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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親職量表與親職效能的關聯性與量表信效度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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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輔導與諮商碩士學位學程

碩士學位論文

ACT 親職量表與親職效能的關聯性

與量表信效度研究

Psychometric Properties of The ACT Scale and Its

Relationship with Parental Efficacy

指導教授:傅如馨 博士

研究生:鄧運合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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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研究旨在檢驗由「ACT 親職教育方案」所衍生的,親職功能量表的信效 度,並以親職效能感作為效標變項,討論兩者關係。研究以1006 位家中有 3-8 歲孩子的家長為研究對象,採問卷調查法,研究工具包含「ACT 親職功能量 表」與「親職效能量表」。並經描述性統計、迴歸分析、信度分析,探索性與驗 證性因素分析等統計方法分析資料,研究分析結果如下: 1. ACT 親職功能量表修訂過程: 經本研究分析,ACT 親職功能量表經刪減部分題目後,在保留大部分題項 的狀況下可以達到心理計量的標準,獨立成為測量親職功能的量表,也讓 ACT 方案的成效測量更有理論基礎與說服力,同時能夠作為進一步修改、使方案更加 進步的依據。 2. ACT 親職分數與親職效能感: 經本研究分析,ACT 親職分數與親職效能感呈線性關係,同時關係達到顯 著,兩者能夠相互預測,在ACT 親職功能量表得分越高的家長,親職效能感也 會越強,即當家長使用更少的負向管教時,對於自身的親職效能感會有更高的評 價。 本研究根據上述研究結果進行討論,並針對未來研究方向及實務現場提出建議。 關鍵詞:ACT 親職教育方案、家暴預防、量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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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validate the scale use by the ACT parental program under Taiwanese cultural context. In addition, the study also aimed to tes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arental function and parental efficacy as well.

In this study, the participants were 1006 parents who have kids that aged 3-8 years. The data were collected by questionnaires, including “ACT parental function scale” and “Parental efficacy”. The data were analyzed through descriptive statistics, regression analysis, reliability analysis, exploratory and 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

The findings were summarized as follows:

1. Based on the data and the analysis, after dropping some of the item, the ACT parental function has established its validation under the Taiwanese context. Not only it can serve as the program’s testing tool, it can also be used as a dependent scale to examine parental function.

2. The result of regression analysis suggested that ACT scale’s score had a significant positive relationship with parental effic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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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 1 第二節 研究問題與假設 ... 5 第三節 名詞釋義 ... 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7 第一節 ACT 親職功能量表與相關研究 ... 7 第二節 親職效能 ... 17 第三節 親職行為與親職效能之關聯 ... 27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31 第一節 研究參與者 ... 31 第二節 研究工具 ... 34 第三節 研究程序 ... 36 第四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 37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 39 第一節 描述性統計 ... 39 第二節 ACT 親職功能量表信效度 ... 44 第三節 ACT 親職分數與親職效能感的關係 ... 56 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 58 第一節 研究結論 ... 58 第二節 研究限制與建議 ... 59 參考文獻 ... 63 附錄一:研究參與知情同意書 ... 71 附錄二:基本資料表 ... 72 附錄三:ACT 親職功能量表 ... 73 附錄四:親職效能量表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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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與圖目錄

表 1 ACT 親職教育課程介紹... 9 表 2 研究樣本資料表... 32 表 3 受試者教育程度與家庭收入描述性統計... 39 表 4 各量表回應之描述性統計... 42 表 5 各量表信度係數... 44 表 6 KMO 與 Bartlett 檢定 ... 46 表 7 ACT 親職功能量表因素分析樣式矩陣... 46 表 8 ACT 親職功能量表因素分析結構矩陣... 47 表 9 觀察變項之個別信度指標及潛在變項的組合信度與平均變異抽 取量... 49 表 10 因素分析後題目保留比較... 51 表 11 ACT 親職分數與親職效能感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模式摘要 ... 56 表 12 ACT 親職分數與親職效能感單因子變異數... 56 表 13 ACT 親職分數與親職效能感迴歸係數表... 56 圖 1 因素分析陡坡圖... 45 圖 2 ACT 驗證性因素分析,SEM 模型圖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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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回顧過去數年,我們的社會發生了很多不幸的事件,人與人之間的衝突與傷 害頻仍,不少無辜的生命因此離開。然而這樣的不幸也同時推動了社會的期待, 社會大眾對於心理疾病、精神疾病雖然產生很多負面的觀感,但也因為戲劇、電 影以及自媒體的推行,也有越來越多民眾嘗試著去了解遺憾背後的原因。除了好 奇之外,心理、醫療等專業人員也被賦予了更高的期盼,希望我們能從頭做到尾, 從發生前預防,到發生後補救,同時降低發生率,如果可以,最好能夠改造整個 社會,讓社會安全網滲透到每一個家庭與社區。雖然看起來是夢想,但這不僅是 社會的期盼,也是心理人員自己的期盼,而這份期盼不僅推動著實務界,也推動 著理論的進程。 國內外研究對於暴力循環的意見漸趨一致,便是即早發現,即早治療,以及 預防甚於治療的共識,從源頭與萌芽處試圖解決暴力,不僅非常有效,更可以大 幅的拉低社會必須付出的成本,這也是為何近年學校的各種輔導方案,以及家庭 親職教育的方案,甚至是私人醫療機構的親職教育、親子諮商,同時想必也是家 庭諮商越來越多的原因。 隨著親職方案的增加,背後其實蘊含著一個想法的演進,我們的社會正在逐 漸放棄「人人是天生的父母」的假設,明白父母的角色與能力是需要透過學習以 及後天培養的,在過去沒有系統化的教學,父母們往往需要接受父母的經驗傳承, 或者在焦慮中探索,然而當成長的經驗富含暴力與冷漠,缺乏愛與包容,以及必 要的親職知識的時候,這樣的經驗傳承只會出現負向的效果,如果在焦慮中探索, 也會因為過高的壓力而漸漸耗損掉對於孩子的愛,這時候親職教育方案便可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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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生活狀況不佳的家庭能夠負擔、甚至能夠接觸到的呢?也因此,針對條件不 利,無法接受複雜訓練或大量知識的方案便有其必要性。

ACT Raising Safe Kids Program 是由美國心理學會(American Psychology Association,APA)中的暴力預防部門(Violence Prevention Office,VPO)集合學者

所規畫出來的親職教育方案,原本的 ACT 是「大人小孩攜手前進」(Adult and

Children Together)的縮寫,但在後續的發展中,ACT 演化成了注重不論身分的

「行動」(Act)的意義(https://www.apa.org/act/about)。ACT 親職教育方案的主要內

容,是以正向管教以及預防家暴為主 (Porter & Howe, 2008),透過實際的親職教 學,結合孩子的發展知識以及教授具體的管教策略,讓父母可以整合孩子不同年 紀的需求,以及必要的管教能力與技術,父母便可以有一個比較清晰的成長藍圖, 可以知道在之後不同階段該如何執行並調整親職的功能與角色。而方案的核心理 念之一,便是希望能夠將正向管教與暴力預防拓展到每一個社區的角落,特別是 身處不利環境的地區,這也是方案積極與社工、家暴中心、大學甚至是教堂等單 位合作的原因。 親職教育以及正向管教之外,隔絕富含暴力資訊的媒體也是必要的工作,網 路訊息的發達,使得我們更容易接觸到暴力,也更容易表達暴力。每當社會案件 傳出,報章媒體就會搶先推出各種影像畫面,起底肉搜,進行各式各樣的推測, 然後反覆重播,無止盡的循環,但這是我們需要知道的細節嗎?在這個取得資訊 的難度遠遠小於篩選資訊的年代,處理、篩選我們所接觸的媒體,無論是新聞、 電影、動畫、文字等等,都是越來越重要的工作,成人尚難以分辨資訊的真偽, 孩子又怎麼能做到呢?我們不能干擾孩子知的權利,但是我們對於他們什麼時候 知道,以怎麼樣的方式知道,在什麼樣的情境知道,是必須進行有效的監管的。 堅實的研究基礎是ACT 方案的優點,經過不同地區與背景的研究,方案漸

