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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認同、政治與文化認同傾向研究--以國家培訓選手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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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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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育學院體育學系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李炳昭 博士. 國家認同、 國家認同、政治與文化認同傾向之研究 政治與文化認同傾向之研究-與文化認同傾向之研究 以國家培訓選手為例. 研究生:司邦穎 撰.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

(2) 謝誌 今年是我擁有研究生身分的第六年,原本以為自己沒有機會走到這 最後一步,幸好一切還是奇蹟似的完成了。論文撰寫者雖然是我,但真 正完成這份研究的人,其實是以下眾多師長、親人、同學和朋友。 在這漫長的過程中,壓力讓我覺得非常痛苦,也曾經決定要放棄一 切,每晚在家中面對電腦螢幕,總是不自覺的咬牙切齒、眉頭深鎖,此 時同樣承擔壓力的,便是我太太。這段時間當中,她不但一肩扛起家中 所有的大小事務、在精神上不斷的提供支持;還要承擔我的負面情緒。 即使如此,她絲毫不以為意,總能笑口常開給我鼓勵,她是我支持到最 後的最大動力,也是我最感謝的人。 其次是指導教授李炳昭老師。從研究所生涯起點的懵懂無知開始, 經過期刊投稿、研討會口頭發表、編寫問卷蒐集數據、到最後真正著手 撰寫,每個階段都是老師一步步帶著我進入狀況。開始寫論文後,我能 夠從一開始的束手無策,到後來掌握基本寫作重點,也是經過老師許多 提點、修正和引導,而最後能夠順利在時限內完成,更要歸功老師的督 促和鼓勵。 再次是論文評審委員許光麃老師與林建宇老師。兩位委員在計畫審 查階段,對於我理論不足且用字遣詞不夠精確的計畫,委婉提出了許多 建議和鼓勵,讓我原本忐忑的心情安定不少,也對完成論文這個目標增 加了一些信心。最後的學位審查中,委員更給了我許多肯定和鼓勵,讓 這篇研究能夠在經過修正後,擁有一些參考的價值。 接著是我的同學們:懷恩、嘉泰、麗專,你們持續的鼓勵和支持也 是我能堅持到最後的因素之一,能夠擁有這麼棒的夥伴,真是一大樂 事!另外,在研究過程中給了我許多幫助的李榮溫教練、國訓中心藍 姐,幫助我發放問卷的大學同學詩俞,以及所有填寫問卷的選手們,在 此除了感謝,更是感動。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感謝神回應我的禱告,如此確實的幫助我完成 原本不可能達成的目標,若不是祢對我的鍛鍊,單憑一己之力,我無法 達成這一切。 感性的文句非我所長,篇幅雖短,但心情非常慎重,謝謝所有幫助 我的人們。 司邦穎. 謹誌.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I.

(3) 摘要 國家級運動選手是很值得探討的研究對象。不同於一般民眾,他們 多半很早就擁有豐富的國際競賽經驗。賽會中各國激烈的政治角力以及 中共對我國國際空間的打壓,都在選手面前一幕幕真實上演。本研究利 用問卷,對 369 名 2009 世界運動會及 2010 年亞洲運動會的國家培訓選 手進行調查。根據所得的資訊,統計受試者對於族群、文化、政治及國 家認同的態度,以及對一國兩制和臺灣獨立與否的偏好。接著,再進一 步將受試者依認同傾向分為臺灣民族主義、支持臺灣的認同、混合認同 和大中國主義四種類型,再和前述一國兩制及是否獨立等相關數據進行 交叉分析。最後得出的結論顯示,國家培訓選手有強烈的臺灣中心認同 傾向。在各項認同類型的選手中,臺灣民族主義者佔大多數,而不論中 共提供的一國兩制條件多麼優厚、自主性多高,都遭到選手的反對。另 外,和其他研究的數據相比,選手對於一國兩制的反對程度明顯偏高, 對於臺灣最終的國家定位問題,大多偏向獨立,且支持獨立的選手比率 高於一般民眾,顯示以臺灣為中心的主體意識已然成形,而國家培訓選 手的臺灣中心認同意識較普羅大眾更為顯著。. 關鍵字:國家認同、政治認同、文化認同、運動與認同、一國兩制、 國家培訓選手. II.

(4) Abstract Due to experiences and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mega sport events, Taiwanese national athletes faced China’s political oppression and bullying directly, which made them worth studying. This study uses questionnaire survey to investigate 369 athletes of Taiwan’s national teams for the 2009 World Games and 2010 Asian Games. Firstly, based on the statistics, the national, political and cultural identities along with the preferences of Beijing’s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and “Double renunciation” policies were revealed. Secondly, identities of the subjects were divided into four types: Taiwanese nationalist, Pro-Taiwan identity, Mixed identity, and Greater China identity. Thirdly, the four types of athletes were cross-analyzed with the athletes’ acceptance of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and “Double renunciation” propositions. The final result revealed that no matter how generous and liberal Beijing’s policy was, the athletes’ attitudes were always against it. Comparing to data from other studies, national athletes in this study had a more definite Taiwan-centered identity than common people. As to the international status of Taiwan, the data showed preference for independence which was also higher than that collected from the public, meaning that the Taiwan-centered idea had already formed, Taiwanese national athletes were more Taiwan-centered than general public.. Keywords: national identity, political identity, cultural identity, sports and identity,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national athlete. III. and.

(5) 目錄 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7 第三節 研究問題…………………………………………………………………..8 第四節 名詞解釋…………………………………………………………………..8. 第貳章 理論文獻 第一節 認同與國家認同…………………………………………………………10 第二節 文化認同與政治認同……………………………………………………13 第三節 運動與國家認同…………………………………………………………17 第四節 大型運動賽會與國家認同………………………………………………22. 第參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27 第二節 研究流程…………………………………………………………………29 第三節 研究工具及方法…..……………………………………………………..30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32. 第肆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一節 樣本結構分析……………………………………………………………34 第二節 敘述性統計分析………………………………………………………....37 第三節 交叉統計分析…………………………………………………………....48. 第伍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58 第二節 建議………………………………………………………………………60. IV.

(6) 參考文獻…………………………………………………………………..…….62. V.

(7) 表目錄 表 3-1 表 4-1 表 4-2. 問卷內容………………………………………………………………...31 受試者性別/身分…...…….……………………………………………..34 受試者亞運/世運項目…...……………………………………………...36. 表 4-3 表 4-4 表 4-5 表 4-6. 所屬國家定義…………………………………………………………...39 同胞定義………………………………………………………………...40 文化定義………………………………………………………………...42 對一國兩制的看法……………………………………………………...45. 表 4-7 表 4-8 表 4-9 表 4-10. 對臺灣未來統一與獨立的看法………………………………………...47 對「雙邊放棄」的看法………………………………………………...48 國家認同類型區分……………………………………………………...50 國家認同與一國兩制…………………………………………………...53. 表 4-11 Wang & Liu (2004)國家認同與一國兩制..………………….………...54 表 4-12 國家認同與「統一/獨立」……………………………………………..56 表 4-13 國家認同與「雙邊放棄」……………………………………………...57. VI.

(8) 圖目錄 圖 3-1 圖 3-2. 研究架構………………………………………………………………....28 研究流程…………………………………………………………………29. VII.

(9) 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就我國國內政治及社會現況而言,最具爭議性的議題之一,便是臺灣的國家 定位及與中國之間的統獨問題 (Lin, Lee & Cheng, 2010; Yu & Kwan, 2008)。由此 延伸而出,便是個人間政治立場及黨派間路線分別的關鍵--國家認同和政治認同 傾向,而國家認同正是集體認同中最重要的形式之一 (Wong & Sun, 1998)。 國民黨政府自對日抗戰結束後不久,展開與共產黨之間的內戰。在政治及經 濟等種種不利情勢交逼之下節節敗退,最終於 1949 年撤退至臺灣,中國大陸落 入共產黨之手,兩岸自此分裂,分受不同政權統治,至今超過五十年。 遷臺初期,對國民政府統治階層及隨之而來的各省軍民(即「外省人」, Hsieh(2004)所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 1949 年左右從中國遷居臺灣的人民」) 而言,他們面對的是自甲午戰爭後受日本殖民統治達五十年之久的陌生人群,而 日本卻是不久前中日戰爭中不共戴天的侵略者,難免對臺灣民眾有所疑慮 (Wang & Liu, 2004)。就臺灣人民(即 Hsieh (2004) 所稱「除原住民族外,數百年 前便定居臺灣的中國漢族後裔」的「本省人」)而言,在甲午戰爭前,並未形成 一個完整且具凝聚力的認同(陳其南,1987;Wong & Sun, 1994),即使就臺灣四 百年左右的歷史來看,臺灣人民的認同更是屢次被導向數種不同的方向 (Chen, 2012)。甲午戰爭結束後,臺灣被割讓給日本,在此期間,許多臺籍菁英試圖利 用各種方法—不管是硬的武力或是軟的文化—對抗日本的殖民手段,以爭取或保 有臺灣人民在各方面的自主權。這些過程凝聚了與大中國無關;只屬於臺灣人民 共同的記憶,奠定了這片土地上所有人民的認同基礎,逐漸形成具主體性與本土 性的臺灣意識與臺灣認同 (胡文生,2006;楊璁榮、陳奕麟,1992;Wong & Sun, 1994),除此之外,部分臺灣人民也因為家鄉被割讓予日本,而產生了一種被遺 棄的心態 (Hsieh, 2004)。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從中國遷至臺灣的國民黨政府,與臺灣當地的人民間存 1.

