考驗能使人脫胎換骨,對青少年而言,嚴酷的考驗 是掙脫無知與幼稚的方法。

四、友誼試煉:同儕的力量,友情的鼓勵使青少年更成熟。

五、戰爭洗禮:人生歷練中,最殘酷的莫過於戰爭中的洗禮。

六、死亡威脅:少年從逃避死亡到面對,從傷心到再生而得到成長。

七、面對恐懼、克服恐懼: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面對無數挑戰,需要面對 恐懼並戰勝恐懼以得到成長。

八、環保與自然生態:對於自然的破壞,環保成為全球共同的難題。

九、歷史尋根:本土意識的崛起,尋根問題成為一個好題材。

十、人性折射:作者借動物世界行為來反應人類的現實社會,進而讓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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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人性。

十一、 愛的尋覓:以反應人性為主題,尋找對親情的愛及國家社會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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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照張子樟上述的分類,「青少年婚姻」這類的文本幾乎不屬於任何一類少 年小說類型,勉強也只能算是「體驗愛情」,推究其原因在於青少年主角年紀尚 輕,婚姻並非小說中主要的主題,青少年離談「婚姻」課題仍距離相當遙遠,因 此,要找尋處於青少年階段即須面對婚姻問題的文本,所能找尋到的相關文本非 常少,在遍尋關於異文化女性婚姻的文本後,除了《十三歲新娘》外,只找到《風 的女兒》、《風中玫瑰》(Esperanza Rising)、《戰火下的小花》(The Breadwinned) 及《帕瓦娜的旅程》(Parvana’s Joumey),但由於《風中玫瑰》、《戰火下的小花》

及《帕瓦娜的旅程》涉及女性在婚姻中形象及主體的轉變不多,所以本論文僅就 葛羅莉亞.魏藍的《十三歲新娘》和蘇珊.費雪.史戴伯斯的《風的女兒》作為 研究對象,來談論身處在異文化下的回教世界3女性形象及主體性的消失/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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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解讀女人

一、研究方法

顧燕翎在《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的導言中提到「女性主義」一詞源起於 十九世紀的法國,在近兩個世紀被廣泛使用後,不同時代、地域、文化情境下所 產生的女性主義理論受到主流思潮影響,也衍生各種不同的流派,其所賦予的意 義也有所改變,雖然各流派女性主義在歷史淵源、分析方法和主張上各有差異,

但其目的都在批判、改造父權文化,希望能中止女性在社會生活中的附屬地位而 做的努力,因此,女性主義的產生是基於人們主觀上感受到男女不平等或者女性 受壓迫而企圖以行動謀求改善(1-2)。

婦女運動的歷史雖不長,卻帶給世人觀念上非常大的衝擊,但直至今日,

仍有許多人對女性主義有許多誤解。諸多早期女性主義思想批判者認為:「女性 主義不過是各方牢騷、嗔怨得隨意湊合,固然指出了女性的次等處境,卻殊少有 所論釋、分析」(佟恩 1)。有人認為那只是一種專為女性打抱不平的自由解放論 調,有人則認為這是女人推卸傳統女性天職的藉口,這些似是而非的觀點嚴重的 扭曲了女性主義的真義。

事實上,女性主義是一個相當豐厚的研究領域,舉凡文學、歷史、生理、

心理學、政治、法律、宗教及藝術等等,皆是女性學者所欲探究的。「女性主義」

一詞源自十九世紀法國,意指婦女運動,一般人傾向於將女性主義看作是為了中 止女性在社會生活上的附屬地位所做的種種努力,而我們必須先認清的是女性受 到壓迫起因是人的制度,而非生物性的,如此,才有改變的可能(顧燕翎 7-8)。

婦女研究自 1985 年引進台灣之後,已歷時二十年有餘,「女性主義」一語 也由早期社會禁忌蛻變為今日顯學與學術用語(顧燕翎 7),而在《女性主義理 論與流派》的導讀中,顧燕翎便說到:所謂「女性主義理論」便是在:一、描述 男女不平等的現象,或女性第二處境。二、以女性觀點解釋其原因。三、尋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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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之道。四、進而探討如何根除宰制與附庸的權力關係,建立平等共存的新文化、

新社會,以及人與自然的新倫理。所以女性主義理論可以說是解構父權體制、建 立新文化的思想工具與行動方案(2)。

此外,唐荷對於女性主義研究理論的功能性也曾說:

女性主義與各種不同文論方法研究之間的互動與結合,與其說是「拿 來主義」,不如說是一種「對話」來的貼切。任何理論方法都不能忽視 來自女性主義這個當代做具體顛覆性的一個思想文化發展的挑戰,與 之作一個對話,甚至做一個修正。 (9)

可見女性主義對於當代而言的重要性,不僅能顛覆傳統父權文化,並能與 之進行「對話」,使文本的閱讀開起更多元化的可能,因此,以婦女為中心的女 性主義文論是一種開放的、顛覆的文學理論,它從性別意義出發,清理著父權制 的性政治,在建立女性美學和標準差異中,不斷建樹著自己的理論(張冰岩 23)。

羅思瑪莉.佟恩在《女性主義思潮》(Feminist Thought)中根據女性主義發展 演變的歷史進程及特質將女性主義分成七大流派,分別為自由主義女性主義、馬 克思女性主義、存在女性主義、基進女性主義、精神分析女性主義、社會主義女 性主義、後現代女性主義。同時,她也指出,不同時代、地域、文化情境下產生 的女性主義各種流派,雖在歷史上、分析方法和主張上有著基本差異,但是,其 目的都是在批判、改造父權文化,在父權之下,長久以來,女性一直不被當作一 個完整的個體,社會上普遍將女性視為男性的私有財,女性無法自由展現個人的 才智與能力。而女性主義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希望透過這個顛覆、開放的視角 來閱讀文學文本中更多元的可能性。

唐荷也認為:

雖然女性主義文論包含各種不同的理論方法,但是理論和理論之間有 一個共同的基本假設,那就是婦女在社會文化中遭遇了結構性的不平 等。女性主義批評家認為,性別差異所帶來平等是一個現實,其蹤跡 也銘刻在文學文本的生產、接受與文學歷史中。而女性主義批評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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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在這個性別不平等根源的探究與中止婦女壓迫的文化改造工程 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不管扮演的方式與途徑是如何。 (24)

