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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基地開發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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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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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題名: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基地開發計畫

環境影響說明書

作者:胡雅嵐、陶碧蓮、許育瑄、黃凱麟

系級:環境工程與科學學系 四年級

學號:D9278724、

開課老師:童翔新、黃東池、張立德、吳俊哲 老師

課程名稱:環境影響評估

開課系所:環境工程與科學學系

開課學年: 95 學年度 第 2 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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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學期之「環境影響評估」課程,以中部科學園區第一期之基地開發作為 評估對象,除了學習如評估之於,亦可從現今開發後之基地所造成的影響作為 比對,了解事前有何項因素缺少考量。 下表為中部科學園區台中基地開發之摘要表 開發單位名稱 行政院國科會 環評書件名稱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基地環境影響說明書 基地行政轄區 台中縣 開發計畫類別 工業區之開發 結論別 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 備註

關鍵字: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基地環境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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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章 開發單位之名稱及營業所或事務所 1.1 開發單位名稱………2 1.2 開發單位營業所………2 第二章 負責人之姓名、住居所及身份證統一編號 2.1 負責人之姓名………4 2.2 住居所………4 2.3 身份證統一編號………4 第三章 說明書綜合評估者及影響項目撰寫者簽名………6 第四章 開發行為之名稱及開發場所 4.1 計畫名稱………8 4.2 開發廠址………8 第五章 開發行為之目的其內容 5.1 開發行為之目的 5.1.1 計畫緣起及需要性………11 5.1.2 計畫目的………11 5.2 開發行為之內容 5.2.1 引進產業………12 5.2.2 基地規劃原則………12 5.2.3 基地整地原則………13 5.2.4 土地使用計畫………13 5.2.5 綠地系統計畫………13 5.2.6 分區發展計晝………15 5.2.7 基本設施配置規劃………15 5.2.8 污染總量………34 5.2.9 建設時程………36 5.2.10 開發經費概估………36 第六章 開發行為可能影響範圍之各種相關計畫及環境現況 6.1 環境現況 6.1.1 物化環境 (1)氣象………40 (2)空氣品質………41 (3)噪音及振動………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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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廢棄物………43 (5)水文………43 (6)水質………44 (7)土壤………46 (8)地形地質………46 6.1.2 生物環境 (1)陸域植物………47 (2)陸域動物………48 6.1.3 社經環境 (1)社會環境………48 (2)公共設施及服務………49 (3)社會心理………50 (4)土地利用………51 (5)產經活動………52 6.1.4 文化資產 (1)區域開發史………52 (2)基地及鄰近地區文化遺址………53 第七章 預測開發行為可能引起之環境影響 7.1. 物化環境 7.1.1 空氣品質………55 7.1.2 噪音及振動………58 7.1.3 廢棄物………61 7.1.4 水文………62 7.1.5 水質………62 7.1.6 地形地質………64 7.2 生物環境 7.2.1 陸域植物………64 7.2.2 陸域動物………64 7.2.3 水域動物………64 7.3 景觀及遊憩環境 7.3.1 景觀………65 7.3.2 遊憩………65 7.4 社經環境 7.4.1 社會環境………65 7.4.2 公共設施及服務………66 7.4.3 土地利用及都市發展………66 7.5 文化資產 (1)區域開發史………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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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地及鄰近地區文化遺址………66 第八章 環境保護對策及替代方案 8.1 環境保護對策 8.1.1 規劃設計階段………68 8.1.2 施工階段………70 8.1.3 營運階段………74 8.2 環境管理計畫 8.2.1 規劃設計階段環境管理計畫………78 8.2.2 施工期間環境管理計畫………79 8.2.3 營運期間環境管理計畫………81 8.3 環境監測計畫 8.3.1 監測目的………83 8.3.2 監測內容………83 8.3.3 監測方法………85 8.4 替代方案 8.4.1 零方案………86 8.4.2 開發地點替代方案………86 8.4.3 技術規範替代方案………87 8.4.4 環境措施替代方案………87 第九章 執行環境保護工作所需經費 9.1 施工階段臨時性環保措施費………89 9.2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90 9.3 營運期間環保措施費………90 9.4 環境監測費………90 第十章 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不良影響對策摘要表………93 參考文獻………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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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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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開發單位之名稱及營業所或事務所

1.1 開發單位名稱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1.2 開發單位營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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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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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負責人之姓名、住居所及身份證統一編號

2.1 負責人姓名 魏哲和 2.2 住居所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2.3 身份證統一編號 11111111111111111 單位名稱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營業所或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 號 負責人姓名 魏哲和 身份證統一編號 222222222222222 住址(戶籍所在地) 23123123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12313546456 居所 23123123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1231354645 聯絡人電話 23123123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123135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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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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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說明書綜合評估者及影響項目撰寫者簽名

表3-1 說明書綜合評估者及影響項目撰寫者簽名表 姓名 胡雅嵐 簽名 服務單位 財團法人逢甲顧問公司 身份證 統一編號 1232121313156 居所 1232121313156467 電話 1232121313156 相關學歷 綜合評估者 相關實務經歷與證照 姓名 陶碧蓮 簽名 服務單位 財團法人逢甲顧問公司 身份證 統一編號 1232121313156 居所 1232121313156467 電話 1232121313156 相關學歷 綜合評估者 相關實務經歷與證照 姓名 許育瑄 簽名 服務單位 財團法人逢甲顧問公司 身份證 統一編號 1232121313156 居所 1232121313156467 電話 1232121313156 相關學歷 綜合評估者 相關實務經歷與證照 姓名 黃凱麟 簽名 服務單位 財團法人逢甲顧問公司 身份證 統一編號 1232121313156 居所 1232121313156467 電話 1232121313156 相關學歷 綜合評估者 相關實務經歷與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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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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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開發行為之名稱及開發場所

4.1 計畫名稱 台中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基地 4.2 開發場所 開發場所位於大度山丘陵台地東側,台中縣大雅鄉與台中市西屯區交界 處,西側林側大度山頂(參見圖4.2-1),開發面積約 332.57 公頃。 1.開發行為名稱 台中科學工業區台中基地 ■說明書 2.製作 之主要依據 □評估書 ■法令規定: (1)環境影響評估法暨其施行 細則 (2)開發行為映應實施環境影 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 標準。 (3)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 業準則 (4)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規範 (5)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 審議規範 □其 他: 3.計畫規模 開發面積約332.57 公頃 4.場所所在位置、所屬行政 轄區及土地使用分區 開發場所位於台中縣大雅鄉與台中市西屯區交界 處之台糖公司林厝農場土地,期間並夾有少許 公、私土地(參見「附錄五」)。範圍內土地分屬 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特定農業區及都市計畫農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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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開發行為之目的及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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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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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開發行為之目的及其內容