(10) 在巨大的鴻溝,而壓力和情緒受到統治措施激化,加上政府行事的腐敗及效率不 彰,終於爆發外省人和本省人嚴重衝突的 228 事件 (Hsieh, 2004),導致臺灣人民 認為;他們只能靠自己 (Yu & Kwan, 2008)。國民政府除嚴厲鎮壓 228 事件外; 據 Lee 與 Tan. (2011) 指出;在政治和教育上也大規模箝制,利用統治優勢獨攬. 話語權,遂行白色恐怖,獨尊中國一統的思想,試圖將本省人教育成「臺灣要與 中國統一」理念的認同者。許志嘉表示,在這一段時間當中,原本主張臺灣獨立 的人士或流亡海外、或因政治因素入獄 (許志嘉,2009)。政府更利用完全掌握 的主管權,將中國統一的意識滲透在生活中的各環節,使用統一版本的教科書、 擬訂國定假日 (Chen, 2012; Yu & Bairner, 2008)。當時在校園內禁用方言,只准 許使用國語(Yu && Kwan, 2008),社會上禁止組織政黨,而不論廣播、報紙和電 視,背後的主管機關都是政府及國民黨 (劉恆妏、劉后安,2010; Yu & Kwan, 2008)。此時, 「中華民國」和「中國」是民眾唯一能認同的對象 (許志嘉,2009; Chun, 1994;Wong & Sun, 1998)。另外 Brown (2004)、Lee 與 Tan (2011)也提到, 在 1945 到 1991 年間,政府將臺灣的血緣與漢族連結,並塑造成中國的一部分, 也以中國的合法統治者自居,所有關於國家認同的討論,都是禁忌 (Wong & Sun, 1998)。 林義鈞指出,1970 年代,臺灣的國際生存空間大幅萎縮,一方面喪失代表 中國的權利,另一方面也失去世界各國的承認,國家的合法性受到質疑,國民黨 轉而藉由經濟與財政能力保有政權合法性和意識型態的解釋權,延續國家的獨立 自主。到了 1980 年代,國民黨政權面對的臺灣情勢除了對外的國際困境外,尚 有內部的國家機器衰弱、經濟發展停滯及社會挑戰的興起,當時這些面向的危機 正瓦解著國民黨政權的統治與意識型態解釋能力。政治上面對的是內部的政權繼 承問題及外部的反對運動發展;經濟上由於 1980 代民間與政府投資率持續下 降,造成經濟發展泡沫化及停滯不前。政經危機導致國家能力大幅下降,社會挑 戰力量興起,原本由國家主導的意識型態與願景也受到強大質疑,國民黨政權統 治的合法性面臨挑戰,民間社會對政治的觀感也由過去的消極冷感轉為積極,並 2.

(11) 出現國家認同分歧的聲音 (林義鈞,2004)。 此情況一直持續到 1987 年解嚴後才有所轉變。Brown (2004) 指出,1980 年 代經濟及政治狀況的變動,導致臺灣認同顯著變化,除了更具信心、更有包容力 外,也變得較偏向民族主義。另一方面,此期間開始舉行的普選,也導致原本強 固的中國意識受到挑戰 (Chen, 2012)。1980 至 1990 年代民主化的腳步持續前 進,各種禁令紛紛開放、原本被限制討論的臺灣相關語言、歷史與文獻受到關注, 而長期以來偏向中國思想的學校教材也開始修正與調整,將焦點重新聚集回臺灣 (Wang & Liu, 2004),將臺灣從威權體制轉型成一個言論自由的社會 (Chun, 1994; Wong & Sun, 1998)。各種政治思想開始引起廣泛討論,並且藉由媒體的推介走入 一般民眾的生活中,成為社會教育的一環,打開大中國認同以外的許多新途徑。 根據林義鈞 (2004) 的說法,2000 年的總統選舉中,主張臺灣獨立的民進黨陳水 扁當選,是國民黨在臺灣建立政權數十年以來首次下野。陳水扁為了使國家自主 性在社會與國際重新展現,首先定義臺灣為主權獨立國家,國名為「中華民國」, 配合執政當局有意識的創造臺灣史觀的狀況下,國家政權合法性及自主性地位奠 基在「本土政權」論述上,當政權合法性論述獲得支撐,自主性透過新論述展現, 使民眾自我認同在 2000 年之後充分顯示自認為「臺灣人」的認同遠超過自認為 「中國人」認同的趨勢 (林義鈞,2004;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2012; Yu & Kwan, 2008),陳水扁的諸般作為,無疑是在試圖建立一個特殊的臺灣精神認同 (Bairner & Hwang, 2011)。在民進黨執政的 2001 至 2008 年間,政府成功將國家認同與中 國疏遠,並在人民間培養出集體共識,將「臺灣」從地理名詞轉為一個政治實體 的名稱 (Chu & Lin, 2001)。至此,除了民心思變以外,也代表以臺灣為主體的認 同已逐漸成型。 施正鋒提到,臺灣政治的自由化發端於蔣經國在 1987 年宣佈解除戒嚴,緊 接著李登輝於 1988 年接任總統,並且在 1990 年被推舉為中華民國第八任總統, 民主轉型的腳步逐漸加快,在憲法中增列增修條文,促成了 1996 年後的總統直 接選舉,並使日後政權能夠在和平的情況下順利轉移。民主進步黨的陳水扁在 3.

(12) 2000 年贏得選舉擔任總統,則要面對如何鞏固民主的課題。在威權時代,族群 間的歧見矛盾因著政治力的拘束而被壓抑,然而,一旦解嚴,思想觀念解放,禁 忌消除,長期累積的壓力終究要釋放,而在總統直接民選以後,族群議題幾乎成 為最有效的政治動員工具 (施正鋒,2007)。認同政治產生重要性的時刻,大致 上跟隨著民主化的進程。臺灣人的國家認同選項,在二次大戰以後受到威權統治 的緊箍,直到解嚴後才獲得喘息機會。在這個過程中,國家認同、族群認同、政 黨認同互相糾結影響,影響層面涵蓋選民的投票行為,國家定位及外交政策,甚 至於是族群間關係的張力,擴及至民主是否能進一步穩固 (施正鋒,2001)。 國家認同的基準點在於人民間彼此想像的共同體感,這種感覺必須藉由特定 的儀式、歌曲、旗幟以及共同記憶彼此融合鑄造才能逐漸形成。在此一過程中, 運動及賽會無疑是效果最佳且最快速的工具之一,臺灣內部政治立場鮮明對立, 但在運動場上卻能獲得和解 (林千源、王忠茂,2010)。國際賽會中只要是國家 代表隊出賽的場合,幾乎是所有群眾不分藍綠的同仇敵愾。因此雖有所謂「政治 不干預運動」的說法,但在實務上卻是背道而馳 (陳子軒,2007),國民黨政權 在 1970 年代政權風雨飄搖時,利用少棒隊的國際賽成績大加宣傳包裝凝聚國民 認同,便是一例 (陳子軒,2007)。就國際而言,1908 年倫敦奧運開始,各國代 表團正式採用具有政治象徵的國旗,並以國家名義參與比賽,這樣的改變促使奧 運賽事中國家主義更為突出,國家利用奧運上獲得的成就提升國家形象,使優勝 選手及國民感到優越,同時喚起國家的優越性 (王宗吉,1996,頁 283)。 對臺灣而言,棒球是唯一一個能夠擊敗中國並和其他國家一爭長短的團隊運 動,有助於增進國際聲譽及能見度 (Lin et al., 2010),社會對於奧運棒球賽和棒 球經典賽的強烈關注,幾乎是將代表國家出賽的選手視為國家的英雄,除了希望 選手在賽會中爭取佳績,Lin 等人 (2010) 指出,觀賽的球迷揮舞國旗並在臉上 塗抹代表國旗的油彩,也宣示了他們的國家認同立場。我國國際地位受到打壓的 始作俑者,便是中國,自國共分裂兩岸分治以來,雙方國際勢力的變化可說是我 消彼長。國民政府遷臺初期,在美蘇兩大強權的冷戰之下,美國將臺灣視為防堵 4.

