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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權體制與抗爭政治:中國大陸城市基層選舉中的政治挑戰2003-2012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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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 博士學位論文. 治 政 大 威權體制與抗爭政治: 立. ‧ 國. 學. 中國大陸城市基層選舉中的政治挑戰 2003-2012 Authoritarian Regime and Contentious Political:. ‧. The Electoral Challenge in Urban China 2003-2012.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指導教授: 陳陸輝 博士 研究生: 陳奕伶 撰. 中華民國一O四年七月.

(2) 摘要 自 1990 年代中起國大陸經濟發展欣欣向榮之際,城市治理議題則圍繞在國 家如何平抑發展中可能的基層動亂。本研究選取中國大陸經濟發展前沿城市的上 海基層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作為觀察主題,直接選舉的推動是否會影響社區政 治中黨國的單一獨斷?學習效果(learning effects)的理論預設是,隨著選舉演練次 數和民眾政治參與的增加,會引發「批判公民」(critical citizens)意識的興起。這. 政 治 大. 樣的理論預設是否能在上海基層選舉中看到?. 立. 本研究觀察 2003 年到 2012 年的居委會換屆選舉。發現近年來,社區民眾對. ‧ 國. 學. 黨國的挑戰並未因為選舉限制的不斷增強而退卻,反之,民眾會利用選舉過程來 挑戰官方威權或是作為社區事務發聲的管道。社區民眾如何在嚴酷的制度環境中. ‧. 發起對當權者的政治挑戰?本文將從居委會選舉中的選舉競爭,分析民眾挑戰執. sit. y. Nat. 政當權所使用的資源稟賦。最後,通過基層競選觀察獲得的啟發是,民眾權利意. io. er. 識的提升,使得黨國忠誠不再凌駕一切。開放直接選舉的制度效果,如現代化理 論所昭示的,存在學習效應並且在中產階級社區最為明顯。. n. al. Ch. engchi. i n U. v. 關鍵字:居委會直選、抗爭政治、資源動員論、選舉競爭.

(3) Abstract Undergoing the dramatic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change in China, local governments pay great strength on the issue of governance for preventing any potential contentious activities. Facing the challenges of local governance,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adopt “Direct elections" for reducing the tension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In Urban city, direct elections as an important political reform, have been initiated in Residential Committee. Under the CCP party-state system, the local. 政 治 大. elections have been under severe surveillance. The negative result sharply deduces citizens’ political efficacy, especially on the manner of the participating in voting and. 立. political confidence towards local governments.. ‧ 國. 學. However, in recent years, we observed that some Residential Committees in Shanghai experienced electoral competitions. In these cases, citizens organized the campaign to challenge the authority. The main questions are below: why Chinese. ‧. people challenge the local authority? And how do they mobilize the campaign?. y. Nat. Finally, how should we evaluate these political subjects? Based on these experiences,. io. sit. I conclude that the social-economical development may bring positive consequences. n. al. er. on Chinese political reform.. Ch. engchi. i n U. v. Key words: Direct Election in Residential Committee, Contentious Politics, Resource Mobilization Theory, Electoral Competition.

(4) 目次 表次…………………………………………………………………………….. iii. 圖次…………………………………………………………………………….. iv. 第一章 導論………………………………………………………………….. 1. 第一節 研究緣起………………………………………………………….... 2. 第二節 居委會直選文獻………………………………………………….... 4. 治 政 大 第四節 研究問題…………………………………………………………... 立 第五節 論文架構………………………………………………………….... 9. 第三節 議題困境………………………………………………………….... 學. ‧ 國. 11 13. 第二章 抗爭政治的分析途徑……………………………………………….. 15. 第一節 社會運動論的三種解釋途徑…………………………………….... 15. 第三節 抗爭政治的中國論述…………………………………………….... y. 25. sit. ‧. 21. 26. Nat. 第二節 抗爭政治分析架構……………………………………………….... er. al. 研究設計…………………………………………………………….. n. 第三章. io. 第四節 小結……………………………………………………………….... Ch. engchi U. v ni. 29.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說明………………………………………………….... 29. 第二節 研究變數………………………………………………………….... 33. 第三節 類型說明………………………………………………………….... 35. 第四節 研究方法………………………………………………………….... 38. 第四章. 菁英分裂:突破基層政權的防火牆……………………………….. 43. 第一節 政治菁英分裂與社會結盟……………………………………….... 43. 第二節 「內外結盟」的競選案例………………………………………….. 44. 第三節 案例分析………………………………………………………….... 56. 第五章 中層菁英:遭瓦解的競選挑戰……………………………………... 63. 第一節 第二層權力網絡的行動特徵…………………………………….... 63. 第二節 低政治稟賦的競選挑戰案例…………………………………….... 65. i.

(5) 第三節 案例分析與討論…………………………………………………... 第六章. 71. 來自底層的挑戰:社區衝突與競選參與…………………………... 79. 第一節 缺乏政治資源的抗爭行動……………………………………….... 79. 第二節 居委會選舉和社區抗爭………………………………………….... 80. 第三節 社區抗爭與居委會選舉的資源動員分析……………………….... 86. 第三節 社區抗爭對基層政治的影響…………………………………….... 91. 第七章. 抗爭競選中的社區網絡…………………………………………….. 95. 第一節 社區網絡的特徵與互動模式…………………………………….... 95. 第二節 直選如何創造動員空間………………………………………….... 103. 治 政 大 第四節 影響網絡動員支持/背離的因素分析…………………………….. 立 第八章 結論………………………………………………………………….... 106. 第三節 歷屆選舉對社區網絡的功效意識影響………………………….... 學. ‧ 國. 111 117. 第一節 研究發現………………………………………………………….... 117. 第二節 國家社會關係與居委會選舉…………………………………….... 122. 附錄一 調查社區資料彙整………………………………………………….... y. 127. sit. ‧. 124. 131. Nat. 第三節 研究限制與未來展望…………………………………………….... al. er. io. 附錄二 訪談記錄一覽表…………………………………………………….... n. 附錄三 訪談提綱…………………………………………………………….... Ch. v ni. 參考文獻…………………………………………………………...... engchi U. ii. 134 137.

(6) 表次 表 1 居民委員會選舉運作流程………………………………………………. 31. 表 2 抗爭性競選的四種模式…………………………………………………. 36. 表 3 月祈居委會直選得票數一覽……………………………………………. 55. 表 4 太維居委會直選得票數一覽……………………………………………. 70.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ii. i n U. v.

(7) 圖次 圖 1 社區網絡與權力階層……………………………………………………. 30. 圖 2 社區網絡扈從與抗衡模型………………………………………………. 11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v. i n U. v.

(8) 第一章 導論. 自 1978 年結束毛澤東時期的社會主義政治運動,中國大陸的國家發展轉往 社會主義經濟改革道路前進。1992 年,鄧小平於上海登高一呼,全面開啟私有 經濟的發展。至今,中國大陸已經躍居僅次於美國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其發展 可謂驚人。經濟自由化對不僅厚實國家財政收入,私有產權的建立更引發社會體 系的轉型。然而,當經濟與社會領域不斷發生變化之時,政治體制的變化更是中. 政 治 大. 外學者矚目的焦點,經濟社會的變化是否觸發威權政體的轉型?還是成為穩固中. 立. 共統治的重要基礎?. ‧ 國. 學. 近年來有關中國大陸政治改革的論辯,主要是沿著國家與社會關係的衝突性 競爭(confrontational competition)角度展開辯論。主要仍側重於威權的統治實. ‧. 力。Nathan(2003)提出「韌性威權」(resilient authoritarianism)觀點,強調中. y. Nat. io. sit. 國大陸政治體制具有調適能力(Mertha, 2005) 。即便社會上有頻繁與廣泛的抗議. al. er. 行動,也不容易導致政治不穩定。1 Perry(2007)則對中國大陸政治改革的停滯. n. v i n 提出另一種解釋。他以「革命威權主義」 (revolutionary authoritarianism)形容改 Ch engchi U 革開放後的中國政權體制,認為中共能持續執政的重要因素是掌握了既有的菁英 招募(recruit)、控制(Monitor)與獎勵(reward)來嚴密控制官僚體系與社會 參與。因此,傳統控制、動員體系的便利性,限制了政治體制改革的步調與官僚 系統正常化的程度,使行政體系慣於採取政治動員來解決官僚途徑不易解決的問. 1. 同樣的,Thornton(2009)通過對發生於 2003 年 SARS 事件的觀察,發現中國大陸控制危機 的方式仍延續革命時期,通過行政體系發動鄰里組織,以軍事化方式隔絕並控制社區疫情(耿曙、 胡玉松,2011) 。然而,Gilley(2011)對「革命遺緒牽制政治改革」這一論點持保留態度,認為兩 位作者的結論是針對特定案例的觀察而得出(前者為法輪功後者為 SARS 事件) ,案例選樣有偏 誤(bias)的問題。但是,台灣學者的觀察也同樣指出當前中國大陸政治改革有停滯與「內捲化」 的現象(劉雅靈、王信賢,2002;趙建民、張執中,2005) 。 1.

