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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院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核心課程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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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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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美術學系碩士班

碩士論文

大學校院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

核心課程之研究

A Study of Core Curriculums Designed for the people of

Culture Creative Industry in Universities

研究生:王珮娸

指導教授:魏炎順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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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誌

回首三年半的研究所求學生活,在台中與新竹兩地奔波,學業與家庭生活中忙 碌,尤其在研究所生涯中還經歷結婚、懷孕之人生大事。一路走來有家人、同學、 師長的陪伴與鼓勵,幸福多於辛苦。本論文終於得以順利完成,更要歸功於太多 幫助我、鼓勵我的人。首先要感謝的是指導教授-魏炎順老師,老師在這三年半 給予我許多的人生經驗分享與指引,「每個生命都有其出路」這句話讓我能面對未 知與挑戰;提供許多做研究的寶貴意見,在研究過程中更是不厭其煩的給予鼓勵 及論文計畫之改進方向,讓我不至於偏離軌道,且能順利進行如期完成論文。其 次,感謝兩位口試委員,黃嘉勝教授是研究所求學期間的導師,從剛開學參與我 的婚禮、課堂中的指導解惑、到最後參加論文計畫口試期間給予我很多鼓勵與寶 貴的意見。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周立倫教授在論文計畫與口試期間給予很多寶貴的 建議與意見,讓我的論文能更臻完善。再次,要感謝國立屏東教育大學視覺藝術 學系 李堅萍教授、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文藝術學院 林炎旦院長、弘光科技大學 文化事業發展系 林坤誼教授、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所 何明泉教授、國 立屏東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產業經營學系 賀瑞麟主任、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創意生活 科技系 黃世輝主任、和春技術學院商品設計系 羅日生教授、國立台灣工藝研究 所 林正儀所長、金良興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易榮昌董事長、臺中市議會 黃國書議 員..等專家對於研究調查問卷提供寶貴意見,在此致上誠摯的謝意,因為你們的 幫忙,得以讓研究能順利完成。 還要感謝與我一起在美研所中奮鬥打拼的同學們:婷勻、明麗、名奇、治平、 美玲、哲志、維新、明翰、圭堂、長吉;以及同甘苦共患難的好朋友,因為她們 讓我在研究所生活中擁有最美麗的回憶:宥靜、佩琪、佑珊、怡珍、自怡。 最後,要謝謝我最重要及最摯愛的家人,感謝外子鄭嘉賢對於我學習路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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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在這三年半體諒我、開導我、鼓勵我,並分擔求學與研究過程中所有的喜 怒哀樂。感謝奶奶王柯罕、父親王紹民、母親林淑君、弟弟淳弘、公公鄭春彥、 婆婆李麗琴及所有家人,因為你們無限的支持與鼓勵使我得以順利完成學業,我 永遠愛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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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院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核心課程之研究

研究生:王珮娸 指導教授:魏炎順 博士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美術學系碩士班

摘 要

本研究目的在了解大學校院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所需之核心課程,以增進 臺灣文化創意產業人力。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及德爾慧法(Delphi technique), 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相關之國內外大學校院及中心之課程、依據相關博碩士論文資 料、專家學者的訪談及國內業界開設課程,分析歸納出適當的核心課程,作為本 研究在設計問卷時的發展工具之參考,做為培育文化創業產業人才之核心課程研 究用。 本 Delphi 課程問卷對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育深入研究之大學教授七人及知名 學者、專業人士三人施測,歷經二回合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大學校院培育文化創 意產業人才核心課程,應涵蓋文化、創意與產業管理三個領域向度。本研究建議 核心課程如下:分別以「文化研究與理論基礎」之核心課程 12 門,養成學生基礎 人文素養、理論探索的專業知能;「創意實作與實務技能」之核心課程 12 門,培 育學生思考、分析、判斷、創造的設計與實作能力;「產業經營與管理行銷」之核 心課程 13 門,培植學生事業經營管理的基本能力;各教授專家提供建議之核心課 程 6 門,將其列入參考課程之用,提供未來大學校院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的核 心課程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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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f Core Curriculums Designed for the people of

Culture Creative Industry in Universities

Student:Wang,Pei-Chi Advisor:Dr. Wei,Yen-Shun

Graduate Institute of Fine Arts

National Taichung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explore the core curriculums necessary for the people of culture creative industry in universities. This study was expected to make some contribution to the cultivation of talent for Taiwan’s culture creative industry.

Literature review and Delphi technique were used as the research method in this study. From the curriculums designed to cultivate talent for the culture creative industry in domestic and overseas universities/centers, research papers, expert interviews, and courses provided by domestic industries, appropriate core curriculums were induced and analyzed. These curriculums were used in questionnaire design and served as a reference for designing core curriculums to cultivate talent for the culture creative industry.

The Delphi questionnaire was later administered to 7 university professors and 3 prestigious scholars and experts. Through two rounds of the survey, the result demonstrate that the core curriculums necessary for the people of culture creative industry in universities should include three domains of the culture, the creativity and the industry manages.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 on core curriculums were provided: 12 core curriculums on “cultural study and theoretic foundation” foster the student foundation humanities accomplishment and the theory exploration specialized knowledge energy, 12 on “creative implementation and

practical ability” cultivate the student to ponder, the analysis, the judgment, the creation design and really makes ability, and 13 on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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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istration and marketing” cultivate the student enterprise management and operation basic capability. From the suggestions of professors and experts, 6 core curriculums were induced and also listed as reference curriculums. This study will provide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core curriculums for the people of culture creative industry in univers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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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謝誌 ... Ⅰ.Ⅱ 中文摘要 ... Ⅲ 英文摘要 ... Ⅳ.Ⅴ 目次 ... ..Ⅵ.Ⅶ 表次 ... ..Ⅷ.Ⅸ 圖次 ... Ⅹ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背景………1 第二節 研究動機………3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6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7 第五節 名詞釋義………9

第二章 文獻探討………11

第一節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意涵………11 第二節 國內外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趨勢………37 第三節 國內外大學校院文化創意產業課程內涵………55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99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方法………100 第二節 研究步驟………104 第三節 研究對象………106 第四節 研究工具………107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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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109

第一節 問卷實施過程時間………109 第二節 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之核心課程………110 第三節 專家綜合建議………130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133

第一節 結論………133 第二節 建議………135

參考文獻

壹、中文部份 ………138 貳、英文部份 ………143

附錄

附錄一 德爾慧委員名單………144 附錄二 德爾慧第一回合問卷………145 附錄三 德爾慧第二回合問卷………148 附錄四 大學校院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之核心課程內容發展簡介…………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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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目 錄

表 1-1 文化創意產業相關課程系所校院 ... 7 表 2-1 創意的定義 ... 23 表 2-2 創造力的定義 ... 24 表 2-3 文化創意產業之範疇及主管機關 ... 47 表 2-4 文化創意產業相關課程系所校院 ... 63 表 2-5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化產業學系專門課程 ... 65 表 2-6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學位學程專門必修課程 .... 67 表 2-7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產業經營學系核心必修課程 ... 69 表 2-8 立德大學文化創意學系專業必修課程 ... 71 表 2-9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核心必修課程 ... 74 表 2-10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創意生活設計系核心必修課程 ... 76 表 2-11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文化創意事業系專業科目 ... 78 表 2-12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專業核心必修課程 ... 79 表 2-13 弘光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專業必修課程 ... 82 表 2-14 南開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專業必修課程 ... 84 表 2-15 美和技術學院文化事業發展系專業必修課程 ... 85

