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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家長義工參與動機、組織氣氛與工作滿足之相關研究-以台中縣市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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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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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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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

碩 士 論 文

國小家長義工參與動機、組織氣氛與工

作滿足之相關研究-以台中縣市為例

指 導 教 授 : 吳 忠 宏 博 士

研 究 生 :蔡 子 佳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十 一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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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小家長義工之社經背景、參與動機與組織氣氛的現況,並 研究這些變項之相互關係及其對工作滿足的影響。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受試者 包含台中縣市國小的 1047 位家長義工,以自編的參與動機、組織氣氛與工作滿 足量表為研究工具,經統計分析後,獲得以下研究結果: 一、家長義工成員以 31 至 40 歲,年資 3 年以下,教育程度在高中職以上的已婚 婦女居多,八成以上有子女在其服務學校就讀,主要信奉佛、道教,七成以 上未參加過其他志願服務,家庭月收入在六萬以下的超過七成,大多數(88.9 ﹪)表示願意留下來繼續服務。 二、家長義工之參與動機呈多元化型態,但以「社會責任」及「自我成長」為主; 在組織氣氛的領導型態上強調「關懷溝通」,在成員互動方面注重「親密和 諧」的夥伴關係;在工作滿足上,除了「福利獎賞」與「服務技能」仍有進 步空間外,整體而言,家長義工具有中上程度的工作滿足感。 三、參與動機、組織氣氛與工作滿足隨部份社經背景變項之不同而有所差異。 四、參與動機與工作滿足有顯著相關;組織氣氛中除了「緊張關係」構面與參與 動機、工作滿足均呈顯著負相關外,其餘各構面與參與動機、工作滿足均有 顯著正相關。 五、經逐步迴歸分析顯示,影響家長義工整體工作滿足的變項有「自我成長」、「興 趣與成就感」、「反應他人期望」、「社會責任」及「關懷子女」等動機,以及 「合作關係」、「親和關係」、「關懷溝通領導」等八項,其能有效解釋工作滿 足 71.2﹪的變異量。 關鍵字:國小家長義工、參與動機、組織氣氛、工作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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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Motivation, Organizational Climate and Job Satisfaction: the case of primary school parent volunteers at Taichung

Abstract

This research aims to explore the relationships of motivation, organizational climate and job satisfaction. Their relationships changes with primary school parent volunteers’ socio-economic backgrounds. The analysis on questionnaire investigation of 1047 primary school parent volunteers at Taichung city and county. shows that parent volunteers in general have a variety of motivation and the middle/high level of job satisfaction. In light of organizational climate, there is the minus significant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nervous organizational relationship, and motivation as well as job satisfaction, while there is always the positive significant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rest dimensions of organizational climate and motivation as well as job satisfaction. Through stepwise regression analysis, this research shows that what influences the whole sense of job satisfaction includes self-growth, interest and the sense of achievement, the reflection of others’ expectations,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 caring for children, cooperative relations, intimacy, and the leadership of humanistic concern and communication.

Keywords:primary school, parent volunteer, motivation, organizational climate, job satisf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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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謝誌 I 中文摘要 ……… II Abstract ……… III 目 錄 ……… Ⅳ 表 目 錄 ……… VI 圖 目 錄 ……… Ⅶ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5 第三節 研究流程……… 6 第四節 重要名詞界定……… 7 第五節 研究限制……… 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9 第一節 志願服務……… 9 第二節 參與動機……… 21 第三節 組織氣氛……… 32 第四節 工作滿足……… 44 第三章 研究方法……… 55 第一節 研究假設……… 55 第二節 研究架構……… 56 第三節 研究變項定義……… 57 第四節 研究對象……… 58 第五節 研究工具……… 60 第六節 資料處理……… 65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67 第一節 樣本特性之分析………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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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家長義工參與動機、組織氣氛與工作滿足之現況分析………… 74 第三節 個人變項對參與動機、組織氣氛與工作滿足之差異析………… 80 第四節 義工參與動機、組織氣氛與工作滿足之相關分析……… 103 第五節 國小家長義工工作滿足之迴歸分析……… 111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19 第一節 結論……… 119 第二節 建議……… 124 參考文獻 ……… 131 一、中文 書目……… 131 二、英文 書目……… 155 附錄 ……… 167 附錄一 家長義工訪談大綱……… 167 附錄二 個案訪談對象、時間與方式……… 168 附錄三 專家名單……… 169 附錄四 專家審查意見彙整表……… 170 附錄五 預試問卷……… 171 附錄六 正式問卷……… 175 附錄七 「家長義工參與動機量表」相關分析與內部一致效標分析結果 摘要表……… 179 附錄八 「家長義工參與動機量表」之因素分析摘要表……… 180 附錄九 「家長義工工作滿足量表」相關分析與內部一致效標分析結果 摘要表……… 181 附錄十 「家長義工工作滿足量表」之因素分析摘要表……… 182 附錄十一 「家長義工組織氣氛量表」相關分析與內部一致效標分析結果 摘要表……… 183 附錄十二 「家長義工組織氣氛量表」之因素分析摘要表………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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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目 錄 表 1 志願服務的定義……… 11 表 2 學校義工制度的相關研究……… 16 表 3 學校家長義工的服務內容……… 17 表 4 動機的定義彙整表……… 21 表 5 參與動機的理論與主張……… 26 表 6 國內外學者有關義工參與動機之相關實證研究……… 27 表 7 國內外學者有關義工實證研究之參與動機分類表……… 29 表 8 有關學校義工實證研究之參與動機構面……… 32 表 9 組織氣氛的相關定義分類表……… 33 表 10 國內有關組織氣氛理論研究之層面指標……… 35 表 11 國外有關組織氣氛理論研究之層面指標……… 36 表 12 國內有關組織氣氛實證研究所採用之層面指標……… 36 表 13 國外有關組織氣氛實證研究所採用之層面指標……… 39 表 14 國內外有關組織氣氛之相關研究……… 40 表 15 工作滿足的定義彙整表……… 45 表 16 學者對工作滿足的各種觀點論述……… 46 表 17 個人屬性與工作滿足關係歸納表……… 49 表 18 國外學者的工作滿足構面……… 51 表 19 國內學者的工作滿足構面……… 52 表 20 台中市抽樣結果……… 59 表 21 台中縣抽樣結果……… 59 表 22 預試抽樣分配表……… 61 表 23 家長義工參與動機量表之信度分析摘要表……… 63 表 24 家長義工工作滿足量表之信度分析摘要表……… 64 表 25 家長義工組織氣氛量表之信度分析摘要表………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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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6 國小家長義工之個人社經背景分析表……… 71 表 27 國小家長參與學校義工的服務項目……… 74 表 28 國小家長義工參與動機各題向與構面之填答結果……… 76 表 29 國小家長義工工作滿足各題向與構面之填答結果……… 78 表 30 國小家長義工組織氣氛各題向與構面之填答結果……… 79 表 31 個人變項在參與動機之差異分析……… 86 表 32 個人變項在組織氣氛之差異分析……… 93 表 33 個人變項對於工作滿足之差異分析……… 99 表 34 個人變項對參與動機、組織氣氛與工作滿足顯著性差異分析摘要表… 102 表 35 參與動機、組織氣氛與工作滿足之積差相關分析表……… 110 表 36 相關變項與家長義工工作滿足之原始關係……… 111 表 37 影響家長義工之自我成長與發展滿足之逐步迴歸分析表……… 112 表 38 影響家長義工之社會需求滿足之逐步迴歸分析表……… 113 表 39 影響家長義工之工作特性滿足之逐步迴歸分析表……… 114 表 40 影響家長義工之福利獎賞滿足之逐步迴歸分析表……… 115 表 41 影響家長義工之服務技能滿足之逐步迴歸分析表……… 115 表 42 影響家長義工整體工作滿足之逐步迴歸分析表……… 117 圖 目 錄 圖 1 研究流程圖……… 6 圖 2 研究架構圖………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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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家長參與教育活動已成為時代的潮流,在當前國民小學人力資源普遍欠缺的 情況下,如何藉由家長及社區民眾的積極參與,使家長義工成為支援學校教育發 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人力資源,以發揮教育的最大功效,將是未來家庭教育、學校 教育與社會教育三者共同努力的方向。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探討國小家長義工的參與動機、組織氣氛與工作滿足的相 關性,以提供學校相關單位參考。本章共分為研究背景、研究動機、研究目的、 研究流程、重要名詞界定、研究限制等部分,依序說明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研究背景 未來是全民參與教育改革的年代,教育不再只是學校教師的責任,所有的家 長也應該積極全力的投注。Henderson(1988)和 Srinivasan(1993)均認為家長 參與學校教育,是公共教育系統的基本原則,沒有家長的支援與配合,學校是無 法單獨完成教育兒童的責任(引自曾士雄,2001)。英國在 1967 年的 Plowden 報 告書和 1988 年的教育改革方案中,皆強調家長參與的重要性,甚至在方案的計 畫中列入家長參與的權利和義務(陳麗欣、鍾任琴,1997)。美國在「西元二千

