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運動管理學系碩士班
碩士學位論文
台南市國際龍舟錦標賽參與動機
與滿意度、價值之研究
A Study on the Attendees’s Motivation, Value and
Satisfaction of Tainan City International
Dragon Boat Festival
研 究 生:周峻寬
指導教授:王慶堂 教授
中 華 民 國 一 〇 四 年 一 月
臺 中 市
i 論文名稱:台南市國際龍舟錦標賽參與動機與賽會滿意度、價值之研究頁 總頁數:83頁 院校所組別: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運動管理學系碩士班 畢業時間及提要別:一百零三學年度第一學期碩士學位論文 研究生:周峻寬 指導教授:王慶堂 博士
中文摘要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於瞭解 2014 年台南市國際龍舟錦標賽參與者其參與動機與 滿意度之現況。以比賽現場參賽者為研究對象,共計發放 350 份問卷,回收有效 問卷 328 份,有效回收率為 93.71%,並以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 t 檢定、單因子 變異數分析、典型相關等方式進行統計分析,經分析與討論後得到以下結論: 一、台南市國際龍舟賽參與者特性:31 至 40 歲具有大學學歷的男性為主,職業 多從事軍公教職,個人月收入多在 30,001-50,000 元。多來自臨近縣市,參賽 次數以一次居多,資訊來源多由自朋友介紹。 二、不同人口統計變項參與者在參與動機之差異:參加次數達顯著差異水準。 三、不同人口統計變項參與者在參與滿意度之差異:年齡在各構面上皆達顯著差 異;職業及參加比賽次數在人力資源及場地設施等構面上達顯著差異水準。 關鍵詞: 龍舟錦標賽、服務品質、滿意度ii
Title of thesis: A Study on the Attendees’s Motivation, Value and Satisfaction of Tainan City International Dragon Boat Festival
Name of Institute: Graduate Institute of Sport Management
Graduate date: Jan, 2015 Degree Conferred: M.P.E
Name of student: Chou, Chun-Kuan Adviser: Wang, Ching-Tang Ph.D
Abstract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explore the motivation and satisfaction of the marathon participants in the“2014 Tainan City International Dragon Boat Festival”. To understand the differences in motivation and satisfaction among different groups of participants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watching experiences and watching motivationamong participants,350 question naires were distributed during the competition period and 328 valid questionnaires were collected,account for 97.31 percentage of all questionnaires. Descriptive statistics, independent samples T-test , single factor variance analysis and canonical correlation were the nconducted. Conclusions were made as followings.The Tainan City International Dragon Boat Festival of participants : participants were mostly male, aged 31 to 40,with bachelor degrees, working in the public sector. The average monthly income was between NT$ 30,001 ~ 50,000, Most of them came from nearby city, Second, the different demographics of participants involved in differences in motivation: gender, age, number of attempts,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were level. Third, the different demographics of participants involved in differences in satisfaction: Age we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the surface of each structure. Occupation and Race times in the surface structure of human resources and facilities, venues significant difference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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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誌
從大學進入研究所就讀後,深深的體會到學習沒有終點的道理。經過兩年的 光陰終於完成論文也即將邁入完成階段,在此要感謝所有幫助我完成論文的老 師、學長姊、同學等人。而在研究所期間更深刻體會到人一定要活到老,學到老, 才能不斷的充實自己,才能提升自我能力。 首先感謝王慶堂教授擔任我的指導老師,在我遇到問題給我指導與建議讓我 在撰寫論文的道路上,指引我往正確方向前進。在論文口試期間,承蒙王慶堂教 授、李建興教授、黃宗成教授擔任我的口試委員,提供論文修改的建議,教授細 心的指導批評,並給予諸多建議,讓我的論文內容更臻完整。 其次在研究的過程中也非常感謝協助發放問卷的老師、學長姊及學弟妹才能 得以完成此篇論文,然而更要向運動管理學系102級碩班同學說聲感謝,因為平時 有你們提供訊息才能使我得到最新的資訊來源,在修課的過程中因為有你們的鼓 勵與相互學習的到許多寶貴的學習經驗,也因為有你們的互相扶持才能順利的完 成學業,想對你們說聲「有你們真好」! 最後,要感謝我的家人讓我有圓夢的機會,在求學的過程中,給予我無限的 包容、支持與協助,讓我可以無後顧之憂的完成學業及論文,我將與您們一起分 享這個努力的成果與喜悅。 周峻寬 謹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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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中文摘要
……… i英文摘要
……… ii謝誌
……… iii目錄
……… iv表目錄
……… vi圖目錄
……… viii第壹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2 第三節 研究假設……… 2 第四節 研究範圍……… 3 第五節 研究限制……… 3 第六節 名詞操作性定義……… 3第貳章 文獻探討
………... 5 第一節 台南市龍舟競賽發展歷程之探討……… 5 第二節 參與動機相關之研究……… 11 第三節 滿意度相關之研究……… 17 第四節 參與動機與滿意度之關聯性………. 22 第五節 文獻探討總結……… 24v
第參章 研究方法與步驟
……… 25 第一節 研究設計……… 25 第二節 研究架構……… 25 第三節 研究流程……… 26 第四節 研究假設……… 27 第五節 研究對象……… 27 第六節 研究工具……… 28 第七節 資料分析方法……… 35第肆章 結果分析與討論
……… 37 第一節 人口統計變項分析……… 37 第二節 滿意度、重要性 IPA 分析……… 43 第三節 參與動機及滿意度現況分析.……… 46 第四節 不同人口背景變項在參與動機、滿意度上之差異分析………… 49 第五節 參與動機與滿意度之典型相關分析……… 67第伍章 結論與建議
……… 69 第一節 結論……… 69 第二節 建議 ……….….. 70 參考文獻 ……….. 72 一、 中文部份……… 72 二、 英文部份……… 78 附錄二 正式問卷……… 81vi
表目錄
表 2-1 台南市國際龍舟錦標賽歷年參賽隊數... 8 表 2-2 台南市國際龍舟錦標賽競賽規程... 9 表 2-3 參與動機因素相關研究彙整表... ………... 16 表 2-4 滿意度相關研究彙整表...19 表 3-1 參與動機項目分析摘要表... 30 表 3-2 參賽滿意度量表項目分析摘要表...31 表 3-3 參與動機量表因素分析摘要表... 32 表 3-4 滿意度量表因素分析摘要表...33 表 4-1 受訪者性別分析表...38 表 4-2 受訪者年齡分析表... 38 表 4-3 受訪者教育程度分析表...39 表 4-4 受訪者職業分析表... 39 表 4-5 受訪者平均個人月收入分析表... 40 表 4-6 受訪者參賽次數分析表... 41 表 4-7 受訪者居住地分析表... 42 表 4-8 受訪者資訊來源分析表... 42 表 4-9 龍舟參與者滿意度與重要性 IPA 分析... 45 表 4-10 龍舟參與者參與動機分析...47 表 4-11 龍舟參與者滿意度分析...49vii 表 4-12 不同性別與參與動機之差異分析表...50 表 4-13 不同年齡與參與動機之差異分析表...51 表 4-14 不同教育程度與參與動機之差異分析表...52 表 4-15 不同職業與參與動機之差異分析表... 53 表 4-16 不同月收入與參與動機之差異分析表... 54 表 4-17 不同參與次數與參與動機之差異分析表... 56 表 4-18 不同居住地與參與動機之差異分析表...57 表 4-19 不同資訊來源與參與動機之差異分析表...57 表 4-20 不同性別與滿意度之差異分析表...59 表 4-21 不同年齡與滿意度之差異分析表...59 表 4-22 不同教育程度與滿意度之差異分析表... 60 表 4-23 不同職業與滿意度之差異分析表... 61 表 4-24 不同月收入與滿意度之差異分析表... 63 表 4-25 不同參與次數與滿意度之差異分析表... 64 表 4-26 不同居住地與滿意度之差異分析表... 65 表 4-27 不同資訊來源與滿意度之差異分析表... 66 表 4-28 參與動機與滿意度典型相關分析摘要表...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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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目錄