表 2-16 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 核心課程 ... 89

表 2-17 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 核心課程 ... 90

表 2-18 學學文創志業開設課程 ... 91 表 2-19 大學校院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相關論文 ... 94 表 4-1 本研究德爾慧問卷施測時間 ... 109 表 4-2 第一回合「文化研究與理論基礎」核心課程專家群共識度分析統計 ... 111 表 4-3 第一回合「文化研究與理論基礎」核心課程重要性/適合程度分析 ... 112 表 4-4 第一回合「創意實作與實務學習」核心課程專家群共識度分析統計 ... 113 表 4-5 第一回合「創意實作與實務學習」核心課程重要性/適合程度分析 ... 114 表 4-6 第一回合「產業經營與管理行銷」核心課程專家群共識度分析統計 ...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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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7 第一回合「產業經營與管理行銷」核心課程重要性/適合程度分析 ... 116 表 4-8 第一回合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之核心課程分析結果 ... 117 表 4-9 第二回合「文化研究與理論基礎」核心課程專家群共識度分析統計 ... 119 表 4-10 第二回合「文化研究與理論基礎」核心課程重要性/適合程度分析 ... 120 表 4-11 第二回合「創意實作與實務學習」核心課程專家群共識度分析統計 ... 121 表 4-12 第二回合「創意實作與實務學習」核心課程重要性/適合程度分析 ... 122 表 4-13 第二回合「產業經營與管理行銷」核心課程專家群共識度分析統計 ... 123 表 4-14 第二回合「產業經營與管理行銷」核心課程重要性/適合程度分析 ... 124 表 4-15「其他建議課程」專家群共識度分析統計 ... 125 表 4-16「其他建議課程」重要性/適合程度分析統計 ... 125 表 4-17 第二回合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之核心課程分析結果 ... 126 表 4-18 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之核心課程二回合比較分析表 ... 128 表 4-19 第一回合專家綜合建議 ... 130 表 4-20 第二回合專家綜合建議 ...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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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目 錄

圖 1-1 2004~2006 年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 ... 4 圖 1-2 2004~2006 年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 ... 5 圖 2-1 文化產業整體架構與界分 ... 33 圖 2-2 2004∼2006 文化創意產業就業總人數 ... 53 圖 2-3 2004∼2006 年文化創意產業就業人數 ... 53 圖 2-4 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關鍵因素 ... 56 圖 3-1 研究架構 ... 100 圖 3-2 研究步驟 ...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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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在本章中將呈現本研究之相關背景資料。本章共分五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 第二節為研究動機;第三節為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第四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五節為重要名詞解釋。

第一節 研究背景

台灣過去以發展科技產業為主,科技人才之培育業已累積 30 年的深厚基礎; 反觀文化創意產業人才之培育,由於缺乏良好的根基,使政府在推動文化創意產 業發展時,遇到很大的瓶頸。基於人才是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根本,也是國家競 爭力的重要一環,若能有效運用適當人力,將可提高文化創意產業的成長空間及 發展潛能(中華經濟研究院,2005)。因此,教育實為經建發展的基石,無論政府 政策如何發展,人才培育總是最重要的工作,教育的歷程需重視知識經濟的發展, 其未來人力的養成才能供作為國家的發展與競爭的保證。 一、政府積極參與,推展鼓舞文化創意 隨著全球經濟發展、生活水準的提升,人們對於文化產品的消費需求越來越 大,也因而刺激了文化創意產業的日漸壯大。為提升我國全球競爭力,行政院於 2002 年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納入「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積 極推動,並規劃培育台灣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人力資產,期為台灣文化創意及創 意設計產業培養出影像、流行、出版、藝術、創意傢具、紡織與時尚、數位藝術、 創意生活、傳統工藝與商業等相關人才(文建會,2003),政府為了解決產業人力 供需量與質落差的問題,已透過不同的管道與方式進行人才培訓,除了以教育部 策略聯盟教學資源中心為基礎,持續開設藝術與設計相關科系畢業生職前訓練課 程外,尚結合經濟部、新聞局、文建會之資源,針對相關設計、廣告、視覺藝術、 工藝、電影、廣播電視等不同產業,規劃不同的課程內容。政府所積極進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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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培育對象來看,多涵蓋在校生、相關產業從業人員,甚至一般大眾均有相關的 培訓課程,惟這些都只能提供短期救急的協助,對於整體產業未來的發展,可能 還是需要從教育體制面著手,為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人才提昇國際競爭力(中華 經濟研究院,2006)。 人才是文化建設的基石,國民的創意可促進文化發展,一個能兼容並蓄、鼓 勵創意的國家,才有源源不絕的活水,才有發展的契機(邱坤良,2005)。經濟建 設與文化發展二者並非對立,文化是一種氛圍,可以團結人心、安定社會,並可 帶來豐盈的外資,吸引外國觀光客,促進國內經濟發展;在全球化浪潮下,臺灣 並非只有經濟力,更應成為具創新文化力的國家。 二、整備產官學研,強化人才養成環境 為因應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以及全球化的潮流,我國政府將文化創意產業 與全球運籌中心、數位臺灣等計畫並列,成為強化國家競爭力的旗鑑計畫。「文化 創意產業發展計畫」的推動是我國首次將抽象的「文化軟體」視為國家建設的重 大工程,期望藉由開拓創意領域,結合人文與經濟產業創造高附加價值的效益, 為臺灣帶來新的發展潛能與商機,創造就業機會,促進經濟成長,提升國民生活 品質(行政院,2003)。 因此,教育部研訂「大學校院藝術與設計系所人才培育計畫」,五年內已投入 超過 3.25 億元,期冀以學校現有資源為基礎,整備大學校院藝術及設計相關系所 人才養成環境,整合校際教學資源,統籌產學合作教學之交流管道,發展推廣產 學合作教學資源,加強跨領域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育,強化其本業相關領域的創 意生發能力,建構對全球創意產業運作模式、規劃經營、發展行銷的了解,提供 未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壯大的人才需求(教育部,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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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動機

文化創意產業是文化結合靈感、創意、服務的新興產業,所以需要的人才更 具多元化,除了藝術、技術、設計等專業領域的人才外,也需具備管理、行銷、 財務等其他專業,唯有將個人創意、技巧及才華,透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和運用, 才能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實現以人才推動產業的發展。 一、瞭解新興經濟,課程符應需求 在全球化的過程中,各地域及族群的界線日益模糊,面貌漸趨近同。在地文 化特色及藝術創作,是保有自我面貌的重要關鍵之一。而普遍具有多樣性、小型 性、分散性特色的文化創意產業,特別著重結合在地文化及全球性市場的深層思 考,遂成為各國兼顧經濟與文化發展的主流趨勢及重要政策。文化並非亙古不變、 凝結於特定時空中的符碼,其樣貌及意涵會隨著時空環境的轉換而有所變動及再 生。文化創意產業可以是發展臺灣新經濟的手段,更可以是重新形塑文化內涵及 提升民眾美學品味的媒介(翁金珠,2006)。 我國的文化創意產業自 2002 年揭櫫以來,無論在產業家數、營業額、附加價 值等都有所成長。但若深入瞭解整體產業結構,可發現由於其受限於規模及市場, 所以雖有靈活的創意,但是往往欠缺管理、投資、創新及開發的能力,對於人才 的培育與延攬更顯得不足。基於人才是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根本,也是發揮創意 的源頭,因此有必要瞭解文化創意產業人才供需的質與量,進而有效規劃與運用 人力資源(中華經濟研究院,2006)。文化創意產業在台灣仍屬新興產業,產業的 概念與形態仍在形成中,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所需的核心課程,有待進一步的 學術研究與整理,以符應產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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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 2004~2006 年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

