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童話得獎作品人物形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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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社會現狀以及刻畫人生理想…等特色的創作。直到民國六十三年洪建全兒童 文學獎創辦後,台灣地區的童話作品開始出現走向本土及當代的趨勢,繼之以國 語日報牧笛獎以及台灣省教育廳舉辦的兒童文學獎,正向的激勵本土作家的創作 及喚醒自覺意識,助長童話的蓬勃發展,更使童話市場的作品更加具有時代性及 地域性,所以,童話獎項的設立,對台灣地區的童話發展,可謂發揮了不少的助 力(洪志明,1998b) 。得獎作品是創作者的結晶,也是專家所認同的童話創作基 準,可以提供兒童正面的欣賞,對創作者也是一種正面的激勵,更可以讓童話更 加擴長蓬勃,創作出更好的作品饗宴讀者。因此,從童話得獎作品中,往往更能 發掘出現代童話的時代趨勢以及特色規準,更能統攝出創作者運用童話技巧以及 創作童話的象徵意圖,獲得更多的研究發現,也更能掌握創作者的創作趨勢以及 匡正對童話有更進一步正確的認知。 研究者從小受閱讀童話所啟蒙,對童話甚為熱愛與肯定,現在身為國小教 師,朝夕與兒童相處,深知童話影響兒童甚深,但審視這些光榮的童話得獎作品 卻無系統的出現在兒童的閱讀生活中,亦無人能從人物的形象中,歸納出作者要 表達的意涵以及了解時代的脈動,除了光環外,使其能富有特殊的價值與教育的 意義,留給教育學者以及家長讀者參考,甚至可以作為教學上的教學工具。 其實,對於童話作品的深入分析,可以從人物、情節、主題加以著手,三者 之間的關係相環相扣。從人物的情節發展,可以了解童話的中心思想,即「主題」 ;. 2.
(3) 而情節更是藉由童話的人物在故事環境背景下,所發生的一連串的因果相扣(劉 苓莉,1998)。因此,童話中的人物牽動著整個故事的背景以及發展,並從作者 的精心刻畫下每個故事都有其獨特的象徵意義,更可以從人物形象中了解作者在 故事中所要表達的精神和意義,更加凸顯整個童話故事的價值。 而童話故事的迷人魅力,人物的刻畫更是不可忽略的。許多經典的童話故 事,雖然情節內容忘記了,但是故事主角的人物形象往往能夠留駐在腦海裡,烙 印在心中,久久無法忘懷。過去的古典童話,人物的形象侷限在國王、公主、王 子、巫婆、精靈、仙子…等角色,甚至故事結構,常不離「老三模式」。而現代 童話的人物形象的多元化和古典童話大相逕庭,人物角色的取材,更貼近生活而 多采多姿。人物形象的特色,更成為古代童話和現代童話的分界(陳正治, 1988b) 。因此,童話的特質中,人物形象是能讓作品深刻駐留於人心的關鍵之一。 如許多膾炙人口的作品,雖情節一再修改變遷,但人物的形象的精神特徵,卻能 深刻的流傳於讀者的心中,如同童話作品中的靈魂,刻畫得好,便能成就一部成 功的作品。 童話故事中的人物,大多為正面的人物形象,或是故事主角由負面形象導正 為正向的一種成長歷程,可以啟導兒童的思想更可以帶領兒童認識多樣化的人的 世界,更加豐富他們的生活與見聞(洪汛濤,1989a)。 台灣地區針對現代童話的論文約十六篇,其中包含童話在教學上的應用、童. 3.
(4) 話作家作品研究、相關專刊書籍的童話作品研究…等,但是關於童話得獎作品的 研究,僅有陳秀枝(2002)針對國語日報牧笛獎及其童話作品所做的研究一篇。 其中對人物形象的研究,則只有陳景聰(2003)對於安徒生作品的人物形象之研 究,對於得獎作品及人物形象研究相關的論述,尚未提及。 台灣地區的童話得獎作品中,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的得獎童話,是台灣地 區許多童話創作家開拓童話世界的園地,但是舉辦至今,仍無相關研究論述,更 燃起研究者想要一窺究竟的企圖心。因此,研究者乃針對國內所舉辦的「台灣省 兒童文學創作獎」 ,以童話類為徵文對象的八屆作品加以分析,並以「人物形象」 為主軸加以探討,期盼能透過本土的兒童文學作品,更了解台灣地區童話的創作 現況,並提供更多熱愛童話與關心童話的人,更寬闊的思維角度。. 4.
(5)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壹、研究目的 為探究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童話的發展情形,本研究主要目的如下: 一、將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童話類的人物形象加以歸類,並探討第一、二屆; 五、六屆;九、十屆;十三、十四屆人物形象所呈現的人物類型,同時,對 於同一類型人物形象的安排手法,進行深入的研究。 二、探討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童話部分,其人物形象的整體呈現狀況。 三、分析並比較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第一、二屆;五、六屆;九、十屆;十 三、十四屆所呈現的童話人物形象的表現趨勢,並了解不同時期所呈現的 人物形象類型以及人物形象的安排手法呈現的特色發展。 四、提供童話創作者參考與建議,期對提昇台灣地區童話的創作水準有所助益。 五、提供未來研究者關於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的相關史料參考。. 貳、研究問題 依據研究動機與目的,茲將本研究所探討的問題敘述如下: 一、 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童話第一、二屆;五、六屆;九、十屆;十三、 十四屆作品中,呈現哪些類型人物形象? 二、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童話部分,人物形象的整體發展狀況為何?. 5.
(6) 三、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童話第一、二屆;五、六屆;九、十屆;十三屆、十 四屆作品中,人物形象的類型呈現趨勢如何?不同時期所呈現的人物形象有 何差異? 四、同一類型的人物形象在「安排手法」上,童話情節中不同時空人物安排如 何呈現?不同時期人物形象在「安排手法」上所呈現的特色及差異為何?. 6.
(7) 第三節 名詞釋義與研究限制. 壹、名詞釋義 本研究定名為「『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童話得獎作品人物形象研究」 ,本 節針對研究中的重要名詞,說明如下:. 一、童話 本研究所指的「童話」為「現代童話」,是專為兒童創作或依據兒童心理而 適合兒童閱讀的故事文體,作者在創作文學技巧上利用誇張、擬人、想像的手法, 以及透過優美、超自然現象的描述,滿足兒童的好奇心和慾望,情節曲折結合現 實與幻想,內容充滿趣味性又不失意義。. 二、「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童話得獎作品 本研究所指的得獎作品,專指「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童話類得獎作品。 「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設立於民國七十七年,宗旨為鼓勵兒童文學創作,提 昇兒童讀物水準,迄今已舉辦十四屆,以「童話」與「少年小說」為徵文類別, 兩年為一期,輪流舉辦。本研究中所指的「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童話得獎作 品,即是「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童話類徵文第一、二屆;五、六屆;九、十 屆;十三屆、十四屆的得獎作品。「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由台灣省教育廳主 辦了十二屆,因精省的關係,八十八年度起,由文建會中部辦公室主辦,承辦單. 7.
(8) 位仍是國立臺中圖書館。八十九年的獎項名稱將改為「文建會第十四屆兒童文學 創作獎」,主辦單位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承辦單位則改為台中市政府教育 局,「臺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的名稱走入歷史。. 三、人物形象 本研究所指的「人物形象」,亦即「童話故事角色的形象」,在角色的形象 中有其「共通性」及「個別性」。 「共通性」包含人物角色的外表、舉止、習性, 亦指萬物中所具有的物性;「個別性」指的是角色的特殊性,包含內在的特性與 外在的特徵。其中可以概分為常人形象、超人形象、擬人形象。 常人形象即是「現實生活中的普通人類」,又被稱為「真人」或「自然人」 。 現代童話中常見的外星人,若是身分僅是外星人,能力與常人無異,亦可歸類為 常人形象。 超人形象,又稱為「異人形象」,亦即「異於常人」。 擬人形象中「鳥能言,獸能語」,可以區分為「動物」、「植物」、「無生物」 以及「微生物」四類。. 貳、研究限制 由於本研究屬於探討得獎作品的內容研究,以下就研究性質說明研究所面 臨的限制:. 8.
(9) 一、在研究對象方面 本研究針對「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的童話得獎作品部分探討,不將學生 作品列入,故有關第一屆「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所包含的國小組及國中組優 勝作品,並未納入本研究對象中。. 二、在研究內容方面 本研究僅探討「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的童話得獎作品部分人物形象,而 童話故事中有些角色僅是背景角色或串場,在童話中的重要性並不高,為了避免 模糊研究焦點,故僅擷取在童話情節中出現最頻繁或貫串情節必要者,作為探討 分析。 在人物形象的安排手法方面,本研究僅採用時間、空間人物類型轉換的型式 作為探討重點,以免模糊焦點。此外,在人物形象安排手法的呈現特色中,受限 於童話得獎作品的創作者眾多,且對其創作的背景、動機以及作品的主要象徵意 涵,並無太多的參考依據。同時,安排手法包含甚廣,因此在童話特色,係以由 人物形象及安排所呈現出的童話類型作為探討。. 三、在資料蒐集方面 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童話作品中的得獎作者,大部分皆非長期從事兒童 文學創作或是第一線的童話作家,因此,個人資料、創作動機與理念蒐集有限。 其次,作品的評審角度及相關資訊,因牽涉到機密性,無法獲得,也會增加. 9.