年目標:美國教育法案」(Goals 2000:Educate America Act)中,也將「增進家

長對子女學校教育的關心與參與」列為目標之一(波士頓辦事處文化組,1994), 亦即西元兩千年時,每一所學校將促成夥伴關係以增進父母參與,進而促進子女 社交、情感與學業的成長(劉慶仁,2000;許瑛珍,2002)。 民國八十三年由家長、學者組成的民間教改團體首先引發「四一○教育改造 行動」,呼籲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兩者必須互相配合才能達成教育理想,其目的 是讓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引進社區資源,共同監督並促進學校發展。為呼應民間 需求,教育部在民國八十四年「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中亦指出,家庭教育、學 校教育及社會教育必須緊密的結合,始能發揮教育的最大功能(教育部,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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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民國八十四年公佈的教師法明文規定:在教師的遴聘小組中,必須有家長 代表參加。這不但使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權利受到保障,也說明家長在學校教育 中的地位漸受重視,顯示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已成教育改革的趨勢。民國八十五 年,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發表的「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中,也強調父 母教育權的維護-家長應參與學校事務。而民國八十八年公佈的教育基本法,明 確揭櫫了「家長教育選擇權」;民國九十一年公佈的「志願服務法」,明定各級主 管機關應置專責人員辦理志願服務相關事宜;對於運用機關的職責及志工的權利 和義務等,亦有明確的規定。自此,不但使家長義工參與學校志願服務的法源基 礎更加確立,也使其服務工作獲得更直接的保障。以台中市為例,為配合志願服 務法的規定,加強義工制度的推廣與宣導,分別訂定台中市中小學教育業務志願 服務獎勵計畫、評鑑計畫及推廣與宣導計畫等,以鼓勵各校積極辦理義工服務的 活動(台中市教育局,1996)。此外,為普及義工獎勵、提昇義工參與服務的意 願,並增進社會大眾對義工的認同,特別發行「志願服務認同卡」,由此可見, 政府對於推動學校義工組織的努力與重視。 近年來小班教學的推動與九年一貫課程的實施,皆強調學校本位的管理,亦 同時認同家長是教育的「合夥人」,如九年一貫課程中各校應組成「課程發展委 員會」及「學習領域課程小組」,以發展「學校本位(自主)課程」,而其成員包 括校長、行政人員、學習領域的任課教師代表、家長與社區人士的參與,共同發 展學生所需求的課程。可見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已是未來教育改革中不可或缺的一 環。 「家長義工」的觀念來自於「家長參與」的親職教育與義工制度的結合(曾 士雄,2001;陳秋蓉,2001)。早在民國七十四起,臺北市即成立學校家長義工 團體,推動計畫性之家長參與活動,協助學校教育,成效良好。其他如臺北縣、 新竹縣、桃園縣、台中市、高雄市等縣市國小亦陸續成立家長義工組織;民國七 十七年五月及七十八年十月教育廳亦兩度函文各級學校,籲請積極推展「學校義 工制度」;七十八學年度起,台灣省教育廳將「義工制度之實施」列為各級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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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視導的重點項目之一(李惠加,1979;陳志福,1990;陳秋蓉,2001;曾士 雄,2001);接著又在民國七十九年三月頒布「台灣省推行義工制度實施原則」, 希望整合社區及學校的力量,為家庭帶來新的活力,促進學校與社區的和諧關 係,革新社會風氣,由此可見家長義工的重要性。 過去「家長參與學校教育」被界定為被動的、配合的、聽命行事的、多做少 說的;而參與的工作又常是些瑣碎的、出力的、不連貫的、與孩子無直接相關的, 或是扮演最典型的「出錢」的角色。這樣的合作模式,很難激發家長參與意願與 引進家長個人所長,對孩子的學習內涵也無實質助益,學校教育更未因家長之助 力而有顯著的進展。近年來,隨著民主政治的開放及社會急遽變遷,教育改革的 腳步越來越快。因此,家長應該而且有權利參與其子女教育過程的體認與呼聲, 也漸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1996;吳永裕,1995)。 由於「社區學校化、學校社區化」的觀念受到重視,學校普遍提倡親職教育及社 區資源的人力運用,家長義工的參與已成為家長參與學習的最適合模式(陳志 福,1990;詹秋薇,1996;蘇癸玲,1998;陳秋蓉,2001;曾士雄,2001)。許 多研究亦顯示,在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類型中,擔任「義工」為重要的項目之一 (Edwards, 1988;Fullan, 1991;陳良益,1996;梁文禮,1996;林明地,1998; 吳璧如,1998;林天祐,2000;許瑛珍,2002)。可見,家長義工已成為支援學 校教育發展不可或缺的一項重要人力資源。 綜合上述,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已是時勢所趨,今後該如何有效經營,留住原 有義工並吸引更多有志之士加入學校義工組織,將是未來的一項重要課題。 二、研究動機 Maslow 從需求的觀點來看動機,認為人們有各種不同層次的心理需求 (Maslow, 1943)。Gidron(1983)認為需要更加瞭解義工們的工作動機,使他們 能更加積極投入服務工作中。由於義工參與志願服務工作的心態和動機,與專職 人員有不同的目標與期待(引自許素梅,1992)。因此,為了滿足家長義工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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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提高其服務意願,學校應如何確實瞭解或掌握義工參與服務的動機與心態, 實有進一步探討的必要,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家長義工對學校志願服務工作滿足與否,除了會影響義工本身熱忱、士氣高 低之外,也間接影響兒童的學習。所以,如何激勵士氣、提昇工作滿足感,是不 可忽視的問題。義工的參與是自發性的,是依個人的意願與需要而參與工作,與 專職人員在工作滿足上最大的不同在於非經濟性的需求(黃明慧,1990;許素梅, 1992;林萬億、林振春,1993)。因此,在探討工作滿足時,應考量國小家長義 工的特殊心理需求,才能真正瞭解其工作滿足實際情況。研究發現義工的參與動 機與工作滿足之間有顯著相關(石淑惠,1997;陳秋蓉,2001;曾士雄,2001; 朱夏萍,2003;林秀英,2004),義工的參與動機越強者,其工作滿足感越高。 因此,本研究藉由探討哪些動機可能是影響家長義工工作滿足的因素,以進一步 瞭解家長義工所面臨的問題,並提供家長、學校及相關單位做為參考,此為本研 究動機之二。 近年來有關學校家長義工的相關研究,大多偏向於討論家長參與學校事務及 義工組織、制度的實施狀況或運作情形(陳志福,1990;吳秋莉,1995;陳良益, 1996;詹秋薇,1997;蘇癸玲,1998;張彥婷,1999),但對於家長義工本身的 研究,例如從參與動機或工作滿足等心理層面探討的研究並不多(陳秋蓉,2001; 曾士雄,2001)。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此外,許多研究(Miskel、McDonald & Bloom, 1983;蔡培村,1985;Chadha,

1988;劉興漢、石雅惠,1990;曾弘源,1999;黃盈彰,2000;Brown, 2001;游

鳳珠,2006)顯示,組織氣氛與工作滿足之間有顯著相關。因此,本研究嘗試探 討組織氣氛與工作滿足之間的相關性及其對工作滿足的影響,此為本研究動機之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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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小家長義工的社經背景、參與動機與組織氣氛,並研究這 些因素對其工作滿足之影響情形。具體而言,本研究目的如下: 一、瞭解台中縣市國小家長義工的社經背景、參與動機、組織氣氛與工作滿足的 情形。 二、探討台中縣市國小家長義工的參與動機、組織氣氛與工作滿足三者間之關係。 三、探討台中縣市國小家長義工社經背景、參與動機、組織氣氛對工作滿足之關 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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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流程