註:1.括號中的數據代表成長率。2."-"代表無法自財稅中心或相關單位取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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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2 2004~2006 年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 資料來源: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2008,頁 27。 二、培育文創人才,發展潛能商機 人才為推動產業發展極重要的因素之一,臺灣過去以發展科技產業為主,在 科技人才之培育已累積相當多年的深厚基礎;反觀文化創意產業,由於缺乏良好 的根基,使政府在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時,在人才方面遇到很大的瓶頸(文建會, 2006)。未來若能有效的運用適當人力、提升人力素質,將可提高文化創意產業的 成長空間及發展潛能,因此人力資源的管理與規劃即顯得特別重要。 雖然目前文化創意產業相關科系在各大專院校紛紛成立下,文化創意人才的 培訓不虞匱乏,但著眼於文化創意產業需求之人才,往往實務經驗極為要求(文 建會,2005),藉由文化創意產業核心課程的研究,了解培育文化產業創意人才所 需具備的專業核心值能、獨有價值、創新能力,建立產學交流、促進學用合一, 得以開展「知識經濟」、發現「創意經濟」,以期提高台灣文化創意產業人才與創 意美學的素質,為國家帶來新的發展潛能與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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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文化創意產業」就語詞的組合而言包含了「文化」、「創意」和「產業」等 概念,廣泛地涉及文學、藝術、傳媒、經濟和政治等領域,然而個別概念和個別 領域間如何銜接,需透過核心課程的基礎養成,再個別朝專業面學習,透過本研 究提供未來大學校院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的核心課程發展方向,期待能對培育 臺灣文化創意產業人力有所幫助,是為本研究之研究目的。 本研究為探討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之核心課程內涵,作為提供大學開設相 關科系課程之參考。根據研究動機而有以下之研究目的及待答問題: 一、本研究的研究目的如下: (一)探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意涵。 (二)探析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之核心課程內涵。 (三)提陳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課程發展之建議。 二、根據上述之研究目的,本研究擬訂之待答問題如下: (一) 探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意涵為何? (二) 探究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的核心課程為何? (三)提陳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課程發展的建議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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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探討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之核心課程。由於文化創意產業範疇紛繁 及受限於時間的限制下,將所探討之文化創意產業範圍進行重點界定,其研究的 範圍及限制如下: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之文化創意產業範圍相當廣泛,因此將範圍界定如下: (一)因選取具備文化創意產業相關課程系所校院的定位不易,僅針對系名具備 文化創意、文化產業、文化事業發展、創意生活、等名稱的系所校院,作 為研究範圍。查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所提供全國大學校院(大學、四技)文 創相關科系,界定研究範圍,如表 1–1。 表 1–1 文化創意產業相關課程系所校院 科系所數 學校名稱 系所名稱 1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北) 文化產業學系 2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台中)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學位學程 3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屏東) 台灣文化產業經營學系 4 立德大學(台南) 文化創意學系 5 佛光大學(宜蘭) 文化資產與創意學系 6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高雄) 文化事業發展系 7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雲林) 創意生活科技系 8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台中) 文化創意事業系 9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台南) 文化事業發展系 10 弘光科技大學(台中) 文化事業發展系 11 南開科技大學(南投) 文化事業發展系 12 美和技術學院(屏東) 文化事業發展系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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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於職場工作趨於多元化,培養一位擁有適當能力進入職場工作者,需要 較長時間的養成教育,因此本研究以四年制大學為限。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受限於時間、資料等因素,而有以下之限制: (一)本研究受到時間限制,研究僅止於提出核心課程建議,無法針對各課程與 各項文化創意產業工作關係做深入討論。 (二)本研究所採用之文獻資料以美系與英系國家為主,其他非英語系國家文獻 不在探討與蒐集之列,故為研究限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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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名詞釋義

本節將研究問題所述之特定名詞做概念性與操作性定義的界定,使名詞的意 義更加明確。 一、文化 「文化 culture」一辭起源於拉丁文的「Cultus」,意是耕作土地(園藝學在 英語為 Horticulture),後引申為培養一個人的興趣、精神和智能。文化概念是英 國人類學家愛德華泰勒在 1871 年提出的,他將文化定義為「包括知識、信仰、藝 術、法律、道德、風俗以及作為一個社會成員所獲得的能力與習慣的複雜整體」, 文化是指人類所創造的精神財富,如文學、藝術、教育、科學等(蘇明如,2006)。 文化轉變為一種經濟力量,可以表現人民活絡的生命力與創造對地方的認同 感,所以本研究中所指之文化定義為一種生活、一種經濟、一種生命力。 二、創意 創意思考,是來自於對周遭人、事、物和環境的關懷、關心、同理心。台灣 著名的廣告人聯廣公司董事長賴東明先生認為:「創意是根據現有資料,予以重新 組合、排列、更新、增減、延伸,從而產生解決問題的新方法,也是由現有觀念 事務本身出發的一連串演化結果。」真正的創意並不是天馬行空、無中生有或一 蹴即成的頓悟,而是必須架構在意識行為,策略思考的規範下,並以經驗、資料 收集、觀察等產生,並且常把熟悉的事物陌生化,用新的價值去發揮(許安琪, 2005)。 在本研究中所指之創意,是根據現有資料,予以重新組合、排列、更新、增 減、延伸,從而產生解決問題的新方法,並運用新的價值去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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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化創意產業

文化創意產業的特質在於其多樣性、小型化與分散式。

在本研究中所指之文化創意產業(Culture Creative Industries)的定義是: 「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 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文建會,2002)。文化創意產業的範疇 包括:視覺藝術產業、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文化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 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廣告產業、設計產業、數位休閒娛樂產業、 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業、創意生活產業等共 13 項產業。 四、核心課程 核心課程是建立在學習主體所需的共通基礎之上,以各學科間共同分享的廣 泛概念為中心,並將某些領域的知識加以整合,是目前課程整合設計較成功的經 驗(黃光雄,1996)。所謂「核心課程」(Core Curriculum)泛指學習者需要且應在 學校課程中實施的若干共同要素(Elements),此等要素側重社會與個人問題的學 習,對於提供學生發展技巧與理解的能力而言有其重要性(王文科,2002)。在本 研究中所指之核心課程,乃經以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為出發點,依相關科目歸 類並經德爾慧專家共識,再由研究者提出建議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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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旨在參酌有關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意涵、國內外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趨勢 及國內外大學校院文化創意產業課程內涵等相關文獻資料,以德爾慧(Delphi) 調查法,建構切合需要的大學校院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核心課程模式。為達到 研究目的,並確定問卷內容,故進行文獻探討。本章共分三節,第一節為文化創 意產業發展意涵;第二節為國內外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趨勢;第三節為國內外大學 校院文化創意產業課程內涵。

第一節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意涵

藉由相關文獻整理文化創意產業相關論述,定義本研究文化創意產業定義及 面貌,以整合探究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之核心課程。

壹、文化的內涵

文化作為一個概念及範疇,其範圍相當廣泛,特色是相當多義且模糊的,具 體內涵並不容易界定。在不同的學科、不同的時空背景中,自有其多重的涵義。 雖然「文化」是如此難以描繪,但本研究仍試圖依本研究之需要將文化的概念與 其部分相關概念的發展進行探討與說明。 在拉丁語以及早期英文的用法中,「文化」(culture)與「耕作」(cultivation) 一詞相關,意指改進農耕活動,逐漸擴充引申為培育個人身心涵養。此種用法直 至今日仍保留在「農業」(agriculture)和「園藝」(horticulture)這兩個詞彙 中。為了生存,開始對自然物加工,因而脫離原始的生活狀態進而產生文化(夏 克、李天綱、陳江嵐譯,1988)。 人類學家克魯伯和克拉孔在其「文化意義」的研究中(Kroeber and Kluckhohn),蒐集文化定義共一百多種,整理出六種文化理解觀(林宗德譯,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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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描述性的定義(Descriptive definitions)─

