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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對於國小學童肥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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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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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高雄大學應用經濟學系 碩士論文. 學校對於國小學童肥胖的影響 The Impact of School on Obesity among Elementary School Children. 研究生:林君婷 撰 指導教授:宋皇叡. 中華民國一○二年七月.

(2) 致謝詞 盛夏,高大旁的宿舍中,不敢相信自己已經在寫致謝詞了。兩年的碩士生活 真的好快,伴隨著時間及挑戰的催促下,必須提前將應辦事項規劃好並緊盯計畫 好的進度,這一波接著一波的不安及壓力,真的唯有砥礪心智才能跑完這看似無 止境的馬拉松。這戰戰兢兢的心情實在是令人感到又累又珍惜。期間感謝系上各 位老師的關心與教導,除了在專業領域的指教,老師們人生經驗的分享也給予我 正面積極的影響。 求學其間,尤其在研究論文時,特別感謝指導教授宋皇叡老師在其他必修開 課期間,仍然下了很多功夫共同耐心研究、細心指點,很開心我們做到了!再次謝 謝老師的陪伴,您辛苦了。另外,也感謝口試委員郭祐誠教授及耿紹勛教授給予 的細心指正及建議,使本論文更趨完善。另外,感謝姿宇姐對所有行政事務程序 的叮嚀,也感謝學長姐及同學的照顧,學弟妹的鼓勵,以及知心好友的陪伴,讓 我更有信心繼續向前邁進,順利完成論文。 求學,對我來說不僅是專業上的更上一層樓,也是心靈上的修練,除了更加 了解自我之外,也慶幸自己能在美好的家庭中成長。在此,感謝愛我的家人,謝 謝你們無私的奉獻及陪伴。. 在此,僅以本論文獻給所有關心我的師長、家人及朋友. 林君婷. 謹誌於. 國立高雄大學應用經濟學系碩士班 中華民國一○二年七月. I.

(3) 學校對於國小學童肥胖的影響 指導教授:宋皇叡 博士 國立高雄大學應用經濟學系. 學生:林君婷 國立高雄大學應用經濟學系碩士班. 摘要. 本文旨在分析學校措施對於國小學童體重的影響,以「2001-2002 年台灣國小 學童營養健康狀況調查」之六歲至十二歲學童為研究對象,利用 Probit 模型及 OLS 模型探討在控制學童個人及家庭因素之下,學校在體育方面、飲食方面及健康教 育方面的作為分別對於學童體位的影響。發現在諸多學校作為中,僅有體育館的 提供及班級數有顯著的影響。另外,若將學童個人及家庭因素、學校體育、飲食 及健康教育方面等一併納入考量,則在體育方面的影響程度有增加的情形。. 關鍵字:學童肥胖、體育課、健康教育課、學校飲食. II.

(4) The Impact of School on Obesity among Elementary School Children Advisor: Dr. Hwang-Ruey Song Department of Applied Economics National University of Kaohsiung MA Student: Chun-Ting Lin Department of Applied Economics National University of Kaohsiung. ABSTRACT This paper is to investigate the impacts of school policies on elementary school children’s obesity problem. We use data regarding elementary-school children from the Nutrition and Health Survey in Taiwan during 2001-2002. We employ Probit and OLS model to estimate the marginal effects of school policies such as improving physical education, regulating food and drink provided in school, and improving health education on several measures of children obesity. We find that most policies, except building a gym and total number of classes, have insignificant effects when those three kinds of school policies are considered separately. We find policies regarding physical education to have more significant effects when all three kinds of policies are examined simultaneously.. Keywords: children obesity, physical education, health education, school meal. III.

(5) 目錄 一、緒論 ............................................................. 1 二、文獻回顧 .................................................................................................................. 5 三、資料來源 .................................................................................................................. 9 四、變數說明與資料分析 ............................................................................................ 11 4.1 變數說明 ........................................................................................................ 11 4.2 資料分析 ........................................................................................................ 18 五、實證模型與估計方法 ............................................................................................ 23 六、實證結果 ................................................................................................................ 28 6.1 學生個人及家庭因素的影響 ......................................................................... 28 6.2 學校因素對國小學童過重及肥胖的影響 ..................................................... 28 6.2.1 學校體育相關因素的影響 ..................................................................... 28 6.2.2 學校飲食相關因素的影響 ..................................................................... 30 6.2.3 學校健康教育相關因素的影響 ............................................................. 31 6.2.4 學童個人及家庭因素、學校體育、飲食及健康教育因素對學童過 重與肥胖機率的影響.............................................................................. 32 七、結論 ........................................................................................................................ 34 參考文獻 ........................................................................................................................ 36. IV.

(6) 表目錄 表一、行政院衛生署兒童及青少年肥胖定義(BMI 標準) ..................................... 12 表二、變數設定 ............................................................................................................ 16 表三、行政院衛生署成人肥胖定義 ............................................................................ 19. V.

(7) 附表目錄 附表一、拒絕訪問樣本與原始樣本在性別、年級及地區層方面的差異 ............ 39 附表二、基本統計特性 1 ......................................................................................... 40 附表三、基本統計特性 2 ......................................................................................... 43 附表四、學校體育因素對於學童過重及肥胖的影響 ............................................ 45 附表五、學生個人及家庭變數(包含流汗運動次數)對於學童過重及肥胖的響響 響響響響影響 ............................................................................................................ 47 附表六、體育課時間與體能代表隊總數對於學童過重及肥胖的影響 ................ 48 附表七、學校飲食因素對於學童過重及肥胖的影響 ............................................ 50 附表八、學校健康教育因素對於學童過重及肥胖的影響 .................................... 53 附表九、學生個人及家庭變數(包含學童營養成績)對於學童過重及肥胖的影響響 響響響響影響 ............................................................................................................ 56 附表十、健康教育課時間與醫藥保健知識課時數對於學童過重及肥胖的影響 57 附表十一、所有變數(包含學童個人及家庭因素、學校的體育、飲食及健康教育 康教育康教康教育因素)對學童過重與肥胖機率的影響—體育方面 ................... 59 附表十二、所有變數(包含學童個人及家庭因素、學校的體育、飲食及健康教育 康教育康教康教育因素)對學童過重與肥胖機率的影響—飲食方面 ................... 61 附表十三、所有變數(包含學童個人及家庭因素、學校的體育、飲食及健康教育 康教育康康康教育因素)對學童過重與肥胖機率的影響—健康教育方面 ........... 62. VI.

(8) 一、緒論 兒童及青少年的體重過重與肥胖的問題已經普遍存在於世界各地。美國小學 生肥胖的情形在 1965-2000 年間呈現增加的趨勢,在 2009-2010 年過重的比例為 32.6%,而肥胖的比例已達 18% (Cawley, Frisvold and Meyerhoefer, 2012)。在加拿 大,7 至 13 歲的兒童,男生的過重比例由 11%增加至 33%,女生則由 13%增加至 27% (Tremblay, Katzmarzyk and Willms, 2002)。智利的國小學童的過重比例,依照 性別區分,男生的過重比例由 1987 年的 13.2%增加至 2000 年的 19.2%,女生則由 12%增至 18.5% (Kain, Uauy, Vio and Albala, 2002)。而從台灣在 1980 年到 2002 年 共四次的全國國民營養調查也顯示出平均的 BMI 呈現上升的趨勢,尤其最後兩次 的調查增加率為最高,而在性別方面,女生的 BMI 上升率則較男生為高(姚慧萍, 2007)。 大量的全球健康研究顯示,從 1990 年開始,在可能造成疾病的因素中,肥胖 是成長最快速的。長期追蹤的結果發現,肥胖的小孩在長大後,其腸胃、心血管 疾病、整型及內分泌的發病與死亡率都較高 (Mossberg, 1989)。另外,Janssen, Craig, Boyce and Pickett (2004)也指出,過重或肥胖的學童相較於 BMI 正常的同學更有可 能成為遭受霸凌者或是霸凌者。此外,由於過重及肥胖的小孩在長大後有較大機 率成為肥胖的成人,這不僅在經濟上讓雇主對未來員工的生產力感到憂心,甚至 會透過軍人的體能滑落,造成國防上的隱憂。美國的醫療研究所估算美國人民一 年花費在肥胖相關疾病上的支出約為 1500 億至 1900 億美金,且使用在肥胖患者 上的健保支出也較正常體重的患者多了 40% (The Economist, 2012)。總之,因為學 童的肥胖除了可能造成青少年時期身心發展的阻礙,且在成人時期影響健康甚至 社會地位之外,也會對社會帶來醫療支出較高等成本。因此,如何預防及改善學 童的肥胖問題,不管對個人或社會而言,都是相當迫切且重要的課題。 面對這樣的狀況,各國政府嘗試各種策略,來改善肥胖問題。例如,法國對. 1.

