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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機構不同運作模式之比較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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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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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 我國公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機構不同運作模 式之比較 政 治. 大. 立 Different Operational Models of A Comparison on. ‧ 國. 學. Public Employment Service and Vocational. ‧. Training Institutes in Taiwan.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指導教授:成之約 博士 研究生:陳怡昕.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

(2) 謝誌 論文的雛型始於 2011 年暑假的實習,而完成則是在經過兩年多的 2014 年。 在整個過程中,最要感謝的是我的指導教授─成之約老師,從論文方向的擬定、 論文內容到整個口試結束與修正,謝謝老師耐心的指導,也給了我許多建議,讓 我可以順利的完成;謝謝老師在論文以外的課業或求職上,對我的關心與協助。 另外,也要謝謝陳聰勝老師,除了學業與論文上提供我許多專業的資訊外,也在 我選擇出國交換時,幫忙我申請相關計畫,也跟我分享許多經驗。此外,謝謝張 家春老師與李庚霈老師,對我論文懇切的指正,讓我的論文內容可以更加充實;. 政 治 大 和職訓局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等,提供我實習與訪談的機會,讓我可以取得 立 也感謝高雄市訓練就業中心與中區就服站、台北市勞動局、台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 ‧ 國. 學. 更多實務上的資料。. 從大學到研究所期間,遇到許多同學和朋友,讓我感到非常幸運。謝謝我的. sit. y. Nat. 大學和研究所同學,念慈、雅麗、宣如、子瑋、于真、又華、雅珊、思婕、增月、. al. er. io. 明惠、潔旻、娸惠、振瑞、柏舜、柏宏、維閔、琮鈞、勝智、子評、迦輝、建宏. v. n. 等,在我的學生生涯當中,大家互相關心,也一起經歷許多活動和體驗生活的娛. Ch. engchi. i n U. 樂。特別謝謝在台北的明惠,提供我一個北上的落角處;謝謝于真在我無法北上 的時候,幫了我許多忙;謝謝念慈、雅麗和宣如平日的關心,以及大家一起出遊 的時光;謝謝在這之中默默給我許多關心的朋友,當然也包含想問但不敢問我論 文進度的朋友。. 去瑞典交換是我人生非常重要的一個歷程,在當地及歐洲體驗到不同的生活 態度與環境,同時也與許多朋友建立革命情感。還好有瑋寧、新禾、陳諾、培泓、 懷文、君庭、郁婷、香穎等,伴我度過寒冷的冬天和生活上的挫折,更開心的是 回台以後,彼此之間的關心與相聚,讓我可以延續對瑞典的思念,對於認識你們. I.

(3) 也感到非常幸運。. 最後,要特別感謝我的家人,尤其是我的父母和姊姊,不停地敦促我論文的 進度,使我能夠在預期的時間內完成;感謝他們對我生活上的照料,也在我論文 遇到瓶頸時,在我背後給我最有力的支持;感謝他們參與我整個論文寫作的過程, 還有其他親戚的問候,都成為我完成論文的主要助力。最終,還是要感謝所有幫 助我和關心我的人!. 立. 政 治 大 陳怡昕 謹誌. ‧ 國. 學. 民國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於高雄. ‧.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I. i n U. v.

(4) 摘要 我國職業訓練局將於 2014 年改制為「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其中專 責處理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的附屬機關,將由分立轉為整合的運作模式。我國地 方政府直轄市長期以來,受到時空環境的影響,分別有以臺北市為主的分立模式 和高雄市合併運作模式。本研究透過訪談與文獻分析,比較國內外不同運作模式, 探討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的連結、政策方向影響、運作模式分析、所具備的優勢 以及必須克服的問題。 全文分為五個章節,第一章說明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方法、範圍與限制, 以及研究流程與章節安排;第二章為我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的發展與體系,包. 治 政 要分析國家為日本、美國與瑞典;第四章則透過深入訪談我國公立就業服務與職 大 立 業訓練機構主管和人員,將訪談內容加以分析與比較,歸納對於分立、合併以及 含定義、發展沿革等;第三章則探討各國公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運作模式,主. ‧ 國. 學. 分立轉為合併三種運作模式的影響因素,以及不同模式中的優勢與不足之處;第 五章根據前述章節,結合文獻探討與訪談分析,提出結論與建議。. ‧. 本研究認為,不同運作模式當中,橫向溝通、組織定位、業務發展、人員與. Nat. sit. y. 經費和其他單位等,為影響組織成效的主要因素。分立運作模式中,組織規模適. io. er. 當、事權劃分清楚、可專精於業務上;然而,必須克服資源連結與橫向溝通斷層、 行政成本浪費以及服務合作對象對單位的混淆等問題。本研究認為若要克服前述. n. al. Ch. i n U. v. 問題,則應建立統一平台與設定明確的組織定位和目標;另外也須強化單位功能, 發展情報蒐集。. engchi. 相對地,合併運作上內部溝通順暢、資源運用具有彈性、對民眾的服務完 整且可減少行政成本、政策思考規劃較為全面;然而,合併運作的模式則會產生 事權劃分不清、組織文化適應的問題,且單位主管與第一線人員壓力較大。因此, 透過謹慎分配資源、人員經費,強化與外部單位的合作等方式,可減輕人員與經 費不足的壓力;也應設立情報蒐集單位,提供決策者更具客觀、專業的參考依據。. 關鍵詞:就業服務、職業訓練、運作模式、比較分析. III.

(5)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 ...................................................................................................... 3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4 第四節 研究流程與章節安排 .................................................................................. 5 第二章 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之發展與體系 ............................................................. 7 第一節 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基本概念 .................................................................. 7 第二節 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發展沿革 ................................................................ 13. 政 治 大 第四節 小結 ............................................................................................................ 37 立. 第三節 我國公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組織 ........................................................ 23. 第三章 各國公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機構運作模式 ........................................... 38. ‧ 國. 學. 第一節 日本運作模式 ............................................................................................ 38 第二節 美國運作模式 ............................................................................................ 68. ‧. 第三節 瑞典運作模式 ............................................................................................ 97. sit. y. Nat. 第四節 小結 .......................................................................................................... 125. io. er. 第四章 訪談發現與分析 ......................................................................................... 127. al. v i n Ch 第二節 訪談發現 .................................................................................................. 129 U i e h n gc 第三節 訪談分析 .................................................................................................. 157 n. 第一節 訪談設計與訪談對象 .............................................................................. 127. 第四節 小結 .......................................................................................................... 163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65 第一節 結論 .......................................................................................................... 165 第二節 建議 .......................................................................................................... 169 參考文獻.................................................................................................................... 174 附錄一 訪談紀錄 ..................................................................................................... 179. IV.

(6) 圖目次 圖 1-1 研究流程圖 ....................................................................................................... 5 圖 2-1 就業服務擴大示意圖 ........................................................................................ 8 圖 2-2 職業訓練局組織架構 ..................................................................................... 24 圖 2-3 台北市就業服務處組織架構圖 ..................................................................... 26 圖 2-4 台北市職能發展學院組織架構圖 ................................................................. 27 圖 2-5 高雄市訓練就業中心組織架構圖 ................................................................. 29 圖 2-6 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組織架構圖 ................................................................. 31 圖 2-7 新北市職業訓練中心組織架構圖 ................................................................. 32 圖 2-8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組織架構圖 ..................................................................... 33 圖 2-9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三合一就業服務流程圖 .......................................... 36 圖 3-1 日本完全失業率與求供倍數 ......................................................................... 40 圖 3-2 職業安定局組織圖 ......................................................................................... 48.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圖 3-3 職業能力開發局組織圖 ................................................................................. 50 圖 3-4 高齡、身心障礙者與求職者僱用支援機構訓練體系 ................................. 51 圖 3-5 公共職業訓練機構與公立職業安定所所扮演的角色 ................................. 66 圖 3-6 就業與訓練署組織圖 ..................................................................................... 80 圖 3-7 美國就業與訓練署方案參與人數比例 ......................................................... 89 圖 3-8 美國就業服務與失業保險政策執行體系流程 .............................................. 96 圖 3-9 公立就業服務局組織架構 ............................................................................ 108. sit. y. Nat. n. al. er. io. 圖 3-10 高等職業教育局組織圖 ............................................................................. 110 圖 3-11 成功媒合人數 ............................................................................................. 116 圖 3-12 瑞典就業服務流程圖 ................................................................................. 125. Ch. engchi. V. i n U. v.

