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簡同形字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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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誌謝辭 六年了,從沒想過自己把碩士當醫學院唸,現在腦海裡千頭萬緒,卻難以化 作文字,我只想大喊:「我終於畢業了!!」當然,還是要很沒創意地打出這段 話「這本論文,僅獻給我最親愛的父母,謝謝你們這六年來對我的包容及支持, 我愛你們!!」這六年來,兩老一定承受了不少親戚鄰居對我的關切,謝謝你們 讓我決定自己的人生,接納我的壞脾氣,默默地支持、供應著我,讓我為所欲為, 我知道我真的很幸福,爸媽謝謝你們。 還有比我更像姊姊的兩位妹妹,謝謝妳們無時無刻提醒我論文的存在,也要 跟妳們說聲對不起,我沒作好榜樣,沒有一鼓作氣完成這階段性任務,又不夠積 極,但我相信依妳們的能力及自我要求,一定會很順利的完成碩士學業,請放心, 我也會常常關心妳們的論文進度。 還有親愛的大叔,謝謝你總是忍受我陰晴不定的心情,即使知道我會生氣、 不耐煩,仍冒死詢問我論文進度,謝謝你總是很有耐性地鼓勵我、安撫我,聽我 抱怨,給我向前的動力,知道我累了,便帶著我到處散心,這一年來辛苦你了, 雖然遠距離,卻總覺得你就在身旁,只想跟你說:「大叔有你真好,我愛你!」 當然,一定要大大感謝林清源老師和源源家族的成員們,離開讀書會一年, 本擔心會落後很多,無法融入家族成員,其實不然,謝謝學長姐們及怡璇總是幫 忙評點我的論文,補充了許多不足,也謝謝林清源老師沒有放棄我,提供了許多 見解與想法,這短短的一年,也能夠深刻地感受到自己大幅度的進步,這都是老 師及源源家族成員們的功勞。 最後,謝謝在研究所階段的同儕及學長姐們,佳樺、筱涵、子瓔、盈靜,我 永遠不會忘記那段美好的時光,雖然目前我落後了,但請放心,我會迎上你們步 伐的,一起加油!也謝謝莉涓學姊,因為有你,讓我今年不孤單,不管是分享心 事、討論課業、一起出遊,妳都是最佳良伴!還要謝謝斯聖,不管是當時在桃園 或是回到台中的生活,你總是三不五時地來探望、餵食我,在我心煩時陪我走走 路、說說話,你真的是超棒的朋友,也希望你論文及未來一切順利,加油!也謝 謝蘇建洲、宋建華兩位口考老師,謝謝兩位提供的修改意見,以及對我論文的肯 定,讓我對自己稍有信心。 謝謝這一路上幫助我、陪伴我的人,因為有你們,我撐過來了,我是個幸運 兒,真的謝謝你們!. 許雁綺 2013.06.26.
(4) 摘要 本論文以「楚簡同形字例」為研究對象,所論字例以學者較有歧見或較少 論及之「同形字」為主,撰文方式以列出「同形形體」為先,經由考釋確認字形 後,再延伸至相關字例、同形原因探究,並以同形字之同形趨向對本論文所論「同 形字例」分作三章,第二章「單向同形字」包含「氏氒」 、 「之先」 、 「須寡」 、 「 敬」 、 「東柬」 、 「莫蒐」 、 「鹿廌」 、 「異畢」等同形字組;第三章「雙向同形字」包 含「 巠」、「ㄎ不」、「辛不」、「宗余」、「 辠」、「是疋」、「加爭」、「古由」等同 形字組;第四章「集體同形字」包含「愄思惠」 、 「民桼廌」 、 「夫天堯」 、 「易勿此」、 「身氐 」、「虍旡夭」、「乎號虐」、「毛屰屯丰」等同形字組。 面對第二到第四章中的各組「同形字例」 ,筆者擬先探討各「同形字例」的 字形來源、上古音,確認無關後,再列舉出楚簡中較無爭議的辭例用法,以確保 這些字組符合「字形相同,音義無關,且不具引申、假借關係」的「同形字」定 義,並利用這些已釋同形字,考察「相關字例」,而這些「相關字例」多與對照 組中的「同形字」有關,卻是歧見較多、尚無定論的字形;或是形體與照組中的 「同形字」接近,實際上與之無關之字形。經由對「楚簡同形字例」研究,第五 章內容為相關研究成果,包含「楚簡同形字的成因」、「相關字詞的考察」。. 【關鍵詞】楚簡、同形字、訛變.
(5) 楚簡同形字辨析 目次 凡例 .................................................................................................................... II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 1 第二節 前人研究與同形字定義 .............................................................................. 4 第三節 章節架構與研究方法 ................................................................................ 12 第二章 單向同形字 ............................................................................................ 17 第一節 「氒」、「氏」同形 .................................................................................... 17 第二節 「之」、「先」同形 .................................................................................... 23 第三節 「寡」、「須」同形 .................................................................................... 27 第四節 「敬」 、「. 」同形 ................................................................................... 33. 第五節 「兼」、「束」同形 .................................................................................... 38 第六節 「東」、「柬」同形 .................................................................................... 46 第七節 「蒐」、「莫」同形 .................................................................................... 49 第八節 「鹿」、「廌」同形 .................................................................................... 55 第九節 「畢」、「異」同形 .................................................................................... 64 第十節 「氐」、「身」同形 .................................................................................... 68 第三章 雙向同形字 ............................................................................................ 74 第一節 「. 」、「巠」同形 ................................................................................... 74. 第二節 「出」、「此」同形 .................................................................................... 85 第三節 「ㄎ」、「主」同形 .................................................................................... 91 第四節 「辛」、「不」同形 .................................................................................... 99 第五節 「宗」、「余」同形 .................................................................................. 102 第六節 「. 」、「. 辠」同形 .................................................................................. 106 i.
(6) 第七節 「是」、「疋」同形 .................................................................................. 111 第八節 「加」、「爭」同形 .................................................................................. 117 第九節 「古」、「由」同形 .................................................................................. 126 第四章 集體同形字 .......................................................................................... 132 第一節 「思」、「愄」、「惠」同形 ...................................................................... 132 第二節 「民」、「桼」、「廌」同形 ...................................................................... 137 第三節 「夫」、「天」、「堯」同形 ...................................................................... 151 第四節 「易」、「勿」、「此」同形 ...................................................................... 154 第五節 「旡」、「虍」、「夭」同形 ...................................................................... 161 第六節 「乎」、「號」、「虐」同形 ...................................................................... 168 第七節 「毛」 、「. 屰」、「屯」、「丰」同形 .......................................................... 172. 第五章 結論 ..................................................................................................... 181 第一節 楚簡同形字的成因 .................................................................................. 181 第二節 利用已釋同形字,考察相關字詞 .......................................................... 185 參考書目 ........................................................................................................... 187. ii.
(7) 凡例 一、本論文所引竹簡編號,皆以各批材料整理小組所公布釋文為準。 二、為求論文格式統一,除筆者親受教的師長稱「師」外,其餘學者一律不加任 何敬稱。 三、本論文上古音採用郭錫良《漢字古音手冊(增訂本)》系統。 四、本論文所引「簡帛網」文章,皆出自http://www.bsm.org.cn。「簡帛研究網」 文章,皆出自http://www.jianbo.org。「復旦網」文章,皆出自 http://www.gwz.fudan.edu.cn。「孔子2000網」文章,皆出自 http://www.confucius2000.com/。 五、對於傳世古籍引文,除有特殊版本異文者,餘皆不另出註腳。 六、字形盡可能原圖徵引,並於字形後標出處編號,不另出註腳。 七、釋文採嚴式隸定,並於隸定字形後附上通假字,不能隸定者則採用原圖形。 八、本論文採用新式標點,其餘符號大體依古文字學界習慣, 表示缺若干字, □表示缺一字,〔〕表示補字,〈〉表示訛寫,= 表示重文符或合文符,()表 示寬式隸定或通假字,(?)表示括號前一字的隸釋有疑問,簡號以【】標注於 各釋文簡末。 九、本文註腳以通篇為原則,註腳號碼不隨章之起始重新編碼。 十、常用書籍簡稱表 書名. 簡稱. 《甲骨文合集》. 合集. 《殷周金文集成》. 集成. 《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曁器影彙編》. 新收.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 上博一.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 上博二.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 上博三.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 上博四.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 上博五.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 上博六.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 上博七.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八)》. 上博八.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九)》. 上博九.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 清華一 iii.
(8)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 清華二.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參)》. 清華三. 《新蔡葛陵楚墓》. 新蔡. 《信陽楚墓》. 信陽. 《郭店楚墓竹簡》. 郭店. 《包山楚簡》. 包山. 《曾侯乙墓簡》. 曾侯乙. 《望山楚簡》. 望山. 《九店楚簡》. 九店. 《信陽楚墓》. 信陽. 江陵天星觀一號墓. 天星觀. 《古陶文彙編》. 陶彙. 《古璽彙編》. 璽彙. iv.