視文化為社會之整體生活的一部分,如十九世紀英國社會人類學者泰勒 (E.B.Tylor)所言:「人作為社會的成員所獲得的複合整體(complex whole),它包 括知識、信仰、藝術、法律、道德、習俗,以及任何身為社會一份子的人所需獲 致的能力及習慣。」 (二)、歷史性的定義(Historical definitions)─ 如一九二一年帕克(Park)和博吉斯 (Burgess) 所述:「一個群體的文化,是 社會遺產的總和及編制。由於該群體的種族氣質和歷史生命,使得其文化具有社 會的意義。」在此一定義下,文化為世代相傳之遺產。 (三)、規範性的定義(Normative definitions)─ 包括以下兩種: 1.文化是一種規則或生活方式,可形塑出具體之行為及行動模式。 2.強調價值觀的角色而不涉及行為。 (四)、心理學的定義(Psychological definitions)─ 說明文化是解決問題的裝置(device),人們可藉由文化而得到溝通、學習、 或者滿足物質和感情需求。 (五)、結構性的定義(Structural definitions)─ 強調文化的抽象性,在各個獨立層面之間具有組織化的關聯性,其迥異於具 體之行為。 (六)、發生學的定義(Genetic definitions)─ 從文化如何產生,或是文化如何得以存續的角度來定義。以人類的互動來解 釋文化的起源,或是以代代相傳的產物來說明文化的存續。 這些定義截至目前為止,雖然產生細微的變化,但依舊通行。其核心用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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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化具有抽象性,屬於觀念的、精神的和非物質的領域,乃由信仰、價值觀、 象徵、符號和論述所構成的領域。並且強調「文化的自主性」,把文化視作遍及社 會生活各方面與所有層次。 李亦園院士表示:「文化是一套符號與意義的系統,由於此一系統的存在,使 一民族之衣、食、住、行等物質生活,人際交往的社會生活以及藝術、文學、宗 教等精神生活,可以統合一貫而不至相互矛盾」(李亦園,1986)。 Thompson 認為「文化」是嵌附在符號形式中的意識型態,包括各種行動、言 辭,以及有意義的事物等等,透過這些東西,個人得以和其他人進行溝通,並且 共享經驗,概念與信仰(Thompson,1990)。 沈清松教授提出:「文化是一個歷史性的生活團體,其成員在時間中,共同成 長發展,表現其創造力的歷程與結果,包含終極信仰、觀念、規範、表現和行動 系統的整體」(沈清松,1992)。 李錡在其碩士論文中指出,根據威廉斯(RaymondWilliams)的說法:「文化係 指涉一個民族、群體、或者社會的整體生活、活動、信仰和習俗。」,這個說法在 二十世紀得到許多人類學家的認同,認為「文化」乃是一無所不包之社會生活整 體(李錡,2004)。 由於各個學術領域對於「文化」的定義皆有不同,大衛.索羅斯比(David Throsby)因此將「文化」的定義精練地分成二個。第一個「文化」的定義是在人 類及社會學架構下經常用到的,即用來描述任何群體(group)所共有的態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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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習慣、風俗、價值、規範等。此種群體可為政治的、地理的、宗教的、種族 的、或其他可具體指涉的。「文化」的第二個定義是比較實用導向的,它標示著人 類從事的某種活動,而這些活動的產物與人類生活的知識、道德與藝術層面有關, 而不是僅指獲得某種技術或職業的技能(張維倫譯,2003)。 大衛.索羅斯比認為「文化」在實用導向的意義上,它標示著人類從事的某 種活動,而這些活動的產物與人類生活的知識、道德與藝術層面有關。為賦予此 意義的某些特徵的客觀定義如下:在生產活動中融入「創意」(creativity)。活 動涉及了「象徵意義」(symbolic meaning)的產生與傳達。該活動的產品含有某 種形式的「智慧財產」(張維倫譯,2003)。 古今中外的學者由於典範選擇與領域價值觀的差異,對「文化」一辭有著不 同的看法與判斷,整體來說,文化涉及了人類所有的生活,不論廣益或狹義的定 義都是人類生活方式的指引與先人智慧的累積,而身在不同地域的我們,也在延 續與創造屬於自己的文化。 文化一直被認為具有促進人類發展、豐富人類精神生活、推動社會發展及國 際交流等作用。1998 年世界銀行發佈的「文化與持續發展:行動主題」報告提出, 文化為當地發展提供新的經濟機會,並能加強社會資本與社會凝聚力。文化產業 這個概念雖然在 20 世紀 70 年代甚至更早已經被提出,但是文化的經濟功能對一 個地區發展經濟發展的促進,在 90 年代才被廣泛的關注。 文化在許多方面扮演經濟的角色: 1.文化是一個國家的品牌,和許多「動產或商品」(goods)連結一氣。 2.文化產業包括電影、電視、廣告、藝術與節慶活動等,都為國家添增魅力,帶 來直接的工作機會及其他經濟的附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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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博物館、餐廳、商店、劇院為商業集會和觀光事業提供了歡樂的消費空間 (consumption spaces)。例如,巴黎之所以為「世界城市」不是因為它在製造業 或金融業的影響力,而是它的建築歷史和美食名聲,吸引了國際會議和國際組織 總部的設置(徐佩瑩,2005)。 文化是新一波國力與競爭力的展現,根據各國文化貿易額的比較可以發現, 近幾年來,各國正積極藉由文化產業增加產值(王力行、林蔭庭,2006)。英國學 者 Charles Landry 強調,文化的重要性在於:它是創意的平台與資源,文化提供 創意所需的素材,創意是在實踐觀念與思維的力量,而此一力量需要文化所蘊藏 的豐富資源如多元的價值、生活方式等。文化是創意源源不絕的溫床,創意是在 實踐觀念與思維的力量。「文化」在以前可能只是一種品味,一種享用的生活,而 如今「文化」已不再僅是「文化」,它已轉變為一種經濟力量,並且可以表現人民 活絡的生命力與創造對地方的認同感,所以「文化」定義為一種生活、一種經濟、 一種生命力。 臺灣充滿了豐富多元的文化元素,百無禁忌的創作環境,相對地,也成為發 展文化創意產業的豐厚養分;同時,也由於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亦將使文化有 了轉譯、詮釋及創新、積累的無限可能。當代國家發展必須與文化創意產業緊密 結合,在文化創意產業社會的座標地圖中,則串連著國家文化及經貿活動,人才 間相互群聚與脈落關係;連結在地與全球的社會範型,接合文化與經濟、生產與 消費的經濟風貌等國家地景,在此種觀念脈絡的體現下,研究者以此基礎,作為 本文文化理論之依據。 一、後殖民主義 如果將殖民主義依時間點來劃分,可分為「舊殖民主義」、「新殖民主義」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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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殖民主義」,而劃分點則是第二次世界大戰,「舊殖民主義」乃是指第二次世 界大戰前西方國家透過武力或軍事的力量來奪取非西方國家(第三世界國家)的 政治主權,「新殖民主義」則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非西方國家(第三世界國 家)雖然主權獨立,但卻西方國家卻透過政治與經濟的手段來操控這些非西方國 家,而後殖民主義則是指西方國家對於非西方國家的文化侵略與文化優勢上的關 係,其涉及了意識形態的部份,並強調了西方宗主國與被殖民地在文化角色與文 化再現上的問題(劉得臣,2007)。 「後殖民」一詞在 1970 年代初期首見於政治理論,用以描述二次世界大戰後 擺脫歐洲帝國之後的那些民族的困境。到艾希克洛夫特(Ashcroft)、葛瑞菲斯 (Griffiths)、提芬(Tiffin)合作的《帝國反寫》(1989)問世時,它已被用來 描述「後殖民化那一刻起到今天,所有被歐洲帝國過程影響的文化」(彭淮棟譯, 2004)。而後殖民主義興起於 1980 年代,其思考重點在於歐洲與其他國家之間的 關係。後殖民主義批評的矛頭所向,是歐洲知識的文化霸權,由於這個霸權的作 用,非歐洲世界的知識就成為「被制服的知識」或「被剝奪了資格的知識」(陶東 風,2000)。 後殖民主義為利用學校、家庭、教會、媒體等文化手段進行霸權控制,影響 被殖民者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形成霸權的合法性,並造成被殖民者自然的順從 與認同。不僅如此,被殖民者成為邊緣者,失去自己平常所用的語言、習慣等生 活型態,形成失語、無根及無法發聲的現象。後殖民的論述就是對這種西方優越 感及霸權意識型態加以批判,同時對於居住於殖民卻被摒除於邊緣的被殖民者研 究的重視,反映出對霸權控制邊緣民族的重視(陶東風,2000)。 