(7) 表目次 表 3-1 日本十五歲以上人口就業狀況 ..................................................................... 39 表 3-2 公共職業能力開發設施概要 ......................................................................... 52 表 3-3 一般職業介紹概況 ......................................................................................... 55 表 3-4 中學畢業生職業介紹概況 ............................................................................. 56 表 3-5 中高齡者職業介紹概況 ................................................................................. 57 表 3-6 身心障礙者職業介紹概況 ............................................................................. 58 表 3-7 日本公立訓練成果 .......................................................................................... 60 表 3-8 離職者訓練實施狀況 ..................................................................................... 61 表 3-9 在職者訓練實施狀況 ..................................................................................... 61 表 3-10 學校畢業生訓練實施狀況 ........................................................................... 62 表 3-11 美國勞動力概況 ........................................................................................... 69 表 3-12 美國職業訓練種類 ....................................................................................... 85 表 3-13 美國就業與訓練署方案 ............................................................................... 88 表 3-14 勞動力投資法案對象滿意度 ....................................................................... 90 表 3-15 勞動力投資法績效─成人 ........................................................................... 90 表 3-16 勞動力投資法績效─就業錯置者 ............................................................... 91 表 3-17 瑞典勞動力概況 ........................................................................................... 98 表 3-18 就業服務局服務一覽表 ............................................................................. 114 表 3-19 就業服務職缺數與求職者人數 ................................................................. 115.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sit. y. Nat. n. al. er. io. 表 3-20 就業服務局方案參與人數 ......................................................................... 117 表 3-21 New start jobs 補助 ...................................................................................... 118 表 4-1 訪談對象背景資料 ....................................................................................... 128. Ch. engchi. VI. i n U. v.

(8)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為調節勞動市場供需的工具與手段之一,自從「積極性 勞動市場」概念被提出之後,再加上經濟景氣與國際趨勢的影響,就業服務與職 業訓練的角色也越來越重要。不僅如此,許多政策方向以及方案的推出,都加重 民眾對於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單位的依賴。為了因應新業務推行與服務型態,以 及強化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的功能,既定的組織架構與運作模式必須有所調整,. 政 治 大. 才能提高組織的成效。因此,藉由此次政府組織改造的契機,整個勞政系統包含. 立. 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的運作模式也做了調整。. ‧ 國. 學. 我國政府為因應全球化以及提升競爭力等制度性契機,將朝「調整人才培育. ‧. 機制、優化產業人才結構」 、 「強化人才訓練體系、協助職能轉換提升」 、 「善用海. y. Nat. sit. 外專業人才、以利產業國際連結」三方面做為勞動力發展政策走向(勞動力發展. n. al. er. io. 署,2013) 。2014 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將成為勞動部,職業訓練局將組織改造為. i n U. v. 勞動力發展署,原職業訓練局所設之區域就業服務單位與職業訓練單位將會合併. Ch. engchi. 運作。此外,部分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之後,地方政府所成立的勞工局也設立 了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專門單位。因此,未來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的運作方式, 以及對於地方勞動力發展的影響更值得期待和關注。. 我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目前大致上皆採行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分立運作 之模式,如原職業訓練局就業服務中心與職業訓練中心、臺北市與新北市勞動局。 但自組織改造與縣市升格以後,除了中央職業訓練局將改採合併運作之外,如臺 中市、臺南市等新升格的直轄市也採取合併模式。在合併運作模式上,我國並非 首次執行兩者合併運作的模式。民國八十六年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及 1.

(9) 國民就業服務中心正式合併為「高雄市訓練就業中心」,目的為精簡人事員額, 提高行政效能,加強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成效。相反的,在中央與其他縣市合併 的趨勢之下,臺北市與新北市仍依然以分立的模式運作,專精發展各自的業務專 業。無論是臺北市分立運作模式或是高雄市合併運作的模式,在經過長時間的運 作下來,都有其歷史背景、立場與優劣之處。因此,透過對於臺北市、高雄市、 職業訓練局就業服務中心與職業訓練中心運作模式之探討,可做為未來在實務運 作上參酌的對象與資料。. 政 治 大 雖然基本上的區分為分立或合併兩種模式,但不同的國家制度與架構也會有不同 立. 除了我國所存在的分立與合併運作模式之外,其他國家也有不同的運作模式。. 的安排。例如分立運作中,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分別屬於勞政與教育體系;或是. ‧ 國. 學. 合併運作當中,導入民間的資源,使其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等等。而就業服務與. er. io. sit. y. Nat. 考。. ‧. 職業訓練在各國的運作模式當中,其政策方向和分工連結,也相當值得了解與參. 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再加上失業給付,構成就業安全體系,三者之間的政. al. n. v i n 策需要整體的規劃與發展,才能使就業安全制度更加完善。就業服務方面提供充 Ch engchi U 分的就業市場資訊、暢通求職求才管道,並有效媒合,促進國民充分就業;因產. 業結構改變而導致的結構性失業,則透過職業訓練以提升或轉換工作技能;同時 配合失業保險的實施,賦予國民失業給付請求權,使國民的就業安全獲得實質保 障(李允傑,2005:3)。不同的運作模式當中,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和失業保險 的連結也會有所不同,對於組織的成效也有不同的影響。不僅如此,外部單位事 權分配與合作,也是影響不同運作模式成效的因素之一。. 受到全球經濟循環低迷的影響,隨著失業率的增加以及國家財政緊縮的影響, 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的角色更加重要。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合併的目的為減少資 2.

(10) 源重複、提升兩者的橫向溝通與效能,並且減少經費與人力支出。然而,合併運 作是否可以達到其目的並發揮效果?而或者分立運作模式在未來有其他發展的 潛力?都非常值得關注。由於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對整體人力資源的調配有深遠 影響,如何運作才能更有效發揮為當今重要討論的課題之一。. 二、研究目的 (一)蒐集外國相關文獻資料,比較各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運作模式,探討其 組織運作特色,以作為我國之參考。 (二)由我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發展背景和運作模式,討論臺北市、高雄市以. 政 治 大. 及職業訓練局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運作等分立與合併模式,對於組織成效以及服. 立. 務品質的影響。. ‧ 國. 學. (三)結合文獻、訪談分析結果等,了解單位運作所面臨的問題,評估趨勢及我 國所合適的模式,提出組織調整建議,做為日後實務運作上的參考以及方向。. ‧ y. Nat. er. io. sit.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為能深入了解研究問題,歸納出實務運作情形,本研究將針對日本、. al. n. v i n 美國與瑞典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單位,分析其模式與成效。另外,本研究將訪談 Ch engchi U 臺北市、高雄市、職業訓練局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中心相關單位人員,除了了解. 實務運作外,亦將訪談結果與相關文獻數據分析,做出結論與建議。因此,本研 究採取下列三種研究方法: 一、文獻分析法 本研究將蒐集相關文獻,包含國內外專書、博碩士論文、學術期刊以及政府 委託計畫與官方網站等,內容以就業服務、職業訓練與組織運作為主。. 二、次級資料分析法 針對運作模式與成效的數據與分析,本研究將彙整各國政府有關就業服務與 3.

(11) 職業訓練的官方統計資料,並加以分析。. 三、深度訪談法 本研究訪談對象為我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工作人員,受訪過程採「半結構 式」訪談法,提供訪談大綱並依不同受訪過程而調整,而訪談重點為就業服務與 職業訓練運作模式、對組織成效之影響、調整與建議等。.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政 治 大 , 本研究題目為「我國公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機構不同運作模式之比較」 立. 一、研究範圍. ‧ 國. 學. 主要研究對象為臺北市職能開發學院、就業服務處,高雄市訓練就業中心以及職 業訓練局之下就業服務中心與職業訓練中心。研究範圍將以「就業服務」與「職. ‧. 業訓練」兩項為基本概念,比較與探討其組織模式、組織連結與成效,並配合相. sit. n. al. er. io 二、研究限制. y. Nat. 關研究與統計結果進行分析。. Ch. engchi. i n U. v. 在人力、時間與經費有限下,本研究有部分限制。其限制包含職業訓練與就 業服務相關概念涵蓋甚廣,本文僅針對公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運作模式加以研 究討論,並無法廣泛概括所有相關議題。. 本文所蒐集整理之各國資料與統計,在時間與地理的限制下,並無法取得更 深入的訪談機會與資料,因此在分析上較無法全面含括。. 本研究的受訪者為公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工作人員,並未訪談全台與各區 域的人員進行訪談,因此其研究結果並不能代表所有單位的立場。. 4.

