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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和平協議之倡議

第二章 和平協議的概念

第三節 兩岸和平協議之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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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不過,中程協議或臨時協議也是一種框架性原則,而兩岸之間具有強烈的 爭執,若欲達成和平協議,以國際之案例來看,只有選擇漸進式、框架式的協 議,才有可能為雙方所妥協、接受。

第三節 兩岸和平協議之倡議

壹、國民黨的和平協議倡議 一、李登輝時期

1996年2月23日,李登輝總統在一場記者會中明白表示:如果獲得連任將推 動簽署兩岸和平協定,25這是李登輝最早表達對兩岸「和平協議」的看法;同年 3月26日李登輝接受「華爾街日報」專訪時又表示:「現在起我們將努力建立國 內共識,以簽定結束海峽兩岸衝突的和平協定為優先政策」;264月15日李登輝接 受日本產經新聞社長羽佐間重彰訪問時再度重聲:「我想推動『兩岸的和平協 定』,這也符合江八點」。27但同年的5月28日,中共新華社即由評論員金石發表 一篇「一個中國不能迴避的文章」,強烈要求台灣回到「一個中國」的原則上來,

並批評李登輝在言論行動上沒有真正站在「一個中國」的立場上。28

1996年3月20日李登輝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一任民選總統後,於7月8日接見美 國聯邦參議員葛蘭姆斯時,再度表示,願意到大陸訪問從事和平之旅,而且與 北京高層談話的議題以簽訂「和平協議」為優先。29然而新華社與中央電視台在

25 《聯合報》,1996 年 2 月 24 日,頭版。

26 《中國時報》,1996 年 3 月 28 日,2 版。

27 《中國時報》,1996 年 4 月 18 日,2 版。

28 《人民日報海外版》,1996 年 5 月 29 日,5 版。

29 《中國時報》,1996 年 7 月 8 日,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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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再度以署名「江邊」的文章,文章稱中國大陸一貫主張通過政治談判達 成國家統一的目標,而前提必須是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要求台灣應該拿 出實際行動,立即毫不拖延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上談判結束兩岸敵對狀態 問題,此外文章特別列出台灣方面違背「一個中國」原則的言行,如:「階段性 兩個中國」、「對等政治實體」、「務實外交」、「參與聯合國」等論調與行動。30 1997年5月1日,李登輝在動員戡亂時期宣告中止的六週年發表特別聲明 中,呼籲大陸當局應站在歷史的高度上,以促進中國文明及提升全體中國人福 祉為念,停止在國際上孤立中華民國,以互示真誠,藉以促成和平協議的簽署。

311997年8月16日陸委會主委張京育在政府首長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兩年來李登 輝、連戰一再呼籲兩岸恢復協商,目前兩岸關係漸趨緩和,台北樂見中共隨時 派人前來討論政治性談判的先期作業;而政治性談判最優先的應是談解除敵對 狀態、簽署和平協定,談判不拘過去型式,可由雙官方直接接觸,簽署者應是 比海基會更高層級的政府代表。不過張京育也強調:只要不佳先決條件、不預 設立場,兩岸可以隨時恢復會談。32

1999年7月9日,李登輝在德國之聲電台專訪時發表了「兩岸是特殊國與國 關係」,此事不僅激怒中共,停止海基、海協兩會所有聯繫、溝通,翌(2000)

年2月中共還發表了「一個中國的原則與臺灣問題」白皮書,以恐嚇方式強烈聲 明:「臺灣問題是中國內戰遺留下來的問題,迄今兩岸敵對狀態並未結束,為 了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為了實現兩岸統一,中國政府有權採用任何必 要手段」。

二、連戰時期

2005 年 3 月 14 日,中共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爲了化解兩岸僵局可能造成 的危機,當實之國民黨主席連戰決定訴諸民意,於同年的 3 月 30 日只派副主席 江丙坤率團前往大陸,進行「破冰之旅」,33由於國內反應良好,國民黨主席連

30 《中國時報》,1996 年 7 月 9 日,9 版。

31 《中國時報》,1997 年 5 月 2 日,頭版。

32 《聯合報》,1997 年 8 月 17 日,頭版。

33達成的共識有:兩岸節日包機常態化、貨運包機便捷化,台灣農產品銷往大陸、兩岸農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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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接著接受胡錦濤邀請,於 2005 年 4 月 30 日率團赴陸進行「和平之旅」,在 與胡錦濤會晤後即以記者會型態共同發布雙方的「五項共同願景」,其中第一項 的共同促進共識是:在九二共識下,儘速恢復平協商;第二項為:促進終止敵 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

三、馬英九時期

連胡公報發布後不久,馬英九接任黨主席,同年 12 月馬英九接受美國之音 專訪時重新闡釋指出:解除臺海兩岸戰爭的潛在威脅,對亞太地區和平穩定至 關重要,希望兩岸能簽署一個「中程和平協定」,台灣不走向獨立,中國不對 台灣用武。而台灣未來要在兩岸關係上取得主動權,就應該採取恢復兩岸協商 以推銷「台灣優先」概念;簽署「和平協定」以建立軍事互信機制;擴大經貿 往來以壯大台灣。34

2008 年國民黨恢復執政,馬英九在 5 月 20 日就職演說中指出:「我們將 以最符合台灣主流民意的『不統、不獨、不武』的理念,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 下,維持台灣海峽的現狀。一九九二年,兩岸曾經達成『一中各表』的共識,