趨完善,ACT 在各文化與背景脈絡中都取得良好的研究成果(Porter & Howe,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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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受眾進行必要的調整,隨著研究的推行,北美與南美的研究結果相繼產出, 目前的研究也開始納入亞洲地區的國家,包含台灣與日本,逐漸成為 ACT 方案 的推廣國家。 而方案的進行,勢必要搭配恰當的檢核工具,以證實方案的有效性,同時也 能作為研究的材料,ACT 方案所使用的量表為 Porter 及 Howe(2008)年所建立, 其中分為四個單元(親職概念、親職概念行為、關於媒體控管、關於孩子的發展), 用以作為前後測的工具,觀察家長們的改變;唯經研究蒐集與探討後,發現學者

專家們皆認為ACT 方案雖有成效,然而 ACT 親職功能量表並沒有得到信效度的

證實(Porter & Howe, 2008; Altafim et.al., 2018),對於研究結果產生限制,因此欲

透過在台灣地區收集ACT 親職功能量表的回應,檢驗其信效度與因素結構;透 過量表修訂,研究者與實施者便可以依照結果繼續修訂方案的內容,並且讓研究 的證據也將更具可信度,在確立中文版本的信效度之後,ACT 方案的研究範圍 也便有能力進一步擴大到世界各個中文使用區域。 在了解ACT 親職功能量表的信效度之前,研究者必須先對 ACT 有初步的探 索以及閱讀,經過文獻的閱讀以及實際參與 ACT 親職教育團體之後,研究者具 體的了解到ACT 方案確實是圍繞著實際的親職功能設計與進行。課程當中包含 了很多實際的操作方法:在面對孩子的負面情緒該如何?也教導家長如何處理自 己的生氣與壓力,搭配一些實際的孩童發展知識,讓家長對於孩子的走向有更符 合現實的期待,這些都是為了讓家長在擔任親職角色可以對自己更有信心,認為 自己能夠勝任角色。 這也讓研究者開始感到好奇,ACT 方案若旨在提供實際的技術與社會支持, 而其測量的目的在於觀察家長的親職功能,那 ACT 親職功能量表的分數,是不 是也會與促進親職行為的促發因子,諸如親職效能有所關聯呢?個體對於任務的 效能感是促使行為發生的重要原因,而效能感也可以解釋成個體對於任務的一種 自我期許的程度,以及成功機率的判斷,如果有足夠的效能感,便能讓個體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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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產生與維持行為;除了讓家長們知道「如何做」之外,讓家長們「願意做」似 乎也是很重要的工作。因此研究者也想藉由本研究去了解 ACT 方案所使用的 ACT 親職功能量表,其所測量的教養行為,與親職效能之間是否存在著何種關 係,而家長的社經背景又有何影響,希望能夠透過本研究進一步探索以上問題, 得出的結果並對於ACT 方案的推廣以及國內的家暴預防工作再盡一份心力。

貳、研究目的

一、透過修訂ACT 親職功能量表,建立一份適用台灣文化,並符合心理計量標 準的ACT 親職功能量表。 二、透過研究,檢驗ACT 親職功能量表的因素結構與先前研究的吻合程度。 三、以ACT 親職功能量表以及親職效能量表為工具,檢視研究地區內家長們在 親職功能方面的情況。 四、根據結果與發現提出具體建議,作為進一步研究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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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問題與假設

壹、研究問題

根據研究動機與目的,本研究擬討論下列問題: 一、ACT 親職功能量表經中文翻譯過後,因素結構與其信效度是否符合心 理計量學對於測驗的標準? 二、ACT 親職功能量表分數與普遍的親職效能感的量表分數有何相關性?

貳、研究假設

H1:中文版的 ACT 親職功能量表的心理計量經修訂後可符合心理計量的標 準。 H2:ACT 親職功能量表分數對於普遍的親職效能有正向預測力。

第三節 名詞釋義

壹、ACT Raising Safe Kids 方案

ACT 方案為美國心理學會結合相關學者建立的家庭親職教育方案,目的在 於盡可能的避免兒童接觸到暴力或成為暴力的受害者。在這個目的的大傘之下, 方案從多個層面下手,包含提供家長們實際的幼兒養育知識、正向管教策略,並 提供兒童發展的知識,讓家長能對孩子的成長有合理的期待;同時為因應科技浪 潮,也將媒體內容監控納入重點之中,方案亦包含了協助家長處理自身情緒(如 憤怒),以避免暴力成為情緒宣洩的管道。

貳、ACT 親職功能量表

由Porter & Howe(2008)依據方案的前導研究需要所建立之 ACT 方案的評量

方式,在後續研究中成為ACT 方案相關研究所使用的主要量表,目前已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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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ACT 親職功能量表作為研究工具,假設並檢驗其作為檢測親職功能的獨立量 表,因此將之改名為ACT 親職功能量表。

參、親職效能

依據de Montigny & Lacharite´(2005)以及 Bandura(1977)對於親職效能以及自

我效能的定義,本研究親職效能感之操作型定義為「家長對於自己在組織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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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文旨在探究ACT 方案、親職效能等研究變項的過往研究文獻,以對本研 究的詳細內容做出佐證。內容分為三節,第一節為 ACT 親職功能量表與相關研 究;第二節為親職效能感的過往文獻與研究;第三節為討論 ACT 方案與親職教 育的可能關係。

第一節

ACT 親職功能量表與相關研究

壹、立論背景

ACT Raising Safe Kids Program 是由美國心理學會(American Psychology Association,APA)中的暴力預防部門(Violence Prevention Office,VPO)集合學者 所規畫出來的親職教育方案(https://www.apa.org/act/about)。方案設計的核心目的 是為了終止自家庭開始的暴力循環,奠基在三級預防的概念之下,在各個社群、 社區推廣正向管教,教導家長們使用正向並且更加有效的教育方式的親職教育方 案。ACT 奠基在社會學習以及認知取向上,承襲 Bandura(1977)的社會學習理論, 認為個體在成長的過程當中若暴露在充滿暴力的情境下,成長之後亦會使用暴力 來面對焦慮,因此,ACT 的主要目的就是教導家長如何在生活中消除暴力,從管 教方式、媒體資訊以及社交技巧等面向切入家庭生活,試圖透過教導家長使用更 正向且具效能的方式發揮親職功能,創造一個安全、溫暖,緊密卻沒有暴力的家 庭環境。 然而為什麼親職教育方案會在美國逐漸受到重視呢?其中之一是居高不下, 且年齡層漸趨年輕的犯罪狀況,在確立了低自我控制與犯罪的直接關係之後,學 者們開始將注意力轉移至低自我控制的起因,並發現到家庭管教對個體發展的重 大影響。嚴厲的體罰,不僅無效,反而會導致個體成長之後產生更多攻擊行為, 甚至增加家庭的心理社會風險(Deater-Deckard, Dodge, Bates & Pettit, 1996;Russa, Rodriguez& Silvia, 2014 );然而不僅是肢體的責罰,痛罵、羞辱等組成的語言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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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對於孩童的傷害亦不亞於肢體暴力,且更容易產生低自尊、不安全感,焦慮 恐懼等狀況(McKee et al., 2007)。長期暴露在不管是肢體抑或是語言暴力之下, 不僅對於身體與心理的發展有極度不良的影響,在生理結構方面甚至可能導致腦 區的結構與功能呈現偏差甚至符合精神病理的狀況(Shonkoff et al., 2012)。而在台 灣,雖然文化與美國或是西方世界大相逕庭,但是管教對於個體的影響同樣是巨 大且必須被正視的。光以管教風格方面,洪秀梅(2007)針對台南縣國小高年級 學童的研究發現到,父母的管教方式對於孩童的人際關係、情緒覺察能力以及自 我概念有顯著的影響,倘若父母在管教的過程當中,動用了情緒與肢體暴力,不 僅會造成孩童生心理的痛苦,亦有可能使孩童透過社會學習的方式,在無形中將 暴力定位成因應焦慮跟憤怒的可行策略。 而ACT 的設計,就是為了終止自家庭開始產生的暴力循環。除了虐待之外, 過度嚴厲的管教,包含體罰以及貶抑、侮辱性的責罵,對於孩子來說其實都是暴 力的一種。而就如上述的研究所闡明的,在家庭內承受暴力的個體,成長之後會 有更高的可能擁有高易脆性,或是成為施加暴力或是繼續成為暴力的承受者,較 高的機率產生憂鬱、焦慮、低自尊等負面的心理現象。阻隔直接暴力之外,ACT 也強調要防止孩子們接觸間接的暴力,尤其是在3C 媒體的取得門檻非常低的時 代,增進父母對於孩子使用的網路、電視,所看的卡通、影片,甚至是實況的了 解與篩選,也是方案的重要內容。 除了預防與終結暴力之外,ACT 另一項重大的功能就是減少對於孩子的不 當對待,照顧者們、尤其是新手父母,不是不想成為好父母,而是真的不會,同 時亦沒有多餘的時間與心力透過非正式的管道學習如何正確的養育孩子,因此 ACT 除了心理性及教育性的知識之外,也包含了親職技巧的教學。而為了讓父 母或照顧者們對孩子有合理性的期待,協助父母們了解孩子生心理的發展歷程亦 是重要的課題。 為了達成上述的目的,ACT 分為五大類目,分別是非暴力管教,孩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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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管理,社交問題決技巧以及媒體的控管(Knox, Burkhart & Howe, 2011),亦有 文獻將孩童發展與正向管教並為同一類目(Weymouth & Howe, 2011),然而這對