(10) 研究者在針對作品評析的困難度以及主觀性。 在國內,有關童話史料的整理工作並不完整。研究者雖盡力蒐集各方相關資 料,並加以彙整綜合敘述之,難免仍有遺珠之憾,有待後續研究加以補正。. 10.
(11)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討國內當局所舉辦的「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童話優勝 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研究者希望透過此一研究,對台灣地區童話得獎作品中人物 形象多元化作深入的探討,並從作品中,作進一步的歸納及整合其創作通則,提 供建議,以為創作者的參考。故本章共分為三節探討相關的文獻。第一節說明童 話的基本概念。第二節探討童話人物形象的基本概念。第三節統整台灣地區童話 人物形象的相關研究。. 第一節. 童話的基本概念. 在世界文學史中,兒童文學脫離成人文學的附屬,成為專屬於「兒童的」 文學,始於資產階級革命後的近代社會。在擺脫了封建體制之後,兒童為「完 全的人」的概念漸被重視,並進而開始保障其存在的權利(郎櫻、徐效民譯, 上笙一郎,1983;林煥彰,1993) 。邱佩文(1999)也認為在各國兒童文學史的 發展過程中,一般皆先從民間傳說或成人小說改編起;其次,進一步以作者童 年或自身成長經驗作為創作題材;最後才真正回歸於以兒童立場和心理發展為 出發點而創作。. 11.
(12) 而在兒童文學中,童話被認為是主體、主流,最有代表性的文類(林良, 民 1966a;朱傳譽,1966;陳正治,1990;林文寶,1994;蔡尚志,1996;吳鼎, 民 1980;張清榮,1999) 。韋葦(1995)在世界童話史的研究中提出:童話在史 前時期始於民間,同時,以口頭相傳方式不自覺的孕育形成,其功能性所著重 的是對兒童的「傳授與訓誡」 。現今被認定最早的童話故事書為成書於一至十二 世紀的印度《五卷書》 ,但其內容卻涵蓋寓言、神話、童話等各種故事文體。十 七世紀法國作家夏爾.貝洛根據民間童話改編,創作了第一本專為兒童出版的童 話故事集《鵝媽媽故事集》 ,將童話從民間推向文壇。十八世紀末至十九世紀初, 浪漫主義興起,助長童話思維想像空間,格林兄弟從民間童話中所採擷、整理、 加工、紀錄而成的格林童話最富盛名,流傳最廣,因此,童話文學漸被世界接 納與確認。 十九世紀的三 0 年代中期到七 0 年代初期,安徒生以自身對生命的體驗, 並從民間童話的題材尋找新的靈感,寫出 170 多篇具原創性的兒童故事。同時, 將童話由狹隘的民間童話藝術表現空間,推向更寬廣多元的創作童話,並喚起 世人對童話的現代自覺,開啟童話創作的先河。 中國童話的發展和世界童話進程的演變無異。邱佩文(1999)認為整個過 程,仍不脫離三個階段:首先是整理、改寫民間童話和古典童話,其次是模仿, 最後才是創作,其中還包含對外國童話的借鑒。. 12.
(13) 考察「童話」最早出現在中國的時間,應始於清末宣統元年(一九 0 九年), 孫毓修取材古書、歷史、傳奇故事及外國童話作改寫與彙編,編撰出我國第一本 的《童話集》 。嚴格而論,和今日創作童話性質相較並不算是「童話」 ,但是卻是 我國最早出現「童話」這個名詞的開始;而其中一篇<無貓國>的作品,稱得上 是我國第一篇叫做「童話」的作品,孫毓修亦成為中國童話的始祖,而《童話集》 的出現也代表著中國童話獨立的開始。童話在中國的確立,和法國貝洛爾(一六 九七年)所著世界上的第一本童話集《鵝媽媽的故事》,大約晚了兩百年(林文 寶,1988)。 然而,童話要獨立,需要有理論的建構(林文寶,2000)。進一步追溯我國 最早對童話理論的貢獻,首推我國第一位提出「兒童本位」的文學家周作人和於 一九二五年開設了我國最早童話課的趙景深。一九一三年周氏陸續發表的<童話 研究>、<童話略說>、<古童話釋義>收錄於《兒童文學小論》一書中,奠定 了我國童話理論的基礎;而趙氏的童話課程講義《童話概要》和一九二七年出版 的《童話論集》成為我國最早的兩本童話專論,由此可見其二人在中國童話史上 的重要性與影響。 不過,童話名稱的出現和有童話作品是不可相提並論。中國「現代童話」正 式開始萌芽應是一九一九年「五四運動」後,但卻不可否認口傳「民間童話」和 「古代童話」的存在(林煥彰,1993) 。林文寶(1988)亦提出中國和西方相較,. 13.
(14) 童話的歷史似乎很短;但從世界童話發展歷史去考察,中國童話不能受「童話」 一詞出現的早晚而埋沒隱藏於浩瀚的古籍中的事實,故可統歸為古代童話;但邱 佩文(1999)認為這些從大量民間文學創作或由古籍中挖掘出來的兒童文學,僅 能勉強稱為古代兒童文學,不算真正具有獨立的兒童文學意義。所以,我國童話 不再附屬於其他體裁,擺脫模仿以及改編外國童話,正式邁向真正屬於創作的「現 代童話」里程碑,當屬民國十二年葉聖陶的《稻草人》童話集。 (林文寶,2000; 劉勝雄,2002)。 台灣光復以來,現代童話在台灣的發展,由「啟蒙期」 、 「鼓吹期」到蓬勃崢 嶸的「多樣期」。劉勝雄(2002)在其台灣現代童話研究中指出從台灣脫離日本 統治後為起點,台灣現代童話的發展可分為「啟蒙期」 、 「鼓吹期」 、 「多樣期」三 個階段,分述如下: 一、 啟蒙期(民國三十五年至民國六十年):在此時期童話作品取材於民間故事 與動物童話,篇幅約三千、五千字,並附有一些插圖。在這整個啟蒙期中 又可以劃分為兩個時期: (一) 民國三、四十年代:許多機構與刊物的成立,推廣台灣現代童話的發 展,如:國語推行委員會、東方出版社、台灣省教育會、國語日報、 中央日報兒童周刊、台灣兒童月刊、 《學友》與《新學友》的開辦、民 國四十年三月台灣省教育廳推出《小學生雜誌》。. 14.
(15) (二) 民國五十年到六十年:此時期為台灣現代童話的黃金時期,台灣現代 童話的發展可以說是漸入佳境,主要影響的事件有:教育廳兒童讀物 編輯小組成立、小學生雜誌社推出《兒童讀物研究一、二輯》(第二輯 為童話研究專刊)、國人的現代童話作品陸續出版、理論書籍的出現。 二、 鼓吹期(民國六十年至民國八十年):此時期童話人才的培育、作品的出版 與民間兒童文學獎如雨後春筍、理論的探討更是蔚為風氣,主要有以下: (一)寫作班與研習營的成立:從民國六十年起陸續成立「兒童讀物寫作研 究班」、「兒童文學研習營」對於培訓現代童話創作人才功不可沒,同 時,也讓國小教師對現代童話有更正確的認知。 (二)「兒童文學獎」的設立: 1.民國六十三年洪健全文教基金會創設「兒童文學創作獎」,每年舉 辦一次。 2.中山文藝獎。 3.民國六十五年行政院新聞局設置圖書出版的「金鼎獎」 ,兒童讀物也 在受獎之列。 4.台灣省政府教育廳自民國七十六年起舉辦「兒童文學創作獎」 ,第一 年皆以「現代童話」為主題,分社會組、國中組、國小組,第二年 起則僅社會組參賽,並兩年為一個文體主題(童話與少年小說) ,選. 15.
(16) 出二十三則優秀作品,舉辦至今。 5.其他如:民國七十五年中國時報「時報文學獎」 、民國七十八年第十 四屆國家文藝獎「兒童文學類」 、民國七十八年第二屆「中華兒童文 學學會」「金龍獎」…皆有許多現代童話作家獲獎,並提昇台灣現代 童話的水準。 (三)現代童話的出版品日漸增多 (四)座談會與社團的勃興 (五)童話史與童話理論的初立 三、 多樣期(民國八十年至民國九十年):此時期受到國際市場刺激、電腦資訊 普及、教育部推廣閱讀運動以及七十年中期戒嚴令解除、報禁解除,使兩岸 兒童文學界展開密切交流,使此時期邁向「國際化」 、「本土化」、 「多元化」 以及「新人化」,在質與變上產生莫大的變化,綜合重要發展如下: (一)加入國際童書之一環 (二)本土色彩的崛起:民國八十四年,國語日報「牧笛獎」成立,主要在 建立本土色彩的現代童話。 (三) 多面向的探索:不同團體、族群,不同需求使童話的主題及藝術手法 呈現多元面向,甚至顛覆傳統、形式多元。 (四) 電子與網路童話興起. 16.
