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乳婦飲食 定義: 本飲食是以均衡飲食為基礎, 藉調整營養素及熱量的攝取, 供給孕乳婦在懷孕及哺乳期間 所需的營養。 目的: 提供適當的熱量及營養素,以 維持孕乳婦本身的健康及胎兒 的正常生長發育,同時減少胎 兒早兒、流產、難產的發生率。 適用對象 懷孕及哺乳之婦女 一般原則 1.準備懷孕之女性,應將身體調整至健康狀態,並維持理想體重,以作為懷孕之 準備。 2.體重:懷孕期間孕婦體重依懷孕前體重做適當調整,以增加 10~14 公斤為宜, 且須注意體重增加的速度,懷孕期間不適於減重。 3.熱量: (1) 懷孕期的熱量攝取,依據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DRIs)建議,自懷孕第 二期起,每日尚需增加 300 大卡的熱量。但每個人每天的總熱量,需視孕婦的年齡、活動量、懷孕前的健 康狀況及體重增加情形,而 加以調整。 (2) 哺乳婦熱量的需要依據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DRIs)建議,每日以增加 500 大卡為宜。 4.蛋白質: (1) 懷孕前的營養狀況良好者,懷孕初期不需要特別增加蛋白質的攝取。自第二 期起因胎兒發育速度較快, 母體胎盤、子宮、乳房增大,羊水及血液量增加,每日需額外增加 10 公克的蛋 白質。其中最好有一半以上 來自高生理價值的蛋白質,如:蛋、奶類製品、肉、魚、豆漿、豆腐、豆干等 黃豆製品。 (2) 哺乳期間每日母乳的分泌量平均達約 850 毫升,因乳汁含有 1.1%的蛋白質, 所以哺乳婦每日應增加 15 媽媽吃得好,寶寶也會長得健康喔
公克蛋白質的攝取,其中一半以上應來自高生理價值蛋白質。 5.懷孕或哺乳期,維生素及礦物質攝取量應達到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並 且不超過其上限攝取量。 6.礦物質: (1) 鈣:懷孕/哺乳期應攝取充足的鈣質,以滿足胎兒/嬰兒的生長和母體的需 要。鈣質豐富的食物,如: 乳製品、小魚乾等。 (2) 鐵:懷孕時鐵質的需要量增加,除了供應孕婦本身及胎兒所需外,並大量貯 存在胎兒體內,以供嬰兒出 生後四個月內使用。鐵質豐富的食物,如:蛋黃、肝、肉、腰子、豬血、鴨血 及雞血等。國人日常膳食中 之鐵質攝取量不足以彌補婦女懷孕、分娩失血及泌乳時的損失。建議自懷孕第 三期起至分娩後兩個月內, 每日另以鐵鹽供給 30 毫克的鐵質。 (3) 碘:因胎兒迅速的生長發育,使得孕婦的基礎代謝率隨之升高,同時甲狀腺 分泌量亦增高,而碘是甲狀 腺素的組成物質,故應增加碘的攝取量,含碘豐富的食物,如:海帶、紫菜。 (4) 鈉:懷孕期若有高血壓或水腫等症狀,則應限制鈉的攝取量。 7.維生素:懷孕及哺乳期間大部分維生素的需要量均增加。 (1) 維生素 B1、B2、B6 和菸鹼素的需要量是伴隨熱量及蛋白質的增加而升高。 (2) 葉酸:為了確保胎兒神經管發育正常,懷孕一個月前,即應開始注意葉酸的 攝取,達到每日建議量 400 微克,懷孕後增加 200 微克,含葉酸豐富的食物,如:新鮮的綠色蔬菜、肝、腰 子、瘦肉等。如攝取不足, 應增加葉酸補充劑。 (3) 維生素 B12:對於全素食者,應特別注意維生素 B12 的補充。維生素 B12 豐 富的食物,如:藻類食物。 8.食物的選擇要均衡,孕、乳婦應減少或避免攝取下列食物: (1) 菸、酒、咖啡與濃茶。 (2) 含脂肪多的食物,如:肥肉、油炸食物等。 (3) 煙燻加工食物,如醃肉、鹹蛋、鹹魚、火腿、豆腐乳等。 (4) 空熱量食物,如糖果、可樂、汽水等。 9.懷孕初期若有噁心、嘔吐等現象,應少量多餐及選擇低脂肪且無刺激性的食 物,早晨醒來時,可吃些五榖類食物,如餅乾、饅頭等改善孕吐。 10.不明來源及用途的中藥,應避免食用之,或經合格中醫師確認用量及用法。 11.每日宜適量運動,並注意運動相關安全事項。
12.每日飲食攝取量建議表 蛋 魚 肉 豆 類 五 根 莖 榖 類 油 脂 類 蔬 菜 類 水 果 類 奶 類 正 常 期 4 份 3-6 碗 2-3 湯 匙 3 碟 2 個 1-2 杯 懷 孕 期 5 份 3-6 碗 3-4 湯 匙 3-4 碟 3-4 個 2 杯 哺 乳 期 5-6 份 3-7 碗 3-4 湯 匙 3-4 碟 3-5 個 2 杯 資料來源:臨床營養工作手冊 行政院衛生署 編印 中華民國 95 年 12 月 圖片來源:行政院衛生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