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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學者之看法與比較

第四章 學者對和平協議的研究與角色

第三節 兩岸學者之看法與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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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制與查證原則。雙方同意本協定之有效期為三十年。

建議本協定簽署雙方為:

大陸方面——海峽兩岸和平發展特別委員會委員長○○○

台灣方面——台海兩岸和平合作特別委員會委員長○○○

第三節 兩岸學者之看法與比較

壹、學者的角色

兩岸由於長時期的對抗,雙方的歧見甚深,欲達成和解,必須由民間方式 試探性做起,而學者具有專業性、非官方性的特質,既可以學術的性質避開政 府的干預而積極參與,又可在倡議某項議題時予人一種客觀、公正的印象,進 而贏得公眾的信任。何況古今中外均有學而優則仕的理念,也使得學者與政府 的政策決策間,存在著某種微妙的影響力。所以,中共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主任王毅,於 2010 年 3 月接受香港《亞洲週刊》採訪時即強調:大陸目前沒有 政治談判的時間表,有關政治分歧的解決,不妨先從兩岸學者專家的討論開始,

慢慢形成共識。而中共社科院台研所所長余克禮也指出兩岸和平協議必將面臨 的一些難題,大陸方面建議由專家學者展開學術交流做起。大陸方面所以對學 者流露出期待,主要的原因就是學者的身分比較中性、言之有據,所以能在兩 岸關係上扮演政府與民眾、政府與政府間的溝通橋樑;而學者與學者之間也容 易從理性思辯的角度而形成共識,於是雙方的衝突可望縮小。故學者具有兩岸 非正式或民間的溝通功能。

貳、兩岸學者看法之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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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個中國

從兩岸學者的意見中發現,除民進黨籍前陸委會主委吳釗燮外,雙方幾乎 一致認為兩岸不能迴避政治議題,所以也都贊成兩岸簽訂和平協議,而和平協 議的性質是階段性的框架協議。大陸認為它是兩岸和平發展期的一個初級階 段,雖不是統一協議,但必須確立在「一個中國」原則之下,以避免兩岸永遠 的維持現狀(見表 4-1)。至於「一個中國」原則要如何解決呢?大陸學者又幾 乎全面主張兩岸可就結束敵對狀態的方式為之(見表 4-2)。換言之,兩岸可以 不使用「一個中國原則」的字眼表述,但台灣不應該不承認兩岸是自 1949 年以 來內戰所導致的分裂狀態。若兩岸一旦達成或宣布結束敵對狀態,則兩岸政府 就可定位為中國內部的交戰團體,「一個中國原則」也就宣告確立。

台灣學者對於大陸的主張及企圖了然於胸,但是台灣內部的政治型態顯 示,泛綠政黨不願、也不會承認「一個中國」的原則或其內涵,所以台灣學者 大多對「一個中國」採取迴避的方式。例如,張亞中教授在其「兩岸和平發展 基礎協定芻議」中避開敏感的「一個中國」用語,而以「一國」取代「一個中 國」用詞,強調兩岸同屬整個中國。王崑義教授也在其「兩岸和平協議的框架 與條文」草案中,迴避掉「一中原則」用詞,而以「維持國家的完整性」、「成 立共同組織」、「建立共同護照」等具有「共同國家」意涵的字句,以取代「一 個中國」用語。楊開煌教授則強調兩岸在「統一前」,應該以「一國」的理念,

相互默認。黃光國教授認為相互承認「一中兩憲」,則可取代「一個中國」的 困擾。湯紹成副研究員則主張以「大陸與台灣一水之隔,同文同種」、「九二共 識」、「在國家統一前」等字句代替「一個中國」。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等主張將「四 不一沒有」、「九二共識」直接立法以解決爭議。中研院院士于宗先等人則是以

「完整中國」取代「一個中國」。邱進益強調兩岸為國共內戰分裂迄今等等。

二、政治定位

除了「一個中國」 的爭議外,兩岸學者在兩岸政府的定位也有不同的看法,

台灣學者青睞以分裂國家中的兩德案例,作為達成和平協議、追求統一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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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強調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國際上代表對方,或以他方名義採取行動;不使 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對方,完全以和平方法解決雙方之歧見;兩岸同意互設常 設代表處等等。然而大陸學者對於兩岸互設常設代表處、以和平方法解決雙方 歧見不太在意(見表 4-3、4-4),但於於台灣的政治定位的問題,則反應強烈,

絲毫不讓步(見表 4-5)。例如,沈衛平強調台灣參與國際活動只要符合「一個 中國」原則,雙方通過協商,大陸方面均可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也只有統一 協議才能真正解決台灣的國號、外交問題。辛旗認為大陸是聯合國常任理事國,

代表現實的中國,台灣在國際場合及一些國際組織中,只能使用「中華台北」

或者類似的名義。李家泉則表示兩岸簽訂和平協議前的政治定位可以是「互不 承認、也互不否認」,但簽訂後則必須符合「主權統一、制權分開」,或者是「一 個主權、兩個治權」的原則。至於台灣的「國際空間」,應在「一個中國」原則 下尋求解決。換言之,大陸學者對於台灣的政治定位議題,顯的格外謹慎,雙 方歧見甚深。