(9)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民國十四年(1925),王國維在清華國學研究院講授「古史新證」一課時, 提出著名言論: 吾輩生於今日,幸於紙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種材料,我輩 固得以據以補正紙上之材料,亦得證明古書之某部分全為實錄,即百家不 雅馴之言亦不無表示一面之事實。此二重證據法,惟在今日始得為之。 1 王國維所提「二重證據法」,迄今不斷為學界所引用,只是此論囿於當時出土材 料限制,僅將出土材料限於「甲骨文」 、 「金文」兩種,葉國良曾對王氏「二重證 據法」提出省思,其言: 王先生所用方法本自宋代金石學而來,若如此言,將置宋代以來為數眾多 之金石學者於何地?將置竹簡、石刻等出土材料於何地?…… 2 可見竹簡、石刻之重要性不可忽視,民國以來地不愛寶,地下材料不斷問世,近 幾年,戰國文字材料大量出土,何琳儀即言: 本世紀七十年代以來,幾批大宗戰國文字材料出土,直接刺激戰國文字研 究的長足進步,研究論文的數量和質量遠遠超過前代。戰國文字開始從舊 金石學附庸地位中徹底擺脫出來,成為與殷商甲骨文、兩周金文互為鼎立 的的新興學科。 3 戰國文字是古文字演變發展的一大階段,其中又以楚地出土簡帛為最大宗,特別 是 1942 年,長沙古墓出土了楚帛書,為楚文字開啟了新頁,之後更在楚國舊地 臨澧、常德、慈利、江陵、隨縣、荊門、信陽、新蔡等地陸續發現了二十幾批竹 簡,這些材料文字數量多、保持好、公布即時,不少能與傳世文獻對比校勘,已 成為一股學術熱潮,其研究範圍包含文字考釋、歷史學、古文獻學、語言學、聲 1. 王國維:《古史新證─王國維最後的講義》 (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1994) , 頁 2-3。 葉國良、鄭吉雄、徐富昌: 〈二重證據法的省思〉 , 《出土文獻研究方法論文集初集》 (臺北:國 立台灣大學出版中心,2005) , 頁 6。 3 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戰國古文聲系》 (北京:中華書局,1998),序頁 2。 1 2.
(10) 韻學、思想等等,然學者在利用這些楚簡材料時,首先面臨的便是「文字考釋」, 正如高明所言: 至於簡牘、帛書、璽印等資料,都有一大部分不識字,有時雖有重要文字 資料出土,但由於其中有些古字不識,難以了解它的全部內容。因此,考 釋不識之字,仍然是研究古文字的一項非常重要的課題。 4 唯有將文字正確釋讀,才能夠理解文章內涵,加以運用至其他學科,又「考釋文 字」無非從形、音、義著手,三者關係密不可分,正如于省吾所言: 形、音、義之間是相互聯繫的,而且任何古文字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我們 研究古文字,既應注意每一字本身的形、音、義三方面的相互關係,又應 注意每一個字和其他同時代的字的橫的關係,以及它們在不同時代發生、 發展和變化的縱的關係。 5 于省吾不僅點出文字之特性,更強調考釋古文字需重視同代、異代文字之比較, 並進一步指出考釋文字的過程需以辨認「字形」為優先考量,其言: 留存至今的某些古文字的音與義或一時不可確知,然其字形則為確切不移 的客觀存在,因而字形是我們實事求是地進行研究的唯一基礎。有的人卻 說:「釋文字,含意以就形者,必多窒礙不通;而屈形以救義者,卻往往 犁然有當。」這種方法完全是本末倒置,必然導致主觀、望文生義、削足 適履地改易客觀存在的字形以遷就一己之見,這和真正科學的方法,是完 全背道而馳的。. 6. 可見考釋文字,需先確定其形體,並在此基礎上考慮其餘,然戰國文字形體尚未 固定,在確認字形前,往往會遇到「一字異形」 、 「異字同形」現象,這樣的狀況 早見於甲骨文時期,陳煒湛即言: 甲骨文中有兩種正好相反的現象:一字異形和異字同形。兩者都反映了字 形與字義的矛盾,說明甲骨文雖已成體系,但字形還不十分固定。前者即 所謂異體字,一個字有多種寫法,這是普遍現象,學者們已普遍地注意到. 4 5 6. 高明: 《中國古文字學通論》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 , 頁 167-168。 于省吾:《甲骨文字釋林》(北京:中華書局,1979),序頁 3。 于省吾:《甲骨文字釋林》(北京:中華書局,1979),序頁 3-4。 2.
(11) 了,除了少數字外,意見也大都一致,無庸贅言。後者亦可稱為同形字, 由於種種原因,一個字形代表兩個音義全然不同的字,為數雖不多,卻是 特殊的現象,治甲骨者尚較少論及。 7 陳煒湛定義了「異體字」、「同形字」,兩者為相對概念,反映形、音、義間的複 雜關係,常影響出土材料的正確釋讀,而這兩類特殊的文字現象,亦可套用於楚 簡文字,主要是戰國文字一方面大量繼承商周文字的構造特點,另一方面產生了 許多新的異形,魏宜輝曾分析: 楚系簡帛文字自春秋以來就形成一種獨特的書寫風格,較之商周文字其形 體結構歧異,筆畫多變繁雜。有很多字的形體在這一階段裡產生了訛變, 成為訛體字。其中有一些訛變得很厲害,只有通過與辭例、文獻得比勘才 能確認,如果僅從字形出發,很難對它們進行釋讀。 8 可見楚簡文字除接受「縱的繼承」外,更多時候是受他系文字影響及自身內部的 演變,往往跳脫一般文字規律而產生新形體,特別是楚簡中的「同形字」,常需 透過辭例、文獻的比勘才得以確認,如果僅從字形釋讀,容易被表層的假象所誤 導,進而造成曲解文意、望文生義的非科學研究。 有關「異體字」,無論甲骨文、金文、戰國文字、小篆皆有專文介紹,至於 「同形字」,雖見甲骨文、金文、小篆專文討論,卻少見專論「楚簡同形字」之 研究,主要是「同形字」跳脫一般文字演變規律,本就少見,其次是確認同形字 較困難,要確認同形字有幾個前提,第一,出土的楚簡文字要夠豐富、清楚;第 二,最好有它本或類似文例供對照。根據駢宇謙、段書安 2006 年前對楚簡牘出 土之統計,出土的戰國楚簡約有二十批左右,內容有遣策、卜筮記禱簡、司法文 書簡、日書及古籍類文書等,遣策是墓中隨葬品的記錄,散見各批楚簡,如《信 陽》 、 《望山》 、 《天星觀》 、 《包山》 、 《秦家嘴》及《新蔡葛陵》楚簡等;卜筮祭禱 簡是墓主卜筮祭禱的記錄,為各地官員向中央政府呈報的文件,主要見於《包山》 楚簡;日書是楚人擇時日吉凶的數術著作,主要見於《九店》楚簡;古籍類文書 與傳世文獻內容大致相當,主要見於《郭店》、《上博簡》;又亦屬戰國楚文字資. 7 8. 陳煒湛:〈甲骨文異字同形例〉 ,《甲骨文論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頁 20。 魏宜輝:《楚系簡帛文字形體訛變分析》(南京:南京大學博士論文,2006) , 頁 1。 3.
(12) 料的《楚帛書》 ,內容包括神話及月令等。 9可見,楚簡牘出土眾多且豐富,只是 駢宇謙、段書安撰文時間在 2006 年前,故 2006 年後出版之楚簡未能及時納入統 計,這也表示考古整理工作較難跟上材料出土之速度,越後期的出土材料肯定比 前期豐富完整許多,又早期出土之《楚簡》多屬遣策、卜筮祭禱文體,內容少見 於傳世文獻,且常有斷簡,以致編聯、考釋、通讀過程中常存在不確定因素,往 往待新出土材料才得以證明或翻案,故先輩學者們多有受限,難以「楚簡同形字」 為主題作開展。 筆者何其有幸,1998 年《郭店》簡的公佈,對楚系文字研究起了推波助瀾 的作用,近期《上海博物館戰國楚竹書》 、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兩批材料,更 是持續發燒,後兩者分別於 2001、2011 年出版第一冊後,平均以一年一冊的速 度出版至第九冊及第三冊,而這幾批竹簡內容為古籍類文書,不僅數量龐大、文 字清晰多元,更重要的是多有它本、傳世文獻供對照,這不但解決了早期許多未 確定字形之考釋,更提供了多樣的研究方向,豐碩的研究成果的使楚簡學科越趨 於成熟、科學化,本論文正是在此基礎下,參考前人研究,嘗試整理出楚簡中的 「同形字」現象,以字例討論的方式解決楚簡「同形字」所造成的誤釋,並試圖 分析楚簡文字同形之成因,希望透過這樣的整理,讓未來學者在考釋字形時,有 不一樣的理解方式,以達到正確釋讀出土材料之目的。. 第二節 前人研究與同形字定義 一、前人對同形字定義 「同形字」別稱頗多,或有稱為「同形異字」10、 「異字同形」11、 「異源同體 12 13 14 字」 、「異音同形字」 、「歧讀字」 等,然這些名稱都較後期才出現,沙宗元 指出古人雖沒有明確提出「同形字」這個術語,但「同形字」問題早已有人注意 到,如:. 9. 駢宇謙、段書安編著:《二十世紀出土簡帛綜論》 (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 ,頁 6-13。 戴君仁:〈同形異字〉 ,《臺灣大學文史哲學報》1963 年卷 12。 11 陳煒湛:〈甲骨文異字同形例〉 ,《甲骨文論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頁 20。 12 殷煥先:《漢字三論》 (濟南:齊魯出版社,1981),頁 74。 13 班吉慶:〈試論異音同形字〉 ,《揚州師範學院學報》1989 年第 2 期。 14 劉信芳〈古文字歧讀釋例〉, 《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 年 5 期,頁 79-86。 4 10.