(17) (五) 新銳童話創作家輩出 林文寶(1998b)也描述出現代童話是童話成熟階段的產物,具有完備的童 話特徵,其數量與質都足以代表童話,已經完全可以與其他文學體裁區分開來。 綜上所述,不難發現近代許多國內學者對童話方面的研究注入不少心力。但 是由於我國在童話上缺乏明確的歷史和穩固的基礎,且翻譯作品多於原創,使得 國人對其認識不清甚至誤以為童話是「民間傳說」、 「孩子的寓言」 、「兒童故事」 或者是「神話」 (嚴友梅,1965;葉詠琍,1986) ,或籠統的視為兒童文學的統稱 (林守為,1988) 。此外,童話的定義眾說紛紜(陳正治,1990) ,同時,囿於許 多歷史上的童話鉅作,如《格林童話》 、 《安徒生童話》及坊間的童話書籍,常將 寫實故事和幻想童話混為一談,使我們對童話的認知更加模糊了(廖卓成,2002) 。 因此,在本節第一部份先循序漸進的對童話做出適當的定義。第二部分,則 對童話的類別作一釐清。第三部份,追溯童話起源,了解古今童話的差異,其次 規範童話範圍,將童話與其他兒童文學體裁作一區分,並進一步從特質、主題、 題材、結構更清晰了解童話獨特的內涵,最後探究童話的功能價值,試圖為現代 童話建立起基本的概念。. 壹、童話的定義 「童話」一詞,張清榮(2000)從定義,從字義、性質、內容與技巧可以歸. 17.
(18) 納至少四種定義: 以字面來說:「童話」可稱為小兒語的童言童語。以內容而言,則如採宋元 明時代的說書、講古人的「話」本,若今日的「故事稿本、內容」,童「話」即 為兒童的故事話本。若以性質來看,以廣義的說法,日本以「兒童故事」的統稱 為「童話」 ,故事內容包含「現實」與「想像」 。再以技巧狹義來論,以「幻想」、 「擬人化」、「虛構」手法創作的故事,是謂「童話」。 此外, 「童話」光以字面而言,是來自於日本(朱傳譽,1964;林良,1985; 祝士媛,1989) , 「童話」作為所有包含「現實」與「想像」兩種性質「一般的兒 童故事」的統稱,甚至是一切兒童文學作品的別稱(林良,1990)。其他的國家 因為語言不同,對「童話」的名詞,則有差異。如德文叫 Marchen 是民間傳說, 英文叫 Fairy tales 則指小仙子的故事(朱傳譽,1964)和現在國內童話作家所 創作的「現代童話」 ,英文叫 modern fantasy,意指富想像趣味的現代兒童故事, 有所不同(林良,1990)。 林守為(1970:18)從作者和讀者之間的關係及作品本身的特質,為童話做 出以下的定義:「童話是依據兒童的生活和心理,憑藉作者的想像和技巧,通過 多變的情節、美麗的描寫及奇妙的造境來寫富有興味與意義的遊戲故事。」 若以技巧來說,嚴友梅(1965)對童話的定義,則認為童話是作者在創作過 程中,透過藝術技巧去創作出富有「詩」一般情感的優美故事,同時能引起兒童. 18.
(19) 趣味並富含「精深」的哲理,作為教育兒童的意義。童尚經(1965)也從技巧方 面提出童話是以兒童特殊的生理與心理為基礎,透過文學為手段,依兒童所能理 解的事物與邏輯,滿足其對事物的好奇心、慾望及幻想,所編造出類似故事的文 體。 可知, 「童話」是作家透過兒童的「意識世界」和「語言世界」去描繪「童話 世界」的文學創作(林良,1966b)。所謂「意識世界」,是兒童的生理與心理所 能理解認知的世界;而「語言世界」則是藉由藝術創作技巧,以文學的手段去創 造出適合兒童的文字內容。所以,作者所描繪的「童話世界」即是以滿足兒童的 好奇心、慾望與幻想,而創造出富有教育意義、濃厚趣味性的幻想故事。 許多現代學者,對現代的童話創作,已經有兒童文學的概念,而且皆提到童 話的預設對象是兒童,是專為兒童而寫,並且是融合現實與幻想,以趣味性為主, 適合兒童欣賞閱讀的故事。朱傳譽(1964:359)指出「童話」是專為兒童所創 作:「真正的童話,是專為兒童而寫,必須反映、適應兒童生活和心理,受兒童 歡迎的虛構故事。」蘇尚耀(1965a:344)也提及: 「童話是一種專為兒童編寫, 內容充滿神奇、變幻和趣味,造語生動,文字平易,適合兒童欣賞閱讀的故事。」 蔡尚志(1996:3)更強調: 「童話,是一種專為兒童創作的,帶有濃厚幻想色彩 的故事體作品,是兒童文學中最重要的一種體裁,也是兒童文學的主流。」又說: 「童話,是一種專為兒童創作的,以神奇詭異的幻想來反映現實生活,容現實與. 19.
(20) 幻想於一爐,飽含著想像與情趣的故事性敘事作品。」蔡尚志前述除了說明「童 話」專為兒童創作外,後述更說明濃厚的幻想與現實結合的童話作品,是兒童文 學中的主流體裁。而陳正治(1990:7)更簡潔的為「童話」下定義: 「童話是專 為兒童編寫,以趣味為主的幻想故事。」 概括上述學者的論述,童話與兒童的直接關係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廖卓成(2002)卻認為童話專為兒童而寫,在我國古代沒有兒童文學的 觀念下是不成立的,雖然許多作品預設讀者是成人,但卻適合兒童閱讀。洪汛濤 (1989a)更提到有些古籍所載的故事內容,更是童話的好作品、好材料。此外, 林文寶先生(1988)在<試說我國古代童話>中也不認為我國古代沒有童話。因 此,僅將童話限定在專為兒童而寫,似乎有些不完備。 雷僑雲(1988)在研究中國兒童文學時,對兒童文學的觀念則是:以兒童為 主的文學,包含成人為兒童創作,也涵蓋兒童在成人文學中所選擇及所繼承而來 的文學。 童話既是兒童文學的一支,不管作者是否為兒童而寫,他的定義不能僅侷限 專為兒童而寫,如此才能為當初不專為兒童創作的古代,界定有兒童文學作品及 童話的存在,而我們在為童話定義時,才不至於有所疏漏(廖卓成,2002)。 有些學者認為要為童話下定義著實不易,僅能做出較適切的說法,難以找出 較完備的定義(洪汛濤,1989a;林文寶,1994;廖卓成,2002) 。童話的定義難. 20.
(21) 下,卻不影響童話的創作、閱讀或是流傳,這便是童話本身獨特的地方,即使沒 有特定的圈圍卻有其一定的場域個性;即使界定仍舊模糊,但實質上卻是自我充 足的(張嘉驊,1998)。於是童話作者寫作時,預設讀者對象的焦點為何固然重 要,但其特點來下定義才能更周全。就如洪文瓊(1985)所說的:既然定義難下 得明確,要了解童話就得從其特點及構成要素中來理出個頭緒。 洪汛濤(1989a:39)提出: 「童話是一種幻想、誇張、擬人為表現特徵的兒 童文學樣式。」又說:「童話該具有兒童的和文學的兩個基本特點,他是隸屬兒 童文學的。」洪文瓊(1985)對童話的定義也提出:童話必須具有「故事的」 、 「兒 童的」以及「幻想的」三個要素。洪汛濤強調童話中常見的的三個表徵,也呈現 童話是「專為兒童創作」的原則;然而廖卓成(2002)則認為,這樣的定義忽略 童話中最基本的故事體裁,若考量古今對童話的探討的周延性,宜採用「適合兒 童閱讀」的說法,而不用「專為兒童而寫」之論,他並將童話和其他兒童文學文 類做區隔,嘗試擬出童話的定義(廖卓成,2002:21):. 適合兒童閱讀,有仙子、魔法或其他超自然成分的幻想故事;情節較寓言曲折,敘 述者對超自然現象,視為理所當然,不用作科學的解釋,也沒有神話的敬畏之情。. 由廖卓成(2002)對童話的定義雖提出童話應是「適合兒童閱讀」,不應狹 隘定為「專為兒童創作」,然而這樣的定義應是廣義的為童話設定範圍,就普遍. 21.