圖 3-1 研究架構圖... 25 圖 3-2 研究流程圖... 26 圖 4-1 龍舟參與者滿意度與重要性 IPA 分析... 44 圖 4-2 「參與動機」與「滿意度」典型相關分析圖... 681
第 壹 章 緒 論
本 章 主 要 目 的 為 說 明 研 究 之 背 景 、 目 的 與 問 題 , 共 分 為 七 節 , 第 一 節 為 研 究 背 景 ; 第 二 節 為 研 究 目 的 ; 第 三 節 為 研 究 問 題 ; 第 四 節 為 研 究 範 圍 ; 第 五 節 為 研 究 限 制 ; 第 六 節 為 研 究 重 要 性 ; 第 七 節 為 名 詞 操 作 性 定 義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臺 南 市 為 台 灣 開 發 史 發 源 地 , 素 有 文 化 古 都 之 稱 , 廟 宇 慶 典 等 民 俗 節 慶 熱 鬧 且 多 元 , 各 地 由 宗 教 活 動 或 習 俗 所 傳 承 的 民 俗 慶 典 , 極 富 地 方 信 仰 及 文 化 特 色 。 每 個 節 慶 的 發 展 歷 史 各 有 不 同 , 但 大 多 含 有 祈 福 、 消 災 和 團 圓 等 含 意 , 且 活 動 內 容 五 花 八 門 , 為 全 台 節 慶 之 最 。 而 台 南 市 扒 龍 舟 更 為 台 灣 龍 舟 競 渡 的 發 源 地 。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自 2 0 0 3 年 起 改 為 夜 間 舉 行,成 為 全 國 首 創 , 每 年 來 到 台 南 市 看 龍 舟 賽 的 人 潮 眾 多 , 幾 乎 都 超 過 1 0 萬 人 次 以 上,2 0 1 3 年 的 參 賽 隊 伍 也 高 達 1 6 9 隊,共 4 0 0 0 多 位 國 內 外 好 手 齊 聚 台 南 。 台 南 市 的 划 龍 舟 比 賽 可 以 說 是 全 台 灣 最 有 特 色 的 活 動 , 包 括 一 、 歷 史 最 悠 久 , 3 1 9 年 前 在 台 南 就 已 經 有 划 龍 舟 比 賽 ; 二 、 在 最 有 文 化 歷 史 的 安 平 運 河 舉 行 ; 三 、 1 0 年 前 全 國 首 創 在 夜 間 舉 行 划 龍 舟 比 賽 , 同 時 已 連 續 兩 年 在 龍 舟 側 邊 加 裝 L E D 燈 , 讓 龍 舟 襯 著 安 平 夜 景 於 運 河 上 競 速 , 畫 面 美 不 勝 收 ; 四 、 2 0 1 3 年 參 賽 隊 伍 共 有 1 6 9 隊 , 包 含 國 際 隊 、 社 會 隊 及 學 生 隊 等 等 , 除 了 本 市 各 界 人 士 的 參 與 , 更 有 國 際 人 士 的 參 加 ( 台 南 市 政 府 網 站 , 2 0 1 3 ) 。2 國 際 觀 光 環 境 快 速 發 展 , 活 動 日 趨 熱 絡 , 各 國 無 不 積 極 投 入 加 強 觀 光 資 源 的 開 發 與 行 銷 , 以 期 增 加 更 多 遊 客 與 外 匯 收 入 ( 李 昱 叡 , 2 0 0 3 )。 然 而 舉 辦 夜 間 龍 舟 競 賽 對 提 升 運 動 賽 事 及 周 邊 經 濟 效 益 有 相 當 大 的 助 益 。 舉 辦 大 型 的 觀 光 節 慶 體 育 活 動 , 有 助 於 地 方 發 展 特 色 與 文 化 , 而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賽 每 年 參 與 的 人 口 逐 漸 攀 升 , 參 與 的 滿 意 度 也 顯 得 格 外 重 要 。 本 研 究 依 據 台 南 市 政 府 「 2 0 1 4 年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活 動 」 辦 理 期 間 加 以 探 討 參 與 龍 舟 賽 會 的 選 手 的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和 滿 意 度 之 間 的 差 異 以 及 是 否 有 直 接 影 響 關 係 , 以 改 善 活 動 失 , 使 活 動 內 容 更 具 吸 引 力 , 能 有 效 結 合 地 方 產 業 及 宣 揚 地 方 特 色 , 更 期 望 本 研 究 結 果 可 提 供 賽 會 執 行 者 做 為 賽 會 舉 辦 之 參 考 。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基 於 以 上 研 究 動 機,本 研 究 將 以 2 0 1 4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參 賽 選 手 做 為 施 測 對 象 , 並 提 出 以 下 研 究 目 的 : 一 、 了 解 參 賽 者 其 參 與 動 機 與 滿 意 度 之 現 況 。 二 、 了 解 不 同 人 口 統 計 變 項 之 參 賽 者 在 參 與 動 機 之 差 異 。 三 、 了 解 不 同 人 口 統 計 變 項 之 參 賽 者 在 滿 意 度 之 差 異 。 四 、 探 討 參 賽 者 賽 會 參 與 動 機 與 滿 意 度 之 相 關 性 。第 三 節 研 究 假 設
一 、 本 研 究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架 構 , 提 出 以 下 三 點 假 設 : H 1 : 不 同 人 口 統 計 變 項 的 參 賽 者 在 參 與 動 機 有 顯 著 差 異 。3 H 2 : 不 同 人 口 統 計 變 項 的 參 賽 者 在 賽 會 滿 意 度 有 顯 著 差 異 。 H 3 : 參 與 動 機 對 賽 會 滿 意 度 有 顯 著 影 響 。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本 研 究 以 2 0 1 4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參 賽 選 手 做 為 問 卷 調 查 對 象 , 以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現 場 作 為 正 式 問 卷 調 查 場 地 。 問 卷 調 查 日 期 為 2 0 1 4 年 6 月 1 - 2 日 。第 五 節 研 究 限 制
一 、 本 研 究 所 採 用 之 研 究 方 法 為 問 卷 調 查 法 , 因 問 卷 調 查 係 屬 於 自 陳 量 表 , 故 研 究 者 並 無 法 完 全 控 制 受 試 者 填 答 時 之 真 實 程 度 , 故 僅 能 假 設 受 試 者 全 都 能 據 實 回 答 。 二 、 研 究 對 象 僅 限 於 本 次 賽 會 參 與 者 , 因 此 所 得 之 結 論 是 否 能 推 廣 至 其 餘 地 區 的 賽 會 , 尚 待 驗 證 。 三 、 問 卷 調 查 方 式 為 賽 後 施 作 , 故 填 答 者 在 填 寫 問 卷 時 , 對 於 賽 前 參 與 動 機 的 回 溯 有 較 不 確 定 性 因 素 存 在 。第 六 節 名 詞 操 作 性 定 義
一 、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由 台 南 市 政 府 主 辦 的 「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 每 年 端 午 節 時 舉 辦 競 賽 , 從 2 0 0 3 年 起 改 為 夜 間 龍 舟 後 , 每 年 參 與 的 選 手 和 觀 眾 有 逐 漸 越 來 越 多 的 趨 勢 。4 二 、 參 與 動 機 「 動 機 」 是 引 起 個 體 活 動 , 維 持 已 引 起 的 活 動 , 並 導 引 該 活 動 朝 向 某 一 目 標 進 行 的 一 種 內 在 歷 程 ( 張 春 興 , 1 9 8 7 ) 。 動 機 是 一 種 意 識 、 一 種 驅 力 。 人 的 行 為 在 正 常 情 況 下 都 有 他 的 動 機 , 激 勵 他 去 從 事 某 種 活 動 ( 許 樹 淵 , 2 0 0 0 ) 。 本 研 究 之 參 與 動 機 共 分 三 構 面 , 分 別 為「 運 動 體 驗 與 挑 戰 」、「 社 交 」、「 心 理 感 受 」 等 三 構 面 。 三 、 賽 會 滿 意 度 本 研 究 所 指 之 賽 會 滿 意 度,意 指 參 與 比 賽 選 手 自 參 與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後 心 理 感 受 到 的 滿 足 程 度 。 本 研 究 之 賽 會 滿 意 度 , 分 別 「 人 力 資 源 」、「 服 務 品 質 」、「 場 地 設 施 」 等 三 構 面 。 四 、 人 口 背 景 變 項 參 與 者 個 人 背 景 變 項 為 :( 一 ) 性 別 ;( 二 ) 年 齡 ;( 三 ) 教 育 程 度 ;( 四 ) 職 業 ;( 五 ) 個 人 平 均 月 收 入 ;( 六 ) 參 加 次 數 ;( 七 ) 居 住 地 區 ;( 八 ) 資 訊 來 源 。 五 、 龍 舟 選 手 本 研 究 所 指 之 龍 舟 選 手 為 參 加 2 0 1 4 年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之 參 賽 選 手 , 包 括 大 型 龍 舟 和 小 型 龍 舟 之 參 賽 選 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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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貳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章 有 關 文 獻 探 討 共 分 為 五 節,第 一 節 為 台 南 市 龍 舟 競 賽 發 展 歷 程 之 探 討 ; 第 二 節 為 參 與 動 機 之 探 討 ; 第 三 節 為 滿 意 度 之 探 討 ; 第 四 節 為 動 機 與 滿 意 度 之 關 聯 性 研 究 ; 第 五 節 為 文 獻 探 討 總 結 。第 一 節 台 南 市 龍 舟 競 賽 發 展 歷 程 之 探 討
一 、 龍 舟 歷 史 相 關 歷 程 之 研 究
