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640D002503(委託研究結案報告)
電子治理成效調查評估與分析報告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編印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
09640D002503(委託研究結案報告)
電子治理成效調查評估與分析報告
受委託單位:電子治理研究中心
研究主持人:黃朝盟
協同主持人:朱斌妤
黃東益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編印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
I
目次
目 次 ... I 表 次 ... III 圖 次 ... VII 提 要 ... XI 第 一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背景與主旨 ...1 第 二 節 研究目標 ...7 第 三 節 步驟與流程 ...8 第 二 章 文獻檢閱 ... 11 第 一 節 治理(governance)指標 ... 11 第 二 節 電子治理的範疇 ... 19 第 三 節 電子治理與公部門 ... 27 第 三 章 研究設計 ... 31 第 一 節 研究方法 ... 31 第 二 節 電子治理的定義與架構 ... 34 第 三 節 郵寄問卷設計──關於政府、政府對政府(G , G2G)問 卷 架 構 之 建 立 與 定 稿 ... 44 第 四 節 線上問卷設計──關於政府內部公務人員(G2E)問卷架 構 之 建 立 與 定 稿... 50 第 四 章 研究結果 ... 57 第 一 節 關於政府與政府對政府間(G , G2G)之調查結果 ... 57 第 二 節 關於政府對政府內部工作人員間(G2E)之調查結果 .. 81 第 五 章 結論與建議 ... 111 第 一 節 對政府、政府與政府間(G, G2G)之發現與建議... 111 第 二 節 對政府與政府內部人員間(G2E)之發現與建議 ... 118 附 錄 ... 131III 表 次 表 1 電 子 化 政 府 之 國 際 評 比 摘 要 ...2 表 2 綜 合 治 理 的 六 大 指 標 群 ... 12 表 3 電 子 化 政 府&電子治理相關定義文獻 ... 19 表 4 電 子 化 政 府 與 電 子 治 理 之 對 照 ... 26 表 5 電 子 治 理 利 害 關 係 人 ... 39 表 6 G2G impact assessment: 政 府 本 身 面 向 ... 46 表 7 G2G impact assessment: 政 府 與 政 府 之 間 面 向 ... 48 表 8 電 子 治 理 影 響 指 標 與 G2E 影響面向 ... 52 表 9 問 卷 架 構 ... 53 表 10 問 卷 回 收 狀 況 ... 57 表 11 為 民 服 務 與 管 理 面 向 調 查 結 果 ... 58 表 12 各 政 府 今 年 度 針 對 資 訊 科 技 所 編 列 經 費 ... 63 表 13 中 央 與 地 方 兩 類 政 府 機 關 目 前 已 提 供 之 線 上 服 務 ... 65 表 14 線 上 採 購 活 動 面 向 調 查 結 果 ... 68 表 15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面 向 調 查 結 果 ... 70 表 16 中 央 /地方政府地理資訊系統利用狀況 ... 71 表 17 內 部 網 路 面 向 調 查 結 果 ... 72
IV 表 18 財 務 面 向 調 查 結 果 ... 74 表 19 機 關 整 合 面 向 調 查 結 果 ... 77 表 20 中 央 與 地 方 政 府 機 關 在 利 用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幫 助 分 析 上 的 差 異 ... 80 表 21 填 答 人 數 情 形 ... 82 表 22 性 別 (加權前)... 83 表 23 官 職 等 (加權前) ... 83 表 24 年 資 (加權前)... 84 表 25 性 別 (加權後)... 84 表 26 官 職 等 (加權後) ... 85 表 27 年 資 (加權後)... 85 表 28 受 訪 者 背 景 ... 86 表 29 受 訪 者 背 景 ( 續 ) ... 87 表 30 受 訪 者 工 作 業 務 性 質 分 析 ... 88 表 31 受 訪 者 工 作 業 務 性 質 分 析 ( 續 ) ... 89 表 32 個 人 資 訊 素 養 與 近 用 ... 90 表 33 平 常 工 作 需 要 電 腦 的 使 用 量 ... 92 表 34 工 作 外 使 用 電 腦 等 相 關 資 訊 設 備 的 平 均 時 數 ... 93 表 35 認 知 題 目 之 描 述 性 統 計 ... 94
V 表 36 對 電 子 治 理 認 知 次 數 分 配 ... 96 表 37 新 技 能 要 求 次 數 分 配 ... 98 表 38 時 間 緊 迫 性 次 數 分 配 ... 98 表 39 壓 力 次 數 分 配 ... 99 表 40 對 電 子 治 理 的 態 度 次 數 分 配 ... 100 表 41 主 動 學 習 次 數 分 配 ... 101 表 42 行 政 與 決 策 品 質 次 數 分 配 ... 103 表 43 服 務 品 質 次 數 分 配 ... 105 表 44 專 業 分 工 與 整 合 次 數 分 配 ... 106 表 45 控 制 幅 度 次 數 分 配 ... 107 表 46 有 無 學 習 機 制 次 數 分 配 ... 108 表 47 知 識 分 享 與 管 理 次 數 分 配 ... 109
VII 圖 次 圖 1 本案今年度工作項目 ...8 圖 2 本(97)年度專案計畫研究進度甘特圖...9 圖 3 良 善 治 理 的 特 性 ... 14 圖 4 電子治理定義 ... 35 圖 5 UN 電子治理所欲達到的成效 ... 40
IX
摘要
為因應我國電子化政府、資訊社會發展與國際接軌,本專案計畫企圖 從文獻、國內外評比、專家學者座談等多元的研究方法,以掌握電子 治理的意義和範疇,建構我國電子治理成效調查之評估架構和指標, 並據此進行年度的各項調查,以瞭解和掌握我國在相關指標上的努力 成效。本專案今年度調查計畫,是政府本身、政府對政府,以及政府 機關內部工作人員(G, G2G, G2E)部分,分析調查所得資料,擬定政 策建議,並建置調查結果的資料庫,以供我國政府未來關於電子治理 規劃和成效調查的評估與追蹤之參考。 關 鍵 詞 : 資 訊 與 通 信 科 技 、 電 子 化 政 府 、 電 子 治 理X
Abstract
For advancing e-government and deepening information society in Taiwan, this project plans to review literatures and related reports, and take place a discussion meeting of experts and scholars, in order to know and grasp the meaning and category of e-governance. And then this project will construct an assessment dimension and index of
e-governance for an annual survey in Taiwan. The subjects of the annual survey this year is for G, G2G, and G2E. This year survey’s purpose is to investigate and analyze the materials and construct to the database, and draft policy recommendations for our government to assess and track the e-governance in the future.
Keyword: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ICTs, e-government, e-governance
XI
提要
關 鍵 詞 : 資 訊 與 通 信 科 技 、 電 子 化 政 府 、 電 子 治 理一、研究緣起
自 從 美 國 在1993年 提 出 「 經 由 資 訊 科 技 再 造 政 府 」 報 告 , 並 推 動 國 家 資 訊 基 礎 建 設(NII),利用資訊科技革新政府的概念就逐漸在世 界 各 國 政 府 間 形 成 一 股 風 潮 , 以 提 高 國 際 競 爭 優 勢 。 由 於 這 波 全 球 性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運 動 , 實 際 上 已 成 為 各 國 勵 行 政 府 再 造 、 提 升 行 政 機 關 的 服 務 效 能 , 以 及 改 善 決 策 品 質 的 重 要 策 略 動 力 , 各 國 莫 不 將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推 動 成 就 , 視 為 國 家 發 展 與 提 升 競 爭 力 的 重 要 指 標 。 聯 合 國 曾 將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發 展 軌 跡,區 分 為 五 個 階 段,而 隨 著 公 民 社 會 的 萌 芽、 成 長 ,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最 新 發 展 則 是 「 電 子 治 理 」 的 提 出 , 政 府 不 再 是 社 會 唯 一 的 價 值 權 威 分 配 者 , 單 一 的 政 府 部 會 或 機 關 不 再 是 唯 一 承 擔 公 共 服 務 控 制 權 的 及 政 治 責 任 的 社 會 機 構 , 而 是 依 據 不 同 的 公 共 政 策 或 服 務 議 題 , 由 政 府 、 公 民 、 非 政 府 組 織 及 企 業 等 不 同 角 色 共 同 組 成 政 策 或 服 務 的 治 理 網 絡 , 共 同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的 建 立 與 管 理 。 是 以 今 (2008)年聯合國所提出的電子化政府調查報告,正式將主題訂為「從 電 子 化 政 府 到 連 結 治 理 」 (The United Nations e-Government Survey 2008: From e-Government to Connected Governance),並指出電子治理 不 應 該 被 視 為 艱 深 晦 澀 、 難 以 理 解 的 原 則 , 它 應 仍 以 提 供 更 為 便 捷 優 質 的 公 共 服 務 傳 遞 為 努 力 的 目 標 。 因 此 , 電 子 治 理 必 須 建 立 在 電 子 化 政 府 之 上 為 其 重 要 的 一 步 , 實 因 電 子 治 理 是 電 子 化 政 府 發 展 的 延 續 , 而 非 憑 空 想 像 不 可 操 作 的 概 念 而 已 。 本 專 案 計 畫 的 目 的 即 是 建 構 和 發 展 充 分 符 合 我 國 民 眾 需 求 、 服 務 導 向 式 的 電 子 治 理 指 標 , 並 據 此 進 行 年 度 的 各 項 調 查 , 以 瞭 解 和 掌 握 我 國 在 相 關 指 標 上 的 努 力 成 效 。XII