一九七○年早期很多女性主義批評家開始採用所謂的「女性形象評論」(托 莉.莫 47)。托莉.莫在《性/文本政治》(Sexual/Textual Politics)中指出在「女性 形象」批評中,閱讀被當作是作家和讀者生活經驗的溝通行為,讀者變成了批評 家,作者的責任便是描述一段關於自己的生活敘述,以便讓他的讀者能意識到她 發言的地位,但是,我們都是由不同的文化、社會、政治和個人因素形成的特殊 發言位置,所以沒有任何批評是「不帶價值觀」的,也因此,作家只好提供讀者 所有的資訊,儘量求得中立的立場,而形成了「極端寫實主義」,將文學中的「女 性形象」幾乎定義成相對於現實生活中的「真人」,因此,研究小說內的「女性 形象」幾乎等同於研究小說內錯誤的女人形象,好像文學永遠無法向讀者傳遞正 確的女人形象一般(49-57)。基於此種考量,本論文所討論的「女性形象」不考 慮向讀者傳遞正確女性形象此部分,只單純就文本中所呈現的女性樣貌來討論。

女性主義是一種視角,不是一種方法(胡幼慧,《質性研究》 20)。本論文 擬採用女性主義及社會學觀點作為論述的分析的基礎,並以傳統的文本分析法進 行本論文研究,抱著「文本為體,理論為用」的原則,適當的運用女性主義的理 論來進行分析,並適時輔以社會學及心理學的資料,從女性主義不同的視角出 發,探究性別不平等的角度分析身處父權社會下《十三歲新娘》、《風的女兒》的 女性地位、處境、形像、生活空間與自我認知;此外,「女性意識」的覺醒是婦 權運動之必要條件(顧燕翎 3),因此,論文也將探討《十三歲新娘》、《風的女 兒》兩本文本中女性的主體性,以此作為切入點,探看兩部作品中的女性意識是 否具自覺性,是否具有顛覆父權的意味,是否建立起自己的主體性,並從女性的 形象觀看女性如何在家庭中成長和在婚姻中失去主體性,又如何在之後找回女性 的主體。

佟恩在《女性主義思潮》提到:作為一種理論,社會主義女性主義4實是一 種幾乎已臻「完美」、幾乎讓人挑不出一點毛病的理論,……可謂理論中的「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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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它既客觀、又立場不偏不倚,且無疑具有論證及解釋的雄厚力量(419)。

社會主義女性主義的基本態度是「綜合性」的,結合了馬克思女性主義、基進女 性主義及精神分析女性主義三家思想,將女性受壓迫的所有層面放在一個龐大 的、系統的整體性架構中來解釋,這一點是其他任何女性主義學派所不及的(佟 恩 420)。

與佟恩有同樣的看法,研究者亦認為在所有理論中,社會主義女性主義不 失為一個最完整的理論,最能說明女性受壓迫的原因。然而,在認同社會主義女 性主義對女性受壓迫部分提出幾近完整的解釋之餘,卻也同許多思想家的看法一 致,認為馬克思和佛洛依德是無法湊在一起的。誠如安‧佛爾曼(Ann Foreman)

指出:

接受佛洛伊德在「無意識」和「本能」方面的理論就等於意味著一定 要放棄馬克思「以革命來謀求改變」的理論不可。因為,對馬克思主 義來說,其中心前題是在於:意識的發展,不僅是個體意識的發展,

甚至是整個階級意識的發展,工人階級意識的發展,都可能的;而社 會主義畢竟也是以集體控制及意識控制為其主要的概念意義。因此,

我們可以說:結合馬克思主義和精神分析主義根本是件不可能的事 情,想都別想。 (引自佟恩 338)

因此,本論文將從社會主義女性主義中除去精神分析女性主義理論認為兩 性的性別認同和行為模式根築於潛意識思想的部份。

若欲探討女性形象,對女性所受的壓迫提出一合理、完整說明,除了馬克 思女性主義的資本主義中所提出女性的物化、異化及基進女性主義的父權體制影 響外,文化因素在性別角色形成中的影響也佔有一重要作用,女性的角色「從何 習得」、「如何習得」便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因此,在使用社會主義女性主義作 為理論架構時,也加入女性主義心理分析學者蘭西‧楚多羅(Nancy Chodorow)

的文化理論及存在女性主義對女性淪為「他者5」的解釋才能更加完全。而在探 討女性主體性的自覺部分,除了馬克思女性主義中的意識和實踐6部分外,也須

(22)

加上存在女性主義中女性脫離客體「他者」成為主體「自我」部分才能更為完善。

二、研究限制

(1)由於本論文所採用的研究文本為國外作品之中譯本,對於中譯本內 與原著之間的翻譯的差異及誤差是較難顧及的。

(2)縱然作家在書寫故事時為了創作會找尋相關資料作為背景依據,並 多以與當地生活、環境相關事實為考據,但仍會加入許多作者的想 像與刻意安排的情節,因此,故事中的情節與真實世界的事實使否 相符並非本論文所能掌控,此外,研究者認為該將研究重點放在文 本中,從文本裡找出作者所想傳達的義涵,因此,對於故事內容與 實情是否相符並非本論文關注的焦點。

(3)由於我們都是由不同的文化、社會、政治和個人因素所形成的特殊 發聲體,因此,在作家筆下的故事鮮少是不帶自身文化價值觀的描 述,因此,在西方白人女性作家的筆下所描繪出的回教世界可能並 非真實世界外,更可能是呈現出作家自身的西方女性主義思維所看 到的異文化世界,這也正是本論文的難處,很難單純的呈現回教世 界的女性成長面貌,而是夾雜了西方女性價值觀在其中。因此本論 文想探究的與其說是回教文化下的女性形象,不如說是白人女性作 家所書寫的異文化世界下的女性形象,以及其中所透露或呈現的西 方女性主義思維。