(13) 共產勢力的最前線,不論在軍事上或民生經濟上,美援都是臺灣重要的外援及建 設力量。但隨著中共政權站穩腳步及世界局勢持續改變,美方逐漸向中共傾斜, 對臺援助及支持日漸縮減。直到 1971 年,中華民國臺灣終於被迫退出聯合國, 並且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而代之,後者進入聯合國後不但具有會員國身分,更取 得最重要的常任理事國否決權,國際影響力大增。相對於臺灣而言,因國家定位 不明,正式的官方外交活動空間大幅受限,除在國際上受到孤立,也無法參加官 方甚至非官方的國際組織 (Wong & Sun, 1998)。也因為中共的「一個中國」政策, 使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均不承認臺灣為獨立自主的國家,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 部分。正式管道既然窒礙難行,臺灣只能努力藉由其他半官方或民間的各種途徑 爭取國際知名度,但在中共政權的虎視眈眈下,依舊處處受到打壓,以運動場域 而言,國際賽會常見的代表團名稱便是問題的核心。 我國中華奧會在 1981 年於瑞士洛桑簽訂正式協議,將往後臺灣運動員參加 奧林匹克運動會使用的國家名稱、旗幟、演奏的歌曲及出場排序等作詳細規範, 諸如代表團名稱為「中華臺北」而非「中華民國」或「臺灣」,演奏歌曲為國旗 歌而非國歌等,此即「奧會模式」。此一模式很明顯是妥協下的產物,是我國迫 於國際現實之壓力而不得不然,但人民未必能滿足此模式,因此便產生了許多衝 突。在國旗方面,2013 年於韓國仁川舉辦的東亞男籃錦標賽中,我國球迷攜帶 國旗及繪有國旗的海報進場加油,卻遭大會場務人員制止及沒收 (林宏翰, 2013)。2006 年於泰國曼谷的國際少年運動會中,我國代表團的國旗甚至被中國 代表團搶走 (華視新聞,2006)。在代表團出場序方面,黃瓊慧 (2008) 指出,依 國際奧會 1928 年決議案及奧林匹克儀節規範,各國代表團參加奧運開幕典禮繞 場,應以主辦國語文排序,自 1984 年洛杉磯奧運開始,我國即屬於 T 組而非中 國的 C 組,此規律歷經各屆賽會不變,直到 2008 年北京奧運。因中國語言為中 文,中華奧會雖力爭依循前例,將我國比照列於英文字母 T 組之出場順序,但 仍功虧一簣,與中國代表團相連排列,未能有明確區隔,導致國內爭議 (黃瓊慧, 2008)。由此可見,每逢重要國際賽會時,媒體輿論及國人關注的焦點,除了國 5.

(14) 家代表隊成員、奪牌機率分析外,也包含了代表團在賽場內外及相關活動中的「國 家尊嚴」議題。 臺灣是一個海島型國家,各項政治及經濟活動無法自外於國際社會,實質上 與其他國家有密切往來,並依賴甚深。在名義上,承認臺灣主權獨立的國家並不 多,具有的國際影響力也不高,導致我國在各種官方及非官方的國際組織及外交 鬥爭中,生存空間極其有限。臺灣對外的國家名稱之所以總是在國內引起關注, 除實質上代表國際社會的地位及權利,更因為這影響了每個國民國家認同的基準 點--「我是誰?」 、「我來自哪個國家?」在運動領域中,臺灣積極的想在這個不 完全屬於官方的平臺上擠壓出更多的活動空間及國際能見度,以建立屬於自己的 認同基準。2013 年世界棒球經典賽中,中華隊晉級複賽,遠征日本東京,在日 本某些電視媒體報導中,我國代表團的名稱並非經典賽正式的「中華臺北」,而 是漢字的「臺灣」 ,引起媒體報導 (蘋果日報,2013)。正式對決日本隊時,場中 為數眾多的臺灣留學生、僑民及由臺赴日的球迷,以各種方式用國旗替球員加油 (丁元凱等,2013)。除了棒球以外,各種運動項目的國際賽事中,不時出現「搖 著國旗吶喊加油」的畫面,更印證了運動與國家認同密不可分的關係。 這些為臺灣爭取國際曝光率的行為,固然是因為國際社會對於臺灣主權地位 不予承認之故,但究其根源,還是在於中國。臺灣與中國除了文化上不可分割 (Lee & Tan, 2011),也使用幾乎完全相同的官方語言和文字,並且在國際貿易上 依存度極高,中國一方面左右著臺灣的經濟榮枯,另一方面對政治決策和走向有 深遠影響。但這種高度相關的經濟現況,雖然拉近了彼此的距離,卻也可能被中 國作為威脅台灣國家安全的手段 (Hsieh, 2004),而在國際角力中,面對臺灣的官 方與民間活動,中國毫不留情的使用各種手段打壓,甚至從不放棄武力恫嚇。除 了在政治和外交上抵制外,甚至在許多非政治的領域如運動賽會,中國也試圖加 以掌控 (Lin et al., 2010),因而造成了臺灣人民對中國矛盾的情緒,也在人民的 國家認同傾向中,埋下了變數。 在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臺灣民眾臺灣人/中國人認同趨勢分布」民意調 6.

(15) 查資料中,從 1992 年起到 2012 年止,自我認同為「中國人」的比例持續下降, 從 25.5%到 3.6%,而自我認同為「臺灣人」的比例則正好相反,扶搖直上從 17.6 %到超過半數的 54.3% (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2012)。另外,在遠見雜誌 2013 年 3 月份的「臺灣民眾統獨觀調查」資料中,自認為是「臺灣人」的受訪者占 96.7%,自認為是「中國人」則占 41.5%,相較於該雜誌 2008 年所做的民調, 臺灣人認同微幅增加 0.8%,但中國人認同卻降低了 5.1% (遠見民調,2013)。 本研究的調查對象為國家培訓運動選手,年齡大致分佈在十多歲至三十歲左右, 這批選手成長及受教育的年代正好是「臺灣人」認同大幅成長的時候。此一時期 臺灣的政治環境變化劇烈,經歷解嚴、國會改選、開放黨禁報禁、總統直選、民 進黨執政、兩岸經貿合作日趨密切等。另一方面,作為塑造認同主要工具之一的 教育,也逐漸由以中國為主體的走向,轉為以臺灣本土人事物為中心的論述。除 此之外,相較於一般民眾自媒體或其他管道獲取經過剪裁及篩選的訊息,國家運 動選手擁有參加國際賽會的經驗,對於臺灣特殊地位的感受和觀察,是親身經歷 的第一手資訊。基於此一特殊條件,本研究旨在瞭解國家培訓選手的國家認同傾 向,以及由此而衍生諸如文化與政治認同、一國兩制、統獨偏好等問題之看法。. 第二節 研究目的 臺灣社會受到長期的歷史背景、文化因素和國際現實影響,導致人民對於國 家和政府的認同及歸屬感無法獲得確認和支持,也沒有適當的宣洩管道,因此經 常將民族主義式的強烈情感寄託於各種國際運動賽會代表選手,或旅外職業選手 身上,期待能在這些場域中獲得的佳績和國際媒體曝光率,能夠彌補臺灣的特殊 地位帶來的遺憾。部分臺灣民眾的政治傾向長期分裂,在許多場合中可以說是水 火不容,唯獨在國際賽事的運動場上或是轉播前,彼此能夠異中求同,放下隔閡, 好比旅美投手王建民出賽時的一舉一動,「跨越了臺灣政治上的藍綠、經濟上的 貧富鴻溝,成為少數臺灣人都能建立共識的符號」(陳子軒,2008)。因此,本研 7.

(16) 究主要目的,在於理解國家培訓選手之認同傾向,並探討在複雜的歷史文化背景 之中,選手們對於中國大陸及其政治措施的想法,以建立其認同論述。. 第三節 研究問題 為理解國家培訓選手的國家認同傾向,本研究希望以選手觀點出發,透過問 卷調查方式,理解選手對於國家認同和其相關衍生問題的理解及偏好。主要研究 問題如下: 一、運動選手的文化及政治認同傾向為何? 二、運動選手對於臺灣未來的統一/獨立走向偏好為何? 三、運動選手對於一國兩制的看法為何?. 第四節 名詞解釋 一、國家培訓選手 係指臺灣針對 2009 年世界運動會及 2010 年亞洲運動會各賽事項目所培育訓 練,並代表出賽之選手。 二、認同 認同一詞是個人對於自身定位的理解,藉以區隔自我及他人並獲得滿足;是 對於「我是誰?」、「我是什麼?」的回應 (Taylor, 1990),是對於本身與他 人間賴以區隔特質的尋求 (蔡英文,1997)。 三、國家認同 「國家認同」係指對於自身所屬國家的認知及贊同,其英文同義詞為「national identity」 。然「nation」一詞除「國家」外,亦具有「國族」 、 「族國」之意, 於此特別固定其意義範圍,本文中「國家認同」意義,僅專指國家而言。 四、政治認同 即個體對於政治相關事物的偏好及立場 (黃俊傑,2000),包括對於政黨的 8.

