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 成果報告
科學技術與創新政策研究-以韓國、日本、澳洲、新加坡、
印度、中國為例(2/2)
研究成果報告(完整版)
計 畫 類 別 : 個別型
計 畫 編 號 : NSC 95-3011-P-004-001-
執 行 期 間 : 95 年 09 月 01 日至 96 年 08 月 31 日
執 行 單 位 : 國立政治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
計 畫 主 持 人 : 吳豐祥
計畫參與人員: 學士級-專任助理:劉逸萱
博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蔡青蓉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林君頻
報 告 附 件 : 國外研究心得報告
處 理 方 式 : 本計畫可公開查詢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2 月 12 日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 成 果 報 告
□期中進度報告
「 科學技術與創新政策研究-以韓國、日本、澳洲、新加坡、
印度、中國為例(2/2)」
計畫類別:■個別型計畫 □整合型計畫
計畫編號:NSC 95-3011-P-004-001
執行期間:
95 年 9 月 1 日至 96 年 8 月 31 日
計畫主持人:吳豐祥
共同主持人:
計畫參與人員: 劉逸萱、蔡青蓉、林君頻
成果報告類型(依經費核定清單規定繳交):□精簡報告 ■完整報告
本成果報告包括以下應繳交之附件:
■赴國外出差或研習心得報告一份
□赴大陸地區出差或研習心得報告一份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心得報告及發表之論文各一份
□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國外研究報告書一份
處理方式:除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研究計畫、
列管計畫及下列情形者外,得立即公開查詢
□涉及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一年□二年後可公開查詢
執行單位:國立政治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
摘 要
科技政策的擬定,對一個國家科技創新體系的建構與經濟的發展有很大的影 響。然而,我國政府過去在這方面的擬定過程似乎沒有那麼嚴謹、有系統。此外, 過往的政策與制定過程大都參考美國的經驗為主。不過,畢竟該國的環境與規 模,與台灣相比,事實上有很大的差異。吾人相信,就文化相似程度、地緣關係、 創新運作體系、廠商規模等角度來看,我國週遭的一些國家也許更值得我們去瞭 解與學習。本研究主要即針對南韓、日本、澳洲、新加坡、印度、中國大陸等六 個國家,就其科技政策與創新體系進行深入的探討,期望從中找出可以作為我國 擬定科技政策的參考。 本計畫研究採取次級資料收集與實地參訪(在第一年中訪問了日本、南韓、 澳洲、新加坡等地的產、官、學、研機構;第二年則訪問中國大陸與印度等地) 的方式來收集與彙整所需要的資訊。以下分別就各國與跨六國的綜合發現加以說 明: I、各國的部分 一、南韓 (一) 南韓試圖提升科技最高主管的地位以強化科技整合的機制。 (二) 南韓有系統地規劃中長期科技計畫。 (三) 南韓強化公共科技研發的績效評估以提升研發的效率與效能;同時並試圖 建立起評估方面的能力。 (四) 南韓努力將科技計畫的執行績效與下一階段的預算分配加以連結。 (五) 南韓試圖致力於發展首爾以外其他地區的區域創新系統。 二、日本 (一) 日本 CSTP (內閣府綜合科學技術會議) 發揮起協調與整合的(指揮中心)角 色。 (二) 日本這幾年相當重視產學合作、產研合作、技術移轉、衍生企業與相關智 慧財產發展。 (三) 日本第八次技術前瞻/預測,執行上有明顯的改變(採更多元的方法),而 且與科技政策的制定上有更明顯的連結。(四) 日本透過科技研發績效評估指導方針的建立來進行科技績效的評估。 (五) 日本極為重視智慧財產權,並由總理親自領軍建立智慧財產大戰略。 (六) 日本透過產學合作、技術移轉與創新事業獎勵等做法,強化了區域創新系 統的發展。 三、澳洲 (一) 澳洲藉由 BAA(中長期科技計畫報告)的完成來建立科技發展方向的協調與 一致性。此外,往後每一年並進行Review,以審視及檢討計畫的執行成效。 (二) 澳洲藉由 PMSEI (總理科學、工程和創新委員會)與 CCST (科學技術協調委 員會)等委員會的運作,來進行有關科技方面的跨部會協調。 (三) 澳洲採用委託的方式來進行科技研發績效的評估。 (四) 澳洲在科技政策上極為重視「卓越中心」的設置以及產與國際的聯結。 四、新加坡 (一) 新加坡試圖從「引進型創新體系」走向更高度的「自主創新型」體系。 (二) 新加坡建立 MCRD、RIEC 及 NRF 等高層政府主管參與式的科技相關單 位,以進行更有效的協調與整合。 (三) 新加坡藉由五年一度的「科技計畫」來達成一致性的前瞻科技發展方向。 (四) 新加坡實施國家層級的策略性研發聚焦。 (五) 新加坡深化基礎研究,以做為吸引國際與投資與發展科技產業的基礎。 五、印度 (一) 印度逐漸有系統地擬定科技/創新政策。 (二) 印度試圖在特定的領域中(資訊軟體、學名藥等)建構國際上的競爭優勢。 (三) 印度基礎建設嚴重不足,其政府已開始著重相關基礎建設的建構。 (四) 印度吸引外資的政策與重點仍不明確。 六、中國大陸 (一) 中國大陸有系統地進行 2006-2020 中長期科技規劃。 (二) 中國大陸在中長期科技規劃綱要及十一五計畫中,非常重視「自主創新」 的發展。 (三) 中國大陸透過國務院「國家科技教育委員會」來協調與整合跨部會、跨中 央與地方的科技相關發展。 (四) 中國大陸的產學合作似乎開始面臨與一般國家同樣類似的問題。
II、跨六國的綜合發現 一、 本研究所探討的國家中,南韓、日本、澳洲、新加坡、中國大陸等,都透過 有系統的方式,來產生該國的中長期「科技規劃」。 二、 日本、南韓、中國大陸等透過正式的技術前瞻/預測方式,來進行其中長期 的科技發展規劃,在方法上除了Delphi 法之外,另外也增加了其他方法(如 情境法、社會經濟分析法、論文分析法等)。 三、 南韓與日本政策性地在發展「區域創新系統」;中國大陸與澳洲亦因地緣關 係,而有其優勢的區域創新系統。 四、 日本是本研究的六個國家中,最為重視產學合作、技術移轉與智慧財產政策 的國家。 五、 除了南韓明顯的提升該國科技部部長的位階並擴充科技協調/整合/規劃辦公 室資源之外,其他各國(日本、澳洲、新加坡、中國大陸等)也都有高層(總 理或副總裡)來負責協調與整合科技體系的運作。 六、 南韓與日本這幾年試圖透過建立研發績效評估制度的機制來提升科技研發 的效率和效能。 七、 南韓、日本與新加坡皆強調”Select”及”Focus”的科技資源配置的概念。 針對前述的發現,本研究進一步提出以下對我國政府的政策建議: 一、宜在國家層級上考量建立更有系統的中長期科技規劃制度 二、宜考量建立更有效的科技資源協調與整合機制 三、宜考量建立更有系統的「科技研發績效評估」系統 四、宜在科技政策上積極思考對考量與中國大陸倡導「自主創新」的對策。 關鍵詞:科技政策、創新政策、國家創新系統、技術前瞻、研發績效評估、產學 合作、南韓、日本、澳洲、新加坡、印度、中國大陸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目的...1 第二節 研究議題與學理背景...2 第三節 研究方法...5第二章 南韓科技技術與創新政策... 7
第一節 南韓的科技組織架構與體系...7 第二節 南韓科技政策的相關機構...16 第三節 南韓科技政策的形成機制...19 第四節 南韓的科技創新目標與科技政策方向...20 第五節 南韓科技計畫的績效評估...22 第六節 南韓人力資源的提升計畫...23 第七節 南韓的技術前瞻...25 第八節 南韓科技與創新政策小結...26第三章 日本科技與創新政策 ... 28