二、研究方法及過程
本 專 案 計 畫 預 計 採 用 之 研 究 方 法 , 包 括 以 文 獻 、 次 級 資 料 分 析 與 專 家 座 談 建 構 評 估 指 標 , 繼 之 採 取 量 化 調 查 方 式 進 行G, G2G、G2E之 電 子 治 理 成 效 調 查 評 估 與 分 析 。 茲 將 相 關 研 究 方 法 詳 述 如 下 : (一) 文獻與次級資料分析法 本 研 究 透 過 相 關 的 國 際 評 比 報 告 與 研 究 文 獻 的 分 析 , 草 擬 初 步 的 調 查 構 面 與 指 標 , 並 於97年5月23日與97年9月16日,分別舉行「我國 電 子 治 理 成 效 評 估 構 面 之 探 討 」 與 「 我 國 電 子 治 理 定 義 」 兩 場 專 家 學 者 座 談 會,藉 此 確 定 出 本 專 案 計 畫 關 於 電 子 治 理 的 定 義、範 疇 與 構 面, 以 利 於 展 開 後 續 相 關 評 估 指 標 的 建 立 與 進 行 實 際 評 估 調 查 的 工 作 。 (二) 專家座談 本 專 案 計 畫 分 為 兩 個 階 段 舉 辦 三 場 次 專 家 座 談 會 。 首 先 , 第 一 階 段 的 專 家 座 談 會 之 目 的 希 望 根 據 文 獻 分 析 所 得 之 初 步 評 比 指 標 架 構 , 進 一 步 發 展 和 擬 定 符 合 我 國 需 求 、 服 務 導 向 式 的 電 子 治 理 指 標 , 以 便 進 行 年 度 評 估 調 查 和 分 析 。 預 計 專 家 座 談 會 的 具 體 工 作 項 目 包 含 : 尋 找 學 者 專 家 、 使 用 者 (heavy users)等,對於初步調查指標內容設計 進 行 座 談 , 提 供 建 議 , 並 據 此 建 構 出 本 專 案 執 行 的 實 際 調 查 指 標 。 關 於 第 一 階 段「 我 國 電 子 治 理 成 效 評 估 構 面 之 探 討 」專 家 座 談 已 於97年5 月23日(星期五)下午於行政院研考會召開,會議議程請參閱附錄四。 其 次 , 第 二 階 段 專 家 座 談 則 與 「2008台灣電子治理國際研討會」 合 併 辦 理 , 目 的 在 獲 取 最 多 人 數 參 與 的 意 見 , 邀 請 的 與 會 來 賓 涵 蓋 電 子 治 理 、 資 訊 社 會 等 背 景 的 國 內 外 學 者 專 家 , 以 及 政 府 和 產 業 界 相 關 人 士 , 針 對 我 國 第 一 次 舉 辦 的 電 子 治 理 成 效 調 查 進 行 意 見 交 換 , 此 次 專 家 學 者 座 談 會 已 於97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於台大醫院國際會議 廳 召 開 會 議 議 程 請 參 閱 附 錄 五 。 最 後,期 末 專 家 座 談 會 議 的 目 的 於 凝 聚「 電 子 治 理 」定 義 的 共 識 , 並 根 據 今 (97)年度我國電子治理成效調查所獲得之結果進行討論,XIII 蒐 集 專 家 學 者 之 意 見 , 提 供 政 府 未 來 制 定 相 關 政 策 之 建 議 , 以 及 中 心 後 續 成 效 調 查 之 改 進 。 期 末 專 家 座 談 會 議 已 於97年9月16日(星期2) 下 午 於 臺 北 大 學 召 開 , 會 議 議 程 請 參 閱 附 錄 六 。 (三) 郵寄問卷調查法 今 (97)年度本專案的調查主題之一是涵蓋我國中央與地方政府 電 子 化 發 展 的 程 度(G, G2G),調查對象包含中央政府部會與地方政 府 電 子 化 政 策 推 動 的 相 關 負 責 主 管 。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為 郵 寄 調 查 問 卷 , 除 正 式 郵 寄 發 送 問 卷 外 , 並 輔 以 行 政 院 研 考 會 電 子 公 文 方 式 發 送 , 期 間 並 進 行 催 收 , 以 提 高 回 收 率 。 回 收 問 卷 後 , 將 進 行 資 料 的 整 理 、 編 碼 , 以 及 後 續 的 處 理 與 分 析 。 (四) 線上問卷調查法 本 專 案 另 一 調 查 主 題 是 關 於 政 府 內 部 公 務 人 員 (G2E) 之 電 子 治 理 成 效 調 查 方 面,將 採「eCPA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問卷調查功能」進 行 問 卷 的 施 測,該 系 統 為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於eCPA公務人員人事服務 網 所 建 置 之 問 卷 調 查 機 制 , 對 象 涵 蓋 全 國 公 務 人 員 , 符 合 本 研 究 調 查 之 所 需 。 本 研 究 以 此 為 母 群 體 進 行 抽 樣 架 構 之 建 立 , 隨 機 抽 樣9,000 位 , 並 輔 以 行 政 院 研 考 會 電 子 公 文 方 式 進 行 催 收 。 本 研 究 將 於 問 卷 回 收 後 , 隨 即 進 行 資 料 的 歸 納 與 整 理 , 同 時 並 進 行 相 關 統 計 解 析 等 。
三、重要發現
根 據 今 年 所 進 行 的G,G2G與G2E調查,可以獲致兩大類型的主要發 現 如 下 : (一) 對政府、政府與政府間(G, G2G)郵寄問卷調查結果之主要 發 現 基 礎 建 設 已 漸 趨 成 熟 。 整 體 而 言 , 依 據 今 年 度 我 國 政 府 與 政 府 對 政 府 間 (G, G2G)的調 查,可 以 發 現 幾 乎 所 有 的 政 府 機 關 皆 架 設 有 網 路 系 統(100%)、建置 機 關 網 站(100%)和內部網路(97.4%),其中多數的政府機關並由XIV 專 責 的 部 門 或 單 位 來 進 行 處 理 資 訊 科 技 事 務( 包 括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服 務 ) (89.7% ) 和 管 理 機 關 網 站 , 顯 示 我 國 關 於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基 礎 建 置 已 達 至 相 當 成 熟 的 境 地 。 1、E 化服務過於單向 調 查 顯 示 , 目 前 已 提 供 之 線 上 服 務 的 普 及 程 度 , 中 央 政 府 以 「 法 令 」的95.7%、「表格下載」的82.6%,以及「政策報導電子報」的82.6% 佔 前 三 名 ; 而 不 約 而 同 的 , 地 方 政 府 也 以 這 三 項 分 佔 前 三 名 , 在 「 法 令 」與「 表 格 下 載 」方 面 為100.0%,「政策報導電子報」則為87.5%, 但 是 這 些 已 提 供 的E化服務卻都屬於單向資訊的給予。 2、專責單位與人員已普遍設立,但人才培訓還有努力空間 資 料 顯 示 , 即 使 多 數 的 政 府 機 關 設 有 專 責 部 門 進 行 處 理 資 訊 科 技 事 務 (89.7%),且普遍設置有6至20人的專職人員(54.3%),但在 推 動 電 子 化 的 過 程 中 曾 遭 遇 到 的 困 難 中,「 科 技/網路人才的不足」佔 了 近 半 (48.7% ) 的 比 例 , 而 「 缺 少 科 技 /網 路 的 專 家 」 也 超 過 兩 成 (23.1),且尚有三成(30.8%)的受訪機關仍未提供足夠的資訊科技 訓 練 給 有 關 的 政 府 機 關 人 員 , 表 示 我 國 在 資 訊 專 才 的 招 募 與 在 職 的 教 育 訓 練 仍 可 再 多 下 功 夫 。 3、E 化 已 然 發 揮 資 訊 交 流 功 能 , 但 政 府 亦 怕 因 此 增 多 受 批 評 之 可 能 資 料 顯 示 ,66.7% 受 訪 機 關 的 資 訊 系 統 有 和 其 他 機 關 共 享 ; 並 有 84.6% 的 受 訪 機 關 因 之 而 增 強 與 其 他 機 關 橫 向 的 聯 繫 , 以 及 彼 此 間 的 專 業 合 作 或 交 流 ; 但 同 時 亦 有53.8% 的 受 訪 機 關 因 電 子 化 後 對 外 分 享 資 料 而 增 加 民 眾 或 其 他 社 會 人 士 批 評 的 機 會 。 4、E 化資金來源以一般歲入或上級政府的補助款為主 資 料 顯 示,66.7%的受訪政府機關,其推動相關E化的資金來源不 是 以 一 般 歲 入 就 是 上 級 政 府 的 補 助 款 為 主 , 缺 少 其 他 途 徑 的 資 金 的 挹 注 , 顯 示 政 府 機 關 仍 未 有 更 創 新 的 思 考 方 式 開 拓 經 費 。
XV 5、政府缺乏資訊科技發展整體策略 近 五 成 (48.7% ) 的 受 訪 機 關 未 有 完 備 的 資 訊 科 技 整 體 策 略 ; 而 組 織 結 構 的 調 整 更 未 納 入 其 中 一 起 考 量 , 從 調 查 資 料 來 看 ,92.3%的 受 訪 機 關 並 未 因 電 子 化 而 使 得 組 織 層 級 有 所 改 變 ; 而 組 織 層 級 因 此 有 改 變 的 不 到 一 成 (7.7%),顯示ICT的引進,以政府現有服務電子化 為 原 則 , 缺 乏 整 體 全 面 的 策 略 。 6、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和運用不夠普及 資 料 顯 示 ,56.4% 的 受 訪 政 府 機 關 並 未 利 用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來 幫 助 分 析 , 而 且 中 央 政 府 機 關 的 應 用 更 低 於 地 方 政 府 機 關 , 其 中 以 建 置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的 政 府 機 關 更 有 近 四 成 (38.5% ) 未 將 其 提 供 給 民 眾 或 企 業 , 突 顯 出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在 政 府 推 動E化 的 過 程 中 , 是 建 置 和 運 用 較 為 薄 弱 的 一 環 。 (二) 對政府與政府內部人員間(G2E)線上調查結果之主要發現 1、大部分公務人員擁有資訊倫理觀念: 資 料 顯 示 , 受 訪 公 務 人 員 對 於 資 訊 倫 理 的 認 知 普 遍 很 高 , 大 致 都 有 九 成 左 右 的 受 訪 者 了 解 資 訊 倫 理 的 重 要 性 , 其 中 有95.3%受 訪 公 務 人 員 認 同 隱 私 權 的 看 法;94.3%受訪公務人員認同存取權;有84.9%的 受 訪 公 務 人 員 認 同 正 確 性 的 看 法 ; 有89.9%的 受 訪 公 務 人 員 認 同 財 產 權 的 看 法 , 顯 示 資 訊 倫 理 的 推 動 已 獲 得 相 當 成 效 。 2、公 務 工 作 高 度 資 訊 化 後 , 公 務 人 員 普 遍 認 同 資 訊 化 所 帶 來 個 人 成 長 與 組 織 績 效 上 的 正 面 成 果 : 資 料 顯 示 , 大 部 分 的 公 務 人 員 肯 定 現 今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績 效 , 不 論 是 在 個 人 工 作 上 的 專 業 知 識 、 行 政 知 識 、 個 人 發 展 , 或 是 組 織 績 效 上 的 決 策 效 率 效 能 、 知 識 管 理 、 對 民 眾 回 應 性 、 快 速 提 供 民 眾 服 務 、 快 速 處 理 民 眾 需 求 上 , 都 有 超 過 八 成 或 將 近 八 成 的 受 訪 者 , 認 同 資 訊 化 所 帶 來 的 正 面 效 益 , 滿 意 資 訊 及 通 訊 科 技 在 公 務 上 所 帶 來 的 協 助 , 並 認 為 政 府 機 關 在 未 來 應 該 要 持 續 推 動 資 訊 及 通 訊 科 技 來 推 動 公 務 。
