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作家巴金(1983:11)曾說:「一部優秀作品的標誌,總是能夠給讀者
留下一兩個叫人掩卷難忘的人物形象。古今中外的名作,所以能流傳久遠,就 在於它的人物形象…」。陳秀枝(2002)也提到人物是文學作品的核心,能使故 事中的情節、主題得以鋪排、彰顯,更能讓讀者對於作品有所體悟而印象深刻。
蔡尚志(1996)認為文學創作的基本規準必須具備「典型化」與「獨創性」。 所謂的「典型人物」必須具備有個別性及特殊性來反應一般的人物形象。和過 去只有一般性沒有特殊性的古典童話中的「類型人物」是有差別的。孫建江
(1990:32)提出在西元 1928 年,俄國文藝理論家普洛普即發現:古典童話裡,
常常把同一個行動分配給各種不同的人物,許多不同的童話人物,實際上是在 重覆著相同的行動。所以,雖然人物千頭萬面,他們在童話裡的活動和作用卻 是很有限的。
所以,現代童話有兩個明顯的特徵,一是精采有趣的情節、二是鮮活生動 的典型人物。而童話作家的作品,一旦能塑造出「典型人物」的形象,作品就 成功了一半(蔡尚志,1996)。
韋葦(1995)更認為幻想的童話故事必須透過人物、地點以及時間來呈現 出故事的獨特性。而劉勝雄(2002)也提出完美的現代童話,不只專注於情節
的鋪排,更要考慮到故事事件中的行動媒介-人物角色。
因此,張清榮(1998)指出童話故事的主題以及生動的情節,非有賴於人
物的塑造不可。童話也必須藉由人物的言行蘊含主題意涵,來呈現故事中要表 達的宗旨,童話本身不會自己浮現主題。童話中的善、惡人物形象,能啟發引 導兒童成為學習以及引以為戒的典範。而童話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塑造,常執著 於某些觀念、理念而形成一種人物深刻的典範,人往往會忘卻曲折的情節,卻 不會忘卻「觀念人物」的典範形象。童話常藉由人物形象作為「象徵」人類的
「共相」或諷刺,這種象徵存在於情節的進行中,而人物在情節中是不可或缺 的扮演者。總括上述,所以「人物」在童話情節中,具有「扮演故事」、「呈現 主題」、「形成典範」及「象徵作用」等四大功能。
劉勝雄(2002)則認為不管童話的人物形象為何,在其特性上皆具有「共 通性」和「個別性」。其中「共通性」以不違背萬物的物性,從外表的型態、言 行舉止、習性去探究。而「個別性」所要呈現的是角色的特殊性,如外在胖瘦、
習慣的動作特徵以及內在的氣質、習慣或言語…等特性。
金燕玉(1985:67)把童話視為幻想的產物,並以超自然力量以及超人間 存在著「異常性」,如果讓童話中人物形象和環境背景或故事情節之間具備此異 常性,即構成童話。而張清榮(1998)也提到童話從「幻想」原則中,讓「真人」、
「擬人」、「異人」等不同人物形象同台演出、彼此溝通交流亦可各自表演,但是
作者在刻畫上,必須能夠具足不漏痕跡與圓滿的處理。
兒童喜愛幻想、遊戲,並喜歡在幻想遊戲中相信虛幻的存在,因此似真如幻 的童話世界,在兒童的眼中是那麼的真實,所以童話中透過幻想所塑造出的人 物,仍被兒童給接受甚至信以為真。因此在童話中人物形象的性格塑造,雖毋須 刻畫的如小說那般面面俱到,但卻仍得注意人物性格的突出、別具風格,如此豐 滿的人物形象,才能讓兒童獲得良好的陶冶(陳景聰,2003)。林良(2000)曾 提到童話起源是純真的心境,任憑想像,讓人物形象的刻畫呈現出萬物之間沒有 界線,也使我們的視點不再僵化,接觸多采多姿的世界,培養兒童的美質並成為 一個「活人」。
由上述可以更加肯定人物塑造的成功,將會成為童話故事中的靈魂,賦予童 話生命,因此人物形象和其他童話質素相較,比重大得多 (陳正治,1998)。同 時,一篇好的童話藉由掌握住人物形象的特型及共通的物性,深刻的描繪讓情 節、主題都能更加生動,同時滿足愛幻想的兒童需求,去面對多采多姿的世界,
同時,更能使得兒童對故事中的人物象徵,獲得更深層的陶冶和影響,成就一個 美好的優質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