(9) 於含糖飲料課徵「汽水稅」(天下雜誌,2013),匈牙利對碳酸飲料、含糖或高脂肪食 物等課稅(The Economist, 2012)。在課稅的方式之外,各國政府也以透過政策甚至 立法管制的方式來試圖改善肥胖問題,例如韓國在 2010 年立法通過禁止在兒童收 視的黃金時段播放垃圾食物的廣告;加拿大則實施「肥胖病童管理計畫」,幫助體 脂過高的青少年控制體重(天下雜誌,2013);2010 年美國透過農業部門推行的計畫, 要求學校在供應營養午餐時,穀類、水果、蔬菜及脂肪的營養攝取量,均需符合 飲食指南的標準1;墨西哥則是要求學校減少油炸食品的比例及鹽分的攝取量,且 限制學校不可供應含糖飲料(The Economist, 2012)。在台灣,為了對學童的校園飲 食進行控管,教育部已於 2005 年訂定「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2辦法。另外,行 政院衛生署提出的「國民營養法」草案3,其中第十二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具 有科學證據顯示造成肥胖、代謝症候群、高血壓之食品,得限制其促銷或廣告。」, 亦在試圖透過對食物行銷進行把關來改善肥胖問題,只是該案目前仍未完成立法 相關程序4。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在 2009 年,利用調查 6 歲至 12 歲兒童過重及肥胖比例所製 作的肥胖地圖中,以嘉義縣兒童肥胖比例超過 35%為最高。在天下雜誌(2013)對於 學童肥胖問題的報導中,嘉義縣教育處長王建龍解釋嘉義縣兒童肥胖比例之所以 最高,可能是因為嘉義為農業縣,人口多外流,所以大部分為單親、隔代教養家. 1. 2. 3. 4. 依據美國農業部 2010 推行的法令 Hunger‐Free Kids Act,調整學校午餐的供餐方式,並依據 最新的美國飲食指南(Dietary Guidelines for Americans)調整供餐的營養標準。 (http://www.fns.usda.gov/cnd/lunch/aboutlunch/nslpfactsheet.pdf) 「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為 2005 年 2 月 23 日發布,規範國中以下學校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應 遵循之規定。(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為落實疾病預防工作,降低慢性疾病風險,促進全民均衡飲食,維護國民健康,參酌世界衛生組 織發布之「全球飲食、身體活動及健康策略」,以及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先進國家之飲食營養 相關法案,配合我國之國民營養調查結果,針對國人營養問題,考量現行營養相關法規、政策、 組織及國情文化制度等,特制定「國民營養法」草案,以明確規範主管機關,國民營養調查與監 測之執行,為國民健康建議食物與營養素種類及攝取量基準之發布,食品營養成分資料庫之建 立,國民營養與農業生產之配合,國民營養相關研究之辦理,國民營養教育之推動,食品及餐飲 場所營養訊息之提供;若能立法遵行,將可爲國人營造健康飲食環境,並提供正確營養資訊,照 護各族群之營養需求,培養國民落實健康飲食能力,將得以保障國民健康而提高生命品質。(行 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2011)。 立法院第 8 屆第 3 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 16 次全體委員會議,「國民營養法草案」 書面報告,中華民國 102 年 5 月 1 日。 2.

(10) 庭,甚至有新住民的加入,家庭的教育功能較弱,造成學校宣導健康體位但放學 後無法持續的狀況。針對嘉義縣貴林國小校長李春輝利用改變校園環境等方式來 改善學童肥胖問題,例如學校樓梯每三階便可看見「每日運動三十分,健康有勁一 百分」等標語,校園中的小徑也標示行走不同的路徑所消耗的卡路里數,並以圖書 禮卷替代速食當作獎勵。另外,在監督學校飲食及學童運動等方面的作為也都進 行調整,例如主動要求改善菜單:排除甜湯、味素、炸物等,並希望學童下課不 只是出來「動一動」,強制需要運動的學童每堂下課需跳繩 150 下,並到校長室「打 卡」。在這樣的努力作為下,學童過重及肥胖的比例從 101 學年度上學期的 36%降 到下學期的 29.3%,也獲得國民健康局「健康促進學校國際認證計畫」中的金質獎。 面對學童肥胖的問題,2012 年 8 月台北市長郝龍斌在堅持學校不應偏重智育, 學生的健康及良好習慣的養成也同樣重要的理念下,宣布將各國中小學童視力及 齲齒不良率列入校長考評,教育局長丁亞雯另外說明學生體重也將納入評量,未 達標準的學校將會被列入「高關懷學校名單」 ,加強輔導5。當然學校在學童的營養、 健康教育上,以及多運動、少吃垃圾食物等生活習慣的養成上,有相當的影響力, 然而,難免受質疑的是,將學童的健康及其良好生活習慣的養成列入校長考評是 否合宜?亦即,校長的作為對於學童視力、齲齒及體重等是否真的有那麼大的影 響力。本文將聯結學童的體位以及學校的種種措施,來探討學校的作為對於學童 體重的影響程度。 本文旨在控制學童個人性別、年級與家庭因素下,評估學校在飲食、體育及 健康教育方面的作為對於學童過重或肥胖機率的影響。我們利用衛生署委託中央 研究院進行的「2001-2002 年台灣國小學童營養健康狀況調查」(Elementary School Children’s Nutrition and Health Survey in Taiwan, 2001-2002)中的學童及學校資料,. 5. 新學期將推動的「台北市國民中小學健康促進學校計畫」 ,每校每學期測量學生的身高體重比(BMI 值),若整體肥胖率增加 1%、體重過輕率增加 0.2%,同樣得列入高關懷名單。(自由時報,2012 年 8 月 22 日)。 3.

(11) 除了以衛生署提供「兒童與青少年肥胖定義」之 BMI 標準下學童是否過重或肥胖為 被解釋變數之外,也以利用 Cole’s LMS (WHO, 2006)方法來標準化後的 BMI z-score 為被解釋變數,分別以 Probit 及 OLS 模型估計並探討學校在體育、飲食及 健康教育方面,分別對於學童過重、肥胖機率以及體位的影響。結果發現除了在 體育館的提供及班級數的安排有顯著的影響之外,學校所提供的其他作為皆未顯 著地反應在學童肥胖問題或體位上。另外也發現在學童個人及家庭因素中,包括 性別、年級、居住地區、家庭月收入、父親 BMI、母親 BMI 及父親教育程度皆呈 現顯著的影響。 本文共分為七個章節,本章簡介學童的過重及肥胖問題。第二章為回顧文獻, 第三章介紹資料來源,第四章為變數說明與資料分析,說明各變數的定義並分析 資料所提供的訊息,第五章說明實證模型架構及估計方式,第六章為估計結果的 說明,第七章為本文結論。. 4.

(12) 二、文獻回顧 關於學童肥胖問題的諸多因素,包括學童個人因素例如看電視時間、打電動 時間;家庭因素包含父母親是否肥胖、家庭所得;學校因素包含體育或健康教育 課程的實施與否、體育課時間及體育設施的提供等因素,皆有文獻進行過探討。 在學童個人因素方面,Tremblay and Willms (2003)以1994年National Longitudinal Survey of Children and Youth的資料探討加拿大學童的BMI與久坐、缺 乏運動的生活形態間的關係:在控制性別、家庭結構與社經地位的情況下,他們 發現看電視及打電動玩具是導致過重(增加17-44%)或肥胖(增加10-61%)風險的主 要因素,並指出因久坐缺乏運動而肥胖與社經地位較低和單親等家庭因素有較顯 著的關係,結果也顯示增加運動時間與減少久坐時間有改善加拿大學童肥胖的效 果。Crespo, Smi, Troiano Bartlett and Caroline (2001)分析美國1988-1994 Third National Health and Nutrition Examination Survey的資料,發現在8至16歲的學童中, 每天看電視時間超過四小時者較每天看電視時間低於一小時者有較高的肥胖率。 學童會有肥胖的問題,除了先天上基因的遺傳之外,父母後天給予學童的成 長環境以及培養的飲食、運動習慣,也會對於學童體型有所影響。家庭因素中, 基因遺傳方面,Li, Law, Conte, and Power (2009)以英國 1958 年出生的家長其童年 與成人階段之 BMI 及其子女(4-18 歲)在 1991 年時的 BMI 的資料進行分析,發現 平均而言,在童年及成人階段有過重或肥胖問題的家長,其子女的 BMI 除了大於 家長童年時的 BMI 之外,同時也會有較高的肥胖風險。另一方面,父母親後天為 學童安排的成長環境也會為學童的體位帶來影響。Jiang, Xia, Greiner, Lian and Rosenqvist (2005)以中國北京一所學校為研究對象,針對此校肥胖學童進行為期兩 年的家庭習慣改變的實驗,發現調整學生的飲食及運動型態可以顯著地降低體重 及 BMI z-score。另外,Strauss and Knight (1999) 發現成長於環境認知(包含家庭環 境品質與養育子女的能力方面)較低、所得較低的家庭及母親有肥胖情形的學童, 肥胖比例較高。 5.