(13) 南北朝顧野王在《玉篇》自序中說: 「微言既絕,大旨亦乖。故《五典》、 《三墳》,竟開異義;六書八體,今古殊形。或字各而訓同,或文均而釋 異。」這段話中,所謂「或文均而釋異」即指同形異字、同形字而言。宋 代鄭樵《六書略》按「六書說」給文字分類,在假借字之末別列「雙音併 義不為假借」,所收之字大部分是我們所說的同形字。明代焦竑《俗書刊 誤》十二卷,其中卷十專論「字同音義」者。 15 至於「同形」一詞,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偶有論及,段氏於「沇」字下云: 徐鉉等曰: 「口部已有,此重出」 。按口部小篆有 ,然則鉉時不從水旁也。 口部 下曰:山閒淊泥地。從口從水敗 皃。蓋 字在古文則為沇水、沇州, 在小篆則訓山閒淊泥地,如孌字在籀文則訓順,在小篆訓慕,皆同形而古 今異義也。古文作 ,小篆作沇,隸變作 ,此同義而古今異形也。 16 段玉裁透過歷時的觀點,說明「 」在不同文字時期分別表不同詞語的現象, 「 」 字在先秦為沇水、沇州的地名專字,到了篆文卻可表示「山間淊泥地」,此 正是 「一形多用」的情況。而早期學者研究「同形字」,亦多自《說文》中蒐羅字例, 兼比對甲、金文來呈現字形的演變,但未必能清楚地將「同形字」定義為「純粹 形體上的偶合」,常與字音相同或相近,而被借來代替本字的「通假字」, 17或記 18 錄相同或相近詞義的「同義字」混為一談, 但也因為這些先聲,使得學界對「同. 形字」此種特殊現象有所關注。 在討論「同形字」前,必須了解學界有廣、狹義兩種理解方式,「廣義同形 字」是指所有表示不同的詞,但形體相同的文字,包含假借字、引申字;「狹義 同形字」則指形體相同,但音、義無關之字。 19而古文字「同形」現象雖早有學 者討論,但初期對「同形字」的義界不夠明確,仍有學者對「同形字」存有懷疑。 首先,戴君仁將文字「一形多用」的現象稱作「同形異字」,定義為「夫文 字之孳生非一時,產區非一地,則同一字形,或可偶然相合,用以兼表不同之語 言,此同形而實異形字」 ,並分作三類「凡以一字之形,表示異音異義之兩語者、 15 16 17 18 19. 沙宗元:《文字學術語規範研究》(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8),頁 330。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臺北: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9),卷 11 下,頁 532-533。 裘錫圭:《文字學概要》 (北京:商務印書館,1988),頁 210。 蘇培成:《現代漢字學綱要》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 , 頁 127-128。 裘錫圭:《文字學概要》 (北京:商務印書館,1988),頁 208-219。 5.
(14) 同音異義之二語者、同義異音之兩語者,均得謂之同形異字。」其在文中舉出六 十四組《說文》中的例證,並於文末歸納出同形字產生原因: 一曰,有異言而同字者,如《說文》兩讀之類;二曰,有異書體而偶合者, 如小篆之與古籀或體及甲骨金文是也;三曰,有異書法而偶合者,如甲骨 文之末木同形均作 ,小篆之蟲虺同形均作 是也。概由於造新字,不計 其與舊文重複,或異地區各造字而不相謀,遂有此現象。. 20. 從戴君仁歸納出的三類「同形字」,其後,龍宇純指出戴文所舉六十四組字例雖 不全然符合「嚴格之同形觀點」,但對戴文「同形異字」的基本概念仍表贊同, 並重新定義「同形字」為: 凡同一字形,若其具有兩個或多個互不相涉之讀音或意義,即其所表為不 同之語言,則無論為始造如此,或由訛變而然,皆為異字。. 21. 龍宇純更精確地定義「同形字」當指音、義無關但字形相同的字,可能是造字初 始就已相同,也可能經由訛變而偶合。然李孝定曾著文否定「同形異字」之說, 以為戴君仁所說的「同形異字」只是文字偶合的表象,並認為《說文》中的文字 早已約定俗成,「同形異字」的現象不應如此大量存在,故將戴文六十四組字例 一一辨正,重新歸納出七項原因: 1、不同時代的文字,形體偶同或相似。 2、形聲字孶乳寖多後,所從偏旁偶同者。 3、誤認為同形異字者。 4、古本一字,後始分衍為二者。 5、古人偶用簡字者。 6、古人偶用借字、別字者。 7、其他。 22 李孝定從文字演變過程探討文字同形現象,卻不以「同形異字」一詞概括,筆者 認為這樣的處理方式較為保守,但無法因此否定「同形異字」之概念,詳看李孝 定所列七項意見,其中 1、5 項意見正符合龍宇純所定義之「同形字」 ,故此七項. 20 21 22. 戴君仁:〈同形異字〉 ,《臺灣大學文史哲學報》1963 年卷 12。 龍宇純:〈廣同形異字〉 ,《台灣大學文史哲學報》1988 年卷 36。 李孝定:〈戴君仁先生同形異字說評議〉, 《東海學報》1989 年卷 30。 6.
(15) 意見實可看作「廣義同形字」之成因。 懷疑「同形異字」概念者,尚包含姚孝遂,其認為古文字「同形」的關鍵是 因為「異體」的存在: 同字異形的現象在甲骨文早期最為突出,到了晚期這種現象逐漸消失,字 形逐漸趨於一統,……文字形體的發展演變過程,是一個不斷孳乳分化, 同時又不斷規範化的過程。……同字異形和異字同形是相對立而存在的, 它是一個問題的兩方面。沒有同字異形,就不可能有異字同形,絕對的異 字同形是沒有的,另外,兩個形近字的偶爾混同不能看作是異字同形。…… 獨體字在用作複合形體的偏旁時,存在著通用甚至混同的現象,……嚴格 來說,也不應該稱之為異字同形。 23 姚氏認為古文字「異形」 、 「同形」只能看作是「文字形體的發展演變過程」,這 種現象到了晚期會逐漸消失,因此沒有絕對的「異字同形」,筆者認為造成「異 字同形」前提確實有大部分是因「異體字」的存在,但這中間演變複雜,常牽涉 到許多內、外在原因,不可就結果論否定「異字同形」之存在,筆者認為「異字 同形」實為另一獨立課題,未必要當作「異體字」附庸。 近期,學者多同意「同形字」之存在,並參考前人意見將「同形字」劃分為 「廣義同形字」、「狹義同形字」,裘錫圭即作了很好的分析: 範圍最狹的同形字,只包括那些分頭為不同的詞造的、字形偶然相同的 字。例如:古代有一個「鉈」字,當矛講。近代有一個「鉈」,釋秤砣之 砣的異體。現代化學家又造了一個「鉈」字,用作一種金屬元素的名稱。 這三個「鉈」字就是屬於最狹義的同形字之列的。 範圍最廣的同形字,包括所有表示不同的詞的相同字形。按照這種理解, 被借字和假借字,如表示本義的「花」和表示假借義「花費」的「花」, 也應該算同形字。甚至用來表示本義和用來表示派生詞性質的引申義的同 一個字,如當道路講的讀ㄒㄧㄥˊ的「行」和當行列講的讀ㄏㄤˊ的「行」 , 也可看作同形字。 24. 23 24. 姚孝遂: 〈甲骨文形體結構分析〉 , 《古文字研究》第 20 輯(北京:中華書局,2000) ,頁 278-281。 裘錫圭:《文字學概要》 (北京:商務印書館,1988),頁 211-217。 7.
