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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五節 量表因素分析及信度檢測

本 研 究 以 主 成 分 分 析 法 (principal component analysis) 來 決 定 因 素 的 選 取 與 計 算 方 法 , 同 時 能 將 所 有 的 變 項 在 同 一 因 素 或 成 分 的 負 荷 量 平 方 的 變 異 量 達 到 最 大 。 在 因 素 轉 軸 分 析 上 , 則 採 用 正 交 轉 軸 法

(orthogonal rotation),以 達 到 簡 單 因 素 結 構 的 目 的。經 由 360 份 有 效 問 卷 以 上 述 方 法 進 行 因 素 分 析 後,取 出 特 徵 值(eigenvalue)大 於 一 的 因 素 , 排 除 其 中 因 素 負 荷 量 小 於 0.3 的 題 項 。 而 以 Cronbach Alpha 係 數 來 考 驗 各 分 量 表 之 內 部 一 致 性,凡 Cronbach Alpha 係 數 愈 高 者,則 表 示 該 分 量 表 題 目 之 性 質 和 功 能 與 整 個 分 量 表 愈 趨 於 一 致 。

經 過 問 卷 建 構 與 問 卷 回 收 後 , 隨 即 進 行 問 卷 初 步 的 因 素 分 析 及 信 度 檢 測 , 其 結 果 如 下 所 述 :

壹 、 人 格 特 質 量 表

人 格 特 質 的 部 分,經 專 家 效 度 建 構 後 保 留 28 題,分 成 五 個 構 面 , 量 表 施 測 後 經 由 因 素 分 析 及 信 度 檢 測 的 結 果( 如 表 3-5 所 示 ),共 萃 取 出 五 個 因 素 , 與 原 量 表 設 計 相 同 , 而 五 個 因 素 共 同 解 釋 了 59.85﹪ 的 變 異 量 。

此 五 因 素 分 別 命 名 為 外 向 性 ( 因 素 一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31.79% 、 親 和 性 ( 因 素 二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9.72% 、 負 向 情 緒 性 ( 因 素 三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7.91% 、 謹 慎 負 責 性 ( 因 素 四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5.51% 、 開 放 性 ( 因 素 五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4.93% 。

且 經 內 部 一 致 性 檢 驗 結 果,外 向 性 構 面 α 值 為.85、親 和 性 構 面 α 值 為.82、 負 向 情 緒 性 構 面 α 值 為 .84、 謹 慎 負 責 性 構 面 α 值 為 .84、 開 放 性 構 面 α 值 為.84, 而 人 格 量 表 總 構 面 α 值 為 .84。

表 3- 5 人 格 特 質 因 素 分 析 摘 要 表

表 3-5 ( 續 )

因 素 一 因 素 二 因 素 三 因 素 四 因 素 五 外 向 性 親 和 性 負 向 情

緒 性

謹 慎 負

責 性 開 放 性 我 是 個 洞 察 力 很 好 的

人 0.762

我 是 個 邏 輯 分 析 能 力

很 好 的 人 0.732

我 是 個 喜 歡 獨 力 完 成

任 務 的 人 0.703

我 是 個 具 整 體 性 思 考

的 人 0.697

我 是 個 常 提 出 新 點 子

的 人 0.64

我 是 個 有 行 動 力 的 人 0.535

特 徵 值 8.9 2.72 2.22 1.54 1.38

佔 總 變 異 之 百 分 比 31.79 9.72 7.91 5.51 4.93 累 積 百 分 比 31.79 41.51 49.42 54.93 59.85

貳 、 工 作 壓 力 量 表

工 作 壓 力 的 部 分,原 量 表 經 專 家 效 度 建 構 後 保 留 29 題,分 為 五 個 構 面,施 測 後 經 由 多 次 因 素 分 析 及 信 度 檢 測,最 後 結 果 如 表 3-6 所 示 , 保 留 18 題 , 共 萃 取 出 三 個 因 素 共 同 解 釋 了 65.529﹪ 的 變 異 量 , 其 中 原 量 表 的 內 在 衝 突 壓 力 構 面 與 專 業 知 能 壓 力 構 面 , 經 因 素 分 析 結 果 合 併 為 一 個 構 面 取 名 為 專 業 知 能 與 內 在 衝 突 壓 力,而 原 量 表 的 人 際 關 係 壓 力 構 面 卻 無 法 萃 取 出 故 刪 除 此 構 面 。