端 午 一 詞 始 建 於 「 太 平 御 覽 」 引 晉 周 處 「 風 土 記 」 , 所 謂 「 仲 夏 端 五 , 端 、 初 也 。 俗 重 五 日 , 與 夏 至 同 。 」 的 記 載 , 也 就 是 指 陰 曆 五 月 的 第 一 個 初 五 日 , 古 時 「 五 」 和 「 午 」 可 以 互 通 , 因 此 「 端 五 」 也 就 是 「 端 午 」 ( 李 秀 娥 , 2 0 0 4 ) 。 在 臺 灣 , 端 午 賽 龍 舟 是 年 度 大 事 , 早 從 在 清 乾 隆 二 十 九 年 , 台 灣 便 有 龍 舟 競 渡 , 古 稱 「 鬥 船 」。 根 據 連 橫 著 作 【 台 南 古 蹟 志 】 記 載 , 台 灣 的 龍 舟 競 渡 始 於 西 元 1 7 6 4 年 ( 清 乾 隆 2 9 年 ), 距 今 已 近 2 5 0 年 歷 史 。 當 時 比 賽 地 點 為 法 華 寺 前 南 湖 , 光 緒 年 間 移 至 五 條 港 舉 行 , 直 到 大 正 1 5 年 在 台 南 安 平 運 河 舉 行 ( 兪 美 霞 、 曾 子 良 、 羅 烈 師 、 謝 聰 輝 、 葉 春 榮 、 胡 家 瑜 、 陳 文 德 , 2 0 0 9 ) 。 台 南 市 為 台 灣 龍 舟 競 渡 的 發 源 地 。( 一 ) 扒 龍 舟 : 府 城 端 午 節 龍 舟 競 渡 俗 稱 「 扒 龍 船 」, 在 競 渡 前 必 須 進 行 「 請 水 神 」、「 接 龍 船 」、「 祭 江 」等 儀 式 , 比 賽 結 束 後 還 有「 送 水 神 」、 「 收 龍 船 」、「 謝 江 」 等 祭 典 , 十 分 隆 重 。 上 述 儀 式 從 清 領 時 期 沿 用 至 今 , 又 增 添 賽 前 龍 舟 「 開 光 點 睛 」 儀 式 , 並 有 傳 統6 民 俗 藝 術 活 動 及 歌 舞 表 演 , 在 台 南 安 平 運 河 河 畔 盛 大 舉 行 , 每 年 吸 引 民 眾 及 國 內 外 觀 光 客 前 往 參 觀 。( 二 ) 包 粽 子 : 端 午 節 最 為 人 熟 知 的 食 品 便 是 粽 子 , 這 個 原 本 富 有 紀 念 意 義 的 食 品 , 在 台 灣 人 的 巧 手 製 作 下 , 已 成 為 具 各 種 變 化 , 且 隨 時 都 能 嚐 到 的 美 食 了 。( 三 ) 掛 菖 蒲 和 艾 草 : 為 了 驅 除 疾 厄 , 端 午 節 時 可 見 住 家 門 口 都 掛 菖 蒲 和 艾 草 , 以 及 「 鍾 馗 」 的 畫 像 , 成 人 飲 雄 黃 酒 , 並 讓 小 孩 身 配 香 包 , 據 說 都 有 避 邪 , 保 平 安 的 作 用 。 而 台 灣 的 「 打 午 時 水 」 的 風 俗 , 亦 即 汲 取 端 午 節 中 午 的 井 水 , 據 說 有 治 病 的 療 效 , 此 外 , 若 能 在 正 午 時 將 雞 蛋 直 立 起 來 , 表 示 來 年 會 有 好 運 道 。 端 午 節 可 說 是 現 存 的 重 要 節 慶 中 , 歷 史 最 悠 久 的 。 由 現 代 的 眼 光 看 來 , 先 民 對 端 午 節 的 看 法 確 有 其 獨 到 之 處 : 在 這 初 夏 蟲 疫 滋 生 之 際 , 以 端 午 節 提 醒 大 家 做 好 保 健 的 工 作 。 菖 蒲 、 艾 草 及 雄 黃 酒 固 然 是 傳 統 避 疫 保 健 的 方 式 , 現 代 人 應 尋 求 更 進 步 的 方 式 進 行 保 健 活 動 , 延 續 先 民 的 智 慧 ( 台 南 市 政 府 , 2 0 1 3 ) 。 龍 舟 競 賽 是 我 國 民 俗 體 育 中 唯 一 的 水 上 運 動, 它 不 僅 要 求 團 員 高 度 技 巧 與 體 力 , 更 強 調 團 隊 合 作 精 神 , 是 典 型 競 技 運 動 的 表 現 。 龍 舟 競 渡 運 動 長 盛 不 衰 , 是 一 項 代 表 傳 統 的 民 俗 文 化 活 動 , 是 一 種 具 有 激 人 奮 進 、 拼 博 爭 先 、 弘 揚 愛 國 精 神 與 團 隊 凝 聚 力 的 活 動 ( 范 良 誌 、 李 其 隆 , 2 0 0 8 )。 「 龍 舟 競 賽 」 是 中 國 民 俗 節 慶 活 動 中 最 具 全 民 性 和 團 體 性 的 一 項 體 育 活 動 , 在 戰 國 、 甚 至 更 早 時 期 , 賽 龍 舟 活 動 便 已 在 南 方 的 吳 越 、 荊 楚 、 四 川 等 地 區 流 傳 。 對 於 起 源 在 學 術 界 上 眾 說 紛 紜 , 或 謂 源 於 越 王 勾 踐 訓 練 水 師 ; 或 謂 記 念 子 胥 ; 或 謂 記 念 殺 蟒 英 雄 赤 誠 ; 或 謂 記 念 楚 國 愛 國 詩 人 屈 原 ; 或 謂 古 越 民 族 對 原 始 龍 圖 騰 的 崇 拜 , 是 祭 祀 龍 神 的 一 種 觀 點 , 龍
7 舟 競 渡 濫 觴 於 吳 越 、 荊 楚 一 帶 崇 拜 龍 、 祭 祀 龍 、 模 仿 龍 的 巫 術 儀 式 , 這 種 多 元 複 合 式 巫 術 儀 式 是 以 龍 騰 崇 拜 為 原 始 精 神 依 託 和 內 在 文 化 支 撐 , 具 有 特 定 的 巫 術 功 能 。 起 初 並 非 單 純 的 水 上 遊 戲 , 與 後 世 的 體 育 競 技 亦 頗 異 趣 , 它 與 先 民 特 定 的 生 產、生 活、信 仰、習 俗 等 神 秘 而 自 發 地 結 合( 何 根 海, 2 0 0 2 )。 劉 照 金 ( 2 0 0 7 ) 在 「 臺 灣 海 洋 運 動 觀 光 發 展 現 況 分 析 」 中 指 出 , 近 年 來 政 府 推 展 「 海 洋 運 動 觀 光 」 政 策 之 一 「 輔 導 推 動 地 方 重 大 水 上 節 慶 活 動 」 其 中 包 括 端 午 節 龍 舟 競 賽 , 主 要 以 推 展 臺 灣 具 民 俗 特 色 水 上 競 賽 活 動 與 觀 光 活 動 結 合 。
二 、 台 南 市 龍 舟 競 賽 發 展
台 灣 光 復 後,台 南 市 開 始 在 台 南 運 河 擧 辦 龍 舟 比 賽,1 9 6 2 年 台 南 市 擧 行 龍 舟 競 賽 , 大 批 民 眾 站 在 廢 棄 的 船 觀 看 比 賽 , 船 隻 重 心 不 穩 造 成 翻 覆 , 發 生 覆 船 事 件 後 。 龍 舟 競 賽 也 停 辦 了 1 1 年 之 久 , 直 到 1 9 7 3 年 才 由 台 南 市 商 會 恢 復 擧 辦 , 共 有 5 8 隊 好 手 參 加 , 盛 況 空 前 。 而 1 9 7 5 年 是 台 南 市 的 觀 光 年 , 競 賽 更 爲 熱 烈 , 參 加 的 隊 伍 多 達 8 4 隊 , 其 中 有 九 隊 女 子 。 估 計 前 往 觀 賞 的 人 多 達 十 萬 人 , 打 破 當 時 台 南 市 歷 年 來 的 任 何 活 動 的 記 錄 ( 台 南 市 政 府 , 2 0 1 3 ) 。 然 而 台 南 市 龍 舟 賽 在 2 0 0 9 年 之 前 稱 為 台 南 市 龍 舟 錦 標 賽 , 從 2 0 1 0 年 起 改 為 台 南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自 2 0 0 3 年 起 改 為 夜 間 舉 行 , 成 為 全 國 首 創 , 每 年 也 吸 引 許 多 來 自 各 地 的 好 手 參 與 此 活 動 。 2 0 0 4 年 參 與 有 三 十 萬 的 觀 賞 人 次 2 0 0 6 年 參 賽 隊 伍 有 1 2 2 隊 報 名 參 更 邀 請 華 盛 頓 首 府 特 區8 龍 舟 隊 加 入 比 賽 行 列 與 國 際 友 人 同 場 競 技 。 表 2 - 1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歷 年 參 賽 隊 數 資 料 來 源 : 自 行 整 理 ( 參 考 歷 年 台 南 市 龍 舟 錦 標 賽 秩 序 冊 資 料 ) 於 2 0 0 7 年 的 龍 舟 賽 將 在 台 南 運 河 安 億 橋 至 承 天 橋 水 域 間 舉 行 , 共 有 1 1 7 隊 報 名 參 加 , 2 0 0 8 年 今 年 龍 舟 錦 標 賽 共 有 1 1 9 隊 報 名 參 加,其 中 社 會 組 2 1 隊 及 國 際 友 人 組 6 隊 更 是 打 破 歷 屆 參 賽 隊 數。而 在 2 0 0 9 年 之 前 台 南 市 龍 舟 錦 標 賽 共 有 1 5 5 隊 報 名 參 加 。 2 0 1 0 年 開 始 為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共 有 1 4 1 隊 參 與 。 2 0 1 1 年 縣 市 合 併 後 第 一 次 舉 辦 的 龍 舟 賽 , 參 賽 隊 伍 共 達 1 5 8 隊 報 名 參 加 , 2 0 1 2 年 龍 舟 錦 標 賽 報 名 隊 數 計 1 7 9 隊 , 突 破 去 年 1 5 8 隊 的 紀 錄 , 創 歷 屆 新 高 , 其 中 國 際 友 人 參 賽 隊 數 也 高 達 1 6 隊 , 美 國 西 雅 圖 肯 特 市 龍 舟 隊 更 遠 渡 重 洋 參 與 , 體 驗 在 文 化 古 都 龍 舟 競 速 的 樂 趣 。 年 份 隊 伍 2 0 0 7 1 1 7 2 0 0 8 1 1 9 2 0 0 9 1 5 5 2 0 1 0 1 4 1 2 0 1 1 1 5 8 2 0 1 2 1 7 9 2 0 1 3 1 6 9 2 0 1 4 2 2 0
9 2 0 1 3 年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將 在 安 平 運 河 舉 行 , 參 賽 隊 伍 有 1 6 9 隊 , 同 時 小 朋 友 也 加 入 陸 上 行 舟 活 動 , 體 驗 划 龍 舟 的 習 俗 與 樂 趣 , 本 活 動 已 成 為 端 午 節 慶 盛 事 。 近 年 來 參 賽 的 隊 伍 每 年 多 有 百 隊 以 上 的 隊 伍 參 賽 , 在 2 0 1 4 年 更 是 打 破 歷 年 的 紀 錄 到 達 2 2 0 支 隊 伍 參 賽 , 詳 見 表 一 , 前 往 的 遊 客 及 觀 眾 每 年 也 不 斷 的 提 升 , 賽 會 的 舉 辦 的 滿 意 度 相 對 重 要 。 由 台 南 市 龍 舟 錦 標 賽 的 競 賽 規 程 ( 如 表 2 - 2 ) , 可 以 得 知 競 賽 的 組 別 相 當 多 元 不 會 有 年 齡 及 性 別 上 的 限 制 。 而 競 賽 的 地 點 為 台 南 運 河 , 競 賽 距 離 為 3 0 0 公 尺 。 表 2 - 2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競 賽 規 程 競 賽 項 目 大 型 龍 舟 賽 ( 爭 先 賽 制 ) 小 型 龍 舟 賽 ( 奪 標 賽 制 ) 競 賽 組 別 1 . 社 會 男 女 組 2 . 大 專 學 校 男 女 3 . 高 中 ( 職 ) 學 校 男 女 組 4 . 國 中 男 女 組 5 . 首 長 組 6 . 長 青 組 7 . 公 務 男 女 組 8 . 教 職 員 男 女 組 9 . 社 會 團 體 男 女 組 1 0 . 區 政 組 1 1 . 國 際 友 人 組 1 . 社 會 男 子 組 2 . 大 專 學 校 男 子 組 3 . 高 中 ( 職 ) 學 校 男 子 組 4 . 公 務 男 子 組 5 . 教 職 男 子 組 ( 續 下 頁 )