(13) 由於學童一天中有多半時間會在學校活動,對於改善或預防學童肥胖的問題, 學校應該也可以有所作為。Story, Kaphingst and French (2006)指出,對於預防學童 肥胖,學校可從飲食、體育活動環境著手,他們也針對美國聯邦及州政府對於學 校的飲食6或體育活動7標準的方面加以探討,指出改善學校供餐的品質及增加體育 活動可以達到減重的效果。 學校飲食方面,Story, Kaphingst and French (2006)也提及儘管學校提供的早餐 及中餐必須符合美國聯邦所規定的營養標準,但學校可能基於預算的壓力而容許 販售受學童歡迎但營養價值不高的食物,使得學童仍然可以在學校餐廳、販賣機 或福利社購買到其他高糖、高鹽甚至高脂肪的食物或飲料。Gleason and Suitor (2001) 以 1994-1996 Continuing Survey of Food Intake by Individuals (CSFII)的資料,分析 1990 年代中期美國學齡兒童的飲食狀況,並探討學童參與學校供餐計畫對其飲食 攝取的影響,他們也指出雖然早餐是一天中營養比例最高的一餐,但是多數的學 童有不吃早餐的情況。在學童參與學校供餐計畫對其飲食攝取的影響方面,平均 來說有參與學校午餐計畫的學童在午餐及一天所攝取的熱量及營養皆高於沒有參 加的學童,吃蔬菜、牛奶、肉等食物的情形也相對較多;糖的攝取及喝汽水的情 況則較沒有參與的學童少。而早餐計畫方面,有參與的學童平均在早餐及一天所 攝取的熱量、鈣、磷及維他命 C 皆高於沒有參加的學童。可知兩種計畫都參加的 學童在熱量及營養攝取程度上皆高於沒有參加任何計畫的學童,顯示學校供餐計 畫的改善對於學童提昇健康飲食來說,是有正向且有助益的。 學校健康教育方面,施桂梅、范純美及熊夢萍(2012)以 30 位國小 4、5 年級體 重過重與肥胖學童加入體重控制班,以營養教育與體能活動為主,除了學校的每 6. 學校供應的午餐必須提供符合每日建議營養所需標準(recommended dietary allowance, RDA) 之三分之一,營養所需包含蛋白質、鈣、鐵、維他命 A、維他命 C 及卡路里;學校供應的早餐亦 必須符合每日建議營養所需標準之四分之一。(Story, Kaphingst and French, 2006). 7. 各州政府對於學校體育活動的規定不盡相同,例如美國肯塔基州規定國小學童每天必須進行體育 活動達三十分鐘,或是每週運動達 150 分鐘;西維吉尼亞州的國小學童必須參與每週至少三次, 每次至少 30 分鐘的體育課。而南卡羅來納州藉由逐漸調整師生比,由 2006-2007 學年的 700:1、 2007-2008 學年的 600:1 至 2008-2009 學年的 500:1,進而使每週的體育課時間由 60 分鐘增加至 90 分鐘。(Story, Kaphingst and French, 2006) 6.

(14) 週 2 堂體育課之外,另外每週再安排運動教練指導學童進行安全有趣運動 1 小時, 並接受每週 1 小時營養教育課程。在十二週的營養教育課程結束後,發現學童在 課程前後有 BMI 及腰圍顯著下降,營養知識及態度成績顯著增加的情形。另外, Manios et al. (1999)以希臘開始實施健康教育課程前後的資料,分析學童的健康知 識對成績、飲食、體育活動及健康狀況的影響,發現相較於沒有上健康教育課程 的學童,有參與學童的 BMI 增加程度較小,且在健康知識、體育活動及健康狀況 的表現較佳,即健康教育課的實施對於學童在健康方面是有幫助的。 學校體育活動環境方面,Stratton (2000)發現利用在操場柏油石子路上塗上螢 光色圖案等方式對學校操場設施進行改造,有增加國小學童活動量的效果。 Fernandes and Sturm (2010)以 Early Childhood Longitudinal Survey, Kindergarten Cohort (ECLS-K) 資料中,在 2004 年時就讀五年級的學童為樣本,搭配針對學校 老師關於體育課時間及課後休息時間狀況所做的調查,以及針對校長關於有否提 供體育館等設施及其足夠性的調查,探討有否體育館等設施及其足夠性與體育課 及肥胖問題之間的關係。透過 ANOVA 及 logistic model 的估計顯示,他們發現有 否提供體育館與體育課時間之間,除了都市地區之外,沒有顯著相關,有否提供 體育館與學童肥胖也沒有顯著相關;在體育館等設施的足夠性方面,除了在濕熱 及混合潮濕氣候帶之外,與體育課的時間也沒有顯著相關。 學校體育活動時間方面,Datar and Sturm (2004)使用 Early Childhood Longitudinal Study- Kindergarten Class (ECLS-K)為資料,以 difference-in-differences 的方法估計同一群學童由幼稚園升學至國小一年級其體育課時間的改變是否對 BMI 有所影響,發現體育課時間提高僅對在幼稚園時期屬肥胖與過重的女生有顯 著降低 BMI 的效果,對於 BMI 為正常的男生或女生,效果並不顯著。Cawley, Frisvold and Meyerhoefer (2012)以 Early Childhood Longitudinal Study, Kindergarten Cohort (ECLS-K)1998 至 2004 年間的資料,探討美國疾病管制中心及其他相關組 織為了學童肥胖問題所提倡的增加國小學童體育課時間的改善建議,是否可以有. 7.

(15) 效地改善國小學童肥胖的問題。由於學童可能會因為身材胖瘦或是否擅長體育來 選擇體育課,而且每間學校安排的體育課時間也可能因為當地社區的社經背景而 有差異,這些情況都可能使得體育課時間與肥胖的殘差項相關,導致模型有內生 性問題。作者以美國各州指定的每週體育課時間作為工具變數以估計體育課時間 對學童肥胖所產生的影響。結果發現體育課對於五年級學童有顯著降低 BMI z-score 與減少肥胖機率的效果,特別是在男生方面,效果更為顯著。他們也發現 增加體育課時間不會影響其他學術課程的時間,對其他課程的成績也沒有影響。 本文利用 2001-2002 年台灣國小學童營養健康狀況調查(Elementary School Children’s Nutrition and Health Survey in Taiwan, 2001-2002),探討學校的作為對於 學童體位的影響。其中,相較於文獻大多以學校措施中的單一方面來探討,而本 文所使用的資料庫可以同時探討學校在體育、飲食及健康教育三方面的作為對於 學童體位的影響。. 8.

(16) 三、資料來源 本文使用的資料為「2001-2002 年台灣國小學童營養健康狀況調查」(Elementary School Children’s Nutrition and Health Survey in Taiwan, 2001-2002),調查對象為年 滿 6 歲但小於 13 歲的國小學生。此調查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為了以整合且 有系統的方式,定期檢測國人的營養健康狀況,每五年進行一次的全國營養健康 調查中的一部分,具體目的在評估台灣國小學童的飲食與營養狀況,並估計各種 營養缺乏及過剩的比率,分析會影響到學童營養狀況的飲食及非飲食因素的營養 相關知識、態度與行為。調查執行分為家戶問卷訪視及巡迴體檢兩部分,問卷訪 視透過各縣市衛生局營養員督導聘僱之兼職訪員執行調查,體檢部分由專職人員 負責。 本調查資料的問卷部分包含「學童家庭人口組成與受訪者資料」:學童目前居 住家庭人口組成及學童家中受訪者資料;「學童卷」:分為高、低年級之學童營養 知識、態度與行為、學童食物喜好等;「親子卷」:學童飲食頻率、身體活動量等; 「主要照顧者卷」:主要照顧者基本資料、學童基本資料及病史等;「飲食主導者卷 」:飲食主導者之基本資料、飲食與教養行為、營養知識與態度等;「父母卷」:父 母親個別之基本資料、學童家族疾病史;「校方問卷」:學校地理環境、班級概況、 健康教育及體育課程安排、飲食及營養及醫藥保健情況。體檢部分則包含學童 BMI、 血壓測量、抽血檢查及體適能測驗等。 該調查採分層多段隨機抽樣,先以台灣特殊族群與地理位置的不同分為客家、 山地、東部、澎湖四個層,再將其他地區分成北中南三區,並依人口密度對這三 區進一步各分成三個層,得到 13 層,各層以「抽取率與母體規模成正比」 (probabilities proportional to sizes,PPS)的方式分別抽取 8 所學校,共得 104 所,學 生樣本總數為 3245 筆。由於本文旨在控制學童個人及家庭的因素下,探討學校因 素對於學童體位的影響,因此我們刪除的樣本包括:一、沒有體檢資料或沒有問 卷資料的學童樣本,包含取樣狀況為該名學童已轉班或轉學(40 筆)、該座號為空號 9.

(17) (158 筆)、該名學生已休學(4 筆)、不符合母體定義(例如年齡不符、無中華民國籍 或無學籍等 16 筆)、拒絕訪問(531 筆)以及其他原因無法取樣者(89 筆),共 838 筆; 二、沒有學校資料的學童,共 48 筆,得總樣本 2359 筆。再刪去在「學童卷」、「親 子卷」、「父母卷」及「校方問卷」中所考慮的變數有遺漏資料的樣本後,得高年級男 生 597 人,高年級女生 535 人,低年級男生 618 人,低年級女生 520 人,總共 2270 筆樣本納入分析。 其中,由於第一部份所刪除的樣本占全部樣本的 25.8%,為檢驗其中是否有因 為特定族群拒絕回答訪問,而造成樣本的取樣存在樣本選擇偏誤的問題,我們將 刪除樣本中占最大部分的拒絕回答樣本(531 筆)與全部樣本(3245 筆)以 t-test 檢驗在 性別、年級與地區層方面是否有樣本選擇偏誤的問題。如附表一所示,拒絕訪問 的樣本與全部樣本在性別及年級方面無顯著差異,而地區層方面呈現顯著差異的 情況,因此我們無法排除因不同地區層間拒絕受訪的比例不同而有樣本選擇偏誤 問題的可能性。. 10.