第一節 日本的科技組織架構與體系...28 第二節 日本的科技基本計畫與形成機制...41 第三節 日本科技計畫的補助機制...43 第四節 日本科技計畫的績效評估...45 第五節 日本的短中長程科技目標...47 第六節 日本的執行科技研究的相關機構...50 第七節 日本創新優惠政策、法規與環境建置...50 第八節 日本的技術前瞻...57 第九節 日本科技與創新政策小結...60第四章 澳洲科技與創新政策... 62
第一節 澳洲的科技組織架構...62 第二節 澳洲科技計畫的補助機制...63 第三節 澳洲的短中長程科技目標...64 第四節 澳洲的重大計畫與重點發展領域...67 第五節 澳洲的國際科技合作...67 第六節 澳洲執行研究的機構...70 第七節 澳洲的計畫與組織...76 第八節 澳洲的創新優惠政策、法規與環境建置...79第九節 澳洲科技與創新政策小結...83
第五章 新加坡科技與創新政策... 84
第一節 新加坡的科技組織架構...84 第二節 新加坡科技相關機構...85 第三節 新加坡的科技政策形成機制...92 第四節 新加坡科技計畫的補助機制...93 第五節 新加坡的短中長程科技目標...94 第六節 新加坡的重大計畫與重點發展領域...97 第七節 新加坡的國際科技合作...98 第八節 新加坡的創新政策...100 第九節 新加坡創新優惠、政策與環境建置...102 第十節 新加坡科技與創新政策小結...106第六章 印度科技與創新政策... 107
第一節 印度的科技組織架構...107 第二節 印度的科技政策形成機制...109 第三節 印度科技計畫的補助機制...110 第四節 印度的短中長程科技目標...111 第五節 印度的重大計畫與重點發展領域...116 第六節 印度的國際科技合作...118 第七節 印度的執行研究機構...120 第八節 印度創新政策...124 第九節 印度創新優惠政策、法規與環境...127 第十節 印度科技與創新政策小結...130第七章 中國大陸科技與創新政策... 132
第一節 中國大陸的科技組織架構...132 第二節 中國大陸的短中長程科技目標...136 第三節 中國大陸重大計畫與重點發展領域...138 第四節 中國大陸執行研究的機構...143 第五節 中國大陸的主要公立研究機構與法人研究機構...144 第六節 中國大陸的創新優惠政策、法規與環境建置...147 第七節 中國大陸科技與創新政策小結...151第八章 結論與建議 ... 152
第一節 結論...152 第二節 政策上的建議...159參考文獻
... 161
附 錄 ... 169
附錄一 國外實地參訪行程...170 附錄二 南韓科技部(MOST)與科技創新辦公室(OSTI) ...174 附錄三 南韓科學與工程基金會(KOSEF)與南韓研究基金會(KRF) ...176計畫結果自評
... 184
表目錄
圖1.1 我國科技與創新政策形成機制………3 圖2.1 南韓的科技組織結構………7 圖2.2 南韓科技發展之推動與執行機構分工示意圖………..8 圖2.3 南韓科技創新辦公室組織圖………..11 圖2.4 南韓國家科技委員會 NSTC 組織架構圖………..14 圖2.5 南韓的科技計畫流程圖………..22 圖2.6 南韓技術前瞻的矩陣分析圖………..25 圖3.1 日本的科技發展組織體系………..35 圖3.2 日本綜合科學技術會議組織位階圖………..………36 圖3.3 CSTP 組織圖……….36 圖3.4 日本產業科技總合研究所………..38 圖3.5 日本產學技術綜合研究所 AIST-INCS 組織圖………..39 圖3.6 日本科技政策制定相關體系………..44 圖3.7 日本新興智慧型科技園區………..55 圖3.8 日本產業型園區………..56 圖3.9 日本第八次技術前瞻之方法………..59 圖4.1 澳洲產業資源部(DITR)的組織圖……….………63 圖4.2 澳洲研究委員會的組織圖………..….. ...………..73 圖4.3 澳洲 CSIRO 組織圖………..……….…..74 圖5.1 新加坡的科技組織架構………..86 圖5.2 新加坡的科技研發體系圖……..………87 圖5.3 新加坡組織架構圖………..………90 圖6.1 印度科技部組織圖………..………..108 圖6.2 1998-2003 年印度軟體外銷及整體資訊服務市場之成長.…………..……113 圖6.3 2002 年印度軟體出口至各國市場的比重……….………...113 圖6.4 印度科學與工業研究(DSIR)組織圖………121 圖7.1 經改後中國大陸的科技研發體系………133 圖7.2 中國大陸的主要科技組織………144表目錄
表3.1 日本推動產學合作之重要相關立法………51 表6.1 印度主要創新組織………..124 表7.1 十一五期間中國大陸政府投資支持的重點領域………..140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目的
以往我國的科技政策、創新政策之產生,似乎都與美國有很大的關係。雖然 該國的確有很多優秀的政策幕僚及可茲參考借鏡的政策,不過,畢竟美國的環境 及各種『規模』程度,與台灣有很大的差別。因此,有不少政策的運作機制與概 念是不適合我國的。吾人相信,就文化相似程度、地緣關係、創新運作體系、企 業規模等角度來看,我們周遭的一些國家,也許一樣值得我們去瞭解、去學習。 例如,最近幾年,南韓無論是科技或是文化創意領域的發展都令人印象深刻;而 日本在90 年代初期停滯之後,亦積極進行各種重大的改革(包括:科技、創新、 智慧財產等相關政策),蓄勢待發。新加坡則雖只是個城市國家,但是其基礎建 設、人才與技術引進等科技與創新相關政策,亦聞名於世。澳洲雖然在資訊電子 方面也許不會比我國強,但是在其他領域,像生物科技、環境科技、能源科技等 領域,則又比我們好很多,因此其相關的政策亦很值得我們參考。中國大陸與印 度兩者都是快速成長的新興經濟體,從實務的觀點來看,它們既會帶來威脅(其 企業的發展快速,很多已經直接在跟我國的廠商競爭),也會帶給我們機會(我 們如何善加運用其豐沛的資源)。因此,有必要好好地瞭解其科技與創新相關政 策。 基於前述的背景與國科會制定科技政策白皮書的需要,本研究計畫的主要目 的,就是探討日本、韓國、澳洲、新加坡、中國大陸、印度等六個國家的科技與 創新政策,針對下列的重要議題來進行分析與比較,期望能從中找出值得我國參 考與借鏡的政策。 1. 其科技與創新政策形成之背景與理念; 2. 其科技與創新政策制訂之相關機構與機制; 3. 其對公/私部門研究機構的補助與優先順序的決定機制; 4. 其進科技預測前瞻與規劃之作法; 5. 其產學合作現況與作法; 6. 其優先發展之科技領域與計畫。第二節 研究議題與學理背景
一、科技與創新政策形成之背景與理念 科技政策直接影響一國之科技資源分配與創新能力,擁有健全完善的科技政 策便能掌握世界脈動,提昇國家整體競爭力,進一步帶動國家經濟發展;近年來, 多數國家視科技創新研發為該國的政策重點之一。從國家創新到經濟成長,創新 系統中政府部門、科研機構、及企業體,每一環節皆與推進國家競爭力有關。好 的科技政策可以增進科技研發成果,並且促進創新系統內成員之互動;相反的, 倘若科技政策之規劃不完善,不僅將影響科技研發成果原先預計之產出,並且會 減弱創新系統成員之個別表現。 所以,如何運作形成完善並適於該國之科技政策,以利於建構國家創新體系 十分重要。科技與創新政策之所以形成,必然與該國長久累積之知識能量、長期 重點發展目標、當時之社經環境相關,並隨著時間而有所調整;近年來也因為全 球經濟環境與產業經營上的變動,各國之科技政策也依該國之背景及理念而產生 明顯的變化。本研究的這部份將會從各國之特有社經背景與科技政策形成之理念 進行探究。 二、科技與創新政策制定之相關機構與機制 Ergar (1987)認為科技政策的制定若依科技發展標的來看,大致上可以分為 「任務導向」與「擴散導向」型: 1. 任務導向 (Mission-oriented):通常是指一個國家設定其科技發展的任務為鼓 勵基礎研究 (Basic research)與非競爭性科技 (Generic technology)的發展,以 技術領先為主要目標。 2. 擴散導向 (Diffusion-oriented):是指科技政策發展的目標,除了在於取得先 進科技,也非常致力於將成果推廣至工商業界之產品與製程的創新,著重於 科技之有效利用。 從科技政策發展的內涵來看,則與政策工具有關。