(4)由於本論文將焦點放在文本中,女性在婚姻路上7的形象、主體及自 覺轉變上,因此,在文本中,作者所存在著以白人女性之眼來看第 三世界女性,隱藏著不自覺的意識形態及偏見,並主觀認為自己眼 中的異文化女性就是真實的世界,以作家自己的觀察,在虛擬的小 說中呈現類似真實的文化,其中隱藏著以西方白人女性自身的文化 觀點、女性主義意識來看待、描述回教世界,在作者無意識的書寫

(23)

下,流露出了不自覺的性別意識及對東方主義的偏見,最後,可能 使得旁人所認知的「東方」卻是西方人眼中的「東方」。此部份的問 題非本論文研究的主軸,因此將不深入做討論,可留待後人作為研 究的方向。

三、論述架構

統攝女性主義思想及社會學的理論,發現欲了解女性在婚姻中的形象與主 體性非得從父權體制的文化下談起。

在研究的文本中,兩位主角蔻莉與莎芭努的生活背景分別來自印度與巴基 斯坦的回教世界。在文本中可觀察到女性的地位低落,深受壓迫與不平等的對 待,女性的婚姻都受到父親的安排,因此,本文以女性主義思想與社會學、心理 學的觀點來觀照回教世界的女性地位與女性意識。

文本中,在男性的父權之下,回教世界女性社會地位低落,透過社會化的 學習,女性不斷複製母親同樣的形象,扮演著操持家務、養育孩子的角色,只能 在私領域勞動,無法到公領域工作以轉取薪資,家中經濟來自父親或丈夫,也因 此,家中主權也在他們手中。在文化性別刻版化下,男性的優越感使之認為女性 的地位比自己低下,女性之於男性只是次等者,沒有聲音,沒有自我。男性主宰 著女性的婚姻角色,婚前,女性是家中勞動的工具,是有價值可交換的商品;婚 後,除了仍是家中勞動的工具,還是性與生殖的機器和奴隸,仍是物品,沒有自 尊,沒有自我,父權主宰著家庭,而家庭物化了女人。

一個女人之所以成為「物品」,除了被男性物化成為商品外,女性也將自己 視為一個「物品」,因此,本論文擬從馬克思女性主義中所談論的「物化」角度

(他人眼光)結合存在女性主義的「物化」(自我眼光)觀點來討論文本中的女 性形象及如何被物化的過程。

對男性而言,透過家中經濟的掌控、社會階級的意識及文化男尊女卑的觀 念,男性將女性認為是次等的,只能從事私領域的勞動工作,經由週而復始不斷

(24)

的勞動過程,女性在與產品、與人、與自然、與自己的異化中逐漸產生疏離,逐 漸被物化,當女性成為男性眼中的商品時,那代表著女性的身體是可以被交易 的,女性的婚姻當然也就可以是用金錢交易來衡量。

對女性而言,透過以男性為主體的凝視,女性是男性眼中的他者;透過男 性凝視女性的眼光中,女性便在不知不覺中也將自己看成為不重要的他者,甘願 淪為第二性,在男性的凝視中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主體性,成了客體,物化了自 己,女性將自己看成是可以任人宰割的商品,沒有為自己發聲與反抗的權力,因 此對他人的主宰也就不會有任何的異議。

女性在男性與自己的眼光中成為物品時,只能靠勞動來證明自己的價值,

完全無法為自己發言,也因此,大多數女性也都進入父母所安排婚姻,直至她們 遇到同樣遭遇的婦女,透過這些婦女團體的力量,大家產生了共同的意識,發現 並不是非得在父親、丈夫的經濟之下才能生存,透過馬克思所謂的實踐,她們自 覺到自己是可以靠自己的力量、能力來為自己尋求出路,從私領域中走入公領 域,從男性眼中的「他者」找回「自我」,從異化中整合自己,透過集體的意識,

意識到自己可以擁有主體權,於是成為自己身體的主人,經由實踐,透過行動,

由自己的意識來決定自己未來的路。女性擁有了自覺,於是產生了自由與選擇,

重新塑造出不同的女性形象,也找回了自我的主體性,因此,女性重新擁有自由,

選擇了自己未來的路,也決定了自己的婚姻,不再只是聽命於父親的安排。

於是,論文第二章中將探討文本中的回教女性在父權下的形象。擬從社會 主義女性主義角度及馬克思女性主義觀點切入,看父權制度如何宰制著女性,使 女性願意甘願待在家中,使家成了一個牢籠,限制了女性的身體自由也控制著的 思想,再從物化的角度來看女性在家庭與婚姻中的形象。

接著,將在論文第三章中來討論文本中的回教女性在婚姻中所扮演的角 色,並討論女性如何失去自己的主體意識,退居為男性的客體,探看女性因何只 存在著妻子/母親的角色,成為一受壓迫的第二性,甘願被男性物化,成為男人 眼中的他者,喪失自己的主體意識。

(25)

之後,將在論文第四章中來討論文本中的回教女性透過何種方式走出父權 下的女性形象,如何在失去的女性意識中找回自我的主體性。藉由當代社會女性 主義的「團體自覺—實踐」探討文本中的女性在婚姻中的覺醒與選擇。

此外,論文將從第二、三、四章的脈絡中找出,何以原本擁有較多主體性 的莎芭努最後反而失去了自主權,走進被父母安排的婚姻;而一直被視為弱者、

逆來順受的蔻莉反而掙脫了傳統的束縛,追求到屬於自己的幸福?這其中女性形 象是如何的轉變,女性意識如何消失與回歸,女性在婚姻上做了何種選擇,研究 者將以此作為本論文的結論。

(26)

第貳章 女性的形象

在人類家庭的發展史上,父權制是一個普遍存在的事實。尼爾.史美舍(Neil J. Smelser)指出從人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父權制這個概念是指以「父親權利」

為原則控制所有家族成員並支配一切的社會體制,或是由群體內年長的男性獨掌 家庭和公共政治權威的社會體制。以家族為規範的大多數體系都是父權社會,在 這些國家社會中,「父權制」往往成為社會風俗,甚至已成為法律、定律(387),

