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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各類防災監控系統整合與管理制度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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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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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各類防災監控系統整

合與管理制度之研究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報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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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各類防災監控系統整

合與管理制度之研究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報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本報告內容及建議,純屬研究小組意見,不代表本機關意見)

計畫主持人:

鄭元良

協同主持人: 沈子勝

研 究 員: 雷明遠、羅啟文

蘇鴻奇、鄧子正

曾偉文

研 究 助 理 : 曾至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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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目 次 ... I 表 次 ...III 圖 次 ... V 摘要 ... VI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主旨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重要性 ... 3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 3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7 第一節 防災中心相關研究情形 ... 7 第二節 防災中心設置意義、功能與管理 ... 39 第三節 高層建築物之定義及特性 ... 42 第四節 中央監控系統介紹 ... 46 第五節 小結 ... 54 第三章 重大火災案例分析 ... 55 第一節 國內案例 ... 55 第二節 國外案例 ... 64 第三節 小結 ... 78 第四章 國內外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設置及值勤人員訓練之法規與比較 ... 79 第一節 各國相關法規現況與比較 ... 79 第二節 現況法規面之問題分析 ... 106 第三節 高層建築物防災監控系統整合與管理制度之修正方向 ... 107 第五章 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現勘與值勤人員訪談 ... 109 第一節 國內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的設置現況 ... 109 第二節 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現勘 ... 115 第三節 防災中心值勤人員訪談 ... 117 第四節 消防人員訪談 ... 120 第五節 小結 ... 122 第六章 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問卷現況調查 ... 125 第一節 問卷設計及預試 ... 126 第二節 問卷統計分析 ... 128 第三節 小結 ... 147 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 161 第一節 結論 ... 161 第二節 建議 ...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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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1: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問題與對策調查訪談成果 ... 167 附錄 2:消防指揮人員深度訪談紀錄 ... 171 附錄 3:防災中心現場實地訪查紀錄 ... 179 附錄 4:日本東京都虎之門之丘參訪 ... 201 附錄 5:預試問卷樣本 ... 205 附錄 6:問卷正式樣本 ... 207 附錄 7:第一次專家學者座談紀錄 ... 209 附錄 8:第二次專家學者座談紀錄 ... 213 附錄 9:期中審查報告會議記錄表 ... 219 附錄 10:期末審查報告會議記錄表 ... 225 附錄 11:綜合操作盤設置規則草案(討論版) ... 233 附錄 11-1:建築消防設施運行狀態資訊 ... 237 附錄 11-2:消防安全管理資訊 ... 238 附錄 12:防災監控盤設置規則草案 ... 241 附錄 13:防災中心人員任用及管理規則草案(討論版) ... 249 附錄 14:防災中心值勤人員任用及管理規則草案 ... 255 附錄 15:防災監控盤圖控顯示符號-以日本綜合操作盤為例 ... 263 參考書目 ...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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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1 2004 年針對防災中心監控人員問卷調查結果表 ... 9 表 2- 2 串列通訊協定格式比較表 ... 12 表 2- 3 2010 年臺北國際安全博覽會問卷調查表 ... 15 表 2- 4 各類監控設備尺寸表 ... 17 表 2- 5 日本綜合操作盤的功能 ... 25 表 2- 6 超高層大樓之防災中心人員之管理體制及人員關係比例作調查表 ... 32

表 2- 7 BACnet Interest Groups (BIG) ... 51

表 3- 1 天台廣場大樓延燒樓層一覽表 ... 55 表 3- 2 防災中心功能於天台廣場大樓實際問題對應表 ... 56 表 3- 3 東帝士大樓樓層、用途及燃燒狀況一覽表 ... 57 表 3- 4 防災中心功能於東帝士摩天大樓實際問題對應表 ... 58 表 3- 5 防災中心功能於金沙大樓實際問題對應表 ... 60 表 3- 6 防災中心功能於汐止東科大樓實際問題對應表 ... 63 表 3- 7 防災中心功能於 1993 年美國世貿大樓爆炸案實際問題對應表 ... 69 表 3- 8 防災中心功能於杜拜火炬大樓火災實際問題對應表 ... 72 表 4- 1 消防、防災設備與資訊、通訊、視訊系統之現有法規 ... 81 表 4- 2 國內有關防災中心值勤人員之營建及消防法規比較表 ... 84 表 4- 3 香港消防處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 ... 87

表 4- 4 NFPA 72 , National Fire Alarm and Signaling Code ... 89

表 4- 5 NFPA 5000,Building Construction and Safety Code(1) ... 91

表 4- 6 NFPA 5000,Building Construction and Safety Code(2) ... 92

表 4- 7 UL 827 , Standard For Safety , Central-Station Alarm Services ... 93

表 4- 8 各國法規防災中心防災設備及顯示功能要求 ... 95 表 4- 9 國內、日本與大陸防災中心法令規範之設備比較表 ... 97 表 4- 10 大陸與日本防災中心法令規範顯示與操作功能比較表 ... 98 表 5- 1 民國 83 年至 104 年間高層建築物數量統計一覽表 ... 109 表 5- 2 臺北市列管高層建築物用途別一覽表 ... 111 表 5- 3 本研究勘查防災中心建築使用途次數分配表 ... 112 表 5- 4 研究調查對象-消防指揮人員 ... 114 表 5- 5 研究調查對象-防災中心人員 ... 114 表 5- 6 防災中心實地踏勘彙整表(一) ... 115 表 5- 7 防災中心實地踏勘彙整表(二) ... 116 表 5- 8 2011~2015 年六都興建 16 層以上建築物使用執照核可表 ... 118 表 5- 9 防災中心值勤人員訪談問卷議題 ... 118 表 5- 10 防災中心值勤人員訪談資料彙整表 ... 119 表 5- 11 消防指揮人員訪談問卷議題 ...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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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 12 消防人員訪談意見彙整表 ... 122 表 6- 1 2011-2015 年內政部營建署核發 16-20 層建築使用執照統計表 ... 125 表 6- 2 2011-2015 年內政部營建署核發 21 層以上建築使用執照統計表 ... 125 表 6- 3 問卷預試分配表 ... 127 表 6- 4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問卷調查彙整表 ... 129 表 6- 5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問卷調查彙整表 ... 133 表 6- 6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問卷調查彙整表 ... 138 表 6- 7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第四救災救護大隊問卷調查彙整表 ... 142 表 6- 8 臺北市防災中心問卷調查彙整總表 ... 147 表 6- 9 高雄市防災中心問卷調查彙整總表 ...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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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次

圖 1- 1 本研究執行步驟流程圖 ... 6

圖 2- 1 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內所探討之問題圓餅圖 ... 8

圖 2- 2 日本綜合操作盤之架構 ... 24

圖 2- 3 美國某建築物防災中心值勤示意圖 ... 26

圖 2- 4 Fire Cmmand Center 標示於門上 ... 28

圖 2- 5 防災中心運作流程圖 ... 42 圖 2- 6 中央監控系統基本構成架構圖 ... 49 圖 2- 7 ASHARE Standard 135-2012 封面 ... 51 圖 3- 1 東帝士摩天大樓當時 10 樓火災情形 ... 59 圖 3- 2 臺中金沙大樓,火災當時烈焰與濃煙滾滾 ... 61 圖 3- 3 調派直升機以吊掛方式救助頂樓受困災民 ... 61 圖 3- 4 東方科學園區火災當時及燒後影像 ... 64 圖 3- 5 WTC 世貿中心大樓群樓平面圖 ... 65 圖 3- 6 爆炸影響範圍 ... 66 圖 3- 7 位於地下一樓之防災中心嚴重毀損 ... 67 圖 3- 8 緊急昇降機損壞 ... 68 圖 3- 9 發電機損壞,造成緊急電源失效 ... 68 圖 3- 10 火炬大樓冒出火舌 ... 71 圖 3- 11 火災撲滅後可見大廈多處燻黑 ... 71