為有效達成本研究的目的,擬定有系統的研究流程,做為研究進行之依據。 本研究之研究流程,如圖1 所示。 圖1 研究流程圖 結果與討論 結論與建議 確定研究主題與範圍 建立研究假設、架構與方法 蒐集相關文獻 問卷設計、專家審閱及預試 問卷之信度、效度分析 修正問卷 正式施測 資料整理與統計分析 進行抽樣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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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重要名詞界定

為了使研究內容更加清晰、明確,茲將本研究所使用的重要名詞界定如下: 一、家長義工: 本研究所指的「家長義工」界定為:「家長或社區民眾依其自由意願,利用 空閒時間,自願奉獻自己的時間、能力和專長,每週至少為學校服務兩小時以上, 從事與學校教育事務相關的活動。例如:協助交通導護活動、教學、課業輔導活 動、晨光活動、社團活動指導、環境教育以及其他行政支援等。以營造更佳的學 習環境,使學生能快樂地成長和學習。」 二、參與動機(Motivation) 動機是引起個體活動,維持已引起的活動,並導使該一活動朝向某一目標的 內在歷程(張春興,1996)。本研究所指的「動機」,指的是「驅使家長義工自願 參與學校志願服務工作的理由」。採自編之「國小家長義工參與動機量表」來測 量;其參與動機的高低,是以義工在參與動機量表中的得分來評定,分數越高, 表示動機越強;分數越低,表示動機越弱。 三、組織氣氛(Organizational Climate) 組織氣氛係指組織成員對組織結構、工作特性與人際關係的感受或認知所形 成的,該組織屬性可以透過成員主觀的知覺加以衡量(蔡培村,1985)。本研究 所指的「組織氣氛」,指的是家長加入義工後對學校義工組織的主觀感受與認知 情形。採自編之「國小家長義工組織氣氛量表」來測量;組織氣氛的感受情形, 是以義工在該量表中的得分來評定,分數越高,表示該組織氣氛層面的感受越良 好;反之,表示該組織氣氛層面的感受越差。 四、工作滿足(Job Satisfaction) 工作滿足是個人對其工作或工作各層面所持的一種情感性反應(許士軍, 1977)。本研究所指的「工作滿足」,係指家長加入義工後,對自身從事志願服務 工作所持的態度,採自編之「國小家長義工工作滿足量表」來測量。家長義工之 工作滿足與否,乃依據義工在工作滿足量表中的得分來評定,分數越高,表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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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滿足感越高;反之,表示工作滿足感越低。

第五節 研究限制

一、研究地區和對象 受限於研究經費、人力及時間等因素,本研究僅以台中縣市所屬公立國民小 學之家長義工為限。故未來的推論僅適用於台中縣市之公立國小家長義工。 二、研究內容 影響家長義工工作滿足的因素很多,且彼此之間的交互作用關係複雜,本研 究僅探討家長義工之社經背景變項、參與動機、組織氣氛與工作滿足間的關係, 並未涵蓋所有相關變項,因此,在推論層次上有其限制。無法涵蓋工作滿足的所 有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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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依據研究目的整理相關文獻,分別就志願服務、參與動機、組織氣氛及 工作滿足之相關理論與研究,進行文獻回顧與討論,以做為實證研究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 志願服務

志願服務(Voluntary Service)乃是指一群不求物質報酬、自願奉獻自己的時間 和能力來參與各種公益慈善工作的社會成員,所提供的服務。它可以彌補各種 公私福利服務人力之不足,也可以支援協助推行各項福利措施。因此,社會福 利先進國家,如:美、英、德皆經由議會討論、效果評估等,進而非常肯定和 重視志願服務的工作(趙守博,1986)。 我國雖早有「志願服務」的概念,但此一名詞卻是近代才由西方國家傳入, Volunteer 一詞在國內有兩種翻譯,一個是「志願服務工作人員」,即「志工」; 另一種翻譯是「義務工作人員」,即「義工」。 這兩個名詞至今仍有爭議。社會 工作者較喜歡「志工」這個名詞,而一般人則習慣以「義工」稱呼之(司徒達 賢等,1997 )。 我國志願性的服務制度發展,與西方國家相比晚了許多年。根據記載早在 漢唐時期就有一些佛、道信眾從事慈善救濟事業。這些早期的義工服務工作主 要是疾病預防、兒童照顧教導、公共教育衛生等(林萬億,1993)。但是以陳武 宗(1983)的觀察中發現,我國義工參與有下列幾個潮流:1.由宗教的慈善、施 捨的觀念轉變成學習、服務、參與的行動。過去義工服務大都以宗教為號召, 現在的服務工作則以服務他人、自我成長為重心;2.義工服務工作已由物質的救 濟層面轉化為知識性、精神性的服務;3.義工服務已漸漸形成有系統、有計畫的 組織運用方式,有時還經過嚴格訓練。這顯示志願性的義工服務觀念已慢慢的 轉型,再加上非營利組織的蓬勃發展,義工的需求與使用已形成一種趨勢(林 佩穎, 2000)。 志願服務一方面提供志願工作者 (Volunteers)自我發展和自我成長的機 會,一方面也補足由於政府經費和人力的限制,而照顧不全與不足之處。亦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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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透過志願服務的過程,匯集分散的社會資源,以填補福利體系的空隙,轉換 成重要有用的社會資產,並成為社會福利網絡的重要一環(陳武宗,1983;蘇 信如,1984;黃蒂,1988 )。 以下分別就志願服務的涵義、志願服務的本質與特性、志願服務人員的特 質、角色、類型等項目加以探討。 一、志願服務的涵義: 近年來,由於社會結構的改變,社會趨於多元、複雜化,對社會福利服務 的需求不斷增加,因此社會福利與志願服務的發展成為二十世紀的新興潮流, 新的民間團體和服務組織相繼成立,服務項目和內容不斷充實、創新(邱孟堯, 1982)。而且由於福利國家觀念的發展,使志願服務活動愈加盛行,聯合國更在 1997 年把西元 2001 年定為國際志工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Volunteers 2001), 鼓勵更多人參加志願服務的行列(引自謝秉育,2001)。