對於家中的男性的決定,婦女只能服從,不能有異議。

社會女性主義認同基進女性主義所提出的「父權社會」的觀點,認為父權 制度或男性支配是婦女受壓迫的根源,認為父權社會是一種男人宰制女人的社會 體系,決定男女位置的性別分析(顧燕翎 185)。就女性主義的角度來看,女性 之所以不如男性,淪為次等者,乃是由於男性在父權體制下享有女性所沒有的各 種權力與實現自我的力量,西蒙.波娃(Simone Beauvoir de)認為女人受男人宰制 是全面的,無論政治、經濟、倫理風俗、意識形態、心理機制乃至身體,都滲透 著男人將女人貶抑為「他者」的權力痕跡,而此處的「他者」是沒有自我意識、

沒有自由、無能決擇之客體,是沒有創造性、沒有未來可能性的次級存有(佟恩 355)。也因此,本章節將從家庭來談論女性的地位,透過服飾的規範、行動空間 的限制來控制著女性的身體及行動,限制著女性只能在離家不遠的地方活動,根 本而言,女性離不了家,也不敢離開家。此外,在男權之下的家庭,除了女性的 身體被約束著,女性的思想也被忽略,男性透過經濟的掌控、世代輪替男尊女卑 的觀念及父權的規範來主宰著女性的思想,讓女性只能聽從於男性的命令。

一個人的行動空間也就是一個人的心靈空間。當行動空間受到限制,心靈 的自由也跟著受到了限制,也因此,家中男性透過對女性行動的掌控來掌控女性 的心靈,也就掌控了女性的自我。對女性而言,家庭的存在成了困住自己的枷鎖,

成了牢籠,家中男性對女性思想的控制和身體的控制讓女性不再是自己,失去了

(27)

自我與主體性,漸而生之,家的存在形成了女性心靈的牢籠,女性無法逃離家庭 的掌控,只能依靠男性次等的生活著、存在著。

長期以來,在二元對立及性別刻板化的性別分類中,女性在政治經濟上的 地位淪落至底,失去了自我表達的機會,成了由「他人決定」的男性文化下的犧 牲品。在男性眼中,「物」成了女性的代名詞,男性有權決定女性的所有事,包 括她的婚姻大事,也因為男性之眼將女性物化了,而女性也在失去自主性之後,

逐漸在「由他人決定」之下物化了自己,在不知不覺中逐步讓自己徹底被異化。

(28)

第一節 籠中的女人——身體的牢籠

男性用文化規範著女性的服飾穿著,規範著女性可自由的行動區域。皮爾 森和波僕合著《英美文學中的女英雄》中,以「樊籠」比喻女性的生存空間。家 是傳統女性活動的舞台,也像一個無形的樊籠,限制他們的自由,使她們只能蟄 居廚房及搖籃旁(引自陳玉玲 97)。在父權文化中,女性命定的角色是好女兒、

賢妻良母,服從父親、丈夫的命令與社會的行為規範。女性生存的空間侷限於父 親、丈夫力量籠罩之下的「家庭」,在這個樊籠之下,家庭其實是一個枷鎖,困 住了女性的身體與勇氣,也封鎖住了女性的成長與主體性。

若說家庭是個樊籠,而家中的女性則在籠中生存著,外人走不進來,女性 也走不出去,只能無言而不自知的被囚禁著,被囚禁在以「愛」為名的家庭中,

家困住了女人的身體,困住了女人的自我,也困住了女人的一生。這「囚禁的意 象」訴說著女性在父權家園中的恐懼與悲哀,女性恐懼著離開家的無處可歸,無 法生存,卻也悲哀於困在男人所建立的家園中,只得依照男性的規則行事,玩著 男性所訂的遊戲規則,不能違背男意只能默默接受,喪失了自己的發言權,也喪 失了獨立自主的空間與權力,就像籠中鳥一般,喪失了自己求生的功能,最終只 能用自己的身體自由交換,由他人餵養。身體自由的權力消失,個人的意識也隨 之飛散,身體與自我意識只能由男性接管,家中的女性讓他人主宰了自己身、心 的自由,獨立領域喪失,女性在父權制家園中受到忽視與限制,這同時也代表女 性對自我主體性的失去。

一、服飾的束縛

女性服飾暗含著一種整體性的「社會策略」(王溢嘉 49)。父權文化下,透 過整個社會規範著女性的穿著,女性服飾限制著女性的身體,也限制著女性行 動,越女性化的服飾則限制越大,使女性不方便跑,不方便跳,於是,女性無法

(29)

走離距離家太遠的地方,舉手投足必須分外的注意,越具這樣功能的服飾也就越 顯現出女性的「女性化」與「女人味」,當然,這樣的打扮穿著也就越難逃離家 庭,越難逃脫男性的掌控,只能待在家中為男性所養。

莎芭努的姊姊普蘭便是一個為人所稱讚的傳統女性,美麗、乖巧、溫柔、

順從,對於爸爸、媽媽的命令從不會有異議,對於能傳達出有「女人味」的傳統 的服飾更是喜愛。文本中如此描述普蘭的穿著:「普蘭坐在地上,把頭巾緊緊裹 住膝蓋,調整臉上的部份,再塞好摺邊。她很喜歡現在的模樣。我們都是虔誠的 回教徒,不過真主不會在意她戴什麼顏色的頭紗,她選黑色,看起來像殉教者」

(32)。普蘭不僅呈現出完好的女性穿著模樣,更選用黑色作為頭紗的顏色,這樣 的穿著顯出普蘭的女性化,優柔、乖巧,男性心中好的女性形象,不僅形象端莊,

而且守本分。

其實,早在人類意識到男女在生理上的不同開始,人類就開始以衣來蔽體,

而服飾的穿著除了有蔽體的功能外,行動的方便性更是主要的考量。但對女性而 言,女性服飾的考量並不是在於行動方便性,而是來自於父權文化的要求,用服 飾來規範女性的身份,遮蔽住身體,甚至是臉,這樣的要求反而讓衣物限制了行 動的方便性。服飾造成女性行動越不便,女性就越被束縛在衣服中,越不能擁有 自由。