Rothwell & Zegveld (1981) 將這方面分為三大類:供給面、需求面與環境面政策工具,其中供給面的政策工 具分為財務支援、人力支援及技術支援等;需求面的政策工具則分為創造需求與 介入市場的政策工具;環境面的政策工具則包括建立產業基礎結構的政策工具、 激勵創新意願的政策工具及導引創新的規制性政策工具。整體科技政策的規劃上 必須考慮到這些工具。又由於科技與創新政策制定的過程所需牽涉的部會與機構是直接反應在整個流程上,因此本研究在這部分的探討中將釐清各國家科技與創 新政策制定過程相關參與的機構,以直接訪問的方式深入瞭解該國目前科技政策 最新進展與目標;進一步瞭解該國科技政策之科技組織架構、科技預算執行機 制、補助機制、人才培育與延攬做法、科技政策形成機制與負責機關。 我國目前科技與創新政策形成機制如圖 1.1 所示: 資料來源:國科會http://www.nsc.gov.tw/pla/tc/Files/9401briefing-2.pdf 圖1.2 我國科技與創新政策形成機制 三、對公/私部門研究機構的補助與優先順序的決定機制 對於科技發展的過程中,在各大研究機構中的前端創新研究是重要且必須 的,欲建立一個健全的研發環境,其研發經費分配政策及法規亦是重要的環節。 能夠有效依公平機制進行研究補助,將由科技面向驅動創新產業之發展。本部份 將探討各國之公部門研究機構(如大學、國家實驗室),私部門研究機構(如私人 企業)的補助,並對其補助優先順序之決定理由進行探究。 四、進行科技預測、前瞻(Foresight)與規劃之作法 各國制定科技與創新政策的同時,除了瞭解現階段的情況之外,通常也會 需要嘗試去預估未來的環境與趨勢,要得到這方面的資訊,就需要藉助相關的規 劃與預測。有關這方面,各個國家皆可能設有不同的單位與機構來進行此項調 查,本部份將針對各國這方面的負責機構及作法來加以探討。如前所述我國過去 大多數的情況是藉由科技會議或科技顧問會議的方式來進行科技規劃,實際上透 過嚴謹的、有系統的預測,情形不是很多,經驗上也是不足。有關這方面的發展 也許美國是最早做的。他們在二次世界大戰後(1950-60)即採用技術預測 科技基本法 全國科技會議(每四年) 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 行政院科技會報 國科會委員會議 科技顧問會議 產業策略會議 領域策略規劃 部會中程綱要計畫 科技預算審查
(Technology Forecasting)來做為科技政策規劃與資源分配的決策工具。日本亦參 考美國,自 1970 年起,由其科技廳與未來學研究所共同運用德菲法(Delphi Method)來進行每五年一度的預測調查以瞭解未來 10 至 20 年之間的科技發展趨 勢。1980 年代中期,其他各國(尤其歐盟)亦紛紛進行類似這樣的的科技規劃 活動。不過,多數漸漸地以科技前瞻、研究前瞻(Foresight)的概念替代技術預 測。因為過去的技術預測,比較單純地從「科技」來考量,而科技前瞻則從社會、 經濟、環境、政治等需求面來思考科技的發展,同時也思考了科技的發展如何影 響到經濟、環境、社會等議題。 五、產學合作之現況與做法 產學合作已被世界各國及學者認為是越來越重要的議題(Rahm et al., 1988; Avveduto and Silvani, 1988; Sumney, 1989; Betz, 1996 等),其中 Ralm et al. (1988)、Sumney(1989)與 Betz(1996)等專家學者甚至認為產學合作是影響 國家競爭力的主要關鍵因素之一。對我國來說,這方面的意義似乎又更為重大。 畢竟我國的企業規模都比較小,較無能力投入大規模的科技研發。而且博士級的 高級科技人才有大約67%是服務於學術界,因此,產業界如果能有效地與學界進 行研發有關的合作,一定會對其技術創新有很大的助益。儘管產學雙方合作可帶 來明顯的好處,但是雙方的合作,卻是充滿了挑戰。有關產學合作的障礙方面, 大致上可歸納為三大類(Peters & Fusfeld, 1982; Barber, 1985 等):(1)產學雙 方價值觀的差異;(2)資訊傳播的限制;(3)智慧財產權的問題。就第一項來說, 大學與企業的存在,本來就有它們不同的目標,大學的存在是為了知識的進展、 自由的詢問、以及各種觀念思想的交換,同時,有時候一些學術界的研究人員也 會明顯地排斥利潤導向或商業導向的研究。另外一方面,業界的存在主要是希望 從對社會提供各種產品服務當中,獲得適當收益以回饋股東及員工們。因此,與 學界的目標有很大差異。 這幾年產學合作一直是我國科技政策中很重要的一環,不過,實際產學合作 的成效似乎還還不是很好,其中在政策上及推動方案上,尚有很多值得我們向國 外觀摩與學習的地方。 六、優先發展之科技領域與計畫 雖然吾人知道,每一個國家的科技資源有限(即時是向美國那樣的國家亦是 如此),因此,常常需要去思考哪些才是優先發展的科技項目。每個國家也因其 背景與長期累積知識能量的不同,而有不同之重點發展標的。儘管我們都知道這 議題的重要,但是對於其他國家如何進行這方面的規劃與優先順序的訂定來說, 我們所知到的,其實相當有限。本研究在這部分,除了會去探討這六個國家如何 訂定科技項目的優先順序,也會實際去瞭解這些國家的優先發展科技領域與計 畫。
七、國家創新系統 事實上,前述六大議題的內涵,或許可以用更廣義的「國家創新系統」 來加以涵括,以下並扼要地就該觀念來加以說明。 國家創新系統是在 1990 年代初期由英國的 C. Freeman 及丹麥的 B-A. Lundvall 所正式提出來的,此概念係藉由「國家創新體系」整體的概念來分析一 個國家的產業創新結構、國家創新相關資源、科技研發動態、產學研合作、教育 及人力投入,與科技相關的政策等,創新發展影響因子。
Chris Freeman 首先藉由國家創新系統 (National System of Innovation, NSI) 的概念,來描述並解釋何以日本能成為戰後經濟發展上最成功的國家。後續並有 兩個研究小組專注於此領域之研究。第一個小組,是由Lundvall 所領導 ,主要 分析國家創新系統中的組成分子,包括探討創新使用者、公共部門、產業廠商及 資本市場等所扮演的角色。第二個則是由Richard Nelson 居中協調來分析與瞭解 高、中、低所得國家創新系統的特質。
Nelson (1993)也以國家角度,提出「國家創新系統」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NIS)理論,強調一個國家的創新能力不能單看 R&D 的經費與人力投入 之多寡,更重要的是要強化國家創新系統中的主角(企業、大學、研究機構、[ 國外])之創新知識的流動與互動關係以及改善相關政府支援制度,方能將知識 力量成功地轉化為經濟實力,因此一國家創新系統之「知識創造與流通」被視為 經濟成長與國際競爭力的關鍵因素。 也就是說,國家創新系統視創新活動為一個大的系統,構成要素包括:(1) 創新活動行為主體(企業、大學、研究機構、中介機構及政府部門);(2)創新 活動行為主體的內部機制;(3)創新活動行為主體間的聯繫與互動;(4)創新政 策-指影響創新的各類政策與法規;(5)市場環境,包括產品及要素市場的配置 功能。
第三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計畫主要將藉由次級資料的蒐集、研究團隊的分析與討論、國外專家 學者的訪談、專家學者的座談/預測等方式,來收集本研究所需要的資料。 在次級資料的搜尋與收集方面,不論是有關國內或國外的發展上,研究團隊 都會先透過學術期刊、研究報告、Internet 網頁連結來進行初步資料的蒐集與分 析,另外,特別就國內來說,如科資中心、台經院、中經院、經濟部技術處ITIS專案辦公室及資策會市場情報中心等單位都有很多不錯的研究報告可參考。 在研究取向方面,本研究在有關國外實地訪談與資料收集方面,希望同時從 科技政策研究與真正執行科技政策的相關單位來著手,因此,所拜訪的單位將包 括研究機構、政府單位、學術界、產業界,相信同時從產官學研的角度來觀察, 可以更整體地、有系統地理解該國科技與創新政策及系統的樣貌,更確切地找出 該國的長處及值得我國借鏡參考之處。 本研究在第一年與第二年分別進行海外的實地訪談(細節請參考附錄一), 第一年實地參訪之各國相關機構如下: 1. 韓國: STEPI(科技政策研究院)、MOST(科技部)之 OSTI (科技創新辦 公室)、KISTEP (韓國科技評估規劃研究院)、KORP (公共科技研究會)等 2. 日本: NISTEP(日本科技政策研究院),AIST(日本科技院),JST(日本 科學技術振興團)、CSTP (日本內閣府綜合科學技術會議) 等.