「志願工作」的英文為 Voluntary,德文為 Freiwillig,法文為 Volontaire,

意思是「因自由意志而行事」。我國由於音譯的關係,在相關用詞上則有所差異,

像志願服務、義務服務工作、義務工作服務、志願服務工作、志願工作者、志 工、義工…等。至於英文方面,則包括:Volunteerism、 Volunteering、Voluntary、 Service Department、Volunteer Section、Volunteer Program、Volunteer、Obligation、 Compulsion、Duty、Spontaneous…等辭。(引自吳美慧等,1995)。 雷恩門與李彼得(Rainman & Lippitt)曾指出:民主體制有二個基本前提, 而志願服務只有在這兩者均實現的情境中才得以發展:(1) 任何一個民主的社會 體制,無論是國家、社區、組織或個體,為了維持其本身的存續、穩定與發展, 必對其成員所自動自發提供的時間與精力有高度的依賴。(2) 一個民主的社會體 系必對其每個成員提供自我滿足、自我實現的成長機會。由此可知,在今日民 主社會中的社會服務,其根本的信念乃是根源於對個人的自由意志、自由抉擇 之尊重,以及對自動自發精神的強調(引自蘇信如,1985)。 茲將國內外各團體、專家學者對於志願服務的定義,整理如下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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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志願服務的定義 作 者 年代及備註 志願服務的定義 黑幼龍 1971 志願工作者也就是無酬勞的工作人員,為某一機構或組織的目標貢獻出自己的時間, 他們和專業的工作人員有不可分的關係。 Routh 1972 義工是個人對別人的需求有深刻的瞭解而心甘情願地從事某些事情,以滿足這些人的 需求。並將此種心願付諸行動,不論是否得到報償。 美國長堤 社會福利局 引自蔡漢賢,1977 志工人員為一群關心人類福利,不吝自己的時間與精力,將個人才能與志趣,分享於眾人,而造福社會者稱之。 美國社會 百科全書 Levin 1977 義工是指自由奉獻給志願服務組織不取報酬的人,從事各種類型的社會福利活動。包括家庭、兒童福利、教育、心理衛生、休閒育樂、社區發展,及住宅與都市更新等方 面的工作(引自嚴幸文,1993)。 許賢發 1979 義工乃指那些不接受任何金錢酬勞,而自我貢獻出時間,思想、技術和才幹的人士, 以期許解決社會的問題,及協助其專業的同僚,應對社區的各項需要。他們不但年齡 有所差異,且來自社區中的不同階層、職業、文化、種族、經濟及宗教背景 。 香港志願 服務協會 1981(引自陳尹雪2002) 志願服務人員是指依自由意願做選擇;不計較金錢、財務之酬賞;以具體的行動參與、投入;所作所為係配合社會所需要。 聯合國 引自蔡漢 賢,1977 有組織、有目的、有方法地在調整與增進個人對環境的適應」的工作稱為社會服務。參與者個人因志趣所近而不計較酬勞收入者稱為志願工作人員。 劉宗馨 1980 強調志願服務的動力在於「願為」與「能為」,強調非專職、利他且不重物質報酬, 同時也是參與者自我成長的過程 。 蘇信如 1985 由個人、團體或正式的組織依其自由意願與興趣,本著協助他人、改善社會的意旨, 不求私利的報酬,而經由個別的或集體的方式,所進行的人類服務。 Adams 1985 志願服務是那些在無金錢回饋之下以某種方式幫助他人的活動。(引自Cnaan,1996) 台灣省政府社 會處 1988 一群人本著服務的熱忱及個人的志願,不取報酬地付出時間、財物、勞力和知能,協助別人解決困難。 韋氏大 辭典 引自陳儀珊1988 志工是志願加入服務或自動提議加入服務的人士。 美國社會 工作協會 Baker 1988 志願服務是一群人追求公共利益,本著自我意願與選擇而結合的團體,稱為志願服務團體。 林勝義 1990 義工是依據個人意志,不計報酬,自願參與社教機構有關服務活動的人。 蔡漢賢 1990 志願服務人員又稱為志願服務工作人員,簡稱志工。指一群人追求公共利益,不計酬 勞、本著自我意願及選擇而結合,稱為志願團體,而參與的人稱為志願服務人員。 Ellis &Noyes 1990 志願服務乃是以對社會負責任的態度,而不是以對金錢利益的關心,來呈現其個人需 求所選擇的行動。 社會工作辭典 1990(引自陳 尹雪2002) 志願工作者是指任何人士,在公共或志願團體內,不接受報酬而貢獻其服務,及參與各種社會福利工作者。 Isley 1991 義工指某人自願承擔某事件或為某些人服務。該服務通常是在機關內對社會需求所作的反應,回報則經常為自我滿足。(引自江雪齡,1991) Fisher & Schaffer 1993 志願服務乃是一種非為尋求金錢或物質報酬,也非基於責任義務所從事的助人活動。 嚴幸文 1993 志願服務」是結合人力,依據助人利他的信念,用實際行動推展社會服務。 黃靖惠 1993 凡事不計報酬,憑著專長貢獻時間以服務人群、增進社會公益者,謂之義工。 林萬億 1993 貢獻時間,協助有支薪員工,提供服務,但不求金錢回報的人員,稱為義工。 林昭文 1994 個人本濟世的胸懷、助人利他的意念,不計報酬的依自我專長,意願選擇『性之所近, 興之所在』的服務項目,貢獻其知識、能力、經驗、技術、時間,以志工情服務人群, 用天使心關愛社會,增進社會公益服務。 黃舒玲 1994 志願服務乃是基於民主、互助的理念,由個人或組織依其自由意志,為自我成長及改 變社會而從事人類服務的活動。它是一種動員人力資源的方法,而成為社會工作中實 行的重要途徑。 簡志文 1994 志願服務係指人自發性意願,本著濟世助人胸懷,奉獻自我智慧與能力,積極參與社 會公益之服務。 陸 光 1994 志工是以對社會負責任的態度,本著個人的自由意願,以奉獻自己的時間、精力,而 不是以對金錢利益的關心,主動參與社會服務活動,此舉遠超過個人的基本義務。 方祥明 1995 個人、團體或福利組織,在自由意願下,以非專職的方式從事的一種利他、互惠、互 助且不求酬償的整合性社會服務工作。 社會工作 百科全書 引自吳美慧等1995 個人無拘無束、無酬地為大眾組織提供服務,致力於各種社會福利活動。 楊淑玲 1996 義工要素是依照自由意願做選擇、不計金錢財物的報酬,以具體的行動參與以配合社 會所需。 詹火生 引自馬慧 君,l997 志願工作是指相對於專業的個人行動,泛指政治權利和經濟市場以外以非利己為出發點的社會投入。 遊鴻增 引自馬慧 君,l997 志願服務活動,係指載在社會福利的範疇中,不求與其工作或服務價值相等的金錢報酬,而在公共或民間機構組成的組織、管理及作業中,自動自發提供自己的服務,以 解決、預防或改善個人、團體或社區所面臨的問題。 謝高橋 引自馬慧 君,l997 志願服務是個人或團體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的工作,純粹出於為人服務的意願,不接受任何酬賞;其責任是有限的,也可能是獨立的;也不必具備工作上的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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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表1 志願服務的定義 作 者 年代及備註 志願服務的定義 馬慧君 l997 志工係指不計較報酬多寡,關心社會、社區或他人的福祉,本著個人的自我意願,貢 獻時間、精力、才智或金錢,從事各種活動的個人或團體。 葉緒榮 1998 認為義工乃是志願工作者的簡稱,亦有人簡稱志工。 Ivan Scheier 引自李淑君譯 2000 志願工作有四個一般定義:1.非強迫性;2.目的在幫助他人;3.不求立即的,或大筆的金錢回報;4.是工作,而非玩樂。 我國志願 服務法 引自謝秉育,2001 志願服務乃民眾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秉誠心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 增進社會公益所為之各項輔助性服務。 