(17) 支持、對政府所提供的政治體制、經濟利益、國防保護等的贊同等。 五、文化認同 一群人在擁有共同生活經驗後,因為經歷相同的歷史、文化及風俗,而在彼 此間所產生的共同歸屬感 (江宜樺,1998)。. 9.

(18) 第貳章 理論文獻 第一節 第一節 認同與國家認同 要釐清國家認同的概念,便得先定義「國家」。國家一詞的英文型式除 nation 外亦有 state 或 country 等說法,但因 state 無法轉為形容詞,因此「國家認同」 便以 national identity 來表示。但其實 nation 一字最初是指種族或人種、族群 (黃 東治,2006),而後演變為民族之意。因此也有學者認為「national identity」應譯 為「民族認同」(施正鋒,2001;曾建元,2006)。英文或許能一兼二顧,但中文 便非如此。「國家」是人為強制組織的政治機構;一個擁有人民、領土、獨立主 權並且受其他國家認可的政治實體 (江宜樺,1998;曾建元,2006;黃東治, 2006),「民族」則是自然形成的人群團體;具有共同的語言、宗教、種族、歷 史、傳統或共識 (曾建元,2006;黃東治,2006)。 認同一詞來自英文字 identity,也有身分的意思,可說是人對於自身在群體 中所處地位的認知及定義;是對於「我是誰?」及「我是什麼?」的答案;是人 對自身本質的理解 (鍾俊敏,2005;Taylor, 1990)。蔡英文則認為,認同是個體 尋求某種恆定不變的特質,並就此區別自己與他人 (蔡英文,1997)。Yu 和 Kwan(2008)提到,個體辨識出自己與重要他者不同處,便是認同的起源,若沒有 「你」存在,就無法發展出「我」的概念。Walker 認為,認知到他者以後,就 能藉此確立自己的存在 (Walker, 1993, p. 174),而 Schutz 則指出,有了「我」的 概念後,便會延伸出「我們」(Schutz, 1976, p. 32)。 江宜樺 (1998) 認為認同有三種含意,首先是「同一」,即所謂相等、相同。 將兩種事物比較之後,所出現的結果若非「相同」,便是「相異」。其二是「確 認」、「歸屬」。所謂確認,是指個體藉由確認自己於其他個體間的不同之處,並 且依此證實本身的存在。在確認自己的特別之處後,依此尋找其他具有同樣特點 的個體,並且確認自己與這些個體屬於同一類別。個體先確認自身的獨特性,又 接著尋找群體性,看來似乎背道而馳,但其實卻是相輔相成。世界上沒有任何一 10.

(19) 個個體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完全獨特的存在,而每個個體雖然和同類有相似之 處,卻同時具有差異性以互相分辨,所謂同中有異便是如此。由此而言,認同可 以說是「個體確認本身特徵,並且將自己歸屬於某一群體」的行動。認同的第三 層意義是「贊成」 、 「同意」 ,來自於中文的日常用語,例如「我認同他的看法」。 此處和其他兩種定義的差別,在於主動與被動。在「同一」和「確認、歸屬」當 中,每個個體是被動的因著他者而區分出差異性,並且和具有相同特徵者歸為同 一類。但「同意」是個體主動選擇並認定,與前兩者的被動性截然不同。在人類 社會中,各種政黨、宗教、社團的成員,都是因為自我意識的主觀選擇及認定, 而得以聯合並歸屬為同一群體。這些成員或許並沒有其他相同的特徵,但因為其 想法跟選擇相同,因而集結合一 (江宜樺,1998)。 個體為了確認自身的存在,得要先尋找和他人的相同點,再尋找相異點,透 過確認異己獲得歸屬感 (鍾俊敏,2005)。為了理解自身的本質,必須藉助現實 生活中的經驗和意識形態上的理解,兩者所構成的座標就是認同的位置,因此而 有個人(身分)認同及社會兩種層次 (孟樊,2001;Mead, 1934)。在個人層次中從 人際關係尋求承認;在社會層次則是以社會互動中的現實狀況為基礎,作為自身 地位的參照和聯結,和相同位置的其他人分享特殊性 (曾建元,2006;Tajfel, 1972)。John Turner 提出的「自我歸類理論」中,描述得更清楚。個人尋找自己 偏好的團體,發展出與團體成員一致的共同特質,同時弱化或忽略彼此間的差異 性,對內強化同質性,產生認同感,對外則強調差異性,以區別「自己人」和「外 人」 。這種團體性給成員帶來的優越感,使他們得到滿足 (鄧志松,2005)。由此 可見,除非「他」或「他們」存在,否則「我」或「我們」便不完整 (Keller, 2003)。 就團體而言,其主體性必然要透過其他主體;即「外人」的認可與肯定,才能確 立。人們將「我們」視為自己人,「他們」視為外人 (Tajfel & Turner, 1979)。就 個人來看,認同也必須透過他人的證成才有效,這便是所謂的「互為主體性」(江 宜樺,1998;鍾俊敏,2005)。 另外,社會學中的認同包括三個部分:社會認同(social identity)、個體認同 11.

(20) (personal identity)和自我認同(ego identity)。社會認同是指行動者所呈現的社會價 值,如「我是中產階級」。個體認同則是介於社會認同和自我認同之間,在一系 列相互影響中獨特的自我認定和自我屬性。自我認同是指生命中一種長期的共同 感,如「我是臺灣人」。一般而言,社會學就認同所關注的是其形成的過程,及 如何維持此一過程 (黃東治,2009)。 在分別剖析了「國家」和「認同」之後,「國家認同」的意義也就逐漸清晰 了。國家認同除了是人民對自己國家的看法與評價外,也包含了對國家的期望 (紀舜傑,2008)。這種期望使人民對國家產生歸屬感,將自己視為國家的一份子, 將其他國民視為同胞手足,進而為國家存在和發展貢獻心力 (劉阿榮,2007)。 國家認同包含了社會身分及忠誠等要素,同時助長愛國情操,也是個體對國家的 承諾,這種認同能使人民產生歸屬感 (Lau, Lam, Leung, Choi, & Ransdell, 2012; Lee, F. L. F, Chan, J. M., So, C. Y. K., 2004)。施正鋒則認為,國家認同是對於政 治體制及國家機器的認同,效忠一套「共同的價值觀及政治、經濟和文化制度」 (施正鋒,2001)。另外,國家認同也是國家自我定位,是經過不斷的協商、學習、 定義及建構而成。對內而言,會受到族群、政黨、利益團體的互動影響,也會受 到政治制度及社會文化的限制。對外而言,則受限於與其他國家互動的關係,也 就是國家將國際社會當作競技場,在其中的互動角力中建構自己的認同 (施正 鋒,2004)。Bloom 則認為,國家認同是「認同相同國家象徵的一群人,在這些 象徵對象有機會壯大或遭受威脅時,能在心理上合一而行動的狀態。」(Bloom, 1990, p. 52)。Yu 和 Kwan 也在 2008 年提到, 「國家」是人群透過主觀建構現實的 結果,此結果根植於國民共同的認同感,而這種國家認同是獨立國家的基礎。 在前面的敘述中,提到了學者江宜樺的三種認同定義,將此三者加以延伸, 可以得到國家認同的三個不同用法。第一種是表示「一個政治共同體和先前存在 的政治共同體是同一個政治共同體」,這裡指的是一個國家中政權的延續性。第 二個意義是「一個人確認自己屬於哪一個政治共同體,並指認出這個共同體的特 徵」,個別的國民在面對這個問題的時候,需要指出國家的國民組成以及疆域範 12.

(21) 圍等特徵。第三種用法是「一個人表達自己對所欲歸屬的政治共同體有何期待」 , 這個部份就離開了被動的辨識,而進入了主觀選擇的層次。綜合上述,國家認同 可以定義為「一個人確認自己屬於哪個國家,以及這個國家究竟是怎樣的一個國 家」的心靈性活動 (江宜樺,1998)。 就國家認同的論述而言,江宜樺 (1998) 認為大致上可分為兩個類型,即「民 族主義」與「自由主義」國家認同。民族主義擁護者認為國家認同就是國族認同, 而社會中的每個人對於國家會有自然而然的認同感,著眼於源遠流長的民族文 化。但自由主義認同者卻認為,國家認同是一群人為保障自身利益,防止彼此侵 犯而組成政治共同體,這群人從自身考量出發,確認國家滿足其需求,才付出其 認同。在自由主義者心目中,認同是產生共識的基礎,並強調制度、規則、人權 及公平正義。這兩種認同論述,將是分析臺灣人民國家認同的主要基礎工具。此 外,依據國家認同的相關研究,影響國家認同的變因主要有三項。首先是民族– 一個具有內部凝聚力、歷史共通性及自我認知的社群;其次是得到國際承認、擁 有完整疆域、人民及主權的政體,最後則是由民族國家所組成的國際體系 (Bell & Freeman, 1974; Bloom, 1990; Corrigan & Sayer, 1985; Wendt, 1994; Wong &Sun, 1998)。國家認同的概念是否清楚穩定,端賴此三項變數的互動決定,而國家認 同的危機,多半因三者間的衝突而生 (Kim & Dittmer, 1993,頁240-245)。. 第二節 文化認同與政治認同 Hall (1994) 及 Lau 等人 (2012) 曾定義,文化認同是個人或團體受其所屬的 文化所影響所形成的認同,其文化背後的因素包括了種族、居住地、語言等。如 前文所述,文化認同根源於共同的生活經驗。不同種族的人民在經過相同的語 言、文字、歷史事件以及生活方式洗禮,加上資訊傳播,彼此間便會出現聯結與 想像,從而產生認同。形塑文化認同的關鍵,在於學校教育和教材、各類書報雜 誌出版、媒體及其所從事之資訊篩選和傳播,以及政府政策。從這些管道當中, 13.