圖 3- 12 阿德里斯酒店(Address Downtown Dubai)相對位置 ... 73

圖 3- 13 阿德里斯酒店(Address Downtown Dubai)火勢擴大 ... 74

圖 3- 14 阿德里斯酒店(Address Downtown Dubai)人員疏散 ... 74

圖 3- 15 阿德里斯酒店(Address Downtown Dubai)戶外檢傷分類區 ... 75

圖 3- 16 芝加哥庫克郡行政大樓(69 West Washington)火災 ... 76 圖 3- 17 2004 年委內瑞拉卡拉薩斯中央公園大樓(Parque Central)火災 ... 77 圖 3- 18 2005 年西班牙馬德里溫莎大樓(Windsor Building)火災圖 ... 78 圖 5- 1 民國 83 年至 104 年間高層建築物數量分佈折線圖 ... 110 圖 5- 2 民國 83 年至 104 年間高層建築物數量分佈直方圖 ... 111 圖 5- 3 臺北市列管高層建築物用途別分佈圖 ... 112 圖 5- 4 臺北市列管高層建築物各樓層高度棟數分佈圖 ...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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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關鍵詞:高層建築物、防災監控系統、資通訊協定、消防支援機能、防災中心值勤人員、防 災中心 一、 研究緣起及背景 防災中心的設置,對於高層建築物的快速發展具重要的意義, 防災中心具備設置監 控各類防災設備、集中管理防災設備、輔助處理緊急應變事故及指揮災害事故等四大功 能,在訓練良好的防災中心值勤人員妥善應變處理下,才能使災害發生時的損害降到最 低。 基於我國目前缺乏防災監控系統之設置及防災中心值勤人員之管理規範,本研究透 國內外文獻之探討、火災案例之蒐集、國內外相關法規之比較及現況實際調查等方式整 理後,擬定「防災監控系統之設置規則」及「防災中心值勤人員任用及管理規則」。 二、 研究方法及步驟 本研究所採用之方法 (一) 文獻研究法 蒐集國內外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之規範或研究文獻等相關資訊,以作為本國高層建 築物防災中心設置規範之參考依據。 (二) 案例分析法 針對國內外有關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於火災發生時之運作成功或失敗之案例,分析 較成功或具示範性個案之硬體設計與防火管理策略,作為擬訂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 設置規範之參考。 (三) 調查、訪談研究法 以臺北市、臺中市及高雄市為主要目標,調查應設防災中心之高層建築物。藉由訪 談 10 棟具代表性高層建築物的防災中心值勤人員及調查記錄各類防災監控系統之 設置類型,作為探討建築安全、防災中心、防火管理及消防搶救之整合依據。 (四) 專家學者座談法 舉辦專家學者座談,邀請國內專業人士針對本研究之主要議題進行研討與提出相關 建議,以作為本研究主題之重要參考依據。 三、 重要發現 經由本研究透過綜合分析及整理後,獲得以下發現: (一) 透過民國 83 年至 104 年的內政部營建署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統計資料可以發現,高 層建築物的高度有越來越發展的趨勢。16-20 層之棟數與 21 層以上之棟數的比例關 係,自民國 83 年起至民國 103 年,比例由是 5 比 1 發展到 6 比 11。 (二) 在相關重大火災案例分析中,可以發現防災中心之失效原因,最大的問題就是防災 中心值勤人員人力及專業性不足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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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建議未來訂定相關開放式、互通性的自動化通訊協定標準,將可簡化安裝程序、降 低系統維護成本、防止設備供應商及系統業者的壟斷及增加未來系統擴充性。 (四) 針對消防活動支援機能訂定相關防災設備之統一顯示方式及項目,使消防人員能快 速的了解並與防災中心連結。並能快速得到建築物內的所有救災情資,以利救災活 動之展開。 (五) 有關防災中心位置、構造及設備部分,建議未來相關主管機關進行跨機關協商,就 其主管權責再做進一步之分配及釐清,使法規執行及推動上得以簡化。 四、 建議事項 建議一: 防災監控系統之資通訊整合方法教育推廣 建議二: 修訂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及訂定防災監控盤相關設計、設置與管理 規定 建議三: 修訂消防法及訂定防災中心值勤人員設置與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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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Keywords: High-rise Building,Integrated Building Fire Safety System(IBFS),Protocol, Firefighting Assistance Function, Security Staff, Fire Command Center

I. Research Background

The establishment of fire command centers has been instrumental 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high-rise buildings. Fire command centers are equipped with fire monitoring equipment and are tasked with central management of firefighting equipment, emergency response assistance, and firefighting command capabilities. Well-trained fire command center staff are essential in minimizing fire damages.

With regard to Taiwan’s lack in fire monitoring system establishment and regulations for fire command center staff, in this study, “Fire Monitoring System Establishment Regulations” and “Fire Command Center Staff Appointment and Management Regulations” are proposed, based on literature review, cases of fire, comparison of fire regulations in Taiwan and abroad, and investigation into Taiwan’s current state of fire safety management.

II. Methodology

The following methodology was used for this study. (1) Literature review

High-rise building fire command center regulations and the literature thereof from Taiwan and abroad was collected to serve as reference for the high-rise building fire command center establishment regulations proposed for Taiwan.

(2) Case study

Cases of success and failure of high-rise building fire command centers in fire response from Taiwan and abroad were analyzed. The hardware design and fire prevention management strategies in successful and exemplary cases were used as reference for the proposed high-rise building fire command center establishment regulations.

(3) Interview survey

Focusing on high-rise buildings in Taipei City, Taichung City, and Kaohsiung City, this study interviewed staff from the fire command centers of ten major buildings and recorded the setup of fire monitoring systems therein for reference in the integration of building safety, fire command centers, fire prevention management, and firefighting and rescue.

(4) Expert interview

Expert forums were held with Taiwanese experts discussing the main topics in this study and offering suggestions, which served as reference for this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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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rehensive compilation and analysis of the data obtained for this study yielded the following findings.

(1) Based on the statistics of building occupation permits issued by the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from 1994 to 2015, the height of the high-rise buildings has been increasing. The ratio between buildings with 16 to 20 stories and those with 21 stories or more changed from 5:1 in 1994 to 6:11 in 2014.

(2) Analysis of major fire cases revealed that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s in the failure of fire command centers were the understaffing of fire command centers and insufficient training of the staff.

(3) It is recommended that open, interoperable, and automated communication protocol be established in the future, to streamline the installation process, lower system maintenance costs, prevent monopoly by equipment and system providers, and increase scalability for the systems.

(4) With a system of unified display and included items for firefighting assistance function, firefighters can quickly understand the situation at hand and communicate with the fire command center, thus efficiently obtaining all firefighting information in an affected building and commence firefighting and rescue efforts.

(5) Regarding the location, structure, and equipment of fire command centers, it is recommended that the authorities conduct inter-departmental negotiations to more clearly assign the duties of officers, so that the implementation and enforcement of regulations can be more efficient.

IV. Suggestions

1. Education and advocacy for the integration of communications in fire monitoring systems 2.Improving on fire safety equipment standards for all types of spaces and formulating

regulations for the design, installation, and management of fire monitoring panels

3.Improving on the Fire Services Act and formulating regulations for the assignment and management of fire command center staf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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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主旨