(12) 第四節 研究流程與章節安排 一、研究流程 本研究流程首先為確定研究題目與範圍,隨後開始蒐集我國相關資料,包含 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定義、功能、發展沿革、組織架構與業務、兩者合作等資料, 並援以日本、美國與瑞典做為本研究國外參考模式。在資料的整理與分析過程中, 擬定訪談的受訪問題與大綱,將訪談內容分為四大主題,探討組織業務合作、模 式分析和未來調整建議等,其對象為臺北市、高雄市與職業訓練局相關人員。在 將訪談資料統整與分析後,結合所有文獻與資料,做出結論並提出建議。本研究 流程圖如下:.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1-1 研究流程圖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5.

(13) 二、章節安排 本研究章節安排如下: (一)第一章為「緒論」,說明本研究之動機目的、範圍限制,以及研究方法架 構。 (二)第二章為「我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之發展」,主要討論就業服務與職業 訓練基本概念,我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發展沿革,以及組織架構和制度。 (三)第三章為「各國公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機構運作模式」,本章節主要研 究國家為日本、美國與瑞典,蒐集相關資料,了解國外運作模式。. 政 治 大 與職業訓練連結、運作模式之分析、運作模式調整與建議,以及其他單位之影響。 立 (四)第四章為「訪談發現與分析」,本章節由深入訪談的方式,探討就業服務. (五)第五章為「結論與建議」,分析並討論前述章節內容,提出結論與建議。.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6. i n U. v.

(14) 第二章 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之發展與體系. 第一節 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基本概念 一、就業服務的定義與功能 就業服務一詞最早由英國開始使用,但在早期則是稱為就業交換 (Employment Exchange)或勞動交換(Labor Exchange)。二次大戰以後,英國政府 定名為國民就業服務(National Employment Service) 即沿用至現代。. 政 治 大 「勞工流動」(Labor mobility)係指勞工在勞動市場的進出,以及勞工在不同 立. 職業間、產業間、區域間或企業間的工作轉換,其過程中相當複雜,經常涉及許. ‧ 國. 學. 多成本考量。而在許多成本考量之中,尋職資訊蒐集與媒合之蒐尋成本(search. ‧. cost)是其中重要成本項目之一。由於蒐尋成本的高低受到資訊流通便利性和速度. y. Nat. 的影響,若能提高資訊的流通和便利性,則可降低蒐尋成本並促進勞工流動,因. er. io. sit. 此中介者在資訊流通的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就業服務機構(Employment Agency)扮演著中介者的角色,做為就業工作資訊的流通和取得之媒介,其所提. al. n. v i n 供的服務和功能便稱之為就業服務(成之約,2000:13)。 Ch engchi U. 就業服務係指媒合求才與求職者以安排國民充分就業之各種服務,是減少摩 擦性失業,促進充分就業的主要措施(李允傑,2005:3)。透過薦舉人力填補職 缺,以及提供適當職缺推介求職者就業,平衡勞動供需,促進社會安定。就業服 務為就業安全制度中重要之一環,亦為積極性勞動市場政策工具之一,協助有工 作能力、工作意願者獲得工作的過程;亦為需要僱用員工的雇主,獲得其所需勞 動力的過程。政府為便利人力供需雙方之相互配合,透過提供就業訊息、就業諮 詢、推介就業、職業重建及就業訓練等服務,調節勞動市場中的人力供需,以促 進經濟發展(陳聰勝,2002:490)。 7.

(15) 另外,就業服務常因其角色定位的差異,而有不同的服務內容。美國職業心 理學家 J.O. Criter 認為,公共就業服務僅扮演「倉儲」(clearing house)角色,平 時儲存人力及職缺,要利用時才取出媒合;經濟學家 L.P Adams 也認為就業服務 僅提供求職人與求才雇主自由選擇的一種勞動交易服務過程。民國三十五年起臺 灣各縣市政府所設職業介紹所,都將其角色定位於此,故提供求職、求才登記, 及推介就業等工作。但隨知識的累進,就業市場需求的變遷,就業服務的角色, 也從中介者擴大到合適工作的媒合,所以服務內容除職業介紹外,還包括就業諮. 政 治 大. 詢、職業分析及就業市場資訊的提供等 (職業訓練局,1998)。. 學. 研究調查. 派遣. 生涯規劃. 職業介紹. 招募員工. 能力開發. 市場調查. 調職借用. y. er. io. al. n. 圖 2-1 就業服務擴大示意圖 資料來源:黃越欽,2006. 企 業. sit. Nat. 職業指導. ‧. 人 才. ‧ 國. 立. Ch. engchi. i n U. v. 按職業介紹的觀念擴大為就業服務,最直接之效果即原本是職業介紹相關的 服務皆納入就業服務之範圍,包含職業指導、招募員工、能力開發、市場調查、 就業諮詢等一方面成為就業服務的範疇,同時卻也擴大成為人才產業的種類。事 實上,就業服務一方面協助求職者尋找適合的工作機會,一方面接受企業委託招 募員工,為達成任務及目標,必須廣泛的蒐集資訊、對勞動力市場進行調查等。 基於上述發展,就業服務除職業介紹與諮商外,另外發展出「人才開發」 、 「業務 促進」等項目,滿足勞動市場供需的需求。未來就業服務發展兩大特色為:專門 化與複合化,職業介紹所連帶的服務均已成為就業服務主要內容,且隨著知識經 濟的發展,對於人才的需求業趨於專業化,連帶影響就業服務機構亦需更加專業 8.

(16) (黃越欽,2011)。. 就業服務之功能可以分為經濟、社會、教育、政治和國防等五項,各項功能 分述如下(陳聰勝,2002;詹火生,1995)。. (一)經濟功能 就業服務是將人力資源有效分配與運用重要的工具之一。就業服務不但可以 提供經濟與產業發展所需的人力,而且就業服務機構職能的擴大,可調節全國人. 政 治 大. 力資源的發揮與利用。透過就業訓練與技能檢定,提升勞動力素質,提高生產力, 促進經濟發展。. 立. ‧ 國. 學. (二)社會功能. ‧. 1. 促進勞動關係的成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了勞力的買者與賣者便捷交易的平. y. Nat. 台,因此,就業服務使雇主求才、求職者尋職等行政與措施更加便利。. er. io. sit. 2. 促成適才適所:就業服務機構提供足夠的就業機會訊息,使人與事互相配合, 減少失業或消除低度就業現象。透過各種測驗,如性向、智力、人格和興趣. al. n. v i n 等測驗,協助求職者選擇正確合適的職業,達成適才適所的目標。 Ch engchi U. 3. 減少貧窮,促進社會安定:就業服務將各項資源提供給失業者,可以減少失 業,穩定人民所得,減少貧窮問題,而得以增進社會祥和。 4. 照護弱勢族群:由於就業服務為一積極性、建設性的社會福利工作,除為一 般國民服務外,並特別加強對中低收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 更生受保護人等特定對象,予以各樣就業促進、就業輔導等專案服務。. (三)教育功能 就業服務機構可與業務區內國中、高中、高職推展在校學生職業輔導工作, 舉辦各種性向興趣測驗,提供就業市場訊息,透過職業分析、就業座談、建教合 9.

(17) 作、引導參觀工廠等方式,使學生在畢業前,建立職業觀念,培養職業興趣與常 識。同時以委託代訓與合作訓練的方式,利用學校現有設備與技術,培養各類技 術基礎人才。. (四)政治功能 配合國家人力發展政策,透過就業服務推動人力運用措施,為勞資雙方作妥 當媒合,以減少失業所引發各種社會問題發生。同時具有促進經濟繁榮、社會和 諧、政治安定效果,達到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目標。同時,辦理就業諮詢、職. 政 治 大. 業輔導與就業訓練,可提升技術水準與就業品質,促進工商業發展。. 立. (五)國防功能. ‧ 國. 學. 完整的就業服務網可以使國家在動員人力上更加有效率。透過分布全國各地. ‧. 的就業服務網徵潛在其他潛在勞動力、失業者和不充分就業者,供應需人力的雇. y. Nat. 主,維持廠商生產,社會勞動力也得到運用與發揮。就業服務機構每年可透過辦. er. io. sit. 理專技人力現況調查,分類建卡列管,登記與動態管理,奠定戰時專技人力的管 理基礎,以因應戰時之需。. n. al. Ch. 二、職業訓練的定義與功能. engchi. i n U. v. 職業訓練的起源為中古世紀的手工業,學徒教育和行會教育可謂是職業訓練 興起的重要關鍵。經歷工業革命以後,20 世紀逐漸演變為現代化的職業訓練制 度。. 國際勞工組織早期針對職業訓練之定義較為狹義籠統,其指出「職業訓練係 指在某一經濟活動的行業中,為了達到就業之目的,傳授所需技能與知識相關訓 練。其訓練內容主要包含有關機器與工具之使用與修護、原料與半成品的加工,. 10.