5.1 開發行為之目的 5.1.1 計畫緣起及需要性 科學工業園區設立宗旨在於創造高品質之研發、生產、工作及生活之人 性化環境,以吸引高素質人力,引進高科技技術,促進台灣地區產業升級。 民國 89 年 5 月,總統宣示台中「三個第三」之政策承諾,擬在中部地 區開發第三個科學工業圈,以落實綠色矽島之政策走向。中部地區亦具備區 位適中、氣候優越、交通便利、傳統產業基礎厚實以及高品質之居住及休閒 環境,足以支持高科技產業發展。 基地之選址係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邀集產 業界及學術界公正人士成立「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基地遴選委員會」,並由中 部五縣市政府(台中縣政府、台中市政府、彰化縣政府、南投縣政府、雲林 縣政府)提出候選基地(參見圖5.1-1),經委員會兩階段評選,綜合考量實 質環境、產銷環境、研發環境、生活環境及行政配合箏因素,於民國90年9 月選定〝台中〞及〝雲林〞兩基地作為優先設置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之用地。 兩 基 地 之 「 籌 設 計 畫 」 已 淤 民 國91年9月23日由行政院以院壹科字第 0910046512號函原則同意,並指示積極進行後續開發工作,以民國92年12 月廠商進駐建廠為推動目標。 5.1.2 計畫目的 (1)提供高科技產業發展用地。 (2)引進光電、通訊、生物科技及周邊產業等,並提供研究用地,創造一多 元性之科技園區。 (3)促進中部地區之產業升級與地方永續經營。 (4)平衡區域發展及促進高科技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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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與新竹園區及台南園區等,於北、中、南三區形成各具特色之「高科技 產業聚落」,逐步雄動完成台灣地區成為科技島之建設。 5.2 開發行為之內容 5.2.1 引進產業 (1)航太產業 (2)精密機械產業 (3)生物科技產業 (4)通訊產業 (5)光電產業 (6)半導體產業 5.2.2 基地規劃原則 (1)基地跨台中縣、市土地,台中縣部分為非都市土地,台中市部分為 都市土地,基地之規劃須分別符合「區域計畫法」之「非都市土地 開發審議作業規範」及「都市計畫法」之個案變更相關法令及規定 辦理。 (2)因應高科技廠商對工業用地整體規劃利用之考量,採彈性發展規劃。 (3)配設環保、公園、滯洪池、變電所、給水箏設施用地,滿足公用設 備之自給自足,並考量與鄰近土地使用之相容性。 (4)基於山坡地開發及生態考量,基地隔離綠帶以20公尺寬為最低標準。 (5)基地東側、東南側、西北側毗鄰3處墳地,考量較寬之緩衝空間。 (6)基地土地使用配置考量彈二總庫禁建範圍不得建築利用之限制。 (7)考量基地未來擴大之可能性與現有動線紋理,基地之主要道路系統 採具延伸性之路網形式。 (8) 基地交通規劃採客貨分離、人車分道原則,並依鄰近土地使用現況 及未來發展需要,規劃基地之出入口及聯外交通運輸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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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基地整地原則 台中基地多屬台糖公司之蔗田,隸屬台中縣轄區及台中市東大路以束 之用地地勢平坦,東大路以西之台中市轄區土地坡度較大。基地整地原則 如下: (1)基地內採挖填平衡方式規劃,利用分階段分區開發進行挖填方相 互支援。 (2)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353條規定,控制基地總挖方量低於 平均每公頃1.5萬立方公尺。 (3)各大區塊之坡降採與原地形一致之方向規劃,減少挖、填土方量, 並維持原有之逕流方向及集水區域。 (4)主、次要及服務道路順應基地原有地形、地貌規劃,以減低開發 強度及外力之擾動,降低地表裸露、土方鬆動及邊坡不穩定不利 因素。 (5)坵塊與相鄰道路及原地面街接,採挖方邊坡1 : 1.5(直:橫),填 方l:2(直:橫)之自然邊坡處理· (6)坵塊與鄰接次要及服務道路進出位置,高差控制在3%以內,以方 便日後進駐廠商規劃進出道路。 (7)坵塊內採3%整地坡度,局部坵塊原地形坡度較大者採4%整地坡 度。 5.2.4土地使用計畫 台中基地面積共約332.57公頃,依「區域計畫法」及「都市計畫法」 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並配合基地發展需求,擬定包括:園區事業專用區(廠 房用地)、管理及服務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及保育用地等土地使用分區及 用地。 5.2.5綠地系統計畫 台中基地之園區綠地系統主要包括區界隔離綠帶、道路景觀綠地、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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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池綠地、入口與景觀綠地及核心廣場綠地等五大類,為園區之重要閉放 空問,具有緩衝、隔離及視覺美化之功能。 (1)區界隔離綠帶 園區四周規劃帶狀綠地與公園,除於邊界採喬木群林植方式作 為區內外緩衝功用外,並配合地形設置步道與計畫道路人行道相連 接;鄰接緩衝綠地⁄公園之廠房用地,集中閉放空間菸其鄰接處提供 員工戶外休憩使用。 (2)道路景觀綠地 道路景觀綠地包括路權範圍內分隔島、人行道及路權範圍外之 鄰接綠地。分隔島之植栽須能配合交通安全(樹高及樹寬不得妨礙 行車安全)及塑造道路景觀。人行道及路權範圍外之鄰接綠地,除 植栽行道樹作為隔離綠帶外,人行步道旁考量設置適當之街道家 俱,以提供休憩使用。 (3)滯洪池綠地 採生態設計方式,利用生態滯洪池與自然邊坡造景,形成園區 內主要之親水綠地。滯洪池本體以外部份配置靜態賞景設施,並與 兩側公園綠地之步道、自行車道系統相連。 (4)入口與景觀綠地 園區入。與景觀綠地之植栽選擇及配置,須考量景觀意象之營 造及視覺豐富性。部分地區考量設置散步道、自行車道、簡易休 憩區,並視需要設置廣場或地標性設施物。 (5)核心廣場綠地 於基地中央40公尺與60公尺道路交會處規劃核心廣場,作為訪 客短暫休憩及園區活動舉辦之場地。核心廣場臨道路側加強設置 緩衝隔離設施及綠地,並在視覺設計上整合管理中心建築造型、 道路景觀以及鄰近街廓留設之開放空間,形成整體性之園區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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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象。 5.2.6 分區發展計晝 台中基地採二階段三分區方式開發,第一階段第一區開發面積 約108.16公頃,開發時程為民國92年10月一96年6月;第一階段第二 區開發面積約144.41公頃,開發時程為民國92年7月~95年12月;第 二階段閉發面積約80.00公頃,開發時程為民國93年6月~99年6月。 5.2.7 基本設施配置規劃 (1)道路系統

1 聯外道路系統 依據基地發展需求與聯外交通特性,規劃佈設下列聯外道路 (參見圖5.2-4): .於基地台中縣、市交界處佈設60公尺寬束西向道路,街接「台 74」省道,作為聯絡園區與台中市區之重要幹道。 ·拓寬「中71」鄉道為60公尺寬,向北街接「台10」省道,再轉 西連接至國道三號沙鹿交流道。 ·拓寬基地西側之束大路為60公尺寬,作為基地南北向主要聯絡 道路,往北街接「中71」鄉道,往南街接至「台12」省道。 ·於基地40公尺主要道路之北側另闢40公尺寬道路街接「台10」 省道。 ·於基地西南側進園路底新闢25公尺寬西南向聯外道路街接「特5 號」及「特3號」道路再接至國道三號龍井交流道。

2 區內道路 基地內部道路系統採棋盤式路網配置,道路主軸呈〝南北〞 向,行車動線採客、貨分流方式佈設。各道路依機能分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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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次要道路及服務道路(參見圖5.2-5)。道路斷面配置考量 基地整體景觀之營造,依不同道路層級特性規劃不等寬度之綠 帶、人行道及腳踏車道(參見圖5.2-17-圖5.2-22)。 ·主要道路 -園區60公尺道路 為基地主軸及景觀道路,寬60公尺。強調高度綠化之道路 空間,以綠帶作為車道空問與人行空問之隔離元素。中央設置 8公尺之景觀綠帶,雙向6線快車道及雙向2線混合車道佈設。 於中央綠帶及快、慢車分隔島,佈設濃綠長綠喬灌木,隔離人 行道與車道,以增加空間綠覆率。人行道及腳踏車道合併設 計,佈設於5.0公尺寬之綠帶內。 -園區40公尺道路(束西向60公尺道路北側) 為基地主軸及景觀道路,寬40公尺。強調高度綠化之道路 空問,以綠帶作為車道空間與人行空間之隔離元素。中央設分 隔島,雙向6線快車道及雙向2線機車道佈設“淤中央綠帶及快、 慢車分隔島,佈設濃綠長綠喬木,隔離人行道與車道,以增加 空問綠覆率。人行道及腳踏車道合併設計,佈設於4.5公尺寬之 綠帶內。 -園區40公尺道路(束西向60公尺道路南側) 為基地主軸及景觀道路,寬40公尺。強調高度綠化之道路 空間,以綠帶作為車道空問與人行空間之隔離元素。中央設分 隔島,雙向4線快車道及雙向2線機車道佈設。於中央綠帶及 快、慢車分隔島,佈設濃綠長綠喬木,隔離人行道與車道,以 增加空間綠覆率。人行道及腳踏車道合併設計,佈設淤6.5公尺 寬之綠帶內。 ·次要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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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30公尺道路 主要提供大貨車進出使用,寬30公尺。中央設分隔島,雙 向2線快車道及雙向2線混合車道佈設。於中央綠帶佈設濃綠矮 灌木界定雙向車道,兩側人行道則栽植濃綠長綠喬木。人行道 及腳踏車道合併設計,佈設於4.5公尺寬之綠帶內。 -園區25公尺道路 束大路西側山坡地主要進出道路,寬25公尺。中央設分隔 島,雙向2線快車道及雙向2線混合車道佈設。於兩側人行道栽 植濃綠長綠矮灌木及喬木隔離人行道與車道。人行道佈設淤 2.25公尺寬之綠帶內。 ,服務道路 服務道路係輔助主、次要道路以連繫基地內各廠區、辦公 室、公共服務設施等,以構成完整之路網。 -園區30公尺道路 為廠商服務道路,寬30公尺。中央設分隔島,雙向2線快車 道及雙向2線混合車道佈設。於中央綠帶佈設濃綠矮灌木界定 雙向車道,兩側人行道則栽植濃綠長綠喬木。人行道及腳踏車 道合併設計,佈設於4.5公尺寬之綠帶內。 -園區20公尺道路 為廠商服務道路,寬20公尺。雙向2線快車道及雙向2線混 合車道佈設。於兩側設置2.0公尺之人行道。 一園區16公尺道路 為廠商服務道路,寬16公尺。雙向2線快車道及雙向2線機 車道佈設。於兩側設置2.0公尺之人行道“ (2)停車空問 台中基地共規劃6處公共停車場(參見圖5.2-6),總面積5.41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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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停車供需推估如下:

1 停車需求雄估 依據計畫園區旅次需求之預測結果,考慮旅次特性,設定各車種 之停車周轉率據以推估基地之停車需求為:小客車約約842席;機車 約6,092席(參見表5.2-2)。 表5.2-2台中篡地機車及小客車停車需求推估 衍生交通量 需求車位【2】 旅次別 小客車 (輛/日一雙向) 機車 (輛/日一雙向) 停車周轉率【1】 (次/席-日) 小客車 (席) 機車 (席) 通勤旅次 24,996 17,425 1.5 8,332 5,808 洽公旅次 4,076 2,269 4.0 510 284 合計 29,072 19,694 8.842 6,092 註【1】:通勤旅次之停車周轉率係以上班時間為停車延時,並考慮生產線為輪班制度,相連 班次間有重置使用以及彈性上班情況而設定為每日每席1.5次。洽公旅次考量公務商 務旅次平均停車延時較短,其停車周轉率設定為每日每席4次。 【2】:需求車位之計算公式如下: 小客車停車位需求量=小客車平均日衍生交通量(單向)/小客車停車周轉率

2 停車供給推估 停車供給包括廠商自行提供之建築物附設之停車供給及基地所 規劃公共(路外)停車場兩部分。 A. 建築物附設停車供給 ‧依據「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基地土地使用暨都市設計管制要點」 中有關園區內廠房用地之小客車停車位數量規定:『樓地板面積每超過 112.5 平方公尺或其零數應增設一停車位』以及廠房用地容積率 240 %,推估基地廠商自行提供之小客車停車位約31,166 席,可滿足預估 之小客車停車需求(8,842 席) ·依據「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基地土地使用暨都市設計管制要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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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園區內廠房用地之機踏車停車位數量規定:『以樓地板面積每100 平方公尺提供一停車位,並以滿足員工機踏車停車需求為原則』,推 估基地廠商自行提供之機車停車位約35,061席,亦可滿足預估之機車 停車需求(6,092席)。 B. 公共停車場 ·參考「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第九編工業區細部計畫中第八 點之規定:『工業區內應依就業人口或服務人口使用之車輛預估數之 0.2 倍,規劃公共停車場』,依此推估台中基地應供給之公共停車位約 1,971 席(以 6 席機車停車位等同 1 席小客車停車位計算基地車輛預估 數為8,842+6,092/6=9,857 輛,應供給停車位=9.857 X 0.2=1,971 席), 所需用地面積約5.9 公頃(以每一停車位平均 30 平方公尺計算)。基 地所規劃6 處公共停車場,面積合計約 5.41 公頃,用地不足部分將採 立體化停車場方式設置以滿足上述審議作業規範之要求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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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2-6台中基地公共停車場配置及服務範圍示意 (3)排水系統 台中基地屬筏子溪流域,基地地表逕流由〝西”向〝東〞流入區域小排水 路後再經由林厝坑排水及下林厝坑排水匯入筏子溪。

1 規劃原則 ‧基地排水配合園區內土地配置規劃、整地坡向及區外可供排放水 路位置等劃分排水分區,並視區內整地與區外高程差異程度設置 區界截水溝。 ‧排水系統佈設儘量符合原地表逕流,並配合區內整地、廠區與道 路系統之配置;各排水幹支線設置之排水明溝、箱(管)涵及U 型溝,均採重力式自然排水。 ‧配合區外現有排放水路位置佈設排水出口,並設置滯洪池調蓄因 園區開發所增加之逕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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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排水設施設計頻率參見表5.2-3。 表5.2-3台中基地排水系統設計標準 排水設施 設計頻率 (再現期) 備註 1排水系統 25年 依「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及「水 土保持技術規範」之規定。 2.滯洪池設計容量 200年 「水土保持技街規範」之規定為50年· 3.滯洪池設計出口流量 5年 配合基地附近下游河段之通水設計容量。 4.基地範圍內既有蝕溝治理 25年 配合基地排水系統設計標準。

2 排水系統配置 基地開發後,區內既有之灌排水路已失其功用,將配合區內土地使用配 置予以廢除或改道。為避免基地範圍外之地表逕流直接流入基地內,擬配合 整地後之地貌,於周邊適當地點設置裁水溝。 配合基地整地高程劃分排水分區為”北〞、”東1"、〝東2"、〝西〞 等四排水分區(參見圖5.2-7)。各排水分區於排水幹線出口設置滯洪池,以調蓄 基地開發後所增加之逕流量。各滯洪池之規劃容量及水理資料參見表5.2-4。 表5.2-4台中篡地滯洪池規劃資料 〝東2"滯洪池 項目 ”東1〞滯洪池 上池 下池 〝西〞滯洪池〝北〞滯洪池 集水面積 (公頃) 74.69 69.18 86.25 102.45 滯洪池設計出流量【1】 (立方公尺/秒) 9.42 5.52 3.93 12.19 10.63 滯洪池設計入流量【2】 (立方公尺/秒) 33.75 16.34 14.56 37.46 43.18 滯洪池流出量與流入量之比值 28% 34% 27% 33% 35% 水面面積 (平方公尺) 38,800 14,100 15.100 34.200 70,730 深度 (公尺) 4.0 3.5 3.8 4.5 3.5 設計水深 (公尺) 2.7 2.5 2.5 3.0 2.0 設計出水高 (公尺) 1.0 1.0 0.8 1.0 1.0 蓄水容積 (立方公尺) 91,511 28.891 30,526 86,700 129,032 沈砂容積 (立方公尺) 3,750 3.750 3,750 4,500 5,400 滯 洪 池 尺 寸 總容積 (立方公尺) 95,261 32,641 34.276 91,200 134,423 註【1】:設計出流量採基地開發前在現期 5 年一次洪峰流量。 【2】:設計入流量為在現期 200 年一次之洪風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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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給水系統

1 需水量雅估 台中基地之需水量依引進產業面積分配,參考已開發科學園區經驗,推估平 均日需水量約97,000 CMD(參見表5.2-5)。已審核通過之台中基地「用水計畫 書」核定終期用水量為175,000 CMD,剎餘之核定水量,將保留供未來基地擴建 或產業製程改變造成用水量增加之因應。 基地採分階段分區開發,預估民國92年底廠商開始進駐,依核定之「用水計 畫書」,用水逐年需求成長推估如表5.2-6。 表5.2-5台中產地需水量推估 用水標的 面積(ha) 單位面積需水量 (CMD/ha) 總補充水量 (CMD) 航太產業用地 8.88 200 1,780 精密機械用地 14.95 200 2,990 生物科技產業用地 17.62 220 3,880 通訊產業用地 14.81 440 6,520 光電產業用地 60.34 1,150 69,390 半導體產業用地 12.73 800 10,180 研發產業用地 11.83 50 590 標率廠房用地 2.80 100 280 園 區 事 業 專 用 區 運輸倉儲用地 2.13 50 110 住宅區用地 2.60 70 180 管理及服務用地 6.24 30 190 公共 設 施用 地 環保設施、道路、停車場、 公園、水 電設施用地 105.64 1,000111 保育 用地 滯洪池及綠地 72.00 合計 332.57 97,090 取97,000 註【1】:污水處理廠需補充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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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6台中基地需水量時程及供水水源 單位:萬立方公尺/日 92年 93年 94年 95年 96年 97年 98年 99年 100年 101年 平均日需水量 0.05 2.00 3.50 5.00 6.50 11.50 12.50 13.50 14.50 17.50 最大日需水量 0.065 2.60 4.55 6.50 8.45 14.95 16.25 17.55 18.85 22.75 供水來源 由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統籌調配,其來源包括豐原淨水廠(朴子口淨水廠) 及鯉魚潭淨水廠供應。

2 水源調配計畫 台中基地屬台中自來水供水系統,其水源係由台灣省自來水公司(以 下簡稱『自來水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統籌調配。經與自來水公司協調, 台中地區主要供水來源鯉魚潭水庫及石岡壩(豐原淨水廠)目前尚有餘 裕量可供應台中基地用水,中長期供水則入大台中地區供水調配計畫中。 基地供水擬自「台10」省道及「125」縣道埋設之ψ1,500 mm豐場淨 水場送水幹管取水。另考量基地供水穩定性、基地開發時程及增加安全性 等,擬設置兩處取水點,分別埋設輸水專管至園區配水設施(參見圖 5.2-8)。 ‧ 基地東側幹管 遷移基地內既設ψ1,500mm管線,接續一條ψ1,200mm專用輸水管幹管 取水,輸送至基地內〝配水池B〞 ‧ 基地北側幹管 配合自來水公司計畫埋設之ψ1,750mm輸水幹管(自豐原沿「台 10」)省道,經基地內主要南北聯絡道路至大度山隧道口),於基地內適當地點 埋設專管至〝配水管A〞。