一、 研究主題 本研究名稱為「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各類防災監控系統整合與管理制度之研究」,隨著 建築工程技術的進步,高層建築物日漸增加,要如何使高層建築物的防災中心在災害發生 時快速應變、有效運作,是本研究重要主題之一。本研究主題係針對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 硬體之設施或設備之設計,以及軟體之防火管理層面如何進行,才能符合建築安全之需求。 再者由於國內許多高層建築物雖已設置有防災中心,但是現行高層建築物的防災中心設置 及防災中心值勤人員之任用究竟存在哪些問題,要如何與消防救災單位配合,以及未來要 如何調和既存中央監控中心與現行法規之防災中心要求,也是本研究的重要主題之一。 二、 研究緣起 防災中心的設置對於建築物的安全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建築物防災中心的設置主 要在於因應建築物若遭逢火災或地震等緊急性危害時,能提供一個相對安全的空間,使防 災中心之作業人員得以在適度防護下,利用其內之設施或設備,進行初期應變之指揮與災 情管控之作業。 而隨著國內經濟的發展,建築基地地價高漲,為充分達到土地使用效益,建築技術趨 向於高層化的方式。而高層建築物因面積廣大、構造複雜、施工材料特殊、收容人數眾多 且使用用途複雜等狀況,於火災時消防搶救將極為困難,容易造成重大人命傷亡與財物損 失。 防災中心原係建築技術規則第 12 章高層建築物所規定,如今依「特種建築物申請案處 理原則」之現行辦理規定,需在「防災計畫」中載明防災中心建置之情形,防災中心已成 為現代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必要建築設施之一。現行國內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及 建築技術規則針對防災中心僅規範位置、構造及監控或操作消防安全設備等,對於高層建 築物方面,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 259 條有規範,高層建築物應設置防災中心, 且消防安全設備、聯絡通信及廣播設備之顯示裝置及控制應設於該中心,而建築物高度若 達二十五層或九十公尺以上者,防災中心之防災監控系統應另外包括以下功能: (一) 各種設備之記錄、監視及控制功能。 (二) 相關設備運動功能。 (三) 提供動態資料功能。 (四) 火災處理流程指導功能。 (五) 逃生引導廣播功能。 (六) 配合系統型式提供模擬之功能。 除了要求高層建築物設置各類防災監控系統外,還有許多因素會影響到建築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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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台灣建築中心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中發現,多數的防災中心皆因設於地下層,而常常 被設置於停車空間之中,這使的防災中心自身置於高火載量的風險之中,這對於救災人員 進入防災中心之動線路徑上與值勤人員的撤離安全性上,都有很大的疑慮。另外,防災中 心之面積雖然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238 條規定至少四十平方公尺,但對於 其幾何形狀並未去要求,這些因素都可能會造成防災設備及人員動線上的困擾,甚至影響 到救災的可及性。 綜合以上所述,防災、警報、通報、滅火、消防及其他必要之防災監控系統設備,雖 然有現行法令所規範,但顯然不夠健全,且對於防災監控系統整合之規範亦未明確訂定。 各業者亦各行其事,肇致防災中心之各種防災設備無法有效監控及管理。為讓救災人員進 行高層建築物搶救時,有效運用防災中心已整合之各類防災設備及資訊,實有建立防災中 心各類防災設備系統整合有關規範之必要。 三、 研究背景 在都市化快速發展的世代,寸土寸金的狀況使得建築物不得不往天空或地面下發展。 「高層建築物」依本國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第 227 條之定義,係指 50 公尺以上或樓 層在 16 層以上之建築物。高層建築物為了維持其堅牢穩固,通常建築基地面積須遼闊,加 上內部之裝潢材料複雜,火載量相對較大。另外,雖然高樓多半具有堅固之耐火結構,但 建築內仍有許多通道或管道,若無做好防火填充,或因違規增建或改建造成防火區劃破壞, 使的煙霧及火勢擴展迅速。民國 90 年的汐止東科大樓火警,在於搶救上就遭遇到了很大的 困難。 隨著高層建築物的發展,“超”高層建築物也常常成為世界各地之指標性建築。世界各 國對超高層建築的定義也略有不同,如世界高層都市建築學會(CTBUH)認為,高度在 300 公尺以上的建築稱為超高層建築。在日本,法規定義超過 60 公尺就屬於超高層建築;在美 國,則普遍認為 500 英呎(152 公尺)以上的建築為超高層建築;中國大陸方面,於《民 用建築設計通則》GB50352—2005 規定中,建築高度超過 100 公尺時,不論住宅及公共建 築均為超高層建築。現今為止,在世界各國中具代表性之超高層建築物已數不勝數,如美 國的帝國大廈、韋萊集團大廈(西爾斯大樓),中國上海之中心大廈,杜拜之哈里發塔及國 內之臺北 101 世貿大樓等。而台灣目前共有 37 座 150 米以上的高樓,而絕大多數集中在臺 北市、新北市、臺中市及高雄市。 目前國內建築及消防法規對於防災中心的設置及管理雖已建立初步要求,但對於高層 建築物的部分,只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中,對於高層建築物之防災中心之設置 位置、面積、結構與設加以規範。另外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針對防災中心之 位置、構造與設備亦有敘明設置標準。但高層樓建築物鑑於其實際設計、規劃或使用管理 上的問題,防災中心除依規定應設置之防災設備、顯示裝置及控制設備等之外,亦尚需考 量高層建築物之實際樓層數、安全及搶救困難性等問題。 本研究的研究背景與主題,主要是要針對目前國內高層建築物依法設置防災中心時, 現存可能妨礙其功能發揮的相關問題進行探討,並且針對各類防災監控系統之整合,給予 實務上之建議。鑑於鄧子正氏、沈子勝氏等學者於民國 98 年的「建築物防災中心設置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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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研究」,已經針對國內外的防災中心的設置位置、面積、結構與設備等部分規定做比較 分析。本研究主要探討的將會著重於高層建築物內的防災中心應該要如何整合防災監控系 統之顯示面板功能,以期待能與消防救災單位密切配合。至於有關防災中心值勤人員之任 用及運作人力等問題,本研究將納入一併討論,使高層建築物硬體及軟體更為完整及符合 需求,進而能使建築物的防火安全水準更為提升。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重要性