於了解ACT 方案的核心架構沒有影響,一樣能夠看出 ACT 方案環繞著的核心議 7 題,詳細的課程如下表所列。 表 1 ACT 親職教育課程介紹 週次 課程主題 課程目標 第一週 了解孩子的行為 幫助父母家長學習兒童發展的基本知識以及如 何更好的應對孩子的行為 第二週 孩童發展與暴力 協助家長了解兒童會透過何種方式接觸到暴 力,以及給他們的生活帶來的種種後果 第三週 家長的憤怒情緒管理 協助家長如何控制與管理自己的憤怒情緒 第四週 孩子的憤怒情緒管理 幫助家長瞭解孩子的憤怒情緒並幫助父母教導 孩子如何控制憤怒 第五週 孩子與電子媒體 協助家長了解電子媒體對孩子的行為產生的影 響,並向他們提供如何減少孩子接觸到媒體的 方法 第六週 管教與父母教養方式 幫助家長了解他們教養孩子的行為會產生橫貫 一生的影響 第七週 正向行為的管教 教導家長如何預防孩子挑戰父母的行為並使用 正向方式管教自己的孩子 第八週 把 ACT 課程帶回家 1.協助家長了解他們在課程中獲得的成長,而該 成長也協助他們實現了他們對自己孩子的夢想 2.鼓勵家長運用目前所學到的知識,技巧和工具 3.鼓勵家長成為自己孩子的保護者與支持者 資料來源:Porter, B., & Howe, T. (2008). Pilot evaluation of the “ACT parents raising s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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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s” violence prevention program. Journal of Child & Adolescent Trauma, 1(3), 193-206.

貳、方案特殊性

ACT 更具備了以下幾點優勢,分別是(1.)堅實的研究基礎(2.)低門檻(3.) 高文化彈性。方案背後堅實的研究基礎,是其重要的特色也是它可以持續改進與

拓展的原因。自2008 年開始,到 2018 幾乎每年都有各地不同的學者在不同的場

域脈絡檢測ACT 的效果,以及可以改進的地方,例如 2017 年的研究再次證明了

ACT 的效果不僅侷限在美國,更能推廣到拉丁美洲地區,如巴西(Pedro, Altafim & Linhares, 2017)以及亞洲文化區,如日本及台灣(Howe et al., 2017)。

實行與舉辦的低門檻條件讓ACT 不僅可以迅速的推廣,也可以深入社經條

件較差的社群或地區當中,ACT 方案僅需要夠大的空間,加上簡單的電腦與投

影設備便可以,不需要參與者繳納高昂的費用,這使得 ACT 方案可以快速深入

低社經的社群與社區,增加ACT 的影響力,也讓更多需要的人接觸到 ACT 親職

教育方案,而 Pedro, Altafim & Linhares(2017)針對不同社經地區的 ACT 成效研

究也證實,ACT 不僅可以以低成本,甚至是讓參與者以免費的方式參與,更能推 廣至不同社經地位的環境當中,同時學習的效果不會因為身處較不利的環境而有 所減少,兩者從ACT 中獲得的成效是沒有差別的;亞洲地區如阮菲(2019)也 得到相似的結果,即便是在社經地位不佳,條件相對複雜,甚至文化多元性較高 的地方,ACT 依然能夠發揮方案的效果。除了參與的低門檻之外,成為合格的ACT 方案指導或帶領者的門檻亦相對低,僅需要負擔訓練場地的費用,加上採用「種

子講師訓練模型」(Train of Trainer Model, ToT),透過結合觀摩、實際演練與分

工,ACT 方案可以快速訓練出具備合格能力與條件的方案帶領者。其他如

Incredible Years 以及 Triple P 等親職教育方案,雖然一樣有研究背景作為基礎, 然而其高昂的參與及訓練成本,往往成為其深入高風險、低社經場域的阻礙。

而高文化彈性則讓ACT 可以做跨文化、跨地區與跨國家的分享,在設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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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以及黃薏靜(2016)的研究也證實在亞洲國家如日本、台灣同樣能取得有 效的結果。學者專家也在研究當中特別提及,ACT 的方案內容務必要順著當地 文化做語言以及材料上的更動,如何讓內容更貼近在地文化,讓 ACT 的內容可 以更有效的傳遞給參與者,是領域學者以及帶領人必須要注意且顧及的。 參、研究近況

ACT 方案從 Porter & Howe(2008)的研究開始,確認 ACT 方案作為暴力預防 方案的有效性,在統計上,可以看出家長的體罰明顯下降,對於減少父母知覺孩 童敵意也有顯著的下降,顯示出管教暴力的減少,然而或許是因為追蹤時間尚短 以及受試者略少,使得統計檢定更加困難,在重要的變項如正向管教以及媒體控

管上並沒有顯著的改變。即便如此,依然能從數據上的趨勢看出,ACT 對於調整

管教方式與暴力預防確實存在著效果。

而 後 , 針 對 ACT 的 研 究 逐 漸 推 廣 至 不 同 的 變 項 , Knox, Burkhart & Hunter(2011)特別針對管教的信念與行為,在比較控制與觀察組之後,ANOVA 的

統計檢定也呈現顯著,再次確立ACT 方案的效果。Weymouth & Howe(2011)在不

同地點針對不同族群的研究,證明了ACT 在各變項如暴力預防、孩童發展知識

以及憤怒控管的有效,同時也發現到方案退出率(Drop-out rate)在不同族群的 狀況,幫助後續的研究者以及方案實施者可以在後續的研究與方案中提早針對不 同的族群做中途脫離的預防。