(22) 人民建立了關於「我們是誰」、「我們跟別人有什麼不一樣」、「傳統和風俗習慣」 的概念 (劉文斌,2004)。除此之外,文化認同的根源來自共同的土地,從而影 響個人對自身社會地位的認知 (王翔雲,2000),也是接受某一族群的文化態度、 行為和規範,並且將之內化至心理層面的過程 (劉炳輝,2006)。 江宜樺 (1998) 在其著作中提到,一群人在分享了共同的歷史、習俗及集體 記憶後,形成對某一共同體的歸屬感,便是文化認同。文化認同通常是從一塊固 定範圍的土地開始發展,由於世代居住在祖先開墾居息之處,久而久之形成各種 禮俗、慶典、歌謠及行為規範。即使此地的成員離開這片土地,依然不會輕易忘 懷自幼深受薰陶的文化記憶。Brown 提到,在擁有共同的政治、社會、經濟經驗 的前提下,認同才能形成並穩固 (Brown, 2004,頁 2)。但由於集體記憶一定程度 內可經由主觀或重新建構,文化認同也會面臨變遷或分裂的狀況,因此,認同是 會變動的 (Brown, 2004,頁 16-17)。臺灣文化認同主導力量原以中國文化為主體, 但在 1990 年代以後,建構臺灣文化認同的力量急速興起,使整個社會的文化認 同割裂,情況之烈,甚至影響政治認同的形成 (江宜樺,1998)。 由上述可知,文化認同與族群有一定程度的相關。族群是什麼呢?Chen (2012) 提到,族群有四個要素:生物上的延續關係、擁有共同的文化價值觀、 彼此間有互動和溝通、團體本身具有足以和他者區別的特色;除此之外,成員間 還具有彼此忠誠、信任,並且互助的特點。而族群認同,即是個體對於其在社會 脈絡中所先天擁有的特點的依附;這些特點包括血緣、風俗習慣、信仰、歷史、 語言,並且和族群中的其他人共享這些特點。 黃文定 (2008) 表示,文化認同的形成過程,以原生主義、工具及情境主義 和建構主義三種理論最為著名。原生論者認為,族群好比家族,其中的社會文化 關係會對其成員產生強大的吸引甚至強制力、凝聚力和歸屬感,讓他們依附在該 族群中,同時被塑造成族群的一份子。原生論者認為個人在從事族群中的活動或 與重要他人互動時,會讓彼此聯結,並感到族群內部的親切感,從而對其文化產 生情感上的依附。相對於情感依附,工具論則是以認同為手段,追求或保護族群 14.

(23) 利益。此論點將族群視為利益團體,訴求並強化認同可說是達到目標的有效策 略。這裡的焦點在於個人利益,每個個體都為追求最大利益而行動,對於一文化 要素的認同程度,在於此要素是否能夠帶來政治、經濟或社會層面的效益,此處 認同變成了一種達成目的的工具。工具論最大的盲點,在於忽略行為以外的社會 情境。因此,情境論者以此為基礎,但聚焦追求利益時的情境和條件。在社會、 政治和經濟的脈絡之下,個體利用其族群身分追求利益的重要性、對於其族群身 分的認同程度、公開表現其族群身分的意願、以及族群間的差異程度,都會有所 變動。從情境觀點來看,文化認同是各種背景交互影響下的產物,這些背景創造 並維繫了某些權力或利益結構,因此,為了擁有這些權力,某些族群的文化受到 重視與尊崇,某些族群文化則反之,而逐漸凋零。若要分析族群成員的文化認同, 可從其是否因具備一文化要素而獲取利益,來切入探討 (黃文定,2008)。 原生論、工具論相繼提出後,許多學者致力於將兩者結合,而 Cornell 和 Hartmann 在 2007 年提出了重要的建構論。建構論的基本看法認為,族群認同是 由個體和其所處的情境互動而生。他們一方面擷取了以工具論為基礎的情境論者 看法,一方面也納入原生論觀點;即族群成員間會因為共同參與某一文化而產生 情感上的依附。但與原生論不同的是,建構論者不認為這個依附是天生的,而應 該是透過後天建構而成。另外,此依附的強度取決於它對於個體的重要性,舉例 而言,若一原住民從出生於都市,並且長年過著與周遭他人相同的生活,那他和 自己的文化聯結可能就非常薄弱,甚至反而認同城市文化等其他要素(黃文定, 2008)。而學者賴麗萍亦對於文化認同整理出五個要點: (一)文化認同具動態、多層次的複雜特性,在特定歷史脈絡下擁有特定意涵。當 不同文化交會時,會產生不同的變遷。 (二)文化認同在個人而言,是透過他者界定自我定位的要素,涵蓋個人心理及內 在層面。 (三)文化是族群凝聚與發展的動力來源,除了對族群天生的情感依附,也透過族 群間的差異,表現在族群和國家等社會認同面向之中。 15.

(24) (四)文化認同對於個體所屬的團體認同,產生情感及使命感,並從而維護此文化 價值,並用以規範自己。 (五)文化認同在接納自身族群時,也同時吸納其他族群的某些特質,藉由吸納異 文化來充實自身內涵,尋求新的發展 (賴麗萍,2011)。 「政治認同」就字面而言,可解釋為個人對各種政治活動的偏好與立場。黃 俊傑 (2000) 於其著作中曾提到: 「所謂『政治認同』是人的『政治自我』(political self)的一種表現。人是政治的動物,必營求群體之生活,人必須決定他(她)屬於 哪一個政治團體(如國家),以對該政治團體盡義務(如納稅、服兵役)換取個人生 命財產之安全與保障,這就是『政治認同』 。但是,在決定一個人的『政治認同』 的諸多因素中,較具影響力的常常是短期而後天的因素如政治經濟之共同利益、 人身安全之保護等 」(黃俊傑,2000)。此定義將重點放在國家的公權力上,將 政治認同視為個人盡義務以交換國家及制度的保障,近似江宜樺的「制度認同」 --指一個人基於對特定的政治、經濟、社會制度有所肯定,因而產生政治性認同 (江宜樺,1998)。在這種定義之下,個人會因為保障或利益改變而使認同改變。 但實際上,政治認同的對象並不僅止於國家。以我國而言,每個國民或多或少都 得對國家盡義務,但這並不代表他們都認同這個國家或政府。反過來說,許多國 民有自己偏好的政黨,其中的部分人們甚至對所認同的政黨抱持著極高的忠誠 度,完全不會因為任何外界因素改變其認同。但這些政黨並沒有對其追隨者提供 任何有形的利益和保障,同時這些追隨者除了可能在選舉時投票給該黨人選以 外,常常也沒有盡到任何形式的義務。也就是說,即使政治認同的成分包含了某 種程度的利益交換,但仍然有相當的部分是義務、利益、保障無法涵蓋;而可能 屬於情感或精神層面的影響因素。 另外,也有學者認為,政治認同是被治者對於該國的政治制度與運作安排的 認同 (趙建民、劉文斌,2005)。若同樣以我國為例,所謂的被治者就是每一個 國民,這些國民當中或許有相當數量認同政府的組織架構、選舉的方式、法制社 福及健康保險系統的運作,但卻完全不接受執政的黨派或是領導人。由此可見, 16.