一、 研究目的 本研究重點為要解決當前用於高層建築物硬體設置之法令或軟體之專職人員任用規範 之不足,更重要的是達成防災中心各類監控系統之整合,及提供操作監控系統之專技人員 能依通訊協定格式,於災害發生時提供消防單位重要之資訊。同時,藉由相同規格之顯示 符號,使得建築物之自衛消防編組及消防安全監控、控制、即時避難引導之功能得以有效 發揮。本研究案的目的如下: (一) 掌握防災中心設置之背景及功能。 (二) 了解國內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設置問題與現況。 (三) 分析國內外相關高層建築物防災監控系統設置規定之內容。 (四) 分析各界對於改善高層建築物之防災中心硬體設置及值勤人員管理之意見。 (五) 提出具體的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各類防災監控系統介面之整合建議。 (六) 提出具體的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值勤人員任用資格及管理層面規範。 二、 本研究計畫之重要性 本研究的重要性如下: (一) 透過本計劃的執行可將防災中心及高層建築物之相關研究議題進行統整。 (二) 透過了解國內外高層建築物火災案例,可提供消防搶救及防火管理教育訓練素材。 (三) 掌握國內目前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面臨的問題,以作為改善相關規定之基礎。 (四) 建立高層建築物硬體設計與值勤人員管理的對策。 (五) 協助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更落實。 (六) 提升消防救災單位救災可及性、有效性。 (七) 研擬合適的法規或規定提供營建與消防主管機關參考。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一、 本研究採用之方法 (五) 文獻研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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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國內外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之規範或研究文獻等相關資訊,以提供作為本國高 層建築物防災中心設置規範之參考依據。 (六) 案例分析法 分析國內外有關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於火災發生時運作成功或失敗之案例,針對較 成功或具示範性個案之硬體設計與防火管理策略,與現行規範比較。 (七) 調查研究法 以臺北市、臺中市及高雄市為主要目標,調查應設防災中心之高層建築物。藉由訪 談 10 棟具代表性高層建築物的防災中心值勤人員及調查記錄各類防災監控系統之 設置類型,作為探討建築安全、防災中心、防火管理及消防搶救之整合依據。 (八) 專家訪談、座談法 舉辦專家座談,邀請國內專業人士(如各類監控設備廠商、消防局之消防指揮官、 防災中心值勤人員、防火管理人…等)針對本研究之主要議題進行研討與提出相關 建議,以作為本研究主題之重要參考依據。 二、 研究採用各項方法之原因 (一) 文獻探討法 為了掌控與防災中心相關議題的基本資料,透過文獻的探討及分析,進行高層建築 物防災中心資料之有系統的歸納、比較及整理,以求得完整之架構。 (二) 案例分析法 前事不忘,後事為師,針對高層建築物所發生之重大案例,去做根本原因分析,探 究災前、災時的狀況,有利於瞭解防災中心於實務中所面臨的真正挑戰。 (三) 調查研究法 防災中心內值勤人員及消防救災人員之需求,最能凸顯防災中心之運作情形及未來 之發展方向。另外,實地的訪查也可以瞭解目前現有之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之位置、 構造及設備狀況,才能有系統之歸納、分析以整理出具體之結論。 (四) 專家訪談、座談法 為了使本研究能更豐富、貼近實務及嚴謹,專家的意見是不可或缺的。透過產官學 界專家代表性的意見,對於本研究的問題分析、對策的研擬、或是修正規定草稿的 審議上,都能有很大的幫助。 三、 研究遭遇之困難及解決途徑 研究進行中將會遭遇之困難與解決途徑如下: (一) 國內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的現有問題瞭解的困難與解決 高層建築物依本國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第 227 條之定義,係指 50 公尺以上或 樓層在 16 層以上之建築物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而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第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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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規定,高層建築物應設置防災中心。依據內政部營建署營建統計資料,103 年度 使用執照核發之統計資料中,全年度 16 層以上之高層建築物共有 345 棟,其中以 新北市 16 至 20 層有 35 棟,21 層以上有 64 棟為最大宗,其次是臺北市及臺中市。 以 2010 年到 2014 年的每年執照核發之統計資料可看出,16 層以上之高層建築物 數量是逐年再升高的,在這種趨勢下,若沒有整合性規範,對於高層建築物之災害 搶救勢必是一大隱憂。但由於依法應設置防災中心之建築物為數眾多,若要全面普 查實有困難。為解決普查困難的狀況,本研究計畫將採取以下幾點作法,以找出防 災中心真正潛在困境。 1. 進行立意抽樣調查,從台灣地區現有具代表性之對象進行實地訪查。 2. 針對抽樣調查之建築物內的防災中心人員調查,並其防火管理人作深入訪談。 3. 舉辦專家座談會議,瞭解消防實務、消防學界及建築學界對於此議題之看法。 (二) 國內外相關文獻之分析及比較的困難與解決 目前國內外有關防災中心的文獻其實並不多,大部分都是散落在各國地方建築與消 防法規之中,於民國 98 年的「建築物防災中心設置規範之研究」已經將我國、大 陸、美國、日本的規定透過列表方式整理。本研究還是以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之各 類防災監控系統之整合為重點,搜尋有關我國、中國大陸、美國及日本的相關文獻 去做整理、分析後,再配合本國法規來分析我國未來規定的方向。 (三) 有關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各類防災監控系統整合規範或準則研擬的困難與解決 在研擬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各類防災監控系統整合規範時,將面臨諸多適法性、合 適性及實務性的問題。為解決此一困難,本研究計畫將招開兩次座談會,邀請各學 界專家及本研究抽樣調查之高層建築物之負責人座談。第一次先蒐集各界相關意見 後,透過研究團隊研討相關草案內容,再透過第二次座談彙集建議,再次做規定之 修正,以符合實際之需求。 (四) 有關防災中心運作人力、值勤人員資格條件等管理規範研提的困難與解決 在研擬有關防災中心運作人力、值勤人員資格條件等管理規範時,業者其實將面臨 的是建築安全及專業能力的現實問題。為解決此一困難,本研究計畫透過研究團隊 先行訪談防災中心值勤人員,蒐集相關資料,後研討相關草案內容,最後透過邀請 產官學界專家來座談,彙集建議以符合實際之需求。 四、 研究步驟 本計畫執行的步驟與期間工作項目如下:(流程圖請見圖 1- 1) (一) 研究內容分析與規劃 (二) 文獻探討 分析項目包括:防災中心相關研究情形、防災中心設置意義、功能與管理、高層建 築物之定義及特性、中央監控系統。 (三) 建築物防災中心問題現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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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包括:火災案例教育、產官學專家座談與防災中心現況調查。 (四) 國內外相關法令規定與比較 (五) 研擬管理對策與規範初稿 研擬項目包括:防災監控系統設置、整合規範及防災中心值勤人員設置規範。 (六) 專家座談與諮詢 (七) 法規初稿修正 (八) 專家訪談與諮詢 (九) 彙整相關內容 (十) 提出結論與建議 (十一) 完成研究報告 (十二) 提交報告 圖 1- 1 本研究執行步驟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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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防災中心相關研究情形