Pedro, Altafim & Linhares(2017)以及 Altafim, Pedro & Linhares(2016)的研究 針對了發展中國家以及不同社經背景的家長們所實施的研究,除了再次證明 ACT 方案在管教方面的效果之外,也確定了 ACT 對於推廣至發展中國家以及低 社經環境的可能,Howe 等人(2017)的研究亦證實 ACT 方案有推廣至亞洲文化的 潛力,在日本以及台灣的方案都取得很好的效果。除了跨國檢驗ACT 方案之外, 台灣地區本土的研究也正在發展的路上,例如黃薏靜(2016)便發現到家長們在 參與ACT 親職教育方案之後,雖然不一定有立即改善親職壓力或孩子行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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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後續,三個月後的追蹤中發現到,家長的親職壓力上是有顯著改善的,同時 質性的資料也顯示出相匹配的成果,家長們認為課程的內容豐富,但不一定能夠 馬上消化吸收以及運用,方案可以給與短期、家長們急需的支持與討論,但是更 加明顯的效果,有待時間以及家長們吸收並運用與實際生活當中;家長們也表示 ACT 除了課程內容之外,小組討論、師生互相分享、揭露自己的狀況,也讓自己 備感支持,不是孤軍奮戰,回到家後更有勇氣也更享受與孩子一同努力的過程。 可以看出除了在測量變項之外,ACT 的親職課程亦能提供家長們在改變與學習 當中需要的社會支持。傅如馨(2017)也透過文獻探討的方式,以華人文化為背 景脈絡,以本土心理學的角度討論方案對本土族群的適切性,以及方案內容的修 改方式。而ACT 方案因為特別注重暴力預防與隔絕,未來很可能推廣至家暴加 害/受害者族群,雖然加害者族群已經有強制參與的法源依據,但是如何消化參 與者的不願意,促進學習動機,提升學習效果,是非常重要的,否則不啻與浪費 社會資源、自我安慰。而除了參與的意願之外,華人文化、特別是在家庭與親職 價值觀中蘊含的社會規範、潛規則,可能會讓家長們對於方案中的部分內容,如 「與孩子平等溝通」、以及「適時讚美」等部分內容有所疑慮,如何能夠在不違 反文化潛規則的狀況下,促進家長使用親職技巧的動機,或者是依據文化適度微 調方案內容,是ACT 方案在台灣、甚至華人地區想要進一步推廣的重要前置工 作。 除了方案內容之外,方案所使用的測量工具也是相當重要的,雖然方案工具 不一定會直接影響到方案的實施,然而卻會對方案的研究有非常重大的影響,進 而影響到方案的修訂與其他層面。自2008 年到 2017 年,各個研究雖然在不同背 景與不同變項之間取得很好的結果,確立了 ACT 作為暴力預防的有效性,對於 多元文化的適用性以及易於推廣及實施的實用性。然而,依舊有數個研究都在文

末的限制提到 ACT 需要一個更符合心理計量標準的測驗(Knox, Burkha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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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Questionnaire),而是做為研究用來進行統計檢定的量表(Scale),雖然在建 立之初有進行初步的探索性因素分析,但是後續的驗證性分析的研究是遺漏的。 同時,其所使用的主成分分析(Principal Components analysis, PCA),不少學者

這個PCA 僅是「縮減資料」,而非真的「提取因素」,Costello & Osborne(2005)亦

建議學者們還是使用主軸分析(PAF)或者其他因素分析較為妥當。而驗證性因 素分析的遺漏,也難以證實本測驗的建構效度,如果無法證明測驗的有效性,後 續的邏輯以及方案有效程度的推斷,或許是有疑慮的。

肆、ACT 的量表相關研究

Porter & Howe(2008)在最早的親職方案前導研究當中為了方案設計了前後 測使用的量表,雖然沒有在文中特別為此份測量定名,但文中稱之為「ACT

Evaluation」,在該份研究當中,針對量表進行了主成分分析(Principle components),

依據結果提出四個因子的方案,分別是敵意歸因與體罰信念(hostile attributions and beliefs about spanking)、家庭溝通與情感(family communication and affection)、 哭泣孩童信念(beliefs about a crying/screaming child),以及媒體識讀(Media Literacy),但是研究文獻當中沒有給出其他關於主成分分析的數據,因此各題項

的負荷量等數據便不得而知。在後續的ACT 相關研究當中,主題雖然不脫於 ACT

的效果研究,然而評量方式的使用卻並非一致,其中使用原版也就是 Porter &

Howe(2008)的版本的有 Knox, Burkhart & Hunter (2011)、Howe 等人(2017)以及 Altafim 等人(2018)的研究。

Knox, Burkhart & Hunter (2011)針對方案效果以及管教行為的研究,雖然稱

這份量表為ACT-PRSK(parents raising safe kids)與先前研究有文字上的不同,

然而從文中有引用2008 年的研究以及量表內容包含的元素來判斷,研究者認為

確實與2008 年使用的是同一份量表。

Howe 等人(2017)將 ACT 方案拓展到北美以外的地區,例如南美的巴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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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上使用了Altafim 等人(2018)在 2017 年巴西地區進行檢驗過信效度的版本,該 研究於2017 應該尚處於待審核階段,被期刊編輯接受後於 2018 年刊載。

其餘研究,如 Weymouth & Howe(2011)的研究,則將量表稱之為 PRSK

Evaluation Survey,雖然內容上各個分量表與先前研究相同,然而在沒有引用的 狀況下,研究者也不能確定是否為同一版本。Knox, Burkhart & Cromly(2013) 則

是根據方案自行編篡了一份簡式ACT 親職功能量表,但僅止於內部一致性的分

析,後續的信度以及效度檢測並沒有完成,另外如 Altafim 等人(2016)則是擷取

原版量表當中的親職風格、電子媒體、親職行為三個分量表,同樣僅止於分析測 驗的信度。Altafim 等人(2018)在巴西地區的研究是目前為止唯一一篇針對 2008 年 原 版 量 表 進 行 修 訂 的 研 究 , 依 循 量 表 修 訂 的 步 驟 進 行 探 索 性 因 素 分 析 (exploratory factor analysis)以及驗證性因素分析(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

但是,該篇研究者並沒有寫明自身使用的因素分析抽取法(Extraction Method),

根據內文僅能得知後續的步驟有依據前人文獻利用特徵值(eigenvalue)以及陡

坡圖(scree plot)得到三因子的結果,並將之分別命名為情緒與行為調節

(Emotional and Behavior Regulation)、正向管教(Positive Discipline)以及溝通 (Communication),並刪除了原量表中的六題,得到總共 15 題的結果。驗證性 因素分析則依據探索性因素分析的結果進行模型檢驗,所得的適配度也皆在允許 範圍之內。然而這樣的研究也僅止於南美地區,在北美地區尚沒有相關研究,而

亞洲地區則是連ACT 的研究都相對較少,本研究希望可以透過蒐集台灣地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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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親職量表相關研究 除了親職效能之外,親職領域還有許多層面的研究變項,而在親職實施層面 在研究領域常見的是教養方式與教養態度,而教養一詞也常與管教交互使用。教 養 方 式的 量表 目前 台灣 地區 多 參照 Baumrind(1971)的雙元概念分為「要求 (demand)」與「反應(response)」雙向度,在根據兩向度高低發展成專制 (authoritarian)、開明(authoritative)、溺愛(indulgent)、忽視(neglectful);例 如譚子文和董旭英(2010)為了瞭解父母教養方式對台灣地區高中學生偏差行為 的影響,所進行的研究,便是採用上述學者的概念形成量表,林項爵(2010)為 了探討教養風格與國小學生霸凌行為相關性的碩士論文所使用的研究量表亦是 根據上述國外學者的概念編制而成。在劉淑媛(2004)討論教養方式與青少年偏 差行為的論文當中,由於文獻探討的部分已經整理國內外學者關於教養方式單、 雙與多向度的理論與概念,於自編量表的章節並無特別註明所參考的理論與學者, 然而觀其量表對於教養方式的六項度分類,實際上也不脫上述學者的概念範圍。 雙親教養態度的量表在台灣地區還有徐畢卿、羅文倬和龍佛衛(1999)翻譯 Parker, Tupling & Brown(1979)的親職連結量表(Parental bonding instrument),同 樣分為兩向度,分別為關懷與保護,以自陳的方式進行四點評分。高關懷向度反 應的是溫暖且具情感的,低關懷則是拒絕冷漠;而高保護則與字面不同,反應的 是過度的控制與情感連結過深,低分數則是鼓勵獨立自主。這份量表經中文化翻 譯與信效度研究之後,後續被學界應用於台灣地區的研究當中,例如林耀盛、李 仁宏和吳英璋(2006)研究教養態度與青少年憂鬱傾向的研究便採納上述的親職 連結量表作為研究工具測量父母的教養態度。 除了參考或翻譯國外量表之外,也有學者僅引援概念但依據研究內容自編測 量工具的,例如周玉慧和吳齊殷(2001)為了研究親子關係中,親子雙方知覺的 重要性,而依據研究內容自編測量,例如教養方式的部分直接詢問孩子「媽媽每 天都知道你的行蹤」,問母親「您知道他每天的行蹤」,而後自行加總計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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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或如林家興(2010)探討親職教育團體對於母親親職功能的有效程度,以 五點計分的方式詢問母親知覺親職方案是否對增進親子關係、改善孩子問題、增 進父母能力有效,雖然測量的部分只有六題,該研究宣稱具有良好的信度與內容 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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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親職效能