蔡佳螢 2001 志願服務是個人秉持內心自由意願參加,用實際具體的行動參與服務,貢獻社會,是 利用閒暇時間參與的非正式工作,並以無金錢報酬的方式來回饋社會。 曾華源 郭靜晃 2001 志願服務是一種本著自由意志、發自己願、利他情操、一種選擇性,不被強迫的服務工作。 聯合國 志工組織 引自謝秉育,2001 2001 年國際志工年的計畫中,提出志工的定義有三個特色:1.不以金錢為主要報酬;2.出於自願;3.所做的工作,需對志工以外的人有所助益。 Smith 引自曾士雄, 2001 義工是指任何人在其支薪工作職責外,貢獻其時間與服務給非營利組織,希望利益他人,同時滿足自己的需求。 陳尹雪 2002 在正式的組織中,基於個人的自由意願,不求金錢的報酬主動地提供個人的時間及精 力來從事各項志願服務工作者,稱之。 李法琳 2003 志願服務是一種本著自由意志,以助人、利他、不受酬的精神,個別或集體的行動方 式,提供服務,以表達社會的積極關懷。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綜合上述可知,在民主社會中,志願服務是處處可展開,時時可進行,人 人可從事的活動(吳美慧等,1995)。志願服務工作者是一群不計較酬勞多寡, 關心社會、社區或他人的福祉,本著個人的自我意願,貢獻時間、精力、才智 或金錢,從事各種活動的個人或團體(馬慧君,1997)。本研究基於志願服務之 精神及價值,將義工(Volunteer)定義為:「在組織中,個人本著自由意願,不 計較金錢(或物質)的報償,主動提供其精神或物質層面之服務,以從事各項 志願服務之工作者。」 二、志願服務的本質與特性: 依據上述涵義,進一步的歸納出志願服務的本質與特性如下(蘇信如,1985; 黃明慧,1987;方祥明,1995): (一)是民主和自發性的服務:是出自個人意願結合而成的服務,其服務的動力 來自參與者內心的意願,是自動自發的精神反應,而非外力的干涉、驅迫。 (二)是有目標有計畫的活動:透過個人意願和團體宗旨,使志願服務得以在目 標導向的規則下,達到服務的功能。 (三)是直接利他的行動:志願服務是個人內在價值和社會倫理結合的表現,是 屬於利他性的非經濟行為,服務的目的並不在金錢或物質的酬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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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達到互助共濟的目的。 (五)是供需雙方互惠的過程:服務本身包含了服務之個人成長與發展的動態過 程,因此是服務提供者與接受者彼此之間「給」與「取」的互惠過程。 (六)是一種方法、整合的過程:志願服務整合了人力、物力、財力及智慧的系 統,經由人際、團體關係的建立,資源的獲取轉換及組織功能的發揮,才 能有效的達成助人的目的。 (七)是業餘、部分時間的從事:志願服務是一種「行有餘力,則以助人」的服 務行為,並兼顧物質與非物質的層次。 (八)是長期的投入:志願服務是由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秉持著同一目標,薪火 相傳的延續下去,所以是一種持續服務的工作。 (九)是非專業與專業兼具的層次:大多數從事志願服務工作者並不具有專業訓 練,但是藉著專業人士的協助,使服務能達到專業與非專業的層次。 (十)是普遍的、經常的展開:志願服務在本質上是本著「人人可以做,處處能 展開、時時都可為、物物可利用」的原則,因此具有普遍性及經常性。 由以上本質和特性可以瞭解,志願服務乃是一種非專職性的,重視組織的動 態過程,並強調參與者的非物質性收穫,亦即自我成長發展的活動(蔡漢賢, 1982;曾華源,1983;Naylor, 1979;引自吳美慧、吳春勇、吳信賢,1995)。也 就是在於提倡「人人平等」的概念,尊重個人自由意志,自主抉擇的能力及自動 自發的精神,發展人類「成己利人」的天性,並以普遍參與為服務的中心理念(蘇 信如,1985)。 三、志願服務人員的特質、角色與類型: 一般志願服務人員有以下共同的特質:(吳美慧、吳春勇、吳信賢,1995) (一)就角色而言:志願服務人員無論其角色為何,均是在不支薪的原則下,自 由奉獻時間、心力。 (二)在專業背景和內在素養方面:志工在未從事服務工作前,大多數未具充分 的相關知能;但經專業教育訓練後,將會引發其求知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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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服務精神方面:多數會主動積極,重視自我價值,並且強調榮譽感,自 我要求甚高。 (四)在生理需求方面:若以心理學的「需求層次理論」而言,絕大多數已滿足 前兩項基本需求,並期待進一步滿足「社會歸屬感」、「自尊與榮譽」以及 「自我實現」等三項較高層次的實現。 (五)在參與服務的動機方面:其動機相當多元,從利他的社會責任,到純粹利 己的積德祈福都有;但其共同點是,參與服務的行為大都同時由數種內、 外在的推力與拉力,交互影響而成的。此外,其動機也可能隨著時空的移 轉而有所轉變。 蕭秀玲(1984)認為志願服務人員的角色具有五個層面的特性: (一)志願服務人員是無酬勞的自由奉獻其精力,且不是以服務工作為職業的人 (Career Worker)。 (二)志願服務人員通常不是專業工作者。 (三)不同於專任的社會工作人員,其對社會服務工作的準備、對組織或社區的 認同亦不一致。 (四)因為參與動機的不同,其學習需求也相異。 (五)強調的是自動自發的態度及自主自決的精神。 Kumamoto & Cronin(1987)則將志願服務工作者的角色,以組織所賦予的 功能區分以下三類(引自吳淑鈺,2000): (一)治理的志工:屬於組織的領導者,如董事會或諮詢委員會之志工。 (二)服務的志工:他們是提供力量協助機構達成方案目標的主要人力來源。 (三)維護的志工:他們是提供運作或支援組織,以確保組織內部的健康,使其 有能力支援活動方案並執行每天的例行功能。 Ilsley(1990)根據服務動機將義工區分為五類: (一)社會服務的義工:這類義工的參與動機是希望能與服務對象直接互動,如 老人中心或識字教育中心的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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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會運動的義工:這類義工會針對某一特定的社會問題具有深刻的關懷, 如環境保護、人權與公民權的提昇等。 (三)追求個人歡愉的義工:這類義工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透過參與活動來滿足個 人情感上的愉悅,如表演中心的義工。 (四)在職業與經濟上謀求利益的義工:這類義工主要是為了提昇其工作地位或 為未來的職業作準備,故大多選擇在商會,或其他商業組織裡擔任義工。 (五)捐助慈善基金的義工:這類義工主要是從事個人捐款或協助義工組織募 款,而非提供直接的服務。 Jacobson(1993)從義工管理專家的角度將義工分成下列五種型態: (一)直接服務角色:此類義工從事直接與服務對象接觸的工作。 (二)間接服務角色:此類義工不直接與幫忙服務的對象接觸,如捐款、為民眾 油漆和修理房屋等間接服務作法。 (三)行政管理角色:此類義工主要是擔任組織的授權、規劃、訓練督導和評估。 他們計畫、組織和安排由董事會和其他領導部門所設定的政策執行。 (四)政策訂定角色:此類義工主要是擔任擔任董事或規劃委員的工作。 (五)倡導的角色:此類義工主要是影響組織的政策訂定與公共態度,並刺激社 會變遷,以及為影響其他人的服務或系統的變遷而工作。 展人際關係的目的;藉由參與服務活動,來擴展自己的生活層面。 司徒賢達(1997)則將志願服務的角色歸納為五類:(一)直接服務的角色。 (二)間接服務的角色。(三)行政的角色。(四)決策諮詢的角色。(五)倡導 的角色。