(18) 四、變數說明與資料分析 4.1 變數說明 本文主要使用「是否過重」、「是否肥胖」及「LMS z-score」為被解釋變數來代表 學童的體位狀況,解釋變數則包括兩個類別:學生個人及家庭變數和學校變數。 其中,學校變數方面又可分為體育變數、飲食變數及健康教育變數。另外,在控 制學生個人及家庭變數之下,本文也使用「流汗運動次數」及「營養成績」分別做為 體育方面及健康教育方面的被解釋變數,加以分析體育方面及健康教育方面的解 釋變數對於學童運動量及營養觀念的影響。學生個人及家庭變數包括性別、年級、 父親 BMI、母親 BMI、家庭月收入及現居地區。學校變數方面的體育變數包括每 班平均體育老師人數、班級數、體育課時間、學校面積大小、各種男女混合體能 代表隊(共 8 項)、各種男生體能代表隊(共 8 項)、各種女生體能代表隊(共 8 項)及 運動設施(共 10 項)。學校變數方面的飲食變數包括班級數、學校是否辦營養午餐、 學生參加營養午餐百分比、營養師人數、福利社數及學童每月平均消費等。學校 變數方面的健康教育變數包括每班平均健康教育老師人數、班級數、健康教育課 時間、體位檢查、體適能測驗、醫生與護士數及醫藥保健知識課時數。以下將說 明各變數的定義及其意義。 由於過重與肥胖的判別標準可能依國家、年齡、性別及時間而有不同的定義, 例如英國以 Cole’s LMS 方法所導出的百分比曲線,以調整偏態的 BMI 分配,得到 由英國小孩從出生到 23 歲的 BMI 百分比曲線,不僅取代了延用 30 年的 Tanner-Whitehouse 參考曲線,也改善參考資料太久遠及年齡有所限制的缺點 (Cole, Freemanand and Preece,1995)。除了以 BMI 做為過重與肥胖的判別標準之外, Mo-suwan, Pongprapai, Junjana and Puetpaiboon (1998)以測量學童的三頭肌皮摺是 否超過由美國國家衛生統計中心訂定的第 95 百分比,做為是否肥胖的標準。本文 在被解釋變數方面,則以「是否過重」、「是否肥胖」及「LMS z-score」代表學童的體 位狀況,其中「是否過重」及「是否肥胖」變數設定是根據行政院衛生署依照不同性 11.

(19) 別與年齡訂定的「兒童與青少年肥胖定義」(如表一)為判別學童是否過重或是否肥 胖的標準,以學童 BMI 大於或等於第 85 百分位者(BMI≧85th),視為過重;學童 BMI 大於或等於第 95 百分位者(BMI≧95th),視為肥胖。. 表一、行政院衛生署兒童及青少年肥胖定義(BMI 標準) 年 齡. 男生. 女生. 正常範圍 (BMI 介於). 過重 (BMI≧). 肥胖 (BMI≧). 正常範圍 (BMI 介於). 過重 (BMI≧). 肥胖 (BMI≧). 6. 13.9-17.9. 17.9. 19.7. 13.6-17.2. 17.2. 19.1. 7. 14.7-18.6. 18.6. 21.2. 14.4-18.0. 18.0. 20.3. 8. 15.0-19.3. 19.3. 22.0. 14.6-18.8. 18.8. 21.0. 9. 15.2-19.7. 19.7. 22.5. 14.9-19.3. 19.3. 21.6. 10. 15.4-20.3. 20.3. 22.9. 15.2-20.1. 20.1. 22.3. 11. 15.8-21.0. 21.0. 23.5. 15.8-20.9. 20.9. 23.1. 12. 16.4-21.5. 21.5. 24.2. 16.4-21.6. 21.6. 23.9. 資料來源: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在過重或肥胖的二分法之外,本文也想檢視這些解釋變數對於 BMI 這個連續 變數的邊際效果,在標準化 BMI 數值的作法上,本文依據 Cole’s LMS 方法藉由 Box-Cox 指數轉換,調整偏態的 BMI,使資料的變異更加穩定且趨於常態分配後, 所得到的「LMS z-score」做為學童體位的另一種指標(WHO, 2006)。依據 WHO(2007) 所提供之 L(t)、M(t)及 S(t)數據8加以調整,方式如以下:. LMS z − score =. [𝐵𝑀𝐼⁄𝑀(𝑡)]L(t) − 1 S(t)L(t). 其中 t 為年齡;L(t)為各年齡之 Box-Cox power 配適值;M(t)為各年齡之中位數; 而 S(t)為各年齡之變異係數。正的「LMS z-score」代表學童的 BMI 比平均數高出幾 倍標準差;數值若為負,指學童的 BMI 比平均數低於幾倍標準差。 8. WHO, 2007. Programmes and projects.Growth reference 5-19 years. (http://www.who.int/growthref/bmifa_girls_5_19years_per.pdf) (http://www.who.int/growthref/bmifa_boys_5_19years_per.pdf) 12.

(20) 另外,本文也使用「流汗運動次數」及「營養成績」分別做為體育方面及健康教 育方面的被解釋變數,加以分析學校在體育方面及健康教育方面的作為對於學童 運動量及營養觀念的影響。其中「流汗運動次數」是以學童回答「最近一個月每星期 做幾次會明顯流汗的運動?」,回答平均每週少於 1 次者以 0.5 次計,平均每週約 1 次者以 1 次計,平均每週約 2 至 3 次者以 2.5 次計,平均每週約 4 至 6 次者以 5 次計,平均每週 7 次以上者以 7 次計。 「營養成績」方面則是以高、低年級營養問卷中,「學童營養知識」、「學童營養 態度」及「學童營養行為」等問題分數予以加總計分,總分為 145 分。其中「學童營 養知識」的部分為單選題,正確得 1 分,答錯、回答不知道或不願答者得 0 分,總 分為 43 分。「學童營養態度」部分的問題為程度題,例如「三餐有吃就好,沒有吃 蔬菜沒關係。」此問題中,回答贊成者得 1 分,不一定者得 2 分,不贊成者得 3 分, 回答不知道或不願答者得 0 分,亦即愈接近正確答案者得分愈高,總分為 54 分。 「學童營養行為」的部分也是程度題,例如「你會因為自己的身材,來決定吃或不吃 某種食物。」此問題中,回答贊成者得 3 分,不一定者得 2 分,不贊成者得 1 分, 回答不知道或不願答者得 0 分,即愈有為體位控制飲食者得分愈高,總分為 48 分。 解釋變數方面,包括學生個人及家庭變數和學校變數。在學生個人及家庭變 數中,學童「性別」以男生為 1,女生為 0 區分;「年級」為一至六年級;「父親 BMI 」及「母親 BMI」分別以父親、母親的身高體重依 BMI 公式(kg/𝑚2 )計算之,以此分 析父母的身高體重是否對學童的體位有先天上的影響;父親、母親的教育程度以 教育年數區分為小學肄業(3 年)、小學畢業(6 年)、國(初)中肄業(7.5 年)、國(初)中 畢業(9 年)、高中職肄業(10.5 年)、高中職畢業(12 年)、專科肄業(11.5 年)、專科畢 業(14 年)、大學/技術學院肄業(14 年)、大學/技術學院畢業(16 年)、研究所以上(18 年)9;「家庭月收入」是以父親與母親個別回答「家庭平均一個月收入」的平均計算,. 9. 父母親教育程度中,也以士官學校肄業(10.5 年)、士官學校畢業(12 年)、軍校專修班肄業(11.5 年)、 軍校專修班畢業(14 年)、軍官學校肄業(14 年)、軍官學校畢業(16 年)的教育年數,也分別以括號中 的年數定義。另外,選擇「其他」者中,則有大學進修中(14 年)、警員班(14 年)以及警察學校畢業(14 年) 13.

(21) 其中刪除父親與母親皆回答不一定者(62 筆),而家長中僅一方回答不一定,則以另 一方所回答的月收入計算之,其中刪除父親或母親其中一方回答不一定且另一方 為遺漏的樣本(27 筆)10;「地區」是依問卷地區層分為客家、山地、澎湖、東部、北 部、中部及南部,共七個虛擬變數,並以南部做為基準項。學校變數包括體育、 飲食及健康教育三個方面。首先,為觀察學校在體育變數方面,包括學校體育課 程時間、體育老師的安排,以及體能代表隊的設置及體育設施的提供與否等對於 學童體位的影響,我們以學校問卷中,設定與體育相關的變數,以進一步分析學 校體育方面產生的影響。「每人平均體育老師人數」由學校所填問卷的回答加以計 算,即以學校體育老師總人數除以國小學生總人數,得到每位學生平均分配到的 體育老師人數;「體育課時間」為各校所安排該生所屬年級的每週體育課時數;「學 校面積大小」以問卷回答中,單位為平方公尺或坪數,加以轉換為公頃計算之;「 男女混合體能代表隊總數」包含田徑、籃球、排球、足球、棒球、壘球、羽球、網 球、手球、游泳及民俗技藝,共 11 項,其中足球、壘球及羽球皆沒有學校設置男 女混合體能代表隊,故至多 8 項;「男生體能代表隊總數」及「女生體能代表隊總數 」定義方式與運動項目皆與「男女混合體能代表隊總數」相同;「體能代表隊總數」為 各校之男女混合體能代表隊、男生體能代表隊及女生體能代表隊數量之總和;而 運動設施方面,我們將「田徑場」及「體育館」分別設為虛擬變數,學校有提供為 1, 沒有提供為 0。另外,「其他運動設施總數」為該生所屬學校設置的籃球場、排球場、 足球場、棒壘球場、羽球場、網球場、手球場及游泳池等 8 項設施的總數。 在學校飲食變數方面,為觀察學校在飲食方面對於學童體位的影響,我們將 設定學校問卷中與營養午餐及福利社的相關變數,如「學校是否辦營養午餐」,是 為 1,否為 0;「學生參加營養午餐的百分比」,即學童參與各校所提供的營養午餐 比例;「營養師人數」是以不論學校營養午餐為自辦或是外包,各校的營養師人數; 「福利社數」為各校所提供的福利社家數;「學童每月平均消費」指以各校福利社在 10. 選項中除了「沒有收入」之外,其他選項如「1 萬元以下」以 0.5 萬計,「1 萬元至 2 萬元」以 1.5 萬元 計,以平均值類推至「15 萬元以上」以 15.5 萬計 14.