三、外力干涉

兩岸和平協議是否應由第三者介入問題,台灣的學者持肯定立場,例如,

王崑義教授主張由第三者監督才符合國際主流價值,也才能成功。邱進益主張 大陸撤除佈署對台飛彈,並由公正之第三者如:新加坡加以檢視。黃武雄主張 透過公投將「五十年維持現狀,不統不獨,非軍事化」入憲後,即要求與中、

美雙方坐下來談判,簽署「五十年兩岸和平協定」。趙春山教授也曾表達兩岸 的政治對話要獲得國際社會的接受等等。至於大陸學者則明顯反對,例如,最 具有官方色彩的余克禮就表明,兩岸問題是屬於中國的內部事務,是兩岸人民 自己的事情,不容外國勢力插手。謝郁更主張將拒絕外國勢力的干涉載入和平 協議中;其他如辛旗、劉國奮,則表明拒絕美國干涉。故兩岸在是否同意由第 三者介入的看法南轅北轍,歧見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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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大陸學者在「兩岸和平協議」主張中對於「一個中國原則」之看法

姓 名 主 張 內 容

余克禮

兩岸達成和平協議前,應先對解決「一個中國」原則 問題進行協商談判。

沈衛平

兩岸若欲簽訂和平協議,首先必須確認的是兩岸身分 的問題,而大陸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所以定位的是「一 個中國」內部的政治談判。

徐博東 台灣想與大陸簽訂「和平合作協議」,必須是在「一個 中國、未來統一」的基礎下簽訂。

謝 郁

和平協議是就「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架構,及兩岸存 在的一些重大分歧性問題,做出初步以法律形式為安 排的基礎性協議。

李家泉

兩岸的和平協議應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進行;一 旦簽署和平協議,就必須對「一中各表」的意涵明確 表述。

郭震遠

兩岸若要簽署和平協議,前題是結束敵對狀態、建立 軍事互信。

資料來源:自本章「學者的研究與芻議」中整理而成。

兩岸簽訂「和平協議」(peace accord)來正式結束內 戰,進而重新開啟兩岸關係發展新紀元,有其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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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兩岸學者對於互設代表處之看法

姓 名 主 張 內 容 張亞中 兩岸同意互設常設代表處。

邱進益

協議生效後一年內,分別在台北及北京設立官方 機構,其名稱定為「北京常駐台北代表團」及「台 北常駐北京代表團」。

湯紹成

雙方將於對方政府所在地設立代表處並互派代 表。

台 灣 學 者

李登科

台北與北京決定交換常駐代表團,代表團設在政 府所在地。

大陸

學者 陳勤浩

雙方同意互設代表處,建立長效協商機制,發展 正常關係。

資料來源:資料來源:自本章「學者的研究與芻議」中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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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簽訂時機

除了以上主要問題外,對於兩岸何時簽訂和平協議,台灣的學者並無意見,

反而是大陸學者認為兩岸達成和平協議不能操之過急、不可一蹴而就,但又強 調兩岸進入政治對話的時間已成熟,顯示大陸方面的矛盾與焦慮。例如,余克 禮認為兩岸政治關係的發展不可一蹴而就,應本著循序漸進,逐步突破,穩健 發展的基本原則,既不要操之過急,但也不能牛步化。郭振遠認為中華民國的 地位、台灣政府的定位問題,因為不一定能馬上解決,所以可以先放一放,本 著先易後難的處理原則比較好,然而他又說兩岸要為簽訂和平協議積極做準 備,包括進行必要的對話討論。徐博東認為推動兩岸關係一定要從實際出發、

實事求是,否則會「欲速則不達」,但他又說兩岸達成和平協議有三個步驟,首 先須公開宣布結束敵對狀態,然後再談軍事互信機制,最後才簽訂和平協議。

黃範章也說兩岸採取「先易後難」、「先經濟後政治」的原則,全面地推進經貿 合作是正確的,但一旦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後,兩岸就應該將結束內戰的 政治議題提上日程。只有章念馳認為兩岸發展關係要先易後難,先經後政,要 耐得住寂寞,不要不適當地把難以解決的問題拿到條件不成熟時機解決;要堅 持擱置爭議,讓交流、交往、經貿文化關係、對話與談判的進程越長越好,在 建立了良好信任的基礎上,再解決政治分歧更為妥當。

参、兩岸如何化解爭議 一、求同化異方面

台灣的學者並未完全反對「一個中國」原則,而是對於「一個中國」的定 義與內涵有不同的看法,所以主張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繼 續商談。至於兩岸要如何妥協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就有必要充實「九二共 識」的內涵,使兩岸的主張向中間靠攏。甚至兩岸有部分學者主張應該先充實 兩岸的互信心基礎,顯然,台灣內部的政治勢力消長,台獨勢力是否捲土重來、

台灣的學者並未完全反對「一個中國」原則,而是對於「一個中國」的定 義與內涵有不同的看法,所以主張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繼 續商談。至於兩岸要如何妥協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就有必要充實「九二共 識」的內涵,使兩岸的主張向中間靠攏。甚至兩岸有部分學者主張應該先充實 兩岸的互信心基礎,顯然,台灣內部的政治勢力消長,台獨勢力是否捲土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