(9) 題(Thornton, 2009)。2 目前觀察中國政治發展的切入點可區分為三個層次:上層的菁英政治、中層 的行政體制、底層的政治參與。每一個層次的變化都緊扣著當前中國大陸所面臨 的經濟與社會轉型。每一個層次出現變化的外溢效果皆可能會影響其他層次的運 作,卻也可能成為牽制彼此發展轉型的阻力。而近年來最大膽、最多元的政治改 革策略的推動非屬基層政治。不論是城鄉基層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的直接選 舉,或是帶有實驗性質的鄉鎮長選舉,成為學者能夠近距離觀察中國大陸政治改 革的絕佳場域,不僅僅是直選對行政執行的影響,更能夠從選舉過程和選票數等. 治 政 大 資料進行分析。儘管「選舉」未必能與民主畫上等號(Schelder, 2002) ,但選 立 3. 舉過程中國家與公民的互動等各項動態變化,是評估當前政治發展狀況的重要訊. ‧ 國. 學. 息來源。例如,選舉制度的安排與改變、選民的政治支持、投票對民眾政治意識. ‧. 的影響、選舉競爭情況、投票動員策略等等(Shi, 1999; Chen and Zhong, 2002)。. er. io. sit. y. Nat. al. 第一節 研究源起. n. v i n 自八零年代起所推動經濟改革 C h,經濟體制的轉軌劇烈地影響了城市的政治、 engchi U. 經濟與社會結構。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推行,集體經濟時代的產物「單位制」逐 漸被大量淘汰。隨著人民公社與單位制等政治經濟管理組織的退場,中國大陸基 層管理面臨真空的狀態。進入到 1990 年,單位制的瓦解昭示著城市人口結構的 變化與國家基層管理體系的轉變,其中包括大量國企下崗失業人群該如何安置? 非國有企業從業人員激增,政府該如何管理?大量外來人口湧入上海,政府要如. 2. Gilley(2003)指出中國大陸政治體制缺乏行政效率(ineffective)並缺乏協調性(incoherence), 是以高度侵入式(intrusiveness)的治理來維持現狀(Wang, 2003) 。 3 威權體制的選舉常常本質上是徒具形式,Schelder(2002)發現,在第三波民主國家中僅有 45% 的國家推動符合民主國家標準的選舉,因此不能光以選舉作為區別威權與民主政治體制的方式。 2.

(10) 何吸納並管理這些外溢群體?根據郭定平(2005:214)分析,當時上海面臨「兩 個一百萬」 (下崗職工與都市改造的動遷人口)和「兩個兩百萬」 (外來勞動力和 退休人口數)的難題。 1990 年代,上海社區治理政策的啟動,不僅是為了因應改革開放後失業、 外來人口遷入,以及人口老齡化等問題。更是為了解決後「單位制」的城市管理 問題。由此,城市治理的重擔從國企單位轉移到基層社區,社區重建議題於是浮 上檯面。同時,因經濟發展而衍生的城鄉發展差距、貧富落差、社會組織興起等 各種矛盾的出現,「治理危機」成為中共執政下的隱憂。從計畫到市場經濟體制. 治 政 大 的改變,同樣的需要相應的政治管理體制的配合來取代舊有管理系統 (于顯揚, 立 2007)。在新一波政治改革浪潮中,早期肩負基層組織與群眾動員的社會管理組. ‧ 國. 學. 織--居民委員會(以下簡稱居委會) ,於是重新受到重視(林尚立,2003) 。4居民. ‧. 委員會直接選舉,便是在此背景下產生。. sit. y. Nat. 居委會,從計劃經濟時期管理邊緣人口的社會組織,躍升為改革開放以來. n. al. er. io. 肩負城市人口管理重任的基層核心組織,緊接著被選定為地方民主選舉改革的試. i n U. v. 驗場。居民委員會直選被提出的原因,不僅地方呼應中央政治改革所提出的施政 5. Ch. engchi. 方針外, 更包含地方治理的政策需求。由於居委會不僅是政府體系神經網絡延 伸的最末端,肩負鞏固政府治理基礎的重要性,更是中共建政以來培育群眾網絡 的重地(朱健剛,2003;林尚立,2003) 。隨著直接選舉在城市基層的逐步推展, 同時中國大陸缺乏更高層次的選舉改革情況下,居委會的直接選舉便成為觀察威. 4. 在單位體制尚未出現前,居委會是基層社會主要的政治組織,根據 1954 年頒布的《城市居民. 委員會組織條例》 ,參加里弄管理,通過讀報,黑板報,,扮演宣傳新政權的使命,將政治與民 眾生活進行聯繫,宣傳黨的政策,實現自救、自我管理,以期過度解放初期嚴峻的社會環境。同 時,探查基層社會 將犯罪份子,反動份子清查出來 (林尚立,2003:4-6;郭聖莉,2006a;桂 勇,2008) 。 2002 年中共十六大召開,報告中強調「擴大基層民主」與「完善城市居民自治」等指標,2003 年上海市啟動的大規模社區選舉,便是當時政治氛圍下的產物。 3. 5.

(11) 權統治下公民參與政治行動的重要觀察場域。. 第二節 居委會直選文獻 學者分析居委會選舉多從制度論和公民參與的社會中心(society-centered) 觀點來展開討論。. 一、居委會直選的制度限制與機會. 政 治 大 (state-society relationship)所產生的機制影響。中國大陸於 1989 年頒訂了《居 立 早期的居委會選舉研究,討論焦點圍繞在制度變化對國家與社會關係. ‧ 國. 學. 委會組織法》,啟動了居委會幹部直接選舉的運行機制,鼓勵民眾參與投票選出 管理自己社區的基層幹部。直接選舉的推動被視為中國大陸實踐城市基層民主的. ‧. 一項重要試煉,提供民眾甄選基層管理幹部的政治參與途徑。(林尚立、馬伊里. y. Nat. Read, 2000;Chen, 2004;Derleth and Koldyk, 2004)。. al. er. io. sit. 等,2000;王邦佐等,2003:106-155;李凡等,2003:3-25;潘小娟等,2006;. n. v i n 基層選舉的落實,官方表示是朝向「半競爭性選舉」 (semi-competitive Ch engchi U. elections)發展,以「直接選舉」、「差額投票」、「自薦參選」與「秘密投票」四. 項口號為號召(林尚立,2003) 。胡榮(2004)歸納出選舉改革的三種突破:(1) 有所選擇的選舉;(2)法規制度的制度化;(3)選舉競爭提升。以期凸顯選舉有別 於計畫經濟體制時期的「支持性參與」選舉6。對於當前居委會選舉落實的制度 討論分為兩種論述:. 6. 相較於毛澤東時代的基層選舉,政治參與程度雖然很高,意義僅只是政治菁英的動員下支持黨. 和國家的政策工具,選舉在國家的嚴密掌控下,不具民主意涵,被歸類為提供鞏固政權正當性的 「支持性參與」 (Furtak, 1990: 9-10) 。 4.

(12) (一)觀點一:選舉控制是為鞏固基層執政能力 隨著居委會選舉實證研究資料的累積,選舉運作過程中凸顯出的過度政治控 制問題,使部分學者放棄對直選的政治改革期待。陳周旺(2004)觀察上海居委 會選舉,指出選舉過程充斥著國家主導的色彩。他發現:中共社區黨支部書記大 多擔任居委會選舉委會主任,主導選舉流程的操作,尤其在居委會各成員提名的 把關上更是嚴格。根據學者觀察,他們將基層選舉形容為是將黨所圈定的人事案, 經由「民眾推薦、民眾圈選」過程,將居委會人事同意權塑造成是由多數社區民 意支持的假象(劉春燕,2003;于顯洋,2005)。此外,選舉過程中更是缺乏候. 治 政 大 選人的宣傳與政見競爭,社區利益被擱置,從而難以給選民任何的期待(徐珂, 立 2004)。因此,即便每每有超過九成的高投票率,實際是政治動員的結果,並非. ‧ 國. 學. 真實民意參與的反映,選舉淪為儀式性的幹部甄選過程(桂勇,2004;劉春榮,. ‧. 2007a;熊易寒,2008)。. sit. y. Nat. 因此,其中一派學者將基層選舉稱為:替中共執政建構基層合法性的政策工. n. al. er. io. 具。楊敏(2005)的說法是,居委選舉是「國家試圖藉助聲勢熱鬧,又不挑戰國. i n U. v. 家權力的儀式性參與,以獲致社會整合的目標」。究其源起,居委選舉之所以獲. Ch. engchi. 得國家支持,來自於國家對「社區治理」的迫切需求,為求重整渙散的城市基層 管理體制以及重拾國家對城市社會的控管能力 (李凡等,2004:33;陳偉東、 李雪萍,2004:88-90;耿曙、陳奕伶,2007)。. (二)觀點二:選舉控制反倒降低基層行政效率 另一種觀點是以 Duara(1987)提出的制度「內卷化」做為詮釋途徑。7選舉 過程的落實在各個城市社區內重新鋪建了動員的行政網絡,表面上增強了國家對. 7. 內捲化(involution)的概念意涵為,國家能力看似增強實則衰退的矛盾現象,即國家退化。 5.