但也由於西方國家強權的文化殖民與入侵,使得反對與抵抗後殖民的思潮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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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界之在地文化的差異性逐漸受到重視,而長久以來受西方強權殖民的亞洲 國家之文化風尚也逐漸受到國際間的肯定。亞洲風尚正以傳統和現代結合的風格 而變得時髦起來,不僅西方人感受到亞洲風尚的影響,連亞洲人本身也企圖帶出 更有民族和個性的設計。數十年來持續的繁榮,西方風格已經在亞洲人之中漸漸 失去以往那種吸引力。過去的亞洲給與世界的價值是其廉價的勞動力和優待外資 的投資環境,未來亞洲輸出給世界未來的貢獻必定是其傳統文化的優秀價值(馮 久玲,2002)。 就地理上,台灣位於亞太地區的中心位置,是銜接東亞與北美航線最重要的 轉運站之一;從歷史文化上,台灣先後歷經過多次不同的殖民,有著特殊發展的 歷史過程與在地文化資產;從經濟發展歷程,台灣產業及貿易基礎實力雄厚。因 此,台灣文化創意產業是亞洲最具國際競爭潛力的一環。透過台灣意識的覺醒和 台灣主體性的建立,讓台灣文化在傳承與創新間,找出新的平衡點,並得在深耕 本土與國際接軌間,展現開放的海洋性格、匯聚多元文化(經濟部工業局,2006)。 二、文化霸權的反思論述 從後殖民主義等論述的啟發裡,可以發現到在全球化的權力場域中,的確存 在著知識權力的不平等,以及中心/邊陲的文化失衡狀態的。許多後殖民理論家, 甚至直接將後殖民主義稱為「文化殖民主義」(Cultural Colonialism),來指稱 第三世界國家的文化狀況。在許多關於全球化的憂慮中,最常被提及的「文化霸 權」、「文化帝國主義」等,所引發的恐懼主要來自於文化主體性及自我認同的模 糊。樂觀的支持者將全球化訴說成一個人類共榮的全球共同體,是一個世界大同 的美景;擔憂的人則害怕在世界大同的全球化文化裡,將找不到自己的身份認同 (陶東風,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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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期的文化全球化理論,就有人將其視為是文化帝國主義中的一支。 Friedman 指出 1960 年代以降,文化帝國主義的思考就趨向將全球化的批評鎖定 於文化範圍內,並將其過程視為「帝國主義秩序本質的一部分,也就是某一特定 的中心文化不斷增加其霸權影響力,使得美國價值觀、消費物品、與其生活方式 廣為流傳至其他地方(Friedman,1994)。」「文化帝國主義理論」,其中心前提相 當簡單,即某些主流優勢文化會威脅到其他文化,但其中還含有更多複雜、相互 矛盾、模糊不清的理念。事實上所謂的「文化帝國主義」也有不同的界定範圍: 從美國對歐洲的主宰、「西方世界」對世界其他區域的主導、核心國家對邊陲國家 的控制、現代世界對加速消失的傳統世界,以及資本主義對幾乎是每個人、每項 事情的掌控,都可列入其範疇(Tomlinson,1991)。 文化全球化也可說是資本主義邏輯的推動,跨國資本為了盡可能地擴張市場 與利潤,總會試圖重構不同地區的在地主體,生產出新的情感與象徵內容,讓這 些新生的消費主體可以配合資本的邏輯運作,滿足資本的需要,換言之,消費文 化的移植輸入不是一個文化間平等對話的結果,而是一種霸權、優勢的生活方式 的進口與文化殖民(何春蕤,1997)。因此有學者就認為全球化不只是一種「流動」, 而是一套「世界性的剝削體系」。 Waters 相當看重文化的影響力,並宣稱物質的流動是在地性的;政治的活動 是國際性的;符號象徵的流動是全球性的。人類社會的全球化主要取決於文化關 係的流動範圍,而不是由經濟和政治事務來主導。可預期的是,當經濟、政治也 達到全球化的程度時,其中的流動必然包含符號象徵的流動,也有文化的元素在 其中,也可預期文化全球化的程度仍較政治與經濟兩者高(Waters,1995)。雖然 這樣的論述可能有些爭議且也有令人質疑的部份,但文化符號不受時空限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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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資源限制小,因此更容易被製造和流傳,且文化與所有人類的日常生活息息 相關,故在全球化的進行上較潛移默化,也因此可見文化在全球化議題上的影響。 但文化全球化的觀念中其實有著正反兩面矛盾的地方,Tomlinson 就認為文 化全球化消解了在地文化的安全性,但卻讓我們有著更加廣泛、終至全球的用語 經驗有了嶄新的了解(Tomlinson,1997)。Tomlinson 也指出全球化是一種間接 的的過程:帝國主義的概念至少包含刻意計畫的觀念:也就是指刻意地把來自權 力核心的某一社會體系散佈至全球各地。而「全球化」的概念,則指涉全球所有 地區的相互連結與相互依賴,但絕非刻意而為的(Tomlinson,1991)。 綜觀上述關於文化全球化的論述可發現,文化在世界上的流動是不平等的, 強權國家,如歐美國家,以資本主義的形式,透過媒體與科技的優勢掌控權,將 其文化以商品的方式強行侵略,進行文化層面的殖民。而這樣的趨勢也造成了全 球文化同質化與品味加州化的危機。但危機即是轉機,也因為如此,與主流強勢 文化差異的其他文化逐漸被重視,且文化符號能夠輕易透過科技傳媒系統流通世 界的特性,也被廣泛的利用。再加上由於文化所需耗費的資源遠低於工業經濟, 但其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卻又有逐漸攀升的樂觀情勢。而文化可說是一種生活的體 驗與創造,強勢文化與當地文化的碰觸也衍生出新的文化,姑且不論這種文化的 價值意義,文化的全球化不僅改變了世界各國的經濟體系發展,更提供一種新的 生活體驗與適應方式。整體而言,「全球化」代表著「自由」與「競爭」,經濟貿 易與文化符號自由在地球上流動,也因為這樣的流動帶來的龐大利益的競相追 逐,而這樣的「競爭」已經是跨越民族國家與地理疆界的範圍,也將地球上的各 個國家緊緊的牽連在一起(劉得臣,2007)。 如果我們面對著一位染著滿頭金髮、身上掛者 Nokia 手機、桌邊放的是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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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ker 雜誌、眼睛不時盯者正在流行的韓劇、手中卻忙者包葉的檳榔西施,我們 是不是很難描述她的文化屬性?事實上,這就是當代先進國家所面臨的文化衝 擊。因為二十一世紀世界各地的文化,正透過著科技、商業、旅遊與媒體等共通 的平台,產生頻繁的互動與對話。科技的發達,讓人類的思考模式藉由數學與邏 輯的訓練而趨於一致;商業的自由交易,產生如 McDonald’s、Starbucks 等全球 知名品牌;旅遊求學與工作居住的自由遷徒,讓人們親身體驗到不同的文化特色; 而大眾傳播媒體的發達,更讓人類輕易地接觸到各地的資訊與符號。聯合國教科 文組織於 2000 年所公布的研究報告顯示,從 1980 至 1998 間有關世界文化產品貿 易額呈將近五倍的成長,更驗證了上述文化發展的趨勢。藝術、出版、電影、音 樂、網路、時尚、娛樂、觀光等文化產業,造就了紐約、東京、倫敦、巴黎、洛 杉磯、聖保羅之類的世界城市(文建會,2003)。 但與十八、十九世紀西方社會利用帝國與殖民主義,強制壓迫其他國家與社 會接受西方文化不同的是,二十世紀全球化發展的動力是來自於資本主義與自由 主義。自由經濟與民主平等的力量並沒有讓世界各地的文化,因為差異性與矛盾 性而產生激烈的衝突與對立。反而是各地文化因為有了與其他文化接觸與互動的 機會,產生如跨文化(transculturation)、文化混血(hybridization)與本土化 (indigenzation)等各種描述文化融合與轉介的概念(陳芸芸,2002)。 Fetherstone(1996)就指出『全球化』與『地方性』並非全然敵對的觀念。當 代全球化的發展,並不意味著地方文化與地域特色就因此而消聲匿跡。相反的, 因為人類有了共同可以溝通的語言與介面,反而使得地方文化更能彰顯特色,建 構出地方認同的集體感情、記憶與歸屬的象徵(朱元鴻,2000)。 全球化是新世紀人類無可抗拒的課題,不論在政治、經濟、教育及文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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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是既競爭且合作的關係。由於時空的無阻隔,人物、物流、金流、資訊快速 流動,形成「時間緊密的地球」,加上知識經濟時代的催化,知識成為區隔強國與 弱國、核心與邊陲之鴻溝,知識激發、創新和應用的重要性可見一斑。為了因應 全球化後,世界已連成一張緊密的學習網,以及配合知識經濟的發展,產業快速 更新,和知識半衰期的縮短,教育必須積極進行調整和創新,才能擺脫磁吸和免 於蒸發的命運。透過核心課程培育出文化產業的領導者,具有國際行銷的視野與 能力,一方面能夠吸引資金投入文化產業,一方面又具備管理與執行的能力,帶 領台灣進入全球文化的舞台,與創造台灣本土的認同感與特色。