10 資 料 來 源 : 自 行 整 理 ( 參 考 2 0 1 4 年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秩 序 冊 資 料 ) 龍 舟 的 分 類 , 主 要 以 船 隻 大 小 、 載 人 人 數 作 爲 區 分 。 不 同 大 小 龍 舟 種 類 的 出 現 , 主 要 是 由 於 龍 舟 運 動 源 遠 流 長 , 不 同 地 區 的 龍 舟 擁 有 不 同 的 特 征 。 另 一 方 面 , 龍 舟 比 賽 在 國 際 上 愈 益 受 到 重 視 , 塞 規 愈 開 始 在 各 國 人 士 的 參 與 下 推 誠 出 新 , 不 少 新 的 分 組 模 式 也 隨 之 出 現 , 因 此 , 出 了 一 些 傳 統 派 的 龍 舟 外 , 亦 開 始 出 現 了 國 際 上 認 可 的 比 賽 用 龍 舟 。 除 各 地 不 同 的 傳 統 派 龍 舟 , 現 時 國 際 組 織 認 可 或 可 以 在 競 賽 場 上 的 龍 舟 種 類 , 主 要 分 : 標 準 龍 、 大 龍 、 中 龍 、 小 龍 。 標 準 龍 : 是 符 合 國 際 單 一 標 準 規 格 的 龍 舟 , 賽 員 利 用 大 會 提 供 的 器 材 作 賽 。 標 準 龍 包 括 一 名 鼓 手 , 二 十 名 划 手 , 一 名 舵 手 。 大 龍 : 是 體 積 較 大 的 龍 舟 , 比 較 接 近 傳 統 的 龍 舟 規 模 , 參 與 人 數 較 多 , 划 手 可 以 多 至 4 0 到 5 0 人 , 由 於 大 龍 是 最 多 划 手 參 與 的 龍 舟 , 所 以 大 龍 是 龍 舟 分 組 中 最 強 調 速 度 性 的 一 項 。 中 龍 : 一 般 有 龍 舟 會 自 資 訂 購 , 多 數 用 於 自 備 龍 舟 的 比 賽 , 一 隻 中 龍 能 載 二 十 名 至 二 十 四 名 划 手 , 並 有 鼓 手 , 舵 手 各 一 。 競 賽 項 目 大 型 龍 舟 賽 ( 爭 先 賽 制 ) 小 型 龍 舟 賽 ( 奪 標 賽 制 ) 競 賽 方 式 ( 一 ) 社 會 、 高 中 男 女 及 國 中 男 女 組 採 雙 敗 淘 汰 , 其 餘 各 組 改 採 單 淘 汰 賽 方 式 , 以 爭 先 決 定 名 次 。 ( 二 ) 小 型 龍 舟 賽 雙 淘 汰 奪 標 制 。
11 小 龍 : 體 積 最 小 , 一 般 隻 設 1 0 至 1 2 名 划 手 , 有 時 甚 至 按 情 況 不 設 鼓 手 。 龍 舟 運 動 為 擴 大 範 圍 和 規 模 , 將 地 區 性 的 比 賽 提 昇 至 全 國 性 比 賽 , 甚 至 國 際 性 的 競 賽 , 使 得 地 區 性 比 賽 在 此 制 度 、 規 範 內 較 能 有 統 一 的 規 則 , 並 觀 摩 學 習 國 際 性 的 比 賽 ( 柯 政 良 , 2 0 0 1 )。 現 行 國 際 性 比 賽 規 則 是 依 國 際 龍 舟 聯 合 會 ( I D B F ) 公 佈 規 則 進 行 。
三 、 小 結
綜 合 上 述 , 隨 著 國 內 體 育 運 動 水 上 運 動 之 推 廣 , 參 加 運 動 的 人 口 也 越 來 越 多 , 台 南 市 龍 舟 賽 舉 辦 已 行 之 有 年 , 夜 間 龍 舟 更 是 一 項 特 色 , 政 府 與 各 相 關 單 位 的 配 合 推 廣 之 下 , 每 年 參 與 的 隊 伍 與 人 口 不 斷 增 加 , 提 升 了 台 南 市 的 運 動 風 氣 , 然 而 參 與 者 的 動 機 與 滿 意 度 為 如 何 更 是 值 得 加 以 研 究 。第 二 節 參 與 動 機 相 關 之 研 究
為 探 究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賽 之 選 手 的 參 與 動 機 , 本 節 將 動 機 相 關 之 文 獻 整 理 說 明 如 下 : 一 、 參 與 動 機 相 關 理 論 動 機 是 引 起 個 體 活 動 , 並 維 持 已 引 起 之 活 動 , 使 該 活 動 朝 向 並 達 成 某 一 目 標 的 內 在 歷 程 ( 張 春 興 , 1 9 9 3 )。 眾 多 的 動 機 理 論 裡 , 其 中 發 展 較 早 的 是 由 美 國 心 理 學 家 M a s l o w ( 1 9 7 0 ) 提 出 的 需 求 層 級 理 論 , 強 調 內 在 動 機 的 重 要 性 , 並 堅 決 主 張 ,12 人 的 一 生 實 際 上 都 處 在 不 斷 追 求 之 中 , 人 是 不 斷 有 所 需 求 的 動 物 ,「 幾 乎 很 少 達 到 完 全 滿 足 的 狀 態 。 一 個 慾 望 得 到 滿 足 了 以 後 , 另 一 個 慾 望 就 會 立 刻 產 生 了 」。 並 且 因 為 人 有 各 種 不 同 層 次 的 需 求 層 級 , 而 M a s l o w 則 利 用 不 同 的 需 求 層 級 來 解 釋 人 類 的 動 機 , 加 上 人 的 需 求 層 次 是 有 順 序 性 的 , 往 往 較 低 的 需 求 層 次 必 需 首 先 被 滿 足 , 其 次 才 會 進 入 較 高 的 需 求 層 次 , 層 次 由 低 至 高 分 別 為 : 生 理 需 求 、 安 全 需 求 、 歸 屬 感 ( 社 會 需 求 ) 、 尊 重 需 要 及 自 我 實 現 。 歸 納 出 來 的 五 種 基 本 需 求 有 : ( 一 ) 生 理 需 要 : 人 的 需 要 中 最 基 本 、 最 強 烈 、 最 明 顯 的 就 是 對 生 存 的 需 求 。 人 們 需 要 食 物 、 飲 料 、 住 所 、 睡 眠 和 氧 氣 。 一 個 缺 少 食 物 、 自 尊 和 愛 的 人 會 使 先 要 求 食 物 ; 只 要 這 一 項 需 求 還 未 得 到 滿 足 , 人 就 會 無 視 於 其 他 需 求 或 所 有 其 他 的 需 求 都 推 到 後 面 去 。 ( 二 ) 安 全 需 要 : 一 旦 生 理 的 需 要 充 分 滿 足 之 後 , 就 會 出 現 安 全 需 要 。 這 是 一 種 保 障 個 體 的 生 命 財 產 不 受 到 威 脅 , 所 處 環 境 不 受 到 破 壞 及 穩 定 性 的 需 要 , 如 安 全 感 、 穩 定 性 、 迴 避 危 險 、 擺 脫 恐 懼 等 。 ( 三 ) 社 會 需 要 ( 歸 屬 感 ): 當 生 理 和 安 全 的 需 要 得 到 滿 足 時 , 對 愛 和 歸 屬 的 需 要 就 出 現 了 ; 個 體 希 望 被 他 人 接 納 成 為 團 體 一 份 子 , 渴 望 親 情 、 友 情 與 愛 情 。 ( 四 ) 尊 重 需 要 : 人 們 對 尊 重 的 需 要 可 分 為 兩 類 : 自 尊 和 來 自 他 人 的 尊 重 。 自 尊 包 括 對 獲 得 信 心 、 能 力 、 本 領 、 成 就 、 獨 立 和 自 由 等 願 望 。 來 自 他 人 的 尊 重 包 括 威 望 、 承 認 、 接 受 、 關 心 、 地 位 、 名 譽 和 賞 識 。 個 體 希 望 引 起 他 人 注 意 , 受 到 他 人 尊 敬 , 並 讓 他 人 認 知 到 其 他 重 要 性 的 需 要 。 ( 五 ) 自 我 實 現 需 要 :「 一 個 人 能 成 為 什 麼 , 他 就 必 須 成 為 什
13 麼 。 」 發 現 人 類 有 成 長 、 發 展 、 利 用 潛 力 的 心 理 需 要 , 稱 為 自 我 實 現 。 個 體 著 重 自 我 成 長 、 發 揮 個 人 潛 力 與 創 造 力 , 以 挑 戰 自 我 極 限 的 需 要 。 A l d e r f e r ( 1 9 6 9 ) 衍 生 馬 斯 洛 的 需 求 理 論 提 出 E R G 需 求 理 論 。 E R G 需 求 論 的 核 心 構 念 是 生 存 ( e x i s t e n c e ) 、 關 係 ( r e l a t e d n e s s ) 、 成 長 ( g r o w t h ) 等 三 種 個 人 需 求 。 許 樹 淵 ( 2 0 0 0 ) 則 認 為 動 機 是 一 種 意 識 、 一 種 驅 力 。 人 的 行 為 在 正 常 情 況 下 都 有 他 的 動 機 , 激 勵 他 去 從 某 項 活 動 。 樓 永 堅 、 蔡 東 峻 、 潘 志 偉 、 別 蓮 蒂 ( 2 0 0 3 ) 將 動 機 定 義 為 :「 一 種 不 能 觀 察 到 的 內 在 力 量 促 使 人 們 產 生 行 為 , 並 導 引 該 行 為 ( 活 動 ) 朝 向 某 一 目 標 ( 個 人 需 求 滿 足 ) 的 過 程 。 」。 動 機 是 引 起 個 體 活 動 並 維 持 此 項 運 動 朝 向 某 一 目 標 進 行 的 內 在 歷 程 , 是 個 體 一 種 內 在 原 動 力 , 這 種 內 在 原 動 力 不 斷 驅 使 我 們 去 做 某 件 事 ; 能 量 沒 有 了 , 活 動 就 停 止( 盧 俊 宏 , 1 9 9 4 )。 劉 修 祥( 2 0 0 0 ) 指 出 , 動 機 是 一 種 需 求 且 足 以 驅 使 人 們 設 法 尋 求 滿 足 , 就 是 一 種 驅 力 。 D e c i a n d R y a n ( 1 9 8 5 ) 提 出 三 個 決 定 參 與 運 動 行 為 的 動 機 型 態 : ( 一 ) 、 內 在 動 機 ( i n t r i n s i c m o t i v a t i o n ) : 在 沒 有 任 何 外 在 的 酬 賞 之 下 , 仍 然 對 該 項 運 動 表 現 出 興 趣 、 滿 意 和 樂 趣 , 具 有 內 在 動 機 的 個 體 所 追 求 的 是 帶 來 愉 悅 與 滿 足 的 活 動 。 ( 二 ) 、 外 在 動 機 ( e x t r i n s i c m o t i v a t i o n ) : 指 的 是 個 體 的 非 自 我 決 定 的 行 為 , 維 持 個 體 對 運 動 的 參 與 動 機 , 主 要 是 來 自 於 外 在 事 件 的 影 響 , 其 追 求 的 是 獲 得 實 質 的 酬 賞 。
14 ( 三 ) 、 無 動 機 ( a m o t i v a t i o n ) : 既 不 是 內 在 動 機 , 也 不 是 外 在 動 機 , 而 是 勝 任 能 力 的 消 失 , 並 無 好 的 理 由 去 驅 使 個 體 繼 續 參 與 運 動 。 由 上 述 可 知 , 運 動 的 動 機 就 是 人 們 參 與 運 動 的 動 力 , 其 具 有 啟 動 人 們 的 行 為 , 並 使 行 為 以 一 定 的 強 度 在 運 動 活 動 中 保 持 的 特 性 。 二 、 參 與 動 機 相 關 研 究 林 建 興 ( 2 0 0 9 ) 以 國 小 巧 固 球 運 動 代 表 隊 選 手 為 研 究 對 象 發 現 參 與 動 機 因 素 最 高 為 健 康 適 能 , 其 次 依 序 為 技 術 需 求 、 成 就 需 求 、 社 會 需 求 、 刺 激 避 免 。 蔡 佳 和 ( 2 0 0 9 ) 基 隆 市 國 小 運 動 團 隊 學 其 參 與 動 機 因 素 最 高 為 心 理 需 求, 其 次 依 序 為 健 康 適 能 、 生 理 效 益 、 成 就 需 求 、 人 際 需 求 。 劉 昶 宗 、 黃 明 義 ( 2 0 0 2 ) 以 台 灣 地 區 鐵 人 三 項 參 賽 者 為 對 象 , 探 討 參 賽 者 參 與 動 機 , 發 現 最 主 要 動 機 為 「 能 獲 得 運 動 樂 趣 」、 其 次 「 親 朋 好 友 的 邀 約 」 與 「 培 養 意 志 力 」 。 彭 宗 弘 ( 2 0 0 4 ) 對 台 灣 地 區 水 肺 潛 水 參 與 者 的 動 機 進 行 研 究 , 經 因 素 分 析 , 可 歸 納 成 : 休 閒 樂 趣 、 刺 激 需 求 、 技 巧 發 展 、 滿 足 自 我 及 社 交 取 向 五 個 因 素 構 面 。 吳 育 誠 ( 2 0 1 0 ) 研 究 參 與 龍 舟 賽 會 參 與 者 之 動 機 、 滿 意 度 與 再 遊 意 願 之 研 究 - 以 嘉 義 縣 龍 舟 競 賽 為 例,結 果 發 現 當 參 與 者 體 會 到 運 動 觀 光 的 樂 趣 並 符 合 滿 意 指 標 , 進 而 會 提 高 再 遊 意 願 , 並 指 出 參 與 者 之 動 機 構 面 分 別 為 人 際 互 動 、 觀 賞 賽 會 、 休 閒 娛 樂 、 周 邊 特 色 。 陳 科 嘉 ( 2 0 1 0 ) 研 究 鹿 港 慶 端 陽 活 動 對 本 地 的 重 要 程 度 分 析 發 現 : 一 、 性 別 變 項 結 果 男 生 與 女 生 在 吸 引 力 、 滿 意 度 與 忠 誠 度 上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 學 歷 變 項 結 果 在 吸 引 力 、 滿 意 度