一、 國內文獻 國內有關於高層建築物避難疏散模式及災害搶救等議題,可常見於碩博士論文及期 刊論文當中,但是關於建築物防災中心之相關研究,卻不甚豐富。對於中央監控系統之 介紹及資通訊整合之未來發展,卻多有文章討論到其產業發展及資訊未來整合之重要 性。 由研究狀況來看,國內所重視之部分,僅止於產業界之發展及科技之進步,甚至於 資通訊整合之發展亦有所討論,但對於防災監控系統之基本功能及防災中心人員之訓練 部分,卻鮮少有人討論。缺乏法規制度之統整規範,使得社會對於防災中心之重要性及 機能無法了解,同時影響的是國內產業之發展及使用者之需求。以下是本研究按照西元 年份發展之順序,蒐集目前我國有關於防災中心及防災監控系統之研究狀況: (一) 研究案報告 1. 「整合方案為建築物消防、防災設備與資訊、通訊、視訊系統整合運用之研究, 2008 年」 此研究案為內政部消防署委託,係針對建築物的消防安全設備或防災設備與資訊、 通訊、視訊系統結合,使建築物功能與品質提昇,達到安全、便利等目標,並於災 害發生時能迅速的判別災害發生狀況,使消防機關之派遣、搶救達到最迅速、確實 之目標。文中已提出辦公室、工廠之監控設備,可以行動裝置做第一時間畫面及監 控之概念;R 型受信總機透過與圖控系統之整合,可透過網際網路,由遠端電腦遙 控或經由 WAP Gateway,使用手機、PDA 等個人行動裝置進行遙控。 本報告提出建議如下: (1) 透過各級消防單位,推動「行動防災」觀念。 (2) 於地方政府成立拒高機能顯示與控制消防與防災設備之防災中心,以作為業 界觀摩示範。 (3) 目前我國「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應對於防災中心訂立有關消防 與防災設備的監控與操作規範。 (4) 針對資訊方面,建議提出軟體應用方面需求,即市售圖控軟體相關功能。 (5) 消防方面以下建議: A. 能接受與數位訊號的 R 型或其他數位化的受信總機。 B. 能支援 TCP/IP 與其他網路通用協定。 C. 具有網路連入監控系統與授權執行功能。 D. 是未來需求決定是否要求具備 WAP 行動系統介面。 (6) 通訊方面,建議規範建築物提供對內、外網路連線設備及銅纜或光纖通用介 面,或無線網路連接系統,使大樓本身具有連線網際網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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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視訊方面,對於視訊系統清晰度要能以清楚判斷火警現場為準。 本報告提出建築規劃與系統整合的主要障礙,為目前國際、國內種種關於智慧化系 統整合技術的標準過於複雜,且各行其道。只有建立統一、可行的智慧化建築與系 統整合標準規範,才能使智慧化建築發揮出更有效的效益。 2. 「建築物防災中心設置規範之研究, 2009 年」 本研究案為建築研究所委託案,期主題係針對建築物防災中心在設施與設備等硬體 設計與設置面應如何要求,以及軟體營運管理面應如何進行。 在問題探討方面: (1) 從過去火災案例中發現,防災中心在設備失效或自身遭受火煙波及之狀態下, 是防災中心失效之主因。 (2) 從審查案件發現,防災中心潛藏問題包括:設計面積太小、形狀不規則、進 入動線不當、用語過多、未適當分級、聯繫與運作管理不佳、防火門開啟方向 有問題等。 圖 2- 1 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內所探討之問題圓餅圖1 (3) 從專家訪談發現,防災中心之位置、構造及設備,及管理標準應作量化標準, 防災中心分級,遠端監視與控制功能應加強,既有建築物防災中心應加強管理, 防災中心聯繫管理機制加強等。 (4) 從現場調查發現,許多建築物防災中心設置年代不同,有機電、消防系統分 離的問題。再者其設置位置屬不同樓層,或設置於地下三層等樓層。 本案依現況調查、專家訪談、案件審查及比較分析研擬了二項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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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築物依法設置建築物防災中心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審議注意事項」 (2) 「建築物防災中心設置作業規範」 3. 「建築物保全監控室空間量需求推估指引,2015 年」 本研究案建築研究所委託案,探討防災中心空間有關問題。於防火避難性能評定審 查者常常提出防災中心之面積是否足夠、是否影響消防活動等問題。基於我國目前 缺乏保全監控室之空間量規範,同時防災中心遭保全監控設備佔用,致使活動空間 不足,故內政部建築防火避難性能評定審查者經常提出之核心問題。 文中亦針對保全監控室做問卷調查: 經由本研究綜合整理後得到以下結論: (1) 研擬建築物保全監控室空間量需求推估指引,以提供內政部建築物防火避難 性能設計評定審查參考。 (2) 防災中心兼作保全監控用途建議配合增加適當空間量之規定。經試擬防災中 心兼保全監控室空間,達 50 平方公尺,已超過法定防災中心 40 平方公尺之規 定。 (3) 建議預留 25%空間作為未來擴充使用。 (4) 應著重訂定災害應變人員於保全監控室所需適當活動空間規範。 (二) 碩士論文 1. 「建築物防災監控系統之研究,1989 年」 對於防災中心人員來說,系統介面的操作應該要以簡單、迅速、確實為原則,其對 於防災中心人員訓練課程應該有實務面的操作練習 最佳化防災監控系統之提出,最適合我國目前情形之防災監控系統,是目標。 2. 「辦公建築物中央監控設施之調查研究,2004 年」 量體及管理點數與防災中心空間之關係。 2004 年對於防災中心監控人員之問卷結果 防災中心之規模往往與所管理之點數的容量有很大關係,依總樓地板面積去決定防災中心 之規模(小、中、大、群) 針對管理者執行方法、年齡、年資、學歷背景、證照等做調查分析,發現操作管理方法以 委託常駐管理最多、年齡以 31-40 歲最多;年資以 10 年以上最多,學歷以專科最多,有相 關證照者有近七成。 表 2- 1 2004 年針對防災中心監控人員問卷調查結果表 2 操作管理方式 範圍 主要型態 操作管理執行方法 1. 使用者 2. 委託巡視管理 3. 委託常駐管理 委託常駐管理 2 高坤育,辦公建築中央監控設施之調查研究,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民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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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設備廠商 管理者年齡 1. 21~30 歲 2. 31~40 歲 3. 41~50 歲 4. 51 歲以上 31~40 歲 管理者年資 1. 1~3 年 2. 3~5 年 3. 5~10 年 4. 10 年以上 10 年以上 管裡者學歷 1. 高中職 2. 專科 3. 大學以上 專科 管理者證照 1. 甲種電匠 2. 水匠 3. 空調技術士 4. 消防設備士 5. 公寓大廈管理執照 6. 能遠管理人員講習 管理者有相關證照者佔 72% 無證照者佔 28% 有一種證照者佔 60% 有二種證照者佔 8% 有三種以上證照者佔 4% 3. 「整合滑動視窗需量控制技術之中央監控系統研究,2006 年」 文中針對中央監控系統做介紹,中央監控系統設備主要包括:中央控制室設備、網 路傳輸設備、現場控制器設備及監控設備之偵測控制元件,並配合監控軟體提供監 控功能。 (1)中央控制室設備 A. 電腦主機設備 B. 週邊設備:彩色影像終端機、印表機及 UPS。 C. 警報警示設備:電腦字幕機、警訊報警機。 (2)網路傳輸設備 A. 傳輸網路配線:RS-485 採用對絞雙遮蔽網路線、乙太網路採用光纜及 Cat.5 UTP 電纜。 B. 網路介面:RS-232/RS-485 轉換器 C. 網路交換集線器:10/100/1000M 交換集線器 (3) 現場控制設備:現場控制器功能為提供監視機電設備運轉信號輸入,提供控制 及調整輸出,並將輸出入信號傳送回監控電腦,依據使用之機能目前市場上提供 三種控制器設備: A. DDC(直接數位控器):一般採用之建築物監控標準設備,具有完整之空調 自動控制機能,一般需要中央空調系統之自動控制,尤其是綠建築相關空調 節能自動控制需求時,採用 DDC 控制器功能強,維護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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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PLC(可程式控制器):電系監控系統、工廠自動控制等採用設備、PLC 具 有彈性之階梯語言程式,提供使用者自行設計,但不適用於空調自動控制功 能。 C. 資料收集控制器:使用於安全防盜監控系統,不具內部程式,資料傳輸。 4. 「中央監控系統產業行銷策略之研究,2011 年」 中央監控系統是傳統產業中的重要一環。本研究透過中央監控系統產業的相關研究 和剖析,期望找出市場的需求發展出行銷策略之要素。 至今,很多人都不了解中央監控系統與一般監控系統之差異性與產品特性。早期之 大樓監控以空調、熱源、衛生、電力等大樓設備之運轉狀況或異狀之監控為主,後 因電腦技術之進步及數位通信技術之提昇,諸如溫濕度管理、利用電腦演算進行最 切實之空調啟動停止控制、電力須量控制、省能控制、市電停供時緊急發電機負載 控制,停復電控制等電力系統控制,與防災系統連結搭配進行大樓火災時空調緊急 停止控制等。管理效能亦提升,諸如積極利用電腦之資料處理功能、實施能源管理、 機器檔案管理、運轉實際管理、保養計畫管理、集中自動抄表、水電及瓦斯費計算 等設施管理支援系統等對於大樓設施之運用管理扮演重要角色。 5. 「舊有特種建築物防火設施設備改善方案之研究-以臺北車站為例,2007 年」 臺北車站身為臺北交通之樞紐,三鐵共構,構造複雜,對於整個複合站體之防災管 理上,是個很大的挑戰。依「內政部審議行政院交議特種建築物申請案處理原則」 第 3 點第 6 目之規定 ,檢具「防災計畫」(火災安全為主)送內政部審議。 「建築技 術規則」第 3 條之 4 規定應備「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或「建築物防火避難 性能設計計畫書」,送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 本研究發現,雖然臺北車站經過以上審議程序,但是還是存在許多問題如下: (1) 未設有防災中心:站體於多處設置監控中心,其運作及既有設備配置類似防災 中心,但其設置位置及出入動線、距離等,則無法符合現行規定。 (2)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雖然於地下廠站各部空間皆設有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 但是因為無防災中心,故無法有效於防災中心整合無線電之資訊。 (3) 廣播主機未設於防災中心:廣播主機不符 CNS 標準 (4) 未設專用緊急啟動裝置。 (5) 缺乏防災中心整合防火系統監控訊息。 (6) 與周邊鄰接建築物防災中心建立直通防災專用熱線電話。本案中,為促進聯合災 害防救緊急應變之效能,應加強與周邊共構。 最後,其提出建築物之火警防災系統聯繫訊息之傳遞效率及緊急熱線電話之溝通連絡 方式,應協調各該管機關、單位釋出與提供其防災系統之通訊協定、連接介面及警報 發布時機,俾利車站大樓規劃建置防災中心時,做出最妥善之系統設備配置與整合。 6. 「消防監控資訊系統之研究,200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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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資訊科技的發達以及資訊產品價格的下降,電腦資訊系統在組織與企業的管理 與決策、工業控制、醫療管理、交通運輸等各方面已日漸普遍使用。尤其現代的建 築物已逐漸朝向大型化、地下化及高層化發展,內部機電、空調、消防等設施已愈來 愈趨複雜。使用電腦化、網路化資訊系統來整合監控管理所有設備,朝向智慧型的 建築物發展,已經是當前必然的趨勢。 目前建築物也已經逐漸朝向自動化、資訊化、智慧化和人性化設計,為及時掌控建 築物內部的消防安全狀況,使用電腦資訊系統來監控管理並透過網際網路報警則是 必然的趨勢。此外消防監控管理資訊系統也可與空調、防盜、監視、電燈、電力、 泵浦等機電設備監控管理資訊系統整合成一套完整的建築物中央監控系統,而整棟 建築物則形成一棟完整的智慧型建築物。 文中另有探討到串列通訊協定中,RS 232、RS 422 及 RS 485 的介紹。其中有強調到 通訊協定一致之重要性,只有在雙方有相同的通信協定下,才能正確的送收資料。(如