(13) 基層的掌握與滲透能力。但事實上,不開放的選舉過程反而讓民眾對政府的社區 政策更加不信任,使國家要達成強化基層治理的目的落空,選舉的推廣反倒成為 培育地方意識的推手(陳奕伶,2011)。 選舉制度的變革對居委會與社區民眾的互動會產生何種影響?劉春榮 (2007b)認為看待選舉成功與否的關鍵,並不是觀察那些被選定的居委會幹部 是否順利當選,而是要觀察社區動員網絡是否穩固,或是社區是否出現對既有班 子的挑戰力量等等。由於動員需求,讓社區菁英(樓組長、居民代表、社區黨員) 由原來黨國體系的邊緣角色往社區權力中心靠攏,並提供他們參與社區決策的機. 治 政 大 會,甚至利用選舉作為宣洩不滿的平台,或是以參與競選挑戰黨支部書記領導的 立 既有權力網絡(桂勇等,2003)。. ‧ 國. 學. 其次,許多社區矛盾會通過選舉過程暴露出來,民眾會藉機表達對居委會或. ‧. 對社區公共議題的不滿。因此,當選舉出現時,居委會的黨政幹部為了往後選舉. sit. y. Nat. 動員的佈局,會強化基層幹部社區服務的責任與使命(何艷玲,2006; 陳奕伶,. n. al. er. io. 2011)。因此,當「儀式性選舉」無法有效疏導基層意見,或者導致社區動員網. i n U. 絡的離散或崩解,更進一步的會惡化基層的治理能力。. Ch. engchi. v. 二、選舉中的動員參與契機 選舉觀察中,最富理論意義的一部分是選舉參與的觀察,民眾的投票行為 能夠反映出社會對國家政策、施政作為的回應。居委會選舉參與主要可區分為兩 個研究議題:選舉動員和投票參與。 從選舉動員的研究成果來看,學者皆同意政治動員是居委會選舉工作的重要 基礎。Read(2000: 27-32)觀察社區動員體系的雛形,發現每個社區中皆存在類 似的動員網絡。居委會作為社區的領導組織,於「黨政體制」與「社區居民」之 6.

(14) 間培育一組居委會所選拔,由居民領袖組成的「行政網絡」(耿曙、陳奕伶、陳 陸輝,2008)8,行政網絡的工作主要功用在於與居民進行「面對面」的互動, 親自向居民傳遞訊息或探查生活動態,匯集訊息後將資料回報給居委會,最後由 居委會將基層動態彙整,傳遞到上級政府(楊敏,2006;劉嘉薇,2006)。9面 對轉型過程中的城市社會,居委會幹部必須藉助行政網路,使有能力發揮社會滲 透與下情上達的功能(雷潔瓊,2001;李友梅,2002;郭聖莉,2006) 。10 因此,居委會選舉過程中,行政網絡接續平時的功能,扮演周旋在居委會和 居民之間穿針引線的工作。從選舉民登記、推薦候選人、選民證發放,到最後的. 治 政 大 投票動員,都是由行政網路一次又一次到居民家裡登門拜訪的結果,拜託居民踴 立. 躍參與難得的社區民主盛會(楊敏,2006; 桂勇,2008)。政治傳播領域稱之為. ‧ 國. 學. 「兩階段傳播」 (two-step communication) (劉嘉薇,2006) 。根據吳猛(2004:10-11). ‧. 的分析,這樣的動員體制之所以能發揮作用,關鍵在於此類動員網路的四個特徵:. Nat. sit. y. 1、平等:與居民身份一致,容易打成一片。2、同質:彼此背景類似,容易協調. n. al. er. io. 合作。3、小眾:與居民直接互動,能夠確實監督深入。4、密切:透過頻繁綿密 的互動,在不經意間完成說服。11. Ch. engchi. i n U. v. 在社區網絡的戮力動員下,居委會選舉每每皆能創造出超過九成的投票率。 這樣的結果,桂勇(2003)稱之為「推薦民主」,這些投票成果是民眾被動動員 所得,並非主動參與。反倒透露出城市居民缺乏投票意願、對居委會選舉不關注 的「政治疏離感」 (Political alienation)情況。社區政治參與冷漠根據觀察可歸納. 8. 其他同指社區動員組織名稱為「積極份子」 (桂勇,2008)與「關鍵群眾」 (劉春榮,2007) 。 毛時期以來的中國大陸,由上到下的政策實踐皆仰賴基層代理人的社會滲透(Oi, 1999:139), 國家對城市基層社會的訊息掌握,也有賴居委會能否滲透社區攫取民眾的訊息動態。 10 城市居民對所有空間的私密性更加注重,對外常以圍牆隔絕,對內則拒絕無謂干擾,加上居 民各有事業、生活,不再開放居委幹部自由拜訪。由於這層「門戶隔絕」 ,居委會不易與居民進 行「面對面」的直接接觸,必須通過居民更為信任、易親近的接觸方式與居民溝通(耿曙、陳奕 伶、陳陸輝,2008) 。 11 另一方面,Read(2010)則提出「淺互惠」概念,解釋為何行政網絡願意與居委會合作。 7 9.

(15) 出三種因素: (1)過多的黨政干預,壓縮基層民意的展現空間,影響參與意願; (2)居委會的社區管理權力微弱,都是些瑣碎事情,讓誰當都無所謂;(3)居 民生活重心在於維持經濟生活而打拼,對社區事務不熟悉也無興趣了解(陳周旺, 2004;桂勇,2004;于顯洋,2005;王邦佐,2003:203-207;耿曙、陳奕伶、 陳陸輝,2008)。因此,選舉高參與率、高投票率的結果,是居委會成員、行政 網絡組織,以及部分居民合力演出的一齣劇目,並非西方民主選舉意義下的參 與。 有關被動員消極投票參與的政治意義則有正反兩種闡釋。桂勇(2004)認. 治 政 大 為居委會選舉只是國家「政治儀式」的操演,並非根植於居民「自願參與」的基 立 礎上。投票的意義僅止於「居民有了選舉權」的低層次參與,而「所謂民主權力. ‧ 國. 學. 不過是一種裝飾」 ,是一種「虛應故事」 、 「行政推銷」而已(桂勇,2004) 。12另. ‧. 方面,海貝勒(2009)卻認為,民眾參與與否的關鍵在於,制度本身是否給予民. y. sit. io. 因此,與其說城市民眾對投票這項政治行動是冷漠的,也可闡釋為這是他們對. al. n. 制度的無聲抗議。. er. 13. Nat. 眾選擇的機會,在制度民主、政府不干預情況下,自然會提高民眾的參與意願。. Ch. engchi. i n U. v. 另一方面是從參與式賦權的角度進行分析。耿曙、陳奕伶、陳陸輝(2008) 對 2006 年上海居委會換屆選舉投票參與的觀察發現,民眾的政治意識會因不同 的動員方式對選舉呈現不同的政治態度。被以「選舉作為政治權力、影響居委會」 12. 雷弢(2009,151-165)從「是否記得候選人名字」訪談民眾在基層人大投票中的態度。調查 結果顯示有 74%記不清楚自己投了誰,甚至有剛選完就忘的情況。這表示民眾對所選的代表根 本不熟悉,正如桂勇的觀察,民眾都是以「走形式、走過場」的態度面對。因為,選民認為這些 候選人都是組織決定的,選誰對他們來說沒多大關係。此外,雷弢進一步針對選民的政治態度進 行研究,曾經參與投票的選民對選舉厭倦程度會逐屆增強,反映動員式參與帶來的也是被動應付。 換言之,民眾的冷漠與疏離讓執政黨能順勢平和的將特定人選推上政治職位,讓相關單位愈容易 操作選舉。但政治過程完全無法反映選舉的實際效果。 13. 史天建(Shi, 1999) 、Chen 與 Zhong(2002)對中國大陸選舉參與的研究分析指出, 「制度」. 與「環境結構」的制約,會重塑參與者的投票行為並反映其心理態度。認為投票參與者在投票時, 會依特定環境的機會與限制,表現出不同行為取向的投票態度。 8.