壹、概念形成 親職效能(Parental Efficacy),廣義而言,是指照顧者認為自己是否有能力完

成親職任務或維持親職功能,Coleman & Karraker(2000)則將親職效能定義為個體

衡量自己作為親職角色時,是否能夠有效的對於孩子的行為以及發展有正向的影 響(P.13),或如 Montigny & Lacharite´(2005)則在透過概念分析之後,將親職效 能定義為「家長對於自己在組織與執行養育任務方面的判斷或信念」。這項概念 脫胎於 Bandura(1977)的自我效能感,自我效能感係指個體對於自己是否能完成 遭遇事務的衡量,又可以分為對於效能的期待以及對成果的期待,前者是個體揣 度自己是否有能力產生行動,影響個體是否實際執行或產生行動,後者則是個體 衡量成果的好壞。同時,自我效能也包含了個體決定如何因應,付出多少努力, 以及要努力多久等衡量(Bandura, 1977)。而親職效能就是自我效能的一個子集合, 當個體將自己套入照顧者的角色或情境上時,自評在面對親職挑戰(例如:哭泣 的孩童、不寫作業或不吃飯的孩子)會如何因應、是否因應、付出多少努力以及 堅持多久等對於自己的提問。

Coleman & Karraker(2000)將親職效能分為三種取向:1.特定任務(task-specific);2.特定領域(domain-specific);3.普遍領域(domain-general)。針對特 定行為的親職效能研究會將關注與測量的焦點放在特定的親職行為上,例如 Ardelt & Eccles(2001)研究非裔美籍媽媽的親職效能時,測量的題項上包含了「你 是否知道孩子們的行蹤(上學時間、放學的娛樂場所)」或者是「你是否能讓孩 子們遠離危險的地方」等等。特定領域的測量則會將數題特定任務的題目組合成 分量表的型式,例如包含五題關於體罰的管教行為分量表,或者是包含數題關於 溝通行為的溝通分量表。普遍領域則在題項上不會特別對於親職的行為有敘述, 常見的題目項是「做為一個母親,我覺得自己是合格的。」另外也有學者如Jones & Prinz(2005)依照測量的方式將取向分為:1.任務相關(task-related);2.普遍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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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3.特定領域(narrow-domain)。涵蓋的內容與上述的分類並無顯著差異, 特別強調的是,這種分類並不表示應用在研究上會有互斥的現象,通常研究會包

含數種測量,例如Sevigny & Loutzenhiser (2010)在針對嬰幼兒父母的研究同時測

量了不同領域的親職能力以及廣泛的自我效能感,Bandura(1989)亦提到,普遍的 自我效能感與特定領域/任務的效能感相關性並不會太高,如果想要得到實際行 為與測量之間較為精準的結果,必須使用高度專門的測量方式,量表或問卷上的 題項必須特別針對研究者想要了解的行為或者任務,這反映在 Whittaker & Cowley(2012)針對參與親職支持方案的家長的研究中,並發現到雖然家長可能有 不錯的普遍親職效能感,但針對特定領域,如管教(discipline)上可能就相對較弱。 因此理想上的測量須同時測量普遍以及特定領域/任務的效能感為佳。需要注意 的是,這種分類的方式並沒有嚴謹的研究,亦沒有經過理論與概念上的釐清及統 一,事實上在回顧文獻當中也有許多測量方式是被歸類在「不明」(indeterminate) 的,研究者認為這僅是方便學者研究時進行分類。 貳、相關研究 一、親職效能作為影響親職行為的因子 如前節所述,是個體衡量在面對因應事件時,個體本身是否有能力達到,需 要付出多少以及多久的時間的衡量。簡而言之,效能感是決定個體是否產生行為 的前置因子,擁有「足夠」的效能感,個體才會產生情境需要的行為,在 Glatz & Buchanan(2015)的研究中就發現到,家長如果在開始時擁有更多的親職效能感, 會更傾向採取正向教養行為。

在Ardelt & Eccles(2001)針對美國內城(inner city)媽媽的親職效能與促進策

略(promotive)的研究中,在測量親職效能上採用了特定領域的方式進行提問, 詢問受試母親是否可以協助孩子達成具體的成就(從學校畢業、實施安全性行為)

或者在特定事件上孩子(是否能夠追蹤孩子的行蹤或避免前往危險的區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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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不同的題目。親職效能與促進策略所使用的量表原先用於費城的一項長期追蹤 調查當中(Philadelphia Family Management Study, 1991-2001),然而完整的量表 以及選取的題目研究者並沒有明確的書寫在文獻當中。在結果上,兩位學者發現 到雖然黑人族群的受試者會將自己所處的社區評價為更加偏僻與危險,但是這也 使他們相較於白人受試者擁有更高的親職效能感,同時,在問卷填答上自評較高 親職效能的家長會對青少年嘗試採取更多積極性的親職策略,例如對於孩子的交 友與同儕有更多良性的監控與了解,同時面對親職挑戰時較不容易放棄。也發現 到當母親擁有高效能感時,孩子也會相對應的擁有較高的自我效能感,而孩子的 高自我效能也是親職效能影響孩子課業的中介因子。從這篇的角度來看,親職效 能同時具有保護性功能,例如免於孩子接觸有傷害性的同儕,以及賦能性功能, 可以讓母親更願意面對挑戰與困境,不放棄孩子。

Coleman & Karraker(2003)以學步年齡的幼童(toddler)與其母親為研究對象, 希望可以更加了解媽媽們自評的親職信念與實際的親職能力的關聯性,收集受試 者自評的量表回饋,並透過觀察員實際觀察半結構實驗場域(semi-structured laboratory context)中的母嬰互動,整理成統計數據以便進行分析,使用的量表包 含了整體自我效能、整體的親職效能,以及一份作者自編的特定領域的親職效能 量表,雖然依據理論形成七個因子,但在研究當中只使用了總分做統計,而沒有 分量表的數據。在結果的呈現上,發現該量表的總分與學步年齡嬰幼兒的發展程 度(The Mental Scale of the Bayley Scales of Infant Development, BSID-II)有顯著 的相關,後續的迴歸分析當中雖然發現到各種層次的效能感(普遍、普遍親職、 特定領域親職)都可以作為預測孩子發展狀態的因子,但也發現到家長親職效能 的分數與觀察員的親職能力評分沒有顯著的關係,對於主要假設沒有被數據結果 證實,Coleman & Karraker(2003)將原因歸咎在實驗的場域太過美好,例如實驗環 境有充足的玩具以及理想的環境,母親沒有挑戰而不需要做出因應,進而減少了 表現出親職效能感的機會,研究者認為如果能夠就方法學與研究場域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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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職效能是可以預測親職能力的,例如Izzo (2000)等人就在研究當中發現到親職