寇莉在婚禮上穿著新娘紗麗,「我按照媽媽的指示,裹上椒紅色的新娘紗 麗。我從沒有裹過這麼長的布,好不容易把它固定在腰上後,卻發現自己連走路 都不會了;頭頂上的布還一直溜下來」(29)。女性穿上束縛住自己的服飾,限制 了自己的行動自由。

服飾不僅限制了行動,更阻止了逃命的可能。在一次的公駱駝爭奪母駱駝 的搶奪中,公駱駝提普因受刺激而失去理智。

提普一往前衝,爸爸立刻把頭巾丟向提普的臉,拔腿就跑。提普被頭巾 絆住,生氣的想甩開它,眼裡充滿憤怒。在不遠的後方,普蘭的雙腿也 被頭紗纏住了。我轉身替她脫掉身上的黑色頭紗,丟在地上。普蘭愣了

(30)

一下,我抓了她的手臂就跑,她跌跌撞撞的跟上我的腳步。 (40-41)

頭紗雖然順利的讓女性具女人味,但同時卻也讓女性難以行動,連逃命奔 跑都不方便,又如何能逃離家庭呢?

在《風的女兒》中,男性要求女性要戴上面紗,除了是傳統的服飾穿法外,

隱藏的另一個意含在於男性認為女性是自己的財產,不能被他人所觀看,被他人 所覬覦,因此,家中女性是不能隨便拋頭露面,因為一不小心,成為他人覬覦的 對象,為自己招來麻煩,會讓自己處於危險中,所以,面紗也有著保護的意思,

防止成為男性慾望的對象。相對於由男和女所組成的社會,帶著面紗的女性被當 成「不是女人的人」,女性戴著面紗,他人無法窺視女性的容貌,也看不出引人 遐想的身體,因此,包裹住的面貌與身體可以不被他人注視到,男性看不出自己 對女性的慾望,女性也不會成為他人慾望的對象。

為此,作者特地設計了莎芭努兩次不戴面紗,都為自己帶來了禍害。第一 次是被地主納茲.穆罕默德看上,成為慾望追求的對象;另一次則被拉尹大人看 上,成為與莎芭努父親交換禮物的對象。作者似乎在說著,要成為一個「聽話的 女孩」,順從文化規範,女孩不就會碰上「壞事情」,所以,只要女性要乖乖戴上 面紗,依循長輩的話,一些壞事情便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從另一角度來看面紗的意含,女性就像沒有臉一樣,不需被記憶。面紗遮 蓋住了女性的美麗,也遮蓋住了女性的聰明與才智,女性像個物品一樣,全身上 下都被包裹住了,包裹住了身體,限制了行動的方便性,同時也包裹住了女性的 思想、自我與靈魂,限制了女性意識的自由與奔放。

剛開始,莎芭努非常痛恨戴面紗,書中這麼描述著:

嬸嬸進去她的小屋裡,出來手上捧著一條折好的布。她鄭重的把它攤 開,覆蓋住我的頭和肩膀。「年輕的姑娘們出門時得帶頭紗,你已經不 小了,不能再像個男孩」,嬸嬸說,我把頭紗扯掉,嬸嬸的嘴癟成一條 線。……深藍色頭巾滑落我的肩膀,我把剛編好的辮子往後撥,一點也 不打算調整這條頭紗。 (49-50)

(31)

從面紗下所看到的世界是如此不清與窄小,頭紗限制了女性的視野,也限 制了女性的思想,無怪乎獨立、自主的莎芭努痛恨披帶頭紗。

服飾除了有遮蔽的功能外,服飾的穿著往往也代表一個人的身分與地位。

《十三歲新娘》中的蔻莉結婚後不久,病重的小丈夫哈力便去世了,成了寡婦的 蔻莉必須穿上寡婦的白色紗麗,而寡婦的紗麗穿在身上,就像永遠無法擺脫的印 記一樣,訴說著自己的命運——終生只能是個寡婦。寡婦的白色莎麗,穿在身上,

卻刻印在女性的心底,對女性而言,除了死守在婆家外,對未來沒有任何希望,

只能不斷提醒著自己「守節」的本分;對其他男性而言,也表明著「不可越雷池 一步」的象徵,穿著寡婦紗麗的女性,除了老死,沒有其他的可能,不能擺脫,

也無法跨越,只能束縛在「寡婦」的角色之下,身體被束縛住,連同思想、心靈、

未來也束縛在這服飾中。

在作家的眼中,男性文化對女性服飾的要求不僅界定了女性的身份與地 位,也界定了女性未來的可能與發展,服飾的束縛限制了女性的行動,也限制了 女性的心靈自由,封鎖了女性逃離男權的可能,也斷了女性對未來的希望。

二、空間的圍囹

在父權文化下,男性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力,只能允許家中的經濟來源是自 己,為了作為對母系社會群婚制的反動,父系社會做出便是以「家」的方式將那 一具有敵對意味的性別控制在自己意志中(孟悅、戴錦華 6)。唯有如此,男性 才能掌控家中的一切,讓女性依賴他們而生活,也因此,只有家中男性能離開家 的範圍去從事公領域的活動,而女性只能固守在家庭私領域中,對父權體制下的 女性而言,家是她唯一的活動空間,男性利用對經濟的掌控讓女性只能留在家 中,限制了女性的行動自由,在無形中也限制了女性身體的自主性,女性即便短 暫離開家也只是為了滿足家庭私領域的需求,為家庭做家務的服務。

在文本中,作者欲呈現的是,只有男性才有行動的自由,所有的女性的行

(32)

動都是被規範的,在規範的文化下,女性擁有的活動空間不外乎自己的家、庭院、

市集及洗衣打水的河邊。女性在家中做清潔、煮飯的工作;在庭院清掃、曬衣服;

到市集採買家庭中所需;到河邊汲水洗衣,所有的活動空間都是為了家庭的事 務,雖然律法沒有規定女性不能出現在公領域,但這不成文的規範卻成為人人遵 守的守則,這個無形的網,網住了女性的自由,限制了女性的發展,讓女性誤認 為自己永遠無法獨自離開家,這樣的迷思在無形中烙印在女性的心中。