(25) 政治認同若僅聚焦於國家與制度,似乎有所不足,而實際上更包含了意識形態、 對政黨及利益團體認同。因此,依據余孟哲的看法,政治認同應擴大定義為「個 人以『政治』為考量基準,藉此分辨自我與他人的異同,並進一步贊同和支持其 所屬群體和制度」(余孟哲,2010)。如此便可將範圍從較具體的國家制度,延伸 至群體與他我之別,不僅只於理性算計的利益多寡,正好與族群和文化認同牽涉 情感的特性不謀而合,足見兩者之間有相當的重疊部分。 「族群認同」指的是一個人由於客觀的血緣連帶主觀認定的族裔身分而對特 定族群產生的一體感。例如我國許多移民歐美人士,即使取得他國的公民身分, 仍然自認是臺灣人,也要求下一代要熟悉臺灣的歷史、語言和現況,這主要的根 據便是族群認同。「文化認同」指的是一群人由於分享了共同的歷史傳統、習俗 規範及無數的集體記憶,從而形成對某一共同體的歸屬感。對於歷史悠久的國家 而言,文化認同的強度多半較高。同一族群世世代代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自然 會形成各種禮俗、慶典、音樂、文學及規範,即使某些成員離開這片土地,依舊 不會輕易忘卻這些從小接受薰陶的記憶 (江宜樺,1998)。就臺灣的現況而言, 此二者作為基礎加上對政治制度或政治團體的認同,恰可完整詮釋「政治認同」 的意涵。因國家認同經常建立在想像的血緣(主觀認定的族裔身分)或共同歷史之 上,而執政者或團體對自身的正當性或號召力的論述,也常以其歷史發展為訴求 基礎,因此三者交互影響及交疊之下,形成了臺灣的國家認同。. 第三節 運動與國家認同 體育運動和競賽的許多特性,與國家認同不謀而合,因此運動經常成為強化 或重建國家和國族認同的工具 (鍾俊敏,2005;Bairner, 2008; Bairner & Hwang, 2011; Jarvie, Hwang & Brennan, 2008; Lin et al., 2010),政治和運動可說是共生共 存 (Lin et al., 2010),密不可分 (Lin, 2012),而運動更是認同政治的要素 (Houlihan, 2004,頁 213),甚至是認同爭議的要素 (Lee & Tan, 2011)。事實上,政 17.

(26) 治介入運動有明確的目的性,包括強健人民體魄以建立國防實力、促進社會穩 定、增進政治意識形態、以及穩固政權的合法性等 (Gratton & Taylor, 1991; Houlihan, 1997; Lee & Taylor, 2005; Lin, 2012)。那「國族」又是什麼呢?首先, 國族主義並非本質賦予或自然生成,而是透過發明和建構而來 (黃冠華,2011)。 國家認同並亦非自然而生,而是刻意操作的結果。國家認同要透過運動文化建 構,經常採用如運動歷史、地理、生物、生產與再生產的制度、集體記憶、個人 幻想、權力機器和宗教啟示等手段 (黃東治,2006),而國家則經常透過舉辦運 動賽事來操弄人民的認同 (陳懷恩、李炳昭、林建宇,2013;Lin et al., 2010)。 塑造認同的手段,來自建構和發明共同的傳統、儀式、文化,再透過刻意遺忘某 些歷史,使人民形成想像的共同體 (江宜樺,1998),並產生他我之別。集體記 憶與國族認同不可分割,前者的建構具有一連串創造性並且包含特定的目的,形 成的過程中也是透過社會和媒體交織而成的,讓國族成員藉由重溫自身或他者的 記憶強化認同 (陳子軒,2008)。就體育運動而言,一般性比賽當中的競爭導致 涇渭分明的他我分別;而國際性的競賽如奧運中,因為各參賽隊伍間國籍互不相 同,更是將這種對立的層次提升至民族間的對抗,而強化國族認同。運動的意義 不再僅止於一項消遣,而是認同與民心士氣的泉源 (Lin et al., 2010)。以世界各 國的賽會及運動項目而言,世界盃及歐洲盃足球賽展現了英國的國家認同、環法 自行車賽是法國人的集體記憶、冰球是加拿大的國家象徵、足球是巴西展現國力 的工具;而北京奧運更讓中國認為自己躋身世界強權之林 (Lau et al., 2012)。此 外,運動選手的表現也與國家尊嚴緊密相依,成為國民關注的焦點,當選手的表 現優異或賽事成績有所進展時,原本較為鬆散或失焦的國家認同傾向,可能因此 激發而凝聚或得到安定。 建構想像的共同體,依靠的是現代化的工具,包括資本主義驅動的科技進 步、教育水準和識字率提升、大眾傳播媒體興起,都是構成國族主義不可或缺的 要素,而在時間進程上,兩者並駕齊驅並互相結合,西方社會現代運動發展及國 族認同是在同一時期匯流而成 (陳子軒,2008)。另外,建構認同的重要活動之 18.

(27) 一,就是體育運動,而運動協助定義道德和政治,協助個人區別自己與他人的差 異,並提供建構認同的場域 (鍾俊敏,2005)。Hobsbawm 認為,1870 到 1914 年 間的英國普羅大眾和中產階級所從事的運動,便藉由提供國家認同的媒介以及刻 意建構的群體觀點,將政治傳統與社會傳統的創新結合起來。於是,運動就成為 凝聚當時中產階級的一種社會力量 (黃東治、邱金松等,2008)。就國際而言, 選手在競技場上時不管在運動、思想或意識型態上,都代表國家 (黃東治、邱金 松等,2008),因此運動和國家認同的關係可說是密不可分。體育運動有助於凝 聚成共同的群體(階級、種族、性別或國家),藉由尋求相同與異己的關聯,建構 與加強認同的意識 (鍾俊敏,2005)。就運動和國家認同之間的關係而言,有下 列幾項特色(黃東治、邱金松等,2008): (一)運動本身是保守的,而且有助於鞏固那些屬於官方的或核心的國族主義、 愛國主義和種族主義。 (二)運動具有的某些內在特質,使得它成為國家統一與整合的可能工具之一。 (三)運動提供心生不滿的人民或民族一個宣洩情緒的安全閥或者出口。 (四)運動有助於形成某些獨特的政治抗爭活動,某些運動已與國族主義的政治 運作以及國族主義的抗爭運動息息相關 (五)運動通常會涉入國族主義的運作歷程中,並成為國族主義依賴性及異常發展 的自然反應。 (六)運動有助於認同的追求,無論是在地區或全國的規模上都可透過懷舊之情、 神話、傳統的創造、旗幟、國歌和慶典儀式追求認同。不論是經由懷舊、神 話、傳統的發明、國旗、國歌和儀式等途徑、不論是發生在地方或國家的層 次、運動都對認同的探索有所貢獻。 (七)運動有助於鞏固國族意識和文化國族主義。 就運動角色的認同而言,涵蓋了三個方面:(一)運動者的認同。(二)不同運 動項目的認同。(三)社會屬性的認同(性別、種族、階級、國家等)。在運動與認 同的關係當中,前者可促進、鼓舞並整合後者。以臺灣的認同發展和體育運動的 19.

(28) 脈絡而言,最遲自日治時代開始,便出現統治階級以運動鞏固認同的手段。日本 政府透過現代化的教育制度,不遺餘力的將西式及日本式的運動項目推展到各級 學校及社會各階層,表面上看起來是一項德政,但事實上仍是為了確保並穩固其 政治勢力。在運動會的過程中升日本旗、唱日本軍歌和國歌,都是為了傳遞統治 者的意識形態 (黃東治,2006)。 原本在日本人手裡的臺灣政權,在抗戰後的 1945 年回到國民政府掌握之 中,兩年後發生了二二八事變,導致全國進入了戒嚴狀態。政府嚴厲箝制了所有 人民思想、言論、出版、集會、信仰等自由,同一時期,國民黨也利用體育運動 做為黨化教育的工具。依據 Bairner 及 Hwang (2011) 指出,國民黨政府來臺後原 打算禁止由日本人引進的棒球運動,但因執行困難,遂轉而接收並改變此項運 動,建立了各種體制使地方的棒球運動合理化,同時成立中華棒球協會,協助這 項運動茁壯。而延續自日治時期的省運動會,其日期都安排在十月二十五日光復 節,由省主席主持開幕,唱國歌、呼口號、唱愛國歌曲、大會操……這些都是展 現黨國意識及權力象徵的符號儀式 (黃東治,2006)。 到了 1960 年代後,又是另一番光景,陳子軒 (2007) 指出,此時國民政府 在國際上的地位大不如前,自 1961 年甘迺迪主張「一中一臺」後,後繼的詹森 亦追隨此政策方向,1965 年停止對臺援助,種種因素交互影響下,臺灣終於在 1971 年退出聯合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其席次,至此完全被邊緣化,開始 面對嚴峻的國際現實挑戰 (Lin, 2012)。此時的政府為了穩固日漸鬆動的政權,亟 欲尋找凝聚政治認同最速成的工具,而將目光焦點轉向少棒 (Bairner & Hwang, 2011)。自 1968 年紅葉少棒隊以懸殊比數擊敗來訪的日本和歌山關西聯隊後,全 國人民便沉浸在「擊敗世界冠軍」的幻想中,同時在政府的推波助瀾下迅速成立 少棒聯盟,進軍威廉波特,居主宰地位達二十年之久 (陳子軒,2007),並且將 這種勝利與國家的榮譽緊密連結 (Lin, 2012)。在這段時間當中,每年的威廉波特 少棒賽被操作成比擬奧運、身繫全國榮辱的關鍵競賽,有衛星轉播、駐外代表接 見小球員、僑界動員至現場加油並揮舞國旗……,讓全國在關注比賽的同時融合 20.