XVI 3、資 訊 化 帶 來 個 人 知 識 與 能 力 成 長 、 以 及 組 織 績 效 成 長 的 同 時 , 卻 也 增 加 工 作 上 的 負 擔 : 雖 然 資 料 顯 示 大 部 分 公 務 人 員 認 同 資 訊 科 技 所 帶 來 個 人 與 組 織 的 正 面 成 長 , 但 相 對 而 言 , 卻 也 有 超 過 四 成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 資 訊 科 技 間 接 造 成 工 作 分 量 的 增 加 、 將 近 三 成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資 訊 科 技 增 加 自 己 的 工 作 壓 力 。 4、公 務 工 作 已 高 度 資 訊 化 , 但 公 務 人 員 的 資 訊 能 力 過 於 單 一 且 進 階 能 力 並 不 普 及 : 資 料 顯 示 , 目 前 公 務 體 系 內 部 的 工 作 , 幾 乎 所 有 的 工 作 都 與 電 腦 或 甚 至 網 路 相 關 , 只 有 不 到 一 成 的 工 作 不 需 要 電 腦 或 網 路 來 完 成 , 顯 示 電 子 化 政 府 已 經 有 相 當 的 成 果 出 現 。 然 而 , 對 於 高 度 資 訊 化 的 工 作 內 容 , 調 查 結 果 卻 發 現 , 大 多 數 受 訪 者 的 資 訊 能 力 , 都 集 中 在 上 網 查 詢 資 料 與 收 發e-mail , 有 超 過 五 成 的 公 務 人 員 不 懂 得 電 腦 的 基 本 知 識 、 將 近 七 成 的 受 訪 者 在 電 腦 當 機 或 故 障 時 不 會 基 本 的 障 礙 排 除 。 5、資訊化的結果,組織內部的權力配置與監控受到改變: 資 料 顯 示 , 有 超 過 五 成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 資 訊 科 技 的 應 用 之 下 , 雖 然 讓 業 務 單 位 與 資 訊 單 位 的 工 作 責 任 劃 分 更 為 清 楚 , 但 卻 也 同 時 讓 資 訊 單 位 的 權 力 增 加 。 此 外 , 有 四 成 左 右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 透 過 資 訊 與 通 訊 科 技 , 上 級 長 官 可 以 更 有 效 的 監 控 下 屬 人 員 的 作 為 , 也 容 易 監 督 下 屬 的 工 作 進 度 。 從 正 面 來 看 , 這 些 監 控 行 為 的 增 加 , 可 能 減 少 行 政 疏 忽 或 怠 惰 的 可 能,但 另 一 方 面,卻 也 可 能 造 成 公 務 人 員 工 作 上 的 壓 力。 6、資 訊 化 的 結 果 , 雖 然 增 加 了 公 務 人 員 之 間 、 組 織 之 間 的 訊 息 傳 遞 和 溝 通 , 但 卻 也 減 少 人 與 人 面 對 面 接 觸 的 機 會 : 資 料 顯 示 , 資 訊 科 技 在 工 作 上 方 便 了 公 務 人 員 與 同 事 間 資 訊 的 分 享 , 有 超 過 七 成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資 訊 科 技 讓 溝 通 協 調 更 方 便 、 可 以 快 速 的 討 論 業 務 , 但 卻 也 有 超 過 四 成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與 同 事 面 對 面 接 觸 的 機 會 變 少 了 , 而 這 一 方 面 可 能 是 因 為 前 面 所 提 工 作 量 因 此 而 增 加 , 另 一
XVII 方 面 也 可 能 是 因 為 大 部 分 的 溝 通 都 已 經 可 以 透 過 電 子 傳 遞 方 式 來 完 成 。
四、主要建議意見
本 研 究 根 據 今 年 所 進 行 的G,G2G與G2E調查,分別提出以下建議, 以 供 政 府 為 未 來 政 策 設 計 與 改 進 的 參 考 : (一) 對政府、政府與政府間(G, G2G)之建議 1、政府機關應主動更貼近民間需求,營造治理環境 首 先 , 政 府 機 關 應 更 重 視 民 眾 與 企 業 需 求 , 打 造 治 理 環 境 。 多 數 ( 超 過 七 成 ) 的 政 府 機 關 並 未 主 動 進 行 民 調 以 瞭 解 民 眾 或 企 業 對 線 上 服 務 的 需 求 , 由 是 觀 之 , 可 以 發 現 多 數 政 府 機 關 在 推 動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時 , 僅 是 將 現 有 業 務 電 子 化 , 未 能 積 極 掌 握 民 眾 或 企 業 需 求 , 以 進 一 步 促 成 電 子 治 理 的 發 生 。 其 中 由 少 數 曾 進 行 民 調 的 統 計 還 可 以 發 現 , 供 給 與 需 求 的 強 大 落 差 。 調 查 顯 示 民 眾 或 企 業 最 想 要 的E化 服 務 是 線 上 申 請 和 線 上 申 訴 , 但 根 據 政 府 機 關 目 前 已 提 供 的 服 務 來 看 , 不 論 是 中 央 政 府 還 是 地 方 政 府 , 卻 都 以 下 載 申 請 表 格 和 法 令 公 告 等 單 向 資 訊 給 予 的 服 務 佔 多 數 , 明 顯 與 民 眾 或 企 業 需 求 的 優 先 順 序 不 一 致 。 2、強化政府科技人才的招募與教育訓練 其 次 , 政 府 機 關 應 重 視 相 關 人 才 的 招 募 培 訓 , 並 強 化 資 訊 安 全 隱 私 。 根 據 調 查 結 果 發 現 , 政 府 機 關 在 推 動 電 子 化 的 過 程 中 所 遭 遇 到 的 困 難 以 科 技 與 網 路 人 才 的 不 足 、 關 於 安 全 性 的 問 題 , 以 及 關 於 隱 私 保 護 的 問 題 為 首 。 由 於 多 數 政 府 機 關 面 臨 科 技 與 網 路 人 才 不 足 的 問 題 , 因 此 各 政 府 機 關 在 開 發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的 方 式 就 以 「 委 外 」 的 型 態 為 最 多 , 但 卻 也 增 加 了 政 府 被 廠 商 牽 著 鼻 子 走 的 可 能 , 以 及 安 全 與 隱 私 保 護 等 議 題 的 風 險。尤 其 是 多 數 政 府 機 關 的 內 部 網 路 都 以「 自 行 管 理 」 為 主 的 情 形 , 則 關 於 資 訊 科 技 人 才 的 徵 募 和 培 養 訓 練 就 更 顯 得 極 為 重 要 。 未 來 政 府 對 於 相 關 專 業 人 才 招 募 以 及 教 育 訓 練 上 , 或 可 以 強 化 取 得 相 關 證 照 作 為 人 才 徵 補 和 晉 升 之 依 據 。XVIII 3、傾聽公務人員心聲,以免發生潛藏性的變革抗拒退化現象 在 推 動E化過程,應傾聽內部顧客心聲,掌握隱性的負面成本。電 子 化 政 府 的 實 施 , 的 確 方 便 了 公 務 員 在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訊 息 傳 遞 和 溝 通 , 但 根 據 調 查 結 果 發 現 , 內 部 顧 客 對 於E化 帶 來 改 變 的 抗 拒 成 為 推 動E化困難的另一主因。又一項有趣的發現,雖然多數的政府機關(七 成 以 上 ) 同 意 因 電 子 化 而 增 強 機 關 間 之 的 聯 繫 , 並 整 合 了 多 種 公 共 服 務 的 提 供 和 解 決 多 面 向 的 公 共 問 題 , 但 超 過 半 數 的 政 府 機 關 卻 認 為 電 子 化 後 因 對 外 分 享 資 料 而 增 加 民 眾 或 其 他 社 會 人 士 批 評 的 機 會 。 因 此,政 府 在 推 動E化的同時,也需多關注內部顧客對受責難的承受力, 因 為 如 何 解 決 資 訊 公 開 致 使 政 府 受 批 評 機 會 增 多 , 因 而 產 生 對 電 子 化 卻 步 的 反 效 果 , 才 有 促 使 電 子 治 理 實 現 的 可 能 。 這 也 正 是 組 織 變 革 (organizational change)時,成員往往會因安全需求、習慣、誤解、 可 能 的 經 濟 損 失 、 沈 入 成 本 、 權 力 平 衡 、 控 制 的 怨 恨 及 可 能 的 社 會 損 失 而 生 抗 拒 , 政 府 或 可 採 用 讓 員 工 參 與 意 見 、 彼 此 之 間 的 溝 通 、 增 加 員 工 認 同 與 支 持 、 針 對 員 工 加 強 教 育 訓 練 、 增 加 對 管 理 者 的 信 任 、 採 取 物 質 與 精 神 獎 勵 方 式 、 採 取 諮 商 方 式 、 採 取 循 序 漸 進 方 式 、 變 革 的 績 效 標 準 應 合 理 可 行 , 以 及 應 用 諮 詢 分 析 方 式 等 十 種 方 法 來 減 少 抗 拒 。 ( 吳 定 ,1996)是以深入瞭解組織成員的態度與其可能遭受到的 影 響 , 化 解 內 部 人 員 的 抗 拒 , 有 效 協 調 各 部 門 , 是 政 府 機 關 在 推 動E 化 時 所 必 須 慎 重 以 對 之 處 。 4、多方位擴充財源,以賡續 E 化建設 在 財 務 預 算 方 面,政 府 機 關 應 加 強 相 關E化工作的成本效益評估, 並 努 力 開 拓 資 源 。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 缺 乏 財 務 資 源 與 難 以 確 定 相 關 的 投 資 報 酬 等 兩 項 , 亦 是 政 府 機 關 在 推 動 電 子 化 過 程 中 所 遭 遇 到 的 兩 大 困 難 。 調 查 發 現 , 多 數 的 政 府 機 關 , 在 推 動 相 關E化 的 資 金 來 源 都 是 以 一 般 歲 入 或 上 級 政 府 的 補 助 款 為 主 , 缺 少 其 他 途 徑 的 資 金 的 挹 注 , 顯 示 政 府 機 關 可 以 更 彈 性 的 作 法 來 開 拓 經 費 。 不 過 , 多 數 政 府 機 關 的E 化 有 獨 立 的 預 算 項 目 , 且 近 五 成 的 政 府 機 關 表 示 在 下 一 個 會 計 年 度 中