(22) 性而言,林良(1985:60)提出: 「童話,為孩子而寫的文學創作,其中『為 孩子而寫』則包含『對孩子的了解』以及『作品對孩子的適應』」 。許義宗(1977) 也認為:「童話,是用兒童純潔的心地,天真的眼光,專為兒童編寫,而能適合 兒童閱讀興趣、能力,並為兒童所喜愛,使兒童得到滿足的想像故事。」而林文 寶(1994)更以現代的觀點來說,「童話,即是指專為兒童設計的一種超越時空 的想像性故事。」許多學者(蘇尚耀,1965a;朱傳譽,1964;林良,1985;許 義宗,1977;陳正治,1990;林文寶,1994;蔡尚志,1996)卻仍採用「專為兒 童創作」的說法。 洪汛濤(1989a)認為童話從民俗學中擺脫而出,又從兒童文學中獨立出來, 從其性質來為童話下定義應不離「兒童的」「文學的」「創作的」。 不管是「童話」是專為兒童創作或同時也適合兒童,葉詠琍(1986:113) 的定義:「童話是以現實為基礎,用符合兒童想像力的奇特情節,編織成極富幻 想色彩的故事。」以及林守為(1988:18) : 「童話是依據兒童的生活與心理,憑 藉作者的想像和技巧,通過多變的情節,美麗的描寫,以及奇妙的造境來寫的富 有興味與意義的遊戲故事。」雖並未在此議題上爭論,但是他們皆認為「童話」 必須依據兒童心理來創作,如此的論點和「專為兒童」或「適合兒童」並無差異, 皆不離「兒童的」本意。 綜合上述, 「童話」的定義,以對象而言,是屬於「兒童的」 ,並且包含專為. 22.
(23) 兒童創作、適合兒童、屬於兒童;以兒童心理出發,則需符合充滿想像力、虛構 的「幻想」 ,「趣味性」則符合兒童喜愛遊戲的心理,以能引起兒童興趣為旨趣; 以內容的誇張、擬人、藝術技巧規範則不離文學創作形式的「故事體」,以功能 來論,則是「有意義的」。 所以陳正治(1996:314-315)根據各家對童話的定義,構成童話的主要條 件則為「兒童」 、 「趣味」 、 「幻想」 、 「故事」 。至於「意義」是理想的童話的要素, 這兒可以不要列入。 以下研究者就從「兒童」 「趣味」「幻想」「故事」四方面。將民國 53 年至民 國 91 年,15 位學者陸續對童話所下的定義,整理如表 2-1,定義中所提及的各 要素,整理如下表 2-2,並在 2-1 表中將含有該童話要素的定義,標線呈現:. 23.
(24) 表 2-1 【各家童話定義一覽表】 作家. 童話定義. 朱傳譽(1964:359)真正的童話,是專為兒童而寫,必須反映、適應兒童生活和心理,受兒 童歡迎的虛構故事。 童尚經(1965:331)童話以兒童的特殊生理與心理的狀況為基礎,根據他們所能了解的事物 和倫理,結合能夠滿足兒童的好奇心與慾望的幻想,而用文學的手段, 所編造成一種類似故事的東西。 蘇尚耀(1965:344)童話是一種專為兒童編寫,內容充滿神奇、變幻和趣味,造語生動,文 字平易,適合兒童欣賞閱讀的故事。 嚴友梅(1965:315)童話,是用一個以藝術雕琢的故事,通過詩的情感,表現精深的哲理, 其中包含著趣味的情節,美麗的描寫及教育兒童的意義。 林良(1966b:7-34)童話是作家透過兒童的「意識世界」和「語言世界」去描繪「童話世界」 的文學創作。 林良(1985:60) 「為孩子而寫的文學創作,其中「為孩子而寫」則包含「對孩子的了解」 以及「作品對孩子的適應」。 許義宗(1977) 用兒童純潔的心地,天真的眼光,專為兒童編寫,而能適合兒童閱讀興 趣、能力,並為兒童所喜愛,使兒童得到滿足的想像故事。 吳鼎(1980:241) 童話是兒童文學的一種體裁,具有組織含有趣味的情節,雖然有些要借 助於自然的力量,但也是近於事實,合於人情的。其內容充滿興趣,能 以啟發兒童的想像力,增進兒童的思考力。並具有很高的教育價值。 蔣風(1982:115) 童話是在現實的基礎上,用符合兒童的想像力的奇特情節,編織成的一 種富有幻想色彩的故事。 葉詠琍(1986:113)童話是兒童文學中的奇葩,他是小說的體裁,卻有詩的魅力。以現實生 活為基礎,用符合兒童想像力的奇特情節,編織成一極富幻想色彩的故 事。 林守為(1988:58)童話是依據兒童的生活與心理,憑藉作者的想像和技巧,通過多變的情 節,美麗的描寫,以及奇妙的造境來寫的富有興味與意義的遊戲故事。 祝士媛(1989:84)現代所說的童話,主要指的是以兒童為對象,切近兒童心理,帶有濃厚 幻想色彩的虛構故事 洪汛濤(1989a:39)童話,一種以幻想、誇張、擬人為表現特徵的兒童文學樣式。 陳正治(1990:7) 童話是專為兒童編寫,以趣味為主的幻想故事。 林文寶(1994:228)所謂的童話,用現代的觀點來說,即是指專為兒童設計的一種超越時空 的想像性故事。 蔡尚志(1996:3) 童話,是一種專為兒童創作的帶有濃厚幻想色彩的故事體作品,是兒童 文學中最重要的一種體裁,也是兒童文學的主流。」 「童話,是一種專為兒童創作的,以神奇詭異的幻想來反映現實生活, 容現實與幻想於一爐,飽含著想像與情趣的故事性敘事作品。」 廖卓成(2002:21) 適合兒童閱讀,有仙子、魔法或其他超自然成分的幻想故事;情節較寓 言曲折,敘述者對超自然現象,視為理所當然,不用作科學的解釋,也 沒有神話的敬畏之情。 劉勝雄(2002:4) 所謂的現代童話是適合兒童,帶有幻想的虛構敘事,藉由模擬兒童思維 反映現實的文體。. (資料來源:研究者賴秀芬整理). 24.
(25) 表 2-2 【各家童話定義要素一覽表】 性質. 作家. 故事 趣味 幻想 兒童 (專為兒童、屬 (符合兒童 (適應兒童心 於兒童、適合兒 心理、虛構、理、遊戲性、引 充滿想像力)起兒童的興趣) 童). 朱傳譽(1964) ○. ○. ○. 童尚經(1965) ○ 蘇尚耀(1965) ○. ○ ○. ○ ○. 嚴友梅(1965) ○ 林良(1966) ○ 林良(1985) ○. ○. ○. 許義宗(1977) ○. ○. ○. 吳鼎(1980). ○. ○. 蔣風(1982) ○ 葉詠琍(1986) ○ 林守為(1988) ○. ○ ○ ○. ○ ○ ○. 祝士媛(1989) ○ 洪汛濤(1989a) 陳正治(1990) ○. ○ ○ ○. ○. 林文寶(1994) ○ 蔡尚志(1996) ○. ○ ○. ○ ○. 廖卓成(2002) ○ 劉勝雄(2002) ○. ○ ○. ○. ○. ○. ○ ○ ○ ○. ○. ○. (資料來源:研究者賴秀芬整理) 由上表 2-1、2-2 中,童話是兼具趣味性、幻想性的故事體,且能以現實生 活為基礎的意義性,則是大部分學者所認同的。. 25.
(26) 綜而言之,我們可以從以上各家的定義中,為童話的釋義理出一個頭緒: 「童 話」是專為兒童創作或依據兒童心理而適合兒童閱讀的故事文體,作者在創作文 學技巧上,利用誇張、擬人、想像的技巧,以及透過優美、超自然現象的描述, 滿足兒童的好奇心和慾望,情節曲折結合現實與幻想,內容充滿趣味性又不失意 義。. 貳、 童話的類別 有關於童話的分類, 「有多少標準,就有多少種分類」(張美妮,1989:11)。 潘貴美(2002:18)提出:「童話可依演進、主題、結構、取材、篇幅長短等不 同角度來作分類。」 其中包含依「發展演進」而分萌芽期:民間童話(口頭流傳)、形成期:古 代童話(記載、收集、整理) 、成熟期:創作童話(改編、創作)(林文寶,1998b)。 依「寫作手法」分為神奇童話、傳奇童話、擬人童話、詼諧童話(張美妮, 1989;金燕玉,1992) 。洪汛濤(1989a)亦依「表現手法」分為:擬人體、超人 體、常人體。此外,祝士媛(1989)在此三種分類後再加上一個「科學童話」藉 著童話的想像與擬人向兒童介紹科學常識 。 以「篇幅」來分,則可分為長篇、中篇、短篇、微型、系列童話(張美妮, 1989)。. 26.
(27) 若從「階段特徵」來區分童話則可分為「古代童話」 、 「民間童話」 、 「創作童 話」、「現代童話」、「文學童話」、「藝術童話」六大類(張美妮,1989)。然而這 六大類中,有些學者卻把他們歸於同一類別, 其中「古代童話」是根據古代典 籍中的材料而改寫、整理的民間故事,又名「民間童話」或「傳承童話」也稱「古 典童話」 。 「創作童話」也叫「現代童話」是仿照古代童話的樣式而另行創作的作 品(林文寶等,1996) 。此外, 「文學童話」 、 「藝術童話」則因學者認知不同而有 不同的界定。蔡尚志(1989)將童話分為「古典童話」(口述童話) 、 「藝術童話」 (文學童話)以及「現代童話」 。其中又有將「藝術童話」視為「文學童話」 ,同 指有活潑的創作性,沒有題材的限制,內容是創新的。「現代童話」則需創作出 現代感,展現現代的事物與觀念。 不過也有人將「文學童話」視同「現代童話」,皆出於作家或個人所創作出 來的童話(兒童文學概論編寫組,1982;祝士媛,1989)。 以作者角度來分,葉詠琍(1986)所謂「古典童話」是民間口頭的創作,作 者是人民大眾,是無名氏,而「現代童話」的作者有名有姓,往往自闢創作的道 路。若以讀者的角度而分,朱傳譽(1964)將「古典童話」又叫「舊童話」,亦 是取材於民間故事的童話,讀者對象包括大人;而「現代童話」則是專以兒童為 對象創造出來的童話。 有些學者(林文寶,1998a;陳正治,1990)認為從安徒生開始自創童話,. 27.