RS 232 中的 baud rate、star bit、資料位元、同位元 parity、stop bit 等)。

RS485 有一個很好的優點,就是它能一對多的接線,以形成一個網路的結構,而 RS232 不能。RS485 傳輸資料格式和 RS232 基本上是一樣的。因此 RS485 已成為現今工業 上最常採用的一種標準串列通訊介面。 表 2- 2 串列通訊協定格式比較表3 標準 性能 RS 232 RS 422 RS 485 操作模式 單線驅動 差動驅動 差動驅動 發送數目 1 個發送 1 個發送 32 個發送 接收數目 1 個接收 10 個接收 32 個接收 傳輸速率 bps 19200bps 10M 10M 傳輸模式 全雙工點對點 全雙工點對點 全雙工一對多 距離 15 m 1200 m 1200 m 7. 「高層建築物火災消防人員安全作業認知之探討-以高雄市地區為例,2015 年」 高層建築物面積廣大、構造複雜、施工材料特殊、人員眾多且使用用途複雜,尤其當 火災發生時消防指揮人員無法順利從建築物外觀判斷其內部火勢發展、煙層流動、 民眾避難及內部設施堪用狀態等,均容易造成內部消防人員搶救上環境極為險惡及 困難。然而現代建築物均朝高度化及複合化等設計主軸,各大都會如雨後春筍般,陸 續出現一棟棟高層建築物,甚至出現超高層建築物。故當火災發生時,其所產生災 害特性與一般建築物較不同,建築物外部消防搶救的能力,也隨之降低,而根據國 內學者陳弘毅(2007)等,認為超高層建築物具有下列火災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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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濃煙密佈 (2) 高溫灼熱 (3) 延燒快速 (4) 逃生不易 (5) 搶救困難 消防搶救困難度亦很高,其搶救困難特性如下: (1) 滅火困難 (2) 登高困難 (3) 供水困難 (4) 排煙困難 (5) 後勤困難 文中提到消防搶救據點的設置對於高層建築物火災戰術非常重要,因為建築物消防 搶救據點是以提供避難人員等待救援及消防人員安全作業環境為目標,故應要求其 空間之樓地板面積,其相關設施應具備適當的防火時效及排煙通風性能,而防災中 心是屬消防搶救據點之指揮調度區域,更應該考量到人員作業環境之需求。 緊急昇降機及特別安全梯之排煙室而目前建築物之設計常在緊急昇降機間或特別安 全梯間設有連結送水管出水口、室內消防栓 設備、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緊急 照明設備等消防搶救用之必要設備,可提供消防搶救據點設置前進指揮站時使用, 並設有緊急電話可與建築物防災中心雙向通訊,克服無線通訊之障礙。 研究量表敘述性統計,針對研究量表敘述性統計部分,有關消防搶救據點整體構面 平 均得分為 3.40(標準差為 0.655),受測者對於高層建築物內消防搶救據點(例如緊 急昇降機之排煙室、特別安全梯之排煙室或大 樓避難緩衝層等設施),在火災搶救 上認為具有相當程度之幫助,並且對於各項消防搶救之據點位置有一定之瞭解程 度。 筆者最後建議,高層建築物因其高度及內部區劃複雜關係,初期消防指揮人員很難 第一時間清楚現場資訊及擁有的戰力資源,然而火勢會隨著時間增加成平方正比增 長,故能縮短火災現場指揮官蒐集情資進而下達戰術命令,就能及早控制火勢減少 財損。故統整救災資訊,是本文對於高層建築物之消防搶救所做出的結論,而防災 監控系統之整合,就是為了達到此目標。 8. 「高層建築物從業人員消防風險認知之探索性研究-以中油大樓為例,2012 年」 本文以中油大樓為調查目標,調查其裡邊員工對於監控及管理維護認知程度,其調查 問題如下: (1) 您對高層建築物-中油大樓,在安全管理上,依規定設置之防災中心應具備防災、 警報、通報、滅火、消防及監控系統設備之功能: 以瞭解 46.5%最多,普通 29.3%次之。本項對於人員對於消防防災中心應具備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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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經調查數據顯示僅有 17.3%的人員對於防災中心主要工作項目仍不熟悉,亦 不知其能協助的程度,管理部分須在公佈欄中張貼告示加強宣導防災中心的位置及 其功能即可。 (2) 您瞭解高層建築物-中油大樓,設置中央控制室及防災中心於大樓內那一樓層 位置:以不瞭解 36.6%最佔,瞭解 26%次之。 本項針對人員是否瞭解消防防災中心應具備那些功能進行調查,經調查數據顯示僅 有 17.3%的人員對於防災中心主要工作項目不熟悉,僅有 26%的人員清楚的知道防 災中心在大樓內的所在位置,可能平時均以電話聯繫,但也暴露了防災中心與民眾 接觸的盲點。 防災中心不僅是大樓的心臟,也是大腦。上下不連貫,極易造成聯絡上的阻礙,在 防災或減災上可能會有問題,管理者應加強宣導防災中心的重要性及其所在位置, 使民眾能確實瞭解。 9. 「高層建築物緊急升降機設置標準之研究-以台中市北屯區為例,2009 年」 建築物高層化及大規模化的趨勢在所難免,消防人員如何能及時到達火警現場將火 災撲滅、搶救人員,一直是高層樓火警的挑戰。利用升降梯進行避難或消防搶救, 可以解決避難弱者無法利用樓梯避難及消防人員徒手攜帶器材、攀登樓梯等作為等。 但是升降機之使用在目前還不普遍,且觀念尚未被接受。 筆者建議,提供一種供消防人員可以監視升降機間和機械室火災狀況的方式,例如設 置在防災中心的煙霧探測器、類比式熱感應探測器。設置這樣監控設備的目的可以 使消防人員了解那一層樓的消防員升降機間已經遭到危害。3 棟採用美規的緊急昇 降機外,其餘 41 棟均是採日係規格(含台灣本地廠商) 。本研究僅有 18%高層建築 可以於第一時間提供專用鑰匙給救災人員所有升降機機箱應配置有雙向語音通訊至 防災中心。所有升降機間應配置雙向通信設備,介於升降機間與防災中心之間。落實 防災中心功能的要求。 10. 「智慧型技術應用於建築防火之可行性研究,2011 年」 本文探討智慧型建築防火之發展,文將構成智慧型建築防火分為主動型防火設備、 被動型防火設備、整合型防火設備等三個需求。而整合型防火設備,就是結合主動 型防火設備及被動型防火設備、中央空調系統、安全監控系統、能源監控系統,透 過有線或無線網路的連結,將個系統的訊息及操作統一由中控室火警受信總機,且 能由開放式通訊平台將各項系統的監控,透過網際網路讓管理者可在遠端監控。 本研究透過問卷與訪談方式將現有市面產品與技術應用再透過專家訪談問卷調查, 探討智慧型技術應用於建築防火之可行性。於 2010 年臺北國際安全博覽會,針對參 與的二十家展覽廠商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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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3 2010 年臺北國際安全博覽會問卷調查表4 模組 廠商 火災偵測 自動滅火 逃生避難 消防救災 系統整合 中美防火企 業有限公司 緊急廣播總 機 台灣安利威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視覺型火災 偵測系統 FirePr 自動 滅火系統 信誠昌有限 公司 繩索救援裝 備 紅外線熱 影像儀 亞提斯台灣 數位影音疏 散系統 漢威聯合股 份有限公司 智慧型多迴 路火警受信 總機 數位語音疏 散系統 網路整合 誼信科技有 限公司 AVA 空氣取 樣式極早探 測系統 聯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光學式煙氣 排放流速監 測系統 競日消防工 程股份有限 公司 定址式火警 警報系統 二氧化碳 自動滅火 系統 如表 2-3,可見現今業界之產品及技術走向,以早期偵測方面相關產品為多,在系統 整合方面還是較少。 在 2010 年台北國際安全博覽會,經過問卷調查結果,捅幾發現,現有廠商有 50% 會自行研究開發新技術,40%由國外研發,10%則是經由國外公司研發技術來受國 內廠商製作生產。