(29) 成一個休戚與共的「想像共同體」,並且暫時忘卻難堪的國際現實 (陳子軒, 2007)。 根據 Lin 表示,1990 年代中期以後,臺灣政府利用棒球的目的開始轉變。 從陳水扁的「特殊國與國關係」理論後,臺灣不再堅持中華民國的統治權及於全 中國,而轉為以臺澎金馬的獨立為主。至此,棒球運動或舉辦國際賽會不再完全 是為了凝聚國內人民的國家認同及鞏固政權;部分是為了在國際社會中確認或宣 告自身(即中華民國政權)的存在。臺灣能在 2007 年成功申辦世界棒球錦標賽所 產生的效應,便是一例(Lin, 2012),就此,Houlihan (2000) 亦曾提到,運動可作 為重返國際社會的工具。另外,就內政而而言,棒球運動以及舉辦國際棒球賽會, 也是民進黨政府重塑人民國家認同路線的機會--從以往國民黨建立的大中國認 同,轉為以臺灣為中心的國家認同 (Lin, 2012)。按照 Castells (1997) 的說法,運 動認同的形式與起源可區分為下列三種 (黃東治,2006): (一)正當性的認同(legitimizing national identity):由運動組織的支配性制度所引 介,以拓展及合理化他們對運動組織中行動者的支配。「合理化其結構性支 配來源」的國家認同,也是市民社會與國家權力機器的關聯。這關聯環繞著 同一相似的國家認同而組職起來。如日治時期,日本人控制大部分的運動的 組織,以傳遞其統治正當性的認同。國民黨以及後來的民進黨政府亦然,只 是無論何種政黨執政,臺灣在國際運動組織上的正當性,仍受到中國政府在 國際上宣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而臺灣是中國的一部 份」政治信條所影響。 (二)抵抗性的認同(resistance national identity):由支配邏輯下處於被貶抑或污名化 的位置或處境的行動者所產生。這可能是運動社會中最重要的一種國家認同 建構。以此認同抗拒無法忍受的壓迫方式,通常是建構在運動歷史、地理或 生物面向等,能夠清楚界定範圍並使抗拒本質化的國家認同基礎上。例如在 國際運動賽會上、各項運動組織上或國際運動學術會議上對臺灣的壓制,並 強迫以「Chinese Taipei」或「中國臺北」替代「中華民國」或「臺灣」的情 21.

(30) 況,造成臺灣人民對「中國認同」的反感。 (三)計畫性的認同(project national identity):運動社會的行動者基於他們能夠獲得 的運動文化材料,建立一個新的國家認同藉以重新界定他們的運動社會位 置,並藉此尋求運動社會結構的全面改造。簡而言之,就是運動文化的「主 體性」,然而主體並非個體,即使主體是由個體所產生並存在於個體當中。 個別的個體要經由「主體」這種集體的社會行動者來獲取他們經驗中的完整 意義。 就我國體育運動與國家認同的相互關係而言,姜穎提出的說法可作為本節總 結。我國的國族和體育運動政策密不可分,使用運動來凝聚國族認同的手段,即 使歷經政權更迭,仍不改變。在 1971 年退出聯合國以後,臺灣在國際上失去政 權合法性,而中共卻逐漸取得話語權,導致國家認同的方向陷入困境。臺灣的運 動;尤其是國際賽會,除了對內作為凝聚國民認同的工具,同時也在國際上肩負 了象徵性戰爭的角色 (姜穎,2013)。. 第四節 大型運動賽會與國家認同 運動文化研究或相關學者的論述,通常是從運動賽會中(特別是國際比賽)鮮 明的符號象徵系統--國旗、國歌、國號,和分類系統--他者和我族、及儀式行為 --奪牌者升國旗、演奏國歌,強調運動是統治者營造國家認同和統治合法性地 位,並用來說服被統治者接受服從統治機構所指定認同感的重要手段 (黃光獻, 2009),國 際性 大型 賽會更 是必 然和民 族 國家及 國族 意識形 態 相關 (Tervo, 2001)。運動比賽可解釋為政治或運動敵對雙方的競爭,因此,宣稱運動勝利, 可解讀為國家政經制度的勝利,這麼一來,運動就被拿來遂行宣傳及意識形態 (王宗吉等,2000)。運動帶來的認同情感效應可以暫時消除族群內部存在的矛 盾,增進族群融合。運動的國際競賽可產生很大效果,甚至遠大於政治操作 (鄭 仕一,2009),經常被許多國家用來操弄政治意圖或遂行其政治目的 (Lin et al., 22.

(31) 2010),大型運動賽會更是政治與運動間的橋梁 (Lin, 2012)。以臺海兩岸而言, 奧運雖然是世界性活動,卻同時也是臺灣與中國區域政治角力的場域 (Lee & Tan, 2011; Lee, 2012),且奧運基本上就帶有政治性 (Lee, 2012; Lenskyj, 2010, 頁 15),最遲在1908年奧運採用國家代表隊制以後,對國家的熱情就成了運動賽會 的焦點 (Bairner & Hwang, 2011; Kent, 2008),奧運選手的選拔、出賽時的制服及 奪牌時的頒獎典禮,處處都凸顯了國家認同為主的概念 (Lau et al., 2012)。而全 球性運動賽事也助長了國族主義的發展,各種國家層級的聯盟對於國際運動賽會 都非常重要。世界盃足球賽、世界錦標賽和奧林匹克運動會實際上是被媒體大 亨、合作贊助商和國際性的運動組織所驅使,而這些團體又被國與國之間的對抗 所左右。假如全球性運動賽會抽離了國與國對抗形式,那麼收視率與贊助金額勢 必會受到影響,籌辦大型國際賽會的資源也會因而減少 (黃東治、邱金松等, 2008)。另外,舉辦大型運動賽會也成為新興國家爭取國際地位或增加國際能見 度的途徑之一,1988年韓國舉辦漢城奧運便是一例,此舉將其提升至先進工業國 之列 (Lin at al., 2010)。 黃東治 (2006) 及 Lin 等人 (2010) 指出,國際的運動競技及棒球運動,常 常能喚起全國民眾的集體意識、國家尊嚴及愛國情操。1960 年的羅馬奧林匹克 運動會中,蔣介石同意國際奧會的要求,以「臺灣」名義「忍辱負重」出賽,使 楊傳廣把握機會奪得十項全能的銀牌。1968 年紅葉少捧以 7:0 大敗日本,1969 年金龍少棒隊獲第廿三屆世界少棒賽冠軍,1971 年巨人隊榮獲世界少棒賽冠 軍……,這段時間中,國民黨政府的國際地位及能見度每況愈下,而國際少棒比 賽的突出成績,正好可以讓政府利用來強化國內人民的的集體意識,以彌補國際 政治上的挫敗。Pope (1997) 曾說: 「透過運動儀式和舉辦的盛會,可以將運動和 民族主義連接起來……重要的國家和國際的比賽,像超級盃決賽和奧運會,都具 體化成政治儀式的全套盔甲,用來提醒人們他們的共同性。」(黃東治,2006)。 將時間拉近一點來看,Lin 等人 (2010) 指出,2001 年的世界杯棒球錦標賽於臺 灣舉辦時,透過媒體轉播的畫面中,球迷們揮舞國旗、在臉上塗著代表國家的顏 23.