(28) 於是後人加以仿效,將「古代童話」開始帶向「現代童話」。所以安徒生被後人 尊稱為「童話之父」 ,他所創作出的「新故事」 ,成了「現代童話」與「古典童話」 的分水嶺。 「現代童話」是為兒童寫的創作故事,又叫「創作童話」 ,亦即「modern fantasy」。「古代童話」則是將已有的民間故事加以改編,也稱「古典童話」,亦 即「fairy tales」 而安徒生自然而然成為,後世所尊稱的「現代童話之父」 。林文 寶(1998a)為了方便,我們稱安徒生以前,為兒童寫的民間故事為「古典童話」; 安徒生以後,為兒童寫的創作故事稱為「現代童話」。由此可見,安徒生被稱為 「童話之父」,「童話之父」裡的「童話」,指的就是「現代童話」。 三十年前(約以民 55 年為基準)的童話,被歸入民間故事。而現代童話中 所呈現幻想.空想的故事,才被認為是真正的童話。我國童話作家所寫的「童話」 , 西方童話作家創作下的「modern fantasy」 ,日本童話作家口中的「fantasy」 ,其共 同的根源也都是來自於安徒生的創作童話。因此,不難發現,現代童話已成為童 話的主流(朱傳譽,1966;林良,1990;陳正治,1990)。 綜合上述,童話的分類各有其依據,而以「古典童話」和「現代童話」最為 常見。主要區隔之間的不同在於「創作」的概念以及成人自覺到為兒童創作。所 以潘桂美(2002)總結「古典童話」和「現代童話」的分歧:創作童話又稱「現 代童話」 ,以區別「古代童話」 ;而有時亦稱為「文學童話」 、 「藝術童話」以區別 「民間童話」。此外我們對「創作童話」和「古典童話」之間的差異除了時代進. 28.
(29) 程上發展的不同,亦可以從閱讀對象、故事來源、以及故事角色來比較。在概念 上做一釐清,將對「現代童話」的定義會有更清楚的了解。 一、以「閱讀對象」來分:創作童話專為兒童而作,古典童話中則包含成人。 二、 以「故事來源」來分:創作童話是作者獨創的結晶,古典童話則是對民間故 事的整理與改寫。 三、 以「故事中的角色」來比較:創作童話的角色顯得多元,古典童話則較拘泥 於人或有法力的人。 以下將潘桂美(2002)對於兩者間的比較,整理如下表 2-3:. 29.
(30) 表 2-3 古典童話與現代童話之比較 童話類別. 古典童話(古代童話) 創作童話(現代童話). 區分角度. 差異點. 從「閱讀對象」來區分 包含給成人閱讀,並非只 純為「兒童」而創作。 給兒童。 從「故事來源」來立論 根據已有的故事加以整 作者獨創的結晶。 理或改寫。 從「故事角色」來比較 受產生時代的影響,大部 可自由選擇角色,無論是 份以「人」和「具有法力 動植物或無生命現象的 物體,皆可以為主角。. 的人」為主。. (資料來源:出自潘貴美(2002:19-22)) 由上表 2-3 可知, 「古典童話」在實質上是民間故事,讀者對象包括大人; 「現 代童話」是專以兒童為對象(朱傳譽,1966) 。 「現代童話」和「古典童話」最大 的差異在於「專為兒童而創作,創作內容更為自由的故事文體」 。 「現代童話」除 了完全從成人作品中獨立出來,成為專為兒童創作的文體外;作家的創作呈現很 大的獨創空間,角色的運用更是無限自由,就如林良(1998)所說,在現代童話 創作世界中,沒有不可能存在。我們甚至可以更清楚的認知:所謂「現代童話」 是捨棄過去古典童話「有所本」的改寫、整理創作,而由作者自己想出來的童話. 30.
(31) (陳正治,1988a)。 若以文學的角度來詮釋「現代童話」,劉勝雄(2002)認為「現代童話」是 具備現代文學敘事特徵,它有人物、情節與結構,是以兒童為讀者,它必須是為 兒童所接受、充滿趣味與想像的文學作品,所以,「現代童話」是適合兒童、帶 有幻想虛構敘事,藉由模擬兒童思維反映現實的文體。 此外, 「現代童話」是時代演變的趨勢,林文寶(1998a:15)指出「現代童 話」是指專為兒童設計的一種超越時空的想像性故事。故事主要的特點在於「異 常性」,而這樣的特性主要是用誇張、擬人、假設的手法為表現的特徵,以源自 生活的想像,呈現其超越生活甚至遙望未來的「異常性」。 對現代人而言,「現代的」這個概念,不單只題材的創新而在於整個創作的 過程所融入的現代人意識。因此,林良(1998)定義下的「現代童話」是要以「童 話的眼睛」來看現代,然後將「童話精神」賦予「現代」。運用現代技巧與現代 題材,用創意的新技巧來創作童話。 童話由過去古代童話(古典童話)演進而來,實際上「童話」的文體仍在發 展中,未來的童話和現代童話,一定也會產生不同的名稱和特色(陳正治,1990) 。 綜合以上對「現代童話」的探討,研究者為「現代童話」概括出如下的定義: 「現 代童話」是隨著時代潮流演進而來的一種符合現代概念的「創作性」童話,「現 代童話」中沒有「不可能」的存在,賦予作家很大的創作空間,並運用「異常性」. 31.
(32) 的誇張、擬人及幻想的藝術創作手法,以模擬兒童的思維角度出發,幻想虛構的 敘事特徵,創作出超越時空,並能反映現實、適合兒童閱讀的故事文體。 總而言之,由依據不同,使童話類別、名稱多元化,但是普遍將童話獨立於 現代,並持續發展的卻是「現代童話」。而由「現代童話」和「古典童話」的比 較,得知「現代童話」的主要特色在於「為兒童而創」以及擺脫改寫與整理,走 向「獨創性」與「藝術性」 。本研究所要研究的「童話」 ,就是童話分類中人物形 象較多元,以個人創作為主並為兒童而創的「現代童話」。. 參、童話的內涵 一、起源 童話的源遠流長,根據童話的特性---幻想、虛構、敘事、兒童,進一步追溯 他的淵源,將會發現其是古老、悠久的文學藝術(蔣風,1998)。 嚴友梅(1965)提出有人類就有了童話,只不過當時的童話並沒有文字表達, 僅以口語述說。而童話的取材也十分單純,以風雨雷電等自然現象之發生或無宗 教信仰前的一些英雄事蹟、人類與自然搏鬥等演變而來。隨著時代進展,口述演 變成文字,初期較刻板,後期為了視覺聽覺的滿足,童話優美的闡述,宛如一首 敘事詩。 關於童話的起源,將其歸納有五(林良,1966b;洪汛濤,1989a;洪汛濤. 32.
(33) ,1989b;林明憲,2002): (一)由神話、傳說演變為童話的「神話的渣滓說」,因為初民的思想單純如 兒童一般。 (二)童話由民間故事演變而來。有人稱民間故事為童話之母,而許多民俗學 者稱民間故事為純正的童話。 (三)「分支說」,省略神話演變至傳說的論調,認為傳說在傳遞的過程中,如 果少了成人意識,即是童話。 (四)則是提出的「包容說」,不管是神話、傳說、童話的名稱皆是在這些作 品後才產生,在太古時期,三者並列產生,只是之間的分際不太清楚。 (五)外來說,認為童話的起源在印度,但我們可以證明童話的流播,卻不能 證明這是童話的起源。 綜合上述,我們可以肯定童話發生於民間(洪汛濤,1989a;葦韋,1995), 而在幻想、虛構、怪誕和超自然等童話特質,都可以在神話、傳說以及民間故 事中找到。 不論童話起源是神話、傳說抑或民間故事皆屬於「古典童話」的範疇,然 而會導引童話演進至創作為主的「現代童話」類型,大致可以歸類有兩大推力: 其一隨著時代的進展,人類在知識和工具的限制已不比以前,甚至擴大了不知多 少倍,今日可謂「童智大開」!因此,產生無數新的事物及新的倫理,而過去的. 33.