(16) 說詞遊說動員者,所呈現的政治功效意識較高,反之若是經由社區人情面子遊說 動員者,政治功效意識則無變化。其中明顯的差距在於,不同說詞對於被動員者 「政治賦權」感受的差異。兩種差異顯現在,以「影響政府」的政治權力作為投 票呼籲,較能夠激起被動員者的政治意識。若是以賣面子請求幫忙投票,較難發 揮政治教育與政治賦權功能。因此,正如居委會選舉制度論的論點,民主選舉推 動初期,多數民眾對民主投票過程不了解的情況下,動員式參與可做為傳遞選舉 訊息、告知投票權利以及增強政治意識的學習途徑(海貝勒,2009)。. 政 治 大 立第三節 議題困境. ‧ 國. 學. 目前多數研究成果顯示,中國大陸基層選舉的落實與官方宣稱的成果存在相 當落差。官方宣稱選舉將落實四項目標:1、強調公開與平等;2、選舉產生的村. ‧. /居委會幹部具有民意基礎;3、打破政府部門對基層幹部的壟斷權,競選產生的. y. Nat. io. sit. 村/居委會幹部能力較強,較有責任感;4、體現民主的政治參與訓練。實際執行. al. v i n 導致選舉遊戲規則的詮釋、過程運作以及誰能參與競選等權力,仍然控制在黨 Ch engchi U n. 14. er. 卻發現,現行制度無法擺脫「黨委主導」 、 「有限競爭」與「選舉動員」等侷限。. 國手中,即便被視為無政治影響力之行政神經末梢的社區也是如此(胡榮, 2004)。 一般來說研究者對非民主體制對於具突破性制度開放的選舉進行考察時,多 會期待選舉的開放能超越政治體制的既有壁壘限制,出現自由的意見表達和政治 挑戰。但是,面對威權主義國家對選舉所設下的種種限制,再加以選舉推動的實 質意義被學者認為是作為重新取得統治正當性的工具,經由投票動員滲透底層生. 14. 對中共高層來說,推動選舉的基層改革,是期待延長共黨的執政權威,並改善地方治理促進 政權穩定,草根政治改革可以壓制而非促進高層政治的民主發展(Perry, 2007a)。 9.

(17) 活,重建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體系,以加強國家的基礎權力建構(infrastructural power)(朱健剛,1997;桂勇,2008)。換言之,對政治菁英來說,制度是工具 手段不是價值,制度的選擇或操作方式,是取決於他們所關切的利益。從國家社 會關係(state-society relationship)論述中,多數觀點皆認為中共致力於阻絕任何 來自社會對其政權的挑戰(徐斯儉,2007;王信賢,2008; Perry, 2007; 于建嶸, 2010),認知到基層選舉改革的體制障礙,無不讓對選舉懷有高度期待的社區菁 英感到失落,僅能以退出或消極呼籲來表達不滿 (耿曙、陳奕伶、陳陸輝,2008; 蔡儀儂,2010)。. 治 政 大 儘管,選舉制度是有限開放的,但仍然提供可能的制度機會。首先是直選 立. 普及化。截至 2012 年,上海市居委會選舉的直選率已達到 94.12%,中心城區為. ‧ 國. 學. 100%(徐匯、靜安、黃埔、長寧、普陀)。直選率的大幅上升,表示地方政府對於. ‧. 早期推動直選「有難處」的社區,已逐步排查清除甚至解決社區矛盾。當直選率. sit. y. Nat. 接近百分之百後,代表政府沒有挑選「試點」的空間,全面性的開放更可能讓潛. n. al. er. io. 在的挑戰者浮現,黨國無法迴避來自社會的挑戰。許多原本潛伏的社區矛盾,都. i n U. v. 會藉機暴露在公開場域,許多居民會藉機傾訴對居委會的不滿,或表達對於社區. Ch. engchi. 公共議題的訴求(劉春榮,2007:384)。. 其次,《居組法》提供民眾登記為候選人和投票的權力。黨組織的運作策略 是透過制度壁壘的設定,提升投入競選的參與成本,使得參與競選變得困難。第 三,當選舉過程中不斷透過宣傳強調,「社區是我家、安全靠大家」、「要選出自 己人」等說法,便逐漸建立起直選就是要選出自己人來為社區做事的印象,使得 政府的空降人事更難為社區居民所接受。 若從目前既有選舉制度文獻或被動員的消極參與來看,居委會選舉被學者認 為是無意義的參與。然而,在這麼不利於民眾參與的政治過程下,有些社區卻出 10.

(18) 現激烈的選舉參與?從上述文獻來看,有關「競選」的描述多是以觀察黨國指派 候選人的政治動員過程為主,缺乏實質選舉競爭。從而我們無法得知究竟是沒有 居民願意參與居委會競選,亦或黨國在選舉過程中排擠掉非指派的參與者。因此, 本研究將彌補這一區塊的研究,並提出解釋論點。. 第四節. 研究問題. 由於,在 2009 年與 2012 年兩屆的直選觀察中,我們在街道辦安排的社區觀. 政 治 大 已預設在缺乏民主意義的儀式性選舉中參與者會失去參與能量。但是,觀察到的 立 察案例裡觀察到多起類似台灣的「違紀參選」案例。由於,學者對於基層選舉多. ‧. ‧ 國. 塊拼圖。. 學. 案例卻與既有文獻觀察不同。因此,勢必補足社區選舉研究中「競選挑戰」的這. 最初引發的思考是,被視為「儀式展現」的社區選舉中,政治參與的機會與. y. Nat. io. sit. 價值何在?根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社區民眾有成為候選人(candidate)與. al. er. 進行投票(voter)的參與權力。成為候選人的參與投入相較於投票,需要更強的. n. v i n 動機與更多的資源來支持,什麼樣的因素會讓候選人投入競選?其次,眾所皆知 Ch engchi U 的是,選舉本身僅是為官方預設人選背書的儀式,那麼挑戰黨國人選,不惜與共 黨對決的目的何在?這些「非組織意圖」的參選者的社區競選行動如何與政治資 源豐富的黨國對抗?最後,要探討的是挑戰黨國對社區造成的政治影響為何。 首先,本研究面臨的問題是如何定義非民主選舉下的競選參與。共黨體制選. 舉研究,大多是從投票參與角度觀察政治參與行動。15這些行動屬於體制內允許 的正式意見表達途徑,威權體制下的投票參與也是「政治參與」概念中的一環。 依此推類,威權體制的競選參與同樣屬於政治參與範疇。然而,本研究所關注的 15. 相關研究參見 Friedgut,1979;Furtak,1990;Silver, 1990;Chen and Zhong, 2002。 11.

(19) 競選者,是在未受黨國青睞情況下強行突入並挑戰當權者的既有權威,雖然行動 屬於政治參與概念範疇,但是該詞彙無法展現出這邊要強調行動的特點,故而以 Tilly(1978)提出的「抗爭政治」(contentious politics)來描述這樣的抗爭式競 選行動。本研究,所持理由如下。 從正式制度來看,「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提供公民參與居委會的政治權力, 法律的授權使得選舉參與符合政治參與概念(Shi,1999; Chen and Zhong, 2004;耿 曙、陳奕伶、陳陸輝,2008)。然而,在非正式制度部分,通過大量既有文獻了 解候選人投入參選過程中,會受到各種來自黨國以非正式制度手段的進行的阻撓,. 治 政 大 這意味著在黨組織提名的人選之外,不希望有其他的參選者來擾亂選舉過程 (姚 立 華,2010)。16這些候選人若是強行突破阻擾投入參選,會被視為對黨領導權威. ‧ 國. 學. 的挑戰。該類行動在「抗爭政治」也被視為是挑戰當權的逾越性抗爭(transgrassive. ‧. contention) ,Tilly 與 Tarrow(2007)認為行動屬性不光是以制度容許的範疇為主,. n. al. er. io. 容許的行動,都可視為相對激進的抗爭行動。17. sit. y. Nat. 當權者容許與否的態度也必須納入考量。因此凡是制度規定外或為統治權威所不. i n U. v. 在理論意義上,本研究將根據中國大陸基層選舉的個案分析,提出行動產生. Ch. engchi. 的因果機制(causal mechanism) ,以期補充抗爭政治分析架構中因果機制的不足 之處。藉由透過不同理論方法的應用,從不同角度詮釋威權體制中的選舉競爭。 既有文獻中對於威權體制或極權體制的非競爭(non-competitive)或半競爭 (semi-competitive)選舉研究中,研究者關注以下議題:政治菁英推動選舉的目. 16. 根據于建嶸(2010:38-39)的觀察,中國大陸政治體制的「剛性穩定」特性是以政治權力的排 他性和封閉性為基礎的政治穩定,並以社會安定為管制目標。凡是體制不認可的行動都會視為無 序與混亂。他觀察鄉鎮政治中地方官員打擊抗爭菁英的方式是,利用政府強大的輿論散布能力將 維權抗爭者妖魔化,以瓦解其行動合理性(于建嶸,2010:27) 。 17 中央允許的政策但是實踐上地方官員不作為,對於是類抗爭行動 O’Brian 與 Li(2006)稱之 為「正當反抗」 (rightful resistance) ,舉著中央法規的大旗挑戰地方。基層選舉的競選參與更為 接近他們所提出的概念。 12.