(22) 食品及飲料方面的每月總營業額(單位:千元)除以各校學童總人數。 除了學校體育與飲食方面的因素,我們為了解學校在健康教育方面所提供的 營養觀念及醫藥保健的相關知識是否也對學童體型有所影響,考慮學校問卷中與 健康教育相關的變數,包含健康教育課程及醫藥保健知識課時間、體位檢查及體 適能測驗的次數、以及健康教育老師、醫生與護士人數的安排等變數。「每人平均 健康教育老師人數」由學校所填問卷的回答加以計算,即以學校健康教育老師總人 數除以國小學生總人數,得到每位學生平均所分配到的健康教育老師人數;「健康 教育課時間」為各校所安排該生所屬年級的每週健康教育課時數;「體位檢查」為各 校每年進行體位檢驗的次數;「體適能檢驗」為各校每年進行體適能檢驗的次數;「 醫生與護士數」分別為各校保健室的醫生與護士總人數;「醫藥保健知識課時數」為 各校保健室每年所提供的醫藥保健知識課程時數。變數整理如表二所示。. 15.

(23) 表二、變數設定 變數名稱. 變數設定. 被解釋變數 是否過重. 依行政院衛生署 BMI 標準定義學童過重與否。是為 1,不是為 0. 是否肥胖. 依行政院衛生署 BMI 標準定義學童肥胖與否。是為 1,不是為 0. LMS z-score. 依 LMS 模型調整後之標準化 BMI。依數值為正或 負,指該學童的 BMI 比平均數高出或低於幾倍標準 差。. 流汗運動次數. 學童近一個月每星期做會明顯流汗運動的次數. 營養成績. 學童營養知識成績、營養行為成績及營養態度成績 的加總. 解釋變數. 學生個人及家庭變數 性別. 男生為 1,女生為 0. 年級. 一年級至六年級. 父親 BMI. 父親的 BMI (kg/𝑚2 ). 母親 BMI. 母親的 BMI (kg/𝑚2 ). 父親教育程度. 父親的教育年數. 母親教育程度. 母親的教育年數. 家庭月收入. 以父親及母親回答之月收入加以平均(單位:萬元). 現居地區. 分為客家、山地、澎湖、東部、北部、中部及南部, 共七個地區. 學校方面—體育變數 每人平均體育老師人數. 以學校體育老師總人數除以學生總人數,得到平均 每位學生所分配到的體育老師人數. 班級數. 各校總班級數. 體育課時間. 各校安排各年級之每週體育課時數. 學校面積大小. 各校面積大小,以公頃為單位. 男女混合體能代表隊總數. 田徑、籃球、排球及足球等代表隊之總和,最多為 8隊. 男生體能代表隊總數. 田徑、籃球、排球及足球等代表隊之總和,最多為 8隊. 女生體能代表隊總數. 田徑、籃球、排球及足球等代表隊之總和,最多為 8隊. 體能代表隊總數. 各校之男女混合體能代表隊、男生體能代表隊及女 16.

(24) 表二 (續) 生體能代表隊之總和,最多為 24 隊 田徑場. 有提供為 1,沒有提供為 0. 體育館. 有提供為 1,沒有提供為 0. 其他運動設施總數. 籃球場、排球場及足球場等設施之總和,最多為 8 項. 學校方面—飲食變數 班級數. 各校總班級數. 學校是否辦營養午餐. 有辦理為 1,沒有辦理為 0. 學生參加營養午餐百分比. 有舉辦學校營養午餐的學校中,學生參與學校營養 午餐的比例. 營養師人數. 不論學校營養午餐為自辦或外包,其營養師人數. 福利社數. 各校福利社家數. 學童每月平均消費. 以各校福利社在食品及飲料方面的每月總營業額 (單位:千元)除以各校學童總人數. 學校方面—健康教育變數 每人平均健康教育老師人數. 以學校健康教育老師總人數除以學生總人數,得到 平均每位學生所分配到的健康教育老師人數. 班級數. 各校總班級數. 健康教育課時間. 各校安排各年級之每週健康教育課時數. 體位檢查. 各校每年體位檢驗的次數. 體適能測驗. 各校每年體適能測驗次數. 醫生及護士數. 各校保健室醫生及護士總人數. 醫藥保健知識課時數. 各校每年醫藥保健知識課時數.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17.

(25) 4.2 資料分析 此部分將同時藉由附表二的基本統計特性 1 以及附表三的基本統計特性 2 呈 現相關變數與學童過重與肥胖的關聯,並以 t-test 檢驗這些變數在非過重學童與過 重學童,以及非過重學童與肥胖學童的差異是否顯著11。 由附表二可知,在全部樣本中(欄 4),學童非過重的比例占 74.4%,過重的比 例占 25.5%,肥胖的比例占 11.6%,平均 LMS z-score 為 0.591。其中,過重的學童 中(欄 2),有 45.4%的學生是肥胖者,LMS z-score 也較平均數高出 2.327 倍的標準 差;肥胖學童(欄 3)的 LMS z-score 值則較平均值高出 2.85 倍的標準差,皆較非過 重學童的 LMS z-score 值-0.005 高,有過重、肥胖學童的標準化 BMI 顯著大於非過 重學童的情形。每週平均流汗運動次數方面,非過重學童每週運動 3.839 次,皆大 於過重學童、肥胖學童及全部樣本的每週平均流汗運動次數,分別為 3.707 次、3.639 次及 3.805 次,有過重或肥胖機率愈大,平均流汗運動次數愈少的情況;過重學童 及肥胖學童的平均營養成績分別為 113.143 及 113.167,皆顯著高於非過重學童成 績 110.693,亦高於全部樣本的平均 111.315,呈現過重或肥胖機率愈大,平均營養 成績愈高的情況。 在學生個人及家庭變數方面,由附表三中可以觀察出男生的過重及肥胖比例 分別為 0.286 及 0.137,皆分別高於全部樣本的過重比例 0.255 及肥胖比例 0.116, 呈現男生的過重及肥胖比例高於女生的現象。附表三中的年級方面,除了一年級、 二年級及三年級的過重比例(分別為 0.202、0.248 及 0.230)低於全部樣本的過重比 例 0.255 之外,其他年級的過重比例皆高於全部樣本,且大致呈現年級愈高,過重 比例愈高的情況。學童肥胖比例的部分,除了一年級、三年級及四年級(分別為 0.069、 0.093 及 0.108)是低於全部樣本的肥胖比例 0.116 之外,其他年級的肥胖比例皆高 於全部樣本;家庭變數方面,如附表二所示,過重、肥胖學童的父親 BMI 平均分 別為 25.38 及 25.547,皆顯著大於非過重學童的父親 BMI 平均 24.081,也大於全. 11. 其中以*表示 p 值小於 0.05;以**表示 p 值小於 0.01;以***表示 p 值小於 0.001。 18.

(26) 部樣本平均 24.421。此外,不論是非過重學童、過重學童、肥胖學童或全部樣本 的父親 BMI 平均,皆超過行政院衛生署「成人肥胖定義」中 BMI 大於 24 為過重標 準(如表三);而過重、肥胖學童的母親平均 BMI 分別為 23.843 及 24.34,皆顯著大 於非過重學童的母親平均 BMI 22.008,也大於全部樣本平均 22.485,其中僅肥胖 學童母親的部分是超過行政院衛生署「成人肥胖定義」的過重標準;父親教育程度 方面,過重、肥胖學童的父親受教育年數平均分別為 11.147 年及 11.16 年,皆低於 非過重學童的 11.408 年及全部樣本的 11.408 年;母親教育程度方面,以過重學童 的平均母親受教育年數為最高,達 10.982 年,其次為非過重學童、全部樣本及肥 胖學童,分別為 10.925 年、10.936 年及 10.859 年;家庭月收入方面,以非過重學 童的家庭月收入平均 6.604 萬為最高,依序高於肥胖學童、過重學童及全部樣本, 分別為 6.382 萬、6.322 萬及 6.129 萬;在家庭居住地區方面,由附表三可知,不 論過重比例或肥胖比例,居住於客家(0.227,0.088)、山地(0.188,0.063)、東部(0.219, 0.104)及澎湖(0.171,0.070)地區的學童,皆比全部樣本的比例來得低。而居住在北 部(0.265,0.119)、中部(0.282,0.125)及南部(0.29,0.149)的學童,其過重比例或 肥胖比例,則有大於全部樣本比例的情況。. 表三、行政院衛生署成人肥胖定義.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 19.