XIX 所 欲 編 列 的 經 費,以 最 高 級 距 新 台 幣1,000萬以上為最多,顯示出在接 下 來 的 年 度 裡 , 各 機 關 極 對 相 關E化工作仍極為重視。 5、政府再造應與電子治理發展相結合 電 子 治 理 可 使 得 公 部 門 簡 化 官 僚 程 序 、 避 免 重 複 、 提 昇 效 率 , 因 此 , 組 織 結 構 勢 必 有 所 因 應 與 調 整 , 以 配 合 行 政 程 序 的 縮 減 、 簡 少 行 政 負 擔 。 但 相 較 於 機 關 間 普 遍 共 享 與 使 用 資 訊 系 統 , 以 及 增 強 與 其 他 機 關 橫 向 聯 繫 的 情 形 , 政 府 機 關 卻 未 因 電 子 化 而 促 使 組 織 層 級 改 變 , 顯 示 政 府 機 關 雖 然 大 力 引 進 資 訊 科 技 並 積 極 推 動 電 子 化 , 但 政 府 的 組 織 結 構 卻 未 能 跟 上E化 的 腳 步 而 進 行 調 整 再 造 。 在 推 動 電 子 化 後 , 在 政 府 組 織 上 最 明 顯 的 改 變 就 是 多 數 ( 近 九 成 ) 的 政 府 機 關 成 立 有 一 個 專 門 負 責 處 理 資 訊 科 技 事 務( 包 括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服 務 )的 部 門 或 單 位, 配 置 人 員 數 以 一 至 十 位 為 主 。 除 此 之 外 , 絕 大 多 數 的 政 府 機 關 都 未 因 電 子 化 而 改 變 組 織 層 級 。 當 然 這 原 因 牽 涉 的 層 面 極 廣 , 並 且 具 有 高 度 的 政 治 意 涵 , 非 純 粹 因 電 子 化 而 能 夠 即 刻 促 成 。 但 相 對 來 說 , 既 然 要 投 入 大 筆 經 費 和 人 力 推 動 電 子 化 的 發 展 , 政 府 在 調 整 組 織 層 級 的 動 作 與 速 度 則 應 該 加 快 , 以 有 效 發 揮 資 訊 科 技 的 效 用 , 提 升 政 府 國 際 競 爭 力 。 6、推動資訊科技發展策略 自1980年 代 初 期 , 策 略 規 劃 已 逐 漸 在 政府中發展運用和普及,以 解 決 公 共 管 理 者 為 人 所 詬 病 總 是 忙 著 進 行 昨 日 就 需 要 的 行 動 , 以 致 於 無 法 從 事 明 日 所 需 要 的 規 劃 的 炒 短 線 情 況 。 然 根 據 調 查 的 結 果 顯 示 , 近 一 半 的 政 府 機 關 並 沒 有 完 整 的 資 訊 科 技 發 展 策 略 , 突 顯 政 府 機 關 現 階 段 仍 缺 乏 長 期 發 展 和 落 實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的 準 備 。 建 議 我 各 政 府 機 關 應 構 建 資 訊 科 技 發 展 策 略 , 以 妥 善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 有 效 發 揮 其 無 限 潛 能 。 7、充分運用地理資訊系統 關 於 我 國 政 府 、 政 府 與 政 府 間 (G, G2G)的成效調查方面,政府 機 關 幾 乎 百 分 百 的 建 置 有 網 路 系 統 、 網 站 , 以 及 內 部 網 路 , 僅 地 理 資
XX 訊 系 統 是 較 缺 乏 的 , 顯 示 我 國 在 資 訊 基 礎 建 設 方 面 頗 具 成 效 。 然 政 府 機 關 應 充 分 發 展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之 功 能 , 以 創 新 政 府 服 務 。 其 實 在 國 外 早 從 一 九 六 ○ 年 代 開 始 , 就 已 經 有 許 多 研 究 發 現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對 於 公 共 政 策 的 規 劃 與 分 析 有 著 正 面 效 益 , 並 普 受 各 國 重 視 。 然 我 政 府 機 關 的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建 置 及 應 用 卻 仍 舊 不 夠 普 及 , 調 查 發 現 僅 約 四 成 左 右 的 政 府 機 關 建 置 有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 運 用 率 更 是 偏 低 , 實 有 必 要 逐 漸 強 化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的 應 用 。 8、加強資訊共通平台與相關法制配套 若 排 除 電 子 公 文 系 統 , 根 據 調 查 結 果 發 現 , 我 國 政 府 機 關 在 共 通 平 台 ( 電 子 閘 門 ) 的 建 置 和 運 用 上 比 例 偏 低 , 僅 約 佔 三 成 左 右 , 顯 示 政 府 機 關 間 在 資 料 庫 的 統 合 、 傳 輸 與 流 通 上 仍 存 在 著 一 定 門 檻 , 這 背 後 潛 藏 著 重 複 、 浪 費 與 無 效 率 的 可 能 性 。 建 議 未 來 能 夠 在 戶 役 政 、 地 政 、 工 商 、 財 稅 及 公 路 監 理 五 大 行 政 資 訊 系 統 的 基 礎 上 , 加 強 各 機 關 間 的 業 務 整 合,並 推 動 相 關 立 法 工 作,以 使 共 通 平 台 的 建 設 更 行 順 利。 (二) 對政府與政府內部人員間(G2E)之建議 1、建構公務人員的資訊核心能力: 建 構 公 務 人 員 的 資 訊 核 心 能 力 , 在 未 來 公 務 人 員 需 要 何 種 資 訊 的 核 心 能 力 , 除 了 透 過 專 家 學 者 討 論 來 界 定 核 心 能 力 之 外 , 必 須 依 照 實 際 不 同 的 工 作 性 質 來 建 構 , 因 此 每 個 單 位 內 的 公 務 人 員 所 需 要 的 核 心 能 力 不 同 , 同 時 配 合 訓 練 課 程 加 強 所 需 要 的 核 心 能 力 。 2、加強單位內部教育訓練的深度與廣度: 資 料 顯 示 , 絕 大 部 分 的 公 務 人 員 僅 會 使 用 網 路 查 詢 資 料 以 及 收 發 e-mail,卻甚少懂得電腦基本知識,因此資訊素養的再進修顯得重要, 以 提 升 公 務 人 員 的 資 訊 技 能 。 現 在 絕 大 部 分 的 公 務 人 員 進 修 的 管 道 除 了 自 修 之 外 , 有 一 半 的 公 務 人 員 曾 在 單 位 內 部 受 過 教 育 訓 練 , 因 此 如 何 加 強 單 位 內 部 再 進 修 的 品 質 為 重 要 課 題 , 透 過 講 師 訓 練 與 金 費 補 助 提 升 教 育 訓 練 的 品 質 。
XXI 3、建構資訊安全政策: 在 政 府 全 面 推 動 電 子 化 措 施 之 際 , 政 府 的 機 密 資 訊 容 易 因 科 技 的 發 達 外 洩 至 外 部 , 有 心 人 士 容 易 窺 視 與 竊 取 部 份 的 機 密 資 訊 , 經 由 調 查 顯 示 , 仍 有 公 務 人 員 認 為 可 以 私 自 變 更 機 關 資 料 庫 的 檔 案 以 及 將 資 料 透 露 給 他 人 , 未 來 政 府 必 須 制 定 資 訊 安 全 基 本 法 , 來 界 定 財 產 權 的 的 問 題 , 以 保 護 資 訊 安 全 。 4、重新檢討資訊化後組織內部工作的流程與配置: 最 新 的 聯 合 國 電 子 化 政 府 調 查 報 告 中 指 出 , 未 來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推 動 , 必 須 特 別 注 意 前 端 資 訊 化 與 後 端 行 政 作 業 (back office)之間的 結 合 。 而 就 本 次 的 研 究 發 現 , 組 織 工 作 結 構 與 權 力 配 置 已 經 悄 悄 的 受 到 資 訊 化 的 影 響 , 資 訊 科 技 所 帶 來 的 除 了 工 作 成 果 的 正 面 產 出 之 外 , 應 該 減 低 工 作 量 而 不 是 增 加 工 作 量 ; 業 務 單 位 與 資 訊 單 位 之 間 應 該 是 權 力 責 任 分 工 明 確 恰 當 , 而 不 是 資 訊 單 位 權 力 逐 漸 增 加 , 因 此 , 本 研 究 建 議 , 應 該 引 進 策 略 性 規 劃 思 維 , 整 體 思 考 政 府 內 部 在 引 進 資 訊 化 科 技 之 後 , 行 政 流 程 或 組 織 結 構 是 否 應 該 進 行 改 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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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背景與主旨
一 、 背景分析: 自 從 美 國 在1993年 提 出 「 經 由 資 訊 科 技 再 造 政 府 」 報 告 , 並 推 動 國 家 資 訊 基 礎 建 設(NII),利用資訊科技革新政府的概念就逐漸在世 界 各 國 政 府 間 形 成 一 股 風 潮 , 以 提 高 國 際 競 爭 優 勢 。 由 於 這 波 全 球 性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運 動 , 實 際 上 已 成 為 各 國 勵 行 政 府 再 造 、 提 升 行 政 機 關 的 服 務 效 能 , 以 及 改 善 決 策 品 質 的 重 要 策 略 動 力 , 各 國 莫 不 將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推 動 成 就 , 視 為 國 家 發 展 與 提 升 競 爭 力 的 重 要 指 標 。 因 此 , 近 年 來 在 國 際 上 也 陸 續 出 現 不 少 關 於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的 評 比 調 查 , 其 中 最 著 名 的 包 括 聯 合 國 、 世 界 經 濟 論 壇 、 國 際 電 信 聯 盟ITU、 美 國 布 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中 心 (Brown University Taubman Center for Public Policy)、Accenture顧問公司以及Taylor Nelson Sofres公司等的調查, 內 容 摘 要 請 見 表1。2 表 1 電子化政府之國際評比摘要 研 究 機 構 指 標 評 估 內 容 聯 合 國 UN 全 球 電 子 化 政 府 能 力 調 查 Global e-Government Readiness Survey 政 府 電 子 化 整 備 度、政 府 參 與 的 意 願 與 能 力 世 界 經 濟 論 壇 WEF 網 路 整 備 度 指 標 Networked Readiness Index, NRI 政 府 電 子 化 整 備 度 及 使 用 度 國 際 電 信 聯 盟 ITU 全 球 數 位 機 會 指 標 Digital Opportunity Index, DOI 國 家 基 礎 資 訊 通 信 指 標,包 括 可 負 擔 性 及 覆 蓋 率、可 取 得 通 路 及 連 網 設 備、基 礎 建 設 及 連 線 品 質 美 國 Brown University 電子化政府調查 e-Government Survey, GES 網 站 線 上 內 容 的 成 熟 度 Accenture 顧問公司 電 子 化 政 府 成 熟 度 領 先 指 標 網 站 線 上 服 務 內 容 成 熟 度、顧 客 關 係 管 理 成 熟 度