(20) 的為何?選舉制度設計與運作過程?什麼因素促使候選人或民眾參與選舉?以 及選舉對政治體系產生的影響為何?(Huntington and Neilson, 1976;林佳龍, 1998)。這些問題的實際上圍繞著制度變化對非民主體制造成的影響。本研究則 從挑戰威權政權的選舉競選切入,可以從抗爭性的觀點來補充國家與社會關係研 究範疇中的具體互動機制。 預期達成二項目標如下: 1、分析競選挑戰者發起的對抗性行動,解釋為何 民眾要挑戰統治當局的因果機制。2、從挑戰者發起動員運作模式,觀察在既有 威權體制下,社會挑戰勢力如何聚集成集體力量對抗當權者。本研究以質性調查. 治 政 大 的案例分析為研究方式,將每屆選舉視為一次賽局的試合。透過 2003、2006、 立 2009、2012 四次上海的居委會的選舉觀察,試圖回答上述的研究問題。. 論文架構. Nat. y. ‧. ‧ 國. 學. 第五節. io. sit. 本研究的寫作架構分成三大塊,第一到三章為研究設計,第四到六章為觀察. er. 發現,第七章為結論。在第一章導論部分陳述了既有中國大陸基層選舉的研究困. al. n. v i n 境,然而,作者以提出既有文獻未觸及到選舉競爭為研究問題,試圖就威權體制 Ch engchi U 內的選舉競爭模式提出分析與解釋。在第二章的討論將圍繞「抗爭政治」研究途 徑範疇進行理論的梳理與討論,抗爭政治沿襲社會運動論的論述框架,強調社會 力量與國家機器對抗的挑戰途徑。第三章,針對抗爭選舉提出兩個主要變數,政 治資源與抗爭呼籲,並組合出四種可能類型提出研究假設。. 在第四章到第六章說明田野的觀察發現。依據兩個主要變數組合出的類型, 就個別現象進行分析說明。並歸納出威權體制選舉中可能出現大規模抗爭行動的 因素。第四章以競選挑戰者是出身於居委會菁英成員展開。其身份資源有助於抵 13.

(21) 禦黑箱政治過程中的各種排除手段,若能能營造出代表社區民意集體氛圍作為支 撐其參選的正當性,將能產生足以對抗以中共既有的基層動員網絡,行動特徵為 由精英分裂帶來的政治對抗 第五章是以競選挑戰者是來自於社區群眾集結的面相展開觀察。競選挑戰 者不具備體制內政治資源,係以「抗爭呼籲」單一要素投入對抗性競選,行動特 徵為「下剋上」(button-up)的抗爭模式。第六章則是觀察被動員之社區網絡的 政治態度變化。過去文獻指出基層動員網絡是鐵板一塊,若是社區動員網絡因選 舉產生分裂,是什麼原因導致分裂?討論不同競選競選模式對社區網絡的聚合與. 治 政 大 分裂所產生的影響。最後在第七章中統整居委會的競選挑戰中的各種觀察情況, 立 並進行理論對話與說明研究限制與未來展望。.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14. i n U. v.

(22) 第二章 抗爭政治的分析途徑. 社會力量如何與執政當權進行溝通,在政治學的研究中分成正式制度途徑政 治參與和非制度途徑的抗爭政治兩大領域。本章將聚焦於討論抗爭政治的分析途 徑。探究抗爭的發起原由學者們從兩個角度出發,集體抗爭的成功是得利於組織 各種的「行動資源」,還是仰賴於當時政治狀態的機會結構所影響。社會運動理 論中的「資源動員論」 (resource mobilization)與「認知動員」 (cognitive mobilization). 政 治 大 (political process theory)則是強調結構機會才是影響行動成功的關鍵。 立. 便是從行動者擁有的資源或持有的意識觀點來解釋抗爭行動的發生。政治過程論. ‧ 國. 學. 由於抗爭政治的理論基礎奠基在社會運動理論的解釋框架之上,本章於第一 節整理社會運動論述中探討抗爭行動發生的因果機制。其次,則援引抗爭政治的. ‧. 分析概念與論述架構,並與社會運動論進行比較。第三部份整理中國大陸對抗爭. y. Nat. er. io. sit. 政治的相關論述與討論。. n. al. 第一節. v i n Ch 社會運動論的三種解釋途徑 engchi U. 一、古典的社會心理學途徑 古典的社會運動論是從社會心理學切入,提出「挫折-攻擊」為因果論述架 構,主要論點是:當個人的利益、行為受挫後便會產生攻擊的反應,以悲憤 (grievance)、剝奪(deprivation)、不滿(dissatisfaction)等情緒上展現出對社 會的不滿解釋抗爭運動的發起動因(Smelser, 1962; Turner and Killan, 1972)。以 Scott(1976)為首的「生存倫理」觀點,他從觀察東南亞農民的行動邏輯發現, 引爆農民抗爭的因素是生存取向的訴求而非利益取向,非到影響到基本的生存底 15.

(23) 線之前,農民不會採取抗爭行動。18然而,社會心理學論遭遇到學界的嚴厲批判。 批判著重在該論點過度強調「結構」因素,以及因果推論上的不足。19 首先,對其因果機制的批判為,個人的不滿如何轉變成集體行動,缺乏理解 連接從個人心理因素到集體行動的因果機制。因此,心理論被認為不足以解釋社 會運動的出現。心裡的憤怒、不滿也被視為是系統性的結構誘因所引發,並非每 個個體都是環境變遷下的受害者。甚至,Turner 與 Killian(1987:251)認為「任 何社會總是隨時存在著不滿情緒可以支持草根社會運動的發生」,存在於社會各 類型的「不滿」是常態,社會運動經驗案例皆是如此(Kitchelt, 1977)。. 治 政 大 另方面,在實證經驗部分,學者發現到群眾的情緒是會被操控的,可能是加 立. 入組織後,經過內部的煽動才產生不滿,該論點挑戰了「挫折-攻擊」的因果序. ‧ 國. 學. 列。這個論點以 Tilly 為首,他在討論革命與集體暴力時,認為抗爭活動的出現. ‧. 是導因於集體的核心意識建構過程,並非來自於個人情緒張力或集體的不滿. sit. y. Nat. (1973)。正如 Lichback 與 Zuckerman(1999)指出的,社會運動理論的結構觀. n. al. er. io. 點提供行動發生的潛力架構,但這些變項仍不足以解釋行動,其中還缺少位於結. i n U. v. 構與行動之間的共享意義,若缺少這些認知,即便存在結構機會,集體抗爭還是 未必能動員起來。. Ch. engchi. 二、資源動員論途徑 導源於社會心理學解釋途徑的缺陷,加上受到美國 1960 年代社會運動風潮 的影響,使社會運動論的研究核心轉向「資源-行動」的分析架構。資源動員論. 18. 以 Scott 對農民起義的經典研究為例,生存環境的劣化已經存在一段時間,但革命的爆發並不 會在環境劣化初始時出現,而是出現在農民生存條件劣化到別無選擇、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投身革 命。 19 社會心理途徑被歸類為宏觀結構還是個體微觀角度,需要看論者的切入點為何。結構觀點認 為,悲憤等情緒不會無理由的產生,係受到來自體系的敵對所導致。 16.

(24) 為 Olson 的集體行動困境觀點提供化解集體行動困境的解答。McCarthy 與 Zald (1977)提出的假設是個人所擁有的資源、專業化組織型態與財政資源取得等, 內部與外部資源的協助有助於促成社會運動的成功。他們並檢證各種資源要素、 社會運動與其他群體的關聯、運動成功所需要的外部資源,以及運動領袖們所使 用的策略等。資源動員途徑將分析著重在社會運動中的「組織」,並不強調個人 加入社會運動的因素。20 資源動員論的核心論述為:組織如何使用資源是其達成目標。當組織的資源 愈多,社會運動的行動愈能持續進行或導致成功。成功的定義為,如何清晰地設. 治 政 大 定目標,組織其所擁有的資源,並有效率地使用在動員過程中(Eyerman and 立. Jamison, 1991:25) 。現在實際行動來說,是群體(或組織)以行動尋求權力(power). ‧ 國. 學. 與資源(resource)的重新分配,這種行動方式稱為「賦權式的發展途徑」 ,經由. ‧. 個人或組織運用資源與技巧,透過集體力量,改變社會環境並獲得對生活環境更. n. al. y. er. io. sit. Nat. 高的掌控能力。資源動員論的討論可歸納為兩大面向:. (一)以「組織」為資源募集的核心:. Ch. engchi. i n U. v. 由於資源募集必須仰賴組織作為對內與對外的媒介,資源動員論有別於傳統 論述,格外強調組織的角色。並強調區分社會運動(social movement)與運動組 織(movement organizations)在論述中的位階,指出每一場社會運動就是特殊的 社會運動分支,這分支就像是一個企業,內部同時存在很多組織在運行。並以「社 會運動部門」 (social movement sector)概念取代個別的集體行動,以組織為運動 核心對外吸募人力與社會資源,推動集體行動的抗爭運動(Garner and Zald, 1985)。 所有的社會運動組織都有其目標訴求,這些由不同訴求的組織(小公司)形成的 20. 相較於以「組織」為核心的論述,批判來自於學者認為許多運動的動員多來自既有草根性的 人際網絡,以組織為核心的動員僅是其中一部分的展現(Tilly, 1978; Staggenborg, 1998) 。 17.