聯合國志工組織(United Nations Volunteer,UNV)在 2001 國際志工年(The International Year of Volunteer,IYV)的計畫中,也將志願服務類型分為:

(一)互助與自助型(Mutual Aid or Self-Help)。(二)慈善事業型(Philanthropy or Others)。(三)參與型(Participation)。(四)倡導力行型(Advocacy or Campigning) (引自謝秉育,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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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志願服務人員係指不計財物報酬、關心社會福利,本著個人自由 意願,以奉獻自己的時間、精力,主動參與家庭、兒童、心理衛生、社區發展等 社會服務活動者。 四、學校的義工制度 我國學校義工制度始於民國七十年代,但直至近幾年教育改革方興未艾,才 逐漸受到重視。從七十八學年度起「國民中小學義工制度」開始全面實施。民國 八十一年起由教育廳舉辦「協助學校推展教育有功人員表揚大會」,以表揚對學 校有功的家長義工。凡此種種,足以說明學校、家長及社會三方面均體認到家長 「參與學校志願服務」的功能與重要性。以下就學者對於「學校義工制度」所提 出的主要功能與看法,整理如表2 所示: 表2 「學校義工制度」的相關研究 研究者(年代) 學 校 義 工 制 度 的 主 要 功 能 美國南卡羅那州 教育廳(1985) 1心;4.增進學校和社區之聯繫;5.減輕教師之與教學無關的工作量;6.義工協助教學或.可提高學生的學業成就;2.學生有更多的個別學習機會;3.養成學生和義工的自尊 社團活動,使課程內容更豐富多樣;7.提供學生與職場接觸的機會;8.提供優良的成人 行為模式給學生做模範;9.使社區民眾瞭解學校課程之安排情形;l0.提供實施親職教 育之管道;l1.提高校內成人和學生的比例。 陳志福(1990) 1.協助教學方面:如教具製作、資料蒐集、圖書管理、批改作業等;2.學童安全維護方 面:如交通導護、課後照護、校外教學參觀協助帶隊等;3.輔導與諮詢方面:如輔導 信箱、補衣縫扣、互助慰問等;4.社區教育與聯絡:協助學校與家長保持聯繫、組織、 辦理學校社區聯合文康(社團)活動、宣導學校及教師之作法與行政措施等。 吳秋莉(1995) 1.利用社區人力資源,改善學校人力不足之情形;2.義工的參與為學生樹立良好的典 範;3.為家庭注入新的活力;4.促進學校與社區的聯繫,增進彼此的瞭解與認同; 5.義工獲得成長,提昇社區的人力素質。 詹秋薇(1997) 1.家長參與義工,提昇孩子對學習活動的專注;2.減輕教師部份工作負擔,致力教學品 質的提昇;3.有專業、專長的家長加入,可提升教學品質;4.家長參與義工,可增進「親 師關係」、 「親子關係」 的親密度;5.家長參與義工不僅是服務他人,同時也獲得 自我實現的滿足感。 李慶泰(1999) 1.符合開放教育理念,發揮教育統整功能;2.促進學校與社區建立良好的公共關係;3. 擴建社區人力、物力資源檔案,增進社區資源之有效利用。 曾士雄(2001) 1.減輕教師的工作量;2.增加教師可從事教學的時間與精神;3.增加學生受個別照顧的 機會;4.使家長獲得教育子女的知識,進而增進親子關係;5.縮短學校與社區的距離, 促進資源共用。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綜合上述,學校義工制度之推展,不論就學生、教師、學校、社區及義工 本身來說,都是該制度下的受益者。因此,如何強化義工組織,有效發揮其功能, 實為當前努力的目標。 五、家長義工參與學校志願服務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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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各校背景因素不盡相同,為因應不同之需求,各校家長義工服務的項目,也就 各有不同、各具特色了。以下就現有學校義工制度與學者研究結果,將學校義工 服務的主要內容,分述如表3: 表3 學校家長義工的服務內容 研究者(年代) 服 務 項 目 台灣省教育廳 (1990) 1.協助圖書館、實驗室等教學活動的管理;2.協助學生上學、放學的導護、交通指揮、學生校外生活指導、課間午休學生安全、校園安寧的維護,並協助處理偶發事件;3.協助 辦理學生午餐,學校衛生、醫療、服務、體育及康樂活動;4.協助辦理教學設備之檢修、 維護、改善校園環境、加強綠化、美化及垃圾廢棄物處理;5.協助推展社團活動、民俗 技藝教育及才藝教育;6.協助推動親職教育、辦理「安親班」及親子活動;7.其他適於義 工服務事項。 陳志福(1990) 1.教學有關層面:如專門性單元教學、特殊兒童及特殊才藝之學習與輔導;2.作業層面: 如實驗操作之練習與指導、測驗或作業之批改及訂正;3.教學資料層面;如教具之製作、 準備及管理,教室佈置,圖書管理等;4.休閒及教學充實層面:如說故事、辦理員生消 費合作社、整理花木、飼養動物、專題報告或演講、團隊及校隊訓練、學藝或體育競賽、 兒童刊物編輯或出版、幼童軍指導、校外參觀之帶隊或協助服務等;5.校園安全層面: 如交通導護、早午休之安全秩序維護、下課遊戲時間之指導及安全維護、課後照護、協 助學校值日夜、困難及危險性之清潔打掃等;6.輔導層面:如輔導信箱之收件與解答、 補衣或縫扣等愛心服務、急難災害等之互助慰問、晨檢及衛生習慣指導;7.社區教育及 聯繫層面:協助學校與家長、重要人士或機關之聯繫,家長及社區民眾之訪問或座談, 協助宣導學校及教師之作法與行政措施,協助組織社區性文康社團,配合時令辦理有意 義之教育活動,協助辦理社區性比賽活動,邀請或鼓勵社區民眾熱烈參與學校活動,協 助發掘好人好事並加以表揚。 林海青(1990) 1.直接服務的角色:如擔任上下學之交通導護、協助校方處理偶發事件、擔任學校社團 活動的指導者等;2.間接服務的角色:協助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校方方案規劃設計的 建議,活動策劃的協調與協助等;3.行政的角色:如會議會場的佈畫、會議紀錄的撰寫、 教學設備的維修等;4.決策資訊的角色:提供學生校外活動訊息、辦理社區推廣服務等; 5.倡導者的角色:透過不同管道反映學校的需求與社區溝通等。 臺北縣修德國小 (1991) 1.圖書館服務;2.資訊中心服務;3.陶藝館服務;4.資源教室服務;5.自然科教室服務;6.心算教室服務;7.學習輔導;8.協助推動親職教育及社會教育;9.協助推展社團活動; 10.啟智班隨車服務;11.校外導護(交通生活指導)。 吳美慧等(1995) 1.交通安全導護;2.製作及準備教具;3.圖書館服務;4.學校與社區活動聯繫;5.課業學 習與輔導(智障、低成就、殘障、特殊才藝等);6.急難救助等互助慰問;7.學校與社區 聯合比賽活動;8.園藝維護與飼養養動物;9.校隊(社團)活動訓練;10.生活瑣事之愛 心服務(補衣、縫扣等);11.家長或社區民眾之訪校與座談;12.組織社區文康社團;13. 教室佈置;14.配合時令之各項教育活動(親職教育、社會教育等) 李慶泰(1999) 1.愛心導護;2.校園安全巡邏;3.校舍修繕維護;4.戶外教學;5.教具圖書管理;6.校務發 展、校園規劃研究諮詢;7.生活瑣事之愛心服務(補衣、縫扣等)8.辦理急難、災害、貧 窮救濟等互助慰問工作;9.