(34) 童話已不符合今日環境下兒童們的認知,相對的,人的慾望和想像更加的無遠弗 屆,對童話產生了新的需要;其二童話的讀者在接受度和要求方面也起了重大的 改變,為滿足他們的好奇心及幻想的慾望,使我們需要新型的童話,因此「時代 的進展」和「童話的讀、聽者---兒童,在接受能力和要求方面的重大改變」成了 「現代童話」興起的推力(童尚經,1965)。 不過,「現代童話」仍有其過渡時期,更不可能無中生有的純創造。蘇尚耀 (1965b)在對民間故事及童話做區別時提到:人們承認貝洛爾的作品是童話, 日人蘆谷重常也將其歸類為「現代童話」(亦可稱為「藝術童話」),然而貝洛爾 的著述卻只是改寫其所聽述過的故事,並非出自於他自己的創作。因此蘇尚耀 (1965b)認為:「童話不可能無「因」而產生的,況且「創造源於模仿」,原是 藝術創作過程中的正常現象。」 這無疑解釋了現代童話從古至今,在發展階段上的過渡期。林文寶(1998b) 將童話的產生發展共分為以口頭流傳的「萌生階段」、以記載、收集、整理為主 的「形成階段」、以及走向改編、創作的「成熟階段」等三大階段,同時在每一 階段都有一個童話主流,以及發展的內容形式。從萌生期、形成期至最後成熟期; 童話由最原始的「民間童話」以神話、傳說、民間故事作口頭流傳;進展至記載、 收集、整理階段,將散落於歷代典籍中的童話,經過收集整理,作為適合少年、 兒童閱讀的「古典童話」 。最後童話獲得獨立,邁向成熟期成為「創作童話」 ,開. 34.
(35) 始由創作中發展出嶄新的獨立的兒童文學體裁。研究者將以上所歸納之現代童話 的起源發展整理如下表 2-4。 表 2-4 現代童話的起源發展 階段次第 階段性質 童話類別名稱 第一階段 萌生階段 民間童話. 內容形式 借用神話、傳說、民間故事做口頭流 傳。. 第二階段 形成階段 古代童話. 1.記載、收集、整理階段。. (古典童話) 2.從口頭將流傳過程中,散落於歷代 典籍中的童話,經過收集整理,作為 適合少年、兒童閱讀的童話。 第三階段 成熟階段 創作童話. 1.作家為兒童改編民間童話。 2.創作嶄新的童話,使童話成為獨立 的兒童文學體裁。.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林文寶,1998b) 綜合上述,童話最早的萌生階段的民間童話,僅以口頭傳述,不管是神話、 傳說,我們都將廣泛的歸類於民間故事,而此時期的童話被歸類為「口頭童話」。 隨著時代演進這些口頭流傳的民間故事,經採集、改編、整理,匯集成有所本的 「古典童話」 ;而現代我們所謂的幻想、空想的故事,經由作者創作出來的童話,. 35.
(36) 才是真正發展成熟真正的「童話」 ,我們稱之為「現代童話」 、 「創作童話」或「藝 術童話」。因此,以童話的發展起源之進程,童話可以分為「口頭童話」、「古典 童話」、「藝術童話」;若僅以童話的創作獨創性區分,則大略分為「古典童話」 和「現代童話」(朱傳譽,1966)。. 二、範圍 如以日人蘆谷重常的著作《世界童話研究》中所說,童話分為三種,其中各 包含不同的兒童文學文類,其對「童話」的涵義幾乎可包含整個兒童文學,而以 童話發展的進程:早期的古典童話涵蓋浩瀚的神話與寓言;口述童話中則有民間 故事及傳說的流播;最後藝術童話(創作童話)的形成,則成就專為兒童編寫的 空想故事。研究者將其表列 2-5 如下(朱傳譽,1964): 表 2-5 各童話階段所包含的兒童文學文類 童話分類. 童話所包含兒童文學中的文類. 古典童話. 神話、寓言。. 口述童話. 民間故事、傳說。. 藝術童話. 只專為兒童編寫的空想故事。.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朱傳譽,1964) 然而,以上的分類方式,「古典童話」包含神話、寓言;口述童話包含民間. 36.
(37) 故事、傳說則和林文寶(1998b)的分類:第一「萌生階段」為民間童話,將神 話、傳說、民間故事以口述方式來傳揚童話;第二「形成階段」紀錄、收集、改 編民間故事、傳說,有所相左!不過,美國學者賀羅威爾在其《兒童文學》鉅著 中,按照童話起源和發展演進程序,將「童話」分為兩大類,「古典童話」 (Traditional Fairy tales)及「現代童話」 (Modern Fanciful tales),即所 謂的藝術童話,其中將口述童話亦歸類於古典童話之中,同時,點出兩者間閱讀 對象的差異,則可以發現原先涵蓋「神話、民間故事和傳說」童話文類,皆被歸 於「古典童話」,同時和「現代童話」有明確的區分,其分類如下表 2-6: 表 2-6 古典童話和現代童話所包含的兒童文學文類 童話分類. 包含兒童文學中的文類. 讀者對象. 古典童話(亦可稱為口述童話)神話、民間故事和傳說. 包含成人. 現代童話(亦可稱為藝術童話)人性化的動物和一切空想的故事 專供兒童閱讀.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朱傳譽,1964) 童話可以說是故事的一種,但和狹義的故事又有不同的差異,童話有別於其 他兒童文學文類如:神話、寓言、傳說、小說。但是它和這類型的故事都有淵源。 以下就故事、神話、寓言、傳說、小說與童話之比較:表 2-7、2-8、2-9、2-10、 2-11 方式做一說明(蘇尚耀,1965;嚴友梅,1965;洪文瓊,1985;林世敏,1985; 王林,2001):. 37.
(38) (一) 童話與故事:廣義的說,「童話」可以概略的說是「兒童故事」的一種 ,但是所有的兒童故事卻不見得是童話。但以狹義的說法:童話著重的 是虛幻與想像,而故事則是將現實中的人事物直接敘述(見表 2-7)。 (二)童話與神話:童話與神話最大的相似點為「超自然的存在」,也因此最容 易和「童話」相混淆的莫過於「神話」了。然而神話因伴隨著過度濃厚 的宗教色彩,和童話單純以趣味遊戲娛樂的功能不同。童話和神話皆有 其「超自然存在」的相似點,但是,要分別神話和童話最大的不同,應 從人物的角色分配來看,在童話中神明鬼怪是配角,真正的主角是人、 是動物(見表 2-8)。 (三)童話與寓言:童話與寓言都有鳥能言,獸能語的特點,但是兩者間最大 的迥異點就是在於寓言「教訓」意味的濃厚,是童話著重「趣味」性 ,所不能茍同的(見表 2-9)。 (四)童話與傳說:童話最早始於傳說,然而傳說常是將歷史上的事蹟,附會 於歷史上真實存在的人物中,增添其神秘性,雖有其人卻不可信其真; 而童話則是完全子虛烏有虛構的(見表 2-10)。 童話中的各種事物皆能將複雜的事物簡單化,在外觀的共同特點上線條 明晰、輪廓分明是童話和傳說最大的差異。 (五)童話與小說:「小說」所表現的是實際性的故事,刻劃人性的性格以及描. 38.
(39) 寫實際存在的事物,讓兒童如身歷其境,雖有些像故事卻比故事更複雜、 深刻;和童話注重故事的優美與趣味,任憑作者的想像去誇大故事中的 事物不同(見表 2-11)。 傅林統(1998)認為:在所有與童話比較的文類中,小說和童話是並列為兒 童文學的兩大主流。而兩者之間都同具有故事性、以真善美為文學目標,以及能 使兒童達到內心的喜樂和成長。同時,從各種兒童文學獎項中可見其極受到重 視,可見小說和童話有極相似的共同點。然而,兩者之間的差別除表 2-11 所呈現 的「實際與幻想誇大」 、 「單純與複雜」外,童話所呈現人物常處於一次元中,而 小說則需要以異次元的方式來描寫非現實的事物;在人物刻畫上童話在人物的描 寫上傾向於扁平性,善惡好壞非常分明,而小說的人物刻畫則具多面的立體複雜 性;而在結構篇幅上,童話顯然比小說短小許多。 綜合上述童話與相類似兒童文學文類的比較,我們了解到童話和其他文體的 差異之處,同時可明白童話的特殊敘述內容和型式,更可以發現我們雖欠缺好的 創作童話,在中國流傳的歷代典籍故事中,確有豐富的童話資源(蘇尚耀, 1965a)。 由於童話風格的獨特,童話作者發揮自己想像力,憑空杜撰,使童話有別於 一般的兒童故事;而情節趣味性的濃厚,更有別於宗教氣息濃厚的神話以及教育 意味過多的寓言;憑空杜撰的虛幻與不實,和傳說中似有若無的故事風格完全不. 39.
(40) 同;單純生動的情節和複雜的小說相較更是大相逕庭,因此,兒童文學的範圍內 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各自有屬於自己的領域。. 表 2-7 故事與童話之比較 比較文類一. 故事與童話. 文類. 故事(story). 童話(Fairy tales). 相似點. 所有人物、有情節的演述材. 有故事、有情節,是故事的一種。. 料,都可以稱為故事。 差異點. 狹義的故事如歷史、生活、自 童話則是完全杜撰的,故事的情節 然故事、只是敘述實有的事和 和事物,純粹以想像和虛幻為主。 物或可能發生的事。.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蘇尚耀,1965;嚴友梅,1965;洪文瓊,1985;林世 敏,1985;王林,2001). 40.