(16) 可見「狹義同形字」排除具有「引申」 、 「假借」關係的字組,王立軍、宋繼華、 陳淑梅曾對「廣義同形字」中因「引申」而致同形的狀況加以區隔: 由於詞義引申而造成的詞的分化現象,仍有著共同的詞源,他們之間的意 義連繫是能夠看出來的,因而沒有必要把記錄它們的同一字形看成同形 字,而應該視作同一個字,這樣才不至於割裂它們之間的關係。 25 此意見可採,詞義引申屬於訓詁學範疇,不宜與文字學範疇的「同形字」觀念混 為一談。 而裘錫圭在「狹義同形字」基礎下,整理出三類「同形字」形成原因,分別 為「為不同詞造的、字形偶然相同的字」 、 「字體演變、簡化、訛變所產生」 、 「由 形借而產生」,並分析「形借」是指不管一個字原來的音義,只借它的字形的一 種現象,如表示「獲」的「隻」跟當「單個」講的「隻」就可視作「同形字」, 因為一個字原來所代表的詞跟借它的形的那個詞之間,既沒有本義跟假借義的關 係,也沒有本義跟引申義的關係。關於「形借」歸入「同形字」 ,詹今慧認為「形 借」包含在廣義的「假借」範圍內,不屬「同形字」範疇,26筆者認為「隻」 、 「獲」 當從裘錫圭意見,沙宗元亦提到將「形借」歸入同形,其言「同形字與形借本身 並不是同一層面上的概念,可以說形借現象只是產生同形字的原因之一」 、 「形借 與假借是具有明確界線的兩個不同概念,形借的實質是只借字形,依生託事,因 此,形借之說的提出根本不會導致假借範圍的擴大,也不會造成兩概念的混淆。」27 回頭看當「獲」講的「隻」跟當「單個」講的「隻」 ,兩字純粹只有字形關係, 與聲音無關,實無必要說成假借。 後來,詹鄞鑫亦將「同形字」區分為「廣義」、「狹義」兩種見解: 廣義的同形字指的是用相同的文字記錄不同的詞的現象。例如表示代詞的 「之」和表示助詞的「之」和表示前往的「之」 ,可以看作是三個詞。…… 狹義的同形字只指那些分頭為不同詞而造的字形湊巧相同的字。例如讀為 kuo的「适」 (本作「 」從辵 聲)和「適」的簡化字「适」 (從 辵舌聲,. 25 26 27. 王立軍、宋繼華、陳淑梅: 《漢字應用通則》 ,(瀋陽:春風文藝,1999) , 頁 109。 詹今慧:《先秦同形字研究舉要》(臺北:政治大學碩士論文,2005) , 頁 6。 沙宗元:《文字學術語規範研究》(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8),頁 243-244。 8.
(17) 音shi)構成同形字關係。 28 詹鄞鑫以「狹義同形字」為基礎,整理出同形字成因及類型,分別為「形體來源 相同的同形字」、「分別為不同的詞而造的同形字」、「隸變形體相混形成的同形 字」、「漢字簡化形成的同形字」,可見詹鄞鑫對「狹義同形字」之認識越來越明 確,分類也越來越細緻,並將同形字產生原因著重於形體演變上。 爾後,學者多在「狹義同形字」的觀點上,闡發個人對「同形字」之認識, 並賦予不同名稱,如陳濤將「同形字」定義為「意義不同,彼此不存在引申假借 關係而形體相同的字。」29邱德修將「同形字」稱作「漢字形體重疊」 ,指的是「漢 字在形體演變過程中,由於來源不同的字形,受到彼此同化的影響,慢慢形成雷 同,於是將之互相重疊一起,變成一個字體,卻有著讀音的不同或意義的不同。」30 而王鳳陽稱文字同形現象為「同化」,指「來源不同的字形在構字中因搭配與位 置關係在按書寫生理改造字形過程當中發生的混同現象。」 31. 二、本論文對同形字定義 經過上文探討,可了解「同形字」是經過多次懷疑、探究下才確立的課題, 目前「同形字」已廣為被學界認識,並給予定位,其中又以「狹義同形字」之定 義較為精確,如陳濤對同形字下的定義「意義不同,彼此不存在引申、假借關係 而形體相同的字」,本論文即在此定義下,搜羅楚簡中「字形相同,音義無關, 且不具引申、假借關係的同形字」,而在本論文前,早有學者據此定義,探討各 時代、各區域、各種材料的文字「同形」現象,然宋建華師指出楚簡文字屬「非 規範化漢字」,故在處理楚簡時期同形字例與同形原因時,需特別強調「楚簡同 形字」的原因多屬「有意識改寫」及「書寫慣例」,跨過這時代後,就不再有同 形的狀況,與甲、金文、小篆的同形原因大有不同。 32筆者認為宋建華師所言甚 確,楚簡用字多元,一字多形,雖然多數同形字符合構形演變規律,但也有部分 同形字屬於裘錫圭所言「分頭為不同的詞造的、字形偶然相同的字」,而這些字. 28. 詹鄞鑫:《漢字說略》 (臺北:洪葉文化,1995) ,頁 299-303。 陳濤: 《文字學淺說》 (鄭州:大象出版社, 1997),頁 131。 30 邱德修:〈漢字形體重疊考〉 《第六屆中國文字學全國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中:中興大學, 1995) , 頁 228。 31 王鳳陽:《漢字學》(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9),頁 776。 32 宋建華師於口考時所提之意見。 9 29.
(18) 形在當時都是一種約定俗成,容易造成楚簡文字混亂,難以判斷,也因此宋建華 師將楚簡文字看作較難以構形演變規律加以規範的文字。. 三、相關論著介紹 本論文為一斷代區域性的文字研究,所論者為「楚簡中的同形字」,因此接 下來僅介紹同一文字系統中的相關論著。 林清源師在博士學位論文《楚國文字構形演變研究》提及「同形現象」,從 偏旁與偏旁的「形近訛混」到無獨立音義的部件「類化」,舉出許多例證加以證 明。如「土壬」、「人ㄕ弓刀刃」、「戈弋」為「形近訛混」,又「赤、炎」因「自 體類化」而同形; 「夏、是」因「形近類化」而同形; 「南、兩、備、害、魚」因 「集團形近類化」而同形;「丹、朱、白、黃」和「 、絑、 、 」因「隨文 類化」而同形。 33 李運富在《楚國簡帛文字構形系統研究》中提出「異符位同形字」,簡稱為 「同形字」,他在文中說明幾個重要觀點,其一,屏除因假借而造成的同形字; 其二,同形字是指不同的詞,而造字時字形恰巧相同的情形;其三,同形字多屬 歷時性的問題,在平面字系中很少出現,並認為造成同形現象的途徑有兩種,一 為「訛變同形」,二為「兼職同形」。 34 方勇的碩士學位論文《戰國楚文字中的偏旁形近混同現象釋例》舉出三十一 組楚系文字中因訛變而造成混同的偏旁。. 35. 張新俊的博士學位論文《上博楚簡文字研究》第五章〈楚簡中的同形現象〉 分別討論了楚簡中的「文字、偏旁同形現象」及「文字混同現象」。. 36. 李天虹在〈楚簡文字形體混同、訛混舉例〉中分別舉出「象兔」 、 「字娩」 、 「予 邑」、「畏鬼」、「流 」、「與興遷」幾組例證來探討楚簡字形混同、混訛現象。 37 詹今慧的碩士學位論文《先秦同形字研究舉要》將同形字定義為「字形相同,. 33 34 35 36 37. 林清源:《楚國文字構形演變研究》 ,(台中:東海大學博士學位論文,1997)。 李運富:《楚國簡帛文字構形系統研究》(長沙:岳麓書社,1997) 。 方勇: 《戰國楚文字中的偏旁形近混同現象釋例》 ,(吉林:吉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4) 。 張新俊:《上博楚簡文字研究》 ,(吉林: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5) 。 李天虹:〈楚簡文字形體混同、混訛舉例〉 ,《江漢考古》 ,2005 年 3 月,總第 96 期。 10.
(19) 音義不同」的字組,即就「同形字組」而言,彼此的「古音」無法「假借」,「意 義」無法「引申」,並在此基礎下對始見於甲骨文、兩周金文、戰國楚簡、戰國 楚簡之部件、不同書寫材質中的三十組同形字進行了詳細的考察,並歸納出先秦 時期同形字三大原因,分別為「字形同源」、「字形繁簡、形訛」和「構字本義 不同,字形偶然相同」。 38 陳斯鵬〈楚簡中一字形表多詞現象〉中將「一形多詞」的狀況分幾種類型, 由假借造成的一字形表多詞、音義分化和孳乳造的一字形表多詞、由同義換讀造 成的一字表多詞、同形或訛混造成的一字形表多詞、由多種原因造成的一字形表 多詞,並說明「同形」及「訛混」這兩種情況雖有著本質區別,但因為「訛混」 的結果仍表現為「同形」,而「同形」有時也難以完全排除「訛混」的可能,因 此面對具體例子,該定為「同形」亦或「訛混」,有時還不易決斷。 39 雷黎明〈楚簡文字形體訛混現象試說〉從訛變的角度探討文字混同現象,雷 氏將楚簡訛混字分成「整字與整字」的訛混,如「史與弁」、「甲與田」等;「整 字與構件間」的訛混,如「勿與構件刀」、「ㄙ與口形構件」、「人與構件刀」; 「構件與構件間」的訛混,如「目與鼎、貝、胃的上部構件」、「貴、巢、妻、 悁的上部構件」,並將楚簡文字訛混趨向分為單訛、雙訛、互訛三式。 40 劉信芳〈古文字歧讀釋例〉一文以戰國楚簡帛為研究範圍,將「同形字」歸 入湯炳正定義的「歧讀」範圍,指出「異字同形」與「歧讀」是一體兩面的問題, 前者是就字形而言,後者就讀音而言。 41 透過以上相關著作對「同形字」之研究,可發現「同形字」易和「訛混」、 「混同」、「類化」等概念混淆,但正如陳斯鵬所言,「同形」及「訛混」這兩 種情況雖有著本質區別,但因為「訛混」的結果仍表現為「同形」,而「同形」 有時也難以完全排除「訛混」的可能,因此筆者就陳斯鵬所言推論,我們可以說 「訛混」 、 「混同」 、 「類化」可看作是文字「同形」的部分原因及過程, 「同形字」 則可能是「訛混」 、 「混同」 、 「類化」導致的結果,可見這幾個概念實際上是互相. 38. 詹今慧:《先秦同形字研究舉要》, (臺北:政治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5)。 陳斯鵬〈楚簡中一字形表多詞現象〉 ,《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上海:復旦大學出 版社,2008),頁 195-239。 40 雷黎明〈楚簡文字形體訛混現象試說〉 , 《內蒙古社會科學(漢文版)》2009 年 1 期,頁 99-104。 41 劉信芳〈古文字歧讀釋例〉, 《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8 年 5 期,頁 79-86。 11 39.