貳、創意的內涵

二十一世紀全球市場邁入新經濟時代,「知識」取代土地、貴金屬、天然資源 等傳統的有形資產,成為改變社會結構、支配企業競爭力與決定國家前途的關鍵 因素。惟「創新」(Innovation)與「創意」(Creativity)是知識經濟的核心,為 因應知識經濟的衝擊與挑戰,行政院爰將「創意台灣」(Creative Taiwan)規劃為 未來施政的目標與願景(文建會,2003)。因此在「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 中,特別提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將文化、藝術及設計等相關產業,原各 自分屬不同系統的行業,統籌在「創意產業」的大概念下,首次納入國家發展的 重點計畫。

彼得•杜拉克(Peter F. Drucker)在其新書『下一個社會』(Managing in the next society)中明白指出,未來知識工作者將成為社會的主導力量。因此培育具 有創意(creativity)與創新(innovation)能力的人才,已成為下一個社會中,國 家與社會競爭與進步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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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因此 Peter Drucker(1993)認為現今基本的經濟資源,是「知識

(knowledge)」,「知識經濟」已是現下最主要的產業型態;然而,知識的力量來自 何處呢? Richard Florida (2003)在「The Rise of Creative Class」一書中, 對此問題做了更深入的探討;他認為「知識」與「資訊(Information)」是創意 (Creativity)的工具與材料,創意便是從知識中創造出有用的新形式,至於「創 新(Innovation)」,無論是新的技術產品、新的商業模式與方法,則是創造力的商 品,因此創造力才是主要的力量,將知識經濟稱為「創意經濟(Creative Economy)」 則更能切合要項、點出其中精髓(方祥明,2004;石雯侃,2005)。 吳懷宣(2005)認為創意並不是一樣東西,而是來自於本身所存在的意識, 且無法附著於任何人、物品、事件上。文化產業的創意,必須經過知識的設計及 轉換,才能夠符合消費者的基本需求和品味,換言之,能夠不間斷地將管理知識 和創意相互結合,轉化為核心競爭能力,就是創意的憑藉。

著名的廣告創意人 James Webb Young 詮釋創意為:把原本不相關的結構組合 在一起,使新的整體產生較原來放進的材料,更豐富的結果。意即,找出一個概 念之間的相關性,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並賦予意義即為創意。台灣著名的廣告 人聯廣公司董事長賴東明先生則認為:「創意是根據現有資料,予以重新組合、排 列、更新、增減、延伸,從而產生解決問題的新方法,也是由現有觀念事務本身 出發的一連串演化結果。」(許安琪,2005)創意的定義彙整如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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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創意的定義 學者 定義 Maslow(1959) 創意乃是追求自我實現,以自己的方式體驗生活,認識 自己,和發揮自己的才能。 陳龍安(1991) 創意的成果強調前所未有、獨特新穎與社會相結合,並 對人類有所貢獻。 吳明雄(1997) 創意是一種概念的轉變,將不相干的事物結合起來,產 生新的意義、新的價值。 伍立人(2002) 乃是構成民族文化的重要因素,它可以憑藉許多形式呈 現,而這些形式透過產業行銷的過程被複製、傳播著。 詹宏志(2002) 找出兩個不相干事物的「相干性」,創造出全新的組合。 王廷興(2005) 綜合運用各種天賦能力與創意專業技術,將從現有的商 品、服務與活動、組織文化與組織結構、生產與服務作 業及經營管理過程之中,尋求新的概念、體現、方法、 商品。 賴東明(2007) 創意是根據現有資料,予以重新組合、排列、更新、增 減、延伸,從而產生解決問題的新方法,也是由現有觀 念事務本身出發的一連串演化結果。 資料來源:改自方金寶(2006),頁 14 根據上述專家學者對於創意一詞的定義可知,真正的創意並不是天馬行空、 無中生有或一蹴即成的頓悟,而是必須架構在意識行為,策略思考的規範下,並 以經驗、資料收集、觀察等產生,並且常把熟悉的事物陌生化,用新的價值去發 揮。創意思考,是來自於對周遭人、事、物和環境的關懷、關心、同理心。教育 是腦裡的智慧,勢將成為二十一世紀的無價之寶,創意夢想是本世紀的最大財富, 改變才能創造未來,人才是台灣最強的競爭力。 一、創造力定義 創造(creative)的字源來自拉丁文的 Creatus,原意為「製造或製作」。1988 年英語詞庫字典指出「創造力」為一種「超越傳統概念、規則、型態、關係,並 能創造有意義的新概念、形式、方法、解釋等能力」。張春興主編(2007)的「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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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心理學辭典」將「創造力」解釋為「在問題情境中超越既有經驗,突破習慣限 制,形成嶄新觀念的心理歷程;以及不受成規限制而能靈活運用經驗以解決問題 的超常能力」。高健(1998)則認為「創造力」乃是「激發、形成創意,並將之轉 化為實際價值的整個過程」(毛連塭,2000)。根據 Rhodes 於 1961 年所提出創造 力可從下列四種取向來解析,歸納專家學者的論述,彙整創造力的定義如表 2-2。 表 2–2 創造力的定義 取向 學者 定義 Gardner(1993) 有創造力的人通常較常人能以較有效且有彈性的方法運用其認 知歷程。 Runco and Walberg(1998) 具有創造力的人必須具備的特質歸納為如下幾類:動機成分、發 現問題、適應的認知、冒險、適應性的人格、傳統的認知以及獨 立。 個 人 陳龍安(1998) 創造性人格特質大多在運作過程中,須突破成規,超越慣例,以 求新求變,冒險探究的精神去構思觀念或解決問題,其行為表現 出冒險心,挑戰心,好奇心,想像心等情意特質。 Taylor(1975) 將創造所展現的成果共分為五種,分別是:即興式創造、技術性 創造、發明性創造、創新式創造、新興式創造。 Amabile(1983) 創造力就是新奇、有用、正確或對目前工作有價值的反應,而此 工作必須是有啟發性並非按部就班照舊法解決問題。 產 品 Sternberg(1988) 創造力是來自於智力的產生過程、知識、智力的風格、人格、動 機與環境等因素所產生之交互作用結果。 Guilford(1957) 創造力是人類一項重要的心智活動,運作形態包含下列幾種功 能:認知、記憶功能、擴散性思考、聚斂性思考、評鑑性思考。 Mednick(1962) 創造力乃是將可連結的要素加以連結或結合成為新的關係。 Torrance(1966) 認為創造性思考歷程,包括對問題的缺陷的察覺;進而發覺困難 找尋答案,提出假設;然後求證或修正假設再求證;最後將結果 報告傳遞給他人。 Davis(1986) 認為創造的歷程是創意者用來解決問題之一連串的步驟或階段。 歷 程 Kao(1991) 創造力對他人而言是一種人類處理程序,他能導致新奇、有用且 可被複製瞭解的結果。 環 境 Gardner(1988) 認為創造力是綜合發展生物學、心理學、領域知識和社會脈絡等 系統交互作用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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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lley(1995) 指個人能發展新奇且合宜的工作問題解決之道。 邱皓政和葉玉珠 (2000) 指出創造力的展現需求自環境的刺激,如同儕的接觸,父母的同 意與接觸,以及足夠的時間與空間,創意產生視個人的特質,能 力及社會環境的條件而定。且認為創造力起源於人們實際的生活 情境中遭遇問題時,為解決問題所產生的獨特方法。 資料來源:改自方金寶(2006),頁 12 葉玉珠(2000)認為「創造力」乃是個體在特定領域中產生一個所處的社會 文化脈絡中具有「原創性」與「價值性」產品的歷程。王千倖(2000)則指出「創 造力」是一多面向的現象,創造力行為是種相當複雜的多變數現象,會受到個人 經驗、文化及社會等三者間互動的結果(毛連塭,2000)。 廿一世紀是劇變的的時代,資訊科技迅速發展與流通,社會多元化的腳步也 越來越快,人類正面臨「第三次產業革命」-一個以「腦力」決勝負的「知識經 濟時代」。此時,不論是創新思考、批判思考或解決問題之能力,皆是未來世界公 民的重要基礎能力。創新可視為一系列知識生產、知識利用以及知識擴散的歷程, 而創造力就是創新的火苗。因此創造力與創新能力之培育,不僅是提昇國民素質 之關鍵,亦為發展知識經濟之前提。為順應全球經濟型態之改變,迎接知識經濟 時代的來臨,政府近來持續將提昇創造力列為主要的國家發展策略,所以創造力 教育也就成為未來教育工作之推動重點(教育部,2007)。 二、創造力理論基礎 創造力這個概念,早期的學者們尋求單一面向的解釋,從不同的觀點切入, 發現無法單獨解釋創造力的概念。近代的學者們,著重多面向的解讀創造力,認 為創造力的產生或發展,是由多種因素相互交織影響的結果,若只由單一面向切 入是不夠周延的。兩種切入問題的說法雖有歧異,但對創造力的解釋與概念有其 學理的貢獻,本文將前者的論述稱為古典創造力學,後者稱為當代創造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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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典創造力學 1.精神分析學派 精神分析之父 Freud(1957,1958)對於創造成果的研究,是以心理分析的觀點 來探討的,認為創造是本我及超我之間潛意識作用的結果,是一種昇華說的論點。 而 Kris(1952)則將創造力視為是本我的活動,是意識的心理運作。Kubie & Rogg(1958)則將創造力視為潛意識的心理活動,也因此與白日夢及潛伏期有其相 關性(毛連塭,2000)。 2.完形心理學派 完形心理學派對於創造力的理論論述而言,主要包括經驗的重整或事物的改 進、知覺的趨同現象及頓悟三方面。完形學派認為,解決問題就是將問題情境重 新組織和架構,並藉由在成長過程中已建立的經驗與製作很多的事物,但因為了 更有效地解決與滿足現階段的需要,或更方便於解決問題,乃經由舊經驗重組並 修改或發現原有事物的活動,這就是創造的現象(毛連塭,2000)。 3.聯結論 主張新觀念的產生是由經驗原則、聯想原則、連結原則交互作用而出現。編 序教學的主要理論依據是操作制約學習原理的「刺激反應聯結論」或簡稱為「聯 結論」(association theory),強調(一)增強作用(reinforcement)和(二) 連鎖化反應(chaining)兩個概念。其意義為:當一種刺激出現(如一個數字), 而個體如果主動對它作出反應(如說出該數字),而反應結果是正確的或愉快的, 這刺激與反應之間就會因受到增強而造成聯結;如果再將各個刺激反應的聯結依 序連貫成串,造成連鎖化反應,就可以獲得有組織有系統的知識或技能(張世彗, 2003)。 4.知覺—概念理論 創造是一種重要的心理活動,與知覺運作必然會有若干程度的關聯,知覺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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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神經系統中組織訊息的過程,而創造行為乃在產生新訊息的表徵。人類能知覺 特定事物的原理,發現各特定事物之間的共同屬性及其關係以後,便可以創造新 的概念;有了概念,人類可透過分析和綜合的方法繼續產生新的概念、理論、方 法、技術或新事物(毛連塭,2000)。 5.人本心理學派 以人為本,核心論點為「自我」-強調情、意層面,亦即重視動機、態度與 人格特質。人本心理學家將創造視為一種普遍存在於所有人類的特質,是與生俱 來的潛能。一種是屬於「特殊才能的創造性」,如音樂家、科學家等; 另一種則是 「自我實現的創造性」(self-actualization), 這種特別的觀念是將創造力定義 為一種特別的態度與精神(毛連塭,2000)。 6.認知—發展理論 認知心理學派特別強調創造力是一種認知的、工具理性的作用,尤其在解決 科學問題時,常是以智力作基礎,運用邏輯思考的方法,達到創造性解決問題的 目的。創造力的形成也和智力一樣,隨著智能的成熟和創造思考的訓練、創造態 度的培養而逐漸發展出來(毛連塭,2000)。個體出生後在適應環境的活動中,對 事物的認識以及面對問題情境的思維方式與能力表現,隨年齡增長而逐漸改變的 歷程。 (一)當代創造力學 1.互動取向 Gardner 挑戰智力理論單元思考,倡導多元智慧,並提出創造過程的四個層 次:一是遺傳與生物因子;二是人類智力發展;三是知識領域發展和四是社會脈 絡的互動作用,他對創造力的想法是由生物內在至個體外鑠、由個人至社會的分 層觀點(Gardner,1988)。 2.文化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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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的觀點探討創造力,認為文化與創造力之間有密切的關係,重視個人 權利與自由的西方文化,個人容易發揮創造力,也就是說文化環境與群體意見會 影響文化刺激與創造發揮,因為個人的創造須符合社會的期待與認同(黃奕光, 2003)。