(27) 學校體育變數方面如附表二,以非過重學童所就讀學校的每人平均體育老師 人數 0.144 人為最高,其次為全部樣本、過重學童,分別為 0.141 人、0.129 人, 且顯著高於肥胖學童的每人平均體育老師人數(0.118 人),有學童過重或肥胖機率 愈大,每人平均體育老師人數愈少的情況;過重學童及肥胖學童所就讀學校的平 均班級數分別為 43.324 及 42.793,皆顯著高於非過重學童所就讀學校的平均班級 數 38.313,也較全部樣本平均 39.581 高;在學校安排的體育課時數方面,過重學 童與肥胖學童的平均每週體育課時數分別為 1.977 小時及 1.957 小時,皆較全部樣 本的 1.952 小時及非過重學童的 1.942 高;過重學童及肥胖學童所就讀的學校面積 平均分別為 2.271 公頃及 2.234 公頃,皆較全部樣本平均 2.172 公頃大,其中過重 學童所就讀的學校面積平均呈現顯著高於非過重學童的學校面積平均。不論從班 級數或面積來看,有學校愈大,學童的過重及肥胖比例愈高的情況。男女混合體 能代表隊總數方面,過重學童與肥胖學童所就讀學校的平均總隊數分別為 0.827 隊 及 0.901 隊,皆顯著高於非過重學童的總隊數平均 0.713,且皆高於全部樣本 0.743 隊,呈現學童過重或肥胖機率愈高,學校設置的男女混合體能代表隊愈多;男生 體能代表隊總數方面,依所就讀學校設置的總數由高至低依序為肥胖學童 1.711 隊 、過重學童 1.667 隊、全部樣本 1.595 隊及非過重學童 1.57 隊;女生體能代表隊總 數方面,依所就讀學校設置的總數由高至低依序為肥胖學童 1.407 隊、過重學童 1.368 隊、全部樣本 1.303 隊及非過重學童 1.28 隊;體能代表隊總數則有肥胖學童 所就讀學校設置總數 4.019 隊及過重學童所就讀學校設置總數 3.862 隊分別顯著較 非過重學童 3.564 隊高,皆高於全部樣本平均 3.641 隊,即學童過重或肥胖機率愈 高,學校設置的體能代表隊總數愈多;田徑場的提供方面(見附表三),有提供田徑 場的學校其學童過重比例 0.256 及肥胖比例 0.117 皆稍高於全部樣本;有提供體育 館的學校,其學童的過重比例 0.294 及肥胖比例 0.12 皆有高於全部樣本的情形; 其他體育設施總數方面,從附表二可知,肥胖學童及過重學童所就讀學校平均分 別設置 2.768 項及 2.679 項,高於全部樣本平均 2.53 項,且顯著高於非過重學童所. 20.

(28) 就讀學校的平均 2.479 項,即學童過重或肥胖機率愈高,學校提供的其他體育設施 總數愈多。簡言之,在學校所設置男女混合體能代表隊總數、體能代表隊總數, 或是學校提供體育館及其他體育設施總數中,皆可發現學童 BMI 愈高,學校所提 供的運動機會有愈高的情形。 學校飲食變數方面,如附表三所示,有舉辦營養午餐的學校,其學童過重比 例與肥胖比例與全部樣本比例相當接近;而沒有辦營養午餐的學校,其學童過重 比例為 0.263,高於全部樣本過重比例,其肥胖比例為 0.097,有低於全部樣本肥 胖比例的情況。其中,在有辦理營養午餐的學校中,學童有參加營養午餐的過重 比例為 0.256、肥胖比例為 0.119,皆稍高於全部樣本比例。而在有辦理營養午餐 的學校中,學童沒有參加營養午餐的過重比例為 0.25,低於全部樣本過重比例相 等,而肥胖比例為 0.1,低於全部樣本肥胖比例;由附表二顯示,過重及肥胖學童 所就讀學校的平均營養師人數分別為 1.057 人及 1.122 人,皆高於全部樣本平均 0.888 人,且皆顯著高於非過重學童所就讀學校的平均營養師人數 0.823 人,即學 童過重或肥胖機率愈高,學校所提供的平均營養師人數愈高;福利社數方面,過 重學童與肥胖學童所就讀學校的平均家數分別為 0.682 家及 0.653 家,皆高於全部 樣本的福利社家數平均 0.628 家,且過重學童的部分有顯著高於非過重學童 0.61 家;而學童平均每個月在福利社消費飲料及食物的金額,以非過重學童所就讀學 校的平均花費及全部樣本的平均花費皆為 33 元為較高,依序高於過重、肥胖學童 所就讀學校的平均花費 32 元及 28 元,有過重及肥胖學童每月平均花費較少的情 形。 學校健康教育變數方面,附表二顯示在過重學童及肥胖學童所讀的學校中, 每人平均健康教育老師人數分別為 0.214 人及 0.203 人,皆顯著小於非過重學童所 讀的學校中每人平均健康教育老師人數,也較全部樣本 0.229 小;過重學童與肥胖 學童就讀學校的平均每週健康教育課時數分別為 1.76 小時及 1.663 小時,皆低於 非過重學童就讀學校的平均每週健康教育課時數 1.779 小時及全部樣本平均時數. 21.

(29) 1.73 小時;醫生及護士數方面,過重學童及肥胖學童的平均醫護人員數分別為 1.007 人及 1.004 人,皆高於非過重學童就讀學校的醫生及護士數 0.934 人及全部樣本平 均 0.952 人,其中過重學童的部分為顯著大於非過重學童的情形;學童就讀學校的 的平均每年醫藥保健知識課時數則以過重學童的部分 7.945 小時為最高,依序高於 全部樣本 7.607 小時,非過重學童 7.501 小時及肥胖學童 7.141 小時;平均每年體 位檢查次數的部分,以非過重學童每年平均檢查 2.046 次為最高,依序高於全部樣 本 2.037 次,過重學童 2.009 次及肥胖學童 1.949 次,即學童過重或肥胖機率愈大, 學校的體適能檢查次數愈少;而平均每年體適能測驗次數,以過重學童每年平均 檢查 1.355 次為最高,依序高於全部樣本 1.346 次,非過重學童 1.343 次及肥胖學 童 1.308 次。. 22.

(30) 五、實證模型與估計方法 本文目的為探討學校在體育、飲食及健康教育方面的作為,對於學童是否為 過重體型或是否為肥胖體型的機率,有如何的影響,藉此評估學校在學童過重或 肥胖情況的預防及改善上的重要性。就理論上來說,學校的作為對學生體位的影 響應該是較間接的,舉例而言,學校的體育課安排、運動設施的建置、體育代表 隊的設置等作為,應該是先影響到學童的運動量,再由學童運動量影響到學童的 體位。健康教育的效果也是如此,健康教育的作為直接影響學童的健康知識,知 識落實到生活習慣之後,再影響到學童體位。然而,學童可能因為有較大的運動 量而較無過重的問題,但是也可能是因為過重,想要減重而多運動;還有學童可 能因為有較豐富的健康育教知識而較無過重的問題,但是也可能是因為過重,而 從希望他減重的父母或師長方面接收到較多的健康知識。為了減輕如前述的內生 性問題所造成的誤差,本文的主要估計式採用「reduced form」的方式,亦即跳過「 運動量」與「健康教育知識」的部分,直接估計學校的作為與學童體位的關係。由於 我們想探討學校作為對於學童體位情況的影響,以「是否過重」、「是否肥胖」及「 LMS z-score」為被解釋變數,前兩者為虛擬變數,我們用 Probit 模型估計,「LMS z-score」則為連續變數,我們使用 OLS 模型。 首先,我們分別以「是否過重」及「是否肥胖」做為被解釋變數,估計學童個人 及家庭因素對於學童體型的邊際效果α1 ,模型如下: 𝑌𝑖 = α0 + α1 𝐷𝑖 + δ𝑖 其中,𝑌𝑖 為學童𝑖「是否過重」及學童「是否肥胖」的虛擬變數;𝐷𝑖 為學童𝑖個人及其家 庭因素,包括性別、年級、父親 BMI、母親 BMI、父親教育程度、母親教育程度、 家庭月收入及現居地區;δ𝑖 為誤差項。接著,我們在學童個人及家庭因素之外,再 加入學校作為的變數以檢驗學校對於學童減重的邊際效果β2 ,模型如下: 𝑌𝑖 = β0 + β1 𝐷𝑖 + β2 𝑆𝑖 + u𝑖 𝑆𝑖 分別為學生𝑖所就讀學校體育方面的因素(包括各校相同年級的體育課程安排、男 23.