隨後並完成多次協商,促成兩岸關係順利的發展。今後將繼續在『九二共識』

的基礎上,儘早恢復協商,並秉持四月十二日在博鰲論壇中提出的『正視現實,

開創未來;擱置爭議,追求雙贏』,尋求共同利益的平衡點。我們也將與大陸 就台灣國際空間與『兩岸和平協議』進行協商」。

2009 年 5 月 11 日馬英九接受中國電視公司專訪時,強調他所稱不排除與 對岸進行政治協商指的是和平協議,但是不論他總統任期是 4 年或 8 年,任內 絕不會與中國大陸就統一的問題進行協商。

貳、民進黨的兩岸和平協議主張 一、執政前

作、簽署台商權益保障協議、開放大陸民眾赴台旅遊、研究開放台灣保險金融醫療運輸業問題、

促成兩岸媒體互派常駐、大陸對台漁工輸出勞務問題、兩岸縣市鄉鎮間交流、台灣學生在大陸 求學收取與大陸學生相同學費標準並設獎學金、共同打擊犯罪議題及便利台胞往來大陸措施 等。

34 《中國時報》,2005 年 12 月 28 日,A1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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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未執政前,曾於 1999 年 11 月 15 日公布《跨世紀中國政策白皮書》, 提出就下列原則與中國建立兩岸「和平協定」對話共識:

(一)依據聯合國憲章和平解決爭端,不以武力相互威脅。

(二)雙方現有疆界不可侵犯,互相保證完全尊重對方的領土完整。

(三)任何一方不得在國際上代表他方,或以自己的名義採取活動。

(四)雙方交換常駐代表團。

二、陳水扁時期

2000 年陳水扁當選中華民國總統後,於 2002 年 8 月 3 日在世界台灣同鄉聯 合會第二十九屆年會以視訊方式致詞時提出「一邊一國論」,35使得兩岸關係更 加惡化。爲了處理兩岸關係,陳水扁在 2003 年元旦文告中拋出兩岸有必要建立

「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的主張,以取代國民黨的「和平協議」;然而 陳水扁 卻在 2004 年 2 月 3 日,就「兩岸應建立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及應舉辦「三二

○和平公投」,召開了中外記者會,他指出:歷史上因主權問題而引發的衝突屢 見不鮮,例如以色列與埃及透過協商而簽訂「大衛營協定」、「和平條約」;以色 列與約旦簽訂「雙邊和平談判共同議程」、「和平條約」;南北韓簽訂「兩韓間和 解、互不侵犯、交流合作協議」,而這些著名的和平架構協議,都具有下列特性:

(一)簽署雙方互不隸屬。

(二)雙方承諾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議。

(三)雙方均彼此尊重相互主權、政治獨立及享有和平生存環境的權

(四)均有不同程度的客觀力量參與、協助及監督。

2005 年 2 月 25 日陳水扁接受美國《新聞週刊》專訪時,提到他可以認真 考慮推動兩岸「中程協議」,擱置爭議維持五十年不變。36但陸委會主委吳釗燮 隨後在接受路透社訪問時,即予更正表示:美國學者所提的「中程協議」有可 參考之處,概念上與「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相同。37

35 《聯合報》,2002 年 8 月 4 日,A1 版。

36 《大紀元》,<美國新聞週刊專訪陳水扁>,http://www.epochtimes.com/b5/2/5/17/n190470p.htm。

37 《大陸委員會全球資訊網》,2005 年 2 月 25 日,

http://www.mac.gov.tw/big5/cnews/cnews9402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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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中共的和平協議倡議 一、江澤民時期

1993 年 4 月 24 日海協會副會長汪道涵因參加辜汪會談抵達新加坡時曾表 示:願在「一個中國」原則下簽署「和平協議」,38但是在 4 月 27 至 29 日的辜 汪正式會談時,並未提及兩岸和平協議議題。到了 1993 年 8 月 31 日,中共國 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與新聞辦公室聯合發表《台灣問題與中國統一得白皮書》, 特別提到「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就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

1995 年 1 月 30 日江澤民在農曆春節前夕,代表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表新 春對台解話,提出了八點有關「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 的若干重要問題」(俗稱「江八點」),他說:「我們曾經多次建議雙方就『正式 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逐步實現和平統一』進行談判。在此,我再次鄭重呼籲舉 行這項談判,並且提議,作為第一歩,雙方可先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 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

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的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規劃」。392002 年 11 月,江澤民繼續在中共 16 大政治報告中度指出:「我們再次呼籲,在「一個 中國」基礎上,暫時擱置某些政治爭議,僅早恢復對話和談判。在一個中國的 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可以談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問題,可以談台灣 地區在國際上與其身分相適應的經濟、文化、社會活動空間問題,也可以談台 灣當局的政治地位等問題,我們願意和台灣各黨派和各界人士就發展兩岸關係 推進和平統一交換意見」。

二、胡錦濤時期

在陳水扁推動兩岸一邊一國概念的「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主張後,中共 則在 2005 年 3 月 14 日,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加以反制。而國民黨爲了化解兩岸

在陳水扁推動兩岸一邊一國概念的「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主張後,中共 則在 2005 年 3 月 14 日,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加以反制。而國民黨爲了化解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