(18) 以及貨物之儲存和銷售的技能及相關知識。」此定義以工業製造業為職業訓練之 行業,未包含員工之進修訓練在其中。1975 年第 150 號人力資源發展職業指導 與職業訓練建議書,將原有的職業訓練定義加以修正,各種經濟階層、經濟活動 與各種技術與責任層面皆納入職業訓練之範疇(陳聰勝,1998:3)。. 我國針對職業訓練之定義首見於職業訓練法第三條:「本法所稱職業訓練, 指為培養及增進工作技能而依本法實施之訓練。」另外,就業安全辭典則指出職 業訓練係為準備就業的準勞工或已經就業的新進員工與在職勞工,為傳授其就業. 政 治 大. 所需的職業技能,或提升其工作上所需的工作技能與相關知識,所實施的各種訓 練。(職業訓練局,1998). 立. ‧ 國. 學. 因此,職業訓練之定義可以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狹義的職業訓練,一般僅. ‧. 涵蓋領班以下之技工、半技工、操作工的就業與升遷訓練,並以技術訓練為主。. y. Nat. 廣義的職業訓練除了教育的範疇外,對三種人員的訓練:1.對未就業者給予就業. er. io. sit. 的準備,讓他們學習職業所需要的專業知能。2.對在職員工給予工作的調適、升 遷、職務的輪調或是轉業等等不同層次的訓練,以及生涯發展的訓練。3.對失業. n. al. Ch. 者施以職業技術指導及轉業技能輔導。. engchi. i n U. v. 職業訓練可依訓練目的分為四大類,分別為養成訓練、進修訓練、轉業訓練 和補充訓練(陳聰勝,2002:47-49)。 (一)養成訓練(Preparatory Training):針對未具備就業技能之青少年或學徒,學 習職業上所需的基本技能、相關理論知識、工作習慣、工作態度及職業道德等, 使其能順利就業所實施之較長期而有系統的訓練。. (二)進修訓練(Up-grading Training):事業單位為了增進在職員工於職務上所缺 乏的知識技能,所實施的各種訓練。依場地不同,有在企業內自行辦理訓練之情 11.

(19) 形,或是在企業外以委託其他機構辦理訓練等。其目的在於補強員工工作之能的 不足,以提高工作效率與品質。. (三)轉業訓練(Transfer Training):針對失業者或轉換工作者,在技術變遷與產 業結構轉變的過程中,提供習得新工作知識技能所實施的短期訓練。若為仍轉於 同行業中的職位,則以補充性質的訓練為主;若欲脫離原行業者,必須重新培養 新行業所需之工作技能,予以基礎訓練。. 政 治 大 教育不足之處,予以補充性質的訓練;亦包含為取得相關執業資格證照所實施的 立. (四)補充訓練(Supplementary Training):針對在職員工就工作上的需要或正規. 訓練。. ‧ 國. 學 ‧. 職業訓練的目的在於使勞動者具有就業能力,或者就業後持續提升本身專業. y. sit. io. n. al. er. 2002:52-53)。. Nat. 技能。而職業訓練具有四種功能,分別是經濟、社會、教育和人力功能(陳聰勝,. (一)經濟功能. Ch. engchi. i n U. v. 透過職業訓練可以強化就業能力,為原有工作之失業者提供轉業的學習機會, 為在職者提升其生產效率。職業訓練為國家經濟發展重要工具之一,提供產業所 需人力,全面提升技術水準,增進國家生產力;另外也可以調和勞動市場供需, 促進人才有效的開發運用。. (二)社會功能 職業訓練為提升人力素質與人力轉換的工具,協助在職者取得所需之新知識 技能,降低失業的可能性;提供失業者相關職業訓練,增加其就業能力與機會, 獲得工作報酬,減少分配不均的現象;此外,失業率的降低,相對也減少對於社 12.

(20) 會的壓力,也避免依賴消極性的社會救濟措施。. (三)教育功能 職業教育係培養工作技能之過程,也可視為正規教育的補充;其為了因應經 濟環境與產業的變動,因此具有機動、多元、時效的特性,與學校教育功能互補, 快速應變與配合勞動市場人力供需。另一方面,職業訓練培養個人一技之長,結 合職業訓練證照制度實施的激勵與保障,利用職業生涯訓練體系的資源,將職業 訓練與技職教育兩體系互相連結。. (四)人力功能. 政 治 大. 立. 職業訓練在人力發展的策略上,構成人力培訓、開發潛在勞動力、提升在職. ‧ 國. 學. 人員技能、促進人力充分運用及積極建立職業生涯訓練體系等重點目標,此可達. ‧. 成有效調節人力供需、提高人力素質以及提升國家競爭力等人力發展目標。. sit. y. Nat. 第二節 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發展沿革. n. er. io. al 一、我國就業服務發展沿革. Ch. engchi. i n U. v. (一)國民政府就業服務萌芽時期(民國 1 年~民國 33 年) 我國民國以前,沿海地區較早接觸西方文明,對商業活動有人力上的需求, 因此有「人市」和「薦頭行」的設立,但業務僅限於介紹女傭雜工為主。此外, 幫會與同鄉會對其會員辦理失業救濟與職業介紹工作,但無專人辦理,亦無職業 介紹所。. 到了民國初年,始有學校及專業團體提倡職業指導。清華大學於民國五年為 指導學生選擇職業,定期舉辦職業演講。隨後,該校派員至美國考察職業指導情 形並蒐集相關資料,於民國十二年成立職業指導委員會。在專業團體方面則為民 13.

(21) 國六年所成立上海中華職業教育社,提倡實施職業教育,推行職業指導。民國十 六年,中華職業教育社設立上海職業指導所,專責辦理一般國民就業諮詢、職業 介紹、職業訓練、職業演講等工作,雖為私利性質,但具備現代職業介紹所的要 件,許多學校和其他社團繼而響應,開創我國就業服務的發展 (薛文郎,1984 : 50)。. 至於就業輔導受到政府的注意,則首見於民國十八年公布的工會法,民國二 十年國民政府頒發「職業介紹所暫行辦法」,我國才有正式的職業介紹所組織法. 政 治 大 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後者則由商人設立,為營利的職業介紹機構。民國二十 立. 規。該辦法規定職業介紹所得公私並設,前者由工會、同業工會與其他公益團體. 三年教育部和經濟委員會於南京聯合設立全國學術工作資訊處,解決青年就業問. ‧ 國. 學. 題。民國二十四年政府正式公布職業介紹法,規定對象不再僅限於雜工、女工,. Nat. y. ‧. 而多偏向勞工,可惜中日戰爭的爆發,未能予以實施。. er. io. sit. 民國二十九年中央政府成立社會部,該部之社會福利司設有職業介紹科,負 責推行全國職業介紹業務。同時該部又在重慶設置職業介紹所以及其他地區設置. n. al. i n 職業介紹組,所辦業務包含(吳錦才,1992:127-129): Ch engchi U. v. 1. 求職求才的登記,分別介紹職業與人才。. 2. 求職者的性向、智能、興趣及體格的測驗與檢查,供作職業介紹的參考。 3. 人才需求的調查與聯絡,提供有效的就業服務。 4. 辦理職業訓練與指導,加強就業服務的效果。 5. 就業輔導者的服務情緒,解釋疑難的問題,加強就業安定。 6. 人才供求狀況及就業者服務動態的調查研究,以利就業輔導工作的發展。 7. 加強就業輔導的宣傳,發展公共關係,以期社會了解與利用。 8. 其他有關就業輔導的事項。. 14.