3. 澳洲:ACIICL (澳洲創新與國際競爭力中心)、ARC(澳洲研究委員會)、DITR (澳洲工業、旅遊與資源部)、ANU(澳洲國立大學)等 4. 新加坡: A*STAR(新加坡科技局)、NUS(新加坡大學)等。 第二年則參訪了中國大陸與印度的一些機構: 1. 中國大陸:北京大學科技開發部、北京清華大學科技開發部、中國科學院科 技政策與管理研究所、中國大陸科技部政策法規與制度改革司法規與知識產 權處、上海市科學學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學科技開發部等。 2. 印度:印度科技部科技局、印度科技部科學與產業研究局、印度理工學院 (IIT)、印度理工學院創新與技術移轉基金會(FITT)、班加洛資訊軟體科 技技術園區(STPI-Bangalore)、Microship 班加洛分公司等。 本研究論文分別以各單章來描述一個國家的科技與創新政策,在每一章下的 各節,原則上依據前述之本研究主要目的來加以說明。另外,也會考慮各國的不 同特色(如技術前瞻、科技績效評估等)而有差異性的安排。
第二章 南韓科技技術與創新政策
本章主要針對南韓的科技體系與創新政策來加以說明。第一節 南韓的科技組織架構與體系
一、南韓的政府體制 南韓為立憲共和政體,採大統領體制,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國會為 最高立法機構,採一院制,國會議員任期 4 年,現有 299 席。內閣係政府最高權 力核心,亦係國家之最高權力機構,每週召開一次國務會議,以大統領為當然主 席,國務總理為副主席,金大中大統領執政後,重編政府組織將內閣改編為 18 部、4 處、16 廳1 二、南韓的科技組織體系 南韓主要的科技組織與分工體系分別如如圖 2.1、2.2 所示。 圖 2.1 南韓的科技組織結構南韓的科技部(The Ministry of Scinece and Technology, MOST)在南韓的科 1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外交部 - 亞太地區_大韓民國(南韓)國情簡介 http://www.mofa.gov.tw/webapp/fp.asp?xItem=85&ctnode=276&style=comuprint 總統 總統科技顧問會 (PACST) 總理 產 業資源 部 教育 與 人力 資 源部 科技 部 國防 部 情 報通訊 部 科技相關政府研究機構 科技創新 辦公室 國家科技委員會 (NSTC)
技發展與政策上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其功能及任務與我國的國科會類似。鑑於 90 年代南韓在社會和經濟上出現了許多的改變與挑戰,為了因應新的政治和經 濟環境,從1998 年開始有許多的法令和組織上的重組與變革。在法令上包括頒 佈了科技創新基本法2,該法也是南韓在科技政策和研發計畫跨部會間協調的法 源基礎,在組織上的變革包括提升科技部的地位,像是提升科技部部長為南韓三 位副總理之一,設立以總統為主席的國家科技委員會(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 , NSTC)和總統科技顧問會 PACST),在 2004 年設立科技創 新辦公室( 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OSTI )主掌與科技相關的 政府研究機構(Government supported Research Institutes, GRIs)和國家科技委員 會的執行秘書工作等。 圖2.2 南韓科技發展之推動與執行機構分工示意圖 南韓國家科技委員會 ( NSTC ) 成立於 1999 年,為南韓最高科技政策決策 單位,主要工作有檢視及協調國家科技政策,評估R&D 計畫執行成效,並有效 決定科技預算及資源之配置的優先順序,跨部會間的資源整合分享,避免研發計 畫的重疊。由科技部和科技創新辦公室主掌協調各部會和科技相關的研究機構, 像是南韓科技評估院等來制訂國家科技政策。南韓的總統科技顧問會 (PACST ) 結合學術界和產業界的專家藉由每月定期開會,給予總統在科技政策及發展上提 出外部的諮詢及政策建議,至少每六個月對總統提出報告,而各部會則被要求對 2南韓最早在 1997 年頒佈『科技創新特別法』,該法在 2001 年被『南韓科技創新基本法』取代。 科技部 產業資源部 南韓科技計 畫評估院 KISTEP 情報通訊部 南韓產業技 術評估院 ITEP 資訊情報 研究院 IITA 韓國科學 技術研究 院(KIST) 21 世紀前瞻 研究中心 韓國電子技術學 會(KETI) 電子通 訊研究 院 (ETRI) 大學& 民間機構 政府 執行 機構 政策 評估 部門 基礎研究 南韓國家科技委員會(NSTC)管理全國科技計畫 應用研究
各項建議作後續工作。 南韓的科技行政相關組織主要有科學技術部(MOST)、產業資源部(MOCI)、 情報通訊部(MIC)、教育及人力資源部(MOE)以及其他科技發展相關部會(包括 國防部、衛生福利部、環境部、農林部、海事漁業部、建築交通部等)。一般而 言,在國家科技政策的大方向下,南韓政府各部會維持自主之科技政策,並執行 個別的研發計畫。基本上,韓國科技部扮演國家科技政策的中心角色,負責研擬、 協調國家科技政策並管理各科技相關行政事務。MOST 並透過兩套系統來協調國 家科技經費的撥放及制訂重點科技的排序,其一為南韓總統科技顧問委員會 ( PACST ),其二為國家科學與技術委員會(NSTC)。產業能源部(MOCI)亦為推動 工業發展及國際貿易以及掌控能源有效使用之重要部會。MOCIE 和 MOST 的區 隔在於MOICE 著重應用科技及工業科技計畫,強調策略性的科技發展,有效的 將新技術商業化等,其科技政策的出發點是競爭性;而 MOST 著重基礎研究, 以及南韓長程科技計畫。MOCI 亦督導、補助若干國家研究發展計畫。情報通訊 部(MIC)的主要職責為提供公共資訊及通訊服務。MIC 亦督導若干國家研發計 畫,但不同於其他部會的是,MIC 的研究經費來自資訊及通訊科技發展基金, 而非南韓科技研發經費。 南韓在研發資源的分配上,大致上基礎研究相關的經費與運用由科技部負 責,而在技術的應用研究上則由產業資源部和情報通訊部兩部會來負責。南韓整 體的研究開發與政策方針規劃還是仰賴科技部與國家科技委員會兩個單位,不論 是科技部、產業資源部和情報通訊部都有相關的政策評估部門,像是南韓科技評 估研究院(KISTEP)、南韓產業技術評估院(ITEP)等。其對應關係如圖 2.2 所 示。 三、南韓的科技相關組織 以下針對南韓各科技部會與跨部會組織、機構等加以說明: (一)南韓的科學技術部(MOST)與科技創新辦公室(OSTI) 南韓的科學技術部(MOST)成立於 1967 年,扮演南韓整體的科技發展與政策 制定上的中心角色,其主要任務為擬定南韓國家科技創新計畫及政策,其主要功 能為: 1. 預測科技發展趨勢,制定科學及技術發展推動政策; 2. 發展具有前瞻性的大型國家主要核心技術; 3. 強化核能技術安全使用的可靠度 4. 補助研究機構 GRIs、大學、及私人研究機構等從事基礎及應用研究; 刪除: <sp>
5. 研擬研發投資、人力資源、科技資訊、及國際科學及技術合作等相關政策; 6. 推廣公眾對科學及技術的認知。
此外,為了改善南韓科技部可能同時是球員兼裁判的情況,南韓政府於 2004 年另外從科技部延伸出科技創新辦公室( Office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s, OSTI),其願景在於透過技術創新強化經濟力、引領改變到進步的活 力社會、成為最佳政府單位和最具代表性的創新單位。科技創新辦公室之所以重 要在於它協助南韓國家科技委員會(NSTC)的運作,並得以整合跨部會的科技 相關資源,同時被正式賦予協調科技政策和南韓國家研發計畫等重要工作。. 科技創新辦公室是在 2004 年科技相關行政系統組織重組的過程中而新設 立,該辦公室主席為科技部副部長,為國家科技委員會(NSTC)的行政協助單 位,負責國家科技政策、國家研發計畫、與科技創新相關的產業和人力資源政策、 地方技術創新政策等項目全面性的管理和協調工作。而國家科技委員會(NSTC) 則亦掌管南韓國家研發機構與活動的協調與分配,這些機構尚包括隸屬於三個不 同的研究委員會3之19 個科技相關政府研究機構。 科技創新辦公室的組織架構,如圖2.3。其組織主要是分成三大塊 1. 辦公室主任室(科技部副部長):其下有研發協調處、研發預算處,協調在 資訊電子、機械材料、生命與海洋科學、能源環境四大領域。 2. 科技政策局:其下有整體規劃處、科技創新系統處、科技資訊處、科技人力 規劃與協調處。 3. 技術創新評估局:包括政策評估處、調查與評估處、產出管理處。 這樣的組織架構也就是為了配合南韓國家科技委員會(NSTC)的運作, 和協調科技相關資源的分配之需要應運而生。(有關 OSTI 與科技部的組織連結 圖,請參考附錄二)。
