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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承攬對業主及廠商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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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營造業聯合承攬實施策略與影響分析

4.2 聯合承攬對業主及廠商之影響

有關聯合承攬之實施對業主及廠商所可能造成的影響及廠商在尋 覓合作對象組成聯合承攬體時所應考慮的因素等兩方面加以說明。

4.2.1聯合承攬對專案業主之影響分析

聯合承攬之目的雖為提高產業水準並分散業主風險同時提升廠商 技術與管理技巧,但對業主而言乃舊存在一些不確定性,這些不確定 性述說明如下:

一、聯合承攬之組合體是否滿足專案所需

因為廠商為了承攬工程而臨時組成聯合承攬體,而業主的初 衷是將分標大型化、減少發包次數,在專案大型化的前提下,業 主或許會懷疑廠商的組合是否真是具備執行專案的能力?是否有

足夠的管理、技術能力以及資金、人力、物力等資源及整合能力?

二、聯合承攬體之權責劃分及責任追溯

聯合承攬體承攬專案後之執行方式可能採分別施工或共同施 工,而其管理方式有多種型態,雖然聯合承攬的基本精神為成員 間負共同及連帶責任,為避免其中有廠商施工不良或經營不善倒 閉及專案完成後聯合承攬隨即解散後保固責任追溯,業主必須要 求廠商於簽約時附上廠商間彼此清楚劃分責任的協議書,避免追 溯無據。

三、聯合承攬的執行效率

聯合承攬基本原理是認為,兩家以上的廠商組合後由於互補 性將比獨家廠商承攬更有履約能力,同時也因為聯合承攬結合了 數家不同廠商,業住可能面對的是未曾合作過的聯合承攬廠商,

而廠商可能因為公司規模、公司制度、作業習慣、工作能力、組 織文化等諸多差異因素,造成合作不佳或效率不彰,這些不確定 因素增加業主監督管理的成本。

四、合約書及協議書作業增加困難度

由於合約書與協議書的內容,主要在於規範單位間的責任體 制與營運體制,而聯合承攬體由兩家以上廠商參與結合,合約書 由參與廠商共同與業主簽約,並且將權利、責任劃分之協議書並 入合約之一部份,業主在於執行上面對多數之乙方,增加作業困 難度。

五、纸上聯合的困難

廠商為了符合業主資格審查的要求,可能項另外廠商借牌以 聯合承攬方式參與投標,但工程實際由一家廠商執行,失去聯合 承攬之意義,在目前制度下以無法規範廠商是否實際以聯合承攬 方式施工。

六、增加業主對投標廠商資格審查成本

聯合承攬專案基本上是以大規模、技術難度高的工程為主,

所以在業主的觀點中希望組成的廠商應該是標準中較高等級的廠 商,因此往往在資格審查之標準也相對提高,再放寬以聯合承攬 方式投標實為了確保聯合承攬體的順利營運,也要求成員之組成 為同一等級或接近等級的組合,以免差距過大增加了參與投標的 加數,相對的增加了審標的成本。

4.2.2 聯合承攬對承攬廠商之影響分析 一、提高經營成本

由於聯合承攬為兩家以上廠商之組合,在執行上較單獨承攬 複雜,除了組織複雜度增加,行政上協調也較耗時,相對也增加 了介面整合的經營成本,其增加的經營成本則包含:夥伴搜尋成 本、協商成本、草擬協議書成本及執行成本等。

二、會計作業複雜

聯合承攬的工程款收支均需依照協議書中出資比率分別計 算,因而在會計作業方面必須有獨立專司財務的單位來負責,而 聯合承攬專案結束清算資產、機具設備殘值得分配及認定問題,

更需經由所有成員合議後才能實施,會計作業較單獨承攬複雜許

多。

三、合夥對象影響執行效率及成果不彰的風險

聯合承攬成員間對業主負共同及連帶責任,然而每個成員間 面臨的現實狀況不一,在聯合承攬執行過程中每位成員必須承受 合作對象與乙方立場不同、經營理念不一、施工能力不足、財務 不佳的風險。

四、承擔成員間不履約義務風險

由於聯合承攬成員相互對業主負連帶責任,若合作成員倒閉 或不履約合約義務,其餘成員必須承擔合作對象所造成之損失並 將專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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