3.匯流取向

Sternberg & Lubart(1995)所研究的創造力著重在創造力的表現(已顯現的 創造力),不研究創造潛能。其更認為創造力的表現,在個人層次展現於工作及日 常生活的問題解決上;在社會層次,創造力會導致新科學發現、新藝術運動、新 發明與新社會計畫(李乙明、李淑貞譯,2005)。 創造力是一種複雜且統整的概念,當自身與外界相互結合與作用,創造力便 油然而生。創造力在內外思考的狀態下,呈現網狀或環狀的交互關係,以刺激思 考知擴散性與聚斂性的共同作用。而理論再奔向實際應用的同時,應用者仍須經 歷一段較為渾沌未明但又極具系統性的狀態,此時,創造性的人格特質、思考狀 態及環境,更是不斷的擴展與交互影響。所以,在產品的產出之前,人用不斷的 「織網」過程,在各影響點﹝如:人格特質、動力、環境、心理狀態…﹞中相連 結,發展後期不限於點跟點的影響,成為系統與系統間的關聯與影響,未來的模 式發展,可能不僅是一個平面的交互連結,可能是一個三向度、彷若球體的連結。 政府為順應全球經濟型態之改變,迎接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近來持續將提 昇創造力列為主要的國家發展策略。知識經濟在網路興起之後,已成為隨處可聞 的名詞,知識經濟是全球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掌握雄厚的知識資本就等於掌握 了絕對的競爭優勢。而知識經濟的基礎─資訊,已經成為日益重要的商業與文化 傳播工具。這也凸顯在資訊和科技變遷過程中,資訊與通訊科技已成為二十一世 紀人類文明發展的重要工具。因此在知識經濟下,將可預見企業經營的環境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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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皆呈現巨大的轉變,其中新興的內容與創意產業,將會快速興起且蓬勃發展。 三、發展核心課程-「點子學」

廣告大師詹姆士.韋伯.楊(James Webb Young)在《激發點子的技巧》(A Technique for Producing Ideas)裡,提出激發點子的五個步驟。第一,意識必 須「蒐集材料」。這種材料包括「對產品和人的特定知識,以及對生活與各種事情 的整體概念」。第二,意識必須歷經「咀嚼這些材料的過程」。第三,「拋開整件事, 盡可能把問題忘掉」。第四,「點子就會憑空出現」。第五,你「帶著新生的小點子, 踏入現實」,然後看它表現如何。卡迪爾(Francis H. Cartier):「獲得新點子只 有一個方法,就是結合、聯結兩個或兩個以上既有的點子,並將過去未被注意的 關係呈現出『新排列』。」(吳國卿,2006) 生活在所謂的「創意時代」,如果要充分發揮這個時代的潛力和順應大勢所趨 就需要源源不絕的新點子,創意真正的價值,除了幫助你更了解周遭事物外,只 有在與其他資訊結合、形成新點子時才會浮現:解決問題的點子、幫助別人的點 子、挽救或矯正或創造事物的點子、讓事物更好和更便宜與更有用的點子,以及 能啟發、鼓舞、激勵、讓生活更圓滿和讓人充滿勇氣的點子。研究者以此論述基 礎,作為大學校院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核心課程-「點子學」之依據。

參、文化產業相關發展論述

文化產業的概念最初來自阿多諾與霍克海默合著的「啟蒙的辯證」一書;過 去論及文化產業概念的學者或研究,大多以法蘭克福學派為主,主要是對文化產 業的意義與價值作批判性的論述;但隨著社會不斷進步,科技的創新、製程技術 的改善和文化資源利用方式都有空前的變化,以往的法蘭克福學派理論已不再能 解釋文化產業的豐富實踐性。 文化產業概念之所以受到現今各國的重視,並不是因為文化產業具有令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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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的抽象觀點,而是因為文化產業本身是當代社會發展的動力來源,是政府針對 整體經濟的時代發展趨勢所採取的積極因應對策。 一、文化產業的發展 Industry 可翻譯為工業、產業、實業、企業、製造業等中文解釋,因此我們 發現,諸多學者將「文化工業」與「文化產業」視為一體的兩面,並沒有確實釐 清。如劉新圓在〈政府應積極振興文化產業〉一文提到:「所謂文化產業(cultural industries,或譯為「文化工業」)的觀念,是指將文化事業視為一種商業,藉由 文化活動及其相關產品的銷售,可刺激經濟的發展」。而蘇明如在其《九 0 年代台 灣文化產業生態之研究》碩論中則指出:「當譯為『文化工業』時便是源自於法蘭 克福學派初始的動機強調其批判性,相對而言,譯為『文化產業』時則是強調文 化之生產性。」(李錡,2004) 根據德國馬克思主義學者阿多諾(Theodor Adonrno)的說法,文化工業