3 區內供水系統配置 區內輸水幹管(參見圖5.2-9)初步規劃採環狀棋盤方式配置,並將全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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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為3個工業供水小區,各供水區域可獨立或相互應急支援供水,園區配 水池及高架水塔總蓄水量約258,000公噸,配合自來水公司計畫於園區內配置淨 水場之規劃並建議園區內廠商自建1~2日蓄水設施,發生緊急停水事故時,仍可 滿足全區2日之用水需求。 (5)污水處理系統 台中基地內各進駐廠商須於廠內進行廢水前處理方可排入污水下水道,再 經下水道系統集中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理。於營運初期,排入之廢水水質限值將 參考「台南科學工業園區污水下水道可容納排入之下水道水質標準」訂定(參 見表5.2-7),未來營運穩定後,再參酌實際狀況,進行檢討及修正。 表5.2-7台中基地污水下水道系統納管標準 項目 水質標準 項目 水質標準 1.水溫 35 26.硼 1 2.生化需氧量 300 27.甲醛 3 3.化學需氧量 500 28.透視度 15 4.懸浮固體 300 29.硝酸鹽類 50 5.氯離子濃度指數 5~10 30.動物羽毛 完全靜止 6.陰離子介面活性劑 10 31.放射性物質 完全靜止 7.油脂(正己烷抽出物) 25 32.易燃或爆炸性物質 完全靜止 8.酚類 1 33.多氯聯苯 不得檢出 9.銀 0.5 34.總有機磷 0.5 10.砷 0.5 35.總氨基甲酸鹽 0.5 11.鎘 0.03 36.除草劑 1 12.六價鉻 0.5 37.安殼番 0.03 13.銅 3 38.安特靈 不得檢出 14.溶解性鐵 10 39.靈丹 不得檢出 15.總汞 0.005 40.飛佈達及其衍生物 不得檢出 16.鎳 1 41.滴滴涕及及衍生物 不得檢出 17.鉛 1 42.阿特靈、地特靈 不得檢出 18.硒 0.5 43.五氯酚及其鹽類 不得檢出 19.鋅 5 44.毒殺酚 不得檢出 20.有機汞 不得檢出 45.五氯硝苯 不得檢出 21.總鉻 2 46.福爾培 不得檢出 22.溶解性錳 10 47.四氯丹 不得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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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氰化物 1 48.蓋普丹 不得檢出 24.氟化物 15 49.真色色度 550 25.硫化物 1 註:上述納管標準系參考「台南科學工業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 法」第三條所規定園區污水下水道水質標準。 ○1污水量及水質推估 依據初估引進產業面積分配並參照台南園區及新竹園區實際運轉經驗,推估 基地平均日污水量約82,000立方公尺⁄日,綜合污水水質BOD5100mg⁄l、COD260 mg⁄l、SS100mg⁄l(參見表5.2-8)。另將視未來產業製程修正或擴建適時調 整污水量。 表5.2-8台中基地污水水量及水質推估 污水水質 項目 面積 單位面積 污水量 平均日污水量 BOD5 COD SS 航太產業用地 8.88 160 1,421 150 250 150 機密機械產業用地 14.95 160 2,392 150 250 150 生物科技產業用地 17.62 176 3,101 300 500 300 通訊產業用地 14.81 352 5,213 150 250 150 光電產業用地 60.34 920 55,513 80 250 80 半導體產業用地 12.73 640 8,147 80 250 80 研發產業用地 11.83 40 473 150 250 150 標準廠房用地 2.80 80 224 園區事業 專用 區 運輸倉儲用地 2.13 40 85 住宅區用地 2.60 60 156 道路、滯洪池及綠地 122.83 0 0 其他公共及服務設施用地 61.05 24 1,466 地下滲入水 3,326 合計(預估污水平均水質) 332.57 81,516≒82,000 100 260 100 註【1】:其他公共及服務設施用地計算包括管理及服務用地、公園用地、變電 所用地、給水設施用地、環保設施用地、停車場用地及滯洪池用地。 【2】:地下滲入水以用地平均每公頃10CMD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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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污水處理系統配置 A. 污水處理廠址及承受水體 污水處理廠廠址規劃淤基地東側地勢較低處,其束側筏子溪為縣管河 川,可作為污水處理廠放流水之承受水體。惟筏子溪下游有農田引水灌溉, 經與台中農田水利會協商結果,初期園區污水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 可就近排入筏子溪,遠期則須考量埋設放流管至不影響灌溉用途之河段,已 規劃放流口為龍井交流道附近之南勢溪河段。 B.污水收集系統 依基地地形條件,污水管線由”西〞往〝束〞採重力收集至污水處理廠, 管徑由ψ300 mm至ψ3,000 mm(參見圖5.2-10)。 C.設計污水量 本園區平均日污水量約82,000 CMD,考量園區日後因擴建或產業改變致 用水量增加,依「用水計畫書」核定終期用水量(175,000 CMD)推估平均 日污水量將達145,000 CMD,污水處埋廠總處理能力朝終期用水量所衍生之 污水量規劃,配合基地開發時程,分三期興建,平均日設計污水量分別為第 一期50,000 CMD,第二期50,000 CMD、第三期45,000 CMD。 D.進流水質 預估進流水質為:BODS 100 mg/1、COD=260 mg/1、SS=100 mg/1。 E.處理流程及設計放流水質 污水處理方式採二級生物處理,並配合準三級處理(如混凝沉澱、砂濾 等)程序(參見圖5.2-11)。為避免各工廠排放廢水水質之差異影響污水收集 系統及污水處理廠之正常操作,園區將規範納管限值(參見表5.2-7),各工 廠需進行必要之前處理。污水處理廠之處理目標較環保署最新公告之工業區 專用下水道放流水標準(BOD5≦30 mg/1、SS ≦30 mg/1、COD≦ 100 mg/1) 為嚴,以BOD5 ≦20 mg/1、SS≦20 mg/1、COD≦80 mg/1進行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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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加園區之用水回收率,已考量放流水回收再利用,除提供污水廠 內消泡、藥品稀釋、濃縮池補充水、沖洗用水外,並預留中水道設置管位, 於法令許可條件下,再行建設中水道系統,回收供園區澆灌、道路清洗等 非人體接觸之用途。 本計畫基地預定民國92年10月開始辦理廠商用地申請、分配,民國92 年底將有廠商進駐建廠,民國93年6月進駐廠商即可能量產並排放廢污 水,惟本計畫污水處理廠第一期工程預估於民國94年底方可完工,配合污 水廠完工正式運轉前工廠排放廢水處理需要,擬使用第一期優先完成池 槽,配合應急設備採購及部分驗收程序,處理初期產生污水至符合「放流 水標準」後,排入園區內排水路,經由園區排水系統排出園區。 (6)廢棄物處理系統 ○1廢棄物產生量推估 台中基地廢棄物產生量依工業用地面積及參考營運中之新竹園區及台 南園區實際運轉經驗,推估一般廢棄物量約1公噸/日;一般事業廢棄物量 約134公噸/日(含污水處理廠脫水污泥約98公噸/日);有害事業廢棄物量 約87公噸⁄日(參見表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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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9 台中基地廢棄物產量推估 廢棄物種類 單位生產量 數量 廢棄物產生量推估 住宅區一般廢棄物 1.2 公斤/人/日 726 人 0.9 公噸/日 廢溶劑 0.098 公噸/公頃 146.1 公頃 14.3 公噸/日 氯化鈣污泥等 0.096 公噸/公頃 146.1 公頃 14.0 公噸/日 汙水廠污泥 - - 98.0 公噸/日 一般事業 廢 棄物 其他一般事業廢棄 物 0.052 公噸/公頃 146.1 公頃 7.6 公噸/日 133.9 公噸/日 廢溶劑 0.82 公噸/公頃 87.9 公頃 72.1 公噸/日 重金屬污泥 0.096 公噸/公頃 146.1 公頃 14 公噸/日 有害事業 廢 棄物 其他廢液 0.0008 公噸/公頃 146.1 公頃 0.1 公噸/日 86.2 公噸/日 註【1】:單位產生量資料參考台南科學園區廢棄物調查及推估資料 【2】:污水廠污泥量引用汙水廠質量平衡推估資料。 【3】: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廢溶劑產生量以光電、通訊及半導體產業用地面積 估算。 ○2廢棄物處理方式 A.近程計畫 由於園區營運初期廢棄物量少未能達有效焚化率,經協調台中市政 府同意,施工及營運初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送至台中市南 屯垃圾源回收廠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則協調運至彰濱事業廢棄物資源 回收處理廠,或其他合格之甲級公民營業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或依「廢 棄物清理法」資源回收相關規定辦理。 B.遠程計畫 為有效運用現有之廢棄物處理設施及減少環境衝擊,園區有害事業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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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協調運至彰濱事業廢棄物資源回收處理廠或其他合格之甲級公民營 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則委由台中縣及台中市政府處理。 惟為因應未來主客觀情勢之變化,仍於基地內規劃4.1公頃廢棄物處理用 地,可供設置2爐×130公頗/日之焚化廠、30公噸/日之固化處理廠、20公噸/ 日之物化處理廠及約2.9公頃用地之灰燼掩埋場(有效掩埋容積約150,000 立方公尺,初估使用限約15年,作為焚化灰燼及不適燃廢棄物最終處置設 施)。各項廢棄物處理設施之興建時程將依區外處理狀況彈性考量。 半導體工廠廠內廢水處理每日所產生約14.2公噸之氣化鈣污泥,由於不 可燃,故無法進行焚化處理,擬由廠商回收再利用或委外處理。 (7)電力系統 參考新竹及台南園區用電情況,並考量未來半導體產業將採較精進製程或規 模,推估基地開發之需電量約722 MW,各分區開發階段用電需求由民國96年6月 以前之189.2 MW增至民國99年6月之722 MW(參見表5.2-10)。為滿足供電需求, 淤基地內設置1座E/S&D/S(超高壓及配電變電所)及2座D/S(配電變電所)(參 見圖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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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10台中基地需電量推估 (8)電信系統 依據基地廠房與公共設施之電信需求,推估總電信服務需求量約:語音(電 話)約6,000門,非語音約1,520埠。已洽請固網業者同意提供電信服務(參見 「附錄六」)。 (9)共同管道系統 依「共同管道法」,於基地內規劃設置含輸電幹管、自來水幹管及電信幹 管及支管(含:電力、電信、自來水及以RC結構保護之天然氣管)之共同管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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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整體景觀計畫 依據基地之環境因素並配合土地使用分區計畫,擬定以界定、組織空問、 遮蔽不當景觀、創造景觀美質、淨化空氣、涵養水源等為基地景觀及綠化方針, 考量生態保育、地方特色、景觀需求及經濟為原則,研擬基地之道路系統、公 園綠地、隔離綠帶及公共設施之景觀須維持一致性及諧調性,以表現整體景觀 意象。基地整體景觀規劃構想簡述如下:

1 十字型綠軸空間之形成 十字型綠軸空問係由基地南北向40公尺及束西向60公尺主要道路建構,配合 建築退縮與開放空問留設,呈現憑地整體高科技意象,並強化軸帶之綠化與人性 空問意象,未來將以較嚴格之都市設計管制使此綠軸成為基地整體意象之主要呈 現空問(參見圖5.2-13)。

2 主要入口空問之營造 ‧北側人口 北側入口大門兩側設置兩處公園。鄰40公尺道路兩側採規則列植造景,其餘 公園用地部份以散植林木與起伏小且之自然配置方式凸顯入口焦點;臨40公尺道 路之廠房用地採大量退縮方式,塑造約400公尺長之景觀綠帶;中央分隔島以花 灌搭配入R地標,配合兩側之列植喬木,形成從區外至區內”闔-閉-闔〞之行車 空問感受(參見圖5.2-14)。 ·南側人口 南側入口以「中71」鄉道進入基地,沿線植栽設計與西側滯洪池、坡地景觀 塑造序列與面狀之園區內外空問轉換。以列植延伸且有別於區外之行道樹作為南 側入口前景,引導行車視線朝向園區西側入。;道路西側採通透性較高之栽植間 距;具自然造景及生態工法之滯洪池及順應地勢疊層與充滿綠意之廠房作為南端 入口意象。另於「中71」道路兩側園區穿越道路附近,設置人行陸橋作為意象地 標(參見圖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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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側入口 西側入口處公園用地鄰「中71」鄉道側採列植喬木以延續南側入口綠廊。入 口處設置全區大型轉角入口意象地標,以明顯之標示引導車行轉入60公尺道路進 入園區主體。 ‧東側人口 東側入口意象利用入口處之公園、滯洪池與給水設施用地塑造。入口處公園 沿60公尺道路側以複層密林之栽植方式作為園區入口與北側聚落之緩衝,區隔園 區內外空間差異;滯洪池於鄰60公尺道路側設置開闊景觀植栽帶,搭配給水設施 用地上具園區意象造型之水塔,作為束側入口視線引導。

3 管理中心核心意象之營造 園區管理中心採特殊造型設計以彰顯與園區其他廠房建築之差異,並以園區 相對最高之建集量體設計作為園區之核心意象。園區40公尺與60公尺道路交會處 之計畫衛廓配合設置轉角廣場,強化園區十字軸線之中心並烘托管理中心之核心 意象。

4 道路層級特色之建立 基地之道路系統包括主、次要道路及服務道路。依據道路寬度及性質之不同, 兩側設置2.25公尺、4.5公尺、5公尺及6.5公尺寬度不等之綠帶,綠帶視寬度及需 求可結合人行道、腳踏車道、綠地、休閒地等功能,並利用行道樹樹種、色彩、 鋪面、街道家具等元素建立層級特色(參見圖5.2-16-圖5.2-21)。