國內雖有多數廠商願意自行研發赤會型建築防火設備,但是基於 現有法令規範以及使用端的需求,對於廠商的研發意願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從建築 防火防災智慧型技術之發展趨勢與整合計畫案中統計指出,整合不易佔 61%(要將 ICT 技術融入其中就會產生通訊協定相容性問題),造價太高 17%,無市場需求 5%, 推廣不易 11%,其他 6%。 經本研究專家訪談發現,依目前的設備施工技術,要達成智慧型建築防火技術模組 4 吳炳勳,智慧型技術應用於建築防火之可行性研究,中華大學,民 10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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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行的。但為何較先進的技術仍常以單一技術或單一系統於市面上流通呢?但主 要問題還是在於各家操控硬體設備城市卻無法相通使用。另外,也主多半考量成本 及法令之基本要求因素,而只採用現行法令上所規範到的基本設備,對於整個建築 防火市場影響很大。分為技術、市場、法令三層面探討: (1) 技術層面:現有消防設備雖可透過開放式標準平臺技術,整合所有連結總機 之設備,甚至可將訊息透過網際網路傳送至使用者的手機中,讓使用者可由遠 端得知訊息或經由手機來修改設備的訊息。不過礙於各廠商間所用的開放式標 準平臺內,通訊協定不同而無法在相異廠牌間來互通使用。且目前世界各國在 法令上無硬性規定使用相同的通訊協定。 (2) 市場層面:還是成本上面的問題。 (3) 法令層面:現在國內建築防火大多以現行法規為依據,但業界相關產品設計 標準皆使用國外的法規來做參考。國內制定法規的相關單位,應對於業界的產 品多加關注,了解目前業界發展趨勢與需求,方能制定出更符合現代需求的消 防法規。可藉由第三者認證單位來正正新工法、新產品,且政府相關部門需賦 予相當權力給認證單位。 11. 「結合 BIM 開發建築物消防監控系統,2011 年」 建築資訊模型(BIM)來建置消防監控系統。早期的智慧型建築強調於建築物中設備的 自動化控制。而在資通訊技術發達的現在,不只是設備的自動化控制,更強調設備與使 用人之間的溝通互動,來提高設備的人性,達到真正的智慧化。不論是設備的智慧化控 制或是資訊通信技術的應用,智慧型建築都是希望透過科技技術帶給人們更加舒適 安全的生活環境。 2004 年起,正式受理智慧建築標章之申請。智慧建築標章解說與評估手冊」所訂定 之智慧建築七大指標,其中包 含了「資訊通信」、「安全防災」、「健康舒適」、 「設備節能」、「綜合佈線」、「系統整合」及「設施管理」等七大項指標 12. 「超高層建築物火災避難決策支援系統之研究,2005 年」 高科技資訊化時代的來臨,在網路技術蓬勃發展的今日,已突破傳輸頻寬之問題,使得 傳統單機式作業型態與封閉式網路型態逐漸被淘汱,取而代之的是開放性網際網路 架構及半封閉性的區域網路架構。在寬頻的架構下,影像與聲音數位化資料高速傳 輸,得到資訊即時傳遞的效果。因此,藉由科技與建築之結合,運用電腦、區域網路 (LAN)、以及數位交換機(DPBX)的聯線關係,達到建築物內部資訊傳遞與流動,使 建築物之防災中心具備防災、警報、通報、滅 火、及消防等監控系統設備,擁有提 供動態資料、火災處理流程指導、及避難引導廣播等功能。 13. 「智慧型建築物之機電整合系統設計實施,2007 年」 文中強調,智慧型建築物之機電整合系統設計原則,應以分散控制,集中管理架構 搭配動態之圖控軟體來做監控。智慧型防災中心空間之考量,須包括公共建築物自 動化監控設備、住戶對講系統設備、門禁系統設備、監視系統設備、廣播系統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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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受信機、電梯管制系統、車輛計費系統、網路系統設備都要事先規劃,可避免 設備未來缺乏可收納設備之空間。 防災中心空間筆者建議參考各類監控設備之尺寸,如下表 2-4 所示: 表 2- 4 各類監控設備尺寸表5 項 設備名稱 單位 數量 寬(W) (mm) 高(H) (mm) 深(D) (mm) 安裝位置 1 中控電腦 台 2 310 425 12 1 樓 2 LCD 螢幕 台 8 410 412 190 1 樓 3 點陣式印表 機 台 1 540 720 450 1 樓 4 含影音訊號 控制轉換處 理功能 套 1 310 425 12 1 樓 5 UPS 不斷電 系統 台 1 300 600 750 1 樓 (三) 期刊論文 國內期刊論文部分,主要常見於「電機月刊」及「電機技師雙月刊」,其月刊內容多 較貼近實務,及介紹目前世界科技發展及趨勢。以下為本研究團隊蒐集之相關論文題目 如下: 1. 「建築物全面進入監控時代,電機月刊,1997 年」 2. 「中央監控系統,電機月刊,1997 年」 3. 「南港軟體工業園區中央監控系統設計說明,電機技師雙月刊,1997 年」 4. 「中央監控系統之設計與應用,電機技師雙月刊,1999 年」 5. 「半導體廠務設施中央監控系統(FMCS)簡介,電機技師雙月刊, 2000 年」 6. 「中央監控系統的回顧與展望,電機技師雙月刊, 2000 年」 7. 「中央監控系統之規劃與施工,電機技師雙月刊, 2000 年」 8. 「通訊對中央監控系統之影響,電機月刊,2002 年」 9. 「中央監控系統二十年回顧與展望,電機月刊,2003 年」 10. 「中央監控整合系統功能與規劃訴求,電機技師雙月刊,2003 年」 11. 「如何有效利用中控系統執行超高大樓能源管理,電機技師雙月刊, 2008 年」 5 胡傳慶,智慧型建築物之機電整合系統設計實施,華梵大學機電工程研究所,民 9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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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建築自動化控制通訊協定標準-BACnet 介紹,量測資訊, 2008 年」 13. 「智慧建築資料格式與通訊協定標準化之必要性,電機月刊,2014 年」 14. 「智慧綠建築發展現況與重要推動政策,電機技師雙月刊, 2014 年」 15. 「監控單元網路系統整合,電機技師雙月刊,2014 年」 16. 「智慧建築的公同平台 WebAcess+BEMS,電機技師雙月刊,2014 年」 17. 「智慧建築安全監控資通訊標準格式之探討,電機月刊,2015 年」 18. 「智慧型火警自動警報系統介紹,電機月刊,2015 年」 19. 「SCADA 專案建置及應用案例,電機技師雙月刊,2016 年」 20. 「智慧綠建築之樞紐-系統整合,電機技師雙月刊,2016 年」 我國從 1993 年開始推動「綠建築標章計畫」,至 2003 年推動「智慧建築標章計畫」, 在推動計畫的過程中,產業界開始發現中央監控系統為推動「綠建築標章計畫」及「智 慧建築標章計畫」的推手,其重要性開始被重視。故我們可由相關期刊論文之題目及年 份可發現,隨著中央監控系統之普及化,中央監控系統之設計及整合工作,是一直被拿 出來討論之重要議題。1997 年至 2016 年,近二十年的時間,雖然產業界積極呼籲資訊 整合對於中央監控系統之整合規劃必要性,但是政府尚缺制定相關之法規,使得「智慧 建築」之發展,無法有效發展,截至 2012 年 2 月中,智慧建築標章申請案件只共計受理 申請 38 案,且只有 8 案通過。6 二、 國外文獻 有關於防災中心,國外多有不同的解讀及專有名詞,但其實都離不開管理、控制及 指揮中心等字眼。 在中國大陸方面,防災中心被稱為「消防控制室」。由於中國大陸近年大量參照歐美 法規(EN、NFPA),使 GA 及 GB 的規定迅速發展。消防控制室有其單獨之法規來要求技 術及設置,使得在中國大陸有關消防控制室的相關研究是比我國來的豐富。另外,高層 建築物於中國也越漸普遍,探討高層建築物消防安全與消防控制室關係的文獻也很常 見。 在日本方面,防災中心被稱為防災センター或中央管理室(又稱為中央監視室),但 是「防災センター」一詞亦常被用於日本大型災害如震災的防災指揮中心。