(cultural industries)一詞最早應出自於其與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於西元 1947 年合著的『啟蒙的辯證』(Dialektik der aufklarung)。這本書中對於文化 工業較採取批判的態度,主張那些經過工業化複製生產的大眾傳播與文化商品, 其實是一種由上而下方式支配與控制消費者的工具,同時殘害精緻藝術的內涵, 與通俗藝術的自然個性。當時『文化工業』概念出現的時刻,正是報紙、廣播與 電影等媒體興盛而成為支配文化形式的時期,也是當電視開始發展的時刻。因此 阿多諾與霍克海默早在四零年代即預見電視將綜合廣播與電影,在商業機制的運 作下,會成為文化工業最具勢力的一環。而法蘭克福學派的學者們,因為曾經目 睹希特勒如何運用大眾傳播媒體創造法西斯風潮;而在逃亡美國時,又目睹羅斯 福總統如何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精采地運用大眾傳播媒體作為宣傳的工具。因 此國家對於媒體的控制與政治的運用,以及資本家對於娛樂事業的控制,就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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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克福學派批判理論,解析『文化工業』作為社會控制工具模式的歷史根源(朱 元鴻,2000)。 班傑明 (Benjamin Walter)對文化工業的觀念,在法蘭克福學派一面倒的悲 觀論述中可謂之異數。他認為「技術複製文化」的發達,雖然使得藝術品之「aura」 (韻味、氛圍、靈光)消失,卻因此釋放出「唯一」之神聖性。文化工業的發展存 在著一種積極的態度;可以再製的各種藝術作品,雖然失去靈光與自主權,但是 卻可以提供更多的觀賞機會給民眾。藝術作品的儀式性價值,也被它們的展覽價 值所取代。因為,並不只有電影和相片可以向我們展示許多我們從未見過、會引 發興趣的新事物;它們同時也可以改變被接受的情況。經由允許大眾參與藝術作 品的接受與鑑賞,「藝術的機械性再製,改變了大眾對於藝術的反應」(陳學明, 1996)。 根據朱元鴻的分析,早期社會理論家對文化工業之批評,雖然互有歧異,論 點仍保留馬克思一貫的商品交換價值拜物理論,布希亞(Jean Baudrillard)運用 符號學(Semiology) 進一步作商品邏輯之批判,廣告與媒介藉由商品符號的生產 繼而操控符號,消費者的消費行為,一切早在符號體系的算計之中。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在其所著《區別》一書當中陳述:「消費活動、品味與生活風格,仍然 是身分地位的戲局,而且是極為認真嚴酷的戲局。」其「文化資本」的概念與布 希亞的符號政治經濟符號學相互呼應,「文化」也能夠如同有形的金錢,經由累積 過程形成資本,文化資本的形式因而擴展了原先社會學家對文化工業類型的侷 限。隨著商品市場的多方滲透,其符號體系的分工日趨繁複,涉及的人口分布從 少數菁英階級擴及中產階層和勞工階級,形成普羅大眾的消費社會(李錡,2004)。 全球文化邁向多元逐漸形成一股趨勢,對文化工業的認知也日漸轉化,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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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與大眾文化都是文化的一部分,應以更多元的視角與意涵解釋之。在全球化 的經濟結構體系下,文化工業目前已成為各國產業發展的主力。因之,有人將「文 化工業」視為一種經濟活動和社會活動;一種社會創新的產業與服務概念;一種 為族群、生活留下傳承及認同的脈絡。文化活動可以是平價的、趣味的、生活的, 可以去參與及經驗的(謝安琪,2005)。在這樣產業化的概念下,文化產業可以是 獨特的與創意的,為在地歷史遺跡尋求適當發揮與活化的轉型方向,並使生活文 化化、社區文化化、生產文化化。誠如陳其南所述:「文化藝術產業不像工廠式的 工業文明,它的利潤不會集中到少數特定資本家手中,反而是稀釋到所有在地居 民身上。文化產業並不是以掠奪土地資源和污染環境作為代價。相反的,文化產 業試圖保存傳統和地方的魅力,發掘地方的創意與想像力,以共同體的依賴關係 彼此建立生活環境的價值觀」(陳其南,2001)。 近年來台灣經濟面臨到高度工業化的新局面,過去以大規模製造業為主的生 產型態,在人力資本相對便宜的鄰國挑戰下已逐漸失去優勢,台灣除了往高科技 的方向發展之外,勢須建立起更有競爭優勢的生產組織型態,強化以知識經濟為 基礎的競爭力。事實上,知識經濟附加價值最高的應該就是以創意設計為核心的 領域,尤其是源於藝術美學創作的設計,由具有創意及藝術素養的人才將藝術文 化界與產業界連結起來,於是乎「文化創意產業」就此應運而生(謝安琪,2005)。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曾提出對「文化產業」(Cultural Industries) 的定義:「結合創作、生產與商業的內容,同時這內容的本質,具有文化資產與文 化概念的特性,並獲得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而以產品或服務的型式呈現;從內容 上來看,文化產業可以被視為是創意產業,包含書報雜誌、音樂、影片、多媒體、 觀光,及其他靠創意生產的產業。」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解 釋, 所謂文化產業其實可以被視為與創意結合的「文化創意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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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 文化產業整體架構與界分 資料來源:楊敏芝(2003),二00二年文建會文化論壇系列實錄:文化創意產業及地方文化館。 頁 7 因此,文化產業是指那些整合創意、生產、與商業交易並通常受到智慧財產 權保護的內容產業。而文化產業可以是具體的商品,也可以是無形的服務,在此 種理論觀念的體現下,研究者以此基礎,作為本文文化產業發展理論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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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體驗經濟時代來臨

體驗(Experience)一詞源於拉丁文「Experiential」,意指探查、試驗。1975 年 Csikszentmihalyi 曾提出「Flow Experience」的論點;意指當人們進行活動 時,如果完全投入情境中,聚集注意力,並且過濾掉所有不相關的知覺,即進入 一種舒暢的沉浸狀態。Pine and Gillmore(2000)以經濟核心價值演進的角度指 出,經濟演進過程隨著消費型態的改變,從過去的農業經濟、工業經濟、服務經 濟轉變至「體驗經濟」(experience economy)時代之來臨。消費者不再只是理性 的進行消費,而是以體驗(experience)的觀點衡量,認為除產品實質的功能利 益外,消費者渴望在消費的過程中,獲得更多精神上的愉悅體驗(夏業良、魯煒, 2003)。 鄭瓊慧(2004)在其碩士論文中指出,體驗是個體受外在的刺激後,經由感 情、知覺過程所產生的生理、心理反映,分為內在及外在刺激;體驗是指意識主 體發覺自己某種心理情況時所產生的意識過程。劉大和(2001)認為「體驗經濟」 即在創造一種身歷其境的感官體驗的一種經驗歷程。體驗經濟強調的是一個提供 個人服務,滿足個人需求的導向,也因此,其思考點著重於供給(supply)觀點的 一種變革,也就是如何超越娛樂,而更強調增加一種感性(sensitive)或人性化 (personal nature)的經驗服務。

哥倫比亞大學教授 Bernd H. Schmitt 於新書「體驗行銷」(Experiential Marketing)中提及,現今消費者要的不只是功能更注重體驗。希望有刺激、娛樂、 教育以及挑戰性的感受,一種以「體驗」為主要訴求的體驗行銷策略已經興起。 體驗行銷將產品轉為商品,將傳統強調產品功能與利益的行銷觀念,轉化為重視 消費者內心渴望,滿足其心理需求,創造屬於消費者個人美好的經驗(段兆麟,

數據

圖 1-1 2004~2006 年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
圖 1-2 2004~2006 年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  資料來源: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2008,頁 27。  二、培育文創人才,發展潛能商機  人才為推動產業發展極重要的因素之一,臺灣過去以發展科技產業為主,在 科技人才之培育已累積相當多年的深厚基礎;反觀文化創意產業,由於缺乏良好 的根基,使政府在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時,在人才方面遇到很大的瓶頸(文建會, 2006) 。未來若能有效的運用適當人力、提升人力素質,將可提高文化創意產業的 成長空間及發展潛能,因此人力資源的管理與規劃即顯得特別重要。
表 2-3 文化創意產業之範疇及主管機關  項次 產業名稱  主管機關 產業概括說明  例示產業  1 視覺藝術產業  文建會 凡從事繪畫、雕塑及其他藝術品的 創作、藝術品的拍賣零售、畫廊、 藝術品展覽、藝術經紀代理、藝術 品的公證鑑價、藝術品修復等行業 均屬之。  請參產業概括說明所述。  2 音樂與表演藝 術產業  文建會 凡從事戲劇(劇本創作、戲劇訓練、表演等)、音樂劇及歌劇(樂曲創 作、演奏訓練、表演等) 、音樂的現 場表演及作詞作曲、表演服裝設計 與製作、表演造型設計、表演舞臺 燈光設計、表演場地
圖 2-2 2004∼2006 文化創意產業就業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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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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