5 防災避難空問之留設 利用區界隔離綠地留設震災與火災時之避難路徑、避難地及災後復舊箏活動 空問,並可作為噪音之隔離帶及洪水之發散路徑。隔離綠帶寬度20-~30公尺問, 除配合大型綠地、公共設備或通道之空問外,不提供任何活動之空問,以發揮防 災及救護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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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滯洪池與綠地之留設 各滯洪池旁均配置綠地,合併規劃綠地活動空問,作為散步、鈞魚、賞景之 場所,滯洪池四周作小幅度地形變化、池壁設置階梯提供親水性之空間。 5.2.8污染總量 台中基地引進產業將排放廢氣、廢污水及廢棄物等型態之污染物質。未來台 中基地進駐廠商各項污染量累計總合不大於園區規劃容許總量上限之情況下,進 駐廠商即可依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三十一 條之一之規定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1)空氣污染物總量 基地空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管制項目係比照已通過環評審查之新竹科學工 業園區四期擴建用地「竹南基地」,包括VOC及酸鹼廢氣。 參考「新竹科學園區四期擴建工程一竹南基地」等既存科學園區排放資 料,同時配合引進〝不同產業〞之面積及單位面積排放量推估台中基地VOC 排放量為2,794公噸/年。另考量光電、半導體等產業排放特性,以酸鹼廢氣 符合周界排放標準為排放上限,推估基地之酸鹼排放總量(參見表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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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11 台中基地空氣污染物總量上限 (2)水污染物總量 本園區污水處理廠規劃總處理能力為平均日污水量145,000立方公尺⁄日,配 合設計放流水水質BODS ≦ 20 mg/1、SS ≦ 20 mg/1、COD≦80 mg/1進行水污 染總量估算結果如表5.2-12。 表5.2-12台中基地水污染物總量上限 水污染物管制項目 排放總量 推估依據及限制因子 BOD:(公斤⁄日) 2,900 COD(公斤⁄日) 11,600 SS(公斤⁄日) 2.900 ·以污水廠總處理水量,配合設計放流 水質計算。 (3)廢棄物總量 台中基地廢棄物產生量依工業用地面積及參考營運中之新竹園區及台 南園區實際運轉經驗,雅估一般廢棄物量約1公噸/日;一般事業廢棄物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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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34公頌/日(含污水處理廠脫水污⁄日(參見表5.2-13)。 表5.2-13 台中基地廢棄物總量上限 水污染物管制項目 排放總量 推估依據及限制因子 一般廢棄物(公噸⁄日) 1 一般事業廢棄物(公噸⁄日) 134 有害事業廢棄物(公卿/日) 87 ·依工業用地面積及參考營 運中之新竹園區及台南 園區實際運轉經驗計算。 5.2.9建設時程 台中基地擬分二階段三分區開發建設,公共工程施工時問預定自民國92年7 月至民國99年6月,共約8年(參見表5.2-14)。 表5.2-14 台中基地預定開發時程 5.2.10開發經費概估 台中基地開發經費包括規劃階段作業費用、用地取得及折遷補償費及工程建 造費等,總問發經費約新台幣144.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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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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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開發行為可能影響範圍之各種相關計畫及環境現況 6.1 環境現況 6.1.1 物化環境 (1)氣象 下表是民國81~90年的氣象資料,由這裡可看出歷年平均氣壓約 1,003毫巴,年平均氣溫約23.50C,民國81-90年十年問之平均年降水量約 1,707公厘,民國61-90年三十年間之最大年降水量約2,338公屋,發生於民 國61年;三十年問之最大日。至於風向,全年風向以〝北〞風為最頻風向。 侵台颱風中直接侵襲或問接影響台中地區之颱風路主要包括第2類及第5 類,共計37次,約佔全部侵台颱風之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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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空氣品質 基地東側有零星分布之聚落及小型工業廠房, 南側 2 公里處及西 側越過大肚山頂約8 公里處分別有台中工業區及台中港關連工業區的污 染源,還有附近的台中火力發電廠也是。而中部地區較顯著之污染源台 中火力發電廠距離基地西側約1l 公里。移動性污染源則以「中山高速公 路」、「台10」、「台 12」及「台74」省道、「125」、「127」縣道、 「中71」鄉道及束界路、西屯路等之機動車輛排放廢氣為主要污染。 區 , 選定汝鑾 國小、大明國小、 永安國小、理想國社區及橫 山村I 來做檢測站檢測當 地 之空污品質。 民國91 年監測資料 台中基地及其鄰近地 一般傳統空氣污染物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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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下表 僅懸浮微粒(PM10)濃度偏高,最大日平均 濃度 (3)噪音與震動 台中塞地位對於第三類噪音管 制區,目前基地土地多為農業使用, 園、北側之十三寮、束側之下橫山及 上橫山(含陽明國小)。各測點環境 )顯示,二氧化硫、二 氣化氣、一氧化碳及臭氧濃 度均符合「空氣品質標準」, (159.8-200.58 ,ug/m3)不符「空氣品質標準」限值。 鄰近敏感聚落為西側之台中都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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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源以生活音量為主,鄰近道路交通 噪音影響較小,因此『假日』及『非 假日』利值並無明顯差異。 為瞭解基地鄰近主要敏感受體及基地本身之環境音量及背景振動位 室、鄰近敏感受體之陽明國小及運輸道路 旁之 ( )廢棄物 台中市民國91 年,垃圾平均清運量約 493.5 公噸⁄日,處理方式焚 %、衛生掩埋佔 22.8%,至於平均每人每日垃圾量約 0.5 公斤。 公斤 (5 台中基地位於〝中央管河川〞烏溪下游支流筏子溪流域。台 所在大肚台地之溪流以山脊線為分水嶺,地表逕流分別向束、 2 (1)區域地下水文:台中基地位屬台中地區地下水資源分區,該分區 北起於大安溪南岸,南至烏溪南岸,東以中央山 準,在基地內之林厝農場辦公 國安國小等3 處。林厝農場辦公室及國安國小主要振動源為道路交 通振動,陽明國小則無顯著振動源。 4 化佔77.2 台中縣大雅鄉民國91 年,垃圾平均清運量約 67 公頗⁄日,處理方 式焚化佔94.7%、衛生掩埋佔 3.7%,而平均每人每日垃圾量約 0.84 。 )水文 1.地面水--中基地 西兩側流注,於台地面發展出短促溪谷,各溪谷彼此近乎平行,長度 均在數公里以內,屬順地層傾向所發展出來之順向河。溪谷平時乾洞, 僅雨後有水,呈間歇河流型態。台中基地現況地表逕流係部分經上橫 山支線與大雅排水匯合後經林厝排水幹線排入筏子溪,其餘經下林厝 坑排水及水堀頭坑排水匯合後經林厝排水幹線排入筏子溪。 .地下水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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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為界,西臨台灣海峽。區內以台中盆地及大甲 扇狀平原地下水較為豐富,台地及清水海岸平原 地下水不豐。台中塞地位於大肚台地東麓,地下 水貧乏。 統一規劃委員會「台灣地區地下水資源」,總計 約369百萬 根據經濟部水資源 台中地區年總抽水量共 立方公尺,年補注量約379百萬立方公 尺,抽 料顯示,在深度20公尺內未見地下水 (6)水質 台中基地位屬烏溪下游支流筏子溪流域,筏子溪全河段公告為〝丙 環保署於筏子溪流域設有東海橋及集泉橋2處長期水質監測站 定期 水量與補注量大致平衡。 (2)基地地下水位:在民國91年11、12月間於基地範圍內所進行18孔 地質鑽探資 蹤跡。 類〞水體。 採樣分析,其中束海橋位於筏子溪中游,集泉橋件菸筏子溪下游,2 處監測站均位於台中塞地下游·依其民國91年之河川水質監測資料,以 「河川污染程度分類標準」進行分析,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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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土壤 為暸解台中基地及其附近地區現況之土壤重金屬含量,選定基地內及 行土壤採樣化驗,其化驗分析結果顯示,基地附近土壤重金屬 含量 (8)地形、地質 台中基地位淤大肚山台地束翼之緩坡上,海拔高度介於130270公尺 ,平均坡度約3%-5%。台地之溪流以山脊線為分水嶺, 地表 組成之香山相及以礫岩為主之火炎山相。火炎山相為大肚 陽明國小進 多低於「土壤污染監測基準」。 問,地努西高束低 逕流分別向東、西兩側流注,於台地面發展出短促之溪谷。在這裡地 層分為下列: 1.頭嵙山層,它依據岩性之不同,頭嵙山層可分為由砂、頁岩交互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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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台地之基盤岩層,主要出露淤台地之西緣。 ,其組成為未經膠結之礫石,層理與洶選度極差。礫石以 2.階地堆積層 岩屑質砂岩及石英砂岩為主,受砂、泥等填充物影響,多呈土黃色。 而對於基質地質而言,根據基地18 孔地質鑽探結果顯示,基地內所出露 之地層岩性相當單純,主要為紅土層與礫石層;其中紅土層廣被於基地 6.1.2 (1) 在階地堆積層之頂部,受淋溶作用影響,礫石層逐漸風化形成紅土層, 其厚度依各地風化程度而異,故亦稱紅土礫石層。 3.現代沖積層主要分布於大肚山台地四周,由未固結之黏土、粉砂、砂 或礫石組成。 地質構造--大度山背斜、屯子腳斷層、清水斷層、米粉寮坑斷層, 之地表,紅土下則為礫石層。還有地震也是很重要的一環,依89 民國年 公告之台灣地區最新地震分區台中基地位在地震「甲區」。 生物環境 陸域植物:無稀有、瀕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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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陸域動物:基地及其附近地區