此外,在男權文化下,能到公領域也意味著擁有某部分的權力。因為在家 庭中,只有男性才能到公領域去,才能有正當的理由離開家庭。蔻莉的父親到市 集為人書寫書信,賺取薪資,雖然微薄,卻是家中的經濟來源;莎芭努的父親所 餵養的駱駝是市場中最棒的駱駝,父親在市集買賣駱駝中,為家中賺取一大筆的 財富,可做為姊姊普蘭甚至是自己來年的嫁妝,能讓姐姐和自己風風光光出嫁;

蔻莉的哥哥、弟弟雖然不好學,但卻能到學校去受教育,更是讓蔻莉羨慕不已,

寇莉想唸書學字卻因是女生必須被犧牲,而兄弟們不喜歡讀書卻擁有此種權力;

此外,莎芭努得以跟爸爸到錫比市集,進入男性的公領域中,擁有一般女性所沒 有的權利。

在錫比市集,「這裡沒有女人,只有一些跟我一樣大或比我小的女孩」(67)。

由這句話可看出女性只能在私領域做家事,不能到公領域工作,而莎芭努則是擁 有較多自由與權力的人。公領域是男性的世界,男性工作賺取薪資成為家中的經 濟支柱,而女性只能依附於男性。女性無法在公領域工作,而在家中做的家事卻 又不被認為是有價的,也因此,在公領域工作的男性也就擁有較高的支配權及優 越感。

而原本擁有較高自主權、被當成兒子養育的莎芭努,連行為舉止、興趣都 與男孩不分上下,擁有聰明的頭腦和過人的勇氣,與女孩該有的特質相差十萬八 千里,在女孩時,父親容許莎芭努像個男孩,自由自在不加約束,但逐漸的,當 莎芭努慢慢長大,父親卻開始要求莎芭努要像其他女孩一樣,要待在家中操持家 務。

(33)

我摺好被子,正準備彎腰出門,爸爸叫住我。

「你要去哪裡?」他的聲音很嚴厲。

我不確定我要如何回答。在沙漠的日子,我都是第一個起來去看駱駝的。

「你留在家裏幫媽媽準備早餐。」他說。我走回屋裡,看著爸爸。

「可是……」

「該讓你的堂弟開始照顧駱駝了,你也開始學習怎樣照顧好一個家。」

……

「為什麼我不能先去看駱駝,再回來做這家事?」

「莎芭努,爸爸是想告訴你,現在你的責任是學習怎樣照料家裡。還記 得普蘭訂婚以後就必須留在家裡嗎?現在輪到你了。」 (288-9) 在父權體制的社會裡,學習照顧一個家庭便是女性天生的職責,即便莎芭 努之前一直在公領域與爸爸一起工作,但當面臨婚姻時,爸爸仍要求莎芭努回歸 到家庭中,學習怎樣做個妻子、母親,照顧好一個家。母親一句「現在輪到你了」

便訴說著女性無法轉變的宿命與職責。「整個早上我忙著打掃院子,把黏土、牛 糞、水混在一起,用來修補牆」(289)。這將是莎芭努日後的工作。莎芭努逐步 從公領域走入私領域。

女性常被侷限在家中,因此家中事務理所當然的被認為是女性的工作。女 性需包辦家中所有家務,包括清潔、整理、打掃、洗衣、煮飯、照顧孩童等,但 卻因為這是在家庭中的勞動,無法賺取薪資而被認為是無價值的,只能淪為次等 者;空間的限制讓女性走不出家庭,而誤認為家是自己唯一的棲所,只要離開家 就沒有了生存的條件,所以,婚前,必須仰賴著父親得以生活,婚後,則仰賴著 自己的丈夫而活,婚姻對女性的意義似乎只是從一個以父親為主的空間換到以丈 夫為主的空間中,從一個男性手中轉移到另一個男性手裡,男性以「家」之名困 住了女性的身體,也困住了女性的自由。

(34)

第二節 父權的宰制——思想的牢籠

一、經濟的掌控

馬克思女性主義認為男女的不平等關鍵來自於資本主義對女性的經濟及勞 動力的剝削。資本主義社會的存在產生了兩個敵對的社會階級意識,即資產階級 和無階級,如此,階級意識一形成,資本家握有資產就是較高的階級,便得以命 令、控制無產的低階級工人,為了取得工資,工人們出賣自己的勞動力。

社會主義女性主義哈特曼(Heidi Hartmann)認為男性對女性的控制在於限制 女性擁有重要經濟資源,掌控女性的性與生殖力,女性對男性的經濟依賴以至於 使女性只能在各方面討好男性以免被拋棄(佟恩 311-26)。楊格則指出:「資本 主義的主要、基本特徵就是在於女性的被邊緣化,以及女性由於被邊緣化而淪入 的次要勞動力地位」(引自佟恩 323)。所以,資本主義是存有性別偏見的資本主 義,我們也可以說,從古至今,資本主義始終是一種父權體制,而資本主義與父 權體制並非各自發展而是相融成一體,無法分割。

為了進行父權對女性的宰制,男性必須塑造出一個崇高、偉大的形象,如 此才能獲得家中女性的信服與服從,而掌握家中經濟則是最快速的方法,因為,

擁有經濟,則擁有生存條件,在家庭中,男性正如資本家,握有家中經濟大權,

女性只能依賴家中男性的供給。

在傳統父權社會中,通常只有男性有外出工作的權力,所以家中經濟來自 男性,女性只需依賴男性便能獲得生存的保障,女性在家只要做好煮飯、洗衣、

清潔、生育、養育的事,不需外出工作,因此,生活上所需物質全都得依賴家中 男性給予,男性握有經濟權,也就握有了統治權,更握有了支配女性的權力。

父親掌握了經濟,女性也只能依賴家庭才能生存,女性只要一離開家便無 法生存,在家庭中,父權的觀念讓家中女性學會服從,而這樣服從的觀念在女性 結婚後,服從的對象轉移成自己的丈夫,男性透過從小的教育禁錮著女性的思

(35)