效能能夠顯著的預測親職溫暖(Parental warmth)與親職控制(Parental control)。

Sanders & Woolley(2005)則發現到親職效能可以有效預測親職管教行為,在 領域層級的量表使用了親職能力感知量表(Parental sense of competence scale, PSOC),在特定任務層級上則使用了親職任務檢核表(Parental tasks checklist), 統計的結果顯示,整體的親職效能可以預測負向管教中的過度鬆散(laxness)中 的忽視冷漠行為,以及嚴厲管教(overreactivity)中的體罰、言語污辱,此處整

體的親職效能是媽媽的親職效能(由PSOC 獲得)、行為管教效能以及規則設定

效能(由檢核表取得)共同組成,當整體的親職效能越高,則鬆散與過度嚴厲的 管教情形便會越少。Shumow & Lomax(2002)為了瞭解親職效能對於親職能力的 預測效果,以及對於青少年發展的影響,以美國親子長期追蹤調查的資料為樣本 進行二次分析(secondary analysis)。二次分析的資料來源通常為政府單位進行長 期追蹤調查的研究計畫,優點是可以取得大量的樣本,但也因為不是由研究者選 擇詢問的問題或者問卷,在量表的選擇上必須透過結合理論與因素分析才能確認 變項。在該篇研究當中,親職效能是由家長是否有能力協助孩子避免同儕相關的 問題,以及家長是否可以解決在社群當中會影響到青少年的問題為操作型定義。 結果顯示,在親職效能對於變項的直接效果上,自評高親職效能的家長會有更多 的親職參與以及對於青少年的同儕監控,歐洲族裔的家長則額外會有更好的親子 溝通;在前述的直接影響之外,該研究也發現到親職效能會透過親職的參與和監 控,間接的作用在青少年的課業以及社會-情緒調適上。

又或者如Glatz & Buchanan(2015)的研究而言,在以青少年及其父母為族群

時,發現親職效能有推動父母進行正向管教行為的能力,但並不會與孩子的行為 改變有直接相關。

Shim & Lim(2019)在韓國的研究也顯示,父親的親職效能會透過溫暖的父親 表現(尊重孩子的意願、讓孩子表達意見)對於孩子內外在的問題(焦慮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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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行為)有正面的影響,除此之外,該研究認為增進父親的親職知能與效能是 必要且重要的。 二、親職效能作為影響親職行為的中介因子

Sanders & Woolley(2005)認為,親職效能是受到社會脈絡影響的心理性因子, 生活在社經條件較優的家長們相較於其他族群也會有更好的親職效能感,同時親

職效能也會做為社會環境影響親職行為的中介因子,類似的結果出現在Shumow

& Lomax(2002)的研究當中,歐裔及非裔的家長的社經地位會以親職效能為中介 因子,影響到教養孩子的親職參與程度。

而Haslam, Pakenham & Smith(2006)也透過路徑分析,發現到親職效能會做

為社會支持與產後憂鬱症候群的中介因子,尤其是來自父母的支持,意即對於懷 孕前期的母親,當接受到越多的父母支持,便會增加個體親職效能感,並因為效 能感的提高,進而降低憂鬱的情形。 同樣以社會支持作為變項,並以親職效能作為中介因子的還有 Izzo 等人 (2000)的研究文獻,在以參加當地親職教育方案的墨裔媽媽(均齡 34,孩子均 齡7 歲)為樣本的研究中發現到,媽媽們受到的社會支持與自身的親職效能都能 夠有效的預測親職能力的實施,在此研究當中,親職能力是以親職控制與溫暖作 為變項的內容,效能對於溫暖與控制的預測在統計上的數據分別為 B=.59 與 B=.26,在經過路徑分析之後,當親職效能加入到社會支持分別與親職溫暖與控 制的關係時,社會支持對於後兩者的關係便會由顯著轉為不顯著,證實了親職效 能作為中介因子的效果是存在的。 在一篇針對新手媽媽的研究中,發現到親職效能與非正式社會支持的高關聯, 以及親職效能與產後憂鬱的負相關(Leahy-Warren, McCarthy & Corcoran, 2012), 類似的研究結果也發生在台灣的文化場域當中,劉百純以及陳若琳(2010)的研 究中發現到,當新手媽媽感受到更多來自配偶的社會支持,便會認為自己越有能 力照顧孩子,而吳培源(2009)則發現到在雲林地區的新移民母親也有類似的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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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除了親職效能對與子女適應的直接影響之外,也發現到親職效能會作為社會 支持影響子女適應的中介因子;上述的研究除了顯示出給予新手媽媽社會支持的 必要性,也可以看出從各層面提升親職效能感的重要性。 三、影響親職效能的個人與社會因子 生產次數與婚姻狀況在產後是有效的效能感預測因子,知覺生產經驗、總體 自我效能以及婚姻關係則是顯著相關。邏輯上,後三者是形成自我效能的因子, 但由於與親職效能是同時進行測量的,沒有辦法驗證時間序列的因果關係。擁有 數次生產經驗的母親比新手媽媽高出二到五倍的機率自評擁有高親職效能。擁有 數次生產經驗、處於婚姻狀態或者自評高自我效能以及對於現在的關係感到滿意 的比相反的一邊,即初次生產、不處於婚姻狀態或低自我評價、對關係感到不滿 意的,有高出數倍的機率在親職效能的量表上自評為較高的分數(Bryanton et al., 2008),而研究也顯示,新手媽媽的產後憂鬱在生產第一個月達到最高峰,此時親 職效能也會處於最低點,鍾芬芳與劉雪娥(2015)認為這個現象肇因於進入照顧 角色的焦慮感以及對於任務的陌生,但是隨著時間過去,對嬰兒照護的熟悉感以 及社會支持的進入,使得新手媽媽得憂鬱狀況改善,效能感也隨之增強。

Sevigny & Loutzenhiser (2010)則發現到性別的差異,1-3 歲孩子的媽媽們的 親職效能感會被整體的自我效能以及關係品質(婚姻狀況、伴侶關係滿意度)所預 測,但在爸爸身上則看到不同的現象,除了關係品質之外,親職的壓力也會是顯 著的效能預測因子。在上述的研究中,發現到社會關係,例如婚姻狀況、伴侶關

係滿意度對於生產媽媽自評親職效能分數的影響,類似的結果也出現在

Leahy-Warren, McCarthy & Corcoran(2012)以產後六週的媽媽為研究對象以及 Perceived Maternal Parental Self-Efficacy Tool (PMP S-E)為研究工具,發現到親職效能與非

正式社會支持之間顯著的關聯(r=0.21),同時任何一種面向的社會支持,包含功

能性、資訊性、技術性以及情緒性的社會支持與產後憂鬱(postnatal depression) 之間都存在顯著的負相關(r=-0.43),同時親職效能與產後憂鬱之間也呈現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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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相關。雖然這篇使用的研究方法沒有辦法論斷因果關係,但是在文獻當中,研 究者看出無論是社會或者個人因子對於母親的親職效能都有很大的影響。以劉百 純以及陳若琳(2010)在以台灣的新手媽媽為目標的研究為例,個體的親職效能 感會受到其所接收到的人際支持有關,主觀感受到他人(特別是伴侶)的支持越 多,親職效能也會越高。隨著越來越多新住民因為各種原因來到台灣,了解新住 民親職狀況的重要性也隨之上升,對於所處環境感到陌生的他們,來自家庭的社 會支持也會顯得更加重要。吳瓊洳與蔡明昌(2015)便發現到當公婆的公親職狀 況越高時,新住民母親的效能感也會更高,但是這個現象只會出現在當公婆對於 孫輩照顧的干預越少的時候,可以研判當外在的社會支持單純的提供幫助,而非 過度干預時,對於母親的親職效能應該是最有幫助的。上述的研究除了顯示出給 予新手媽媽社會支持的必要性,也可以看出從各層面提升親職效能感的重要性。