校外生活(社區遊樂場所、車站等的重點巡察);10.社團活動 之教學;11.大型教育活動的協助與參與(如運動會、母姊會等);13.體育、藝文團隊之 指導(協助排球、桌球隊等之組訓)。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綜合言之,家長義工參與學校志願服務之工作範疇相當廣泛,服務的對象除 了學生、教師外,尚有學校行政人員、學生家長及社區民眾等,而以學生、教師 及行政人員為主要服務的對象。服務的項目大致分為七大項:教學有關方面、作 業方面、教學資料方面、休閒及教學充實方面、校園安全方面、輔導方面、社區 教育及聯繫方面等(陳志福,1990)。綜合以上學者提出的服務項目,並配合實 際情形,本研究以交通導護、圖書管理、課輔、衛生保健、晨光活動、環保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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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活動等服務項目,做為其中的一項個人社經背景變項,以便瞭解該變項與參與 動機、組織氣氛與工作滿足的相關情形。 六、家長義工參與學校志願服務的相關研究 國內學者針對學校義工為對象所作的研究,顯示目前學校義工之實施與運作 可能遭遇到的一些問題,並提出下列的看法(吳秋莉,1995;詹秋薇,1997;蘇 癸玲,1998;引自曾士雄,2001): (一)家長因工作時間關係以及對於義工制度的不瞭解,缺乏主動參與的精神。 (二)學校義工教育訓練之專業人員不足,以致缺乏有系統、有規劃的義工制度 與具體的執行計劃。 (三)缺乏正式規章的約束管理,難掌控義工的服務品質,全憑義工之良知與恆 心。 (四)學校缺乏辦理有關活動的經費與資源。 (五)學校老師與義工在工作方式、觀念上的差距,可能使學生無所適從。 (六)義工的角色拿捏不當,易與老師產生衝突。 (七)義工良莠不齊,個別動機亦不同,義工的不當作為易使學校產生負面形象。 (八)學校義工提供無酬服務,長時間的奉獻之後,易產生倦怠,萌生離職之意。 吳美慧等(1995)的研究結果認為學校實施義工制度可能遭遇的困難如下: (一)行政支援方面:如校長、行政人員不支援。 (二)行政管理方面:如管理人力不足、缺乏組織計畫與管理規章。 (三)設施與經費方面:如設備不足、缺乏環境維護經費等。 (四)教師認同度方面:如教師擔心影響其地位及尊嚴;義工權限分際難掌握, 易造成管理上之困擾;教師與義工在輔導及觀念上不一致,使學生無所適 從。 (五)民眾因素方面:如缺乏主動參與之精神,家長對子女教育關心度低,以及 缺乏參與社區教育及公共福利工作的觀念與能力等。 (六)義工本身方面:如義工角色認知不清,少數義工參與動機不單純;義工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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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得到親友的高度支持,造成傳承與銜接的困難;經過長時間無條件奉獻 後,易產生疲態等。 李慶泰(1999)認為學校推廣義工制度面臨之困境如下: (一)國內家長參與學校活動的自發性較低,大多以學校的安排為主;相較於國 外,國外參與活動的層面較為廣泛,自發性較高。 (二)大多數學校缺乏指導手冊來規範、引導義工執行工作。 (三)義工未實施定期的在職訓練。 (四)有些義工工作量太多,以致產生「怠工」現象。 (五)學校未訂定妥善的義工實施計畫,以致有效果不彰的情形。 (六)校長怕家長干涉校務,以致未能適時支援、倡導,致使社區人士參與學校 義工的興趣缺缺。 (七)家長參與服務時間與學校「要求」協助的時間,有些無法配合。 (八)義工自我成長機會不大。 針對上述家長義工制度面臨的各種困境,許多學者認為行政機關、學校及義 工本身,均應面對問題,積極尋求改進之道,以下的學者們從政策規畫與推行策 略上,提出下列的看法(陸光,1994;林勝義,1994): (一)制定完善的法規制度,以促進義工制度的長期發展。 (二)結合民間資源,強化聯絡網絡,滿足各方面的需求。 (三)講求方法、注重績效,提昇服務品質。 (四)因應社會需求,充實服務內容,並開發新的服務項目。 (五)善用媒體宣導,激勵服務意願,使民眾充分瞭解並樂於參與志願服務。 吳美慧(1995)、陳秋蓉(2001)等人則提出以下的看法: (一)尋求全面性的支援(包括校長、行政人員、教師與民眾),讓大眾深刻體 悟義工工作的可行性與重要性。 (二)調查瞭解學校與義工志願服務的需求情形,使志願工作能切合實際的需要。 (三)建立系統化、制度化的組織,以便適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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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確實編列預算,以保障義工權利。 (五)強化義工與教師和諧巧妙的合作關係,並適時給予回饋及鼓勵。 (六)不斷提升義工品質,促進其學習與成長,並做好職務傳承與銜接。 (七)貫徹計畫、執行、督導、考核,提升執行績效,使服務工作符合普遍化、 制度化及精緻化的目標。 (八)強化義工持續服務的意願,提供個人成長的機會,以利長久留住義工。 李慶泰(1999)針對學校如何推廣義工制度,提出以下的看法: (一)利用親師座談會、家長會等管道,擴展家長參與層面,並漸漸深及教學效 果及提昇親職教育。 (二)訂定合乎需要的義工指導手冊,有效指引義工值勤。 (三)定期舉辦義工在職訓練,以利進修學習,並獲得有意義的經驗。 (四)合理安排義工的服務時間。 (五)訂定確實可行的學校義工實施計畫,做為推動志願服務的指導方針。 (六)校長應以最大的心力支援義工制度的推展,並適時予以表揚。 (七)應先實施家長意願、工作時間配合等調查,再據以妥善的利用。 (八)定期安排義工互換服務項目,以免長期從事單一性的工作,心生倦怠;並 定期舉辦知性、感性等活動,使義工能獲得成長的機會。 綜合上述,學校義工制度所面臨的問題,包含組織管理、人事行政、設備經 費、教師認同、社區因素及義工本身等,內容相當錯綜複雜。但大致可分成三類 :(一)制度規劃問題:如何建立義工準則、實施訓練計畫等;(二)行政溝通問 題:如校長、行政人員及教師彼此之間以及學校與家長義工之間,如何達成良性 互動,以營造溫馨和諧的組織氣氛等;(三)義工本身問題:如何激勵義工的參 與動機、增加工作滿足感以及提昇持續服務的意願等。這些都是值得深入探討的 問題。 經研究者與學校義工承辦人或義工隊長的實際訪談亦得知,義工管理確實不 易,除了上述制度面與人為的問題之外,仍有許多問題尚待解決。儘管學校在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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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義工時會出現某些困難,但是學校成立義工組織的目的,就是希望透過家長義 工的參與來幫助學校發展校務,並進一步提昇教育品質。此外,從管理的角度來 看,若能適時提供義工適當的獎勵與福利,將有助於激勵義工持續服務的意願。 因此,為了有效推展學校義工制度,實有必要深入瞭解這群義工的特性與服務情 形。