(3)水域生物:基地水質不佳 α-中腐水性水質

(1)社會環境 6.1.3 社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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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設施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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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經活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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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文化資產 肚台地鄰近區域遺址分布 地及鄰近地區文化遺址:區域史蹟調查區域示圖 (1)區域開發史:大 (2)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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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預測開發行為可能引起之環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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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物化環境 7.1.1空氣品質 (1)施工期間 台中基地施工區最大空氣污染排放來源,主要為粒狀污染物逸散至 大氣中,導致基地附近懸浮微粒濃度增加,影響範圍多侷限於施工作業 面及其附近數十至數百公尺範圍內地區。另外,施工機具所排放廢氣對 附近地區之空氣品質亦略有影響。施工期間運輸車次主要源自道路級配 料及瀝青之運輸,估計每日進出工區之運輸車輛約46輛(含空車),尖峰小 時約6車次,影響輕微。 表7.1-1 台中基地施工期間施工機具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推估 空氣污染排放係數(kg/日/部) 施工 階段 機具 機具 數量 CO HCx NOx SOx 懸浮微粒 堆土機 3 0.94 0.33 3.43 0.95 0.45 挖土機 3 0.94 0.33 3.43 0.37 0.31 壓路機 2 0.83 0.18 2.36 0.18 0.14 平路機 1 0.41 0.11 1.95 0.23 0.17 傾卸卡車 15 4.90 0.52 11.33 1.24 0.70 雜項 12 1.84 0.42 4.6 0.39 0.38 排放量合計 103.29 15.29 252.4 27.83 17.79 整 地 工 程 排放強度 5.89×10-6 8.85×10-7 1.46×10-5 1.61×10-6 1.03×10-6 依前述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誰估,以「ISC3.0空氣品質擴散模式」進行 各項污染物之濃度增量推估,結果顯示鄰近陽明國小、永安國小及林厝 聚落施工時之濃度增量較高,惟累計背景濃度後仍符合「空氣品質標 準」,為有效減低對環境之衝擊,仍將於施工規範中規定承包商採行有 效之控制措施(如灑水及加設圍等),也因施工影響屬暫時性,其增量 影響完工後即中止。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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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及減輕對策: 1.灑水:施工地出入口、傾卸作業區域、骨材堆置面、挖填裸露地表。 2.圍籬:於鄰近聚落、敏感受體區域設置與地面密合之圍籬。 3.覆蓋車體:配料運輸時,以潤濕或覆蓋布方式覆蓋車上配料。 4.洗車台:車輛駛離工地前,以清洗車身及輪胎方式減低揚塵。 5.機具保養:降低廢氣排放。 6.道路清潔:基地聯外道路清潔。 (2)營運期間 推估園區營運期間各項空氣污染物之排放係數及排放量如下表。年排放 量:總懸浮微粒約32公噸/年、二氧化氮約745公噸/年、二氧化硫約282公噸/ 年、揮發性有機物約2,794公噸/年、一氧化碳約186公噸/年。 表7.1-2台中基地營運期間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推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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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影響評估範圍:基地及聯外鄰近聚落。 1.園區工廠、焚化爐、聯外交通推估 2.聯外道路車輛影響NO2增量較大(如下表) 小時平均 增量 空氣污染物 敏感受體 道路運輸影響 基地影響 總合影響 背景值 大明國小 19.71 13.84 21.03 <4~15 SO2 (ppb) 永安國小 24.57 9.44 28.94 <4~13 大明國小 221.30 47.28 221.30 <4~106 NO2 (ppb) 永安國小 239.77 35 239.77 11~204 大明國小 39.04 0.56 39.14 56~107 TSP (μg/m3) 永安國小 37.01 0.79 37.36 73~150 大明國小 1.207 0.02 1.27 0.2~0.8 CO (ppm) 永安國小 2.543 0.013 2.547 0.4~1.8 預防及減輕對策: 精密 機械 生物 科技 光電 通訊 半導 體 其他 環保 設施 合計 產業別 面積(公頃) 14.95 17.6 60.3 14.8 12.7 25.6 13.14 159.23 排放係數 0.391 0.2 0.09 0 0 0.14 - - TSP 排放量 5.85 3.51 5.55 0 0 3.50 13.74 32.15 排放係數 1.654 3.41 0.99 0 0 1.21 - - SO2 排放量 24.73 60.1 60.1 0 0 31.1 105.72 281.75 排放係數 28.84 1.35 0.38 0.01 0 6.12 - - NO2 排放量 431.2 23.8 22.8 0.15 0 156 110.45 745.08 排放係數 5.655 0.29 36.3 4.69 11.2 11.6 - - VOCS 排放量 84.54 5.16 2189 69.5 143 298 3.29 2793.5 排放係數 6.674 0.13 0.07 0 0 1.37 - - CO 排放量 99.78 2.23 3.98 0 0 35.3 44.64 1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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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廠商須符合各項污染管制標準及排放標準。並且依污染物特性,需規 劃防治設備,並確實執行,需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2.建立園區內各廠申請許可排放量清單,並且進行追蹤管理。 3.交通車輛所增加廢氣排廢,應鼓勵園區內員工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並計畫 於未來捷運系統建設完成後,將可降低車輛廢氣排放。 7.1.2 噪音振動 (1)施工期間 施工期問並無運土車次進出,最主要之聯外交通量應為工程材料之運輸旅 次,預估施工期問每天約增加46 輛運輸車輛(含空車),尖峰小時約 6 車次, 影響十分輕微,對運輸道路沿線之噪音振動影響應可忽略。另依據台中基地之 分區開發計畫,工區所產生之施工機具噪音振動主要發生於道路整地及公共設 施建設期問,受影響之敏感受體侷限於台中基地南、北及東側之鄰近聚落。 A.營建噪音模擬評估(如下表 B. 打樁振動模擬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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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體名稱 現況環境 振動位準 施工期間 背景振動 位準 施工期間 營建工程 振動位準 施工期間 營建工程 合成振動 位準 振動位準 增量 營建工程 振動位準 十三寮 30 30 64.0 64.0 34.0 70 橫山 30 30 可忽略 30.0 0.0 70 下新厝 30 30 67.5 67.5 37.5 70 水堀頭 30 30 20.2 30.4 0.4 70 預防及減輕對策: 1.依「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進行施工;若超出標準,則調整施工機具數量 及種類或調配施工程。 2.鄰近聚落附近施工時設置圍籬。 3.施工期間盡量配合居民作息,減少干擾鄰近住宅 4.維持施工運輸道路平整,減低車輛行駛所產生的噪音及振動。 下圖示環境監測地點 (2)營運期間 A.工廠噪音對附近敏感受體噪音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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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交通噪音模擬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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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及減輕對策: 1.規範園區內各廠依其噪音振動特性,規劃設計防治設施,使周界噪音符合「工 場噪音管制準」。 2.於水堀頭及下新厝聚落之園區周界設置圍籬。 3.鼓勵員工多搭乘交通車,減少小客車、機車流量 7.1.3 廢棄物 (1)施工期間 a.整地工程廢棄物:基地整地工程經挖、填土方平衡後,估計產生剩餘土 方量約2 萬立方公尺。 *處理:將剩餘土方量利用作為基地內造景用,若未能完全利用,則依「廢 棄物清理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b.生活垃圾:施工尖峰期施工人員每日衍生廢棄物量約有 200 公斤。 *處理:收集清運至鄰近垃圾處理廠處理 (2)營運期間 a.一般廢棄物:1 公噸/日,可送至鄰近的焚化爐或掩埋場,但要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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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每日焚化容量,方能進一步處理。 b.一般事業廢棄物:134 公噸/日,以廢溶劑、污水廠處理廠污泥、其他 一般事業廢棄物為主,它可委由送至台中市/縣政府處理。 c.有害事業廢棄:87 公噸/日,以廢溶劑、重金屬污泥及其他廢棄物為主, 它可以運至彰濱事業廢棄物資源回收處理廠或委託甲級公民營廢棄物 處理機構處理。 替代方案: 因應未來變化,於基地內規劃4.1 公頃廢棄物處理用地,供設置 2 個焚 化爐(130 公噸/日)焚化廠,以及 2.9 公頃用地之灰燼掩埋場。 7.1.4 水文 在這裡就施工、營運階段的影響來為大家說明,影響為計劃基地開發導 致地表逕流洪峰流量增加。而它的範圍:筏子溪、烏溪。 預防及減輕對策: 1.施工期為避免造成下游排水災害,考量分期、分區填挖。 2.於基地內設置臨時排水設施、排水出口前設置臨時沉砂池或臨時透水性擋土 設施、基地邊界設臨時節流土溝,調節施工期間之逕流並將泥沙留於基內。 3.於基地內規劃足夠容量之滯洪池,以調節計畫基地開發所增加之地表逕流, 並於基地邊界規劃設置截流設施,避免影響週遭區域之排水。 7.1.5 水質 (1)施工期間 a.土壤沖蝕:推估對承受水體筏子溪 SS 濃度增加 169mg/l,將使下游承受 水體濃度增高。 預防及減輕對策: 1.排水口處設制滯洪沉砂池 2.基地周圍設臨時截水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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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儲存區表面覆上草蓆並植草穩定 4.預估可經影響降至”輕微” 下表筏子溪水質影響分析 測站 平均流量 CMS 現況 BOD 現況 COD 現況 SS 放流後 BOD 放流後 COD 放流後 SS 豐季 3.23 11.9 47.4 40.4 枯季 1.17 13.6 54.2 36.1 烏 橋 全年 2.03 10.5 41.5 44.0 12.6 50.0 38.7 豐季 6.00 5.6 19.2 59.4 枯季 2.18 7.5 27.3 54.1 東 海 橋 全年 3.77 4.2 13.3 63.2 6.3 22.2 57.5 豐季 9.23 6.7 20.7 171.5 枯季 3.35 8.0 26.3 157.3 筏 子 溪 集 泉 橋 全年 5.80 5.9 17.0 181.0 7.2 22.7 166.4 丙類河川水質標準- SS:40 灌溉用水水質標準- SS:100 表中紫色的部份,為放流前及放流後SS 的濃度,在這裡集泉橋放流後濃 度比放流前的濃度小,濃度增量不增反減的原因, b.施工活動廢水: 運輸車輛之清洗廢液,因承受水體筏子溪現況TSP 平均濃度已超出放流水 標準,研判車輛清洗廢液對筏子溪水質無影響;而對於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 工人員生活污水經污水處理設備達「放流水標準」後在行放流,對承受水體之 水質影響輕微。 預防及減輕對策: 1.洗車地坪設置沉澱池,洗車廢水經沉澱處理至符合營建工地「放流水標準」 後再排放。 2.設置污水處理設備,其需處理至符合建築物汙水處理設施「放流水標準」。 (2)營運期間 排入筏子漢後,估計將增加承受水體之污染負荷量約:BOD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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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day"、 COD:3200 kg/day"、SS:800 kg/day。至於南勢溪之污染負荷量約: BOD5:2900 kg/day、COD:11600 kg/day、SS:2900 kg/day。