Kohlhoff & Barnett(2013)以 83 位的新生兒母親為受試者,進行結構的臨床會

談,同時輔以自陳量表。使用的量表包含親職信心量表(Karitane Parental

confidence scale, KPCS)、養育風格量表(the measure of Parental style)、依附風格 問卷(attachment style questionnaire)以及愛丁堡產後憂鬱量表(Edinburgh postnatal

depression scale)。結果統計方面,相關統計的結果顯示出親職效能與憂鬱與焦慮 的嚴重程度,以及焦慮或逃避的依附風格式呈現負相關的。而在線性迴歸的部分, 除了實際的哺育經驗之外,個體對於依附關係的焦慮程度對於親職效能感有顯著 性的影響。當個體受制於過去經驗,有不安全的依附關係時,其親職效能感亦會 較差;令人詫異同時與假設不符的是,自陳在過去接受越多虐待的,反而現在擁 有越高的親職效能,這也是與過去研究有很大不同的地方,過去的研究往往顯示 幼年受到的虐待,不論是性、肢體或情緒的疏忽,往往與負面的心理發展有關 (Norman et al., 2012),Kohlhoff & Barnett(2013)認為與研究法的限制,即要求受試 者以回想的方式進行量表填寫,很容易出現過度強化或過度削弱記憶的效果,同 時因為樣本數包含許多符合精神診斷的病患,例如超過三成的新手媽媽有符合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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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憂鬱症狀,以及超過兩成符合至少一種焦慮症標準,或許其結果也會受到疾 病、防衛機轉等影響,是否能夠將結果拓展到普通的樣本,也是必須考量的疑慮。 Shorey 等人(2013)則在亞洲(中國、香港、馬來西亞)地區針對新手媽媽的 研究當中,發現到資訊性的社會支持(informational support)與受試者的親職效 能感相關最高(r=0.5),整體的社會支持為次(r=0.4),並且發現到整體的社會支 持可以顯著預測媽媽們的親職效能感。然而此研究沒有對於社會支持細項的分數 是否可以預測親職效能有更多的討論,是非常可惜的。若將範圍縮小到台灣地區, 吳培源(2009)發現到情緒性的社會支持對與雲林縣新移民母親的親職效能亦有 顯著的預測效果。 除了心理因素之外,孩子的發展階段也會對親職效能有所影響,Glatz & Buchanan(2015)提到,特別是在青春期,親職效能會因為孩子的生心理發展以及 溝通方式的改變,而受到劇烈的影響,通常在青春前期會顯著下降,而後隨著對 於親職期待的調適、溝通與相處方式的改變,再隨著時間有所更動。 四、親職效能與兒少的相關研究

Coleman & Karraker(2003)母親親職效能與孩童行為發展,發現親職效能雖然 不一定能夠顯著的預測親職能力,但是特定領域的親職效能(domain-specific)

對於 Crowell Procedure behaviors 中的孩童發展與行為卻有良好的預測效果,高

親職效能分數正向預測了孩童行為當中的熱情(Enthusiasm)、對母親的情感

(Affection towards mother)、順從(Compliance),當母親的親職效能分數越高時,

孩子的這些行為也會越多或明顯,同時親職效能也反向預測了對母親的逃避 (Avoidance of mother)以及負面情緒(Negativity),說明了如果介入方案當中能 夠納入提升效能感的元素,至少在幼兒期間對於孩子的發展層面是有所幫助的, 在青少年犯罪(delinquency)的研究方面,Perrone 等人(2004)發現到,親職 效能與青少年的自我控制有穩定的預測關係,父母的親職效能越高,孩子自我控 制的程度越好,同時,青少年的自我控制也是親職效能與青少年偏差行為的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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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因子,倘若不論其他親職面向,當親職效能越高時,青少年的偏差行為也會

越少。相似的結果也在Wright & Cullen(2001)的研究當中出現,該研究首先當父

母在量表上呈現出較高的親職效能,是可靠、與孩子有緊密的依附以及能夠提供 指導與監督的,即便他們的生活環境當中依舊存在其他的偏差行為同儕,青少年 的偏差行為依舊會減少。代表親職效能對於家庭、對於親子關係與兒少發展依舊 是潛在的保護性因子;較晚進的研究也有同樣的結果,例如McDonald 等人(2016) 發現到風險家庭中,親職效能感可以做為避免孩子發生發展遲緩的保護因子,當 父母親的親職效能感越高,孩子出現發展遲緩的風險也隨之降低;而 Yaman 等 人(2010)在比較土耳其與丹麥兩族裔的移民家庭時,發現父母的親職效能感是 最能預測孩子行為問題的因子,當親職效能感越高,孩子的外化行為問題就越少。

在亞洲,Shim & Lim(2019)以青少年的父親為對象的研究當中,發現父親的 溫暖行為(尊重、讓孩子表達意見)能夠對於孩子的內在(緊張焦慮)與外在(退 縮或攻擊)都有正面的影響。在台灣地區,陳富美(2005)發現到,台北地區的 家長們普遍擁有偏高的親職效能感,在性別變項沒有差異,代表父母雙方的效能 感是呈現方向一致的;同時也發現到,教育程度對於親職效能在統計上有顯著影 響,教育程度越高的父母,親職效能感也較高。而在橫斷的相關方面,當父母知 覺的孩子生活適應狀況越好時,親職效能感亦會越好。類似的結果也發生在吳瓊 洳與蔡明昌(2015)針對台灣南部地區新住民母親的研究中,親職效能往往會與 孩子的生活適應狀況呈現正相關。 五、親職效能於台灣地區的量表研究 陳富美(2005)年參考了國內外學者的親職效能量表之後,自行編撰了一份 針對國小5、6 年級生父母的親職效能量表,共十題,當中包含「我相信我的管 教方式有助於孩子的成長」、「我知道如何有效的教養孩子」及「我覺得自己是不

錯的父親/母親」,如果用Coleman & Karraker(2000)的分類方法,應該是屬於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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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吳瓊洳、蔡明昌,2015;劉百純、陳若琳,2010;謝曼盈,2020)。 吳心怡(2007)為了研究台灣地區國中生父母的親職效能與子女的依附關係, 採用訪問以及開放式問卷,參考多位學者以及文獻的意見所編制的親職效能量表, 分為五個因素,生活常規、人際交往、親子互動、學習督導、身體健康五個向度, 屬於特定領域的親職效能量表,專注在不同領域家長對於親職功能的自評效能, 該研究收回共計694 份有效的家長問卷,雖然該研究沒有經過驗證性因素分析, 且為碩博士論文,而非經過同儕審查的期刊文章,但仍可成為研究的參考。 劉百純和陳若琳(2010)參考陳富美(2005)與其他學者的親職量表後,自 行編纂一份符合該研究研究對象的親職效能量表,主要分成三個類別:整體角色 評價、教養信心以及教養能力,量表的編制符合前人所建議應盡可能同時測量整 體與特定能力,在以0-2.5 歲的家長為研究對象時,回收將近五百份有效問卷, 雖然此量表沒有經過因素分析的檢驗,然而仍然可以成為本研究的參考文獻。 綜觀台灣目前親職效能研究,可以說最具代表性的親職效能量表為陳富美 (2005)所編製之量表,該量表為少數刊載於經過同儕審查的期刊研究,其他量 表的出處多半為碩博士論文,因此本研究承以陳教授所編製之量表為基本量表, 同時參考其他研究者編制之量表,作為本研究的量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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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親職行為與親職效能之關聯

親職效能作為重要的直接效果與間接效果因子,可以預測多項與親職能力、 孩童成長與改變的因子(Jones & Prinz, 2005),是在設計有關方案時必須注意的變 項,如果方案能夠間接甚至直接提升親職效能,對於改善管教與家庭環境勢必有 幫助(Wright & Cullen, 2001)。親職效能的信心雖然可以促進個體去開始並維持完 成任務的行為與動力,但信心只是作為「完成任務」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 餘下的需要靠實際的技術與知識來補足條件,才有可能真的創造成功或是改變的

經驗。ACT 方案設計中,提供了許多親職技巧的訓練,例如如何處理孩子以及家

長的憤怒情緒,如何用正常且正向的眼光看待(Porter & Howe, 2008),透過講師 教學以及學員討論,ACT 方案可以提供成功經驗以及必要的資訊,讓家長們可 以互相成為觀摩學習的對象。回顧過往文獻,當親職訓練能夠提供有效的、專門