(20) 影響,且環環相扣的。 至於劉信芳將「同形字」歸入「歧讀」範圍未必正確,湯炳正所定義的「歧 讀」為「以造字或書寫者言之,或為異字同形,而從讀者言之,則顯係一字歧音, 此乃字形與字音之關係尚未固定之時之必然現象。」42可見「同形字」 、 「歧讀字」 切入點不同,「同形字」是包含歷時性、同時性的文字演變所造成的形體趨同現 象,而「歧讀字」只能侷限在同時性的相同字形,卻有不同讀音的異音字,兩者 分屬不同課題,若仔細探討,「歧讀字」多包含在裘錫圭所論「為不同詞造的、 字形偶然相同」的「同形字」中。 經由上述論文的介紹,可發現造成楚簡文字同形的主要原因即裘錫圭所言 「因字體演變、簡化、訛變所產生的字」、或是「為不同詞所造、字形偶然相同 的字」 ,後者亦符合劉信芳所謂的「歧讀字」 ,本論文所收「同形字例」亦多符合 上述兩種原因,又本論文討論之「同形字」包含成文的「同形偏旁」。. 第三節 章節架構與研究方法 本論文《楚簡同形字辨析》以「楚簡」中的「同形字」作為主要研究對象, 之所以把範圍鎖定於「楚簡」,主要是考慮到近幾十年來,戰國時期的材料大量 出土,包含簡帛文字、銅器銘文、璽印文字、陶器文字、貨幣文字等,然而這時 期的「文字異形」也帶來不少研究上的困難,許慎《說文.序》中便提到這時期 的文字使用情況:「諸侯力政,不統于王,惡禮樂之害己,皆去其典籍;分為七 國,田疇異畝,車涂異軌,律令異法,衣冠異制,言語異聲,文字異形。」 43此 時期特殊的政治背景,深深影響到文化、制度、語言、文字各層面的發展,就文 字而言,戰國文字大致分作五系,各系間文字混亂、歧異度大,許多字形演變無 規律可循,難以通盤全面地討論,只能縮小範圍進行細緻的研究和討論,而近期 又以楚簡出土為最大宗,學者們如火如荼地進行微觀或宏觀之研究,就微觀研究 而言,楚簡文字構形學及文字考釋方面皆有卓越成果,然而在文字考釋過程中, 偶爾會出現「同形字」現象,影響釋讀的正確性,如未能對「同形字」加以判斷, 便容易誤解簡文內容,繼而影響到其他學科之運用,故筆者嘗試在前人研究基礎 42 43. 湯炳正:〈 《 説文》歧讀考源〉 ,《中國語文研究》1987 年 9 期,頁 95-113。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臺北: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9),序頁 1。 12.
(21) 下,盡可能搜羅楚簡中「字形相同,音義不同」的「同形字」,結合新出版的楚 簡材料,修正因「同形字」所造成之誤釋,進一步補充延伸前人未注意到的「同 形字」,然而有許多「同形字」學者已作了很好的分析、判斷,筆者亦無其他見 解,如「刀人」 、 「足疋」 、 「十七」 、 「甲亡田」 、 「天而」 、 「弁史」 、 「衣卒」 、 「矢內」、 「六大」等例,皆不列入討論,因此本論文算是對「楚簡同形字」的擇錄,故將 論文題目訂為《楚簡同形字辨析》,以下介紹本論文寫作過程。. 一、同形字搜集 本論文的章節架構建立於對「同形字」蒐集及認識,首要工作即從文字編 中蒐集「同形字例」 ,參考的文字編以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為主, 此書網羅了二十四批楚簡,收錄至 2002 年出版的《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 第二冊之字形,文字總計數量為五萬八千○七十七個,諸字形後皆附上簡單的辭 44 例。 至於《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未收錄的《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 (三)─(九)冊、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 (壹)─(參)冊,則參考李守奎等 人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以及以文字編為研究焦點 之《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概況及文字編》 (一)至(八)系列論文 45、 《 清 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參)冊附錄的文字編,然而文字編收錄之字形多 是人為整理後的摹本,許多字形之細節常被忽略、錯摹,故筆者皆會複查原圖版 字形,而《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第(九)冊因未見學者整理為文字編,則 以翻閱原簡為主。. 二、同形字分類 本論文收錄的「同形字例」包含兩種類型,其一是學者早注意到,且多有論 述的「同形字」,如重新檢視後,筆者有新見解或有新材料得以補充,則列入討 論,本論文大部分「同形字例」即以此方式收錄,如「由」 、 「古」同形多有學者 、 「由」兩種說法,張新俊認為 討論, 《上博三.彭祖》簡 8「 」左旁有釋「古」 一般狀況下,「古」可 从「曰」寫作「由」的形體,而「由」不能从「口」寫作. 44 45. 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 (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 ,序 頁 1-7。 由吉林大學劉守奎分別指導研究生陳瓊等人完成之碩士學位論文。 13.
(22) 「古」的形體,因此釋「 」為「故」,46然而後來出版的《上博八.顏淵問於孔 子》簡 7 的「迪」字即从「古」作,故不可否定「 」左旁从「由」之可能性, 筆者認為孟蓬生將左側釋「由」 ,讀「逐」之意見較可取。47另一種類型,則是採 用學者們較少注意到的「同形字」 ,如「堯夫天」 、 「易勿此」 、 「加爭」 、 「東柬」、 「兼束」、「虍旡夭」等「同形字例」皆少見學者專文論述。. 其次,筆者就同形字的同形趨向分作單向、雙向、集體同形字,本論文之目 次即以此三種類型統攝所論的「同形字例」,此三類名稱主要參考雷黎明〈楚簡 文字形體訛混現象試說〉依楚簡文字訛混趨向分為「單訛」 、 「雙訛」 、 「互訛」三 式, 48然雷氏所論這三式,僅限於兩字間的變化,無法涵括本論文論及「三字以 上」的同形現象,故又據林清源師博士學位論文《楚國文字構形演變研究》中「集 團形近類化」之概念, 49稱三字以上因構形演變而產生的同形現象為「集體同形 字」,以下將本論文所論「同形字例」作一分類:. (一)單向同形字:指「A 形體不變,B 形體因構形演變而與 A 形體同形」,如 「氏氒」 、 「之先」 、 「須寡」 、 「 敬」 、 「東柬」 、 「莫蒐」 、 「鹿廌」 、 「異畢」 、 「氐身」 等同形字組,皆屬後一字因構形演變而寫與前一字同形,然這種單向的同形現象 未必成定論,在後續出版的楚簡材料中,也可能發現這些字例其實可以雙向互寫。. (二)雙向同形字:指「A、B 形體可互寫成另一方形體,或者 A、B 形體各自 」、 「 辛 不 因構形演變而產生相同異體」 ,如「 巠. 」 、 「 宗 余 」. 、 「 辠 」、 「 加 爭 」、 「 古. 由」等同形字組可互寫,亦有兩形體各自因構形演變混同成另一異體,如「 巠」 混同作「 」 、 「出此」混同作「. 」 、 「ㄎ主」混同作「. 」 、 「是疋」混同作「 」、. 「加爭」混同作「 」、「乎虐」混同作「 」、「束兼」混同作「. 」。. (三)集體同形字:指「三字以上的形體因構形演變而產生相同的異體,或是與 44. 張新俊:《上博楚簡文字研究》, (吉林: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5),頁 110。 孟蓬生:〈 《彭祖》字義疏證〉 ,簡帛研究網,2005 年 6 月 21 日, 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mengpengsheng004.htm。 48 雷黎明〈楚簡文字形體訛混現象試說〉, 《內蒙古社會科學(漢文版)》2009 年 1 期,頁 102。 49 林清源:《楚國文字構形演變研究》 ,(台中:東海大學博士學位論文,1997)。 14 47.