3三個研究委員會分別是:基礎科技研究委員會(Korea Research Council for Funda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KRCF)、公共科技研究委員會、和產業科技研究委員會(Korea Research Council for Industri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KOCI)
圖2.3 南韓科技創新辦公室組織圖 科技創新辦公室在發展方向主要著重於: 1. 未來研發系統的執行 2. 協調國家研發預算以符合中、長期的研發投資策略 3. 全面性的計畫和協調下一世代成長動力產業 4. 整合政府各部會,並選擇和支持大型國家研發產業化計畫 5. 提供科技人力資源集中訓練的需求和人力資源發展的合作事宜 6. 發展以成果為基礎的研發執行計畫 7. 發展國家與地方科技連結方案
(二)產業資源部(Ministry of Commerce, Industry and Energy, MOCIE)
南韓產業資源部(或稱為工商能源部)亦為該國科技發展上很重要的部 會,MOCIE 的主要任務為計畫並落實工業政策以推動工業發展及國際貿易,以 及掌控能源的有效使用,且主導以下關鍵政策: 1. 建立出口的持續增長和交易的擴展均衡政策。 2. 吸引外商投資,促進與外國的產業通商合作政策。 科技部副部長 (科技與創新辦公室) 科技政策局 技術創新評估局 次長 (研發協調工作) 整體規劃處 科技創新系統處 科技資訊處 科技人力資源規 劃與協調處 資訊電子 機械材料 生命科學與海洋 科學 能源與環境 政策評估處 調查與評估處 產出管理處 研發整體協調處 研發預算處 刪除: <sp>
3. 建立和執行節能,替代能源,能源安全及國內外資源開發的政策。 4. 建立和執行石油、天然氣、電力、核電、煤炭等能源的穩定供應以及為了強 化能源產業競爭力的政策。 5. 建立和執行強化產業競爭力,流通產業、服務產業先進化,普及電子商務交 易以及促進產業資訊化的未來型產業發展政策。 6. 建立產業的有效分佈和國家均衡發展策略。 7. 強化零組件、材料、汽車、造船、機械、鋼鐵、石油化學、纖維產業等主要 基礎產業的競爭力的政策。 8. 發展和培育半導體、資訊、生物、新材料產業等增長產業相關政策。 面對2010 年產業資源部為南韓所勾勒的藍圖為,建立南韓成為世界產業的 第四大國,在各產業別方面上分別包括: 1. 在半導體、造船產業繼續維持全球領先的地位。 2. 在汽車產業、石化產業上在生產及出口方面為全球四強之一。 3. 在資訊電子產業上面建立世界領導地位。 4. 在鋼鐵、機械、零組件、材料方面可以確保全球的供應。 5. 在電子商務、流通物流業上成為世界一流產業。 為了達到上述目標,產業資源部提出了以下的策略: 1. 發展製造業與製造業相關服務業間之良性循環策略; 2. 建立新為本質的產業發展策略; 3. 推展產業類別的差異化策略; 4. 具體落實主要的基礎事業上並能夠追求全球領先的地位; 5. 選擇和集中策略搶佔未來性策略產業的技術先機; 6. 以規模化、專業化、資訊化等原則發展相關製造業的服務。
MOCIE 和 MOST 的區隔在於:MOCIE 著重於應用科技及工業科技計畫, 強調策略性的科技發展,有效的將新技術商業化等,其科技政策的出發點是競爭 性;而MOST 著重基礎研究,以及國家長程科技計畫。MOCIE 亦督導、補助若 干國家研究發展計畫。
(三) 情報通訊部(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MIC)
南韓情報通訊部的主要職責為提供公共資訊及通訊服務,負責有關資訊、通 訊、廣播等業務,由於韓國政府特別強調資訊技術及資訊基礎建設之建設,因此 對於MIC 之定位上,從原通訊部(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改名為情報通訊部。 MIC 之政策目標如下:
1. 加速南韓資訊化:如建設韓國之資訊基礎建設;改善韓國之環境、法律及相 關法規,加速資訊化;消弭社會之數位落差。 2. 推廣 IT 產業:如發展資訊技術;建置高科技新興企業之經營環境;活絡創投 產業市場;以及開發IT 相關界之人力資源。 3. 彈性化及市場自由化,符合全球資訊及通訊產業競爭之彈性及自由化趨勢; 強化公司治理的透明度;採用市場機制,讓競爭力不足的企業退出市場。
MIC 亦督導南韓若干國家 R&D 計畫,但不同於其他部會的是,MIC 的研究 計畫經費來自資訊及通訊發展基金(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Fund),而非 南韓國家科技研發經費。
(四) 教育及人力資源開發部(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MOE) 南韓教育及人力資源開發部成立於2001 年 1 月,其前身為教育部,主要的 功能在於制定及執行韓國教育政策及計劃,以開發充沛的人力資源,迎接資訊化 及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讓韓國在全球化的過程中扮演更積極的角色。1999 年, 韓國政府推動一項BK-21 計畫(Brain Korea 21),鑑於南韓在研究發展上之產出低 於美日等先進國家(於 1998 年,韓國在 SCI 的論文上發表數量為美國的 3.9%, 日本的 15.5%);高等教育之每位大學生的教育經費的平均投入過低,為世界著 名大學之5-25%,造成學生國際競爭力不足;南韓政府計劃積極將創意及創造力 融入現行教育體制中,希望藉由 BK-21 計畫,在 2005 年時達成每年培育 1300 名在自然科學與技術領域博士研究人員,並將韓國大學推向世界前十大著名大學 為目標。 南韓政府預計在1999-2005 年間,投入 12 億元的經費來推動教育改革及人 力資源提升的BK-21 計劃,其中 50%的經費著重在於碩博士研究生、博士後研 究員之培育,致力提升韓國之國際學術競爭力排名,至2001 年時,南韓 SCI 方 面排名,已從1998 年之第 17 名爬升至第 14 名。
(五) 南韓國家科技委員會(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 NSTC) 為檢視及協調國家科技政策,評估R&D 計畫執行成效,並有效決定科技預 算及資源之配置的優先順序,跨部會間的資源整合分享,避免研發計畫的重疊, 南韓政府基於 1991 年 1 月之科學及技術創新特別法(Special for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精神,於 1999 年 4 月成立 NSTC,為南韓最高科技政策
決策單位,南韓總統為該委員會主席。 該國家科技委員會每年定期舉辦三次會議,分別是在每年的四月、七月和十 二月,每年四月會議主要在評估上一年度的國家研發計畫。七月的會議在於複審 下一年度的國家研究計畫的預算,十二月的會議主要在複審下一年度科技發展的 執行計畫,並會視情況決定是否加開會議。 國家科技委員會成員至少25 名,主席為南韓總統,由主管科技相關的副總 理擔任副主席,成員包括13 名相關的部會首長,與 9 名私部門的相關代表。主 要的任務包括(1)主要科技政策推廣與整合計畫的規劃與協調;(2)建立推廣 科技預算計畫和建議政府投資的企業去投資研發部門(3)提出更有效的方法去 調整分配每年國家研發預算(4)規劃國家中程、長程的國家研發計畫(5)協調 科技創新政策包括下一世代的成長動力計畫、文化觀光產業、元件與材料和製程 創新等。該委員會的組織架構如圖2.4 所示。 圖2.4 南韓國家科技委員會 NSTC 組織架構圖 國家科技委員會之下設有指導委員會(Steering Committee)、國家科技創新 特別委員會(Special Committee on National Technology Innovation)、和下一世代
國家科技委員會(NSTC):南韓總統為主席 由科技部部長擔任副主席 科技創新辦公室(科技部副部長)為秘書長 國家科技創新特 別委員會 下一世代成長動 力特別委員會 --國家技術創新 工 作委員會 --區域技術創新 工 作委員會 指導委員會 區域科技提 升委員會 科技人力資源 工作委員會 人力資源發 展委員會 --預算協調專 家委員會 --空間發展協 調專家委員 會 --整體協調工 作委員會 --產業工作委 員會 刪除: <sp>
成長動力委員會(Special Committee on Next Generation Growth Engine)等三個 主要的委員會,其個別功能運作如下:
指導委員會(Steering Committee)的工作在於 NSTC 會議前檢視和協調大會 議程和議題、重點議題與相關法律的關係等會前準備工作。
國 家 科 技 創 新 特 別 委 員 會 (Special Committee on National Technology Innovation)由至少 25 位成員所組成,主席由科技創新辦公室主要行政官員(Chief administrator level officer in the office of S&T innovation)擔任,成員包括政府與 各界指派人士。其下又設有國家技術創新工作委員會、區域技術創新工作委員會 和區域科技推廣委員會。 該委員會主要負責以下業務: 1. 建立與協調技術創新系統全面性的計畫; 2. 發展技術創新系統的種類; 3. 建立技術創新系統的衡量準則; 4. 檢視技術創新系統的完成狀態;
5. 提出平衡發展特別法(the Special Law on Balanced Development)定義的相關 研發計畫整體衡量要求的衡量準則;
6. 提出國家整體研發計畫的預算。
(六) 南韓總統科技顧問會(Presidential Advisory Council 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ACST) 南韓 PACST 成立於 1991 年 5 月,為一永久性組織,其成立目的在於強化總 統在國家科技發展中扮演的角色,給予總統在科技政策及發展上之諮詢及政策建 議。主要的任務有三: 1. 針對韓國科技創造及人力資源的發展上制定策略性的發展政策; 2. 針對行政組織相關於科技政策的各部會(包括總統)提出適當的規範及建言; 3. 針對特定之重點科技發展政策工作。 該委員會的委員為每年一任,包括30 位來自產業界及學術界的頂尖專家, 透過每個月一次對總統的報告提供適當建議,並且至少每六個月對總統提出報 告,而各部會則被要求對各項建議作後續工作。 南韓總統科技顧問會其下設有五個次委員會,分別為:「科技發展策略委員 會」-負責提供科技領域重大的議題和發展方針;「基礎技術委員會」-為培育
基礎科學和處理突破性的科技發展;「公共技術委員會」-對於健康醫藥、能源、 環境海洋核能和太空科技等技術議題提出建議;「產業技術委員會」-對於資訊 技術、生物技術、機械、零組件、化學工程和紡織等技術提供產業相關的技術發 展和發展方針;和「科技基礎建設委員會」-對於人力資源、研究設備、國際合 作和科學文化等,科技基礎建設提出發展方針。
第二節 南韓科技政策的相關機構
一、南韓科技政策研究院(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e Institute , STEPI)
南韓科技政策研究院是南韓有關科學技術政策研究的重要智庫之一,成立於 1987 年,原名為科技政策中心(Center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e , CSTP), 隸屬於韓國科學技術研究院(KAIST),1993 年五月更名為 STEPI。STEPI 的主要 任務是從事科技政策研究;南韓國家研發的計畫、管理、與評估;技術預測、技 術管理與教育。1999 年時,在組織歸屬與業務上有了調整,STEPI 建構在南韓 經濟與社會研究院(Korea Council of Economic and Social Research Institute, KCESRI)之下,另外將國家研發計畫的計畫、管理與評估的業務轉移到南韓科學 技 術計畫評 估院(Korea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valuating and Planning, KISTEP);產業科技政策的研究業務則由南韓產業科技評估與計畫院 (Korea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Technology Evaluation and Planning, ITEP)移轉到 STEPI。2005 年南韓經濟與社會研究所重整到國家經濟、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 委員會(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for Economics,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NRCS)。 南韓科技政策研究院(STEPI)的目標在於提升南韓國家科學及技術的能 力,並期許成為創新研究方面的世界領導者,其發展願景在於藉由提供策略性的 政策建議,以提升科技研發和創新,加速南韓朝向先進的知識型社會。其目標鎖 定在: 1. 發展有效率的隨時性政策需求回應; 2. 建立卓越的創新研究; 3. 創新研究的合作和交流上,建構更緊密的國際連結三方面。 主要功能如下: 1. 基於主要科技政策議題之研究分析,提供韓國政府相關科技政策方案; 2. 科技和創新相關議題的研究與分析; 3. 面對未來的可能挑戰,提出更有效率地政策議題; 4. 對政府和產業界提供策略發展性的意見與建議
5. 建立與散播科技政策之指標及統計資料
STEPI 在組織上包括有兩個研究中心,分別是創新政策研究中心(Center for Innovation Policy ) 和 技 術 管 理 研 究 中 心 (Center for Techno-Management Research);兩個研究處:科技經濟研究處(Divisions of Techno-Economic Research) 和創新基礎建設研究處(Divisions of Innovation Infrastructure Reasearch)。各中 心主要工作如下: 1. 創新政策研究中心 (1). 國家科技政策的策略和長程願景 (2). 國家研發投資的優先順序和方針 (3). 提升創新的政策計畫 (4). 科學與創新的接合 2. 技術管理研究中心 (1). 研發的規劃 (2). 研發的管理 (3). 研發的評估 (4). 技術移轉與散佈 (5). 政府支助研發機構的政策 (6). 基礎研究政策 3. 科技經濟研究處 (1). 科技跟經濟間的接合 (2). 科技議題的經濟分析 (3). 研發投資的經濟效益 (4). 科技和經濟發展 (5). 國際科技政策 4. 創新基礎建設研究處 (1). 科技統計與指標 (2). 科技人力資源 (3). 科技政策社會考量上的解決方案 (4). 科技政策的 (5). 研究倫理 (6). 區域發展和區域創新系統 (7). 科技園區和群聚 (8). 全球科技政策趨勢 (9). 南、北韓科技合作事宜
二、南韓科學技術規劃與評估院(Korea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valuating and Planning, KISTEP)
南韓科學技術規劃評估院前身是南韓科技政策研究院,南韓政府在1999 年 將南韓科技研究院關於國家研發計畫的規劃、管理與評估的相關業務獨立出來, 成立本單位。主要的目標希望成為國家創新系統(NIS)、區域創新系統(RIS) 和策略研發計畫中的智庫、成為評估與協調的標竿單位、成為國際化和資訊化中 教育與訓練上的最佳實證模式。 在組織上分成:(1)『計畫與協調辦公室』-主要負責創新政策和協調團隊; (2)『國家策略研發計畫辦公室』-主要是創新策略和政策團隊、預測和策略規 劃團隊、科技創新指標團隊所組成;(3)『國家研發協調與評估辦公室』-是由 研發分析與預算規劃團隊、研發預算協調團隊、研發評估團隊、研發表現與檢定 團隊、和策略研發計畫團隊所組成;(4)『知識資本研究中心』-主要由資訊管 理團隊和訓練與國際合作團隊組成。在負責計畫與預算、資源管理、和財務管理 上另設有管理處負責。
三、南韓產業技術評估院(Korea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Technology Evaluation and Planning,ITEP)