Taylor Nelson Sofres 公 司 線 上 政 府 評 量 指 標 Government Online: A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網 路 與 電 子 化 政 府 使 用 度 美 國 N.J University 公 共 行 政 所 (GDPA)的 Marc Holzer 與韓國 Sungkyunkwan 大學的 合 作 全 球 百 大 市 政 府 網 站 調 查 Digital Governance in Municipalities Worldwide 針 對 聯 合 國 會 員 國 最 大 城 市 等 政 府 入 口 網 站 之 功 能 評 估
3 聯 合 國 曾 將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發 展 軌 跡 , 區 分 為 新 興 (Emerging) 、 強 化 (Enhanced)、互動(Interactive)、交易(Transactional)與整 合 (Seamless) 等 五 個 階 段 , 電 子 化 政 府服 務 由 政 府 單 向 提 供 有 限 靜 態 資 訊 , 到 內 容 更 新 充 實 、 下 載 電 子 表 單 、 返 向 與 政 府 聯 繫 , 以 至 於 跨 部 門 提 供 線 上 申 辦 服 務 等 。 而 隨 著 公 民 社 會 的 萌 芽 、 成 長 ,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最 新 發 展 則 是「 電 子 治 理 」的 提 出。根 據Tapscott與Agnew的看 法 (1999),關於數位時代的公共事務治理,政府不再是社會唯一的 價 值 權 威 分 配 者 , 單 一 的 政 府 部 會 或 機 關 不 再 是 唯 一 承 擔 公 共 服 務 控 制 權 的 及 政 治 責 任 的 社 會 機 構 , 而 是 依 據 不 同 的 公 共 政 策 或 服 務 議 題 , 由 政 府 、 公 民 、 非 政 府 組 織 及 企 業 等 不 同 角 色 共 同 組 成 政 策 或 服 務 的 治 理 網 絡 , 共 同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的 建 立 與 管 理 。 是 以 今 (2008)年 聯 合 國 所 提 出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調 查 報 告 , 正 式 將 主 題 訂 為 「 從 電 子 化 政 府 到 連 結 治 理 」(The United Nations e-Government Survey 2008: From e-Government to Connected Governance),並指出電子治理不應該被視 為 艱 深 晦 澀 、 難 以 理 解 的 原 則 , 它 應 仍 以 提 供 更 為 便 捷 優 質 的 公 共 服 務 傳 遞 為 努 力 的 目 標。據 此,電 子 治 理 可 使 得 公 部 門 提 高 對 政 府 內 部、 外 部 的 效 率 , 樽 節 成 本 、 簡 少 行 政 負 擔 , 包 括 :
( 二 ) 內 部 (Internally):
避 免 重 複 (Avoidance of duplication)
降 低 交 易 成 本 (Reducing transaction costs)
簡 化 官 僚 程 序 (Simplifying bureaucratic procedures) 更 高 的 效 率 (Greater efficiency)
更 佳 的 溝 通 協 調 (Greater coordination and communication) 提 升 透 明 度 (Enhanced transpar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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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 關 間 的 資 訊 分 享 (Information sharing between agencies) 資 管 的 安 全 性 (Security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 三 ) 外 部 (Externally):
更 快 速 的 服 務 傳 遞 (Faster service delivery) 更 大 的 效 力 (Greater efficacy)
增 加 服 務 使 用 的 彈 性 (Increased flexibility of service use) 服 務 傳 遞 的 革 新 (Innovation in service delivery)
更 多 的 參 與 (Greater participation)
更 多 的 公 民 授 權 (Greater citizen empowerment) 公 民 參 與 (Citizen participation)
因 此 , 電 子 治 理 必 須 建 立 在 電 子 化 政 府 之 上 為 其 重 要 的 一 步 , 實 因 電 子 治 理 是 電 子 化 政 府 發 展 的 延 續 , 而 非 憑 空 想 像 不 可 操 作 的 概 念 而 已 。 然 而 上 述 有 關 世 界 經 濟 論 壇 、 國 際 電 信 聯 盟ITU、 美 國 布 朗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中 心 、Accenture顧問公司以及Taylor Nelson Sofres公司等 對 於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發 展 的 評 估 各 有 不 同 的 偏 重 面 向 , 因 此 指 標 不 盡 相 同 。 本 專 案 計 畫 的 目 的 即 是 希 望 能 有 效 整 合 各 項 國 際 相 關 評 比 指 標 , 並 進 一 步 建 構 和 發 展 充 分 符 合 我 國 民 眾 需 求 、 服 務 導 向 式 的 電 子 治 理 指 標 , 並 據 此 進 行 年 度 的 各 項 調 查 , 以 瞭 解 和 掌 握 我 國 在 相 關 指 標 上 的 努 力 成 效 。
5 二 、 研究主旨:
根 據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 UNESCO ) 的 定 義 , 電 子 治 理 (e-Governance)是指政府部門運用資訊與通信科技(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ICTs)以達成三項目的,包括:(一) 改 善 資 訊 和 服 務 的 傳 遞 ; ( 二 ) 鼓 勵 公 民 參 與 決 策 制 定 過 程 ; ( 三 ) 以 及 使 政 府 更 具 課 責 性 、 透 明 度 和 有 效 率 。 Sakowicz(2004) 則 更 進 一 步 具 體 提 出 電 子 治 理 的 四 個 面 向 , 其 中 包 含e化服務、e化管理、e化商務、以及e化民主,其中的管理部分 主 要 是 針 對 機 關 組 織 內 部 (G2G) , 商 務 則 是 針 對 與 企 業 界 的 關 係 (G2B) , 而 服 務 與 民 主 則 是 對 民 眾 而 言 ( G2C) 。 Sakowicz認 為 當 要 對 於 政 府 部 門 進 行e化治理的評估時,就不能忽略其中任何一個,必 須 同 時 包 含 對 政 府 、 企 業 與 民 眾 , 唯 有 如 此 才 能 建 構 一 個 完 整 的 評 估 架 構 。 因 此 , 本 專 案 計 畫 將 以 「 顧 客 導 向 」 途 徑 進 行 對 於 我 國 電 子 治 理 進 行 評 估,其 中 包 含「 內 部 顧 客 」的 政 府 機 關 工 作 人 員(G2G, G2E), 以 及「 外 部 顧 客 」的 企 業(G2B)、民眾(G2C)與社團協會(G2A), 並 依 此 分 為 四 期 辦 理 評 估 調 查,預 計 每 年 一 次,從 民 國97年度起至100 年 度 共 舉 辦 四 次 的 電 子 治 理 成 效 調 查 評 估 與 分 析 。 各 年 度 的 調 查 內 容 及 期 程 規 劃 如 下 : ( 一 ) 97 年度政府與政府(G, G2G, G2E)之電子治理成效調查評估 與 分 析 : 是 指 對 政 府 本 身 的 電 子 化 程 度 , 以 及 政 府 內 部 公 務 人 員 因 應 用 數 位 科 技 提 昇 行 政 效 率 等 兩 大 面 向 所 進 行 的 評 估 調 查 , 例 如 : 內 部 網 路 的 應 用 成 熟 度 、 電 子 公 文 交 換 、 公 務 人 員 組 織 行 為 改 變 等 。
6 ( 二 ) 98 年度政府與企業(G2B)之電子治理成效調查評估與分析: 是 指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對 企 業 效 率 所 做 的 評 估 , 包 含 : 從 執 行 電 子 化 政 府 專 案 計 畫 的 計 畫 負 責 人 ( 承 包 廠 商 ) 角 度 , 以 及 企 業 使 用 者 的 角 度 來 進 行 評 估 調 查 。 ( 三 ) 99 年度政府與民眾(G2C)之電子治理成效調查評估與分析: 是 指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對 一 般 民 眾 所 進 行 的 評 估 調 查 。 ( 四 ) 100 年度政府與社團協會(G2A)之電子治理成效調查評估與 分 析 : 是 指 新 興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對 社 團 協 會 之 間 新 互 動 模 式 的 評 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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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標
根 據 前 述 對 於 過 去 相 關 研 究 或 調 查 的 觀 察 、 發 現 後 , 本 研 究 之 目 標 包 括 下 列 數 項 : 一 、 蒐 集 彙 整 電 子 治 理 相 關 文 獻 , 並 分 析 電 子 治 理 發 展 及 趨 勢 , 定 義 電 子 治 理 範 疇 和 意 涵 。 二、依 據 電 子 治 理 文 獻,整 合 相 關 評 比 指 標,考 量 我 國 發 展 需 求 , 建 構 電 子 治 理 評 估 架 構 。 三 、 根 據 所 建 構 的 電 子 治 理 指 標 進 行 各 年 度 相 關 評 估 調 查 , 以 提 供 政 府 相 關 績 效 參 考 , 今 (97)年度之調查為政府、政府與政府,以 及 政 府 內 部 公 務 人 員 (G, G2G, G2E)。 四 、 所 建 立 之 電 子 治 理 評 估 指 標 與 資 料 庫 , 可 供 我 國 政 府 未 來 關 於 電 子 治 理 規 劃 和 成 效 調 查 的 評 估 與 追 蹤 之 參 考 。8