(22) (二)臺灣就業服務體系奠定時期(民國 34 年~民國 51 年) 民國三十四年臺灣光復後,政府遷台,就業問題日益嚴重。為了解決失業問 題,民國三十五年訂頒「臺灣省旅外軍民回籍安置辦法」,於新竹縣成立全台最 早的職業介紹所,為臺灣就業服務工作之起源。隨後政府為擴大就業服務組織, 於民國三十六年公布「臺灣省各縣市職業介紹所組織規程」,在各縣市政府設置 職業介紹所。同年訂頒相關辦法與規程,據以設置臺灣省青年就業輔導委員會, 並通飭各縣市(局)設置職業介紹所,分別辦理求職求才登記、職業介紹等工作, 此為臺灣地區由政府建立就業服務機構之始。為各該機構或因組織鬆弛,或因經. 政 治 大. 費與人員缺乏,未能發揮工作實效,形同虛設(詹火生、彭台臨、陳聰憲、郭振 昌,2002: 494)。. 立. ‧ 國. 學. 臺灣省政府於民國四十五年成立「臺灣省國民就業輔導中心」,該輔導中心. ‧. 之成立,為臺灣省就業服務工作奠定了基石。臺灣省國民就業輔導中心試辦臺北. y. Nat. 地區的就業服務實驗性工作,其主要任務有五項(陳聰勝 ,2002:495):. n. al. er. io. 2. 試辦職業輔導工作。. sit. 1. 建立職業介紹作業制度。. 3. 研究建立學徒制度。 4. 編纂職業分類點。. Ch. engchi. i n U. v. 5. 培養就業服務專業人才。. (三)就業服務建網發展時期(民國 52 年~民國 80 年) 民國五十年以後,臺灣農業對勞動力之容納建達飽和,而新增勞動人口則快 速增加,以致就業市場無法有效吸收,人民對就業服務及福利之需求日益提升。 而就業服務工作經過前階段的奠基,各地區就業輔導機構相繼成立,逐漸形成就 業服務網面,為民眾求職求才提供更大的便利性。. 15.

(23) 民國五十五年,臺灣省政府分別在五地區成立國民就業輔導中心,並在各區 中心之下,選擇其人口集中及工業發展地區,先後設立十二個小型就業服務站, 構成全省就業服務網。同年七月,政府成立「臺灣省勞動力調查研究所」,專辦 勞動力調查及研究工作,其中所分析整理的報告,提供給有關機關參考運用,對 就業市場訊息分析與研判人力的供需有極大的幫助。. 民國五十年代國民教育普及,青年問題逐步產生並受到重視,政府為加強青 年輔導工作,於民國五十五年成立青年輔導委員會,辦理青年職業訓練之規劃、. 政 治 大. 青年就業輔導策進、青年活動之指導協助與海外學生留學生回國等事項。. 立. 民國五十八年,臺北市改制為直轄市,成立臺北市國民就業輔導處,並先後. ‧ 國. 學. 成立九個就業服務站以及兩個服務台,構成臺北市區就業服務網;民國六十八年,. ‧. 高雄市改制為直轄市,成立高雄市國民就業輔導所,先後設立六個就業服務站,. y. Nat. 構成高雄市就業服務網。在此期間,政府又增設十個就業服務站共二十二個就業. er. io. sit. 服務站,構成全省就業服務網。. al. n. v i n 民國七十年,臺灣地區就業服務業務的中央主管機關,原由內政部勞工司勞 Ch engchi U. 資關係科兼辦,由於人手不足,對省市業務甚少過問,再加上經濟發展由勞力密 集之工業轉為技術資本密集工業,社會所需人力日趨專精,對人力供需的要求亦 越殷切與嚴格,使得組織無法發揮整體運作功效。因此,政府乃修改並公布「內 政部組織法」,同年設立職業訓練局,掌理全國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及就業輔導 等事務。. 經濟發展促使社會結構之改變,直至民國七十五年,我國勞工人數已達五百 萬人,占全台總人口四分之一,勞工權利意識抬頭,也引發不少勞工問題;同時 外國廠商抱怨我國為求外貿競爭而漠視勞工權益,透過美國政府對我國施壓,要 16.

(24) 求我國應加強對勞工權益福利之保障。因此,政府為因應內外環境壓力,將勞工 司由內政部分化擴大並提升階層,於民國七十六年成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並將 職業訓練局改隸於勞工行政單位下。. (四)就業服務拓展時期(民國 81 年迄今) 直至民國八十一年以前,我國就業服務行政體系並未統一,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負責退除役官兵之就業服務;青年輔導委員會,負責大專以上畢業 青年及海外回國留學生之就業服務;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負責上述兩者外,以. 政 治 大 制定過程漫長,直至民國八十一年獲立法院通過「就業服務法」 ,總統公布實施。 立 及一般國民之就業服務。其中勞委會職訓局辦理業務主要依據為就業服務法,其. 就業服務法公布後,整體人才與人力市場也因此逐漸步入成長期。. ‧ 國. 學 ‧. 民國八十八年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實施辦法正式實行,就業服務機構的任務增. y. Nat. 加,被賦予負責失業資格的認定,以及協助再就業或接受職業訓練者之角色。也. er. io. sit. 因為失業保險的開辦,我國就業安全體系中失業保險如何與就業服務和職業訓練 做一密切的配合,成為重要課題。另外由於精省的緣故,原屬於勞工處所屬的各. al. n. v i n 區職訓中心和就服中心亦納入職訓局編制。從上述的說明,顯示出公立就業服務 Ch engchi U 機構經過一波組織重整擴張期(林俊豪,2005:60)。. 民國九十一年就業保險法實施,將就業服務、職業訓練與失業保險整合為三 合一就業安全體系。三合一的新制度改變了原有就業服務體制只能對於提供「有 限度推介就業協助措施」的情況,轉而邁向提供「積極性勞動市場政策」的新階 段,其主要政策內涵包含公共工作、薪資補助、職業訓練、公共就業服務與創業 協助等。因此,就業服務體制的管理經過改造後,以積極主動的方式大幅展開, 擴大了就業促進的保護範圍與功能,也為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帶來更多元化的服務 (李健鴻,2008: 5)。 17.

(25) 二、我國職業訓練發展沿革 (一)職業訓練初步發展階段(民國三十四年至民國五十四年) 「職業訓練」的概念,最早見於民國三十四年的四大社會政策綱領,其內容 為創造就業機會、辦理職業訓練,以及對身心障礙者施以特殊訓練。可惜由於戰 亂緣故,四大社會政策難以實行,直至政府遷台後,才開啟我國職業訓練之發展。. 民國四十一年至五十三年我國共有三期經濟建設計畫,但均未充分涵蓋職業. 政 治 大 工廠、職業學校及專科學校負責(陳聰勝,1998:381)。此時期職業訓練之目的 立. 訓練。第三期計畫首次列出社會計畫專章,內容包含技術人才培育計畫,主要由. ‧ 國. 學. 缺乏完整的規劃與明確的政策,為由政府與民間因個別需要各自辦理。同時,政 府亦協助建立若干具有代表性的職業訓練機構和項目,如中國生產力及貿易中心. ‧. 的「管理發展訓練」 、政治大學公企教育中心的「主管經理人員在職訓練」 ,以及. al. er. io. sit. y. Nat. 金屬工業發展中心之「示範技術訓練」等。. v. n. 根據專案調查報告指出,本時期的職業訓練有下列特徵(陳聰勝,1998: 452):. Ch. engchi. i n U. 1. 政府機構、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所屬職業訓練機構辦理的職業訓練占大宗, 民營事業辦理的只佔 8.6%。 2. 政府機關及社會團體所辦的訓練,著重行政人員、管理人員及專門技術人員 的訓練。 3. 公營及大型民營事業雖辦理有領班、技工、半技工的訓練,但為數有限,對 所需技術人力的進用,多以挖腳的方式。 4. 民營事業所辦理的訓練多屬零星式的在職進修訓練,或短期訓練,缺乏有系 統的長期養成訓練。少數辦理學徒訓練者,因缺乏正式師資及訓練標準,而. 18.

(26) 未建立完備的制度。. 上述訓練與政策皆具有示範性和倡導性的作用,但因缺乏經費,以及職業訓 練整體制度尚未建立,而影響其應有的功能(詹火生,2002:65)。. (二)職業訓練制度建構時期(民國五十五年至民國六十四年) 第四期經濟建設計畫與第五期經濟建設計畫,列有社會建設部門「人力資源 的發展」專章,各節內容包含教育、技術訓練、科學研究、國民就業輔導等計畫,. 政 治 大 練、就業輔導、人口政策、勞工福利及社會保險五項,而職業訓練首次在經濟建 立. 並建立學徒制度。第五期計畫將人力資源發展更名為人力發展部門,包括職業訓. 設計劃中以獨立工作項目呈現(陳聰勝,1998:452)。. ‧ 國. 學 ‧. 民國五十三年行政院成立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委員會下設人力發展小組,. y. Nat. 並在民國五十五年由行政院通過人力發展計畫。該計畫分為三部分,即長期計劃. er. io. sit. 目標、中期計畫方案和短期實施方案,其中與職業訓練相關之事項,多見於中期 和短期計畫中,內容包含:. al. n. v i n 1. 實施工業訓練服務計畫:設立財團法人工業職業訓練協會,協助政府研究建 Ch engchi U 立工業職業訓練制度,擴大辦理各類職業訓練,研訂技能檢定及訓練規範, 編訂訓練教材及方法,舉辦示範訓練及種子訓練。 2. 研究推動新制學徒訓練:研擬結合教育與訓練兩者功能的養成訓練制度,建 立學徒制度,作為企業界長期培養本身所需技工的有效方法。 3. 舉辦技能競賽:鑒於技能競賽可增進技能訓練的成效及個人技能的造詣,並 可經由公平公開競爭、切磋觀摩及技術交流,促進人際與國際間的友誼。 4. 試辦技能檢定:技能檢定是測定技術人員的個別技能程度,合格者發給證書, 以利執業或就業的制度,也可以評量職業訓練與職業教育的績效。 5. 設置公共職業訓練機構:政府在聯合國及國內企業界捐助下,於民國五十七 19.