15 與 忠 誠 度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 年 齡 變 項 結 果 在 吸 引 力 、 滿 意 度 與 忠 誠 度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 家 庭 收 入 變 項 結 果 在 參 與 動 機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 家 中 有 1 8 歲 以 下 小 孩 觀 光 參 與 動 機 、 吸 引 力 、 滿 意 度 、 忠 誠 度 顯 著 高 於 沒 有 小 孩 的 家 庭 。 二 、 此 次 活 動 , 參 與 者 之 觀 光 參 與 動 機 、 觀 光 參 與 忠 誠 度 、 觀 光 參 與 滿 意 度 對 運 動 觀 光 吸 引 力 之 預 測 力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觀 光 參 與 動 機 、 觀 光 參 與 滿 意 度 及 觀 光 參 與 忠 誠 度 皆 能 有 效 作 為 吸 引 力 之 預 測 變 項 , 三 、 參 與 鹿 港 慶 端 陽 活 動 對 本 地 的 重 要 程 度 看 法 有 不 同 , 從 百 分 比 可 知 以 認 為 「 非 常 重 要 」 的 人 數 比 例 最 高 ( 2 2 . 3 % ) 、 其 次 為 「 很 重 要 」 的 人 數 比 例 ( 3 4 . 6 % ) , 所 以 參 與 者 是 認 為 此 活 動 對 當 地 是 有 幫 助 。 所 以 參 與 者 是 認 為 此 活 動 對 當 地 是 有 幫 助 。 黃 惠 芝 、 張 家 銘 ( 2 0 0 8 ) 以 參 與 日 月 潭 嘉 年 華 水 上 活 動 運 動 觀 光 客 為 對 象 , 研 究 日 月 潭 嘉 年 華 水 上 活 動 之 觀 光 客 背 景 變 項 在 運 動 觀 光 吸 引 力 、 參 與 動 機 、 參 與 滿 意 度 、 參 與 忠 誠 度 , 研 究 發 現 : 一 、 男 生 運 動 觀 光 滿 意 度 顯 著 高 於 女 生 。 教 育 程 度 國 中 以 下 滿 意 度 顯 著 高 於 高 中 職 、 專 科 大 學 、 研 究 所 以 上 。 教 育 程 度 國 中 以 下 之 忠 誠 度 顯 著 高 於 專 科 大 學 。 北 部 地 區 觀 光 客 之 參 與 動 機 與 滿 意 度 顯 著 高 於 中 部 地 區 的 觀 光 客 。 二 、 運 動 觀 光 吸 引 力 、 參 與 動 機 及 參 與 滿 意 度 皆 達 顯 著 。 三 、 參 與 者 認 為 本 次 日 月 潭 嘉 年 華 水 上 活 動 對 本 地 的 重 要 程 度 分 析 , 結 果 達 顯 著 , 以 認 為 「 很 重 要 」 的 人 數 比 例 最 高 ( 4 3 . 5 5 % ) 、 其 次 為 「 非 常 重 要 」 的 人 數 比 例 ( 2 9 . 0 % ) 。 從 分 析 中 亦 可 知 認 為 「 不 重 要 」 到 「 完 全 不 重 要 」 的 人 數 僅 2 9 位 佔 5 . 6 7 % , 所 以 參 與 者 是 認 為 此 活 動 對 當 地 是 重 要 的 。 張 清 源 、 黃 偉 耿 ( 2 0 1 2 ) 研 究 自 行 車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 滿 意
16 度 與 行 為 意 圖 關 係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1 ) 不 同 年 齡 的 自 行 車 運 動 參 與 者 在 行 為 意 圖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 2 ) 自 行 車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可 以 有 效 地 預 測 滿 意 度 。( 3 ) 自 行 車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可 以 有 效 地 預 測 行 為 意 圖( 4 )自 行 車 運 動 滿 意 度 可 以 有 效 地 預 測 行 為 意 圖 。 表 2 - 3 參 與 動 機 因 素 相 關 研 究 彙 整 表 研 究 者 年 份 研 究 對 象 動 機 構 面 彭 宗 弘 2 0 0 4 台 灣 地 區 水 肺 潛 水 參 與 者 休 閒 樂 趣 、 刺 激 需 求 、 技 巧 發 展 、 滿 足 自 我 及 社 交 取 張 家 銘 、 黃 芳 銘 2 0 0 6 澎 湖 國 際 馬 拉 松 賽 會 之 參 與 者 社 交 與 休 閒 體 驗 、 運 動 體 驗 與 挑 戰 因 素 、 文 化 偏 好 因 素 及 新 奇 自 我 滿 足 因 素 陳 怡 婷 2 0 0 8 日 月 潭 萬 人 泳 渡 參 與 者 人 際 關 係 與 體 驗 、 自 我 挑 戰 、 健 康 知 性 及 逃 脫 放 鬆 游 智 名 2 0 1 0 馬 拉 松 路 跑 參 與 者 體 驗 與 挑 戰 、 賽 會 魅 力 、 社 交 、 心 理 感 受 鄭 秀 燕 2 0 1 3 雙 潭 馬 拉 松 參 與 者 體 驗 與 挑 戰 、 社 交 、 健 康 、 好 奇 與 學 習 陳 旭 祥 2 0 1 4 鐵 人 三 項 參 者 自 我 展 現 、 吸 引 力 與 環 境 屬 性 之 安 全 、 景 觀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17 三 、 小 結 綜 上 國 內 學 者 對 運 動 體 驗 、 社 交 、 心 理 感 受 等 都 有 關 聯 性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參 與 動 機 對 滿 意 度 具 有 正 向 影 響 , 而 參 與 動 機 對 滿 意 度 亦 呈 現 正 向 顯 著 相 關 。 根 據 以 上 有 關 參 與 動 機 之 相 關 研 究 文 獻 , 本 研 究 將 2 0 1 4 年 台 南 市 龍 舟 錦 標 賽 參 與 者 的 參 與 動 機 分 成 「 運 動 體 驗 與 挑 戰 」 、 「 社 交 」 、 「 心 理 感 受 」 三 個 層 面 。
第 三 節 滿 意 度 相 關 之 研 究
為 了 探 討 參 加 2 0 1 4 年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選 手 的 參 賽 滿 意 度 , 本 節 將 相 關 的 滿 意 度 理 論 整 理 如 下 , 本 節 內 容 包 含 滿 意 度 義 、 滿 意 度 理 論 、 參 賽 滿 意 度 、 滿 意 度 因 素 相 關 研 究 。 一 ﹑ 滿 意 度 之 定 義 滿 意 度 係 指 對 於 參 加 某 一 項 活 動 或 是 組 織 團 體 其 期 望 程 度 與 結 果 之 關 係 , 其 中 包 括 個 人 因 素 、 社 會 因 素 、 運 動 效 益 、 自 我 概 念 與 認 識 等 之 滿 足 感 ( 程 紹 同 , 1 9 9 8 )。 R i e m e 與 C h e l l a d u r a i ( 1 9 9 5 ) 認 為 滿 意 度 是 運 動 員 對 於 其 運 動 經 驗 相 關 的 組 織 、 過 程 以 及 結 果 , 經 過 一 連 串 複 雜 評 估 之 後 所 產 生 的 知 覺 或 感 受 。 江 中 皓 ( 2 0 0 2 ) 則 認 為 滿 意 度 在 旅 遊 觀 光 活 動 中 的 衡 量 , 係 指 對 於 參 觀 活 動 保 有 之 預 期 心 理 、 動 機 及 偏 好 , 並 且 在 實 際 體 驗 之 後 衡 量 期 望 與 實 際 的 差 別 。 滿 意 度 被 應 用 的 範 圍 非 常 廣 , 不 論 是 私 人 機 構 、 國 家 機 關 或 是 教 育 方 面 均 被 廣 泛 運 用 , 主 要 是 訴 諸 於 數 字 的 衡 量 , 用 來 瞭 解 受 試 者 對 於 某 項 產 品 、 活 動 、 措 施 或 事 項 等 的 滿 意 程 度 。 文 獻 中 有 關 滿 意 度 的 理 論 甚 多 , 許 多 學 者 的 對 滿 意 度 的 定 義 亦 相 當 多 。 O l i v e r ( 1 9 8 1 ) 指 出 當 顧 客 在 進 行 某 一 種 交 易 時 , 對 該 交 易18 的 事 前 期 望 與 事 後 實 際 購 買 感 受 , 相 互 比 較 所 得 到 之 結 果 , 稱 之 為 滿 意 度 。 K o t l e r ( 1 9 9 3 ) 主 張 顧 客 滿 意 度 是 產 品 的 績 效 與 顧 客 的 知 覺 與 期 望 的 差 異 程 度 。 而 滿 意 度 的 提 高 會 提 升 忠 誠 度,因 此,滿 意 度 的 重 要 性 是 不 可 忽 視 的。B o l t o n 與 D r e w ( 1 9 9 1 ) 認 為 顧 客 滿 意 為 顧 客 購 後 經 驗 所 產 生 之 情 感 性 因 素 , 此 因 素 可 能 會 影 響 顧 客 對 服 務 品 質 、 購 後 意 願 和 行 為 的 估 。 P a r k e r 與 M a t h e w s( 2 0 0 1 )認 為 顧 客 滿 意 可 從 二 個 角 度 來 看 : ( 一 ) 是 顧 客 消 費 活 動 或 經 驗 的 結 果 ,( 二 ) 可 被 視 為 是 一 種 過 程 。 范 智 民 ( 1 9 9 9 ) 說 明 顧 客 滿 意 度 的 決 定 因 素 眾 多 , 一 般 來 說 可 分 為 下 列 五 項 : ( 一 ) 期 望 ( e x p e c t a t i o n s ) 即 顧 客 再 使 用 產 品 或 服 務 前 對 該 產 品 ( 或 服 務 ) 的 預 期 或 假 想 。 ( 二 ) 表 現 ( p e r f o r m a n c e 或 稱 績 效 ) 顧 客 在 購 買 或 享 受 服 務 時 所 感 受 到 產 品 之 實 際 表 現 。 ( 三 ) 不 確 認 行 為( d i s c o n f i r m a t i o n )以 顧 客 的 期 望 為 基 準 , 和 產 品 或 服 務 的 實 際 表 現 做 比 較 。 ( 四 ) 公 平 ( e q u i t y ) 顧 客 往 往 會 分 析 其 投 資 與 報 酬 是 否 成 比 例 , 或 與 其 他 人 相 較 是 否 公 平 。 ( 五 ) 歸 因 ( a t t r i b u t i o n ) 若 產 品 或 服 務 不 符 期 望 之 原 因 出 自 產 品 ( 或 服 務 ) 本 身 , 則 不 滿 意 度 會 大 幅 提 升 , 若 出 自 產 品 以 外 , 則 可 有 效 降 低 不 滿 意 的 程 度 。 由 以 上 研 究 者 的 定 義 可 得 知, 滿 意 度 為 消 費 者 消 費 前 預 期 與 消 費 後 實 際 獲 得 兩 者 之 間 的 評 估 比 較, 如 兩 者 結 果 一 致, 將 可 獲 得 滿 意 的 反 應 與 表 現 , 反 之 則 產 生 不 滿 意 的 失 落 與 態 度 。