南韓產業技術評估院的發展最早追溯於 1989 年,為南韓產業技術研究 院(Korea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Technology, KAITECH)之下的技術管理部門 (Technology Management Division, TMD)相關議題。1991 年 TMD 納入產業科 技政策中心(Industrial Technology Policy Center, ITPC)主要負責政府贊助產業 科技發展計畫的監督和評估工作。1995 年 ITPC 升格為 KAITECH 之下的正式組 織,並且更名為產業技術評估院(Institute of Industrial Technology Evaluation and Planning, ITEP)。1999 年,根據產業科技基礎建設提升法案(Industrial Technology Infrastructure Promotion Act)ITEP 成為獨立的研究機構。其業務包括技術規劃、 技術評估、技術基礎建設、區域創新和國際合作等業務,各業務範圍介紹如下: 1. 技術規劃 (1)建立中、長程的產業技術相關計畫 (2)研究與分析國內外產業技術相關的政策 (3)調查國內外的科技需求、產業預測和技術趨勢分析 (4)建立調查與分析的評估系統、建立績效表現分析系統、產業技術發展計畫、 對經濟影響表現的研究 2. 技術評估
(1)提供產業技術發展經費已強化技術的競爭力和符合特定領域的特殊需求像 是零組件和材料技術、航空技術和環境清潔技術。 (2)對中小企業發展新技術和產品提供部分的發展經費。 (3)對於下一世代成長動力技術的前瞻科技提供相關經費 (4)對於需長期才有回報的高風險核心產業提供相關的幫助。 3. 技術基礎建設 (1)建立國家和區域級的科技創新系統以提升科技水準和產業競爭力 (2)建構國家技術基礎建設,像是研究設備、教育訓練、資訊技術、國際技術 合作和技術移轉等。 4. 區域創新 (1) 考量該區域的條件和特性,透過區域組織系統性的支持建構區域創新系統 (2) 推展區域創新聚集來強化區域產業的競爭力 (3) 科技園區計畫;藉由技術創新複合體的形成,區域企業、大學和研究機構 的參與來提升新創事業。 (4) 技術創新中心計畫:藉由區域大學和企業的合作,在設備、研究、資訊的 分享以達到技術商業化。 (5) 技術商業育成中心計畫:透過經費、資訊、設備和技術來幫助新創公司的 成長。
第三節 南韓科技政策的形成機制
2001 年,南韓政府制訂「科學技術基本法(Science and Technology Framework Law)」,此法案決定建立南韓基本的科技政策方向、擴大該國科技發展投資、完 成南韓國家型研發計畫、加深南韓政府在科技發展上的體認、培育創造性科技人 才、技術移轉與商品化、全球性的研發活動等基盤架構。此外南韓政府也制訂「區 域性科技推廣計畫(Comprehensive Reg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motion Plan)」,以創造區域性的創新技術發展點、促進科技與人才的流動、建立區域性 科技資訊系統、擴大科技文化認知及增加地方政府研發預算的比重等,促進區域 性科技活動發展。2003 年,盧武鉉就任南韓總統後,為能夠全面地反映國家科 學技術中長期發展方向及國家策略技術開發方向,南韓科技部對原訂《2002 至 2006 科學技術基本計畫》進行了全面的修訂,並使其與南韓政府總統任期相吻 合。修訂後的計畫名稱為《2003 至 2007 科學技術基本計畫》,並於 2003 年 5 月 頒布實施。 2003 年韓國科技部的預算金額約為總公共研發經費的 25%。1998 年二月, 科技部的改組確定之後,開始提供政策方向、領導以及協調南韓所有科技政策以
及計畫,其管轄範圍包括科技合作計畫、原子能計畫以及國家研發計畫,以期能 與該國發展計畫的優先次序相符合。 為了促進繁榮發展,該國成立南韓科技規畫評估院(KISTEP),KISTEP 的主 要功能為規劃南韓國家科技方向、協調及管理國家研發計畫,管理科技部贊助的 研發計畫;以及規劃並執行國際科技合作事宜。 韓國政府近年準備重整國家研發行政架構,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強化NSTC 以 及MOST 的功能,以達成: (1)評估、分析以及考核國家研發計畫的成效;(2)協 調南韓各部會的研發的預算。 科技部在整個政策過程中扮演重要的地位。首先可以看的是科技部部長同時 也為副總理、國家科技委員會(NSTC)和總統科技顧問會的副主席,扮演科技 政策決定過程中的關鍵角色,在科技政策上也主導其他相關部會,也是科技發展 計劃和執行的單位。在整個的政策決定機制上,以科技部為中心向上有產業界、 學術界和各部會首長所組成的國家科技委員會,向下有科技相關的19 個政府研 究機構合力來決定南韓的科技政策。由科技部分割出來新成立的科技創新辦公室 (OSTI)更可以在整個過程中進行溝通協調和執行的工作。 原本南韓的科技政策決策上有著以下幾點問題存在: (1) 希望強化科學家們對於政策決定的參與,但是能力上有所欠缺。 (2) 公部門主導政策的決定,因而產生由上而下的中央集權化政策決定方法, 造成科學家與政策決定者仍有隔閡。 (3) 政策主要放在短期與應用導向的研發活動,但是一般研究人員比較偏好長 程的研發活動,有觀念上的衝突。 (4) 各相關部會都參與政策決定,導致難以做出明確的結論,就算有決議各部 會間也未必滿意。 (5) 強調溝通協調機制,但是過程中卻相當耗時。 另外在政府科技計畫經費的補助機制方面,南韓的基礎研究經費上主要負責 部會為科技部(MOST)和教育人力資源部(MOE),並藉由隸屬於科技部的南 韓科學與工程基金會(KOSEF)和屬於教育人力資源部的南韓研究基金會(KRF) 負責相關的申請、評估、審核機制。有關KOSEF 與 KRF 的說明列於附錄三。
第四節 南韓的科技創新目標與科技政策方向
南韓政府分別於 1997 年及 1999 年制訂「科技創新五年計畫(Five-year Plan for S&T Innovation)」與「科技長期發展規劃-南韓 2025 年願景(Long-term Plan forS&T Development-Vision 2025)」,由計畫中可分別看出南韓政府短期與長期的科 技發展願景與目標。 科技創新五年計畫於1997 年 12 月制訂,以 1997~2002 年為五年期間,計 畫目的在於引導南韓的研發能力至世界七大工業國家(G-7)國家水準,期望藉由 策略性技術的創新與科技活動的提升下,於21 世紀初期即達到此目標。長程目 標希望能逐步淡化政府在國家創新系統的角色,使其轉型為民間私部門主導的型 態,同時調和南韓國家創新系統與全球創新系統,並在科技重點領域上,取得世 界級領導的地位。 另外,南韓科技長期發展規劃-「南韓 2025 年願景」早於 1999 年制訂,面 對未來長期科技發展願景,南韓科學技術部規劃的主要方針包括: (一) 將國家創新系統逐漸由政府主導轉移到民間主導; (二) 增進國家研發投資的效率; (三) 提升研發系統到國際水準; (四) 掌握新興技術帶來的創新挑戰與機會。 南韓2005 年願景之規劃共分為三大階段: 1. 第一階段(至 2005 年)期望藉由資源的流動、擴大基礎架構與相關法律及體制 的變革,將南韓的科技推向與世界等級水準的目標,達到科學技術競爭力世 界排名第12 位,在亞洲處於領先地位。 2. 第二階段(至 2015 年)則希望能成為亞太地區主要的研發宣導國家,參與科技 活動,達到科學技術競爭力世界排名第10 位,成為亞洲、太平洋地區科研 中心。 3. 第三階段(至 2025 年)目標為在特定科技領域上,達到世界七大工業國家水 準,科學技術競爭力世界排名第7 位,部分科技領域居世界主導地位,屆時 經濟成長貢獻率目標為30%,研發投入達 800 億美元。 (二) 為了達到預期的目標,該計畫提出以下的策略:
1. 訂定科技發展投資的篩選與集中(selection and concentration)原則; 2. 提升與充分應用科技從業人員的創造力;
3. 接軌地方與全球創新系統; 4. 強化大眾對科技的瞭解與興趣; 5. 更有效率的利用研發資源。
第五節 南韓科技計畫的績效評估
南韓1997 年金融風暴及總統選舉後,南韓開始導入「結果導向」的概念, 並由該國政府組成數個改革委員會,導入新的「績效導向」評估方法。1998 年 初成立直接對總統報告的「預算規劃委員會」(Planning and Budget Commission, PBC),其職責是指導預算的過程並對執行部門的決策有決定權。在 1999 年,預 算規劃委員會(PBC)整併入主計處(MPB),故在主計處(MPB)的預算規劃委員會 (PBC)下的政府改革辦公室(Government Reform Office)在重建南韓政府組織和政 府投資或是補助的組織內,扮演重要的角色。
簡單來說,在新的專案成立之前,可以利用前導個案和事前評估(pilot tests and ex-ante evaluations)來決定是否編列預算。此外,南韓還導入了「過程審核」 模式,以確保專案後續可以不斷地受到監督和評估。換言之,MPB 導入事前、 事前和事後「整合型」之公共預算管理的品質控管方式。 上述的改革政策,自然也影響了南韓科技計畫方面的績效評估。接著,又因 為南韓在2004 年於科技組織體系進行改革,科技計畫績效評估流程亦產生了一 些變化。現階段績效評估的流程如圖2.5 所示。 圖2.5 南韓的科技計畫流程圖 NSTC Secretariat