(27) 年成立財團法人工業職業訓練協會;經濟部在日本技術合作下,於民國五十 八年成立經濟部南區與北區職業訓練中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於民國五 十九年與裕隆汽車公司合作,設立第一青年職訓中心。. (三)職業訓練機構建制階段(民國六十五年至民國七十六年) 行政院有鑑於職業訓練培育技術人力的重要性,於民國六十五年成立「專技 及職業訓練小組」,其主要任務為負責專技及職業訓練政策及推行計畫之審議, 聯繫與協調各部會執行訓練計畫,以及其他有關人力資源發展建議與推動等。此. 政 治 大. 為政府第一次有計畫的正式編列預算來推動職業訓練,並將職業訓練帶入一個由 政府主導的新階段。. 立. ‧ 國. 學. 專技及職業訓練小組於民國六十六年訂定「推行職業訓練五年計畫」,並規. ‧. 定每年度分別訂定年度方案據以實施。該計畫主要內容為(陳聰勝,1998:452):. y. Nat. 1. 由政府分年編列預算,支援各公共職業訓練機構辦理技工養成訓練,以因應. er. io. sit. 基層技術人力的需求。. 2. 加強職業訓練師資養成訓練及在職進修訓練,以提高職訓師資及整個訓練水. n. al. 準。. Ch. engchi. i n U. v. 3. 推動各企業辦理在職技工進修訓練、領班、監工、品管與安全衛生人員的訓 練,以改善其素質。 4. 加強職業訓練、技能檢定與就業輔導三者之配合,以奠定就業安全的基礎。 5. 進行職業訓練之需求調查、訂定職訓課程標準、實施職業訓練成效評估。. 專技及職業訓練小組對職業訓練貢獻甚多,但偏重於聯繫協調,以致職業訓 練之事權無法有效集中。因此,內政部於民國七十年成立職業訓練局,民國七十 二年,通過職業訓練之法源─「職業訓練法」,主要內容包含確立我國職業訓練 的主管機關、職業訓練之類型、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職業教育之配合、鼓勵企 20.

(28) 業辦理職業訓練、確立技術士證照權威以及建立職訓師培訓、遴選、待遇等。. 民國七十六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成立,將職業訓練局納入,使我國職業訓練 體系整合為勞工行政體系之一環。. 另外,行政院自民國七十一年起陸續實施共有三期之「加強職業訓練工作方 案」,其中第一期主要實施目標為擴充公共職訓機構能量,調整訓練職類,並帶 動企業界從事基層技術人力的培訓工作;擴大在職技工進修,培養高級技工,以. 政 治 大 訓基礎。民國七十五年行政核定「第二期加強推動職業訓練工作方案」,重要內 立. 配合工業升級及工業結構轉變需求;建立職業訓練制度,強化國家技術人力之培. 容包含強化職業訓練功能、加強公共訓練機構之運作、推動企業辦理職業訓練,. ‧ 國. 學. 建立生涯訓練體制,促進國民充分就業,研訂職業訓練標準,加強職訓機構管理,. ‧. 強化技術士證照功能等要項。. y. Nat. er. io. sit. (四)職業訓練業務推展時期(民國七十七年至民國八十九年) 民國八十年續訂「第三期加強推動職業訓練工作方案」,為期六年。此方案. al. n. v i n 延續第二期加強推動職業訓練工作方案,內容包含健全公共職業訓練機構組織體 Ch engchi U 制、積極推動企業辦理職業訓練、促進職業訓練整體發展、加強辦理專案職業訓 練、加強辦理婦女及就業能力薄弱者職業訓練以及促進國際職業訓練交流合作 等。. 在此階段中,職業訓練重要措施包含:確立各公共職業訓練機構發展的重點 與特色、試辦單元式訓練及能力本位教學、建立企業訓練輔導服務制度、建立全 國性職業訓練資料與統計;同時配合各種產也計畫,包含航太工業發展方案、發 展亞太營運中心計劃等,辦理各相關專業人才訓練,並兼辦二度就業婦女、中高 齡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以及低收入戶之職業訓練,亦積極推展關廠歇業失業 21.

(29) 勞工轉業訓練(黃孟儒,2003: 23)。. 民國八十七年,政府開始推動能力本位訓練實施計畫,總計完成 100 職類及 5000 餘單位的職業訓練教材,以及部分教學媒體,提供各職訓機構施訓運用。 此外,同年行政院亦推出「加強資訊軟體人才培訓方案」及「科技人才培訓及運 用方案」,針對非資訊科系畢業生、在職工作人員和待業失業青年,透過大專院 校及民間機構加強培訓,以短期密集訓練之方式,使其具備投入資訊產業基本技 能,以因應資訊軟硬體產業之人才需求。. 政 治 大 (五)職業訓練之制度變革(民國九十年迄今) 立. 職業訓練局所屬之職訓中心於民國九十年起,推動轉型改造、重新定位、建. ‧ 國. 學. 置職業訓練資源網、辦理訓練績效評估、委外訓練管控及職業訓練需求調查評估. ‧. 等多項新任務(李忠涼,2004)。職業訓練擴大與產業接軌,訓練資源也是放到民. y. Nat. 間各財團法人單位、公會、工會、協會、學會、技職院校、研究中心以及企業等,. er. io. sit. 至民國 92 年全國已達 392 家公民營單位參與職業訓練。故現階段職業訓練的任 務由傳統的需求面轉型為供給面,且朝向多元型態的訓練發展。. n. al. Ch. engchi. i n U. v. 民國九十年「新世紀人力發展方案」,目的為促進人力充分運用,配合經濟 全球化需要,充裕高科技及國際化人才;運用現有資源,協助弱勢勞工就業,並 強化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機能,預防失業問題產生;因應國際潮流,合力訂定勞 動條件,調整勞動法規,發揮勞動市場彈性調整功能(陳聰勝,2002)。. 民國九十一年行政院「挑戰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有關職業訓練部分,主要在 落實經濟發展委員會共識,擴大辦理職業訓練,推展永續就業及多元就業方案等。 而勞工委員會為了配合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特以「勞動力升級」為主軸,推動引 進民間資源建立「全國職業訓練資源網」、因應產業結構變化培育知識經濟所需 22.

(30) 人才、關懷並輔助弱勢族群及失業者參與職業訓練、加強勞工在職進修及第二專 長訓練等。. 第三節 我國公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組織 依據我國就業服務法與職業訓練法,公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單位可分為中 央職業訓練局所屬機關,以及地方政府直轄市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 局之下設有就業服務中心和職業訓練中心,目前採分立運作織模式,而實際上在 2014 年即將合併運作,改為「勞動力發展分署」 ,將區域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單. 政 治 大 業服務中心與職能開發學院,採分立運作的模式;高雄市勞工局設有高雄市訓練 立. 位整合。地方政府的部分,本文所探討之臺北市與高雄市,臺北市勞動局設有就. ‧. ‧ 國. 學. 就業中心,為我國目前唯一將兩者業務合併運作的機關。. 本節將概述職業訓練局、臺北市勞動局與高雄市勞工局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 sit. y. Nat. 單位之發展、組織架構與業務分工,以及就業服務、職業訓練與失業保險三合一. n. al. er. io. 的服務模式。更深入討論其運作模式和分析,可參閱本研究第四章。. C. hengchi 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i n U. v. 有關職業訓練局的歷史沿革已在前一節略詳加敘述。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組織 架構為六組七室,其中包含綜合規劃組、訓練發展組、身心障礙者就業訓練組、 就業服務組、外國人聘僱管理組與外國人聘股許可組;七個室則為法務、秘書、 人事、政風、會計、統計與資訊等。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業務分別由不同組別專 責,就業服務組專責就業服務各項事項,按地區劃分為五大就業服務中心,包含 北基宜花金馬區、桃竹苗區、中彰投區、雲嘉南區、高屏澎東區。另外職業訓練 組之下仍有七大職業訓練中心,包含泰山、北區、桃園、中區、臺南、南區與青 年職業訓練中心。 23.