(41) 表 2-8 神話與童話之比較 比較文類二. 神話與童話. 文類. 神話(Myth). 童話(Fairy tales). 相似點. 「超自然存在」的描述。. 常有「超自然存在」的神仙故事。. 差異點. 神話中的神仙故事,嚴肅的宗 童話中的「神仙故事」則屬提供娛 教意味濃厚,是一種歷史的傳 樂的遊戲性質。 襲,用以傳達一種信仰以及解 釋宇宙、山川的形成。.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蘇尚耀,1965;嚴友梅,1965;洪文瓊,1985;林世 敏,1985;王林,2001) 表 2-9 寓言與童話之比較 比較文類三. 寓言與童話 童話(Fairy tales). 文類. 寓言(Fable). 相似點. 多數時間採用「鳥言獸語」的 鳥能言,獸能語。 敘述方式。. 差異點. 寓言有道德和教訓的功能,大 童話注重「趣味」,因此編寫童話 多依託淺近的事物,來傳達抽 的重要原則之一,就是避免過於濃 厚的教訓色彩。. 象的事理。. 41.
(42)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蘇尚耀,1965;嚴友梅,1965;洪文瓊,1985;林世 敏,1985;王林,2001) 表 2-10 傳說與童話之比較 比較文類五. 傳說與童話 童話(Fairy tales). 文類. 傳說(Tradition). 相似點. 民間流傳的故事型式,有人物 童話中的故事型態,人物和情節皆 是必要的。. 和情節的刻劃。 差異點. 傳說將神蹟附會在歷史上實有 童話中的人物和地方是純屬虛構 的人物身上,經由傳播,情節 的。 複雜而增益,人物神秘,故事 雖真有其人,卻不可信為真有 其事。.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蘇尚耀,1965;嚴友梅,1965;洪文瓊,1985;林世 敏,1985;王林,2001). 42.
(43) 表 2-11 兒童小說與童話之比較 比較文類四. 兒童小說與童話 童話(Fairy tales). 文類. 小說(Novel)---兒童小說. 相似點. 必須刻劃人物的性格及事物, 童話中的內容也是講求生動有 像是故事一般,透過活潑的手 趣、情節美妙感人,將一切「了無 生趣」的事物,轉換成有情感,故. 法,讓兒童身歷其境。. 事中的世界更是一個有靈性的世 界。 差異點. 描寫實際存在的事物,有些像 童話只注重整個故事的優美和意 故事卻比故事更複雜、更深. 義,他可以憑作者的想像,任意的. 刻!. 誇大故事中的事物。.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蘇尚耀,1965;嚴友梅,1965;洪文瓊,1985;林 世敏,1985;王林,2001). 三、特質 「幻想」是兒童生活的中重要的一部份,在其成長過程中,他們的好奇心驅 使他們藉由幻想滿足其慾望,實現其體力和智力所無法達到的。在兒童的心理, 他們無法將現實與夢幻作一明確的分辨,在這模糊尷尬的階段,「童話」將現實. 43.
(44) 與夢結合,成了他們最佳的精神食糧,並且滿足他們無限的好奇心與無窮的慾望 (童尚經,1965)。 因此,「幻想」是童話有別於其他兒童文學故事體的特質(蔡尚志,1996) 。 童話以現實為基礎,利用誇張和擬人創造出美麗的幻想世界,但是所謂的幻想是 有其邏輯性而非胡思亂想,而其原則為想像世界和現實世界的統一(林明憲, 2002) 。而洪汛濤(1989a:159)在《童話學》中提到: 「幻想要生活化,就是幻 想要有童話的邏輯性。幻想來自於生活。他必須符合生活,反映生活,但又不等 於生活。生活與幻想的關係中,有些不是作者可以轉移的規律,這些規律就是童 話的邏輯性。」童話世界幻想與現實的結合需合情合理,祝士媛(1989)指出: 在安排人物的思想活動、事件的發生與變化、角色相互之關係,必須遵循一定的 規律,遵守真實生活中的邏輯性。 談到童話的特質,必須論其構成要素,童話世界的建構和「玩積木」一樣需 要有構築的要素,而這五種要素即是童話的特質,同時也勾勒出「現代童話」的 輪廓(林良,1966b;林文寶,1994;林明憲,2002): (一) 物我關係的混亂:兒童發展中,「萬物有靈論」使兒童的世界中的萬物皆 被賦予生命,在童話世界中,萬物打破隔閡所呈現的物我關係的混亂,呈 現的是一種文學藝術中的純真之美。 (二) 一切的一切都是人:童話世界中的萬物皆被擬人化,擁有和人一般的七情. 44.
(45) 六慾,使童話營造出一個熱鬧的「無限社會」。 (三) 時空觀念的解體:童話世界中的時空觀念不受現實限制,任由故事的安 排呈現其獨特的一套法則,是童話的特色之一。 (四) 超自然主義:童話世界脫離自然的規律、法則,重新塑造屬於自己一套 超自然的合理性。 (五)誇張的「觀念人物的塑造」:所謂的觀念人物所呈現的是在個性上的「單 一」 觀念,獨特人物的形象在故事中出現,便能讓人馬上看出他只有個 性、欠缺理性,因此似乎與現實常理相悖,卻能營造故事的喜劇效果吸引 兒童。然而對於人物的誇張化,卻是得自於生活中兒童對於印象深刻的事 物喜歡誇大的心理而來。 以上五個特質所涵蓋的仍是童話屬於「幻想的」範疇(陳正治,1990)。 而在內容與形式上,林守為(1970)歸納出童話的特質為: (一)遊戲性:童話可以滿足孩子生活即遊戲的特質,把閱讀視為一種遊戲。 (二)想像性:富有想像力的童話充滿趣味與詼諧,正適合兒童充滿想像力的 特質。 (三)包容性:時間、空間、人物等各種型態,一切在童話中完全不受限,都 可以被童話世界所網羅,有展現的舞台,這是童話最大的包容性。 (四)單純性:童話的單純性是完全不受包容性所影響,反之彼此間是相輔相. 45.
(46) 成的。童話中有博愛、和善、優美、天真、完整、喜悅。不分民族、國籍、 膚色,童話都是受歡迎的。 (五) 喜劇性:為了能使兒童從童話中獲得歡笑、輕鬆,童話的人物安排、情 節設計、動作、對話的描繪,無不充滿喜劇性的意味與效果。 概括而論,童話特質,不離故事文體的基本架構,但為滿足兒童心理中充滿 純真的童話世界,利用擬人、誇張、超自然的空間解構手法,創造出具幻想性、 有別於其他兒童文學作品的「童話」。因此,洪文瓊(1985)用一個明確又一致 的看法來看童話,童話的特質有三個因素:故事的、兒童的、幻想的。 而吳鼎(1980)也提出一篇好的童話具備有「真善美」特質,他能使兒童在 閱讀過程中,無分疆土國界、無分種族、國籍,讓兒童擁有世界性,並學會尊重 異族文化。而陳正治(1990)參照林良及林守為對童話特質的論述,再加上自己 本身對童話的研究,提出童話特質為: (一) 趣味性:童話是為兒童而寫,所以趣味性足以滿足兒童離不開遊戲的特 質。故事中題材的奇特、人物的誇張、情節的多變,皆為提高兒童在閱讀 中獲得趣味。 (二)幻想性:童話文體中最大的特質即是「幻想」,童話中物我關係的混亂 ,使童話世界和有所限制的現實世界作區別。 (三)象徵性:童話的幻想是根植於生活的,根據現實,反映社會的真實,並. 46.
(47) 呈現未來的理想社會,所以童話中的人物、角色一切都是寫人的故事,呈 現象徵性。 綜合上述,童話是屬於兒童的故事,是毋庸置疑的,而我們更可以得知童 話最大的特質是「幻想性」,不論童話中時空的安排、內容形式的變化與創作手 法的誇張,皆不離幻想,同時符合兒童愛想像的天性。但幻想雖與現實生活的真 實與多重限制有別,卻來自於生活、根植於生活,又不離生活,必須與現實相結 合於合情合理的範圍內。其次,童話中具有濃厚的「趣味性」,才能滿足喜愛遊 戲的兒童,對閱讀童話的興趣,兒童更能從童話中充滿喜劇效果的安排,單純的 從中獲得歡笑與喜悅。所以一篇好的童話中必須涵蓋了真善美的本質,如此才能 為不同國籍、種族、膚色的兒童所接受,並呈現童話的寬廣的魅力、張力與「包 容性」。. 四、主題 主題是透過文學作品內容所呈現出來的中心思想。每一篇文學作品應當有其 主題,才能讓讀者有所獲得,成為有價值和意義的作品(方祖彝、邱燮友,1970) 。 所以,童話是兒童文學的一類,也是文學作品之一,當然也應該具備主題(鄭妃 娟,2002)。 廖卓成(2002)對於主題有更進一步的詮釋。他認為主題是在故事中涵蓋最. 47.