(32) 色,在無意識間塑造了臺灣人民一體的共同感及愛國熱忱,也向國際社會傳達了 「臺灣是個獨立國家」的概念,除了在尋求國際認可的路途上成功的前進了一步 以外,更增加了臺灣的能見度 (Lin et al., 2010)。 將範圍擴大一些,國際性運動競賽也是各國在世界嶄露頭角的機會。例如肯 亞、奈及利亞、牙買加、多明尼加等,都藉由參與賽會增加知名度。國際賽會在 國家階層中,是向上流動的低風險大道,從其中獲得的認可和地位及其所帶來的 報酬,更是意義非凡 (王宗吉等,2000)。奧林匹克運動會,是世界唯一每逢四 年即舉辦一次的綜合運動大會,在其中所取得的勝利不但至高無上,更有提高國 家形象的功能,令優勝選手與隊伍之所屬國或人民產生自我之優越感,且喚起該 國家的優越性 (王宗吉,1996)。奧林匹克活動助長了國族意識形態的產生,奧 運會以國家為參賽單位,在開幕式中各國手持象徵自己國家民族的旗幟(基本上 都是國旗),在頒獎典禮中升會旗、奏會歌(多為國旗、國歌),各個具儀式性的活 動在在都加強了各國的國族主義。此外,奧林匹克憲章中更明確的規定所謂的國 家是國際組織所承認的國家,這規定為主權尚未獲得承認而欲獨立的新興國家建 構了舞臺,這些國家藉由奧林匹克活動的參與間接的象徵性代表主權獨立 (鍾俊 敏,2007)。而奧林匹克組織以民族國家為依託的結構和特性說明了民族主義、 國際主義和跨國主義並行的趨勢。在這個過程中,奧運會系統既是一個供民族主 義展示的舞臺,也是一個帶有民族主義理念的演員 (王潤斌、李慧林、熊曉正, 2007)。 Strenk (1977) 舉出六種奧運被用在國際關係中的方法(目的),包括:第一、 為取得或否認外交承認;第二、為宣揚國族主義或政治意識形態;第三、為提升 國家聲望;第四、為促進國際瞭解與和平;第五、為表達抗議;以及第六、為了 進行非武力的戰爭。因此,奧運成為政府宣揚政治意識形態或一套價值觀的場 域,以維持社會秩序,抗議或抵制他國的行動,凝聚或增加政府對國家內部人民 的掌控,設法延伸政府影響的勢力範圍至其他國家,仲裁運動管理機關內的派系 或司法管轄爭端,維護公共參與運動的管道平等,消弭運動中的歧視,確保運動 24.

(33) 的推行能服從社會中的法律,保障公共投資運動,藉由運動促進身體健康,及經 由運動提升社區、國家的地位或聲譽 (鍾俊敏,2007)。而外交承認與否代表是 否接納某國成為國際社會的一員,當一國願意與他國從事競爭,就表示其在外交 上心照不宣的承認這個國家與其政治實體 (王宗吉等,2000)。 鍾俊敏 (2007) 指出,奧運場上的運動員經常被視為代表國家的戰士,他們 的優異表現也代表國家的勝利。Hoberman (1984) 形容運動員為「武士代理人 (proxy warriors)」,Eriksen (1993,頁111) 更直言,現代的運動可以說是戰爭的 複製品與替代品,至此,運動已成為國族主義者最有效的工具之一。依據 Hoberman的邏輯,雅典奧運中陳詩欣、朱木炎奪得的兩面奧運金牌,不只代表 臺灣的運動成就,同時也代表著臺灣站在國際舞臺上,透過傳遞到全球的資訊和 媒體,讓全世界的人都認識臺灣。金牌的不但表現了臺灣「民族」的勝利,甚至 是取代了臺灣民族、國家認同的集體象徵 (鍾俊敏,2007)。2004年的雅典奧運 會,臺灣代表選手奪得睽違已久的兩面跆拳道金牌,成為全國人民關注的焦點, 甚至引起早期才有的選手遊行接受民眾沿街祝賀的畫面。王建民於2005年4月登 上美國職棒大聯盟,2005年,其所屬的紐約洋基隊晉級季後賽,10月6日,他在 季後賽出賽,成為史上第一位在大聯盟季後賽出賽的臺灣選手。王建民被視為臺 灣之光,在大聯盟出賽的賽事,臺灣公共電視臺幾乎全程轉播 (黃東治,2006)。 國際運動賽會是國家取得政治合法性和國家認同的重要途徑,特別是代表隊 的名稱和國歌國旗。以臺灣舉辦的 2001 世界杯棒球錦標賽為例,Lin 等人 (2010) 指出,除了能夠增加國際能見度並自我行銷外,這種大型賽會也能夠用來維持和 現有盟邦的關係,並增加其他國家的接觸機會,同時也能重塑臺灣人民的認同。 由於奧林匹克活動幾乎是運動世界的聯合國 (李建興、劉宏裕,2011),1949 年 國民黨來到臺灣開始,與中國共產黨在國際競技場上的政治代表權問題即纏繞著 國際奧會與國際運動組織 (黃東治,2006)。我國在國際奧會歷史上,因國家分 裂而導致奧會名稱的糾紛,稱作「中國問題」(China Question)。國際奧會自 1970 年以後的態度傾向支持中國入會,而中國則不斷阻撓我國使用原本的名稱 (洪子 25.

(34) 程、李炳昭,2011)。最後,甚至曾經要求我國使用 China Taipei 為代表團名稱, 以類比一國兩制下的香港代表團 China Hong Kong,但最終為中華奧會所阻止 (Bairner & Hwang, 2011)。在 1979 年的名古屋決議案和 1981 年於瑞士洛桑達成 的協議中,確定我國奧會名稱為「中華臺北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 (李建興、劉宏裕,2011;卓俊伶,2008)。中華奧會自 1981 年簽訂洛桑協議後,才確保了我國選手參與奧會體育活動的權力。在協議中, 明定我國參與所有國際體育賽事的名稱為 Chinese Taipei,使用的旗幟則是 中華奧會會旗,使用歌曲則是中華奧會會歌 (洪子程、李炳昭,2011)。我 國從此在國際賽會及其他非國家身分也能參與的國際組織中,使用同樣的 「中華臺北」為官方名稱 (李建興、劉宏裕,2011),顯示出我國運動與國 族之間緊密的關係 (姜穎,2013)。在賽會的開幕儀式進場順序方面,我國 在奧會通訊錄中的所縮寫名稱為 TPE,排列於 T 組。另外,為確保我國赴 中國地區參賽權益,中華奧會於 1989 年與中國奧會簽訂協議,確定我國代 表團赴中國地區參加競賽使用之名稱為中華臺北。即使如此,我國代表團 在國際賽事上依然常常面臨名稱造成的尷尬情況,如 Chinese Taipei 在賽會 中被排列於開幕進場序的 C 組,緊接在中國之後,若非即時更正,將產生 我國與中國間具有從屬關係之錯誤印象 (李玉芳,2008;Bairner & Hwang, 2011)。若長久如此,難免讓人以為「中華臺北」就是我們的國名,對我國 已經分歧的國家認同而言更增添傷害。奧會模式雖確保我國選手及各運動 單項參賽權力,但所有會員國僅有我國未使用國旗及國歌參賽,這無疑是 政治歧視 (洪子程、李炳昭,2011;Jarvie et al., 2008)。另外,在賽會中依 據規章使用中華臺北這樣的名稱,可說是不得已而為之,但在其他場合中, 如學術研討會之口頭及海報發表,便應該抓住各種機會,擺脫此一名稱, 盡己所能展現獨立自主的國家意識 (卓俊伶,2008)。即使奧會模式行之有 年,但以國內觀點而言,我國的國旗國號並不應該在各種賽會受到隱匿。 在 Lee 和 Tan 於 2011 年所做的研究當中顯示,臺灣大專運動會選手多數認 26.

(35) 為,我國參與國際賽會應以「臺灣」為代表團名稱。. 27.

(36) 第參章 研究方法 本研究為量化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蒐集資料並加以分析,研究對象為 2009 年世界動會及 2010 年亞洲運動會之國家培訓選手。本章內容包括研究架構、研 究流程、研究工具、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之基本架構如圖 3-1 所示。第一部分為相關理論探討,包括國家認同、 政治與文化認同、運動賽會與國家認同的關係等。第二部分則以本研究之目的及 文獻探討所得,參照其他相關研究來設計問卷,同時選定研究對象。問卷設計包 括三個面向:對同胞及國家的定義、對一國兩制政策的接受度、對臺灣舉辦 2009 世界運動會的看法。問卷施測回收後進行統計分析,將受測者的認同傾向分類, 再和相關議題交叉分析。第三部分則是根據統計分析所得的數據分布進行分析、 歸納,最後則是提出本研究的結論與建議。. 28.

(37) 相關文獻分析 國家 相關理論 國家 相關理論 國家 相關理論. 1. 2. 3.. 問卷設計 根據文獻探討理論、相關研究之問卷 及學者專家意見,設計調查問卷。. 歸納數據 將數據進行分析及歸納並整理成表格. 論及 據 數據. 3-1 研究 29. 論. 對舉辦世界運動會的看法. 對一國兩制的選擇. 對國家與同胞的定義. 選擇研究對象 以國家培訓選手為對象.

(38) 第二節 研究流程 確立研究方向後,必須閱讀相關文獻、理論及研究,藉由其內容發展出合適 之問卷藍本,在與指導教授討論後形成完整問卷。定稿後開始與國家訓練中心接 洽,確定訓練中心及其他訓練站各項目受訓運動員的人數,並逐一發放問卷施 測。施測完畢回收後進行統計分析,最後檢視分析資料作為本研究結論及建議的 撰寫依據。相關流程如圖 3-2。 形成研究概念及研究方向. 閱讀相關研究及理論文獻. 確定研究問題及研究對象. 確定研究方法並選擇工具. 編製問卷藍本. 指導教授審核並增刪. 確定完整問卷題目. 施測問卷並分析所得數據. 歸納研究結論及建議 圖 3-2 研究流程 3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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