19 二 ﹑ 賽 會 滿 意 度 之 相 關 理 論 研 究 O l i v e r ( 1 9 9 3 ) 提 出 顧 客 滿 意 度 是 指 對 特 定 交 易 的 情 緒 反 應 , 滿 意 度 包 含 情 感 與 認 知 成 分 的 一 種 購 買 後 評 估 行 為 。 D r i v e r 與 B r o w n ( 1 9 7 5 ) 參 與 滿 意 度 亦 指 以 差 異 理 論 的 觀 點 來 說 , 是 強 調 滿 意 度 是 遊 客 的 期 望 與 實 際 的 感 受 知 覺 兩 者 之 間 的 差 距 來 決 定 , 而 整 體 滿 意 度 則 是 由 現 實 狀 況 的 各 個 層 面 差 異 的 總 合 所 決 定 。 李 宗 鴻 ( 2 0 0 5 ) 滿 意 度 意 指 衡 量 遊 客 對 遊 憩 活 動 的 整 體 使 用 結 果 , 是 為 一 個 整 體 性 的 評 估 。 表 2 - 4 滿 意 度 相 關 研 究 彙 整 表 學 者 年 份 滿 意 度 構 面 M a n n i n g 1 9 9 9 心 理 性 、 社 會 性 環 境 因 子 、 自 然 環 境 因 子 、 遊 樂 活 動 因 子 、 其 它 不 可 預 知 因 子 、 擁 擠 感 等 因 素 蔡 聰 智 、 謝 旻 諺 與 曾 淑 平 2 0 0 8 場 地 與 賽 程 安 排 、 身 心 方 面 、 品 質 承 諾 吳 柏 叡 2 0 0 9 人 力 資 源 、 賽 事 精 采 、 球 員 表 現 、 營 運 管 理 、 場 地 設 施 陳 怡 婷 2 0 0 9 便 利 性 、 環 境 品 質 、 服 務 品 質 、 整 體 滿 意 度 M a s a y u k i 與 J e f f r e y 2 0 1 0 球 場 環 境 、 服 務 品 質 、 團 隊 特 徵 、 球 員 特 色 ( 續 下 頁 )
20 學 者 年 份 滿 意 度 構 面 梁 業 隆 2 0 1 0 現 場 及 週 邊 環 境 體 驗 、 人 員 訓 練 及 場 館 理 、 場 地 空 間 及 設 施 規 劃 、 便 利 性 及 資 訊 提 供 。 趙 志 富 2 0 1 1 球 場 安 全 、 場 館 設 施 、 舒 適 便 利 、 場 館 環 境 、 場 館 資 訊 方 怡 潔 2 0 1 2 宣 傳 與 服 務 、 規 劃 與 評 價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鍾 志 強 ( 2 0 0 7 ) 則 將 運 動 賽 會 比 喻 為 產 品 , 而 賽 會 參 與 者 為 消 費 者 , 若 能 提 高 賽 會 內 容 與 服 務 品 質 , 便 能 提 高 參 與 者 的 忠 誠 度 與 滿 意 度 , 並 且 提 升 參 與 者 再 次 參 與 的 意 願 。 黃 詩 雯 ( 2 0 1 0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性 別 與 居 住 地 在 服 務 品 質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 男 性 對 於 賽 會 服 務 品 質 較 女 性 重 視 。 在 滿 意 度 方 面 , 而 男 性 對 於 賽 會 的 滿 意 度 較 女 性 滿 意 。 在 賽 事 滿 意 度 知 覺 中 , 參 與 者 以「 大 會 的 志 工 」( M = 4 . 1 9, S D = . 7 1 1 ) 為 傾 向 , 其 次 為 「 賽 道 ( 游 泳 、 路 跑 、 自 行 車 ) 的 路 線 舒 適 度 」 ( M = 4 . 0 6, S D = . 7 6 1 ), 顯 示 參 與 者 對 於 工 作 人 員 以 及 場 地 舒 適 度 的 滿 意 度 最 為 在 乎 , 在 參 與 者 性 別 上 , 對 滿 意 度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 結 果 發 現 男 性 對 於 「 人 力 資 源 」、「 安 全 管 理 」 以 及 「 環 境 衛 生 」 的 滿 意 度 均 高 於 女 性 。 三 ﹑ 滿 意 度 相 關 之 研 究
21 Z e i t h a m l 與 B i n t e r ( 1 9 9 6 ) 認 為 , 滿 意 度 所 覆 蓋 的 範 圍 比 服 務 品 質 來 的 廣 , 滿 意 度 會 受 到 服 務 品 質 、 價 格 、 情 境 、 產 品 品 質 與 個 人 因 素 的 影 響 , 而 服 務 品 質 比 較 專 注 在 服 務 品 質 的 構 面 , 所 以 服 務 品 質 是 會 影 響 顧 客 滿 意 度 的 重 要 因 素 一 。 P a r s u r a m a n 、 Z e i t h a m i 與 B e r r y( 1 9 8 8 ) 最 初 提 出 評 估 服 務 品 質 包 括 1 0 個 因 素 , 分 別 為 可 靠 性 、 反 應 性 、 勝 任 性 、 接 近 性 、 禮 貌 性 態 度 、 溝 通 、 信 譽 、 安 全 性 、 瞭 解 顧 客 以 及 有 形 性 。 1 9 8 8 年 時 , 三 位 學 者 根 據 上 述 1 0 個 因 素 發 展 成 問 卷 , 並 以 電 器 維 修 業 、 銀 行 業 、 長 途 電 話 公 司 、 證 券 經 紀 商 以 及 信 用 卡 中 心 等 五 種 服 務 業 , 進 行 實 證 性 的 調 查 與 分 析 。 之 後 便 提 出 以 五 大 品 質 為 構 面,係 由 2 2 個 問 項 所 組 成 發 展 成 S E R V Q U A L 量 表 , S E R V Q U A L 量 表 已 成 為 學 術 界 與 實 務 界 最 常 被 使 用 的 服 務 品 質 量 表 。 服 務 品 質 具 有 多 重 構 面 和 層 級 構 面 , 服 務 品 質 的 定 義 是 根 據 P a r s u r a m a n 、 Z e i t h a m i 與 B e r r y ( 1 9 8 8 ) 等 三 位 學 者 所 提 出 之 「 服 務 品 質 模 式 」, 包 括 有 形 性 、 可 靠 性 、 反 應 性 、 保 證 性 、 關 懷 性 五 個 構 面 。 運 用 於 運 動 賽 會 中 , 有 形 性 指 賽 會 實 體 設 施 、 設 備 及 工 作 人 員 的 外 表 ; 可 靠 性 指 大 會 可 靠 及 正 確 地 執 行 所 保 證 服 務 的 能 力; 反 應 性 指 幫 助 參 與 者 及 供 參 與 者 快 速 服 務 的 意 願; 保 證 性 指 工 作 人 員 的 知 識 和 禮 貌 及 令 參 與 者 感 到 信 任 的 能 力 ; 關 懷 性 指 大 會 關 心 及 給 予 參 與 者 個 別 的 注 意 。 B o l t o n 與 D r e w ( 1 9 9 1 ) 研 究 中 指 出 服 務 品 質 是 形 成 服 務 價 值 的 前 因,研 究 結 果 證 實 服 務 品 質 與 服 務 價 值 有 顯 著 影 響。 P a r k e r 與 M a t h e w s( 2 0 0 1 ) 認 為 顧 客 滿 意 可 從 二 個 角 度 來 看 : ( 一 ) 是 顧 客 消 費 活 動 或 經 驗 的 結 果 ( 二 ) 可 被 視 為 是 一 種 過 程 。
22 四 、 小 結 綜 合 以 上 研 究 者 的 綜 合 相 關 研 究 文 獻 顯 示 : 研 究 者 依 其 研 究 目 的 均 指 出 不 同 人 口 背 景 變 項 及 與 滿 意 度 有 顯 著 差 異 。 綜 觀 上 述 國 內 學 者 對 於 運 動 賽 會 之 滿 意 度 衡 量 構 面 均 圍 繞 場 地 設 施 、 服 務 品 質 、 場 地 設 施 等 。 因 此 本 研 究 針 對 上 述 文 獻 加 以 歸 納 整 理 出 滿 意 度 共 包 括 :「 場 地 設 施 」、「 服 務 品 質 」、 與 「 人 力 資 源 」 等 三 個 構 面 。
第 四 節 參 與 動 機 與 滿 意 度 之 關 聯 性
一 、 參 與 動 機 與 滿 意 度 相 關 研 究 葉 九 源 與 廖 學 勇 ( 2 0 0 7 ) 以 慢 速 壘 球 場 顧 客 參 與 動 機 與 滿 意 度 之 研 究 , 滿 意 度 較 高 的 構 面 為「 裁 判 的 專 業 能 力 」, 滿 意 度 低 的 構 面 為「 增 進 身 體 健 康 」, 研 究 指 出 顧 客 主 要 參 與 動 機 為 「 紓 解 壓 力 」, 且 參 與 動 機 與 滿 意 度 間 有 正 向 相 關 。 張 火 燦 與 余 月 美 ( 2 0 0 8 ) 服 務 品 質 、 顧 客 滿 意 度 與 顧 客 忠 誠 度 關 係 之 研 究 服 務 品 質 對 顧 客 滿 意 度 有 正 向 影 響 。 楊 惠 文 ( 2 0 0 9 ) 在 「 俱 樂 部 服 務 品 質 、 顧 客 滿 意 度 與 忠 誠 度 之 相 關 研 究 - - 以 金 鵝 度 假 村 D e M o n S p a 會 館 為 例 」 中 發 現 不 同 性 別 、 教 育 程 度 、 每 月 收 入 、 職 業 對 滿 意 度 方 面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 同 時 滿 意 度 對 忠 誠 度 具 有 正 向 相 關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性 別 與 居 住 地 在 服 務 品 質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 男 性 對 於 賽 會 服 務 品 質 較 女 性 重 視,居 住 於 離 島 的 參 與 者 服 務 品 質 較 南 部 的 參 與 者 重 視。 