(48) 多情節訊息的,所呈現的語句在形式上能讓人判斷是非,同時需具備普遍性與概 括性,在主題中,不應有主角的名字出現其中。而一篇沒有明顯主題的童話,仍 可以算是一篇有趣的作品。 其他學者則認為主題是故事所呈現出來的「中心思想」、「主旨」(李漢偉, 1990;陳正治,1990;蔡尚志,1996)。換言之,亦是作者想要集中表現的中心 思想。而一篇無題的作品,其中亦隱藏無形的創作主題存在。同時,從主題亦可 以推測出當代的生活,反映出的某層面的概貌(游鎮維,1999)。 對於主題的推斷,斐斐(1992:184)說: 「所謂作品的客觀思想,實際上是 根本不存在的…對於同一作品,每個時代、每個人都有權做出自己的判斷,但誰 也無權將自己的判斷視為最後標準」。而廖卓成(2002)亦提到主題的本身,作 者的意圖不見得是判斷主題的最高標準,往往是作品情節與內容的設計,透過讀 者設想出來的。因此,游鎮維(1999)在其研究中所謂的主題的判定難免流於某 程度的個人主觀,的確是不可避免的事實。陳正治(1990)對於主題的判定,提 出應先從情節、人物、環境等方面去了解題材的特色,然後根據題材推斷出主題。 劉苓莉(1998)則歸納童話主題的原理分析,為兩種方式:一為先產生主題,然 後才能從人物、情節、題材加以驗證;另一則從人物、題材、情節歸納出主題。 劉勝雄(2002)也提到童話如同故事接力,隨著時代演進,主題也會改變其 意涵,不再僅是古老的類似主題。在主題的分類依據上,游鎮維(1999)發現(一). 48.
(49) 「人類長久關心的話題」 ,是主題訂定的存在基礎。 (二)先訂定傳達這些主題的 文學作品擁有哪些特徵,再以該特徵作為訂定主題的標準,從眾多文學作品中擷 取符合主題作品,將他們歸入其中。 (三)主題間,無可避免的皆有其重疊性。 (四) 有些主題涵蓋大類,但在該主題範圍內仍有小主題存在。 劉緒源(1995)將兒童文學的母題分為三類:愛的母題、頑童母題以及自然 母題。其中愛的母題可分為母愛型和父愛型,頑童的母題則是探討兒童欲擺脫教 育束縛,呈現天真無邪活潑的性格,而自然母題則是人類對自然環境的關懷。 一九六 0 年代,台灣地區各篇童話內容主題,游鎮維(1999:34-38)依照「人 類長久以來關心的話題」,分為四大類: (一)與自我衝突的主題:而其中所指的「自我」乃是指主角心中的觀念。 (二)與他人衝突的主題:指的是主角與他人互動時,行為結果受他人所影響。 (三)與自然衝突的主題:此主題與「環保」有關,指主角會受到自然環境影 響。 (四)無明確主題的童話:其中可分為三類: 1.「主題意象衝突式的童話」:童話中不同的人物的行為、思想,相互矛 盾,令人覺得突兀。 2.「傳遞知識的童話」:童話內容傳遞一些知識。 3.「歡樂遊歷式的童話」:童話中的主角到一個或數個地方去遊覽,看了. 49.
(50) 許多新奇的事物;或是主角經歷了一場很愉快的活動。 而根據鄭妃娟(2002)對台灣九 0 年代的創作童話研究,二十世紀的作品主 題所呈現的是多樣化,不只是趣味性,題材也更加廣泛。根據鄭妃娟(2002: 132-133)所研究共可分為: (一)積極向上的主題:指的是兒童面對來自社會的或家庭的、自然的挑戰時, 所展現積極向上的主題。 (二)快樂的主題:以愉悅兒童為主題。在 90 年代的作品中,作者對創作的目 的,明白的指出為提供兒童快樂。 (三)愛和關懷的主題:其中又分為「親情之愛」、「關懷之美」、「感恩之情」。 在這些主題中所呈現的都是人道主義的精神,表達對生命的尊重。 劉勝雄(2002:121)也將台灣現代童話,依據文本中最常出現之主題,歸 類分為四大類,十一個子題,如下:. (一) 冒險犯難:包含英雄遊戲、離家考驗、衝破魔界等三個子題。 (二) 樂園追尋:包含旅行、夢想等兩個子題。 (三) 人性愛的發揚:包含親情、有情、萬物情等三個子題。 (四) 秘密探索與生活哲學:包含秘密探索、生活哲學、生命教育等三個子題. 主題是統攝整個童話內容,所以,欣賞童話時,以主題為基本的線索,再近 一步去探索童話的情節安排與人物的刻劃等的外在形式及內在技巧(蔡尚志, 1996) 。在指導兒童對於童話主題的欣賞方面,李漢偉(1990)提出五個步驟為:. 50.
(51) (1)必須熟悉情節,了解全文的關鍵人物、事件、場景及時空(2)並置的效果, 即將重要的關鍵點並置開來。(3)具體思索深層的內涵,掌握主題(4)歸結出 主題,再將全文的場景、人物的對話、情節等對主題作一個詮釋的檢查(5)最 後,再次的以平常心看此作品,做二度和諧的欣賞。 此外,張劍鳴(1986)認為:基於兒童文學的作品是屬於兒童的,在思想上、 觀念上及語文運用上,必須有所限制,以免讓正在成長階段的兒童,意識上受到 誤導,所以在創作時,必須注意主題是否正確。 綜合上述,在童話的主題定義上,主題是故事內容中可以傳達作品的中心思 想及涵蓋著作者欲表達的最多概念的訊息。不管有無明確的主題,都有作者要傳 達給讀者的訊息。 在主題的判定上,可以由作者或讀者從作品的情節設計、人物安排在判定作 品的主題,呈現較高的主觀性。此外,在主題分類的標準上,主題往往是人類長 久以來關心的話題。主題間,無可避免的皆有其重疊性。在主題的功能上,有助 於兒童從作品中有所獲得,所以傳達的主題必須有所限制,以免誤導兒童正確的 觀念。 隨年代的褫嬗,童話創作的主題,題材包含更加廣泛,主題也更加多元。. 51.
(52) 五、 題材 「題材是文學之母」,透過生活體驗、靈感以及幻想三者的密切關聯,才能 將創作童話的題材發揮得更加多采多姿(蔡尚志,1995)。但陳正治(1986)也 提到童話題材的獲得,是和作者本身的努力成正比,而天外飛來一筆的靈感,則 是作者本身的努力的副產品。 生活中的任何事物都可以成為童話的創作題材,因此童話的內容、材料,沒 有範圍、邊際,種類也相當複雜,並且巧妙地藉由獸言鳥語增添其出神入化、超 越自然的幻想境界與趣味性,成為一種獨特的兒童文學,(嚴友梅,1965;朱傳 譽,1966)。 但是除了本身的努力外,蔡尚志(1995)認為童話創作者對童話題材應有體 認:除了幻想與想像,童話的本質不能背離現實生活,同時作家的生活經驗越豐 富,對於童話的題材擷取必能源源不竭,而現實生活亦能激發作家的創作靈感。 此外,不忘注意兒童的生活與經驗,除了他們較「親密性」的題材,也該創作些 「反親密性」的題材,增加其新奇性。同時,多以正面的光明面為題材,反面的 陰暗面的題材也毋須迴避,但必須以正面題材為對照下,以增加學童的生活經 驗,讓兒童能更早適應社會。 陳正治(1986)更期盼童話創作者,能從「幽默、活潑」 、 「現代生活」 、 「科 學材料」 、 「中國古籍或民間故事」的範圍取材,可以使兒童獲得更多快樂、知識. 52.
(53) 以及處世方針,更可以從故事中反映時代,並發揚我中國文化,豐富中國的童話。 陳正治(1990:76-82)對童話作者常用的題材,畫出以下幾個範圍:. (一) 有關兒童身心發展的題材。(二)與兒童有關的現實社會生活與知識的題材。 (二) 期望兒童具備理想人格和處事能力的題材。(四)有關古籍、傳說、民間故事 等題材。(五)科學的題材。. 對於題材的獲得的構思,陳正治(1986)也試著提出常用的方法: (一)擁有一個「崇高的意念」,即可以成為構思故事的題材。 (二)從「人物的特性」去尋求題材的靈感。 (三)由「某一個地方」的特性來想像,同時引發題材的靈感。 (四)由事件中,也可以衍發寫作題材的靈感。 對於童話題材的擷取,仍需把握三項原則(蔡尚志,1995:419-420): (一) 趣味性:擷取緊張、刺激、驚奇、滑稽、親切、悲傷、詭變以及夢幻的 題材,只要能引起兒童關切與興趣的題材,皆可視為趣味性的題材。 (二) 感人:「要感動別人前,先得感動自己」,過於矯情、說理以及老生常談 缺乏創意的題材,皆不足以感動兒童。作者得從自己了解相當透徹的題 材、感受強烈的去取材,已讓兒童能從中去得到感情的宣洩。 (三) 典型:擺脫古典童話的「類型」,人物在性格、事件及背景和主題上能 不受限,並滿足兒童審美的要求。.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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