第三節 步驟與流程
由 於 電 子 治 理 的 範 圍 極 廣,本 專 案 預 計 從 今(97)年起至民國100 年 每 年 進 行 一 次 電 子 治 理 成 效 調 查 評 估 與 分 析 , 共 舉 辦 四 次 。 今 年 度 的 計 畫 涵 蓋 三 大 部 分 三 大 階 段 , 如 圖1,分述如下: 圖 1 本案今年度工作項目 一 二 三 建 構 我 國 電 子 治 理 架 構 1.定義面向 2.界定範疇 階 段 工 作 項 目 執 行 年 度 調 查 研 究 3.97 年度之 G,G2G 調查 4.97 年度 G2E 調查 整 理 與 分 析 評 估 結 果 與 提 出 政 策 建 議 5.整理評估 結果 6.彙整、比 較與分析 7.提出建議 完 成 期 中 報 告 完 成 期 末 報 告9 如 圖1所示,本研究計畫總共分為三階段研究流程,每個研究階段 與 方 法 都 有 不 同 的 重 要 議 題 與 研 究 對 象 。 本 研 究 期 程 共 計10個月,主要的具體工作項目及進度甘特圖如圖 2。本(97)年度專案期程規劃如下: 一 、 調 查 指 標 於6月前完成確認。 二 、7月份辦理實際調查。 三 、9月30日前提出分析報告初稿。 四 、11月30日前完成報告。 圖 2 本(97)年度專案計畫研究進度甘特圖 月 次 工 作 項 目 第 1 月 第 2 月 第 3 月 第 4 月 第 5 月 第 6 月 第 7 月 第 8 月 第 9 月 第 10 月 相 關 文 獻 與 資 料 之 蒐 集 分 析 建 構 評 估 構 面 、 指 標 執 行 第 一 階 段 專 家 座 談 完 成 評 估 指 標 草 擬 問 卷 調 查 內 容 問 卷 調 查 與 分 析 執 行 第 二 、 三 階 段 專 家 座 談 結 案 報 告 撰 寫 報 告 初 稿 報 告 定 稿 驗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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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檢閱
電 子 治 理 的 提 出 與「 治 理 」(governance)概念之間相當的關聯性, 以 下 先 就 治 理 概 念 進 行 剖 析 , 萃 取 出 治 理 的 真 義 , 以 對 電 子 治 理 內 涵 有 更 深 刻 的 把 握 。第一節 治理(governance)指標
一 、 世界銀行之全球治理指標( Worldwide Governance Indicators) 世 界 銀 行Daniel Kaufmann(2003)帶領的研究團隊,透過分析199 個 國 家 與 地 區 橫 跨1996、1998、2000、2002等四年的資料,從18個不 同 組 織 所 建 立 的25個獨立的資料資源中,綜合了數百個變數來衡量治 理 的 感 知 指 數,進 而 形 成 治 理 的 六 大 指 標 群,包 括 民 意 表 達 和 課 責 性、 政 治 穩 定 和 無 暴 力、政 府 效 能、管 制 品 質、法 治 和 貪 腐 控 制 程 度1( 參 見 表2)。
1 Website for Worldwide Governance Indicator, http://info.worldbank.org/governance/wgi2007/
12 表 2 綜合治理的六大指標群 指 標 群 指 標 測 量 的 要 素 政 治 過 程 公 民 自 由 政 治 權 利 民 意 表 達 和 課 責 性
(Voice and Accountability)
媒 體 的 獨 立 性 國 內 暴 力 政 治 穩 定 和 無 暴 力 (Political
Stability and Absence of Violence) 恐 怖 主 義 公 共 服 務 供 給 的 品 質 官 僚 品 質 公 務 員 能 力 公 務 員 免 于 政 治 壓 力 的 獨 立 性 政 府 效 能 (Government Effectiveness) 府 執 行 政 策 承 諾 的 可 信 度 價 格 控 制 或 不 當 的 銀 行 監 管 管 制 品 質 (Regulatory Quality) 對 由 過 多 規 制 而 產 生 的 負 擔 的 感 知 犯 罪 的 影 響 範 圍 司 法 機 構 的 效 能 和 可 預 測 性 法 治 (Rule of Law) 合 同 的 可 執 行 能 力 為 做 好 事 情 而 額 外 支 付 的 頻 度 腐 敗 對 商 業 環 境 的 影 響 政 治 領 域 的 重 大 腐 敗 貪 腐 控 制 (Control of Corruption) 精 英 參 與 掠 奪 國 家 行 為 的 傾 向 資 料 來 源 :Kaufmann, Daniel and Aart Krray (2003). Governance and Growth, World Bank Working Paper。
13 二 、 聯合國亞太經濟社會理事會(United Nations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
聯 合 國 亞 太 經 濟 社 會 理 事 會 (United Nations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 UNESCAP)指出良善治理(good governance)應具備8項特質(參見圖3),包括參與性(participatory)、 共 識 導 向 (consensus oriented ) 、 課 責 性 ( accountable ) 、 透 明 性 (transparent ) 、 回 應 性 ( responsive ) 、 效 能 效 率 ( effective and efficient) 、 平 等 包 容 ( equitable and inclusive) 以 及 遵 守 法 治 原 則 (follows the rule of law)。若能達到這八項標準,意味貪污將減少到 最 小 程 度 、 少 數 群 體 的 觀 點 可 被 採 納 、 社 會 上 最 弱 勢 的 聲 音 可 以 納 入 決 策 過 程 , 以 及 對 社 會 當 前 和 未 來 的 需 要 給 予 足 夠 的 回 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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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良善治理的特性
資 料 來 源 :UNESCAP, “What is Good Governance?” Poverty and Development Section, United Nations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 Bangkok, Thailand
15 三 、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
亞 太 經 濟 合 作 會 議(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指 出 , 良 善 治 理 必 須 要 有 以 下 要 件 :
( 一 ) 法 治(Rule of law) ( 二 ) 課 責 性(Accountability) ( 三 ) 績 效(Performance) ( 四 ) 回 應 性(Responsiveness)
( 五 ) 倫 理 與 廉 潔(Ethics and Probity) ( 六 ) 完 善 結 構(Well-designed Structures) ( 七 ) 風 險 管 理(Risk Management)
四 、 英國行政學者 R. A. W. Rhodes 全球治理觀
英 國 行 政 學 者Rhodes (2000:55-63)歸納出七種治理概念(引自 劉 坤 億 ,2002):
( 一 ) 將 治 理 視 為 公 司 治 理 (Governance as Corporate Governance) 英 國 「 公 共 財 政 暨 會 計 特 許 協 會 」 (Chartered Institute of Public Finance and Accountancy)建議政府應該採取更具商業化形式的管理方 法,來 改 善 傳 統 行 政 部 門 的 組 織 文 化 和 氣 候。該 協 會 也 確 認 了 三 項 公、 私 部 門 均 可 適 用 的 基 本 原 則,包 括:1.資訊公開或開誠布公;2.誠實或 坦 率 的 態 度 ; 3.明確的責任制度。
( 二 ) 將 治 理 視 為 新 公 共 管 理 (Governance as 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
新 公 共 管 理 涉 及 到 治 理 的 議 題 , 係 因 為 在 政 府 改 革 的 過 程 , 必 然 會 觸 及 到 政 府 角 色 職 能 的 重 新 檢 討 ; 新 公 共 管 理 論 者 大 多 主 張 政 府 應
16 該發揮「引導」或「領航」(steering)的作用,而「治理」即是「引 導 」的 同 義 字。新 公 共 管 理 最 初 具 有 兩 項 意 義:公 司 化 管 理 和 市 場 化 。 公 司 化 管 理 意 味 著 把 私 部 門 的 管 理 方 法 引 進 到 公 部 門 , 這 些 方 法 包 括 績 效 測 量、結 果 導 向 的 管 理、強 調 預 算 支 出 的 效 益 以 及 視 人 民 為 顧 客。 市 場 化 則 意 味 著 經 由 簽 約 外 包 、 準 市 場 , 以 及 消 費 者 選 擇 等 方 式 , 將 市 場 機 制 的 誘 因 結 構 引 進 公 共 服 務 的 供 給 體 系 。