想,讓女性學會服從男人,這是個普遍的集體意識,不管這「男人」是自己的父 親,自己的丈夫,或自己的兒子,男性的權力不斷的被複製、再現,而女性只能 不斷的沉淪,終至成為男性眼中的物品。女性就像家中餵養的鳥一樣,只能在籠 中生活,不能離開,也不敢離開,只能活在男性所建造出來的家庭中。

在《十三歲新娘》中,寇莉這麼描述著:

我匆匆的穿過市場回家,又看見那個用鐵鍊拴著猴子的人,還有那個把 小鳥囚禁在小籠子裡的攤位。其中一個籠子裡,關著一隻被人故意弄瞎 了眼,好讓他不停唱歌的八哥。我不禁打了個哆嗦,覺得自己的境況和 那隻猴子或那些可憐的鳥比起來,也好不了哪裡。……離開是需要勇氣 的。我顯然沒有那麼多!只要留在公公和婆婆身邊,就至少有口飯吃,

有個地方睡覺。 (109)

自從小丈夫哈力過世後,寇莉為了能繼續留在婆家,只能不斷的努力工作 來換得溫飽,雖然心中很想離開婆家,但是沒有經濟來源的女人又能往何處去?

「只要留在公公和婆婆身邊,就至少有口飯吃,有個地方睡覺」這樣的想法令女 人離不開家,也離不開夫家的掌控,為了三餐能溫飽,女性只能勉強自己留在家 中。

由於父親提供了經濟來源,因此,也就提供了女性生存的權力,對女性而 言,女性為了求生存,只能學會順從父親,聽從父親的決定,當女性在做自己和 服從父親的命令之間做抉擇時,便常常會委屈自己的意願及捨棄自己的想法,將 自我意識置於父親命令之下,從小便學習以父親的意見為自己的意見,以父親的 決定為自己的決定,久而久之,女性的意願不再重要,女性學會只需服從,不需 有自己的想法和思想,成為服從的機器,沒有思想的個體,而沒有思想的個體便 與不會思考的物品沒有兩樣,也因此,女性在男性眼中便不再重要,是不需給予 尊重的。

當莎芭努的父親想高價賣掉忠心的古魯班德時,莎芭努陷入掙扎:「我想我 可以帶古魯班德離開,可是一個女孩子獨自旅行,到哪裡都不安全……我沒有

(36)

錢,又不認識我們家以外的人,我沒有任何選擇,只能服從爸爸」(76-7)。由於 身上沒錢,莎芭努只能任由父親賣掉自己最鍾愛的駱駝,女性沒有其他的選擇,

唯一的選擇便是對男性服從,委身留在家中,或更明確的說,是留在有經濟能力 的父親身旁。

而被婆婆狠心遺棄在寡婦城的寇莉為了能生存,寧願選擇回婆家去繼續忍 受婆婆的辱罵。

的確,婆婆常常罵我。她把我丟在這個城市裡,就好像一隻小貓丟到水 井裡一樣的不在乎。可是,只要我能重回村子裡,我願意放棄一切,我 只求能躲在房子的牆壁後面,不必在餐風露宿、擔心害怕。就算從此以 後,我一輩子都得受她的咒罵,我也甘願。 (145)

女人終究離不了家,需要被保護著,若不是因被徹底遺棄,女人還是願意 為了能安身立命而犧牲自己的自由及一切權力,包括自己的自尊、理想、夢想、

未來……。令人遺憾的是,女權是由白人中產階級的女性發起,正因為白人女性 擁有工作,擁有經濟能力,有能力過足食的生活,因此才能進而去爭取女性自身 的權利,然而,處於現代一些異文化的世界裡,仍有許多女性擔心著目前的生活 如何過下去,不知下一餐在哪裡。

馬克思主義者認為為了避免工人階級產生階級意識進而產生階級鬥爭,於 是布爾喬亞願意關懷普羅、為普羅謀益,其目的在於阻止工人階級意識形成,一 旦工人過份感激這類小恩小惠,他們便難以察覺自身命運的困蹇不濟,於是,他 們便能很快的受困於社會現況,載浮載沉於現況而無以自拔(佟恩 74-5)。

在男女世界中,男性正如資本家,握有家中經濟大權,因為男性擁有經濟,

所以只須偶爾給女性一些小禮物,施加一些小惠,便足夠讓女性產生假意識,不 自覺被剝削,忘記處於男性之下的辛苦。在《風的女兒》中如此描述:

爸爸從市集中回來,遞給我一綑長筒狀的紙,……我撕開咖啡色的薄 紙,裡頭用報紙包了兩層,我聽到叮噹聲。玻璃手環!藍色的可以配我 的衣服,紅色的配衣服的花,綠色的配鑲邊的緞帶……我把手鐲戴到手

(37)

腕上,爸爸微笑著。手鐲在手腕和手臂間閃耀著彩色帶狀光芒,我輕輕 搖一搖,聽著手鐲清脆的叮噹聲。 (59)

父親送小禮物給莎芭努,除了表現出父親對女兒的關愛外,同時,也正用 小恩惠收買著莎芭努的心。「玻璃手環!藍色的可以配我的衣服,紅色的配衣服 的花,綠色的配鑲邊的緞帶!」道盡了莎芭努的欣喜與高興,父親滿意的微笑除 了滿意於女兒的欣喜與美麗外,微笑背後或許也呈現出另一個意涵:對於女性,

男性只消花一些錢,買一點小禮物便可以收買女性。因此,即便原本因失去古魯 班德而生氣、難過的莎芭努,只要父親稍加給予小恩小惠,便會忘記之前所受的 辛苦、委屈、難過,只記得父親對自己的好。

二、階級的意識

傳統觀念下的男性和女性的性別角色有相當大的差異。尼爾.史美舍在《社 會學》(Sociology)中提到,社會學家由界定性別的四個概念來看這些差異:生物 性別、性別認同、性別理想和性別角色。生物性別的界定最為簡單,是以第一和 第二生理特徵來界定一個人在生物上屬於男性或女性。性別認同是指自我想像的 性別,即實際上我們認為自己是男性或女性的感覺。性別理想是文化對男、女性 別行為的期待。性別角色即依據性別而來的分工、權利和義務(315)。由此四個 概念來看男性和女性的確有相當大的差異,但是,傳統的文化背景和男性主導的 社會制度才是將男女性別的不平等更加深闊廣了。