在美國方面,防災中心被稱為 Fire Command Center 或 Emergency Command Center, 尤其以 NIST(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報告及 NFPA 01、NFPA72 及 NFPA 5000 都是使用上述名稱。美國於 1991 年發生了世貿雙子星大廈被恐怖攻擊的事件, NIST 針對此案也提出相當多建議,在其調查報告中,所提出共三十項建議事項中,就有 五項與防災中心有關。有關高層建築物的安全及防火避難研究,Geoff Craighead 的 High-Rise Security and Fire Life Safety,該篇針對各種用途如辦公、旅館、商場及複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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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的高層建築物或超高層建築物,討論關於避難逃生、消防搶救及防災中心的關係及配 合。在美國,因各州有各自的規定,其規定都是依據 Building Code 及 Fire Code 去做擬 定,所以美國文獻多半會以各州不同的規範去做綜合性的討論及比較。 本研究將相關國外蒐集文獻分類為(一)防災中心位置、構造及設備暨管理制度部 份,(二)防災中心與消防搶救結合部分及(三)防災中心人員之任用及訓練部分,以期 對於國外目前之研究狀況更加了解,更進一步與國內之相關研究重點做比較。 (一) 防災中心位置、構造及設備暨管理制度部份 1. 中國大陸研究情形 (1) 「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軟件設計研究」,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的頒布實 施,確定了消防控制室在消防系統中的核心地位。消防控制室大部分功能要求, 都需要圖控顯示裝置來完成和實現(火警自動警報設備、連動控制系統、消防栓 系統、自動滅火設備、防排煙設備、防火門及防火捲簾設備、電梯、緊急電源、 緊急照明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並對於一定之高溫、撞擊、震動、干擾,並不影 響其功能。 A. 設計原則: 需採納消防機關、消防搶救單位、及設備廠商之意見討論,共同商議。 a. 可靠性:不但要正確,且能保持工作之連續性。 b. 適時性:能夠適時地傳輸火警動作、反應、故障等訊息,為了減少通 信數據量,圖形顯示裝置應週期性對監測點進行監看,若有火警動作、 反應、故障等訊息,應及時主動發出訊息,並通過圖例顏色變化給出 明確具體位置。 c. 實用性:介面應考慮到電腦軟體種類,儘量以人們熟悉之介面形式開 發,使用戶可以容易的操作並掌握使用方法。 d. 安全性:其啟動和數據查詢皆需要安全登陸,根據管理階層設定不同 的操作權限,記錄應自動進行部分備份或全部備份。 B. 功能原則: a. 可顯示建築物基地圖、建築各樓層平面圖、系統圖、安全出口位置圖、 重點部分位置圖。 b. 當有火警報警訊號、監管警報訊號、反饋訊號、遮蔽訊號、故障訊號 輸入時能即時顯示相對應位置,並同時能對應建築物平面圖指示相對 應位置。 c. 建築物平面圖應能顯示每個防護對象物名稱及疏散路線,並能以圖標 顯示火警警報和連動控制系統及其控制之各類防災設備之名稱、位置 及動態訊息。 d. 能查詢各類防災設備之位置及對應狀態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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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能單獨顯示火警位置,起火層評圖應有火警標註,並連續顯示警報, 同時能手動查詢火警及相關訊息。 f. 同時向消防機關指揮中心傳送訊息,並能接受指揮中心資訊之查詢。 g. 可顯示消防安全管理資料,包括法規、緊急應變計畫、組織架構圖、 培訓紀錄、消防設備一覽等。 h. 具火警警報和消防連動控制的歷史記錄功能,記錄包括報警時間、警 報位置、復歸操作、消防連動設備啟動和動作等訊息。 (2) 「高校消防控制室管理对策探究」文中針對某高中內之消防控制室問題以下管 理對策: A. 建立消防系統維護保養制度 a. 每日應檢查火災自動警報設備之控制功能,並按規定之格式填寫系 統運作和控制功能每日檢查登記表,若查有故障就及時排除。 b. 每季應檢查和試驗消防設備的下列功能,並填寫季登記表: I. 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 II. 試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信號顯示。 III. 對備用電源進行 1 至 2 次充放電試驗,1 至 3 次主電源和備用電 源自動切換試驗。 IV. 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排煙設備、防火閘門、防火捲簾、室內消防栓、 自動撒水設備、緊急廣播設備、緊急照明燈及避難疏散指示燈等。 V. 強制消防電梯停於首層試驗。 VI. 消防通訊設備應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 VII. 檢查所有轉換開關。 VIII. 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IX. 開啟水系統幫浦運轉,檢查其聲音、震動、電流,電壓及放水壓 力等。 X. 每年一次一次試驗火災事故廣播設備的功能, 每年一次全面檢查 所有滅火器, 按不同類型做好滅火器更換或滅火液體等工作。 XI. 探測器投入運行 2 年後,應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並做 響應閥值 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試驗,合格者方可繼續使用,不合 格者嚴禁重新 安裝使用。 B. 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 a. 接到控制設備報警顯示後, 應首先在系統報警點位置平面圖中核實 報警點對應的部位。 b. 消防控制室派一名值班人員或通知志願消防隊員迅速趕到報警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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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實情況,值班人員隨時準備實施系統操作。 c. 趕到現場的人員核實報警部位確實起火後,應立 即通知消防控制室。 控制室的領班應將系統聯動控制裝置調 整到自動狀態,並立即撥打 電話“119”,說明發生火災的 單位名稱、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 質、聯繫電話等基本情況。 d. 通報 119 後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利用電話、緊急廣播設備通知所 有相關部門和人員組織疏散和自救工作。 e.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要監視系統的運行狀態,保證火災情況下消 防設備的正常運作。 C. 消防控制室火災誤報處理程序 a. 接到控制設備報警顯示後,應首先在系統報警點位置平面圖中核實 報警所對應的部位。 b. 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員或通知巡邏人員迅速趕到報警部位核實情 況,控制室內的值班人員隨時準備實施系統操作。 c. 如果現場檢查人員核實為火警誤報,就應及時通知消防控制室。控 制室應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並在值班記錄中對誤報的時間、 部位、原因及處理情況詳細記錄。 d.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將誤報的原因及處理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 (3) 「谈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整体解决方案」文中以中國某城市為調查對象,發 現,該城市於西元 2000 年以來,共發生 6022 件火災,其造成之損失為約 7000 萬人民幣,其中消防控制室存在問題或消防設備連動故障所造成之火災佔火災量 總數中的 235 件,但是其所造成之財產損失卻高達 1200 萬人民幣。又這個數據 可見,消防控制室所造成之火災比例為 3.9%,但其所造成的財產損失卻高達 17.1%,等於平均一件消防控制室所造成 5.1 萬財產損失,遠高於其餘火災原因 所造成之單一件損失 9900 人民幣,足足差了五倍之多。另外,其調查發現公共 建築物之火災案件中,與消防控制室存在問題相關之案件佔 90%,且有逐年上升 之趨勢。由以上調查結果可見,消防控制室因牽扯著眾多消防及監控設備之運作, 若無法正常運作,常造成重大損失。而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量體往往較大,且使 用用途複雜,亦常會造成相關設備維護級人員管理之問題。 2. 日本研究情形 (1) 《大規模防火対象物の防火安全対策のあり方に関する検討部会》的「大規 模・複雑化した建築物等における効果的な防火・防災安全対策の確保について」 報告書,文中有特別針對防災中心之必要功能及格局做研究,其主要重點如下: A. 防災中心數量 防災中心之數量應依建築物的構造、規模及連結型態來決定,設置多個 防災中心(副防災中心)主要區分為以下三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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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依所有權分類管理區域。 b. 依所有權和形狀分類管理區域。 c. 因為增建而管理增建部分。 B. 防災中心位置 若依消防機關之立場,皆希望防災中心能設置於避難層為最理想,若設 於避難層以外之樓層時,則至少須設置直通樓梯,以確保消防隊能迅速、 確實抵達。關於超高層大樓,文中調查發現大部分的防災中心皆設置於 地下層一樓,另外亦提到當大樓遭恐怖攻擊,防災中心設置於地下層二 樓之不顯眼處時,造成無法進入防災中心之障礙之風險。將防災中心設 置於地下層還應該要討論到防災中心遭到水災之影響風險(平成 23 年 3 月 11 日東日本大地震教訓)。 C. 防災中心之功能 不論在哪一種情況,防災中心都應具備監視、控制整個建築物火災、防 災資訊之功能,並在緊急時刻統籌管理整棟建築物。大型供公眾使用之 建築物之防災中心,其中內建議設置會議室,除了可日常開會討論使用 外,並可在災時成為災害對策總部或作戰幕僚中心。在管理權分屬複雜 之區域,副防災中心平時管理該管理權分屬之區域內的防災事務,當管 理區域發生火災時,主防災中心將以支援的角色輔助副防災中心,由副 防災中心優先採取災害處置行動。超高層大樓的高樓層區域設置飯店等 的案例中,該超高層大樓將副防災中心設置在上方樓層時,將成為由事 業者管理、運用的副防災中心,如果交給消防隊使用,可能會分散指揮 系統,因此消防機關對於上述活用副防災中心一事持否定的態度。 D. 設置在防災中心的防災設備 a. 超高層大樓:綜合操作盤、火災自動警報設備、緊急電話、廣播電 話、放水型撒水設備控制盤、GR 型授信機、防災中心內之氣體滅火 設備。 b. 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綜合操作盤、火災自動警報設備、廣播設備、 中央監視器、火災通報裝置、緊急地震速報裝置、火災監視控制台(液 晶顯示螢幕、地圖平面圖面板、滅火設備平面圖面板)、監視火災和 緊急廣播、聯絡用的對講機控制箱、全區平面圖面板、直通消防機 關的電話設備、警備監視系統(利用 ITV 等收集人員停留等資訊)。 E. 防災中心所設置防災設備等相關事業者、消防機關的需求 a. 事業者 I. 災害顯示面板希望能只通知承租人等(特定)相關人員。 II. 防犯監視控制設備、防災監視控制設備和中心監視設備若設置在 同一個地方,使用上將更為方便(探討案例皆設在同一個地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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