(23) 其中一方同形」 ,如「愄思惠」混同作「思」 、 「民桼廌」混同作「桼」 、 「夫天堯」 混同作「 」、「易勿此」混同作「 同作「 」、「毛. 」、「虍旡夭」混同作「 」、「乎號虐」混. 屯丰」混同作「毛」。 屰. 三、論文架構 確定欲探討的「同形字例」後,筆者會先對「同形字組」中的「同形字」進 行「文字說解」 ,目地是要確認這些字確實是「字形相同,來源不同,音義無關」 , 接下來才將「同形字形」及其辭例一併列出討論,一般先採用辭例較無爭議的「同 形字形」,當作標準參照,同時也作為下文「相關字例」的對照組,完成「同形 字」辭例討論後,筆者會另起一段進行同形原因分析,此外,「相關字例」所收 錄之字形有兩類,其一,基本上與對照組中的「同形字」有關,卻是歧見較多、 尚無定論的字形,如「民」 、 「廌」 、 「桼」同形下的「相關字例」收錄「. 」 (《上. 博一.性情論》簡 37),此字右旁有釋「民」、 「廌」、 「桼」三種意見,單從字形 難以判斷孰是孰非,若從聲音考慮,只有「廌」 、 「桼」較有可能與《郭店》對應 字「 」通叚。其二,即形體與對照組中的「同形字」形近,但實際上與對照組 中的「同形字」無關,如「 」 、 「巠」同形下的「相關字例」有字作「 博六.孔子見季桓子》簡 22) ,形體與楚簡「巠」頗類,但從辭例「 「. 」上部應看作「虍」的訛變, 「. 」 (《 上 子」看,. 」即楚簡中常見的「 」 ,在此處讀作「吾」。. 四、同形字研究方法 從確立同形字、文字考釋到同形原因分析,本論文採用高明《中國古文字學 50. 通論》中考釋古文字的方法 進行論文繕寫: (一)因襲比較法:指辨識古文字時,從各個時代字體的因襲關係中進行綜合比 較,從中找出共同的字原和特點,以達到辨識古文字的目的,如楚簡文字的同形 原因很多,其一是繼承甲、金文時期的字形,像「氒(厥)」在金文時期即有寫 作「氏」的例子,或是楚簡文字受同一平面時代下的他系文字影響而產生訛寫, 如《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簡 22 的「 」作「. 」,有學者誤釋為「巠」,然. 其上部所从「虍」旁大概是受齊系文字影響而產生訛寫。 50. 高明: 《中國古文字學通論》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 , 頁 197-171。 15.
(24) (二)辭例分析法:可分兩方面,一是據文獻中的辭例推勘,如《上博一.孔子 詩論》簡 16 有辭例「 初」 ,首字有釋作「氏」 、 「. 氒(厥)」 ,然透過傳世文獻中. 大量出現「厥初」 、 「厥始」 、 「厥中」 、 「厥終」等相關用法,可知「 」以釋作「 氒 (厥)」為確。二是據文辭本身的內容推勘,如楚簡「夫」 、 「堯」常同形作「 」, 但因為二字所在的辭例判然不同,如未遇斷簡,基本上少見誤釋。 (三)偏旁分析法:即把已識的古文字,分析作若干單體,再將每個單體偏旁的 不同形式收集起來,研究他們的發展變化,如《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中有兩 例「 (親)」字皆寫作「( 辠)罪」,前者从目、从辛,後者从自从、辛,二字 本形近,加上楚簡偶見「自」 、 「目」偏旁互作,故《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的 「 (親)」也能有類似的演變,以致與「( 辠)罪」同形。 除以上三種方法,本論文考釋文字時,常需透過文字通假來通讀簡文,故對 上古音之認識不可或缺,筆者以郭錫良《漢字古音手冊(增訂本)》作為古音依 據,並以白於藍《簡牘帛書通假字字典》 、王輝《古文字通假字典》 、高亨《古字 通假會典》等書為輔,具體操作如「加」 、 「爭」同形下的「相關字例」有收錄《郭 店.成之聞之》簡 13「耕」字作「 」,學者多將此字看作形聲字或會意字,看 作形聲字者,有將右旁釋作「加」或「爭」聲,然「加」上古音見紐歌部、 「爭」 為莊紐耕部、 「耕」為見紐耕部, 「耕」 、 「加」二字雖雙聲,但韻母少見通假之例, 反而是「爭」與「耕」二字疊韻,聲紐通假之例可見於傳世文獻,故可據此推論 「 」當分析為「从田,从爭省聲」。 經由上述四種文字考釋方法的輔助及前人的引導,筆者大致能通讀「同形字 例」之內容,雖然在分析、判斷時常遇瓶頸,但這些過程使得筆者對「同形字」 之認識更加清晰,同時也學會謹慎面對這種特殊的文字現象,最重要的,希望本 論文對「同形字例」之討論,及歸納出來的同形原因,能為學界帶來一點貢獻。. 16.
(25) 第二章 單向同形字 第一節 「氒」 、「氏」同形 一、「氒」、 「氏」文字說解 「氒」甲文作「 」 (《合集》22930) 、 「 」 ( 《合集》10405 正) ,金文作「 」 (盂鼎《集成》2837)、「 」(邾公華鐘《集成》245)、「 」(楚公逆鐘《集成》 106)、「 」(攻吳王夫差鑑)等形。《唐韻》:「. 氒,厥古文。」《說文》釋「氒」. 字:「木本, 从氏,大於末,讀若厥。」郭沫若謂「氒」為「栝」之初文,即矢 括隱弦處。 51楚簡「氒」寫作「 」(《郭店.緇衣》簡 37)、「 」(《上博六.用 曰》簡 6)、「. 」(《上博六.用曰》簡 11)、「. 」(《帛書》甲 1.15)。. 「氏」金文作「 」(令鼎《集成》2803)、「. 」(逆鐘《集成》60)、「 」. (虢季氏子組鬲《集成》662)、「 」(伯氏鼎《集成》2443),郭沫若以為本義 「匙」之象形,吳匡謂象鹿角類槌器,季旭昇認為吳匡之說無不可能,說法眾多, 尚無定論。 52楚簡「氏」寫作「 」(《郭店.緇衣》簡 3)、「 」(《上博. 六.慎子. 曰恭儉》簡 6) 、 「 」 (《 上 博六.莊王既成》簡 8) 、 「 」 (《曾侯乙》簡 123) 、 「 」 (《包山》簡 127)。. 二、「氒」寫作「氏」 (一)「氏」或「从氏」字例 字形. 氏. 51 52. 代號. 出處. 辭例. △1. 《郭店.緇衣》簡 3. 情(靖)共尔(爾)立(位), 好△1 貞(正)植(直). △2. 《郭店.忠信之道》簡 8. △2 古(故). △3. 《上博三.彭祖》簡 7. △3 胃(謂). 徐中舒:《甲骨文編》 ,(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98) , 頁 1356。 季旭昇:《說文新證》下冊, (臺北:藝文印書館,2004) , 頁 194-195。 17.
(26) △1 簡文又見於《詩經.小雅.小明》 :「靖共爾位,好是正直」 。 53△2、△3 讀作「是」無疑,「是故」、「是謂」多見於傳世文獻,又「是」、「氏」通假尚可 見於《上博二.容成氏》簡 1「盧是、赫胥是、喬結是、倉頡是、軒轅是……」 其中的「是」都當讀為「氏」。. (二)「氒」寫作「氏」字例 字形. 氒. 蹶 (从氒). 代號. 出處. 辭例 昔才(在)上帝, 紳觀文王 惪(德),其集大命于△4 身. △4. 《上博 1.緇衣》簡 19. △5. 《上博一.孔子詩論》簡 16 吾以葛覃得△5 初之詩. △6. 《清華一.保訓》簡 4. 自稽△6 志. △7. 《上博五.君子為禮》簡 7. 行毋△7,毋. (搖). 「集大命于△4 身」,《郭店.緇衣》簡 37 作「其集大命氒身」,今本作「其 集大命于厥躬」 ,裘錫圭釋△4 為「氏」 ,並指出與郭店對應之「 氒」字相近,可 54 能是「氒」的誤寫,但上博中的「氏身」可讀為「是身」 ,於義可通。 就形體而. 言,△4 字形確實與△1─△3 的「氏」字同形,裘錫圭隸作「氏」無誤,但△4 在今本、郭店、上博《緇衣》三本互校下,有兩處作「 氒」 ,實不能排除「氏」、 「氒」訛混的可能,且「△4 身」在楚簡、傳世文獻中多固定讀為「 氒(厥)身」, 如《上博六.用曰》簡 6「凡恭人,非人是龔(恭),『氒身』是衛」,何有祖認 為簡文倒裝,恢復語序作「凡龔(恭)非人,衛厥身」,「非」應讀作「彼」,意 思是「既要對彼恭敬,又要保障他的人身安全。」55其中的「氒」即作「 」 , 再 看先秦傳世文獻中「厥身」用法, 《楚辭.天問》 : 「閔妃匹合, 『厥身』是繼。胡 為嗜不同味,而快朝飽?……舜服『厥弟』,終然為害。何肆犬豕,而『厥身』 不危敗?」《楚辭》保留戰國楚地語言特色,《天問》篇就出現了兩次「厥身」, 還有一處「厥弟」,黃盛璋指出人稱代詞在地域性上的表現,是以《楚辭》為代 53. 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 (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頁 132。 裘錫圭: 〈談談上博簡和郭店簡中的錯別字〉 《新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 , (上海:上海大學 出版社,2004) ,頁 78。 55 何有祖:〈楚簡散札六則〉,簡帛網,2007 年 7 月 21 日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646。 18 54.
