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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是透過文學作品內容所呈現出來的中心思想。每一篇文學作品應當有其 主題,才能讓讀者有所獲得,成為有價值和意義的作品(方祖彝、邱燮友,1970)。

所以,童話是兒童文學的一類,也是文學作品之一,當然也應該具備主題(鄭妃 娟,2002)。

廖卓成(2002)對於主題有更進一步的詮釋。他認為主題是在故事中涵蓋最

多情節訊息的,所呈現的語句在形式上能讓人判斷是非,同時需具備普遍性與概 括性,在主題中,不應有主角的名字出現其中。而一篇沒有明顯主題的童話,仍 可以算是一篇有趣的作品。

其他學者則認為主題是故事所呈現出來的「中心思想」、「主旨」(李漢偉,

1990;陳正治,1990;蔡尚志,1996)。換言之,亦是作者想要集中表現的中心

思想。而一篇無題的作品,其中亦隱藏無形的創作主題存在。同時,從主題亦可 以推測出當代的生活,反映出的某層面的概貌(游鎮維,1999)。

對於主題的推斷,斐斐(1992:184)說:「所謂作品的客觀思想,實際上是 根本不存在的…對於同一作品,每個時代、每個人都有權做出自己的判斷,但誰 也無權將自己的判斷視為最後標準」。而廖卓成(2002)亦提到主題的本身,作

者的意圖不見得是判斷主題的最高標準,往往是作品情節與內容的設計,透過讀 者設想出來的。因此,游鎮維(1999)在其研究中所謂的主題的判定難免流於某 程度的個人主觀,的確是不可避免的事實。陳正治(1990)對於主題的判定,提

出應先從情節、人物、環境等方面去了解題材的特色,然後根據題材推斷出主題。

劉苓莉(1998)則歸納童話主題的原理分析,為兩種方式:一為先產生主題,然

後才能從人物、情節、題材加以驗證;另一則從人物、題材、情節歸納出主題。

劉勝雄(2002)也提到童話如同故事接力,隨著時代演進,主題也會改變其 意涵,不再僅是古老的類似主題。在主題的分類依據上,游鎮維(1999)發現(一)

「人類長久關心的話題」,是主題訂定的存在基礎。(二)先訂定傳達這些主題的 文學作品擁有哪些特徵,再以該特徵作為訂定主題的標準,從眾多文學作品中擷 取符合主題作品,將他們歸入其中。(三)主題間,無可避免的皆有其重疊性。(四)

有些主題涵蓋大類,但在該主題範圍內仍有小主題存在。

劉緒源(1995)將兒童文學的母題分為三類:愛的母題、頑童母題以及自然

母題。其中愛的母題可分為母愛型和父愛型,頑童的母題則是探討兒童欲擺脫教 育束縛,呈現天真無邪活潑的性格,而自然母題則是人類對自然環境的關懷。

一九六 0 年代,台灣地區各篇童話內容主題,游鎮維(1999:34-38)依照「人 類長久以來關心的話題」,分為四大類:

(一)與自我衝突的主題:而其中所指的「自我」乃是指主角心中的觀念。

(二)與他人衝突的主題:指的是主角與他人互動時,行為結果受他人所影響。

(三)與自然衝突的主題:此主題與「環保」有關,指主角會受到自然環境影 響。

(四)無明確主題的童話:其中可分為三類:

1.「主題意象衝突式的童話」:童話中不同的人物的行為、思想,相互矛 盾,令人覺得突兀。

2.「傳遞知識的童話」:童話內容傳遞一些知識。

3.「歡樂遊歷式的童話」:童話中的主角到一個或數個地方去遊覽,看了

許多新奇的事物;或是主角經歷了一場很愉快的活動。

而根據鄭妃娟(2002)對台灣九 0 年代的創作童話研究,二十世紀的作品主 題所呈現的是多樣化,不只是趣味性,題材也更加廣泛。根據鄭妃娟(2002:

132-133)所研究共可分為:

(一)積極向上的主題:指的是兒童面對來自社會的或家庭的、自然的挑戰時,

所展現積極向上的主題。

(二)快樂的主題:以愉悅兒童為主題。在 90 年代的作品中,作者對創作的目 的,明白的指出為提供兒童快樂。

(三)愛和關懷的主題:其中又分為「親情之愛」、「關懷之美」、「感恩之情」。

在這些主題中所呈現的都是人道主義的精神,表達對生命的尊重。

劉勝雄(2002:121)也將台灣現代童話,依據文本中最常出現之主題,歸 類分為四大類,十一個子題,如下:

(一) 冒險犯難:包含英雄遊戲、離家考驗、衝破魔界等三個子題。

(二) 樂園追尋:包含旅行、夢想等兩個子題。

(三) 人性愛的發揚:包含親情、有情、萬物情等三個子題。

(四) 秘密探索與生活哲學:包含秘密探索、生活哲學、生命教育等三個子題

主題是統攝整個童話內容,所以,欣賞童話時,以主題為基本的線索,再近 一步去探索童話的情節安排與人物的刻劃等的外在形式及內在技巧(蔡尚志,

1996)。在指導兒童對於童話主題的欣賞方面,李漢偉(1990)提出五個步驟為:

(1)必須熟悉情節,了解全文的關鍵人物、事件、場景及時空(2)並置的效果,

即將重要的關鍵點並置開來。(3)具體思索深層的內涵,掌握主題(4)歸結出 主題,再將全文的場景、人物的對話、情節等對主題作一個詮釋的檢查(5)最 後,再次的以平常心看此作品,做二度和諧的欣賞。

此外,張劍鳴(1986)認為:基於兒童文學的作品是屬於兒童的,在思想上、

觀念上及語文運用上,必須有所限制,以免讓正在成長階段的兒童,意識上受到 誤導,所以在創作時,必須注意主題是否正確。

綜合上述,在童話的主題定義上,主題是故事內容中可以傳達作品的中心思

想及涵蓋著作者欲表達的最多概念的訊息。不管有無明確的主題,都有作者要傳 達給讀者的訊息。

在主題的判定上,可以由作者或讀者從作品的情節設計、人物安排在判定作 品的主題,呈現較高的主觀性。此外,在主題分類的標準上,主題往往是人類長 久以來關心的話題。主題間,無可避免的皆有其重疊性。在主題的功能上,有助 於兒童從作品中有所獲得,所以傳達的主題必須有所限制,以免誤導兒童正確的 觀念。

隨年代的褫嬗,童話創作的主題,題材包含更加廣泛,主題也更加多元。

五、 題材

「題材是文學之母」,透過生活體驗、靈感以及幻想三者的密切關聯,才能 將創作童話的題材發揮得更加多采多姿(蔡尚志,1995)。但陳正治(1986)也

提到童話題材的獲得,是和作者本身的努力成正比,而天外飛來一筆的靈感,則 是作者本身的努力的副產品。

生活中的任何事物都可以成為童話的創作題材,因此童話的內容、材料,沒

有範圍、邊際,種類也相當複雜,並且巧妙地藉由獸言鳥語增添其出神入化、超 越自然的幻想境界與趣味性,成為一種獨特的兒童文學,(嚴友梅,1965;朱傳 譽,1966)。

但是除了本身的努力外,蔡尚志(1995)認為童話創作者對童話題材應有體 認:除了幻想與想像,童話的本質不能背離現實生活,同時作家的生活經驗越豐 富,對於童話的題材擷取必能源源不竭,而現實生活亦能激發作家的創作靈感。

此外,不忘注意兒童的生活與經驗,除了他們較「親密性」的題材,也該創作些

「反親密性」的題材,增加其新奇性。同時,多以正面的光明面為題材,反面的 陰暗面的題材也毋須迴避,但必須以正面題材為對照下,以增加學童的生活經 驗,讓兒童能更早適應社會。

陳正治(1986)更期盼童話創作者,能從「幽默、活潑」、「現代生活」、「科 學材料」、「中國古籍或民間故事」的範圍取材,可以使兒童獲得更多快樂、知識

以及處世方針,更可以從故事中反映時代,並發揚我中國文化,豐富中國的童話。

陳正治(1990:76-82)對童話作者常用的題材,畫出以下幾個範圍:

(一) 有關兒童身心發展的題材。(二)與兒童有關的現實社會生活與知識的題材。

(二) 期望兒童具備理想人格和處事能力的題材。(四)有關古籍、傳說、民間故事 等題材。(五)科學的題材。

對於題材的獲得的構思,陳正治(1986)也試著提出常用的方法:

(一)擁有一個「崇高的意念」,即可以成為構思故事的題材。

(二)從「人物的特性」去尋求題材的靈感。

(三)由「某一個地方」的特性來想像,同時引發題材的靈感。

(四)由事件中,也可以衍發寫作題材的靈感。

對於童話題材的擷取,仍需把握三項原則(蔡尚志,1995:419-420):

(一) 趣味性:擷取緊張、刺激、驚奇、滑稽、親切、悲傷、詭變以及夢幻的 題材,只要能引起兒童關切與興趣的題材,皆可視為趣味性的題材。

(二) 感人:「要感動別人前,先得感動自己」,過於矯情、說理以及老生常談 缺乏創意的題材,皆不足以感動兒童。作者得從自己了解相當透徹的題 材、感受強烈的去取材,已讓兒童能從中去得到感情的宣洩。

(三) 典型:擺脫古典童話的「類型」,人物在性格、事件及背景和主題上能 不受限,並滿足兒童審美的要求。

「古典童話」中的題材,包含神話、故事和傳說,而「現代童話」則極盡幻

想之能事,但卻能引起兒童的閱讀或聆聽興趣,接觸起來相當津津有味。朱傳譽

(1964:358)對「現代童話」多樣形式,將其分為四類:(一)新的仙子故事(二)

人性化的動物(三)人性化的無生命物。(四)純屬幻想的故事。他也提出從古代童話 到現代童話,童話的題材不只侷限在仙子、女巫、或王子、公主,延伸、擴及到 現代生活中的日常用品、最新科學…等,都可以成為童話中的題材。

此外,以台灣現代的童話題材,洪中周(1991)建議作品的焦點可以放在台

灣這塊土地發生的人與事上,關懷台灣的社會現狀,呈現在這一時空下的民族風 采,同時使兒童對自己的生存空間有更進一步的認知。

綜合上述,好的童話創作,題材、幻想、靈感是不可或缺的。而題材的獲得

仍有賴於童話作者本身的努力,同時體認童話的本質是不可以背離現實生活的。

仍有賴於童話作者本身的努力,同時體認童話的本質是不可以背離現實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