第二節 參與動機

家長義工投入學校義工行列是屬個人自主意願而加入,參與的成員來自各行 各業,他們的生活背景、人格特質均有個別差異。因此,每位家長義工的參與動 機與心態,可能都有不同的期待與目標,這些期待與目標能否滿足,對組織的成 員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以下將就:動機的定義與分類、動機理論、義工參與動機 之相關研究等項目,分別予以討論,以做為本研究發展學校家長義工對參與志願 服務動機取向之基礎。 一、動機的定義與分類 (一)動機的定義 中 文 一 向 將 英 文 的”Motivation” 或 ”Motive” 譯 為 「 動 機 」, 它 是 由 拉 丁 文”Movere”一詞演變而來的 (葉文榮,1985)。 對於「動機」的定義,一般就生理性動機(physiological motives)、社會性動 機(social motives)以及綜合性的觀點加以說明(張春興,1993)。由於研究對象 與方法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解釋,茲將國內外學者之說明整理如表4: 表4 動機的定義彙整表 研究者(年代) 動 機 的 定 義 Woodworth (1918) 動機指發動持續導向動物行為的動力,並指向一特定目標。(引自張華葆,1994) Hull (1943) 動機是由於生理平衡狀態遭到破壞而激起的。當人們因新陳代謝或內分泌作用,使體內失去化學平衡,將會造成生理上的緊張狀態進而形成一股迫力,驅使個體有所行動,一直要 到體內恢復平衡,此種緊張狀況才得以解除。 Maslow(1943) 動機的來源是由於某些需求未被滿足,這些需求可能是來自生理方面,或稱之為一種驅力,它們普遍存在於人類的特質中,並有遺傳性。 Adams(1962) 動機乃源自於欲望所知覺到的不公平所引起的緊張趨力。 Vroom (1964) 動機源自於工作結果、價值、工具性聯結強度、與期望等變數間的關係,是人們為了得到他們所想得到的酬賞而做的努力。 Locke(1969) 動機是引導個體行為去完成個體接受的目標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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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表4 動機的定義彙整表 研究者(年代) 動 機 的 定 義 Compell (1970) 動機包含行為的導向、反應的強度及行為的持續性。同時包括其他諸如驅力、需求、誘因、獎賞、增強、目標設定、期待等。(引自張慶勳,1996) Steers & Porter(1973) 工作動機是一種心理狀態,而這種心理狀態會影響工作情境中,行為之動力、趨向以及持久性。(引自陳彰儀,1995) Kelley(1974) 動機是必須使用力量去維持與改變行為的方向、本質與緊張。 Steers&Porter (1975) 動機為影響工作情境中行為之激發、導向與持久的狀態。 Scott(1976) 動機是驅使個體依著完成目標方向前進的內在壓力。 Herbert (1976) 動機可以視為當一個人花費努力或精力去滿足一項需求或獲得某一目的的行為歷程。 Dessler(1976) 動機是人們要求滿足某種需要的反應。 馬起華(1981) 動機是行為的原動力,也是行為的主要原因。 大英百科全書 (1981) 動機是造成行為的原因,也就是任何可以引起個體行動的事物。 Mitchell (1982) 動機係一種心理過程,它導致行為的激發、方向及持續。 Keller(1983) 動機是重要且直接的行為,會受無數的內在及外在特質所影響。 韓幼賢(1984) 動機是引起個體活動並決定其行為朝向的一種力量。 Green,Beatt& Arkin(1984) 動機為能夠激發、引導行為,並且使行為持續的推論性內在歷程。 Hanson (1985) 動機是研究人類行為如何受激發、方向指導、維持和終結的動因和歷程。 吳秉恩(1986) 就組織行為學觀點,動機是引發個體行為的原動力,可視之為內在因素,影響可見的行為。 Hoy & Miskel(1987) 動機是複雜的力量、驅力、需求、緊張狀態,可以並維持自願性活動,以引導個人目標的完成。 Owens(1991) 動機是由被描繪成願望、慾望、驅力等所有內部的助力條件構成的,它是使個人活動或運動的內部狀態。 Rita (1991) 動機是指引行為者行動並促使其充滿活力的因素。 瞿海源(1991) 動機是用來解釋個體行為發生的的原因或理由,我們並不能直接觀察到它的存 在,而必須由個體表現出的行為推測而得。 彭懷真等 (1991) 動機是個體從事具體目標導向之行為的任何激動。 Lunenburg & Ornstein (1991) 動機是由拉丁文「movere」而來,代表引起動作、激動或移動的意思。其他像需求、目標、 抱負、衝動、驅力、價值以及理想等都可視為動機的同義字。 Robbins (1992) 動機是個體與情境互動後的結果,願為團體目標努力的意願;其意義含有三個要素:努力程度、組織目標及員工需求。` 劉兆明(1992) 動機含有探求行動機制亦即行為發生的原因之意。 張春興(1993) 動機是引起個體活動,維持已引起的活動,並導使該種活動朝向某一目標進行的一種內在歷程。 盧瑞陽(1993) 動機為激發、引導、維持人類行為持續相當時間的管理行為。 吳靜吉等 (1994) 動機是激起、引導,及維持生理與心理活動歷程的動力。 Loudon & Bitta(1993) 動機是一種促使人們採取某種行為,以滿足某種需求的力量。(引自林靈宏,1994) 藍采風、 廖榮利(1994) 動機是一組使人產生某種行為的力量、 Ann (1994) 動機是給個體能量並引導目標行為的過程。 廖春文(1995) 動機乃是激發、引發和維持個體自發之行為,達成目標的重要質素。 張簡憶如 (1995) 動機是影響行為之產生、維持工作努力程度的一種力量。 劉彥廷(1995) 工作動機指的是影響工作努力的水準、方向和持續性的個人內在力量。 劉玉琰(1995) 動機是引起個人活動使其朝向某種目標去努力的一種力量。 高尚仁(1996) 動機是一個創造出來的概念以包容觀察到的行為現象,利用它來解釋行為的誘因、方向及強度。 李慕華、 林宗鴻(1996) 動機是個體想要表現出某些行為,並且反映出努力的意願。 Kotler(1997) 動機是一種被刺激的需求,它足以引發個體採取行動以滿足之。(引自黃玉湘,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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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表4 動機的定義彙整表 研究者(年代) 動 機 的 定 義 謝馥蔓、 張善智(2000) 動機是一種激發、指引和持續某種行為朝向目標的歷程。其中包含三個要素:第一是激發 水準,即促成行為出現的驅力或能量;第二是行為的選擇;第三是持續,代表追求目標的 決心。 孫景文(2000) 動機是指加強行為的觸動力量,兩個組成要素為目的(標)及方向(或強度)。 李茂興、 陳夢怡(2000) 動機是激發並引導行為的一組因素,通常是目標導向。 楊蓉昌(2001) 動機是以外在的刺激,激發他人的工作意願和行動,使其對期望目標貢獻一己之力的手段。 徐瑋伶、 鄭伯壎(2002) 動機不只是一種靜態的心理概念,也是一種動態的歷程,一種朝項目標的持續過程。 資料來源:劉玉琰,1995;張慶勳,1996;謝馥蔓、張善智,2000;曾士雄,2001;陳秋蓉, 2001;謝秉育,2001;朱夏萍,2003。本研究修訂整理。 綜合以上學者對「動機」所下的定義,可發現兩個共通點:(一)動機涉及 人們想要滿足的需求,是引發人們採取行為的動力。(二)動機是提供個體行動 的指引。可見動機是一種行為的內在因素,是由個人的內在需求所引發,以達成 滿足需求的行為能力。而曾士雄(2001)則認為動機具有以下之特徵:(一)起 於行動之前。(二)是一種持續的內在歷程。(三)能引領個體朝向某一目標,表現出 外顯行為。由此可見,動機可說是行為的原型,而行為則是動機的外在表現。動 機並未具有實相,因此我們只能藉由可觀察的外在情境與行為改變,來推論個體 內在心理與生理的歷程。 國外學者 Steer & Porter(1973)也指出動機有三種主要的成分。第一種是 激發(energizing),是指個體激發行為的力量。第二種是導向(direction),人們 會針對某個特定情境努力,對於其他的情境則不會有同樣的投入。最後一項為持 久(maintenance)。人們可能會持續從事某些工作,卻很快地結束別的工作。不 論是國內外的學者,所關心的都是較長時間的行為表現。因此,「持久」是一個 特別重要的成分(引自陳彰儀,1995)。 (二)動機的分類 由於人類的動機非常複雜,個人有許多種動機,無法在所有時間都表現出 來。因此,個人的潛在動機,稱為動機傾向(Motivational disposition);而個人當 時正在表現的動機,則稱為活動的動機(Aroused motive)。一般將動機分為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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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生理起源的動機,另一是心理起源的動機。學者Loudon & Bitta(1993)認 為,一般而言動機有以下幾種分法(引自張春興,1993): 1.生理的或心理的(physiological vs. psychological):前者目的在滿足個體生理上 的需求,後者則在達成心理上的慾望。 2.意識的或無意識的(conscious vs. unconscious):依個體自身對其行為動機的知 覺程度,可分成意識的或無意識的。 3.正向的或負向的(positive vs. negative):根據動機對個體行為的影響,可分為 正向趨力或負向趨力;前者引導個體往某一目標前進,而後者則驅使個體遠離 某種結果。 4.原生性或衍生性(primary vs. secondary):前者主要出自於人類自發性的趨力, 是由需要或刺激所引起,而後者則主要來自於經驗的學習,以及社會文化的影 響。 石淑惠(1997)認為人類的行為動機,可依據不同劃分的標準加以分類: 1.依社會意義來分,可分為高尚的、正確的動機和卑賤的、不正確的動機。 2.從動機的內容來分,可分為生理和心理性動機(精神方面的動機)。 3.根據動機在活動中所引起作用的大小來分,可分為主導動機(優勢動機)和輔 助動機。 4.依據動機在時間上的久暫以及它與活動目標的關係來分,可分為短近的動機和 長遠的動機,或者說是近景性動機和遠景性動機。 5.根據動機與個體或社會的關係來分,可分為個人性動機與社會性動機。個人性 動機是指與個體自身的物質和精神需要相聯繫的動機,社會性動機則是與社會 相聯繫的動機。 張潤書(1988)在探究組織中人員的動機類型時,曾依據以下幾個層面加以 分析: 1.主要的對後起的動機:主要動機就是非習得而極端排拒改變者。例如,人皆生 而即有安全需求,不需要學習即希望避免危險。後起動機並非天生的,而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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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經驗中得到與習得的。對於社會中種種組織提供的許多報酬,譬如:金錢、 權勢、地位等的需求,這些都是隨著人逐漸成長並接受各種教育經驗,而慢慢 習得的。 2.本能的對習得的行為:人性學(ethology)認為很多複雜的活動是生而即能,隨 著個人發展而自然顯露出來;行為學家的見解則是,一切行為都是從經驗中習 得。換言之,人皆生而即具有同一的潛能,至於最後變得如何乃是一個環境制 約作用或訓練的問題。其中以Skinner(1971)的增強模式最具代表,即以有系 統的環境控制形成並控制個人行為。控制獎勵的權變事件(如獎勵薪資計畫) 即可控制工作行為。 3.與工作有關的特殊動機:經心理學家確認的動機雖然不勝枚舉,但在組織行為 研究中較為重要,而一再引述的有下列幾項:(1)勝任與好奇(Competence and Curiosity),研究結果認為人皆要有與其環境互動的基本需求,故多數員工都體 驗到一種基本慾望,即獲得不單調與反覆的工作;(2)成就感(Achievement), Atkinson(1966)認為這種動機為完成目標的慾望,其誘因的價值在於一個人 由完成感到滿足,即一種自豪感。 McClelland(1961)相信成就的需要在個人 及文化之間均有不同,並認為成就需要的層次,可考查其所說、所寫、或所為 來測量。(3)結交(Affiliation),研究顯示,工作人員間友誼與互助的發展, 幾乎是組織中的一種普遍現象。(4)公平(Equality),以 Homans(1961)的 分配公平概念作基礎,認為每一個員工都應該從組織獲得與其貢獻成比例的報 酬。 二、動機理論 國內外探討志工參與志願服務動機的研究相當多,學者針對研究對象與研究 方法之不同,所採用的理論依據亦有所差異。然而多數學者將動機分為生理性和 心理性兩大類來探究,以下就相關的動機理論及主張整理如表5:

數據

表 1  志願服務的定義  作    者  年代及備註  志願服務的定義 黑幼龍 1971  志願工作者也就是無酬勞的工作人員,為某一機構或組織的目標貢獻出自己的時間, 他們和專業的工作人員有不可分的關係。 Routh 1972  義工是個人對別人的需求有深刻的瞭解而心甘情願地從事某些事情,以滿足這些人的 需求。並將此種心願付諸行動,不論是否得到報償。 美國長堤  社會福利局  引自蔡漢賢,1977 志工人員為一群關心人類福利,不吝自己的時間與精力,將個人才能與志趣,分享於眾人,而造福社會者稱之。 美國社會
表 5  參與動機的理論及主張  理論名稱  研究學者  主要觀點  備註  需求層次理論  Maslow  (1970)  人類需求分為五個層次,這些層次構成金字塔型,可以說明人類 動機之範圍。它們依序為生理、安全、社會、自尊及自我實現,這五個層次是循序漸進,不可跳級的,但大多數人無法達到最高 層次。  ERG 理論  Alderfer (1972)  將 Maslow 的理論加以修正,提出「生存、關係、成長」理論, 兩者不同處在於,前者認為低一層次需求被滿足時,才會產生高 一層次的需求;後者認為這些需求
表 11  國外有關組織氣氛理論研究之層面指標  學者(年代)  組織氣氛的層面指標  Halpin  &  Croft   (1963)  關懷、強調績效、以身作則、冷漠、疏離、阻礙、團隊精神、親密     Kahn   (1964)  法規取向、部屬的培育、監督的嚴密性、認同、陛遷  Forehand(1964)  組織的大小與結構、領導類型、組織系統複雜性、目標導向、溝通網路  Likert  (1967)  領導過程、動機驅力、溝通歷程、交互影響過程、決策過程、目標設定、控制管理過 程、工作目標、訓
表 15  工作滿足的定義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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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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