(27) 表的,如第一人稱代詞「朕」 、第三人稱代詞「厥」 ,這些詞在中原地區顯然已成 為古字眼,但在楚方言中仍然可以通用。56筆者認為黃盛璋揭示了很重要的訊息, 即楚國「人稱代詞」具備「地域特色」 ,這樣的語言特色自然也會呈現在楚簡中, 因此我們可以說,楚簡中的「第三人稱代詞」當以「厥」為較普遍用法,故△4 應釋作「氒」 , 「集大命于△4 身」前面缺文,可據《郭店.緇衣》補齊「昔才上 帝, 紳觀文王德,其」十一字, 「△4 身」應讀作「氒身」 ,代指「文王之身」。. 「吾以葛覃得△5 初之詩」中的△5,原釋文作「氏」。 57周鳳五解作「是」, 訓作「此」 。58李零疑指「始」 。59廖名春作「祇」 。60王志平、董蓮池作「氒 」。61曹 建國作「敬」 。 62筆者認為△5 應釋作「氒 」, 「 厥 初」 、 「厥始」一詞多見於傳世文 獻,為「最初、開頭」之意,如《詩經.大雅.生民》 : 「厥初生民,時維姜嫄。」 《尚書.周書》 : 「慎厥初,惟厥終,終以不困;不惟厥終,終以困窮。」 《尚書. 《太玄經.視》: 畢命》 : 「惟周公克慎厥始,惟君陳克和厥中,惟公克成厥終。」 「上九,日沒其光,賁于東方,用視厥始。」引文中的「厥初」 、 「厥始」 、 「厥中」、 「厥終」可相互參照,「厥」置於時間副詞前,應是固定用法,類似代詞「其」 的用法,例如《尚書.仲虺之誥》 : 「慎厥終,惟其始。」兩句句式相同, 「厥」、 「其」都作代詞用。. 關於△6,原考釋者指出△6 應是「氒」之混訛,並以《尚書.盤庚中》出 現的「厥志」為例證。63煙臺大學讀書會亦有相同見解。64筆者贊同原考釋者說法, 56. 黃盛璋:〈古漢語的人身代詞研究〉 ,《中國語文》 ,1963 年第 6 期,頁 465-466。 馬承源主編: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 頁 145。 58 周鳳五:〈 《孔子詩論》新釋文及注解〉,簡帛研究網,2002 年 1 月 16 日。 http://www.jianbo.org/Wssf/2002/zhoufengwu01.htm 59 李零: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釋文校訂〉 ,《中國哲學》24 輯, (瀋陽:遼寧教育出 版社,2002) , 頁 182-196。 60 廖名春: 〈上海博物館藏詩論簡校釋札記〉 , 《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 , (上海:上海書店出 版社,2002) , 頁 260-276。 61 王志平: 〈《詩論》箋疏〉 , 《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 , (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 ,頁 210-227。董蓮池: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 .孔子詩論三詁〉 ,《新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 研究》, (上海:上海大學出版社,2004),頁 129-131。 62 曹建國:〈論上博《孔子詩論》簡的編連〉 ,簡帛研究網,2003 年 4 月 11 日。 http://www.jianbo.org/Wssf/2003/caojianguo02.htm 63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 , ( 上 海 :中西書局,2012) , 頁 143。 64 煙臺大學讀書會:〈清華簡《保訓》集釋〉 ,復旦網,2011 年 9 月 19 日,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654。 19 57.
(28) 「厥志」一詞多見於傳世文獻,如《孟子.梁惠王下》 : 「有罪無罪,惟我在,天 下曷敢有越厥志?」 《禮記.用兵》 : 「詩云: 『魚在在藻,厥志在餌。鮮民之生矣, 不如死之久矣。』」 《尚書.武成》 : 「惟九年,大統未集,予小子其承厥志。」而 《清華 1.尹志》簡 2「其有后 志其爽」亦出現「 志」一詞,「志」前一字, 同△6 寫作「氏」,也該釋作「 氒」。. 關於△7,原考釋者隸作「 」,疑讀作「 」,並引《說文》:「 ,視貌。」 又讀「. 65. 」為「搖」 ,簡文意為行容應端莊,不宜顧盼搖晃。 范麗梅認為△7 从 66. 止、氒聲,讀為「蹶」,訓為「疾行」。 蘇建洲師贊同原考釋者指出「由第五簡 『凡色毋憂』以下至第七簡『足毋墜、毋高』 ,所述多與容禮有關」 ,並從原考釋 者讀簡七「. 」為「搖」 ,至於△7 字形蘇師先舉出四組「氏」 、 「. 氒」訛混字例,. 據以為△7 當視作「氒」誤寫,而△7 下部「止」旁與「足」旁義近通用,故釋 △7 為「蹶」 ,訓作「疾行」 ,又引《禮記.曲禮》 : 「衣毋撥,足毋蹶。」鄭玄《注》: 「蹶,行遽貌。」孫希旦《集解》曰:「足毋蹶者,謂勿得行遽,恐有蹶礩之貌 也。……趨走則衣易撥開,行易卒遽,毋撥毋蹶,皆為其失容也。」作為簡文「行 67. 毋蹶」註腳。 筆者贊同范麗梅、蘇師對△7 的釋讀,可見「氒」、「氏」同形亦 見於偏旁,至於蘇師於舉出四組「氏」 、 「 及「. 氒」的訛混字例,包含 △4、△5、△6,. 」(《上博五.融師有成氏》簡 5),筆者認為末一形體尚有討論空間,另. 置於「相關字例」討論。. 經由上舉同形字例可發現楚簡「氒」應作「. 」(《郭店.緇衣》簡37),其. 第一筆「勾畫」為重要特徵,然而在金文時期「 氒」就有寫作「 」(攻吳王夫差 鑑《新收》NA1477),辭例為「擇氒(厥)吉金」 ,是金文常見辭例,此字形第一 筆「勾畫」已訛作「曲畫」,與楚簡「氏」字「 」(《上博. 六.莊王既成》簡8). 同形,可見「 氒」訛作「氏」是承金文而來。另外,初審老師觀察《清華一》 、 《清 華二》文字編,指出辨別楚簡「氒」 、 「氏」兩字,在於「氒」 、 「氏」第二筆畫是 否為「曲筆」 , 从「曲筆」者當為「氒」字 。然根據「氒」 、 「氏」眾多金文寫法, 筆者認為辨別此二字的關鍵當於第一筆寫法,金文「 氒」第一筆八、九成都寫作 65. 馬承源主編: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頁 259。 范麗梅:〈楚簡文字零釋〉, 《臺大中文學報》 ,2007 年 6 月,頁 80。 67 蘇建洲:〈君子為禮簡 7 字詞考釋二則〉,復旦網,2009 年 11 月 26 日。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998 20 66.
(29) 「側U形」 ,第二筆直、曲筆皆可見,如「 」 (伯睘卣《集成》5326) 、 「 」 (司 徒 簋《集成》3696)、「 」(克鼎《集成》2836)、「 」( 公鼎《集成》2740), 至於金文「氏」第一筆則皆作「曲筆」 ,運筆與「 氒」字明顯不同,只不過「氒」、 「氏」二字形近,在金文時期便有訛混狀況,到了楚簡時期更見大量訛混,張峰 亦曾指出楚簡「氒」 、 「氏」二者的區別,「氒」上部作類似半圓形「 」,下部 所從一豎上無點或橫畫;而「氏」字第一筆作「 下部所從一豎畫上除了《清華一.楚居》簡3「. 」,末筆有向內鈎的筆劃, 」沒有點或橫畫之外,其餘均. 68. 有。 筆者認為,張峰對「氒」、「氏」二字第一筆畫的觀察甚確,至於二字豎筆 是否有加點、橫畫當無別,恐非判斷標準,如金文「氒」豎筆即可增飾筆作「 」 (邾公華鐘《集成》102) 、 「 」 (吳王夫差鑑《集成》10296) ,值得注意的是《上 博七.凡物流行甲》簡24、《上博七.凡物流行乙》簡17有相同辭例「氏(是) 古(故)陳為新」,其中「氏」字甲本作「 」、乙本作「 」,後一形體雖有殘 (邾公華鐘《集成》245)寫法,若非辭 泐,但仍可看出頗類金文「氒」字「 」 例鎖死,後一形體也可能誤釋為「氒」。. 三、相關字例 字形. 代號 △8. 出處. 辭例. 《上博五.融師有成氏》簡 5 融師有成,△8 狀若生……. △8 所在辭例牽涉到斷句問題,蘇師贊同單育辰斷句,並認同陳劍將△8 看 69 作「氒」誤字。 筆者亦从單育辰改動之斷句「融師有成,△8 狀若生。有耳不. 聞,有口不鳴……」 ,但未必要將△7 看作「 氒」誤字,單育辰提到△8 為「氏」, 通「是」 ,類似「其」的代詞用法,並認為同篇章簡 7 的「昔融之氏師」的「氏」 正讀作「是」 ,只是「融師有成,△8 狀若生」句式結構尚無法確定,故△8 不論 釋作「氏」或「氒」,於文義皆有可能。. 68. 張峰: 《楚系簡帛訛書文字研究》(長春: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2),頁 173。 單育辰:〈上博竹書研究三題〉 《簡帛研究二OO五》 (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 年 9 月)頁 48。單育辰考慮到通叚問題及全篇體例多為四字一逗,將原考釋者的斷句「融師有成氏, 狀若生有耳不聞……」 ,重新斷為「融師有成,氏狀若生。有耳不聞……」 ,也因此改動了標題。 至於陳劍意見,參看此文 48 頁下註解 2。 21 69.