李 俞 麟 、 呂 芳 陽 與 倪 兆 良 ( 2 0 1 0 ) 探 討 新 莊 棒 球 場 現 場 觀 眾 參 與 行 為 、 觀 賞 滿 意 度 與 消 費 者 背 景 變 項 之 現 況 與 差 異 情 形 , 研 究 發 現 ( 一 ) 觀 眾 以 男 性 最 多 、 年 齡 多 分 布 在 2 4 至23 3 1 歲、學 歷 多 為 大 專 / 學、職 業 以 學 生 最 多、月 平 均 收 入 以 3 0 0 0 元 以 下 最 多 ;( 二 ) 在 參 與 行 為 部 分 , 大 部 分 觀 眾 都 曾 到 現 場 看 過 球 賽 最 多 、 平 均 每 季 會 到 現 場 觀 看 球 賽 以 1 0 場 ( 含 ) 以 下 最 多 、 平 均 觀 看 中 華 職 棒 球 齡 在 4 年 以 下 最 多 、 最 常 到 現 場 看 球 的 時 段 以 假 日 最 多、並 且 以 和 家 人 到 現 場 看 球 最 多;( 三 ) 滿 意 度 構 面 以 「 人 員 服 務 」 得 分 最 高 、 其 次 為 「 專 業 表 現 」、 「 硬 體 設 施 」、「 周 邊 商 品 」, 最 不 滿 意 為 「 交 通 動 線 」;( 四 )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之 現 場 觀 眾 在 「 人 員 服 務 」、「 專 業 表 現 」、「 硬 體 設 施 」、「 周 邊 商 品 」及「 交 通 動 線 」上 皆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 ( 五 ) 不 同 現 場 觀 眾 之 參 與 行 為 與 觀 賞 滿 意 度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 黃 詩 雯 ( 2 0 1 0 ) 運 動 觀 光 賽 會 服 務 品 質 與 參 與 者 滿 意 度 之 研 究 中 發 現 , 男 性 對 於 賽 會 的 滿 意 度 較 女 性 滿 意 。 根 據 典 型 相 關 之 結 果 顯 示 , 若 參 與 者 在「 關 懷 性 」、「 保 證 性 」及「 可 靠 性 」等 三 個 因 素 上 擁 有 較 高 的 服 務 品 質 知 覺 , 則 對 於 賽 會 的 「 人 力 資 源 」、「 場 地 設 施 」、「 安 全 管 理 」 及 「 便 利 性 」 上 的 滿 意 度 則 愈 高 。
二 、 小 結
綜 合 上 述 相 關 研 究 文 獻 得 知 : 對 於 賽 會 滿 意 度 的 程 度 , 以 不 同 的 面 向 了 解 參 與 者 對 賽 會 的 滿 意,
參 與 動 機 也 會 影 響 到 選 手 滿 意 度 的 程 度。
運 動 賽 事 之 舉 辦 的 服 務 面 向 需 兼 具 參 與 選 手 、 民 眾 等 相 關 人 員 的 期 望 , 期 望 愈 高 時 差 異 愈 大 , 滿 意 度 愈 低 , 反 之 則 滿 意 度 愈 高 。24
第 五 節 文 獻 探 討 總 結
以 上 的 文 獻 中 可 以 得 知 參 與 動 機 與 滿 意 度 的 相 互 係 , 對 於 舉 辦 運 動 賽 會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 而 滿 意 度 和 服 務 品 質 是 互 相 影 響 的 , 服 務 品 質 指 的 是 參 與 者 在 特 定 時 間 時 的 評 價 認 知 , 因 此 , 服 務 品 質 和 滿 意 度 之 間 最 主 要 的 區 別 是 , 服 務 品 質 是 對 賽 會 的 整 體 評 價 , 而 滿 意 度 則 是 參 與 者 體 驗 後 作 為 行 為 意 圖 的 選 擇 。 而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選 手 參 賽 動 機 、 滿 意 度 變 項 之 間 的 相 互 關 係 , 參 考 各 學 者 相 關 文 獻 後 將 本 研 究 各 變 項 之 定 義 與 構 面 敘 述 如 下 : 參 賽 動 機 定 義 為 驅 使 龍 舟 選 手 參 賽 的 內 外 在 動 機 , 構 面 上 分 成 外 在 動 機 ( 運 動 體 驗 與 挑 戰 ) 與 內 在 動 機 ( 社 交 、 心 理 感 受 ); 選 手 參 賽 後 滿 意 度 部 分 , 分 為 人 力 資 源 、 服 務 品 質 和 場 地 設 施 三 個 構 面 , 以 提 出 龍 舟 選 手 在 參 賽 後 實 際 體 驗 的 心 理 比 較 的 結 果 。25
第 參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步 驟
第 一 節
研 究 設 計
本 文 章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並 參 考 相 關 文 獻 , 以 問 卷 調 查 法 的 方 式 , 了 解 2 0 1 4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參 與 者 參 與 動 機 及 賽 會 服 務 滿 意 度 。 本 章 首 先 提 出 本 研 究 架 構 , 並 依 序 為 說 明 研 究 對 象 、 問 卷 發 放 日 期 、 研 究 工 具 、 實 施 程 序 、 資 料 整 理 及 統 計 方 法 等 , 共 分 七 節 敘 述 於 後 。第 二 節
研 究 架 構
本 研 究 根 據 研 究 問 題 與 目 的 , 繪 製 出 研 究 架 構 圖 , 如 圖 3 - 1 所 示 。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圖 3 - 1 研 究 架 構 圖 人 口 統 計 變 項 性 別 年 齡 學 歷 職 業 收 入 居 住 地 參 加 次 數 資 訊 來 源 參 與 動 機 賽 會 滿 意 度 賽 會 滿 意26
第 三 節
研 究 流 程
本 研 究 提 出 初 步 研 究 目 的 及 主 題 後 , 接 著 開 始 蒐 集 相 關 文 獻 資 料 , 資 料 整 理 分 析 後 即 建 立 研 究 架 構 , 再 根 據 研 究 主 題 編 製 本 研 究 問 卷 , 問 卷 經 過 預 試 、 修 正 後 信 效 度 分 析 後 , 施 測 人 員 實 施 正 式 問 卷 調 查 , 再 將 所 得 資 料 回 收 整 理 分 析 。 本 研 究 流 程 以 圖 3 - 2 表 示 之 。 圖 3 - 2 研 究 流 程 圖 資 料 分 析 與 討 論 資 料 分 析 與 結 論 與 建 議 討 論 結 論 與 確 立 研 究 主 題 卻 確 立 研 究 信 效 度 考 驗 信 效 度 正 式 問 卷 調 查 正 式 問 卷 問 卷 預 試 與 修 正 問 卷 預 試 與 修 蒐 集 相 關 文 獻 蒐 集 相 關 問 卷 內 容 與 編 製 問 卷 內 容 與 編 建 立 研 究 架 構 建 立 研 究27
第 四 節
研 究 假 設
本 研 究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架 構 , 提 出 以 下 三 點 假 設 : H 1 : 不 同 人 口 背 景 變 項 在 參 與 動 機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 H 2 : 不 同 人 口 背 景 變 項 在 滿 意 度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 H 3 : 參 與 動 機 對 賽 會 滿 意 度 有 顯 著 影 響 。第 五 節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以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參 與 者 為 研 究 對 象 , 以 便 利 抽 樣 之 方 式 行 問 卷 發 放 , 研 究 對 象 擬 分 為 兩 部 分 , 分 別 為 預 試 對 象 及 正 式 對 象 , 茲 說 明 如 下 : 一 、 預 試 問 卷 對 象 研 究 以 2 0 1 3 年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之 參 與 者 做 為 本 研 究 預 試 對 象 , 於 2 0 1 4 年 2 月 , 預 計 共 發 出 1 0 0 份 問 卷 。 二 、 正 式 問 卷 對 象 本 研 究 之 正 式 對 象 係 以 2 0 1 4 台 南 市 國 際 龍 舟 錦 標 賽 參 與 者 做 為 研 究 對 象 , 預 定 發 放 3 5 0 份 問 卷 , 本 研 究 將 於 比 賽 現 場 發 放 問 卷 , 受 試 對 象 皆 為 參 與 本 次 賽 會 者 , 資 料 蒐 集 時 間 為 2 0 1 4 年 6 月 1 - 2 日 。28
第 六 節 研 究 工 具
本 研 究 主 要 目 的 欲 探 龍 舟 錦 標 賽 參 與 者 參 與 動 動 與 賽 會 滿 意 度 之 關 係 , 因 此 預 試 問 卷 包 含 兩 個 部 分 , 主 要 參 考 自 國 內 外 各 學 者 相 關 研 究 文 獻 與 問 卷 後,依 照 研 究 目 的 編 制 而 成。 一 、 問 卷 設 計 ( 一 )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本 部 分 屬 於 人 口 統 計 變 項 , 總 計 8 個 問 題 其 中 包 含 性 別 、 年 齡 、 學 歷 、 職 業 、 月 收 入 、 居 住 地 區 、 參 加 次 數 、 資 訊 來 源 等 問 題 。 ( 二 ) 參 賽 動 機 因 素 參 考 游 智 名 ( 2 0 1 0 )、 張 家 銘 ( 2 0 0 6 )、 陳 怡 婷 ( 2 0 0 9 ) 之 參 與 動 機 量 表 , 包 括 運 動 體 驗 與 挑 戰 、 社 交 、 心 理 感 受 等 三 個 構 面 經 整 合 與 自 編 後 共 有 1 6 題 為 參 與 者 參 與 考 量 因 素 題 項 , 主 要 是 為 了 解 參 與 者 參 加 本 次 賽 會 之 動 機 為 何 。 自 編 後 題 項 如 表 3 - 1 所 示 : ( 三 ) 參 賽 滿 意 度 量 表 參 考 陳 怡 婷 ( 2 0 0 9 )、 黃 詩 雯 ( 2 0 1 0 )、 朱 薏 媃 ( 2 0 1 3 ) 的 滿 意 度 構 面 之 滿 意 度 量 表 為 衡 量 參 與 者 參 與 滿 意 程 度,分 為 「 便 服 務 品 質 」、「 人 力 資 源 」、「 場 地 設 施 」, 三 個 構 面 共 2 2 題 。 主 要 是 探 討 參 與 者 在 參 加 完 本 次 龍 舟 錦 標 賽 後 , 對 本 次 賽 會 的 滿 意 度 狀 況 為 何 。 本 研 究 問 卷 採 李 克 特 ( L i k e r t ) 五 分 量 表 方 式 評 分 。 從 「 非 常 滿 意 」、「 滿 意 」、「 普 通 」、「 不 滿 意 」、「 非 常 不 滿 意 」。 分 別 給 予 5 、 4 、 3 、 2 、 1 的 分 數 。 二 、 問 卷 預 試 調 查 本 研 究 於 2 0 1 4 年 2 月 2 5 - 2 7 日 進 行 預 試 。 根 據 吳 明 隆29 ( 2 0 0 3 ) 的 建 議 , 預 試 問 卷 人 數 以 最 多 問 項 量 表 的 3 - 5 倍 為 原 則 。 本 研 究 各 部 份 問 卷 量 表 , 共 發 放 1 0 0 份 樣 本 數 , 回 收 剔 除 無 效 問 卷 後 為 9 2 份 , 有 效 問 卷 率 為 9 2 % 。 