(31) 職業訓練局在面對全球化與知識經濟時代,以及產業結構與技術變遷快速, 為提升競爭力,辦理職業訓練,促進國民就業,並管理外國人聘僱許可與政策, 以勞動力發展為目標,而勞動力的開發、提升及運用為策略,配合一元化的體系 與地方化的服務模式,建構精實的服務網絡(職業訓練局,2013)。. 政 治 大. 立.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2-2 職業訓練局組織架構 資料來源:職業訓練局網站,2013 http://www.evta.gov.tw/content/content.asp?mfunc_id=6&func_id=21&id=1&isgroup=N. 24.

(32) 二、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與職能發展學院 臺北市政府於民國五十八年改制為直轄市,將原屬臺北市就業輔導所擴充為 臺北市國民就業輔導處。民國七十七年獲行政院核定,成立「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主管勞動事務,民國一○二年為因應經濟、社會、教育與勞動市場外部環境的巨大 變遷,勞工局更名為「勞動局」 ,重新規劃各科職掌,調整為 5 科 4 室,而 4 個附. 屬機關則為勞動檢查處、就業服務處、職能開發學院、勞動力重建運用處等。臺 北市公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分別由臺北市勞工局附屬機關就業服務處和職能 發展學院專責運作。. 立. (一)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政 治 大. ‧ 國. 學. 臺北市在民國五十二年省轄市時期,省政府及設有「臺北市就業輔導所」, 民國五十八年改制直轄市,為加強市府建設的推進與工商業的繁榮,因此透過人. ‧. 力資源調配與有效運用,擴大編制,兩年後成立「國民就業輔導處」,綜合專責. sit. y. Nat. 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業務。民國八十三年國民就業輔導處隨著就業環境情勢,調. al. er. io. 整為就業服務中心,民國九十九年八月組織修編,更名為「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 v. n. 業服務處」。民國一○二年一月起調整組織功能與業務,更名為「臺北市就業服務. Ch. engchi. i n U. 處」,在經營型態上,已由傳統「以公民為導向」轉型為「以顧客為導向」的企 業服務模式。. 25.

(33) 學. ‧ 國. 立. 政 治 大. 圖 2-3 台北市就業服務處組織架構圖 資料來源:台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2013. ‧. http://www.eso.taipei.gov.tw/ct.asp?xItem=1140965&CtNode=6786&mp=116041. y. Nat. sit.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主要有五個業務課室,其職掌如下:. n. al. er. io. 1. 就業服務課:處理求職登記與職業介紹、就業諮商與輔導、就業服務站(台). i n U. v. 及就業流程規劃、被資遣員工再就業之協助、應屆畢業生專案就業服務及特 定對象就業服務等事項。. Ch. engchi. 2. 雇主服務課:協助雇主求才登記與人才招募、就業甄選、雇主聘僱外國人前 之國內招募、僱用獎助津貼及教育訓練等事項。 3. 就業情報課:負責就業宣導、就業資訊蒐集、調查與統計、資訊服務與資訊 安全、電訊客服及臺北人力銀行營運管理等事項。 4. 就業促進課:辦理非自願失業認定再認定、就業促進相關措施、創業輔導、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及志工服務等事項。 5. 各就業服務站台:提供各項就業服務,部分受理外勞業務及提供就業弱勢個 案就業服務。就業服務台則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企業招募服務、一般 26.

(34) 求職求才服務等,而不提供失業(再)認定服務。. (二)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民國七十二年七月一日由「臺北市國民就業輔導處職業 訓練中心及臺北市第二職業訓練中心籌備處」合併為「職業訓練中心」,於一○ 二年一月一日轉型為「職能發展學院」 。學院發展之項目為:職能培育、職能評. 量、技能檢定與學員輔導。該學院目前因應臺北都會區產業變遷進行組織再造, 服務層面主要定位於發揮社會責任功能角色,特別針對就業保險法非自願性離職. 政 治 大 育,積極協助並提昇其就業競爭能力。 立. 的被保險人、特定對象(中高齡者、弱勢族群、身心障礙)失業者的需求作職能培.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2-4 台北市職能發展學院組織架構圖 資料來源:台北市職能發展學院網站,2013. http://www.tvdi.gov.tw/ct.asp?xItem=52135887&CtNode=6739&mp=116031. 臺北市職能開發學院主要有五個業務組室,其職掌如下: 1. 資通訊群組:資訊、通訊等職類勞動力需求與職能基準研究、調查、分析及. 27.

(35) 產訓合作、職能培育課程規劃、招募之甄選及訓練、學員輔導及就業協助、 委託或補助辦理資訊、通訊等職類職能培育機構督導考核及其他有關行(職) 業職能發展等事項。 2. 工業技術群組:工業技術職類勞動力需求與職能基準研究、調查、分析及產 訓合作、職能培育課程規劃、招募之甄選及訓練、學員輔導及就業協助、委 託或補助辦理工業技術職類職能培育機構督導考核及其他有關行(職)業職 能發展等事項。 3. 服務業群組:服務業職類勞動力需求與職能基準研究、調查、分析及產訓合. 政 治 大 補助辦理服務業職類職能培育機構督導考核及其他有關行(職)業職能發展 立 作、職能培育課程規劃、招募之甄選及訓練、學員輔導及就業協助、委託或. 等事項。. ‧ 國. 學. 4. 職能評量組:職能培育學員職涯規劃服務、就業諮詢、心理諮商及生活扶助. ‧. 服務、職能培育通識課程規劃、執行及職能基準綜合分析、研訂及應用、全. y. Nat. 行業技術士技能檢定規劃、測驗、統計及管理、職能發展與管理數位化建構. er. io. sit. 及推展,以及其他有關職涯發展支援及創業諮詢等事項。. 5. 綜合事務組:文書、檔案、出納、總務、財產、訓練器材之管理與資訊、法. n. al. Ch. 制、研考等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engchi. i n U. v. 三、高雄市訓練就業服務中心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成立於七十四年,由於我國經濟成長快速, 對各級技術人員之需求逐年增加,技術亦有提升,政府為因應人力之需要,配合 勞工政策之有效推行作適當之調節運用,乃積極辦理技工養成訓練,並辦理技能 競賽與技能檢定工作,以充分發揮中心之職訓功能,培訓國家經建人才。. 而由於高雄市政府於民國六十八年改制以後,員額不斷增加,人事費用佔總. 28.

(36) 預算的比例有逐年提高的趨勢,所以八十四年六月在市長的指示下成立「預算體 檢小組」,對市府既有的預算編制與員額配置,進行全面體制內的體檢,故於民 國八十六年三月一日將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與職業訓練中心兩個機關合併,目的 為精簡人事員額,提高行政效能,加強職業訓練暨就業服務。其宗旨是配合市政 建設及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因應人力市場之需求,執行勞工政策,訓練有志青 年獲得專業技術,提高工作技能與輔導就業,促進國民充分就業之目的。.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2-5 高雄市訓練就業中心組織架構圖 資料來源:高雄市訓練就業中心網站,2013 http://www.ktec.gov.tw/?Guid=2dc0ebd0-92dd-c0b3-2670-61d8abfef218. 高雄市訓練就業中心主要有五個業務課室,其職掌如下: 1. 自辦職訓組:辦理求職服務、失業給付申請、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志工服務、 資遣通報等。. 29.