林麗珊在《女性主義與兩性關係》中指出:

男女性別是可以從生理上(先天的)和文化上(後天的)的差別來看。從生 理性別來看,男女有先天上的差異,但並沒有可靠的資料證明有優劣之 分,男尊女卑的觀念可以說是後天灌輸的結果,是隨著文化發展形成的 現象。 (243)

受到父權社會文化的影響,「女人」和「男人」的差異並不只是指生物上的 性別差異,而是社會價值觀所賦予的差異,而性別的自我認同深受整個社會甚至

(38)

國族的文化、制度、習俗、價值的影響,在這樣社會文化的教化下,「男尊女卑」

的觀念便是一個存在的事實,男性是有產出的有產階級者,女性是無產出的無產 階級者,男性因有產而成為主人,女性因無產而成為奴隸,處於這樣的社會中,

不管男性或女性都無法不受男尊女卑意識形態的影響。

基進女性主義主張女人受壓迫是一切壓迫的最根本形式,其產生時間最 早,早在個人出生前家庭制度便已形成,家中世代接替著「男尊女卑」的階級觀 念,男性掌控著支配女性的權力,這種現象在社會上無所不在,而根深柢固的卑 下觀念早已透過深刻的內化使女性所受的壓迫難以根除,更甚者,成為男性附屬 的女性就像奴隸一樣服侍著、順從著男性,女性身處其中而不自知,就如同基進 女性主義的葛瑞爾所說:「女人是一個階級,而且是最受壓迫的階級」(引自顧燕 翎 109)。

在《風的女兒》中有這麼一段描述:「媽媽伸出手抓住爸爸的腳踝,一邊大 口吸著氣,把臉靠在爸爸的腳上。『感謝真主,感謝真主』媽媽講了一次又一次,

眼淚從臉上不停的滑落」(43)。男性坐在駱駝上,猶如神祇,女性站跪在下,不 僅在姿勢上呈現出上、下的不對等,女性親吻男性的腳踝,更貶低了自己的地位,

猶如奴隸一般。

從小,「男尊女卑」、「男主女從」的觀念便在家庭無形的教養中成形,透過 社會化的學習,男性成為家中經濟的主掌者,擁有優勢的權力,男性支配著女性 的生活,由於女性缺乏生存的條件,只能依附於男性之下,因此,在不自覺中,

男性便在階級上高女性一級,而女性也為了生存而願意成為男性的附庸,男性常 處於維護男性利益或是站在男性統治的立場上而不自知,同樣的,這樣的社會化 學習也讓女性從小在父親的權力及母親的教導下,逐漸走上服從、次等的路而無 法跳脫。女性從小對父母親的權力規範耳濡目然,在無形的社會化影響下,這樣 不平等的男尊女卑意識從小便在女性心中萌芽,助長了男性的權威,也扭曲了女 性的自我意識及主體性。

在《十三歲新娘》中,一段文字描寫出女性階級整個層面的低下:

(39)

典禮一結束,宴席隨即展開。我沒有機會跟哈力碰面,因為所有的女人 都待在院子裡的一角,男人則在另外一邊。所有的客人都好像只對食物 有興趣。端上喜宴的菜色,有茴香馬鈴薯,混著洋蔥和薑一起煮的雞豆,

幾種咖哩食物。最棒的是,有我最愛吃的甜點——椰子糕。可是,等男 人先吃過,再輪到女人吃時,所有的椰子糕早沒了。我覺得,一個新娘 竟然連自己結婚的當天,一塊椰子糕也吃不到,這未免太不公平了!

(31-2)

在婚禮當天,女性需等所有的男性用完餐後才能吃男性的剩菜剩飯,而在 男性用餐時,女性只能躲在院子裡的一個角落等待,即便是婚禮中最重要的新娘 也是如此,女性的地位自然不需言語。

男尊女卑的等級制度透過社會規範宰制壓迫女性,這種行為規範是父權制 度所造成的「世界偏見」,是男女共同的集體意識,透過家庭、社會、文化週而 復始的教化,男女的權力不平等,女性在家庭地位的低落,這立足點的不平等是 條跨越不過的鴻溝,這千年的桎梏在一出生時便已決定,全然由身邊的男性作為 主宰者,女性只能扮演為家庭而犧牲自己的人。

由於家中經濟不佳,為了讓家人多吃些飯,蔻莉只能少吃ㄧ些,即便是媽 媽也忍著肚子餓,讓家中的丈夫、兒子多吃一些,直至最後,家中無法再多提供 蔻莉伙食,只得將蔻莉嫁了,為了蔻莉的婚禮,寇莉父母還必須幫蔻莉籌備嫁妝,

讓蔻莉找到一個好人家嫁出去,將辛苦拉拔長大的女兒嫁至男方家中幫忙操持家 務,對女方言而是少一個做事的人,但對夫家而言,娶了蔻莉卻等於多一張口吃 飯,所以蔻莉的嫁妝對男方而言可稱為「伙食費」,只是這「伙食費」包了蔻莉 一輩子,而且是一次付清。

蔻莉嫁至男方家中,發現自己受騙了,不僅丈夫年紀比自己小,而且還身 染重病,不久於世,婆家讓蔻莉嫁進家中只為了獲得嫁妝,但男方對此欺騙行為 不僅沒有愧意,還認為蔻莉的嫁妝太少了,願意娶她是自己吃虧了。蔻莉爸媽為 了女兒未來日子好過些也不方便追究男方的欺騙,而蔻莉更是無處可申冤,只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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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ine instead the imaginary.. potential, magnetic field, lattice…) Dirac-BdG Hamiltonian:. with small, and matr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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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中文系哲學碩士、博士,現 任香港中文大學人間佛教研究中心

(Another example of close harmony is the four-bar unaccompanied vocal introduction to “Paperback Writer”, a somewhat later Beatles song.) Overall, Lennon’s and McCartne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