此 三 因 素 分 別 命 名 為 行 政 負 荷 壓 力( 因 素 一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40.78

% 、 校 長 要 求 壓 力 ( 因 素 二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13.29% 、 專 業 知 能 與 內 在 衝 突 壓 力 ( 因 素 三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7.91% 。

且 經 內 部 一 致 性 檢 驗 結 果,行 政 負 荷 壓 力 構 面 α 值 為.90、校 長 要 求 壓 力 構 面 α 值 為.90、 專 業 知 能 與 內 在 衝 突 壓 力 構 面 α 值 為 .79, 而 工 作 壓 力 量 表 總 構 面 α 值 為.91, 顯 示 此 量 表 信 度 良 好 。

表 3- 6 工 作 壓 力 因 素 分 析 摘 要 表

表 3-6 ( 續 )

因 素 一 因 素 二 因 素 三 行 政 負 荷 壓

校 長 要 求 壓 力

專 業 知 能 與 內 在 衝 突 壓

我 認 為 行 政 工 作 自 主 性 有 限 0.423

我 對 同 處 室 同 事 的 工 作 熱 誠 太

低 而 感 到 困 擾 0.371

特 徵 值 7.34 2.39 1.52

佔 總 變 異 之 百 分 比 40.78 13.3 8.46

累 積 百 分 比 40.78 54.07 62.53

參 、 社 會 支 持 量 表

社 會 支 持 的 部 分 , 經 由 專 家 效 度 建 構 後 保 留 13 題 , 分 成 三 個 構 面,施 測 後 經 由 因 素 分 析 及 信 度 檢 測 的 結 果( 如 表 3-7 所 示 ),共 萃 取 出 三 個 因 素 , 此 與 原 量 表 相 同 , 此 三 因 素 共 同 解 釋 了 69.68﹪ 的 變 異 量 。

此 三 因 素 分 別 命 名 為 同 儕 同 事 支 持 ( 因 素 一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44.9

% 、 直 屬 長 官 支 持 ( 因 素 二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14.63% 、 親 友 家 人 支 持

( 因 素 三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10.15% 。

且 經 內 部 一 致 性 檢 驗 結 果,同 儕 同 事 支 持 構 面 α 值 為.86、直 屬 長 官 支 持 構 面 α 值 為.88、 親 友 家 人 支 持 構 面 α 值 為 .84, 而 社 會 支 持 量 表 總 構 面 α 值 為.91, 顯 示 此 量 表 信 度 良 好 。

表 3- 7 社 會 支 持 因 素 分 析 摘 要 表

面 , 施 測 後 經 由 因 素 分 析 及 信 度 檢 測 的 結 果 如 表 3-7 所 示 , 共 萃 取 出 三 個 因 素 , 此 與 原 量 表 相 同 , 但 其 中 「 自 從 接 下 目 前 的 職 務 後 , 我 對 工 作 的 興 趣 漸 感 降 低 」 此 題 原 屬 消 極 態 度 構 面 , 經 因 素 分 析 後 卻 跑 到 情 緒 耗 竭 構 面 , 而 此 題 若 用 來 解 釋 情 緒 耗 竭 似 也 可 行 , 因 此 保 留 此 題 並 將 其 併 入 情 緒 耗 竭 構 面 。

工 作 耗 竭 三 個 因 素 共 同 解 釋 了 65.75﹪ 的 變 異 量 , 此 三 因 素 分 別 命 名 為 情 緒 耗 竭 ( 因 素 一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41.4% 、 專 業 效 能 低 落 ( 因 素 二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16.2% 、 消 極 態 度 ( 因 素 三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8.13

% 。

且 經 內 部 一 致 性 檢 驗 結 果,情 緒 耗 竭 構 面 α 值 為.91、專 業 效 能 低 落 構 面 α 值 為.75、 消 極 態 度 構 面 α 值 為 .83, 而 工 作 耗 竭 量 表 總 構 面 α 值 為.88, 顯 示 此 量 表 信 度 良 好 。