( 三 ) 將 治 理 視 為 「 善 治 」(Governance as “Good Governance”) 治 理 係 「 行 使 政 治 權 力 以 管 理 國 家 事 務 」 ; 而 善 治 則 應 該 具 備 五 項 特 質 :1.有 效 率 的 文 官 、 獨 立 的 司 法 和 法 律 制 度 , 以 確 保 契 約 之 履 行;2.妥善、負責地運用公共資金;3.能向國會機關負責且立場超然獨 立 的 審 計 人 員;4.各級政府都能夠尊重法律和人權;5.多元的制度與言 論 自 由 。 ( 四 ) 將 治 理 視 為 國 際 間 之 相 互 依 賴 (Governance as International Interdependence) 有 兩 個 研 究 議 題 與 此 概 念 的 用 法 有 直 接 的 相 關 : 國 家 的 空 心 化 (hollowing-out)與多層次的治理結構(multi-level governance)。由 於 國 際 間 相 互 依 賴 的 關 係 日 益 密 切 , 在 生 產 和 金 融 交 易 的 國 際 化 、 國 際 組 織 和 國 際 法 的 規 範 , 以 及 國 際 霸 權 和 權 力 聯 盟 的 影 響 下 , 國 家 的 權 威 已 經 遭 到 侵 蝕 ; 同 時 , 在 各 類 國 際 組 織 向 上 拉 抬 、 各 種 次 國 家 機 制 向 下 牽 引 的 兩 股 力 量 作 用 下 , 民 族 國 家 的 治 理 職 能 亦 被 削 弱 。 國 家 已 經 退 居 為 憲 政 秩 序 的 守 護 者 , 僅 能 憑 藉 有 限 的 公 共 權 力 來 維 繫 內 部 權 威 體 系 的 完 整 。 以 歐 盟 為 例 , 即 是 透 過 跨 國 的 政 策 網 絡 , 將 歐 盟 的 委 員 會 與 國 家 的 部 會 機 關 、 地 方 政 府 和 地 區 機 關 整 合 成 一 個 多 層 次 的 治 理 結 構 。 ( 五 ) 將 治 理 視 為 社 會 操 縱 系 統 (Governance as a Socio-Cybernetic System) 此 一 用 法 是 荷 蘭 行 政 學 者Kooiman(1993)的觀點,在其他國家也 有 越 來 越 多 的 學 者 採 用 這 個 途 徑 來 分 析 政 府 的 治 理 結 構 。 這 個 觀 點 強
17 調 社 會 操 縱 途 徑 明 顯 地 限 制 了 中 央 政 府 所 掌 控 的 治 理 行 動 , 要 求 不 再 有 單 一 的 主 權 權 威 。 在 每 個 政 策 領 域 , 都 是 由 眾 多 不 同 的 行 動 者 共 同 參 與 決 策 , 他 們 彼 此 之 間 的 資 源 相 互 依 賴 , 經 由 互 動 而 形 成 新 的 治 理 型 態 。 政 府 不 再 獨 占 最 高 的 統 治 權 威 , 政 治 系 統 已 經 成 為 一 個 多 中 心 的 社 會 。
( 六 ) 將 治 理 視 為 新 政 治 經 濟 (Governance as the New Political Economy) 新 政 治 經 濟 論 者 運 用 治 理 的 概 念 , 重 新 檢 證 經 濟 體 制 變 遷 下 的 政 府 角 色 , 以 及 公 民 社 會 、 國 家 和 市 場 經 濟 三 者 之 間 , 在 界 限 日 趨 模 糊 下 的 新 關 係 。 抱 持 此 一 觀 點 的 論 者 認 為 , 治 理 是 「 各 個 經 濟 行 動 者 在 政 治 經 濟 的 過 程 中 的 協 調 活 動 」 。 他 們 認 為 不 能 將 國 家 化 約 為 另 一 種 治 理 機 制 , 應 視 其 為 各 類 治 理 機 制 的 看 守 人 (gate keeper),因為國 家 能 夠 協 助 、 也 能 夠 抑 制 生 產 和 交 易 。Jessop( 1998) 認 為 , 在 全 球 化 的 社 會 中 , 治 理 是 引 導 多 重 機 關 、 機 構 和 系 統 的 複 雜 技 術 。 他 反 對 一 般 馬 克 思 主 義 論 者 將 治 理 與 管 制 混 為 一 談 , 他 認 為 不 能 將 治 理 視 為 只 是 國 家 的 管 制 活 動 ; 但 同 時 , 他 也 強 調 治 理 不 可 能 完 全 取 代 國 家 和 市 場 的 功 能 。 ( 七 ) 將 治 理 視 為 網 絡 (Governance as Networks) 網 絡 是 治 理 概 念 運 用 到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的 主 要 分 析 重 點 。 有 權 力 依 賴 論 和 理 性 選 擇 理 論 兩 派 學 者 試 圖 解 釋 網 絡 行 為 。 在 權 力 依 賴 論 方 面 ,Stoker( 1998) 指 出 , 治 理 作 為 一 組 機 構 和 行 動 者 , 雖 然 出 自 於 政 府 , 卻 也 超 越 了 政 府 統 理 的 範 圍 , 這 些 機 構 彼 此 間 是 權 力 依 賴 的 , 並 且 形 成 各 類 自 主 和 自 我 治 理 的 政 策 網 絡 。 在 理 性 選 擇 學 派 方 面 , 論 者 認 為 , 促 使 組 織 間 相 互 依 賴 的 元 素 不 是 權 力 , 而 是 各 類 資 源 。 論 者 強 調 網 絡 比 市 場 和 層 級 節 制 更 具 優 勢 , 因 為 在 日 趨 複 雜 和 動 態 的 環 境 中 , 層 級 節 制 的 協 調 機 制 難 以 發 揮 作 用 , 而 在 市 場 失 靈 的 情 況 下 , 解 除 過 度 管 制 的 作 用 也 有 限 , 惟 有 政 策 網 絡 才 能 成 為 治 理 的 主 要 工 具 , 為 各 類 資 源 互 賴 的 行 動 者 提 供 有 效 的 水 平 協 調 機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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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 合 文 獻 發 現 , 良 好 治 理 的 定 義 , 必 須 具 有 的 要 素 包 括 : 效 率 與 效 能(Efficiency & Effectiveness) 、 透 明 與 課 責 ( Transparency & Accountability)、平等與法治(Equity & Rule of Law)、民主與參與 (Democracy & Participation) ,以獲得民眾的信任與滿意(Public Trust and Satisf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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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電子治理的範疇
正 如 先 前 所 述 及 聯 合 國 將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發 展 從 基 本 的 單 向 提 供 資 訊 到 跨 部 門 提 供 線 上 申 辦 服 務 等 區 分 為 五 大 階 段 , 而 最 新 的 趨 勢 則 是 「 電 子 治 理 」 的 出 現 。 「 治 理 」 隱 含 政 府 不 再 是 社 會 唯 一 的 價 值 權 威 分 配 者 , 而 是 依 據 不 同 的 公 共 政 策 或 服 務 議 題 , 由 政 府 、 公 民 、 非 政 府 組 織 及 企 業 等 不 同 角 色 共 同 組 成 政 策 或 服 務 的 治 理 網 絡 , 共 同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的 建 立 與 管 理。表3詳列攸關電子化政府與電子治理的定義與 範 疇 的 相 關 文 獻 。 表 3 電子化政府&電子治理相關定義文獻 學 者 /機構 時 間 電 子 化 政 府/電子治理定義 Gore 1993 e化 政 府 係 以 資 訊 科 技 達 到 再 造 政 府 行 政 業 務 流 程 , 使 政 府 行 政 在 電 腦 科 技 輔 助 下 改 善 政 府 內 部 工 作 效 率 , 對 外 能 更 快 更 有 效 服 務 民 眾 。 Milward & Snyder 1996 e化 政 府 係 以 科 技 鏈 結 公 民 與 政 府 之 間 的 服 務 , 減 少 或 是 刪 去 與 政 府 互 動 的 機 會 下 獲 得 服 務 。 Hernon 1996 e 化 政 府 是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所 設 立 之 虛 擬 政 府 網 站 , 以 創 新 服 務 的 方 式 , 將 傳 統 的 服 務 直 接 在 網 路 上 提 供 。20
表 3 電子化政府 &電子治理相關定義文獻(續一) 學 者 /機構 時 間 電 子 化 政 府/電子治理定義
World Bank 2000 e化 政 府 係 指 使 用 資 訊 通 訊 技 術 提 昇 政 府 行 政 效 能 與 效 率 , 促 進 政 府 資 訊 的 透 明 化 , 強 化 政 府 的 責 任 , 更 進 一 步 轉 變 政 府 與 民 眾 、 企 業 與 其 他 政 府 部 門 間 的 關 係 , 提 供 較 佳 的 政 府 服 務 給 民 眾 、 增 進 政 府 與 企 業 間 的 互 動 以 及 加 強 政 府 管 理 的 效 率 , 而 其 獲 得 的 直 接 利 益 包 括 減 少 政 府 的 腐 化 、 增 加 行 政 透 明 度 、 較 大 的 便 民 性 、 收 益 的 增 加 與 成 本 的 降 低 。 United Nations 2002 廣 義 的 e化 政 府 泛 指 所 有 被 用 於 公 部 門 之 虛 擬 的 資 訊 通 信 科 技 平 台 與 其 應 用,依 據”Benchmarking E-government:A Global Respect”研究報告所定義 的e 化 政 府 係 為 利 用 網 際 網 路 與 全 球 資 訊 網 (WWW)以傳遞政府資訊與服務給民眾。 Schedler & Scharf 2001 電 子 化 政 府 包 括 電 子 民 主 與 參 與、電 子 生 產 網 絡 、 和 電 子 公 共 服 務 。 電 子 化 治 理 包 含 正 式 機 關 和 民 間 社 會 的 互 動 。 電 子 化 治 理 為 社 會 使 用 能 力、權 力 及 影 響 力 的 一 個 過 程,同 時 也 可 制 定 有 關 公 眾 生 活 和 提 昇 社 會 的 政 策 和 決 定 。
21 表 3 電子化政府 &電子治理相關定義文獻(續二) 學 者 /機構 時 間 電 子 化 政 府/電子治理定義
Grönlund