(30) 從上面的討論可發現楚簡許多篇章都存在「氏」、「 於「氏」、「. 氒(厥)」同形問題,關. 氒(厥)」在楚簡中的用法, 李明曉曾統計 70楚簡「指示代詞」大概. 有 13 個, 「 是 」 、 「. 氒(厥)」亦歸類其中, 「是」或作「氏」 ,為「近指代詞」 ,表. 示所要指的人或事物距離說話者較近時使用的代詞; 「氒(厥)」則為「遠指代詞」 , 表示所要指的人或事物距離說話者較遠時使用的代詞,另外又指出「是(氏)」 代詞用法在楚簡中共出現 146 例,其中 140 例代指事物,6 例代指人;而「厥」 有 5 例,其中 4 例代指人,1 例代指事物,李明曉根據數據分析「是(氏)」多 用來指「事物」,但仍有 6 例「代指人」,而「 氒(厥)」雖然在楚簡出現的次數 較少,但西周早期的銘文中「氒(厥)」已具備「指示代詞」和「第三人稱代詞」 用法。 71. 筆者認為李明曉的分析有道理, 「 氏 」 、 「. 氒(厥)」不僅字形接近,連用法也. 難以明確區隔, 「是(氏)」 、 「 ( 氒厥)」二字皆可「代指物」或「代指人」 。在後 出的楚簡材料,如《清華一.皇門》 、 《清華一.祭公之顧命》分別出現了八處、 三處「氏」字,均用作第三人稱代詞,並與傳世本《逸周書》 、 《祭公》中的「厥」 字對應。72關於「氒(厥)」字在戰國時期使用的狀況,唐鈺明曾指出反映中原雅 言(或用雅言改定)的戰國典籍已難見「厥」字,而反映楚語的《離騷》 、 《天問》 卻仍有「厥」字二十一例,戰國金文及其他材料用「厥」字的,也常屬於邊遠區 73 域,如詛楚文、楚帛書等。 可見「氒(厥)」可代表楚地語言特色,但從楚簡中. 可發現, 「 氒(厥)」字漸漸 被「氏」字所取代,面對如此大量楚簡「氏」與今本 「厥」對應,我們很難將「氏」 、 「 70. 氒(厥)」看作單純的「形近訛混」 ,筆者認為. 其依據的楚簡包含:長沙五里牌 M406 竹簡、長沙仰天湖 M25 竹簡、信陽長臺關 M1 竹簡、 江陵望山 M1.M2 竹簡、隨州曾侯乙墓竹簡、江陵九店楚墓竹簡、德山夕陽坡 M2 竹簡、荊門包 山 M2 竹簡、江陵磚瓦廠 M370 號楚簡、黃崗曹家崗楚簡、荊門郭店楚簡、新蔡楚簡、上海博物 館藏戰國楚竹書 1-7、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所藏楚簡。「13 個指示代詞」分別為:之、是、其、 此、彼、氒(厥) 、夫、然、茲、它、而、伊、諸。陳偉編、李明曉著: 《楚地出土戰國簡冊研究 ─戰國楚簡語法研究》 ,(武昌: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 年 3 月),前言頁 5、正文頁 24。 71 陳偉編、李明曉著: 《楚地出土戰國簡冊研究─戰國楚簡語法研究》 , (武昌:武漢大學出版社, 2010) , 頁 24-26、28、31。關於「氒(厥)」代詞用法數據,原文指出「代人」有 3 例, 「代物」 有 2 例,但其所舉「代物」例,應只有《上博三.周易》簡 11: 「 氒(厥)孚交加,威如,吉。」 為是,此處的「氒(厥)」 ,當作「卦兆」的代詞。至於另一例《上博 3.用曰》簡 11: 「 氒(厥) 辟以民作康,若罔之未發,而自嘉樂,司民之降凶,而亦不可逃。」可參考《清華 1.皇門》 、 《清 華 1.尹誥》中的「氒(厥)辟」,皆為「第三人稱代詞」 。 72 李燁、田佳鷺:〈清華簡(壹)中的「厥」和「其」〉 ,簡帛網,2011 年 6 月 17 日。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495#_ednref9 73 唐鈺明:〈其、厥考辨〉 ,《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唐鈺明卷》 ,(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2),頁 187。 22.
(31) 「氒(厥)」寫作「氏」是有意識的改寫,一開始可能是因「氒(厥)」 、 「氏」形 體接近而造成「同形」,但兩字在楚簡中皆有代詞用法,可相互替換,久了之後 便混用不分,而非單純的「寫錯字」了。. 第二節 「之」 、「先」同形 一、「之」、 「先」文字說解 「之」甲文作「 」 (《合集》5365) , 从止在一上,止為人足,一為地,象人 足於地上有所往也, 74金文作「 」(克鼎《集成》2798)、「 《集成》2794) , 「止」形也可能訛作「屮」作「. 」(楚王熊悍鼎. 」 (散氏盤《集成》10176) 、 「 」. (王之女 觥《集成》9287) ,楚簡作「 」 (《上博二.容成氏》簡 18) 、 「 」 (《 上 博二.民之父母》簡 2)、「. 」(《郭店.唐虞之道》簡 1)。. 「先」甲文从「止」作「 」(《合集》22165),或. 从「之」作「」(《合集》. 23359 正 ), 从人,从止,會人前進之意 。75金文作「 」 (先壺《集成》9458) 、 「 」 (卯簋蓋《集成》4327),或加義符「彳」作「 」(僕兒鐘《集成》184),強調 行動之意,楚簡作「 」 (《包山》簡 217) 、 「 」 (《郭店.性自命出》簡 19) ,所 从「止」訛似「屮」作「 」 (《郭店.唐虞之道》簡 9) 、 「 」 (《郭店.成之聞之》 簡 35)。. 二、「先」寫作「之」 (一)「之」或「从之」字例 字形. 74 75. 代號. 出處. 辭例. 徐中舒:《甲骨文編》 ,(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98) , 頁 678。 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戰國古文聲系》 ,(北京:中華書局,1998),頁 1348。 23.
(32) △1. 《郭店.老子甲》簡 8. 古△1 善為士者. △2. 《郭店.性自命出》簡 8 剛取△2 也. △3. 《郭店.老子甲》簡 8. 之. 志 (从之). 深不可△3. △1、△2 明顯釋讀作「之」,前者為助詞用法,後者為代詞用法。△3 字形 為楚簡「志」 , 「志」 、 「之」上古音皆照紐之部,故「志」可. 从「之」聲作 ,而△. 3 辭例見於今本《老子》「深不可識」,故 △3 當讀作「識」。. (二)「先」寫作「之」字例 字形. 代號 △4. 出處 《郭店.性自命出》簡 17. 辭例 觀其△4. 76. (後)而 (逆)訓(順). 之 77. 先. △5. 州徒之樂,而天下莫不語(御) , 《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 △5 王 =(之所)以為目觀也,君 哉(甲)》簡 5 王龍(隆)丌(其)祭而不 爲丌(其 樂,此丌(其)三回(違)也. △6. 《 上 博 七 . 凡 物 流 形 惻(賊) (盜)之 (作) ,可△ (甲)》簡 26 6 智(知). 《郭店.性自命出》簡 17「觀其△4 (後)而逆訓(順)之」 ,此句與《上 博一.性情論》9、10 簡「觀其先後而逆順之」對應。裘錫圭認為郭店本中的「△ 4 」是「先後」之誤。 78裘錫圭意見可從,「之後」一詞在簡文中無法讀通,應 改作「先後」 ,為「前後」之意,而「 訓」一詞當從李零意見,李零指出「 」 字形見於《郭店.成之聞之》簡 32「 」 ,釋作「逆」 ,與「順」相對,此處亦與. 76. 作「 」 ,陳偉指出此形近於《上博 6.莊王既成》簡 2 的「後」字「 」 。陳偉等: 《楚地出 土戰國簡冊(十四種) 》, (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 ,頁 225。 77 復旦讀書會認為「語」當讀爲「御」 ,訓爲「用」 。復旦讀書會: 〈《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 校讀〉 ,復旦 網 ,2008 年 12 月 31 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580#_edn14 78 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 ,(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頁 182。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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