(25) 社會運動產業被稱為社會運動企業(social movement industry)。 其中對資源定義相當廣泛,不僅包括土地、勞力、資本,還包括權威、社會 地位、個人倡議能力(personal initiative)(Eyerman and Jamison, 1991:25)。 其中各種動員資源中,皆可假定資源擁有愈多,則行動成功性愈高。若是要更系 統性的討論集體行動動員的建構,McCarthy 與 Zald(1977)提出以「菁英」 (elite) 和「群眾」(mass)的身份別作為區分。其中群眾的定義是由追隨者、旁觀大眾 所組成,視為控制極少資源的團體或個人,他們可以提供的資源是參與的時間與 勞力。而菁英則是掌控多數資源的群體。通過身份屬性的劃分,能夠更具性統性. 政 治 大. 的討論運動動員的建構。. 立. ‧ 國. 學. (二)建構議題的動員:. ‧. 運動的成敗仰賴於集體對於行動是否有清楚的認知,甚至意義的建構是運動. sit. y. Nat. 的首要功能。有關行動的「認知」 (conscience)建構,是資源動員中所需的資源. n. al. er. io. 之一(McCarthy and Zald, 1977:1216) 。這套論述與古典社會運動論有相似之處,. i n U. v. 回過頭從社會心理層面尋找集體凝聚的資源,對於社會結構面的「悲憤」如何被. Ch. engchi. 引起則有不同的詮釋。McCarthy 和 Zald(1987:18)觀察美國社會運動,認為社 運發起並非起因於民眾的自覺意識,是經由專業改革者領導動員的結果。社會的 「不滿」可以由議題企業家(issue entrepreneurs)所定義,不滿意識的形成是一 種被動召喚,行動也因此發生。 Tilly 在 1978 年 From Mobilization to Revolution 一書中強調個人參與社會運 動的動機。他將集體行動定義為追求共同利益(common interests)的行為,並認 為利益誘因(interests)並不完全能夠支持集體行動的產生,行動出現前需要一 套認同建構來強化抗爭群體的內聚力。若是從集體行動邏輯的理性算計觀點來看, 18.

(26) 會認為任何行動在經過成本利益考量後,行為者會傾向搭便車,由別人去承擔風 險。與理性主義不同思考的是,社會網路(social networks)論述強調社會壓力 可視為一種凝聚(solidarity)的拉力,以此解釋為什麼有些人願意參與而有些人 則傾向閃避。 社會運動的內聚力觀點,使資源運動員論與文化建構主義觀點合流 (Klandermans, 1992)。資源動員論將認知動員視為組織的動員工具之一,建構 主義則認為「認知」是連接政治機會與集體行動發生之間所缺少的關鍵因素,可 以解釋為什麼人們會願意投入抗爭行動。學者認為認同建構是透過各種「議題」. 治 政 大 呼籲出現,由運動的領導者發起,藉以增加吸引群眾願意投入行動的魅力 (Snow 立 and Benford, 1992)。Snow 等人更強調,提出的倡議要求必須要讓人們共同感受. ‧ 國. 學. 到悲憤,使他們察覺到彼此共享的利益,並且可能夠透過集體行動去改善問題. ‧. (Snow at al. 1986;Polletta and Japer, 2001)。. n. al. er. io. sit. y. Nat. 三、政治過程論. i n U. v. 相較於資源動員論,政治過程論傾向結構論觀點。McAdam 提出的「政治過. Ch. engchi. 程論」 (political process theory) 認為社會運動的成功不僅止於取決於組織的運作, 當時面臨的政治背景環境也是決定運動成功與否的重要關鍵。在成功組織動員民 眾的不滿情緒之前,行動的開啟與否需取決於外在結構,才可能獲致成功。政治 機會結構(political opportunity structure),同樣是強調政治體制的開放程度對集體 行動者所帶來的限制與助益,最早由 Peter Eisinger(1973)提出。 他將一般通稱的「政治環境」稱為政治機會結構,去探討政治環境的開放或 封閉對集體行動產生的影響。他的研究發現極端開放和極端封閉都難以出現社會 集體行動。完全開放的環境容易吸納任何新議題的體制,因此社會團體無須透過 19.

(27) 非體制的手段來達成目標,而完全封閉的環境則是代表任何集體行動都無法改變 統治者的權力關係,故抗爭等非體制參與也不可能出現(Eisinger, 1973)。換言 之,只有在封閉狀態開始鬆動,或從開放狀態出現限制時,社會團體的政治機會 將增高,也促使社會集體行動有生存的空間。 有關政治機會的討論分為兩個面向:政權體制寬鬆與社會經濟變化。首先, 從政治體質來看,Tarrow(1989)認為政治機會結構是多面向的,可以從很多角 度去觀察。首先是政治管道是否存在,若人民參與政治決策的管道愈多,便意味 著政治機會愈高。再者,政治聯盟的穩定與否關係到政治局勢發展,局勢不穩定. 治 政 大 則意味著抗議者能運作的空間愈大,抗爭行動成功的政治機會也就愈高 。第三為, 立 抗爭行動是否有影響力的伙伴參與。第四,菁英是否分裂,若統治菁英本身就是. ‧ 國. 學. 分裂團體,那麼就無法一致對外,自然也給於抗議者見縫插針的機會。21. ‧. 其次,有關社會經濟結構變遷對政治機會結構的影響是指,社會變遷會促使. sit. y. Nat. 社會運動的興起。McAdam(1982:126)經濟社會變遷不是直接促成抗議的原. n. al. er. io. 因,是社經結構的變化改變了既有權力關係,使得挑戰者有更高的議價空間,並. i n U. v. 提高統治者的鎮壓成本。Wilson(1961)認為抗議活動往往是來自於那些缺乏體. Ch. engchi. 制內資源,無法透過正式管道爭取他們權力的弱勢者,換言之,抗議是弱勢者唯 一的政治資源,抗議者讓統治者感受到不讓步所要承擔的損失,而統治者會依計 算鎮壓得失的結果,作為回應社會集體行動的策略(Lipsky, 1968)。 對於政治機會結構的批評是,McCarthy 和 Zald(1987)認為近代的社會變遷如 社會富裕、教育程度提高、專業化、政府福利政策、以及新傳播技術的出現,都 使得社會集體行動比以往更容易獲得行動資源,因而社會運動的出現不僅單單被. 21. 集體抗議研究顯示,政治動員受到國家提供的政治機會結構所影響,發現抗爭頻繁期間與國 家容忍度較高是相符合的。這種政治循環論可在 David Snyder、Charles Tilly 與 Theda Skocpol 的 著作中發現 (Ekiert, 1996:4-13)。 20.

(28) 動依靠政治機會結構的開放,資源取得便利會使得社會運動更容易產生,主動創 造了政治機會。簡言之,政治機會結構與社會運動並非單向關係,而是雙向互動 的結果。. 第二節 抗爭政治分析架構 一、概念定義 有別於社會運動一詞,Tilly 將抗爭對象為政府的集體行動給予「抗爭政治」. 政 治 大 出一套能夠涵括各類抗爭政治行動的解釋機制 。並且既有抗爭政治觀點或是對社 立. 名稱。不滿於各種政治鬥爭類型研究的分散,McAdam、Tilly 與 Tarrow 試圖提. ‧ 國. 學. 會運動的討論都是以西方國家的經驗作為基礎,這些機制是否能用於解釋非西方 民主國家的抗爭運動則不得而知(McAdam, Tarrow and Tilly,1997)。. ‧. 整合工作最早由 Tarrow 開始,他在 1996 年出版 Power of movement: Social. y. Nat. io. sit. movement and Contentious Politics 一書,強調「抗爭政治」的定義與有別於社會. al. er. 運動理論之觀點。在 2001 年出版的 Dynamics of Contention,則是由 Doug McAdam、. n. v i n Sidney Tarrow 與 Charles Tilly C 三人合作,這本著作中作者試圖結合各類抗爭政治 hengchi U 事件,並跨越歷史、跨越疆界,梳理出ㄈ具通則性的抗爭政治模型。然而,跨國、 跨時的大型抗爭事件所涵括的變數太過瑣碎,使他們不論在名詞定義或解釋機制. 的說明上都模糊不清,無法讓研究者很直觀的理解他們想要表達的意涵,研究結 果未獲得學界的共鳴。22接著,2007 年出版的 Contentious Politics 是由 Tarrow 與 Tilly 共同撰寫,他們吸取上一本書的失敗經驗,將分析案例鎖定在小型的、片 段式的政治事件,縮小抗爭事件規模,以歸納出更具體的解釋機制。即便如此,. 22. 評論者認為他們提出的因果機制(causal mechanisms)並沒有被成功定義,以致於許多事件中 的關鍵過程,卻被設定為解釋機制,論者認為他們未能提出涵括多數抗爭事件案例的解釋機制。 21.