表 3- 8 工 作 耗 竭 因 素 分 析 摘 要 表

因 素 一 因 素 二 因 素 三 情 緒 耗 竭 專 業 效 能

低 落 消 極 態 度 一 整 天 的 工 作 後 , 我 感 到 精 疲 力 盡 0.921

工 作 讓 我 感 到 情 緒 枯 竭 0.858 整 日 工 作 使 我 神 經 緊 繃 心 力 交 瘁 0.851 每 天 起 床 想 到 又 要 面 對 一 天 的 工 作,就

覺 得 無 精 打 采 0.814

自 從 接 下 目 前 的 職 務 後,我 對 工 作 的 興

趣 漸 感 降 低 0.59

我 不 能 感 受 到 自 己 正 朝 學 校 目 標 作 有

效 地 貢 獻 0.858

我 覺 得 目 前 的 職 務 不 能 讓 我 發 揮 自 己

的 才 能 0.809

當 完 成 某 項 工 作 時,我 不 會 因 此 而 雀 躍

不 已 0.67

我 不 能 有 效 地 解 決 工 作 中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0.652

在 工 作 上,我 沒 自 信 能 有 效 地 將 事 情 做

好 0.548

我 對 我 所 做 的 工 作 是 否 有 意 義 感 到 存

疑 -0.765

我 對 我 的 工 作 是 否 有 益 於 他 人 感 到 懷

疑 -0.712

我 只 要 完 成 我 的 工 作 而 不 被 打 擾 就 好

了 -0.514

我 對 目 前 工 作 的 熱 忱 已 漸 消 失 -0.465

特 徵 值 5.8 2.27 1.14

佔 總 變 異 之 百 分 比 41.41 16.21 8.13

累 積 百 分 比 41.41 57.63 65.75

第 六 節 資 料 分 析

本 研 究 調 查 所 得 的 問 卷 回 收 後 , 擬 以 量 化 處 理 , 先 檢 視 並 剔 除 無 效 之 問 卷,將 有 效 問 卷 逐 一 編 碼 輸 入 電 腦,建 立 資 料 檔 案,運 用 SPSS Window12.0 統 計 套 裝 軟 體 處 理 問 卷 資 料。本 研 究 所 使 用 的 統 計 方 法 , 詳 列 如 下 :

壹 、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 次 數 分 配

採 用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瞭 解 屏 東 縣 國 小 兼 任 組 長 教 師 人 格 特 質 、 工 作 壓 力 、 社 會 支 持 及 工 作 耗 竭 的 現 況 。 並 以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及 次 數 分 配 來 回 答 待 答 問 題 一 。

貳 、 t考 驗 或 單 因 數 變 異 數 分 析

單 因 數 變 異 數 分 析 ( α =.05), 並 以 薛 費 法 進 行 事 後 比 較 , 來 考 驗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國 小 教 師 人 格 特 質 、 工 作 壓 力 、 社 會 支 持 與 工 作 耗 竭 是 否 有 顯 著 差 異 , 藉 以 回 答 待 答 問 題 二 、 三 、 四 、 五 。

參 、 皮 爾 森 積 差 相 關

本 研 究 採 皮 爾 森 積 差 相 關 分 析 藉 以 瞭 解 以 下 各 變 項 各 層 面 的 相 關 程 度 , 並 藉 以 回 答 待 答 問 題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一 、 了 解 「 人 格 特 質 」 之 各 層 面 與 「 工 作 壓 力 」 各 層 面 間 之 相 關 程 度 。

二 、 了 解 「 人 格 特 質 」 之 各 層 面 與 「 社 會 支 持 」 各 層 面 間 之 相 關 程 度 。

三 、 了 解 「 人 格 特 質 」 之 各 層 面 與 「 工 作 耗 竭 」 各 層 面 間 之 相 關 程 度 。

四 、 了 解 「 工 作 壓 力 」 之 各 層 面 與 「 工 作 耗 竭 」 各 層 面 間 之 相 關 程 度 。

五 、 了 解 「 社 會 支 持 」 之 各 層 面 與 「 工 作 耗 竭 」 各 層 面 間 之 相 關

程 度 。

肆 、 迴 歸 分 析 (Regression Analysis)

本 研 究 使 用 多 元 迴 歸 來 探 討 人 格 特 質 、 工 作 壓 力 、 社 會 支 持 及 工 作 耗 竭 間 的 關 係 , 藉 以 回 答 待 答 問 題 十 一 、 十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