預防及減輕對策: 1.放流口改至南勢溪,不影響筏子溪及烏溪之灌用。 2.處理後之廢水放流管沿筏子溪河床及烏溪防汛道路埋設至烏溪大度圳取水 口下游200 公尺處。 7.1.6 地形地質 施工、營運期間 1.台中基地整地原則為順著現有地勢進行,因此整地前後未大規模改變現有 形。 2.依鑽探成果,此基地之地質狀況良好,且基地內並無地質構造通過,研判 發生地質災害可能性不大。 7.2 生物環境 7.2.1 陸域植物 由於開發廠址位於台糖公司林厝農場土地,並夾有少許公司土地,所以 台中基地農作地比例盛高,植物組成單純,多為田間常見雜草,所以植被均 處高度受人為活動影響,故基地開發對當地植物社會演替之影響極微。 7.2.2 陸域動物 ‧ 台中基地所發現動物多為低海拔平原地廣泛分佈之物種。 ‧ 目前發現保育類動物有紅隼、領角鴞、環頸雉、紅尾伯勞四種。其中以 環頸雉對環境變化較為敏感。 7.2.3 水域生物 台中基地鄰近之地面水體多已屬嚴重污染,失去原有生態價值與功 能,現場調查魚類數量稀少且多為耐耐污染種。由於台中基地開發已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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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水污染防治措施,不致影響現有水域生物之棲息。 7.3 景觀及遊憩環境 7.3.1 景觀 ‧ 施工期間: 主要視覺影響受體:為國安住宅、林厝、下新厝、橫山、 下橫山、新厝、上橫山及十三寮等聚落村民、「中71」鄉道、「中 76」鄉 道、「中77 」鄉道、西屯路、東大路及「125」縣道之用路人。 ‧ 營運期間: 近景區:距台中基地400 公尺內範圍。未來當地鄉村景觀轉 為一種新的、現代化之工業區景觀 ‧ 中景區:距台中基地400 公尺至 5 公里之範圍。此區因為地勢起伏,基 地建築物常因樹林、房舍之阻擋,造成視線阻隔,並距離關係,預期對 中景區內的受體影響不大。 ‧ 遠景區:距5 公里外,距離遙遠,視覺景觀變化不顯著。 7.3.2 遊憩 7.4 社經環境 7.4.1 社會結構 ‧ 施工階段: 1.施工尖峰期間所需工作人員約 200 人 2.社區生活:空氣品質維護、行車安全及道路交通維持、廢棄物處理、施 工廢水處理等方面,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及加強對承包商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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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員管理,為施工期間保障社區生活品質最重要工作。 ‧ 營運期間: 1.營運後,約可引進四萬名就業人口。 2.社區生活:參考竹科管理局「科學園區全方位敦親睦鄰實施計畫」,提升 鄰近社區生活品質;並以科學園區為高科技研發中心,提共當 地民眾企業技術輔導,增加關聯效應。 7.4.2 公共設施與服務 ‧ 施工期間:施工期間工作人員不多,且攜家帶眷者不多,以台中縣市的醫 療教育水準,足可滿足。 ‧ 營運期間 1. 醫療設施 2. 消防及警力設施 7.4.3 土地利用及都市發展 ‧ 私有地徵收,拆遷補償先行溝通協調。 ‧ 鄰近清泉岡機場,飛安的顧慮。 ‧ 吸引就業人口約4 萬名人,所衍生之居住需求、生活需求,若無是當管 制規劃,造成擴張調整開發範圍的難度。 7.5 文化史蹟 ‧ 基地範圍並未發現歷史古蹟或考古遺址。 ‧ 但根據清朝早期文獻記載,附近可能有番社分佈,並在未來整地、配管、 廠商進駐時,委請考古專家現場堅看,若在過程中有發現古物或文化遺 址,一切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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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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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環境保護對策及替代方案

8.1 環境保護對策 8.1.1 規劃設計階段 1.公害污染防治 參照環境影響說明書(定稿本)承諾事項及審查結論,研訂「施工環境保護 執行計畫」,於施工前送環保署備查,並納入相關工程契約書中,使承包商 落實工作。 訂定「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劃」,於施工前報請主管機關審核。 妥善安排施工作業順序和期程,減少同ㄧ時期地表裸露面積,以降低土壤 流失量和減少逸散性污染物產量。 污水處理廠放流水質以BOD5<20 mg/l、COD<80 mg/l、SS<20 mg/l或政府公 告之最新「放流水標準」來進行設計,也將廢水回收再利用納入設計考量。 研提「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送環保主管機關審核,並依「水污染防治法」 提出放流水排放許可申請。 依「廢棄物焚化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 準」,進行焚化爐空氣污染防治措施之細部設計。 與台中縣、市政府協商施工期間之工地廢棄物清運處理事宜。 鄰十三寮及下新厝附近之工程標,於施工規範中規定承包商打設鋼板樁時 須符合「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且距音源15 公尺處之均能音量不得超 過85dB(A)為宜。 2.聯外交通系統改善 協調台中縣政府,配合台中基地開發時程,開闢〝北〞向聯外道路,並進 行「中-71」鄉道之拓寬工程。 協調台中市政府,配合台中基地開發時程,進行〝東大路〞之拓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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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台中縣、市政府,配合台中基地開發時程,開闢〝東〞向及〝西〞向 之聯外道路。 3.動植物生態維護 台中基地內綠地及公園之栽種,選擇具有綠化、季節變化特性及容易維護 之植物,包括上層大型喬木、小層中型灌木等,地面並種植草本植物,此 外,亦可以栽種誘鳥植物及蜜源植物,引入生態園林之理念,誘使施工期 間必離之小型動物之重新進入。 滯洪池提案規劃格框填客土或鋪設卵石,藉著生茂盛之植被提供兩棲爬蟲 類生長之環境。 台中基地規劃之綠地盡量保持原植被之覆蓋狀態。 台中基地植栽種類及配置,將於設計階段由委託之顧問公司依綠地特性適 當選用及配置,惟將要求顧問公司除少數造景需求處採用外來種點綴外, 需選用適合當地環境之台灣原生植物為主。 於施工合約或規範中規定承包商須遵守「野生動物保育法」,要求施工人員 若發現野生保育動物進入施工範圍時不得騷擾、虐待及獵補,並訂定罰則。 4.景觀維護改善 以下列景觀美化原則進行園區整體景觀設計作業: 延續基第及鄰近區域之整體空間意涵及地域精神,進行台中基地之景觀規 劃,求園區內之環境意象及視覺景觀之一致性,並能與地區特色相結合。 發展台中基地之分區景觀特色,創造舒適、合宜之生活環境及空間景觀。 提供自然景觀意象及寬闊之綠化空間,以兼顧空間使用之機能與自然生態 環境之維護。 配合不同功能區域,栽種觀花、觀果、誘鳥、誘蝶或香花等植物,以表現 其機能空間之特質。 5.公共關係維護 會同用地徵收單位與民眾就土地取得及拆遷、補償事宜先行溝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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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社區說明會或寄發說明手冊,協助民眾了解台中基地開發內容及相關 配合計畫。 6.社經及相關計畫協調 提供台中基地規劃資料送相關單位,且及時納入鄰近各都市計畫之通盤檢 討及擬定中部科學園區特定區計畫參考,使地方建設能與台中基地開發同 步進行,以減少基地與周遭地區發展之落差。 7.防救災計畫之納入 依行政院頒布之「災害防救方案」規定,於基地規劃設計時,將防救災納 入考量。 8.1.2 施工階段 1.工地防災 由施工人員組成臨時防災小組處理工地之突發事件。 為地震、颱風、等天災緊急搶救之需,承包商須於工地儲備防災應變器材, 如砂包、繩索等等,以供緊急救災使用。 承包商須於工區設置臨時排水系統,於排水出口設置臨時沉砂池,並於土 方臨時堆置區以合適之綠化工法覆蓋裸露面。 承包商須隨時清除臨排水路及區外匯流口段水路之淤塞,定期挖除沉砂池 的積土,以保持有效之淤砂空間,並於颱風前後加強清理維修工作。 承包商須隨時注意氣象局有關颱風暴雨之發布預警,並提早採取相關因應 措施,以確保工地安全。 颱風或暴雨來襲前,承包商須將所有機具、構造物妥善固定,並備足照明 設備及發電機。 承包商須於施工現場附近樹立警告牌,以防止閒雜人等進入作業區。 2.水污染防治 承包商進行整地開挖前,須先設置臨時截流及排水系統,並與既有排水系 統銜接。

數據

圖 4.2  台中基地所在位置圖
表 9.4-1  環境監測外業務調查費用概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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