(29) 比較跨時性、跨區域性案例跨度差異依舊宏大。在一系列的研究中提出的觀點對 理解「抗爭政治」有更進一步幫助。 最初 Tarrow(1996:874)在 the power of movement 一書中定義抗爭政治是「有 共同訴求的集體行動,或是宣稱代表這些訴求的團體,長時間依賴於各種制度性 形式,指望能與菁英、對抗者,或國家產生互動」。抗爭政治關切那些發生於公 共領域的(public)、包含訴求發起者(claim makers)以及相關利益關聯者互動 的事件。此外,與一場單一運動或是抗爭行動對照,抗爭政治意味著長期的制度 性或非制度性行動,排除定期舉辦的制度性參與管道。然而,在 2007 年版本中. 治 政 大 他們調整了對「抗爭政治」的定義:所謂抗爭行動係指行動者提出會影響他人利 立 益的訴求,行動者之間為了這個共同利益的訴求而進行努力;政府是行動者要求. ‧ 國. 學. 權利的訴求對象,也可能作為要求的發起者,或是中立的第三者(Tilly and Tarrow,. ‧. 2007:12) 。與 1996 年版本相較,差別為 1、抗爭時間從強調的長時間鬥爭調整為. y. sit. Nat. 「片段」事件;2、後者並未排除定期制度的抗爭渠道。. n. al. er. io. 針對「抗爭政治」定義的明晰,Tilly 與 Tarrow(2007)提出「抗爭」. i n U. v. (contentious)、「公開的」(public)、「集體行動」(collective action)三個特徵。. Ch. engchi. 「抗爭」涉及對其他人利益產生影響的要求,必須要有倡議的提出者(主體)與 要求接受者(客體) 。 「集體行動」係指一群人為了團體利益而做出的共同努力。 此外,抗爭政治強調,抗爭訴求對象必須是與政府打交道,才算是進入到政治領 域。因此,當三個要素有共同交集時,即是,一群人向政府提出要求的公開行動, 便代表著抗爭政治的發生。 經過上述關於抗爭政治的概念整理,以便來比較「抗爭政治」與「社會運動」 23. 概念差異,共可歸納為以下兩點:1 前者的行動可經由正式或非正式制度管道. 23. Cohen(1985:671-672)提出社會運動的定義與形成的社會循環。他將行動分為兩類:制度性 22.

(30) 提出請求,後者係指非制度性的集體政治行動(Eyerman and Jamison, 1991:10); 2、抗爭政治的利益訴求對象定義為政府。社會運動的訴求對象則未必是政府, 有時訴求的目的是挑戰既有社會價值或傳統文化(Tilly, 1978) 。因此,凡是訴諸 於政府的抗爭性公開集體行動,便是「抗爭政治」討論的範疇。. 二、分析架構 Tilly 與 Tarrow 將抗爭政治的發生過程簡化為三階段:察覺並抓住機遇、建 構要求、行動。第一階段的機遇察覺,在於是否能夠利用政治衝突發生的時機,. 治 政 大 例如美國民權運動中,在國會中否決黑人投票權所引發的衝突,作為解釋為何獨 立 裁政治中民眾大多時候表現出順服的政治態度,只有大開機會之窗時才會起而反. ‧ 國. 學. 抗。其次是建構要求,提出動員社會大眾的呼籲口號。最後則一舉發起集體行動. ‧. (Tilly and Tarrow, 2007) 。他們觀察不同地區出現的抗爭政治行動,歸納出解釋. sit. y. Nat. 抗爭出現的三種機制:居中仲介(brokerage)、擴散(diffusion)、協調行動. n. al. er. io. (coordinated action) 。居中仲介是指,透過主要行為者與地點散播發起抗爭的理. i n U. v. 念、故事等;擴散是指將抗爭的理念、故事透過中層節點將理念,再向外傳遞給. Ch. engchi. 更多多社會行動者。最後,統整參與者產生抗爭行動。他們通過大量案例的梳理 提出的抗爭過程論述,展現建構既有結構論與個體論無法兼顧的理論問題。然而, 與社會運動理論相較,抗爭政治分析方式並未跳脫出前者的論述架構。 他們提出的抗爭過程三階段,分別解釋了「發生機遇」和「認同建構」,而 這兩項又可以與社會動員論的政治機遇論和資源動員論相對照。首先,Tilly 與. 慣常(institutional-conventional)與非制度性集體(noninstitutional-collective)行為。非制度性的 集體行動並非由當前社會規則所見容,卻是塑造新社會現象的途徑。這些現象的出現表示在結構 變遷中既有社會控制機構或是規範整合的失能。社會失能將會導致社會張力的集結,使得個體參 與集體行動。非制度性集體行動依循「生命循環」 (life-circle) ,從自發性的群聚行動演擴張為社 會運動。 23.

(31) Tarrow 在解釋「發生機遇」時將抗爭政治區分為兩種類型:「節制性抗爭」 (contained contention)是指抗爭發生在政權所容許與規定的形式當中,活動包 含在慣常性政治領域內; 「逾越性的抗爭」 (transgressive contention)是越過了制 度性界線進入到被禁止區域的行動,屬於非慣常性政治,抗爭來自於政治制度所 允許範圍的外部挑戰者。依照政治體制的不同,逾越性抗爭的定義也會不一樣, 在獨裁政權裡,只要被當局視為威脅的行動都可以劃歸為此。依循社會運動論觀 點,他們比較關注發生於體制外的逾越性抗爭,認為這模式較可能出現新的政治 行動者或開創出新的政治抗爭手段,因為政治與社會的變化通常來自外部挑戰的. 治 政 抗爭行動,有較大的機會發展出新的政治局勢。 大 立. 但是卻又強調,許多外部性的政治抗爭,最初就是從節制性抗爭轉變而來。. ‧ 國. 學. 在強調政治機會結構時,他們認為抗爭的出現與政治權力轉移的時機點之間有正. ‧. 向關係,當菁英政治階層出現內爆(imploded)時,其他積蓄已久反抗的團體便. sit. y. Nat. 會伺機而起,形成對政權全面性的威脅,如蘇聯與委內瑞拉的政權垮台。簡言之,. n. al. er. io. 他們對抗爭發生的主要觀點仍是抱持結構論觀點,認為結構機會是促成或阻止抗. i n U. v. 爭行動的重要特徵,例如政權內部精英階層的分化與否。因此,所有集體組織與. Ch. engchi. 行動的成敗皆與當時的政治環境變動有關(Tilly and Tarrow, 2007)。 其次,「認同建構」部分,他們將此機制視為維繫抗爭團體內部互動的關鍵 要因。提出四種機制:1、社會佔用(social appropriation) :利用社會中既有組織 為基礎,轉變為政治性的行動團體。2、創造疆界(boundary activation) :製造出 一道新的界線區隔出挑戰團體與被挑戰對象,例如美國民權運動中白人與黑人的 隔閡。3、確認(certification) :對外發出信號,宣稱支持某一行動者的存在或提 請的倡議。4、認同改變(identity shift) :在發起抗爭的團體內部形成新的認知, 使參與者間形成凝聚的共識。這四種機制的核心作用是,將各種資源透過認知建 24.