(37) 2. 委外職訓組:規劃及辦理委外職業訓練相關業務;辦理就業安定基金委訓計 劃、經費申請、核銷、控管及接受上級評鑑等業務;辦理區域產業職訓需求 調查等事項;訓練學員(含自訓與委訓)生活訓練津貼之申請及自訓訓練學員勞 保申請等。 3. 求職服務組:辦理求職服務、失業給付申請、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志工服務、 資遣通報等。 4. 求才服務組:求才服務、現場徵才活動、辦理外勞相關業務、就業市場調查、 辦理各項就業促進津貼業務、代招代考業務等。. 政 治 大 服務、就業諮詢、大專校院補助、托兒托老補助、勞工創業貸款、臨時工作 立. 5. 特定對象服務組:促進特定對象就業服務、婦女就業促進服務、青少年就業. 津貼等。. ‧ 國. 學 ‧. 四、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與職業訓練中心. sit. y. Nat. 新北市勞工局於民國七十七年成立(原臺北縣政府勞工局),民國九十九年. al. er. io. 十二月正式升格為直轄市並成立職業訓練中心。主要專責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機. v. n. 構即為該局所屬的二級機關,分別為就業服務中心與職業訓練中心。. Ch. engchi. i n U. (一)就業服務中心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中心」前身為「臺北縣政府就業服務中心」 ,民國 94 年成立,為除北、高二直轄市政府外,全國第一個自行辦理就業服務業務的縣市 政府。同時,將土城及五股就業服務「台」提升為「站」,結合既有的永和、汐 止、淡水、樹林就服台及行動辦公室,連成完整就業服務網絡。因應臺北縣於 96 年升格為直轄市,本府有鑑於就業服務未來將成為勞工行政業務主軸,故將 原臺北縣就業服務中心更名為「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中心」,所屬職業訓練組及 就業服務組亦提升為職業訓練課及就業服務課。該中心組織編制及業務職掌於. 30.

(38) 99 年 2 月 3 日修正,將原職業訓練業務移出,專責就業媒合及發展就業促進相 關措施,以提供民眾更完善的就業服務。. 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設有就業輔導課、行政課,以及 3 個就業服務站與 9 個就業服務台,其輔導課業務職掌如下:提供求職者求職登記,協助求職者快速 的找到所需要的工作;提供求才廠商求才登記,協助求才廠商快速的找到所需人 才蒐集本市就業市場訊息、職業訓練開班資訊及就業服務相關法令,提供求職民 眾參閱或索取;個案管理服務;資遣通報;國內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管理等。.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圖 2-6 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組織架構圖 資料來源: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網站,2013 http://www.esc.ntpc.gov.tw/_file/1782/SG/31733/42215.html. 31. v.

(39) (二)職業訓練中心 新北市職業訓練中心於 99 年 12 月 25 日成立,為推廣職業技能教育,提升 勞工技能,輔導弱勢族群學習一技之長進而就業,並協助新北市產業發展,強化 勞工就業競爭力,降低失業率及維持社會安定,縮短城鄉服務落差,讓職業訓練 遍及各區域,營造在地就業的經濟環境,並就現有的資源擴充服務範圍及充實訓 練內涵,強化並提升訓練效能,並以「職訓普及化就業在地化」為新北市政府職 業訓練中心之目標。. 政 治 大 位。其中輔導課與訓練課主要業務如下: 立. 新北市職業訓練中心設有輔導課與訓練課,另有人事、會計和行政等幕僚單. 1. 輔導課. ‧ 國. 學. 辦理總務、採購、出納、財產、檔案管理及研考等業務;資訊管理;職訓. y. Nat. 2. 訓練課. ‧. E-Learning;.辦理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審查業務;媒體行銷;就業輔導等。. er. io. sit. 辦理失業者職業訓練課程;開辦在職者職業訓練課程;協助全國技能檢定業 務;推動產訓合作─技訓袋鼠計畫;私立職訓機構設立申請及管理等。. n. al. Ch. engchi. 圖 2-7 新北市職業訓練中心組織架構圖 資料來源:新北市職業訓練中心網站,2013 http://www.vtc.ntpc.gov.tw/_file/2993/SG/44649/D.html 32. i n U. v.

(40) 五、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臺中縣與臺中市於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起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臺中市政府, 而勞工局即由原縣、市政府勞工處合併成立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臺中市勞工局設 有六科四個幕僚單位。其二級機關分別為勞動檢查處與就業服務處,其中就業服 務處為專責處理臺中市相關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事務。.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成立於民國 99 年,由於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之後,為能 專責處理大臺中區域就業服務相關事宜,於是設置一二級機關,期單位內部分為. 政 治 大. 兩個課室,並管理六個就業服務台。. 立. ‧ 國. 學. 1. 第一課:求職、求才登記及就業媒合、就業輔導、職業訓練諮詢及推介、雇 主服務、辦理現場徵才活動、就業市場資訊收集、分析及提供、申請聘僱外. ‧. 國人之協助、配合中央辦理之業務等事項。. sit. y. Nat. 2. 第二課:特定對象就業促進及輔導、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及短期性就業方案、. al. n. 屬各課之事項。. er. io. 個案管理服務、文書、檔案、出納、庶務、研考、資訊、財產管理及其他不. Ch. engchi. i n U. v. 圖 2-8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組織架構圖 資料來源:台中市就業服務處網站,2013 http://www.eso.taichung.gov.tw/ct.asp?xItem=154348&ctNode=5360&mp=117030 33.

(41) 六、臺南市勞工局 臺南市勞工局成立於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大臺南市合併升格後為臺南市 底下之一級機關,該局下轄四科及兩個二級機關。其中,二級機關「職訓就服中 心」為專責處理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事宜之主要單位。. 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大臺南地區升格為直轄市後,為解決結構性失業問題, 以及發展各區域傳統產業或高科技業,由勞工局成立「職訓就服中心」,以期強 化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功能。該中心設有官田、新市、永華、歸仁、佳里等服務. 政 治 大 區公所合作,委辦八個就業服務台。而在職訓就服中心,則有業務推動課及行政 立 台,臺南科技工業區、和順總頭寮工業區、樹谷園區駐點服務,另外也與各地區. ‧ 國. 學. 訓練課,主要業務如下:. 1. 業務推動課:辦理求職登記、推介適性工作、提供深度就業諮詢;提供求職、. ‧. 徵才活動訊息、辦理就業促進講座、就業服務相關法令、資源諮詢;以及辦. sit. y. Nat. 理求才登記、媒合適當人才、辦理徵才活動。. al. er. io. 2. 行政訓練課:運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款辦理失業者職業訓練,開設約 30 餘班. v. n. 課程供失業民眾選擇;對於在職勞工,規劃辦理第二專長訓練;每年度申請. Ch. engchi. i n U. 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辦理新移民職業訓練班,加強推動整體外籍配偶照 顧輔導服務。. 七、三合一就業服務流程 我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再加上失業保險,構成就業安全網。為能提供民 眾所需的服務,建立單一服務窗口,透過諮詢的方式,將民眾引導至不同的業務 範疇內,以提高服務效率和品質。整個三合一的服務流程中,包含五大區塊:接 待區、就業資訊區(由專人引導或教導查詢就業機會及職訓資訊)、雇主服務區 (受理求才登記及開拓就業機會)、綜合服務區(受理求職登記並做簡易就業諮 34.

(42) 詢、失業給付再認定、推介就業)及諮詢服務區(職業訓練諮詢、就業促進研習 活動、深度就業諮詢或轉介)。在五大區域的連結當中,可以將民間企業、就業 服務、職業訓練、其他單位的資源互相串聯,最終的目的即為輔導案主穩定就業, 其三合一就業服務的流程如圖 2-14 所示。自民國一○一年十月起,職業訓練局 所屬就服站全面擴大實施辦理「就業服務固定專人一案到底」的新服務模式,提 供更準確無縫的客製化服務,有效縮短申辦時間,以提升對民眾服務的成效。.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35. i n U. v.

(43)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2-9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三合一就業服務流程圖 36. 資料來源: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網站 http://klesa.evta.gov.tw/index.php?act=detail&id=329.

(44) 第四節 小結 近代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的發展可以追溯到工業革命以後,勞動市場上的供 需成為社會經濟重要的議題。除了促進產業發展的經濟功能外,兩者的功能還包 含社會、教育、政治與國防等項目,提供技術上的養成以及就業的媒合。兩者之 間相輔相成,彼此業務之間相互聯繫與合作,以達到充分穩定就業的目標。我國 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的發展,面對不同的社會經濟環境,經過多次的調整與改革, 逐漸轉為積極主動、多元合作、長期客製化的服務模式。. 政 治 大 局之下,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分立運作,分別設有就業服務處與職能開發學院。 立. 經過多年的改革與調整,我國目前仍存在兩種不同的運作模式。臺北市勞動. ‧ 國. 學. 與其相同運作模式的另有新北市勞工局。另外,高雄市勞工局則設有訓練就業中 心,將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合併運作。採取合併運作的另外還有臺南市、臺中市。. ‧. 中央職業訓練局目前設有若干區域就業服務中心與職業訓練中心,未來也將從分. y. sit. n. al. er. io. 勞動發展分署。. Nat. 立運作模式轉為合併運作模式,區域內的就業服務中心與職業訓練中心將合併為. Ch. engchi. 37. i n U. v.

數據

表 3-20  就業服務局方案參與人數
表 3-21 New start jobs 補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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