2002 政 府 的 產 出 與 服 務 透 過 科 技 技 術 建 設 而 呈 現 多 樣 性,整 體 而 言,對 於 公 眾 所 關 心 與 質 疑 的e化政府 均 有 許 多 助 益 。 其 最 大 特 色 是 不 含 括 經 濟 交 易 的 電 子 商 務 。 廣 義 的 定 義 隱 含 多 種 面 向 間 的 關 係 , 始 於 要 求 官 僚 組 織 提 供 資 訊 , 讓 個 人 得 以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參 與 立 法 機 關 的 選 舉 與 參 與 國 家 的 各 種 權 力 運 作 。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程 序 在 彼 此 關 係 開 始 前 , 需 要 清 楚 明 確 的 定 義 公 民 與 公 共 實 體 , 否 則 將 無 法 以 電 子 化 方 式 管 控 政 府 , 導 致 傳 遞 訊 息 給 公 民 時 呈 現 單 一 之 公 共 制 度 與 程 序 。 Riley 2003 電子化政府包括電子化服務傳遞、電子流程、線上 投 票 、 電 子 化 生 產 力 。 電 子 治 理 包 括 電 子 諮 商、數 位 控 制、電 子 參 與、網 絡 社 會 。 Finger & Pécoud 2003 電 子 化 政 府 基 本 上 是 一 些 國 家 運 作 活 動 數 位 化 的 同 義 詞。例 如:電 子 入 口 網 站、線 上 繳 稅、電 子 表 單 、 電 子 化 投 票 等 。 電 子 化 治 理:包 含 電 子 化 政 府、電 子 化 管 制 及 電 子 化 民 主 , 其 中 : 電 子 化 政 府 - 國 家 在 什 麼 程 度 上 可 以 使 用 資 訊 和 傳 播 技 術 以 提 供 更 好 的 服 務,通 常 伴 隨 著 和 私 部 門 及 公 民 社 會 組 織 的 合 作 。 電 子 化 管 制 - 藉 由 資 訊 和 傳 播 技 術,國 家 在 什 麼 程 度 上 可 以 更 好 的 管 制 公 共 服 務。例 如:價 格 品 質 及 取 得 性 。 電 子 化 民 主 - 國 家 如 何 使 用 資 訊 和 傳 播 技 術 去 增 強 制 定 規 則 的 功 能,例 如 在 決 策 過 程 中 包 含 更 多 不 同 的 社 會 角 色 。22 表 3 電子化政府 &電子治理相關定義文獻(續三) 學 者 /機構 時 間 電 子 化 政 府/電子治理定義 Okot-Uma 2004 電子化治理:包括電子化政府、電子化民主與電子 商 務 , 其 中 : 電 子 化 政 府 - 包 括 電 子 化 行 政( 政 府 行 政 )與 電 子 化 服 務 ( 傳 遞 服 務 給 大 眾 )。 電 子 化 民 主 - 包 括 1. 連結公民-電子化公民連結 2. 鼓勵公民投票-電子化參與/線上投票 3. 代表公民-電子化代表/電子化民主 4. 公民參與-電子化合作/電子化社群/電子化參與 5. 公民諮商-電子化溝通/電子化聲音/電子化諮商 電 子 商 務 - 以 供 應 鏈 處 理 商 業 活 動,即 合 夥 人、客 戶 及 市 場 。 Torres, Pina, & Royo 2005 電子化政府,包括 電 子 化 服 務 - 描 述 政 府 資 訊、計 劃、策 略 及 服 務 的 電 子 化 傳 遞 。 電 子 化 行 政 - 指 藉 由 資 訊 系 統 來 提 供 公 共 機 構 的 管 理 和 行 政 功 能 。 Janssen 2005 電子化政府,包括 電 子 化 社 會 - 供 應 資 訊 和 傳 播 技 術 的 公 共 建 設,以 及 在 資 訊 社 會 中 , 此 技 術 增 加 公 民 的 參 與 度 。 電 子 自 動 化 - 政 府 內 部 程 序 的 自 動 化 。 電 子 化 行 政 - 資 訊 和 傳 播 技 術 提 供 公 民 有 效 能 及 有 效 率 的 服 務 傳 遞 。 電 子 化 參 與 - 資 訊 和 傳 播 技 術 讓 公 民 更 主 動 參 與 政 策 的 制 定 。 電 子 化 知 識 - 資 訊 和 傳 播 技 術 的 使 用 改 變 政 治 和 行 政 部 門 間 的 關 係 。 電 子 治 理 ,包 括 服 務 層 面 - 包 含 所 有 電 子 化 服 務 的 傳 遞 。 行 政 層 面 - 包 含 管 理 不 同 類 型 工 作、內 部 慣 例 等 。 民 主 層 面 - 聚 焦 政 治 程 序 及 選 民 與 政 府 間 互 動 。
23 表 3 電子化政府 &電子治理相關定義文獻(續四) 學 者 /機構 時 間 電 子 化 政 府/電子治理定義 Saxena 2005 電 子 化 政 府, 包 括 電 子 化 服 務 - 政 府 資 訊、計 劃 及 服 務 的 數 位 傳 遞 。 電 子 商 務 - 以 錢 換 取 物 品 和 服 務 的 電 子 化 交 換,例 如 公 民 繳 稅 和 設 備 賬 單 以 換 新 車 輛 註 冊 及 休 閒 計 畫 、 或 政 府 買 辦 公 用 品 和 拍 賣 多 餘 器 具 。 電 子 化 管 理 - 使 用 資 訊 和 傳 播 技 術 精 進 政 府 的 管 理( 從 現 代 化 政 府 程 序 到 增 強 政 府 機 構 間 的 資 訊 流 動 )。 電 子 治 理 包 括 電 子 化 政 府、電 子 化 民 主、電 子 參 與 ( 公 民 參 與 電 子 網 絡 的 政 策 程 序 )、電 子 化 諮 商( 指 公 僕、公 民 和 利 益 團 體 間 的 互 動 )與 電 子 化 控 制( 包 含 成 本 管 理 、 成 果 和 電 子 化 組 織 服 務 的 能 力 )。 Pacific Council on Internation al Policy 2002 電 子 化 政 府 是 經 由 資 訊 通 訊 技 術 提 昇 政 府 的 效 率 與 效 能 , 促 進 政 府 的 便 民 服 務 , 方 便 民 眾 大 量 的 取 得 政 府 相 關 資 訊,強 化 政 府 對 公 民 之 責 任,而e 化 政 府 涉 及 所 有 的 傳 遞 政 府 資 訊 服 務 的 管 道 , 包 括 網 際 網 路 、 電 話 、 無 線 傳 輸 設 備 與 其 他 通 訊 系 統 。
24 表 3 電子化政府 &電子治理相關定義文獻(續五) 學 者 /機構 時 間 電 子 化 政 府/電子治理定義 UNESCO 2007 電 子 治 理 指 政 府 運 用 ICT 改變其與民眾之間的關 係,已 達 到 良 善 治 理 目 標。包 括 改 進 資 訊 與 服 務 提 供、鼓 勵 民 眾 參 與 決 策 制 定 過 程 以 及 促 使 政 府 更 為 課 責 、 透 明 與 有 效 。 Rahman 2007 電 子 化 政 府指 藉 由 使 用 資 訊 和 傳 播 技 術,使 政 府 更 有 效 率、成 本 效 能 及 參 與 度,加 速 更 多 方 便 的 政 府 服 務,使 更 多 的 大 眾 有 接 收 資 訊 的 管 道,且 讓 政 府 對 公 民 來 說 更 加 具 課 責 性 。 電 子 治 理 指 以 電 子 化 的 方 式 支 持 並 促 進 良 善 治 理。電 子 化 管 理 的 策 略 性 目 標 是 支 持 並 簡 化 各 方 的 管 理 , 包 含 政 府 、 公 民 及 企 業 。 RDEC (行政 院 研 考 會) 2008 電 子 治 理 的 Transparency, Accountability, Participation 與 Efficiency (TAPE)目標包括
電 子 服 務 - 提 供 更 有 效 率 與 透 明 的 服 務 。 電 子 行 政 - 更 課 責 的 行 政 。 電 子 參 與 - 更 好 的 政 策 制 定 。 其 中Grönlund(2002)定義「e化治理是有效的協調知識與權力散 佈 的 環 境 ; 無 論 是 正 式 、 非 正 式 、 有 效 或 是 無 效 的 組 織 均 建 立 於 治 理 基 礎 上 , 而ICTs使公部門在新的實體下重新分配知識與權力而產生新 的 合 作 過 程 」 ;Marche & McNiven (2003)則認為「e化治理強調制 定 決 策 的 方 法,而e化政府強調實現決策,傳遞政府服務。」且在一個 逐 漸 多 元 彈 性 的 社 會 中,二 者 能 夠 在 某 一 面 向 上 整 合,區 分 的 方 式 為e 化 治 理 是 以 網 際 網 路 作 為 政 府 與 公 民 的 技 術 媒 介 , 透 過 政 策 的 演 化 表 現 公 民 的 意 志。對 國 際e化治理而言,則是代表新的政策規劃、新的公 民 參 與 形 式、新 的 公 民 與 政 治 的 鏈 結 方 法,e化政府則是的例行性的規 定 ( 政 府 以 電 子 化 達 到 目 的 、 資 訊 、 交 易 ) 。
25 國 內 江 明 修 等 (2004) 則 提 出 「 電 子 治 理 應 是 應 用 資 訊 與 通 訊 科 技 , 將 政 府 運 作 視 為 社 會 資 源 整 合 與 合 作 發 展 的 關 鍵 平 台 , 以 平 等 、 透 明 、 效 率 、 法 制 與 民 主 等 五 項 原 則 , 發 展 基 礎 建 設 、 資 訊 公 開 、 服 務 提 供 、 公 民 諮 詢 、 與 決 策 參 與 等 五 項 主 要 工 作 。 」 近 期UN(2008) 的 報 告 視 以 科 技 為 策 略 工 具 以 及 創 新 公 共 服 務 與 提 升 生 產 力 促 成 者 (enabler),進而強調從鏈結整合的政府(connected government)的 重 要 。 本 研 究 進 一 步 透 過 專 家 會 議 討 論 , 同 時 與 行 政 院 研 考 會 委 託 「 電 子 治 理 關 係 之 調 適 」 計 畫 團 隊形 成 共 識 , 共 同 引 用Calista & Melitski
(2007)看法,也就是透過探討資訊科技理論與電子化政府、電子治 理 之 間 的 關 係 , 說 明 了 電 子 化 政 府 與 電 子 治 理 本 質 上 的 差 異 ( 參 見 表 4),電子化政府是系統設計師基於系統理論(Systems Theory)之啟 發 , 認 為 可 以 將ICT運 用 至 官 僚 組 織 , 藉 由 大 量 接 觸 資 訊 、 自 動 操 作 與 系 統 整 合 以 改 善 效 率 ; 相 對 的 , 電 子 治 理 則 是 與 社 會 科 技 理 論 (Socio-technical Theory)相關聯的,相較於電子化政府,電子治理反 映 了 更 多 的 行 動 主 義 者 理 論 , 其 試 圖 藉 由 提 供 公 民 作 為 一 個 網 絡 行 動 者 而 扮 演 更 多 的 參 與 角 色 , 來 促 成 效 率 。 由 此 可 知 , 雖 然 電 子 化 政 府 與 電 子 治 理 在 最 終 目 標 上 都 是 達 成 效 率 , 不 過 在 電 子 化 政 府 概 念 中 , 公 民 與 官 僚 是 被 動 接 受 資 訊 通 訊 科 技 服 務 的 ; 而 在 電 子 治 理 的 概 念 下 , 效 率 的 促 成 , 是 需 要 公 民 的 主 動 參 與 才 能 達 成 的 。 整 體 而 言 , 電 子 化 政 府 與 電 子 治 理 可 就 幾 個 重 要 面 向 予 以 對 照 , 如 表4所示。
26 表 4 電子化政府與電子治理之對照 電子化政府 電 子 治 理 定義 是 一 種 以 服 務 、 效 率 為 導 向 , 以 滿 足 利 害 關 係 人 需 求 為 目 標 的 虛 擬 型 態 政 府 利 用 資 訊 通 訊 科 技 進 行 治 理 其 廣 泛 的 與 組 織 變 革 、 產 生 促 進 公 共 服 務 的 新 技 能 、 提 供 法 制 規 範 平 台 、 民 主 過 程 與 公 共 政 策 相 結 合 規 範 性 ( 與 資 訊 科 技 理 論 關 係 ) 系 統 理 論 ( Systems Theory):透過自動化,工 程 師 與 設 計 者 準 備 科 技 透 過 系 統 整 合 達 成 官 僚 效 率 社 會 科 技 理 論 (Socio-technical Theory):資 訊 通 訊 科 技 視 為 增 加 參 與 與 促 進 社 會 公 平 , 將 資 訊 科 技 視 為 透 過 網 絡 利 害 關 係 人 來 調 和 社 會 與 經 濟 的 差 異 目的 達 成 更 好 更 有 效 率 的 行 政 ; 促 成 更 有 效 率 的 內 部 行 政 及 行 政 與 企 業 關 係 ; 使 用 者 授 權 服 務 和 讓 公 民 在 政 策 制 定 過 程 中 更 透 明 的 取 得 資 訊 是 讓 政 府 與 公 民 能 夠 建 立 互 動 ; 促 進 服 務 關 係 整 合 ; 與 建 立 政 府 與 商 業 公 司 間 更 有 效 率 的 關 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