MOST: Design Evaluation Master Plan OSTI : Selection of Evaluationexperts KISTEP: Program Analysis and Administrative Support for Evaluation
NSTC
Confirmation of the Evaluation Plan& Results
Ministries & Agencies Prepare Materials to beEvaluated (1) (2) (3) (4) (5) NSTC Review & Budget AllocationProcess
(6)
Evaluation Committee
• Evaluation of National R&D Programs
• Peer review 格式化: 縮排: 左: 0 cm, 凸出: 3.6 字元, 編號 + 階層: 1 + 編 號樣式: 項目符號 + 起始號 碼: 0 + 對齊方式: 左 + 對齊: 0 cm + 定位點之後: 0 cm + 縮排: 0 cm
從圖2.5 可知,南韓國家科技委員會(NSTC)、科技創新辦公室(OSTI)與 南韓科技規劃與評估院(KISTEP)分別在科技績效的評估上扮演重要的角色。 KISTEP 主要負責各計畫的分析與評估相關之行政支援。OSTI 則負責參與評估 專家的選拔並做為國家科技委員會(NSTC)的主要幕僚與行政作業單位。NSTC 負責評估結果的最後確認與預算的分配。績效評估的方法基本上分為「自我評 估」、「共同評估」與「獨立評估」等三評。
第六節 南韓人力資源的提升計畫
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CED)發布的 2004 年科技及產業未來展望報 告,其中有關南韓政策問卷方面的調查結果顯示,現階段南韓面臨的最大關鍵議 題在於年輕學子,學生對於科學以及電機方面的興趣大幅滑落。1998 年時,在 學術傾向測驗中取得優異成績的頂尖學生,28%會選擇大學中的的科學以及工程 相關科系;但2001 年,選擇就讀科技或工程的學生比例卻快速下降至 19%。為 了讓傑出的年輕學子回流到科學以及工程領域,南韓政府需要同時提升科技領域 中,人力資源的供給以及需求。 從供給面來看,其關鍵議題為,如何提高科學以及工程教育的品質,以及如 何減少科技理論方面與以及實務的距離。該OECD 報告亦指出: 一、 南韓想要提高大學教育品質,就必須回應科技產業的變化,了解科技產業 在知識以及實務上的需求,並改進科學教育課程。 二、 南韓政府也計畫扶助大學研究,以提昇科學以及工程教育。南韓政府預計 將在2008 年增加基礎科學研究的經費,使得經費總額占政府總研發費用的 25%。三、 南韓政府發布「國家研究員」(National Research Fellow)計畫,挑選頂尖的 研究生,給予資源及訓練,未來將以這群優秀人才為前導,帶領韓國在科 技及工程發展。 四、 最後,韓國政府將加強科學家以及工程師的再訓練,提昇專業人才競爭力 以面對市場的變化。 一般來說,韓國就業市場對科技以及工程領域學生的需求量,是取決於科技 產業成長幅度以及產業活動的科技強度。從知識經濟的角度出發,遠程的展望而 言,韓國希望科學家及工程師人數大幅成長。但這僅僅是一個遠程的期待,因為 短期市場的失靈無法讓學生相信未來市場會大量需要科技人才。為了讓學生們相 信未來科技市場具有發展潛力,韓國政府必須大幅提升對科技人才的需求。基於 這一點考量,韓國政府推動不少政策以及計畫,透過公部門的需求與職位提升對 科技人才的需求。
1. 南韓政府將大幅增加有關科技人才的相關職缺。韓國政府計畫在四年內, 具科技背景的高階政策官員比例將提升至30%以上。除此之外,韓國政府積極增 加公立研究機構的研究人員職缺,以吸收具備相關科技學歷的人才。
2. 南韓政府將推動一個名為「研究主管」(Research Officer)的計畫,這個計畫將 提供國防單位的就職機會給具有博士學位的年輕科技人才。
3. 南韓政府將建立「人力資源育成中心」(Human Resource Incubating Centers), 這個中心訓練失業的年輕科技人才,直到這些他們找到工作為止。
另外,為了吸引更多女性投入科技及工程產業,南韓政府公佈一項名為「女 性進入科技」(Women Into Science and Engineering;WISE)的計畫,這是一項鼓 勵性質的行動計畫,要求公立研究機構增加女性科學家及女性工程人員的比例, 女性員工比例至少為總員工的25%。 提到人力資源的提升一定要談的是韓國教育部從1999 年開始實施「二十一 世紀韓國之腦」(Brain Korea 21 ;BK–21)計畫,這一個計畫目的在於提升大學 研究及教學品質。以科技領域為焦點,尤其是IT 以及生化領域,此一計畫集中 資源支持研究生的計畫與研究案,並減少大學生在計畫中的名額數量。儘管預算 減少,藉由BK21 計畫,韓國政府仍提供大學研究每年 2000 億韓元,為期七年, 以強化大學的研究實力 在南韓約有72.6%具有博士學位的研究人員集中在大學中,但是他們不一定 有合適的研究環境,像是不充足的研發經費、缺乏的研究設備、和過量的教學負 擔。在2003 年的數據顯示,已有 10.1%的國家研發投資在大學中。反觀政府研 發機構和私有企業的比例分別是13.8%和 76.1%。基礎研發需要國家資金長期的 投入,因此,南韓政府計畫在2007 年,政府在基礎研發的經費的投入可以達到 政府研發總預算的25%以上。 另外,在1999 年時,為了提升大學的研究,南韓政府指派卓越具有研究潛 力的大學研究團隊成立卓越中心,至今以經成立了 43 間科學研究中心(Science Research Centers;SRC)與 57 間工程研究中心(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s; ERC)。每一個卓越中心每年都有 80 億韓圜的研究基金費(相當於 800 萬美元), 這項補助將持續九年,其間每隔三年評估一次。此外,地區型大學中的54 家研 究中心也被選定作為區域研究中心(Regional Research Centers;RRC)。而科學研 究中心與工程研究中心主要針對基礎研究中富於創意與創新的研究。而區域研究 中心則著重在區域大學和產業間合作的研究。
第七節 南韓的技術前瞻
(一) 韓國技術前瞻運作(技術預測)之概況 近年來南韓進行了兩次大規模的技術預測分別是第一次在1993 年,和第二 次在1999 年,預測方式主要是採用德菲法(Delphi Survey)希望預測在 2025 年 的未來生活形態和技術的發展。南韓在2005 年進行第三次的技術預測活動。在 第二次技術預測標的的選擇上有以下幾點原則: 1. 目前技術水準還在初始階段,但是預期未來可能會引領世界的科技。 2. 與南韓地方環境有特殊關連的科技。 3. 排除已經有原型發展或接近發展完成的科技。 4. 在短程、中程、長程的技術發展中選取平衡。 5. 避免過度集中在單一特定領域。 (二) 預測結果與分析 在第二次的技術預測中總共選定了 1,155 項技術標的,分成為 16 項技術領 域,以重要性(significance)index 和 R&D 程度兩構面形成 2χ2 的矩陣分析, 如圖2.6 所示。 圖2.6 南韓技術前瞻的矩陣分析圖 1. 在第一象限的技術領域包括:資訊電子、通訊、農漁業、精密化學和製程等, 建議在政府應在資訊電子、通訊這些領域提出更進一步的計畫,維持技術上的全 球競爭力。 I II III IV 研發程度 重要性 刪除: <sp>2. 在第二象限的技術領域包括:醫藥健康、生命科學、和環境科學領域等,這 些領域都生公共福利和生活品質相關,建議政府應該建構更進一步的機制來將這 些領域提升到第一象限的範圍裡。 3. 在第三象限的技術領域包括:地球與海洋科學、航太科技等,在 21 世紀新 科學領域中有相當的成長潛力,但是在現階段發展中市場失敗,建議政府應該要 在這些領域中選擇性的投資發展科學性的研究。 4. 在第四象限的技術領域包括:材料、建築土木、機械、運輸、能源資源、原 子科技、生產與製程等領域。在機械、生產與製程、材料是南韓工業發展的支柱, 為了要將此些領域提升到第一象限南韓政府應該要提供更多、持續的投入資源以 強化這些技術上的創新。而建築土木、運輸、能源資源、原子科技上政府則需要 在基礎建設的設置上更加強化。 南韓技術預測方式過去以德菲法為主軸,但是第三次的技術預測則加入了有 關社會與經濟方面的考量,同時也結合了情境預測法(Scenario Survey)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