(31) 女混合體能代表隊總數及體育設施總數等變數)、飲食方面(包括學校營養午餐、福 利社等變數)或健康教育方面(包括健康教育課程安排、保健室醫生及護士數、醫藥 保健課時數等變數)的因素,u𝑖 為加入學校變數後的誤差項。從 Probit 模型的估計, 我們可以分別得到學童個人及家庭因素、學校體育因素、飲食因素及健康教育因 素對於學童體位的邊際效果。 另外,我們以「LMS z-score」做為 OLS 模型的被解釋變數。相同地,我們先估 計學童個人及家庭等因素對於學童 BMI 的邊際效果𝛾1,模型如下: 𝐿𝑖 = 𝛾0 + 𝛾1 𝐷𝑖 + 𝜔𝑖 其中,𝐿𝑖 為學童𝑖的「LMS z-score」,𝜔𝑖 為誤差項。接著在控制學童個人及家庭因素 之外,再加入學校方面的變數,檢驗學校分別對於學童 BMI 的影響𝛿2,模型如下: 𝐿𝑖 = 𝛿0 + 𝛿1 𝐷𝑖 + 𝛿2 𝑆𝑖 + 𝜀𝑖 如同以上敘述,𝑆𝑖 分別為學生𝑖所就讀學校體育方面的因素(包括體育課程安排、男 女混合體能代表隊總數及體育設施總數等變數)、飲食方面(包括學校營養午餐、福 利社等變數)或健康教育方面(包括健康教育課程安排、保健室醫生數及護士數、醫 藥保健課時數等變數)的因素, 𝜀𝑖 為加入學校變數後的誤差項。因此,在 OLS 模型 中,我們可以得到學校體育因素、飲食因素及健康教育因素對於學童 BMI 的邊際 效果。 以上為控制家庭因素之下,分別檢驗學校體育方面、飲食方面及健康教育方 面之相關因素對於學童體位的影響。我們也檢驗這些與學童體重相關的學校因素 所共同發揮的效果,我們在控制家庭因素之外,也另外控制學校體育方面、飲食 方面及健康教育因素中的其中兩方面,加以分析在相對於額外控制學校部分因素 後,分別對於學校在這三方面影響的顯著性與分別僅在控制家庭因素下的模型之 間,其影響的顯著性差異為何,模型如下: 𝑌𝑖 = θ0 + θ1 𝐷𝑖 + θ2 𝑃𝑖 + θ3 𝐸𝑖 + θ4 𝐻𝑖 + Φ𝑖 其中,𝑌𝑖 為學童𝑖「是否過重」及學童「是否肥胖」的虛擬變數;𝐷𝑖 為學童𝑖個人及其家 24.

(32) 庭因素, 𝑃𝑖 為學校體育相關因素;𝐸𝑖 為學校飲食相關因素;𝐻𝑖 為學校健康教育相關 因素,Φ𝑖 為誤差項。從 Probit 模型的估計,我們可以分別得到學童個人及家庭因 素、學校體育因素、飲食因素及健康教育因素對於學童體位的邊際效果。 我們也以上述模型的解釋變數來檢驗對於學童「LMS z-score」的影響,模型如 下: 𝐿𝑖 = θ0 + θ1 𝐷𝑖 + θ2 𝑃𝑖 + θ3 𝐸𝑖 + θ4 𝐻𝑖 + Φ𝑖 其中,𝐿𝑖 為學童𝑖的「LMS z-score」。在 OLS 模型估計之下,我們可以得到學童個人 及家庭因素、學校體育因素、飲食因素及健康教育因素對於學童體位的影響效果。 此外,本文也試著另外從兩個方面來進一步探究學校作為與學童體位的關係。 首先,我們把學校體育措施→學童運動量→學童體位的關係拆開來估計,試著進 一步了解學校措施→學童體位的關聯。類似的過程,我們也把學校健康教育措施 →健康教育知識→學童體位的關係拆開來估計。此部分我們將以 OLS 模型估計學 校體育方面及健康教育方面分別對於學童運動量及健康教育知識的影響效果,並 以學童「流汗運動次數」及「營養成績」分別代表學童的運動量及學童的健康教育知 識程度,作為此部分模型的被解釋變數,模型如下: 𝐶𝑖 = 𝜋0 + 𝜋1 𝐷𝑖 + 𝜋2 𝑆𝑖 + 𝜏𝑖 其中,𝐶𝑖 分別為學童𝑖「流汗運動次數」及「營養成績」;𝐷𝑖 為學童𝑖個人及其家庭因素, 包括性別、年級、父親 BMI、母親 BMI、父親教育程度、母親教育程度、家庭月 收入及現居地區;而𝑆𝑖 則不同於上述模型,在此不為飲食方面的因素,僅分別為學 生𝑖所就讀學校體育方面的因素(包括體育課程安排、男女混合體能代表隊總數及體 育設施總數等變數)或健康教育方面(包括健康教育課程安排、保健室醫生數及護士 數、醫藥保健課時數等變數)的因素, 𝜏𝑖 為誤差項。因此,在 OLS 模型中,我們可 以得到學校體育因素及健康教育因素分別對於學童運動量及健康教育知識的邊際 效果。 其次,在估計學校體育方面及健康教育方面分別對於學童運動量及健康教育. 25.

(33) 知識的影響效果之外,我們也分析在沒有加入學校作為之下,學童運動量及健康 教育知識對於學童體位的影響,模型如下: 𝑌𝑖 = ρ0 + ρ1 𝐷𝑖 + ρ2 𝐶𝑖 + μ𝑖 其中,𝑌𝑖 為學童𝑖「是否過重」及學童「是否肥胖」的虛擬變數;𝐷𝑖 為學童𝑖個人及其家 庭因素,包括性別、年級、父親 BMI、母親 BMI、父親教育程度、母親教育程度、 家庭月收入及現居地區;𝐶𝑖 分別為學童𝑖「流汗運動次數」及「營養成績」; μ𝑖 為誤差 項。從 Probit 模型的估計,我們可以分別得到學童個人及家庭因素、學童「流汗運 動次數」及「營養成績」對於學童體位的邊際效果。 最後,鑒於 Cawley 等人在 2012 的研究也發現體育課時間提高僅對五年級學 童的減重有顯著效果,且在男生方面尤為顯著,我們也在控制學童個人及家庭等 因素之下,試著利用學校作為變數與性別及年級的交叉項為解釋變數,來分析學 校措施對於不同性別、不同年級的學童是否有不同的效果,模型如下: 𝑌𝑖 = λ0 + λ1 𝐷𝑖 + λ2 𝐵𝑖 + λ3 𝐺𝑖 + λ4 𝑇𝑖 + λ5 𝑇𝑖 𝐵𝑖 + λ6 𝑇𝑖 𝐺𝑖 + λ7 𝑅𝑖 + λ8 𝑅𝑖 𝐵𝑖 + λ9 𝑅𝑖 𝐺𝑖 + υ𝑖 其中,𝑌𝑖 為學童𝑖「是否過重」及學童「是否肥胖」的虛擬變數;𝐷𝑖 為學童𝑖個人及其家 庭因素;𝐵𝑖 為「性別」的虛擬變數,男生為 1,女生為 0;𝐺𝑖 為「年級」的虛擬變數, 並以一年級為基礎項;𝑇𝑖 分別在估計體育因素時為學童𝑖就讀學校為該生年級安排 的「體育課時間」,估計健康教育因素時為學童𝑖就讀學校為該生年級安排的「健康教 育課時間」;𝑅𝑖 分別在估計體育因素時為學童𝑖就讀學校為該生年級安排的「體能代 表隊總數」,估計健康教育因素時為學童𝑖就讀學校為該生年級安排的「醫藥保健課 時數」;υ𝑖 為誤差項。從 Probit 模型的估計,我們可以分別得到性別、年級、體育 課時間、體能代表隊總數、健康教育課時間、醫藥保健課時數及其各別的交乘項 對於學童體位的邊際效果。此部分也以連續變數「LMS z-score」作為被解釋變數, 進行上述估計,模型如下: 𝐿𝑖 = λ0 + λ1 𝐷𝑖 + λ2 𝐵𝑖 + λ3 𝐺𝑖 + λ4 𝑇𝑖 + λ5 𝑇𝑖 𝐵𝑖 + λ6 𝑇𝑖 𝐺𝑖 + λ7 𝑅𝑖 + λ8 𝑅𝑖 𝐵𝑖 + λ9 𝑅𝑖 𝐺𝑖 + υ𝑖 26.

(34) 其中,𝐿𝑖 為學童𝑖的「LMS z-score」。在 OLS 模型估計之下,亦可分別得到性別、年 級、體育課時間、體能代表隊總數、健康教育課時間、醫藥保健課時數及其個別 的交乘項對於學童體位的邊際效果。. 27.

(35) 六、實證結果 6.1 學生個人及家庭因素的影響 如附表四體育方面、附表七飲食方面及附表八健康教育方面所示,不論是以「 是否過重」、「是否肥胖」或「LMS z-score」作為被解釋變數,估計個人及家庭變數對 於學童體型影響的結果,皆顯示男生為過重或是肥胖的機會皆顯著比女生高;在 年級方面,則有年級愈高,過重機率與肥胖機率也越高的情形,但僅在以「是否過 重」及「是否肥胖」為被解釋變數的估計中有顯著效果;父親 BMI 及母親 BMI 方面, 呈現父親或母親 BMI 愈大,學童為過重或為肥胖的機率也愈大的顯著效果;父親 教育程度方面,有父親受教育年數愈高,學童過重機率與 BMI 愈低的顯著效果; 母親教育程度方面則有母親受教育年數愈高,學童 BMI 顯著愈高的效果;而家庭 平均月收入愈高,學童的過重機率、肥胖機率及 BMI 都愈高,但只有在過重機率 的部分有顯著的結果;居住地區方面,相較於南部地區的學童,其他地區學童的 過重、肥胖機率及 BMI 皆較低,即居住在南部地區以外的學童為體位相對較瘦, 特別是居住在客家、山地、東部或澎湖的學童,顯著地低於居住於南部地區的學 童。. 6.2 學校因素對國小學童過重及肥胖的影響 6.2.1 學校體育相關因素的影響 體育方面的影響見附表四,在體育課及老師安排方面,除了「是否肥胖」(欄 2) 之外,其餘皆有每人平均體育老師人數愈多,學童愈胖的情形,但皆不顯著;班 級數方面則呈現愈多班級,學童的過重、肥胖機率或 BMI 會愈高的情形,但皆不 顯著;學校安排的每週體育課時數,除了學童 BMI 的部份,每週體育課時數愈多, 學童過重、肥胖機率愈低,但皆不顯著;學校面積方面,有學校面積愈大,學童 肥胖機率愈低,而過重機率與 BMI 則愈高,但效果都不顯著。 學校所設置男女混合體能代表隊總數及男生體能代表隊總數的方面,對於學 28.