(32) 構的過程使受其感召的成員能夠凝聚到我方陣營。行動是否能夠成功便是在不斷 地讓行動目標獲得廣大認同,號召「我們」起而反對「他們」。. 第三節 抗爭政治的中國論述 根據 Chen(2005)的研究,中國大陸民眾透過「鬧」 (troublemaking)的策 略方式威脅政府,來換取他們在訴求議題的談判空間(Chen, 2005:156-161) 。抗 爭是弱者的武器,由於他們缺乏制度性參與成功的機會,於是「鬧」是他們唯一. 政 治 大 請願行動(petition)升高擴大而成。 立. 向當權者提出控訴的權力資源(Cai, 2008),這類激進行動通常是從原本溫和的. ‧ 國. 學. 倡議行動可分為四種:勸服(persuasion) 、擾亂(disruption) 、公開(publicity) 與菁英倡議(elite advocacy)。並依此整理出三種中國大陸的倡議模式:直接對. ‧. 政權提出訴求的直接請願模式(direct petitioning model)、透過中介對政府提出. y. Nat. io. sit. 訴求的倡議模式(advocacy model of petitioning),以及訴諸大眾的公眾模式. al. er. (public model of petitioning) 。根據 Chen 的分析,當抗議群體愈大,以宣傳請願. n. v i n (publicity petitioning)或擾亂秩序(disruption)的途徑,愈能獲得政府回應。 Ch engchi U. 分 析 結 果 反 映 出 中 共 最 關 切 的 是 這 些 行 動 對 社 會 衝 擊 造 成 的 影 響 ( Chen, 2005:185-186)。24 O’Brian 與 Li (2006)援引抗爭政治概念,根據中國大陸的情況提出「正. 當反抗」 (Rightful resistance) 。以政策為依據的抗爭(policy-based resistance)乃 是村民運用國家法律與國家政策來維護其政治權利與經濟利益不受地方政府侵 24.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於 2004 年制定的《關於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的工作意見》將 「群體性事件」定義為:由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群眾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侵害,通過非法聚集、圍 堵等方式,向有關機關會單位表達意願、提出要求等事件及其醞釀、形成過程中的串連、聚集等 活動。從內文中發現,中共將群體性事件定義為起於民眾之間的矛盾,而不是官民之間的矛盾。 官民之間的矛盾要依循正當程序以「信訪」或「上訪」方式反應,然而, 「信訪」與「上訪」無 法解決官民矛盾就會演變成集體事件,亦即是「抗爭政治」的範疇。 25.

(33) 害的政治活動。他們認為,這種行動處在政治參與和群體抗爭之間。 「中央政策」 對維權菁英來說,利用中央政策將遭遇到的處境問題化,通過各種渠道取得中央 有關農民利益的文件或信息,將國家政策與地方處境連結起來,並將問題歸根於 地方官員的不作為或侵權。以中央政策作為附身符,讓其行為有合法性。 「正當反抗」牽涉民眾對集體土地等議題公開對地方政府提起訴求挑戰, 並根植於共同目標來凝聚群體。此外,他們強調這種行動屬於片段式非持續性的 抗爭過程。反抗者藉由游擊戰策略以避開菁英們的注目,防止行動遭到有關當局 的。相較於一般弱者的武器會採取沈默、偽裝或匿名方式,正當反抗則是以吵鬧、. 治 政 大 公開、開放的方式表達訴求,行動方式為謹慎的破壞(deliberately disruptive), 立 而非採取非法的集體行動。反抗者試圖採取降低正面衝突的風險,藉由宣告對國. ‧ 國. 學. 家的忠誠而不是偽裝他們的異議(O’Brian and Li, 2006:3-4)。. io. sit. y. ‧. Nat. 第四節 小結. er. 通過上述整理,「抗爭政治」討論焦點圍繞在:集體行動如何壯大成形成足. al. n. v i n 以發揮影響力的行動,以及外在結構如何影響集體行動的成敗 。在 Tilly 與 Tarrow Ch engchi U 提出的抗爭政治發生順序中,首先是機遇出現,其次才是建構行動。簡言之抗爭. 行動的勝利方程式需要以政治過程出現機會為前提,而後則討論組織行動的資源 動員。整體來看,他們並沒有提出新的論述,解釋架構只是整合了 1970、1980 年代以來的社會運動論與後來的政治過程論,並未呈現新的分析框架。也因此, 他們的解釋架構被批評為只是「政治過程」的描述,還不能被稱為機制。 即便如此,Tilly 與 Tarrow 的嘗試依舊為抗爭政治帶來新的啟發。尤其在政 治機會觀點部份,他們更細緻的分析政治菁英在抗爭中的角色,認為政治菁英在 抗爭政治中扮演著瓦解政權內部的先鋒角色。這補充了政治過程論中對政治機會 26.

(34) 一詞的含糊概念。因此,菁英對政權的反叛可以是發動抗爭事件的重要因素。因 此,本研究將嘗試提出修正抗爭政治的解釋框架,從政治稟賦和認同建構兩點重 建抗爭政治的論述架構。.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7. i n U. v.

(35)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8. i n U. v.

(36)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說明 本研究關注核心問題為:在缺乏政治意義的居委會選舉中,為何會出現挑戰 黨國權威的競選參與?挑戰者如何在受限的選舉政治中動員社區選票?立基於 McAdam、Tilly 與 Tarrow 所建構「抗爭政治」研究框架,以及 O’Brian 與 Li 根 據對中國大陸的觀察提出的「正當反抗」概念,提供本研究重要的理論啟發。然. 政 治 大. 而,前者對抗爭政治描繪出初步輪廓,缺乏強而有力的政治過程解釋項;後者提. 立. 出中國大陸抗議行動的一個重要特徵,開啟了後進研究者的思路,本研究嘗試在. ‧ 國. 學. 「正當反抗」概念下,從中國大陸抗爭性競選的觀察中,對挑戰中共政權的模式,. ‧. 提出解釋。. sit. y. Nat. io. al. er. 一、居委會架構說明與名詞釋義. n. (一)居委會社區權力結構的組成:. Ch. engchi. i n U. v. 城市社區中存在的政治行政組織包括,屬於政府行政屬性的是「居民委員會」, 政黨組織為中共的「黨支部」 。社區居民委員會的組織架構,係參考文崇一(1989) 《社區的權力結構》一書,以行動者的影響力劃分為三個權力階層(參見下圖一) 。 最高權力階層由黨書記與居委會組成。由於,中國大陸政治體制特徵是「以黨領 政」,因此,在每一層級的行政組織內,黨的領導權皆凌駕於行政組織,黨書記 的領導權高於居委會。「居委會」是由主任、副主任,以及若干位委員所組成。 社區中的中共「黨支部」,由黨支部書記領導,若黨員人數較多,還會細分為數 個支部小組,各小組並會選出一位小組長。 29.

(37) 第二層權力網路由居民代表、樓組長、社區黨員,以及各種社區團體組成, 作者稱之為「行政網絡」 ,大陸大多稱為「積極份子」 ,係由居委會組織具備特定 功能的任務型團體,社會學稱之為「次級團體」 (secondary group),會在第三節 做進一步說明。由於第二層權力網絡時常與居委會互動,協助居委會的社區治理 工作並參與各項活動,因此掌握的社區訊息高於一般居民。第三層權力則是指未 接觸居委會的個別居民 黨組織. 政 治 大居委會. 第一層權力 ---------------------------. 立. ‧ 國. 第二層權力 -------. 樓組長 文娛團體. 學. 居民代表. 黨員. ‧. 議事會. n. er. io. al. 居民. sit. Nat. 第三層權力 -------------------------------------. y. 團體. Ch. engchi. i n U. v. 箭頭為動員方向. 圖 1 社區網絡與權力階層. (二)「居民委員會」選舉運作流程 首先有關運作時程,每三年舉辦一次換屆選舉,以上海為例,行政流程的啟 動大約於春末開始啟動前期規劃,夏季 6-8 月份進入正式競選流程,各行政區舉 辦選舉的時間則略有差異(參見下表一)。居委會選舉是由街道辦事處統籌並指揮 下轄各社區分別推動。由街道辦規劃選舉各流程的運作日期後,整個政治過程於 30.

(38) 是展開。居委會向社區公佈選舉日期於流程後,黨書記便開始規劃可能的候選人 人選,選擇有兩種:由既有的居委會成員續任或從社區中另尋新成員。同時,組 織為選舉設立的臨時性機構「選舉委員會」,為保持選舉過程中的公正性,獨立 於居委會運作,成員根據觀察大約二十人左右包括黨書記、黨員、居民代表、樓 組長。. 表 1 居民委員會選舉運作流程 活動參與者 流程(時間序). 黨書記. 1 公佈選舉日期. V. 2 組織選舉委員會 V. V. V. V. y. V. sit. V. al. V. n. 7 投票日. V. io. 6 發放選民證. V. Nat. 5 初步選舉. V. CVh. e n gV chi. er. 4 候選人推薦. V. ‧. 3 選民登記. V. 居民. 學. ‧ 國. 立. 選委會 行政網絡 政 治 大. 居委會. V. i n U. v. V. V. 資料來源:作者自製. 接著,進入選舉前期的選民登記和候選人推薦。首先,選舉委員會針對即將 投入選舉工作的行政網絡成員進行密集的訓練,學習居委會選舉法規、選舉流程、 操作方式等。選民登記的方式,一般是採自由登記,但多數觀察資料發現,都是 由各社區行政網絡成員挨家挨戶拜託民眾登記,以衝高社區的參與數據。候選人 的推薦同樣也是由行政網絡成員上門請民眾推薦,多數對居委會選舉沒想法的居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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