經 回 收 預 試 問 卷 後 , 隨 即 進 行 編 碼 、 電 腦 建 檔 , 並 開 始 著 手 進 行 項 目 分 析 與 因 素 分 析 之 考 驗 。 ( 一 ) ﹑ 項 目 分 析 ( I t e m a n a l y s i s ) 項 目 分 析 一 般 常 用 的 方 法 有 兩 種 : 一 為 內 部 一 致 性 效 標 法 ( c r i t e r i o n o f i n t e r n a l c o n s i s t e n c y ), 使 用 方 式 是 將 預 試 受 試 者 的 量 表 得 分 總 和 依 高 低 排 列,以 得 分 前 後 2 7 % 作 為 分 組 依 據 , 分 為 高 分 組 與 低 分 組 ( 吳 明 隆 , 2 0 0 3 ) , 再 以 t 考 驗 逐 題 進 行 高 低 分 組 間 的 平 均 數 差 異 比 較 , 求 出 每 題 的 「 決 斷 值 」 ( c r i t i c a l r a t i o ; 簡 稱 C R 值 ) , 若 題 目 「 決 斷 值 」 未 達 . 0 5 的 顯 著 水 準 時 , 則 應 刪 除 ; 二 為 相 關 分 析 法 ( c o r r e l a t i o n a n a l y s i s ) , 即 為 藉 由 題 目 與 量 表 總 分 的 相 關 來 進 行 評 估 , 也 就 是 相 關 越 高 , 題 目 越 佳 , 且 相 關 係 數 達 . 3 0 以 上 方 可 採 用 ( 吳 明 隆 , 2 0 0 3 )。 本 問 卷 項 目 分 析 : 本 問 卷 可 分 為 三 個 構 面 , 共 列 4 6 個 題 項 。 一 、 參 與 動 機 參 與 動 機 量 表 透 過 項 目 分 析 後 , 所 有 題 項 之 t 檢 定 皆 達 顯 著 差 異 水 準 , 且 與 總 分 相 關 係 數 皆 在 . 3 0 以 上 , 故 所 有 題 項 均 保 留 , 如 表 3 - 1 所 示 :
30 表 3 - 1 參 與 動 機 項 目 分 析 摘 要 表 題 項 C R 值 與 總 分 相 關 備 註 1 . 獲 得 成 就 感 9 . 4 6 * . 7 9 7 保 留 2 . 展 現 平 日 練 習 成 果 7 . 7 9 * . 6 7 7 保 留 3 . 向 自 我 能 力 挑 戰 7 . 6 1 * . 7 5 8 保 留 4 . 達 成 教 練 的 期 望 6 . 4 3 * . 8 0 4 保 留 5 . 獲 得 重 要 他 人 的 認 同 7 . 3 6 * . 8 3 3 保 留 6 . 活 動 使 我 成 為 備 受 尊 崇 的 人 8 . 3 8 * . 7 4 3 保 留 7 . 提 高 意 志 力 ( 使 我 覺 得 更 加 完 美 、 成 熟 ) 1 2 . 1 9 * . 8 0 7 保 留 8 . 獲 得 運 動 員 聲 望 1 3 . 9 8 * . 8 2 8 保 留 9 . 認 識 新 朋 友 7 . 4 7 * . 5 9 1 保 留 1 0 . 喜 愛 運 動 賽 會 1 1 . 9 3 * . 7 0 7 保 留 1 1 . 增 進 人 際 關 係 1 0 . 9 1 * . 8 6 1 保 留 1 2 . 選 手 經 驗 交 流 6 . 3 9 * . 6 4 1 保 留 1 3 . 體 驗 新 奇 事 物 8 . 1 2 * . 7 7 9 保 留 1 4 . 為 了 身 心 健 康 5 . 3 8 * . 7 5 2 保 留 1 5 . 參 與 此 活 動 使 我 獲 得 興 奮 的 人 生 經 驗 5 . 6 2 * . 6 8 2 保 留 1 6 . 紓 解 壓 力 3 . 5 1 * . 5 5 4 保 留 註 : * p < . 0 5 2 . 滿 意 度 滿 意 度 量 表 透 過 項 分 析 後 , 所 有 題 項 之 t 檢 定 皆 達 顯 著 差 異 水 準 , 且 與 總 分 相 關 係 數 皆 在 0 . 3 0 以 上 , 故 所 有 題 項 均 保 留 , 如 表 3 - 2 所 示 :
31 表 3 - 2 參 賽 滿 意 度 量 表 項 目 分 析 摘 要 表 題 項 C R 值 與 總 分 相 關 備 註 1 . 交 通 方 式 便 利 性 1 0 . 0 6 * . 7 0 6 保 留 2 . 賽 會 資 訊 的 便 利 性 8 . 2 3 * . 7 3 2 保 留 3 . 大 會 提 供 服 務 的 便 利 性 1 0 . 9 3 * . 8 3 9 保 留 4 . 大 會 提 供 的 場 地 環 境 1 1 . 3 5 * . 8 5 6 保 留 5 . 運 河 比 賽 河 道 舒 適 度 1 1 . 6 0 * . 7 6 0 保 留 6 . 洗 手 間 的 環 境 衛 生 7 . 1 6 * . 5 7 2 保 留 7 . 比 賽 流 程 的 順 暢 5 . 8 6 * . 6 1 4 保 留 8 . 大 會 規 劃 的 比 賽 安 全 性 7 . 7 9 * . 7 8 1 保 留 9 . 現 場 安 排 的 救 護 車 、 醫 護 站 7 . 3 2 * . 6 7 3 保 留 1 0 . 安 排 的 警 力 維 護 安 全 1 0 . 9 9 * . 8 4 0 保 留 1 1 . 報 到 處 提 供 的 人 力 8 . 3 7 * . 7 5 9 保 留 1 2 . 檢 錄 組 提 供 的 人 力 7 . 4 4 * . 7 6 3 保 留 1 3 . 成 績 紀 錄 處 提 供 的 人 力 6 . 9 0 * . 7 3 1 保 留 1 4 . 服 務 處 提 供 的 人 力 7 . 0 5 * . 7 2 6 保 留 1 5 . 大 會 的 裁 判 6 . 2 7 * . 6 6 8 保 留 1 6 . 大 會 的 志 工 1 0 . 4 5 * . 8 3 6 保 留 1 7 . 大 會 提 供 的 停 車 空 間 1 2 . 8 9 * . 8 4 8 保 留 1 8 . 美 食 展 售 會 路 線 規 劃 1 3 . 1 5 * . 8 8 3 保 留 1 9 . 大 會 規 劃 的 休 息 區 9 . 4 1 * . 7 3 7 保 留 2 0 . 賽 會 整 體 的 活 動 流 程 8 . 0 4 * . 7 3 2 保 留 2 1 . 賽 會 提 供 的 周 邊 活 動 9 . 0 6 * . 7 6 1 保 留 2 2 . 賽 會 整 體 的 場 地 設 施 配 置 7 . 3 3 * . 7 0 5 保 留
32 ( 二 ) 因 素 分 析 與 命 名 因 素 分 析 ( f a c t o r a n a l y s i s ) 主 要 的 目 的 是 在 於 求 得 量 表 的 建 構 效 度 ( c o n s t r u c t v a l i d i t y )。取 樣 適 切 性 量 數 K M O 值 小 於 0 . 5 時 、 B a r t l e t t 球 形 檢 定 值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時 不 宜 進 行 因 素 分 析 ( 吳 明 隆 , 2 0 0 3 ) 。 而 在 各 因 素 方 面 , 本 研 究 採 最 大 負 荷 量 高 於 0 . 5 為 標 準 , 未 達 者 將 於 刪 除 。 因 素 分 析 採 用 「 主 成 份 分 析 法 」 ( p r i n c i p a l c o m p o n e n t a n a l y s i s ) 分 析 共 同 因 素 , 採 用 「 最 大 變 異 法 」 ( v a r i m a x ) 抽 取 特 徵 值 大 於 1 之 共 同 因 素 。 本 研 究 將 以 上 述 標 準 , 來 進 行 第 一 部 分 參 與 動 機 及 第 二 部 分 顧 客 滿 意 度 等 兩 個 量 表 的 因 素 分 析 及 名 。 1 . 參 與 動 機 量 表 其 K M O 值 為 0 . 9 0 7 > 0 . 5 , B a r l e r r 球 形 考 驗 卡 方 值 為 9 8 4 . 5 5 4 , p < . 0 0 1 , 達 顯 著 水 準 , 故 此 量 表 適 合 做 因 素 分 析 , 其 累 積 解 釋 變 異 量 6 6 . 6 9 0 , 如 表 3 - 3 所 示 : 表 3 - 3 參 與 動 機 量 表 因 素 分 析 摘 要 表 題 項 因 素 一 運 動 體 驗 與 挑 戰 因 素 二 社 交 因 素 三 心 理 感 受 1 4 . 7 8 6 1 1 . 7 8 3 1 3 . 7 0 7 1 5 . 6 8 7 1 0 . 6 8 5 1 6 . 6 0 1 1 2 . 5 7 7 ( 續 下 頁 )
33 題 項 因 素 一 運 動 體 驗 與 挑 戰 因 素 二 社 交 因 素 三 心 理 感 受 4 . 8 3 5 6 . 7 7 8 5 . 7 6 9 8 . 7 2 1 9 . 5 6 5 3 . 8 0 4 1 . 7 8 1 2 . 7 7 2 7 . 6 2 3 特 徵 值 3 . 9 8 3 3 . 5 3 7 3 . 1 5 0 解 釋 變異 量 % 2 4 . 8 9 6 2 2 . 1 0 8 1 9 . 6 8 6 累 積 解釋 變 異量 % 2 4 . 8 9 6 4 7 . 0 0 4 6 6 . 6 9 0 C r o n b a c h ' s α 值 0 . 8 8 0 . 8 6 0 . 8 7 整 體 信 度 0 . 9 2 2 . 滿 意 度 量 表 其 K M O 值 為 0 . 9 0 9 > 0 . 5 , B a r l e r r 球 形 考 驗 卡 方 1 9 9 9 . 7 8 2 , p < . 0 0 1 , 達 顯 著 水 準 , 故 此 量 表 適 合 做 因 素 分 析 , 其 累 積 解 釋 變 異 量 6 8 . 4 1 6 , 如 表 3 - 4 所 示 : 表 3 - 4 滿 意 度 量 表 因 素 分 析 摘 要 表 題 項 因 素 一 人 力 資 源 因 素 二 服 務 品 質 因 素 三 場 地 設 施 ( 續 下 頁 )
34 題 項 因 素 一 人 力 資 源 因 素 二 服 務 品 質 因 素 三 場 地 設 施 1 2 . 8 6 9 1 1 . 8 2 0 1 3 . 8 1 9 1 4 . 7 3 1 0 8 . 7 2 4 1 5 . 7 2 0 1 6 . 6 4 8 1 0 . 6 0 3 0 7 . 5 9 1 2 1 . 7 5 1 0 3 . 7 4 0 2 0 . 7 3 7 1 9 . 7 0 9 2 2 . 6 7 5 0 2 . 6 3 5 0 4 . 6 3 1 0 9 . 5 8 7 1 8 . 5 7 2 0 1 . 5 2 7 0 6 . 7 3 7 0 5 . 6 0 0 1 7 . 5 5 5 特 徵 值 6 . 4 0 1 5 . 7 4 8 2 . 9 0 3 解 釋 變異 量 % 2 9 . 0 9 4 2 6 . 1 2 7 1 3 . 1 9 5 累 積 解釋 變 異量 % 2 9 . 0 9 4 5 5 . 2 2 1 6 8 . 4 1 6 C r o n b a c h ' s α 值 0 . 9 4 0 . 9 3 0 . 7 2 整 體 信 度 0 . 9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