的知識與技術,不僅可以提升效能感、也能提高或改進親職行為(Sanders &

Woolley, 2005; Sofronoff & Farbotko, 2002; BloomField & Kendall, 2012),甚至是 改變教養的風格,例如降低威權或放任式的管教風格,增加民主式教養的比重 (Jonyniene, Kern & Gfroerer, 2015)。

陳富美(2005)以小學高年級的父母為樣本,發現到在背景變項方面,教育 程度較高的父母親,親職效能感會較高,同時生活適應較好的孩童的家長也會在 親職效能的自評上給予較高的分數,然後卻沒有辦法判斷當孩子的適應狀況降低, 親職效能連帶下降是會出現怎麼樣的行為,反之亦然,高親職效能的父母會採取 什麼樣的親職行為也是該研究不得而知的,並得出如果想藉由單獨提升親職效能

來協助孩子的發展是不夠的,同樣的想法出現在Hess, Teti & Hussey-Gardner(2004)

的研究當中,該研究發現到單獨親職效能或親職知識都沒有辦法顯著預測親職能 力,只有將親職能力作為調節變項時,兩者的關係才會顯著,並依據親職知識的

高低而有正負不同的相關,Hess 等人(2004)認為高親職效能但低親職知識的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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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如果是將親職效能的性質再作分類,在整體自我效能、整體親職效能與特 定領域(domain)、特定任務(task)效能,家長們在特定的任務,例如規矩的設 立與行為的管教上面的親職效能是最低的,代表家長們在這個部分是需要實質的 幫助與教學的(Sanders & Woolley, 2005)。依據上述文獻,研究者得出,親職效能 或許對於家長自身的親職滿意程度,或者在面臨挑戰時比較能夠承受壓力,或者 更願意付出時間心力在孩子身上,然而單獨親職效能是不足以成為妥善教養孩子 的必要條件,需要靠其他條件來補足與充實效能與教養的關係,才能促使家長真 的幫助孩子良好的發展。而ACT 的團體方案便提供了補足條件的機會:固定的 課程時間,實際的親職知識,以及藉由討論與揭露獲得的社會支持,都能夠幫助 家長更有資源與條件的去陪伴與協助孩子發展。因此本研究希望能夠透過了解 ACT 親職功能量表與親職效能感之間的關係,更進一步地去證實前人研究的想 法。 低社經家庭因其職業、生活條件、生活環境與經濟能力,往往有著貧窮、低 經濟能力、不利發展的生活環境、低認知能力、較少的資源等狀況,生活中需要 面臨的壓力也較大。然而因為生育知識與觀念的不足,低社經家庭的孩童往往較 高社經家庭的多,在手足眾多的狀況下,原本已經較少的家庭資源會被進一步的 稀釋,每個孩童可以得到的物質資源(衣物、學習、書本)以及心理資源(父母的 關照與注目),由於資源稀缺、資本不足,低社經家庭的兒少自出生起就必須面對 比普通家庭、高社經家庭的孩童更多的挑戰(李敦仁、余民寧,2005;周新富, 2008)。 資源之外,父母的管教對於兒少的身心發展亦有眾多影響,例如洪秀梅(2007) 針對台南縣國小高年級學童的研究發現到,父母的管教方式對於孩童的人際關係、 情緒覺察能力以及自我概念有顯著的影響。此外,根據研究者實際造訪地方社區 以及蒐集過往文獻,發現到低社經家庭父母的教養會受到內外在因素的影響,外 在因素如生活與經濟壓力與家庭關係,內在因素則包括情緒控制、親職知識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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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等因素(林佩儀,2004;紀琍琍、紀櫻珍、吳振龍,2007)。 經濟的貧困與成員之間緊繃的關係,都可能是造成不當管教,甚至虐待的成 因(林佩儀,2004),經濟的貧困會造成父母工時較長或者身心較為疲勞,造成 能夠給予孩子的心理關注與照顧不足,造成忽視及冷漠的狀況,或者因為疲勞及 壓力,選擇比較強硬的專制管教,家庭成員之間的權力鬥爭與肢體衝突亦可能成 為虐待的原因(沈瓊桃,2005)。而楊賀凱(2009)亦在針對台東某地區中學生 父母的調查中發現,父母的教育程度與職業排名、收入都會對管教的價值與方式 帶來影響,當教育程度越高時,便越會傾向傳達獨立、自主的教育觀念,反之則 越會強調服從,而白領階級則較藍領階級的父母少採用體罰管教。 內在因素方面,紀琍琍等人(2007)發現,照顧者的情緒控管能力、性格、 親職知能的程度是重要的因子。照顧者的情緒能力不足易導致家長不容易控制自 己的憤怒,憤怒情緒高漲的情況下則容易出現較激烈的負向管教行為,肢體的管 教包含用手或者器物打小孩的身體,擊打的部位包含屁股、手臂、甚至是臉等地 方。肢體管教的目的雖然是形塑小孩的行為、而非使小孩受傷或者留下傷痕,而 憤怒所導致的肢體管教的目的很容易被混淆,小孩與家長雙方可能都會逐漸不知 道為何而打以及為何被打,長期下來對於孩童的身心狀況以及發展都有負面的影 響,例如更多的違規行為、較強的攻擊性、日後的物質濫用與危險的性行為(吳 齊殷,2000)。而語言的負向管教包含痛罵、羞辱、以及輕視性的言語,由於語 言的負向管教比起肢體更不容易被觀察與篩選,因此在研究上的產出相較於肢體 的管教較少,然而現有的文獻告訴我們,痛罵、羞辱等組成的語言暴力,對於孩 童的傷害不亞於肢體,且更容易產生低自尊、不安全感,焦慮恐懼等狀況(McKee et al., 2007)。長期暴露在不管是肢體抑或是語言暴力之下,不僅對於身體與心理 的發展有極度不良的影響,在生理結構方面甚至可能導致腦區的結構與功能呈現 偏差甚至符合精神病理的狀況(Shonkoff, 2012)。 綜上所述,研究者認為,親職教育方案,尤其是 ACT 親職方案在台灣有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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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持續深耕推廣,正向管教應該被定位在一項可以具體推行的「技能」,而非「自 然的」、「有愛的」就會自然產生的行為,孩子的教育,雖然不必用過度悲觀的角 度面對,但確實應該用更加審慎的態度去面對,父母對於自身的角色、權力、影 響力應有更好的覺察,同時,也明白到自己人人都是有能力當個夠好的好父母的。 除了技術層面之外,華人文化往往視家庭內的衝突與困難為羞恥,當衝突與困難 出現時,可能更難以主動接觸與尋求外界資源,增加發生遺憾的風險。如果可以 藉由成本低但是彈性相對高的ACT 方案幫助更多家長與兒少遠離暴力,必定可 以顯著的降低未來的風險,隨著ACT 親職方案在世界各地的推廣,也開始有學 者試圖以華人文化為脈絡,進行方案內容與實施方法的調整。除了方案實施之外, 藉由方案的實施與推行進行更多研究,藉此更加了解台灣地區不同背景之家長在 教養層面的實際行為與心理狀況,予以了解跟協助,形成研究與實務正向的循環。 方案必須奠基在研究與實務的結合上不斷修訂才能夠具有實證性與科學基礎,溯 其源頭,研究的基礎便是擁有好的研究方法與研究工具,而本研究將主要的焦點 擺在研究工具的修訂上,目前ACT 親職功能量表的他國語言版本已經開始有心 理計量的研究結果產出,而台灣做為ACT 在華文地區的唯一推廣國,研究者認 為有必要在台灣地區進行量表信效度的檢核,因此研究者欲透過碩士論文的機會, 以台灣地區的家長們作為樣本,不僅進行ACT 親職功能量表的心理計量檢核, 也能針對量表分數、親職效能及背景變項的關係進行觀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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