(36) 童體位的影響皆呈現設置總數愈多,學童愈胖的情形,但皆不顯著;而女生體能 代表隊總數方面,有設置總數愈多,學童愈瘦的不顯著效果;學校所提供的體育 設施方面,有提供田徑場的學校,其學童的過重、肥胖機率較高,而 BMI 則為較 低的情形,皆不顯著;有提供體育館的學校,學童的過重與肥胖機率都較高,但 僅在過重機率的效果為顯著;除了田徑場與體育館,其他如籃球場、網球場及游 泳池等運動設施的提供,除了對學童肥胖機率有增加的效果,過重機率與 BMI 的 部份皆是減少的情形,且皆為不顯著。 由學校體育因素的估計結果,可知學校在體育課及老師安排方面、各項體能 代表隊的設置中,對於學童的體位影響絕大部分沒有顯著的效果,只有在體育館 的提供上呈現若學校有提供體育館,則其學童的過重機率會較高的顯著效果,與 預期不符合的效果。 有鑑於學校在體育方面的作為對學童的體位問題沒有預期中的結果,我們試 圖把學校措施→學童運動量→學童體位的過程拆開來分析。其中學校措施→學童 運動量的估計見附表四欄 4,而學童運動量→學童體位的估計結果見附表五。附表 四的欄 4 以學童平均每週的流汗運動次數為被解釋變數,估計學校體育因素對於 學童運動量的影響,發現學校的運動風氣及設施如班級數與體育館的提供,對於 學童運動量有較顯著的影響。而附表五估計流汗運動次數對學童體位的影響,結 果皆呈現學童運動次數愈多,過重與肥胖機率愈低的不顯著效果,其中「是否過重 」、「是否肥胖」及「LMS z-score」的 p 值分別為 0.078、0.087 及 0.397(未顯示於附表 五中)。總的來說,學校體育因素對於學童運動量有較顯著的影響,而運動量對於 體位也有合乎預期但不甚顯著的影響,只是這些結果並未在學校作為對學童體位 影響的估計式中顯現出來。 另外,我們也在控制個人及家庭因素下,以體育課時間分別與性別及各年級 的交乘項、學校體能代表隊總數分別與性別及各年級的交乘項做為解釋變數,探 討學校的體育作為是否對不同性別、不同年級有不同的影響。如附表六顯示,體. 29.

(37) 育課時間與性別的交乘項對學童體位的效果,呈現體育課時間增加,對男生體位 提高的效果大於對女生的效果,但差別不顯著的情形;體育課時間與年級的交乘 項方面,體育課時間增加,僅對於四年級與六年級的過重機率效果是大於對於一 年級的效果,肥胖機率的部分則僅對於六年級的效果大於對於一年級的效果,而 BMI 的部份,只有對於二年級及三年級的效果是小於對於一年級的效果,但皆不 顯著;體能代表隊總數方面,僅在學童過重機率有學校設置愈多體能代表隊,學 童愈重的影響,而肥胖機率與 BMI 則有愈瘦的影響,皆不顯著;體能代表隊總數 與性別的交乘項效果有學校體能代表隊數增加,對於男生提高體位的效果大於對 於女生的效果,但為不顯著;而體能代表隊總數與年級的交乘項方面,僅肥胖機 率及 BMI 的部分,對於二年級的效果是大於對於一年級的效果,且為顯著影響, 其他皆為正負效果不一定的不顯著效果。 由此結果可知學校體能代表隊總數對於二年級的肥胖機率及 BMI 是有顯著影 響的情況,而體育課時間方面對於學童體位的影響,則沒有明顯的效果。. 6.2.2 學校飲食相關因素的影響 在飲食因素的部分(見附表七),在控制個人及家庭的因素下,分別以「是否過 重」、「是否肥胖」及「LMS z-score」做為欄 1 與欄 2、欄 3 與欄 4,以及欄 5 與欄 6 迴歸式的被解釋變數,檢驗學校是否辦理營養午餐的效果之外(欄 1、欄 3 及欄 5), 並檢驗有辦理營養午餐的學校,其學童參加營養午餐的比例和營養師人數對於學 童體位影響的效果(欄 2、欄 4 及欄 6)。 在班級數方面,學校班級數愈多,學童的過重機率會有顯著增加的效果,而 肥胖機率及 BMI 的部份亦為增加,但不顯著;營養午餐方面,有辦理的學校的學 童比沒有辦理營養午餐學校的學童在過重機率、肥胖機率及 BMI 皆來得高,但皆 為不顯著;學生就讀的學校如果有舉辦營養午餐,則學校中參與午餐的學童比例 愈高,學童的過重、肥胖機率愈低,但效果不顯著;營養師人數的效果,皆為營. 30.

(38) 養師人數愈多,學童體位愈重的不顯著效果;學校福利社家數方面,皆有福利社 家數愈多,學童體位愈重的不顯著效果;而學童每月平均在福利社的飲食消費, 則有正負不一定的不顯著效果。 由以上的結果顯示,在控制學生個人及家庭因素之下,除了班級數,學校對 於學童飲食的安排或提供,對於學童體位的影響並沒有呈現顯著的效果。. 6.2.3 學校健康教育相關因素的影響 在健康教育課方面(見附表八),每人平均健康教育老師人數愈多,僅學童肥胖 機率為減少,其他為增加,皆為不顯著影響;班級數的效果有班級數愈多,學童 體位皆增加的不顯著效果;學校安排的每週健康教育課時數,除了在 BMI 的部份 之外,有健康教育課時間愈久,學童過重機率及肥胖機率皆下降的現象,但不顯 著。 醫藥保健方面,醫生及護士總人數和醫藥保健知識課時數的效果則有提供的 人數或時數愈多,學童體位愈重的不顯著效果;體位檢查的方面,增加檢查次數 僅會降低學童過重機率,對於肥胖機率與 BMI 為增加的效果,且皆不顯著;增加 體適能檢驗次數則僅增加學童過重機率,對於肥胖機率與 BMI 為降低的效果,皆 為不顯著。 由於學校在健康教育方面的作為對於學童的體位問題沒有預期中的結果,我 們試圖把學校措施→健康教育知識→學童體位的過程拆開加以分析。其中學校措 施→健康教育知識的估計見附表八欄 4,而健康教育知識→學童體位的估計結果見 附表九。附表八欄 4 以學童營養成績為被解釋變數,估計學校健康教育因素對於 健康教育知識的影響,發現部分的健康教育因素,例如健康教育課時數及醫藥保 健知識課時數皆呈現顯著的效果,亦即健康教育因素對於學童營養成績的確有部 分影響。另外,為進一步了解學童營養成績對於體位的效果,於附表九中以學童 營養成績為解釋變數做檢驗,發現學童營養成績愈高,學童體位呈現愈重的不顯. 31.

(39) 著影響,其中「是否過重」、「是否肥胖」及「LMS z-score」的 P 值分別為 0.114、0.308 及 0.061(未顯示於附表九中)。由以上結果,我們可以說明在控制學童個人及家庭 因素之下,健康教育課對於學生營養成績有顯著的提升效果,但是沒有再進一步 反映在學童體位上。 此外,我們也以健康教育課時間分別與性別及年級的交乘項、醫藥保健課時 數分別與性別及年級的交乘項做為解釋變數,探討學校的健康教育作為是否對不 同性別、不同年級有不同的影響。如附表十顯示,健康教育課時間與性別的交乘 項效果,呈現健康教育課時間增加,對男生體位提高的效果大於對女生的效果, 但差別不顯著的情形;健康教育課時間與年級的交乘項方面,在肥胖機率的部分, 僅對於五年級學童的效果是顯著小於對於一年級的效果,其他各年級皆為正負效 果不一定的不顯著影響;醫療保健課時數方面,提供的時數愈多,學童體位有愈 輕的不顯著效果;醫療保健課時數與性別的交乘項方面,除了在過重機率的部分 有對於男生的效果小於對於女生的效果之外,其他皆為效果較小的不顯著效果; 醫療保健課時數與年級的交乘項方面,過重機率的部分,僅有對於四年級學童的 效果是顯著較大於對於一年級的效果,其他各年級則呈現正負效果不一定的不顯 著影響。 此部分可知健康教育課時間對於五年級學童肥胖機率的效果是顯著低於對於 一年級的效果,而醫療保健課時數對於四年級學童的過重機率的效果是顯著高於 對於一年級的效果。. 6.2.4 學童個人及家庭因素、學校體育、飲食及健康教育因素對學童過重與肥胖機 率的影響 為檢驗這些與學童體重相關的學校因素所共同發揮的效果,我們在控制家庭 因素之外,也另外控制學校體育方面、飲食方面及健康教育因素中的其中兩方面, 加以分析在相對於額外控制學校部分因素後,分別對於學校在這三方面影響的顯. 3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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